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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概论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编辑:风华正茂 识别码:21-706887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21 15:33:35 来源:网络

第一篇:法学概论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法学概论》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

一、填空题

1、法过规定的行为模式有三种,可为模式、应为模式和勿为模式。(P3)

2、根据法所作用的对象、可将法的作用分为法的规范作用和法的社会作用。(P7)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4、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的多数通过。(P23)

5、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可以分为静态的财产归属关系和动态的财产归属关系。前者主要是由民法中的物权法调整,后者主要是由民法中的债权法调整。(P33)

6、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7、地役权是指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8、担保物权主要有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三种。(P71)

9、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10、能够产生债的法律事实有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P74)

11、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20%。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12、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13、我国〈合同法〉规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害方有权选择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承担侵权责任。(P98)

14、法的运行是一个从创制、实施到实现的动态过程,包括法律的制定、法的遵守、法律的执行、法律的适用等环节。

二、判断题

1、(错)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是同一概念。(P3)

2、(对)法律原则是具有高度抽象性、弹缩性的特征。(P4)

3、(对)民事法律事实包括事件和行为。(P38)

4、(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缺位时,由副主席继任主席的职位。

5、(错)李某15周岁,某学校初中生、天资聪颖,获得发明专利一项,以市场价格200万元将其转让给某公司,该转让行为为民事法律行为。

6、(对)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情况下,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并且能够择一适用。

7、(对)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同时产生和同时消灭。(P50)

8、(对)物权既是绝对权又是支配权。(P63)

9、(对)所有权的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个方面。(P66)

10、(对)已经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不定项选择题

1、法的效力包括(A、B、C)(P7)

A、对象效力 B、时间效力 C、空间效力 D、域外效力

2、以下哪些原则有民法“帝王条款”的美称(C)

A、平等原则 B、意思自治原则 C、诚实信用原则 D、公序良俗原则

3、债权属于(B)

A、支配权 B、请求权 C、形成权 D、抗辩权

4、以下属于民事责任的例外有(ABC)

A、不可抗力 B、紧急避险 C、正当防卫 D、公务违法行为

5、根据代理产生的根据不同,可将其分为(ABC)

6、以下行政区域中设立的自治机关的有(ABC)(P28)A、自治区 B、自治州 C、自治县 D、自治县

7、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ABC)(P63)A、物权法定原则 B、一物一权原则 C、公示公信原则 D、平等原则

8、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政治权利包括(ABCD)(P24-25)A、选举权 B、被选举权 C、议论自由 D、结社自由

9、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要约有下列哪些情形的,要约失效(ABCD)P86

A、拒绝要约的通知达到要约人

B、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C、要约人依法撤消要约

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的变更

10、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格式条款具有以下哪些情形的无效(ABCD)(P87-88)

A、具有《合同法》第52条规定无效合同的情形

B、具有《合同法》第53条规定的无效免责条款的情形的 C、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的 D、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

四、名词解释

1、无过错责任(P39)

只要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不问其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都应当承担责任。

2、法律责任(P11)

行为主体因为违反了法定义务或者契约义务所必须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

3、法律关系(P9)

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4、法人(P48)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5、民事权利能力(P41)

法律赋予的公民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五、简答题

1、简单叙述法的定义与特征(P1-2)答:(1)定义

国家专门机关制定或者认可的以权利和义务为核心内容,具有普遍效力并且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体系。

(2)特征

国家专门机关制定;以权利和义务为核心内容;具有普遍性;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2、简单叙述我国法的形式渊源(P6)

答: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3、简单叙述宣告失踪的条件和法律后果(P43-44)(1)条件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两年;经过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失踪

(2)法律后果

财产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或者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和债务和应当负责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被宣告失踪人重新出现或者确切知道他的下落,经过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消对他的失踪宣告。失踪宣告被撤消后,代管人应当向失踪人交还代管的财产,并且向失踪人保管财产代管的情况。

4、物权具有哪些效力(P64-65)

物权的优先效力;物权的追及效力;物上请求权

5、简单叙述合同的一般条款(P85)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以及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

六、案件分析题

中学生余某,16周岁,身高175CM,但是面貌成熟,如同27岁。他为了买一辆摩托车,想将家里的一套5万元的音响出卖。后来,作为余某托人认识了李某,与李某签订了音响买卖合同并且约定在一个月后才来取货。不久,余某父亲发现了这个事情。分析

(1)该音响合同的效力如何?

