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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02020金融企业费用支出明细表填报说明(合集5篇)
编辑:独酌月影 识别码:21-664710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30 04:18:23 来源:网络

第一篇:A102020金融企业费用支出明细表填报说明

A102020金融企业费用支出明细表填报说明

本表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金融企业纳税人填报,包括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企业。纳税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填报“营业支出”、“营业外支出”。金融企业发生的业务及管理费填报表A103000《期间费用明细表》第1列“销售费用”相应的行次。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第1行“营业支出”:填报金融企业提供金融商品服务发生的支出。2.第2行“银行业务支出”:填报纳税人从事银行业务发生的支出。3.第3行“银行利息支出”: 填报纳税人经营存贷款业务等发生的利息支出,包括同业存放、向中央银行借款、拆入资金、吸收存款、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发行债券和其他业务利息支出。4.第11行“银行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填报纳税人发生的与银行业务活动相关的各项手续费、佣金等支出。

5.第15行“保险业务支出”:填报保险企业发生的与保险业务相关的费用支出。6.第16行“退保金”:填报保险企业寿险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时按照约定应当退还投保人的保单现金价值。

7.第17行“赔付支出”:填报保险企业支付的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和再保险合同赔付款项。8.第18行“摊回赔付支出”:填报保险企业(再保险分出人)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赔付成本。

9.第19行“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填报保险企业提取的原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准备金,包括提取的未决赔款准备金、提取的寿险责任准备金、提取的长期健康责任准备金。10.第20行“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填报保险企业(再保险分出人)从事再保险业务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保险责任准备金,包括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11.第21行“保单红利支出”:填报保险企业按原保险合同约定支付给投保人的红利。12.第22行“分保费用”:填报保险企业(再保险接受人)向再保险分出人支付的分保费用。13.第23行“摊回分保费用”:填报保险企业(再保险分出人)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分保费用。

14.第24行“保险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填报保险企业发生的与其保险业务活动相关的各项手续费、佣金支出。15.第25行“证券业务支出”:填报纳税人从事证券业务发生的证券手续费支出和其他证券业务支出。

16.第26行“证券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填报纳税人代理承销、兑付和买卖证券等业务发生的各项手续费、风险结算金、承销业务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及佣金支出。17.第30行“其他证券业务支出”:填报纳税人从事除经纪、自营和承销业务以外的与证券有关的业务支出。

18.第31行“其他金融业务支出”: 填报纳税人提供除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以外的金融商品服务发生的相关业务支出。19.第32行“其他业务成本”:填报纳税人发生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第33行“营业外支出”:填报纳税人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21.第34行“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填报纳税人处置非流动资产形成的净损失。22.第35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填报纳税人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确认的净损失。23.第36行“债务重组损失”:填报纳税人进行债务重组应确认的净损失。24.第37行“捐赠支出”:填报纳税人无偿给予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的捐赠支出。25.第38行“非常损失”:填报纳税人在营业外支出中核算的各项非正常的财产损失。26.第39行“其他”:填报纳税人本期实际发生的在营业外支出核算的其他损失及支出。

二、表内、表间关系

(一)表内关系

1.第1行=第2+15+25+31+32行。2.第2行=第3+11行。

3.第3行=第4+5+„+10行。4.第11行=第12+13+14行。

5.第15行=第16+17-18+19-20+21+22-23+24行。6.第25行=第26+30行。7.第26行=第27+28+29行。8.第33行=第34+35+„39行。

(二)表间关系

1.第1行=表A100000第2行。2.第33行=表A100000第12行。

第二篇:A10201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填报说明

A10201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填报说明

本表适用于执行除事业单位会计准则、非营利企业会计制度以外的其它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非金融居民纳税人填报。纳税人应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和“营业外支出”。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第1行“营业成本”:填报纳税人主要经营业务和其他经营业务发生的成本总额。本行根据“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的数额计算填报。