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因为作为中学生余某属于相对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生效与否,必须经过法定代理人的追认。

(2);针对这种措施,并结合我国的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李某和余某的父亲能够采取哪种措施?

作为余某的父亲可以拒绝承认,或者是在一个月内不追认,该合同也同时视为拒绝。当然,作为李某也也可在追认前进行撤消。

《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3)在相关人员未采取相应措施的之前,音响的归属权说法正确的是(A)

A、归余某所有,因为音响买卖合同效力待定,且合同的标的物未交付

B、归余某所有,尽管合同已经生效,标的物未交付 C、归李某所有,因为合同已经生效

D、不归李某所有,即使音响买卖合同已经生效,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动产的,所有权从标的物交付之日起生效。

法学概论 作业2

一、填空题

1、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从,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P103

2、专利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P101

3、一人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该一次全额缴纳出资额。P136

4、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P137

5、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P139

6、公司合并的方式有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P141

7、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候,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原来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P165

8、劳动争议处理体制为“一调一裁两审”制,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以先经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

裁,对仲裁机构的裁决不服从的,可以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对劳动争议实行两审终审。P106

9、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P176

10、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是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P176

11、标准工时制是指每日或者每周少与正常规定的工作数的工时制。P182

12、依据行政行为的相对人的不同,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P201

1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具体包括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P198

二、判断题

1、(错)根据有关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P17

2、(错)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取得的原则是使用原则.P112

3、(对)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的商标采用强制注册的原则。P112

4、(对)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后,当事人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照解除非法同居的关系处理。P118

5、(错)我国《继承法》所称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P119-120

6、(对)对于违法事实确凿并且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可以适用简易程序。P205

7、(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P136-137

8、(错)回扣与折扣、佣金是一回事情。P151

9、(对)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是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P175

10、(对)劳动争议,也称为劳资争议或者劳资纠纷,是指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因为劳动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争议。P185

三、不定项选择题

1、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女方有以下哪些情形,男方不得提出离婚(ABC)P121

A、怀孕期间 B、分娩后一年内 C、中止妊娠6个月内 D、分娩后6个月内

2、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哪些特征?(ABC)P102

A、新颖性 B、创造性 C、实用性 D、美观性

3、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AD)P119

A、丈夫在单位领取的住房公积金 B、妻子因为工伤而获得的财产补助金C、丈夫在结婚前继承的财产 D、妻子转让出版权获得的财产

4、以下哪些属于流转税(AC)P170

A、增殖税 B、企业所得税 C、消费税 D、印花税

5、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发起人为(A),且其中必须有()以上的发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P137

A、2人以上,200人以下;半数 B、5人以上;半数

C、2人以上,200人以下;三分之二 D、5人以上;三分之二

6、根据我国继承法,下列哪些人可以以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参与继承(ABCD)P126

A、配偶 B、子女 C、父母 D、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

7、下列关于试用期约定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D)P177

A、劳动合同期限为8个月,试用期15天 B、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 C、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试用期为6个月 D、劳动合同期限为10年,试用期为1年

8、根据公司的外部控制关系的不同,可以将公司分为(AB)P134

A、母公司 B、子公司 C、总公司 D、分公司

9、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其解决途径主要有(ABCD)P165

A、协商解决 B、请求消费者协会解决 C、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D、提出仲裁后者诉讼

10、以下属于抽象行政行为的有(AB)P201 A、国务院颁布《婚姻登记条例》 B、市公安局公布的《关于在春节期间实施交通管制的决定》 C、市工商局作出的关于吊销某公司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 D、某城市管理行政执行局作出的关于拆除违章建筑的决定

11、以下属于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工资有(ABCD)P181 A、计时工资 B、计件工资 C、奖金 D、津贴

12、以下属于哪些单位(部门)可以成为我国行政法上的行政主体(ABC)P199

A、乡政府 B、市公安局经侦大队 C、中山大学 D、县财政局

13、行政行为的效力具体包括(ABCD)P201 A、公定力 B、确定力 C、拘束力 D、执行力

14、以下属于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有(ABCD)P203

A、警告 B、罚款 C、责令停产停业 D、吊销企业执照

15、根据我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BCD)P207 A、行政许可一般由法律设定;

B、尚未立法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C、尚未制定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D、除此以外,仅有省级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一年期限的临时性许可

四、名词解释

1、实用新型P101 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适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2、邻接权P109 又称呼为作品传播权,是指由于传播作品的传播者付出了创造性劳动后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3、代位继承P126 又称呼为间接继承,是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候,由继承人直系血亲卑亲属取得其应当继承份额的继承制度。

4、事实婚姻P117 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的两性结合。

5、集体劳动合同P179-180 集体协商双方代表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卫生安全、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的签签订的书面协议。

五、简答题

1、简单叙述结婚的条件P116 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必须是达到法定的婚龄;必须是符合一夫一妻的制度;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

2、简单叙述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P198(1)行政法律关系是指由行政法调整的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内容的行政关系。

(2)特征

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地位是不平等的;双方的权利义务是行政法上预先规定;关系中所发生的纠纷的争议,其法律途径比较特殊。

3、简单叙述离婚损害赔偿的要件P123 一方面有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行为;必须离婚;受害方受到损害;请求方无过错

4、简单叙述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P134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公司章程;公司名称、组织机构;公司的住所

5、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哪些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决劳动合同?P178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的权益的;因《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六、案例分析题

钟某是A公司的职员,在公司工作已经有12年。原来的劳动合同已经到期,钟某提出续订劳动合同,A公司表示同意

(1)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钟某能够提出要求与A公司签订何种性质的劳动合同?P176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合同续订后,钟某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P178-179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3)钟某如果与A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应当遵循怎样的争议解决程序?P186

一调一裁两审

《法学概论》作业3

一、填空题

1、刑法的效力范围包括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两个方面的内容。P210

2、我国刑法以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为主要标准,同时兼顾其分工,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四种。P226

3、我国刑法中的累犯包括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P230

4、冲突规范,又称呼为法律适用规范,是指涉外民事关系适用拿一个国家法律来调整的规范。P324

5、在民事诉讼中,确定一般管辖遵循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P269

6、在行政诉讼一审中,当事人对裁定不服从的,应当在收到裁定书的10日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P305

7、申请人申请复议后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P304

8、行政诉讼的被告是行政主体。P301

9、我国刑事诉讼的管辖分为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P281

10、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P300

11、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共同构成了行政法上的救济途径,是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规范行政主体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P298

12、我国国家赔偿制度采用的归责原则是违法责任原则。P306

13、国家领土由领陆、领水、底土以及领空四个部分构成。P313

二、判断题

1、(错)在民事诉讼中,管辖和主管实质上是一样的

2、(对)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经过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过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

3、(错)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P224

4、(对)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P279-280

5、(错)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由罚款、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四种。P229

6、(错)侦查人员在杀人案件的现场收集到一封信件和一张字条,信的内容与案件无关,但是根据通信对方的姓名和地址查出了犯罪分子。字条的内容与案件无关,但是根据笔迹鉴定找到了字条了书写人,从而发现了犯罪分子。本案件的信件和字条都是书证。P284

7、(错)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检察机关负责。P279-280

8、(对)在民事诉讼中,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包括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离婚案件和涉及到商业秘密的案件。P268

9、(错)医院在公安机关要求下对犯罪嫌疑人所拍摄的X片属于证据中的鉴定结论。P284

10、(错)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P286

三、不定项选择题

1、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有(ABC)P210 A、罪刑法定原则 B、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2、犯罪客体按照范围大小可以划分为(ABC)P214

A、直接客体 B、同类客体 C、一般客体 D、间接客体

3、以下属于民事诉讼的非讼案件的有(ABCD)P276 A、宣告公民失踪的案件B、宣告公民死亡的案件C、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D、认定财产无主的案件

4、某甲(21周岁)在与同乙争吵中捅了对方一刀后扬长而去,某乙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亡。作为甲的行为是属于(D)P219

A、意外事件 B、过失犯罪 C、直接故意犯罪 D、间接故意犯罪

5、余某(17周岁)是某中学初中一年级的学生,中午在食堂打饭期间同他人发生争执,随手拿起旁边的热水瓶摔向对方,将对方烫成重伤,刘某的行为(AB)P217

A、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B、应当承担刑事责任C、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不承担刑事责任,可以责任其家长严加管教

6、紧急避险必须具备以下哪些条件(ABCD)P221-222 A、必须有危险发生B、必须是有实际存在的正在发生的危险

C、避险的行为必须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来实施

D、避险行为不能够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当有的危害 E、避险的目的必须是为了了保护合法权利免受到不法侵害

7、以下属于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有(ABC)P271 A、原告 B、被告 C、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代理律师

8、逮捕必须满足以下哪些条件(ABCD)P286 A、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发生B、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下的刑罚