2.第2行“主营业务成本”:根据不同行业的业务性质分别填报纳税人核算的主营业务成本。

3.第3行“销售商品成本”:填报从事工业制造、商品流通、农业生产以及其他商品销售企业发生的主营业务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开发产品(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除外)发生的成本也在此行填报。

4.第4行“其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成本”:填报纳税人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应确认的主营业务成本。

5.第5行“提供劳务成本”:填报纳税人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活动发生的的主营业务成本。

6.第6行“建造合同成本”:填报纳税人建造房屋、道路、桥梁、水坝等建筑物,以及生产船舶、飞机、大型机械设备等发生的主营业务成本。

7.第7行“让渡资产使用权成本”:填报纳税人在主营业务成本核算的,让渡无形资产使用权而发生的使用费成本以及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发生的租金成本。

8.第8行“其他”: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核算、上述未列举的其他主营业务成本。

9.第9行:“其他业务成本”:根据不同行业的业务性质分别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核算的其他业务成本。

10.第10行“材料销售成本”:填报纳税人销售材料、下脚料、废料、废旧物资等发生的成本。

11.第11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成本”:填报纳税人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应确认的其他业务成本。

12.第12行“出租固定资产成本”:填报纳税人将固定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形成的出租固定资产成本。

13.第13行“出租无形资产成本”:填报纳税人让渡无形资产使用权形成的出租无形资产成本。

14.第14行“包装物出租成本”:填报纳税人出租、出借包装物形成的包装物出租成本。

15.第15行“其他”: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核算,上述未列举的其他业务成本。

16.第16行“营业外支出”:填报纳税人计入本科目核算的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

17.第17行“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填报纳税人处置非流动资产形成的净损失。

18.第18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填报纳税人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确认的净损失。

19.第19行“债务重组损失”:填报纳税人进行债务重组应确认的净损失。20.第20行“非常损失”:填报填报纳税人在营业外支出中核算的各项非正常的财产损失。

21.第21行“捐赠支出”:填报纳税人无偿给予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的捐赠支出。

22.第22行“赞助支出”:填报纳税人发生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赞助支出。

23.第23行“罚没支出”:填报纳税人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对外支付的各项罚没支出。

24.第24行“坏帐损失”:填报纳税人发生的各项坏帐损失。(该项目为使用小企业准则企业填报)

25.第25行“无法收回的债券股权投资损失”:填报纳税人各项无法收回的债券股权投资损失。(该项目为使用小企业准则企业填报)

26.第26行“其他”:填报纳税人本期实际发生的在营业外支出核算的其他损失及支出。

二、表内、表间关系

(一)表内关系 1.第1行=第2+9行。2.第2行=第3+5+6+7+8行。3.第9行=第10+12+13+14+15行。4.第16行=第17+18+„+26行。

(二)表间关系

1.第1行=表A100000第2行。2.第16行=表A100000第12行。

第三篇:A10101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填报说明

A10101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填报说明

本表适用于执行除事业单位会计准则、非营利企业会计制度以外的其它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非金融居民纳税人填报。纳税人应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第1行“营业收入”: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的数额计算填报。2.第2行“主营业务收入”:根据不同行业的业务性质分别填报纳税人核算的主营业务收入。

3.第3行“销售商品收入”:填报从事工业制造、商品流通、农业生产以及其他商品销售的纳税人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开发产品(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除外)取得的收入也在此行填报。

4.第4行“其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收入”:填报纳税人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应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

5.第5行“提供劳务收入”:填报纳税人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活动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

6.第6行“建造合同收入”:填报纳税人建造房屋、道路、桥梁、水坝等建筑物,以及生产船舶、飞机、大型机械设备等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

7.第7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填报纳税人在主营业务收入核算的,让渡无形资产使用权而取得的使用费收入以及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取得的租金收入。

8.第8行“其他”: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核算、上述未列举的其他主营业务收入。