C、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D、有逮捕必要的

9、国家作为国际法上的主体应当具备那些要素(ABCD)P312 A、有确定的领土 B、有定居的人口 C、有一个政府 D、享有主权

10、以下选项属于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有(ABD)P303、A、书证 B、视听资料 C、被告人辩解 D、证人证言

四、名词解释

1、犯罪主体P216 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人和单位。

2、共同犯罪P224 两个以上的共同故意的犯罪。

3、上诉不加刑原则P292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仅仅有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去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4、国际法上的继承P313 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有一个承受者转移给另一个承受者所发生的法律关系。

5、行政复议P299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原来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

五、简答题

1、简单叙述正当防卫的概念以及成立条件P221 答:(1)定义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

(2)条件

防卫意图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防卫行为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的行为实施的;必须是针对实施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实行的;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当有的损害。

2、简单叙述我国刑罚关于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的划分P217 答:(1)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年龄-行为时年满18周岁以上(2)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年龄-行为使不满14周岁(3)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年龄年满14-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和投毒等罪承担刑事责任。(4)减轻刑事责任能力年龄:犯罪时候年满4-18周岁的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有哪些?P285

答: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

4、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案件有哪些?P301

答:国家行为;刑事司法行为;不具有强制力的指导行为;抽象行政行为;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出申诉的重复处理的行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法定行政终局裁决的行为;行政机关做出的涉及到该行政行为公务权利、义务决定的行为;行政调解行为和法定行政仲裁的行为。

5、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有哪些?P286 答: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六、案件分析题(共15分)

2007年9月7日晚上10点50分,盛某从舞场回来遇到骑自行车的孙某迎面过来,不小心碰到了盛某,作为他们两人争吵,后来相互殴斗。在这个争执过程中,作为盛某拿出一把大的水果刀,对孙某连刺四刀,导致孙某受到重伤,生命垂危。这个时候,盛某害怕,担心自己杀死人,然后立即拦截了出租车司机送到一医院去治疗,然后又去自首。后来,孙某经过抢救后脱离险情。此案件经过检察院公诉后,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盛某有期徒刑3年。

请回答以下问题

(1)被告人盛某对一审判决上诉,担心二审会加重他的刑罚。因为被害人也如此要求。这里的想法是否正确?P292

不会。除非是人民检察院、自诉人同时提出抗诉、上诉的,作为人民法院才不受到上诉不加刑的限制。

(2)假如孙某的母亲发现县公安局长郭某为盛某的舅舅,且这个案件由郭某来亲自侦查,要求郭某回避,郭某应当回避吗?为什么?P283

可以。因为作为郭某是本案件当事人的舅舅。属于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同本案件是有利害关系的情况。

(3)如果盛某不服从一审法院判决提出上诉,应当在什么时间内提出?P292

不服一审法院判决的上诉、抗诉的期限为10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2日起计算。

(4)孙某在本案件中所发生的损失依法可以通过何种途径得到赔偿?P286

可以同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法学概论》作业4

(综合练习题)

一、填空题

1、任何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其结构至少包含4个部分,即适用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P3

2、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开始于出生、终止于死亡。P41

3、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的不同,可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P285

4、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制度。P26-27

5、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的1年内或者终止妊娠的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P121

二、不定项选择题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B)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P31

A、60周岁 B、45周岁 C、50周岁 D、40周岁

2、下列说法正确的有(D)P121

A、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过错的除外。

B、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的6个月内,双方均不得提出离婚

C、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为抚养问题发生争执而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男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D、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为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候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面应当予以补偿。

3、成立预备犯必须具备以下哪些条件(ABC)P224

A、客观上犯罪人进行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等犯罪的预备活动

B、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为便利实行、完成某种犯罪的主观意图

C、犯罪的预备行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被组织在犯罪准备阶段,未能进行到着手实行犯罪

D、犯罪分子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得犯罪未得逞

4、下列选项中符合我国民法通则关于宣告死亡时间条件的规定有(AB)P44

A、下落不明满四年 B、因为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C、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满四年

D、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满两年

5、已经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ABC),应当承担刑事责任。P217 A、强奸罪 B、故意杀人罪 C、贩卖毒品罪 D、故意伤害罪

6、犯罪构成的一般要求包括(ABCD)P214 A、犯罪客体 B、犯罪客观方面 C、犯罪主体 D、犯罪主观方面

7、下列哪些情形会导致婚姻无效(ABC)P118 A、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B、重婚 C、因为胁迫而结婚的 D、婚姻后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三、简答题

1、简单叙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与职权?P30 答:(1)性质;其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2)职权;立法权;人事任免权;国家重大问题的决定权;监督权;罢免权;应当由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2、简单叙述法与道德的区别?P16 答:两者的产生时间和产生条件是不同的;两者的制定机关和制定程序不同;两者的内容和调整方式不同;两者的调整范围不尽相同;两者的制裁方式不同

3、简单叙述宣告失踪的条件与法律后果?P43-44 答:(1)条件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两年;经过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失踪

(2)法律后果

财产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或者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和债务和应当负责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被宣告失踪人重新出现或者确切知道他的下落,经过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消对他的失踪宣告。失踪宣告被撤消后,代管人应当向失踪人交还代管的财产,并且向失踪人保管财产代管的情况。

4、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应当符合哪些条件?P273 答:原告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四、案例分析题

小吴将新买的一套价值2000元的西服交与洗衣店干洗,戏衣店开了收据,费用为50元。收据的背面印刷了关于洗衣事项的告知内容。后来衣服在干洗的过程中被严重损坏。小吴向洗衣服店索赔,洗衣店答复,根据收据背面的规定,凡是因为洗衣店的原因导致衣物受到损害的,最多按照洗衣费的3倍赔偿。作为小吴不接受,现在想你咨询以下问题

(1)洗衣店收据背面的规定在合同法上称呼为什么?P87 答:格式条款

(2)洗衣店答复是有有道理,为什么?P88 答:答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该条款本身排除了洗衣店的一方的责任,加重了小吴的责任。

(3)如果小吴与洗衣店对收据背后的条款理解发生争议时,应当如何解释?P88

四、案例分析题

小吴将新买的一套价值2000元的西服交与洗衣店干洗,戏衣店开了收据,费用为50元。收据的背面印刷了关于洗衣事项的告知内容。后来衣服在干洗的过程中被严重损坏。小吴向洗衣服店索赔,洗衣店答复,根据收据背面的规定,凡是因为洗衣店的原因导致衣物受到损害的,最多按照洗衣费的3倍赔偿。作为小吴不接受,现在想你咨询以下问题

(1)洗衣店收据背面的规定在合同法上称呼为什么?P87 答:格式条款

(2)洗衣店答复是有有道理,为什么?P88

答:答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该条款本身排除了洗衣店的一方的责任,加重了小吴的责任。

(3)如果小吴与洗衣店对收据背后的条款理解发生争议时,应当如何解释?P88

答,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双方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时候,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第二篇:法学概论形成性考核册作业答案

《法学概论》作业1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

1、法过规定的行为模式有三种,可为模式、应为模式和勿为模式。(P3)

2、根据法所作用的对象、可将法的作用分为法的规范作用和法的社会作用。(P7)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4、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的多数通过。(P23)

5、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可以分为静态的财产归属关系和动态的财产归属关系。前者主要是由民法中的物权法调整,后者主要是由民法中的债权法调整。(P33)

6、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7、地役权是指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

8、担保物权主要有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三种。(P71)

9、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10、能够产生债的法律事实有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P74)

11、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20%。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12、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13、我国〈合同法〉规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害方有权选择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承担侵权责任。(P98)

14、法的运行是一个从创制、实施到实现的动态过程,包括法律的制定、法的遵守、法律的执行、法律的适用等环节。

二、判断题

1、(错)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是同一概念。(P3)

2、(对)法律原则是具有高度抽象性、弹缩性的特征。(P4)

3、(对)民事法律事实包括事件和行为。(P38)

4、(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缺位时,由副主席继任主席的职位。

5、(错)李某15周岁,某学校初中生、天资聪颖,获得发明专利一项,以市场价格200万元将其转让给某公司,该转让行为为民事法律行为。

6、(对)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情况下,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并且能够择一适用。

7、(对)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同时产生和同时消灭。(P50)

8、(对)物权既是绝对权又是支配权。(P63)

9、(对)所有权的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个方面。(P66)

10、(对)已经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不定项选择题

1、法的效力包括(A、B、C)(P7)

A、对象效力 B、时间效力 C、空间效力 D、域外效力

2、以下哪些原则有民法“帝王条款”的美称(C)

A、平等原则 B、意思自治原则 C、诚实信用原则 D、公序良俗原则

3、债权属于(B)