9.第9行:“其他业务收入”:填报根据不同行业的业务性质分别填报纳税人核算的其他业务收入。

10.第10行“材料销售收入”:填报纳税人销售材料、下脚料、废料、废旧物资等取得的收入。11.第11行“其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收入”:填报纳税人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应确认的其他业务收入。

12.第12行“出租固定资产收入”:填报纳税人将固定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获取的其他业务收入。

13.第13行“出租无形资产收入”:填报纳税人让渡无形资产使用权取得的其他业务收入。

14.第14行“出租包装物和商品收入”:填报纳税人出租、出借包装物和商品取得的其他业务收入。

15.第15行“其他”: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核算、上述未列举的其他业务收入。

16.第16行“营业外收入”:填报纳税人计入本科目核算的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

17.第17行“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填报纳税人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取得的净收益。

18.第18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填报纳税人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确认的净收益。

19.第19行“债务重组利得”:填报纳税人发生的债务重组业务确认的净收益。

20.第20行“政府补助利得”:填报纳税人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应确认的净收益。

21.第21行“盘盈利得”:填报纳税人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盘盈应确认的净收益。

22.第22行“捐赠利得”:填报纳税人接受的来自企业、组织或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捐赠应确认的净收益。

23.第23行“罚没利得”:填报纳税人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取得的罚款、没收收入应确认的净收益。

24.第24行“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填报纳税人因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而确认的收入。

25.第25行“汇兑收益”:填报纳税人取得企业外币货币性项目因汇率变动形成的收益应确认的收入。(该项目为执行小企业准则企业填报)

26.第26行“其他”:填报纳税人取得的上述项目未列举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纳税人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对初始投资成本调整确认的收益,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纳税人取得的出租包装物和商品的租金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益等。

二、表内、表间关系

(一)表内关系 1.第1行=第2+9行。2.第2行=第3+5+6+7+8行。3.第9行=第10+12+13+14+15行。

4.第16行=第17+18+19+20+21+22+23+24+25+26行。

(二)表间关系

1.第1行=表A100000第1行。2.第16行=表A100000第11行。

第四篇:2016校本培训费用支出明细表

2016校本培训经费明细

经费总额:251100元

差旅费:600元

培训费:2450元

暑期远程培训费:3100元

校本培训费 :

4200元

会议费 :

480元

资料费:

1800元

合计:12630元

第五篇:《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报说明[附表四]

《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报说明[附表四]

附表四《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报说明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1081号)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填报。

二、填报依据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填报本纳税及本纳税前5发生的税前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1、第1列“”:填报公历。第1至5行依次从6行往前倒推5年,第6行为申报。

2、第2列“盈利额或亏损额”:填报主表的第23行“纳税调整后所得”的金额(亏损额以“-”表示)。

3、第3列“合并分立企业转入可弥补亏损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企业合并、分立允许税前扣除的亏损额,以及按税收规定汇总纳税后分支机构在2008年以前按独立纳税人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尚未弥补完的亏损额。(以“-”表示)。

4、第4列“当年可弥补的所得额”:金额等于第2+3列合计。

5、第9列“以前亏损弥补额”:金额等于第5+6+7+8列合计。(第4列为正数的不填)。

6、第10列第1至5行“本实际弥补的以前亏损额”:填报主表第24行金额,用于依次弥补前5的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7、第6行第10列“本实际弥补的以前亏损额”:金额等于第1至5行第10列的合计数(6行10列的合计数≤6行4列的合计数)。

8、第11列第2至6行“可结转以后弥补的亏损额”:填报前5的亏损额被本年主表中第24行数据依次弥补后,各仍未弥补完的亏损额,以及本尚未弥补的亏损额。11列=4列的绝对值-9列-10列(第四列大于零的行次不填报)。

9、第7行第11列“可结转以后弥补的亏损额合计”:填报第2至6行第11列的合计数。

四、表间关系

第6行第10列=主表第24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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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报说明[附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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