A、支配权 B、请求权 C、形成权 D、抗辩权

4、以下属于民事责任的例外有(ABC)

A、不可抗力 B、紧急避险 C、正当防卫 D、公务违法行为

5、根据代理产生的根据不同,可将其分为(ABC)

6、以下行政区域中设立的自治机关的有(AB)(P28)A、自治区 B、自治州 C、自治县 D、自治乡

7、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ABC)(P63)A、物权法定原则 B、一物一权原则 C、公示公信原则 D、平等原则

8、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政治权利包括(AB)(P24-25)A、选举权 B、被选举权 C、议论自由 D、结社自由

9、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要约有下列哪些情形的,要约失效(ABCD)

A、拒绝要约的通知达到要约人

B、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C、要约人依法撤消要约

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的变更

10、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格式条款具有以下哪些情形的无效(ABCD)(P87-88)

A、具有《合同法》第52条规定无效合同的情形

B、具有《合同法》第53条规定的无效免责条款的情形的 C、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的 D、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

四、名词解释

1、无过错责任(P39)

只要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不问其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都应当承担责任。

2、法律责任(P11)

行为主体因为违反了法定义务或者契约义务所必须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

3、法律关系(P9)

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4、法人(P48)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5、民事权利能力(P41)

法律赋予的公民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五、简答题

1、简单叙述法的定义与特征(P1-2)答:(1)定义

国家专门机关制定或者认可的以权利和义务为核心内容,具有普遍效力并且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体系。(2)特征

国家专门机关制定;以权利和义务为核心内容;具有普遍性;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2、简单叙述我国法的形式渊源(P6)

答: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3、简单叙述宣告失踪的条件和法律后果(P43-44)(1)条件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两年;经过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失踪

(2)法律后果

财产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或者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和债务和应当负责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被宣告失踪人重新出现或者确切知道他的下落,经过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消对他的失踪宣告。失踪宣告被撤消后,代管人应当向失踪人交还代管的财产,并且向失踪人保管财产代管的情况。

4、物权具有哪些效力(P64-65)物权的优先效力;物权的追及效力

5、简单叙述合同的一般条款(P85)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以及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

六、案件分析题

中学生余某,16周岁,身高175CM,但是面貌成熟,如同27岁。他为了买一辆摩托车,想将家里的一套5万元的音响出卖。后来,作为余某托人认识了李某,与李某签订了音响买卖合同并且约定在一个月后才来取货。不久,余某父亲发现了这个事情。分析

(1)该音响合同的效力如何?

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因为作为中学生余某属于相对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生效与否,必须经过法定代理人的追认。(2);针对这种措施,并结合我国的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李某和余某的父亲能够采取哪种措施?

作为余某的父亲可以拒绝承认,或者是在一个月内不追认,该合同也同时视为拒绝。当然,作为李某也也可在追认前进行撤消。《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3)在相关人员未采取相应措施的之前,音响的归属权说法正确的是(A)

A、归余某所有,因为音响买卖合同效力待定,且合同的标的物未交付

B、归余某所有,尽管合同已经生效,标的物未交付 C、归李某所有,因为合同已经生效

D、不归李某所有,即使音响买卖合同已经生效,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动产的,所有权从标的物交付之日起生效

作业2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

1、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从,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P103

2、专利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P101

3、一人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该一次全额缴纳出资额。P136

4、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P137

5、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P139

6、公司合并的方式有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P141

7、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候,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原来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P165

8、劳动争议处理体制为“一调一裁两审”制,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以先经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机构的裁决不服从的,可以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对劳动争议实行两审终审。P106

9、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P176

10、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是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P176

11、标准工时制是指每日或者每周少与正常规定的工作数的工时制。P182

12、依据行政行为的相对人的不同,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P201

1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具体包括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P198

二、判断题

1、(错)根据有关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P17

2、(错)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取得的原则是使用原则.P112

3、(对)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人用药品和烟草制品的商标采用强制注册的原则。P112

4、(对)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后,当事人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照解除非法同居的关系处理。P118

5、(错)我国《继承法》所称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P119-120

6、(对)对于违法事实确凿并且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可以适用简易程序。P205

7、(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P136-137

8、(错)回扣与折扣、佣金是一回事情。P151

9、(对)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是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P175

10、(对)劳动争议,也称为劳资争议或者劳资纠纷,是指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因为劳动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争议。P185

三、不定项选择题

1、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女方有以下哪些情形,男方不得提出离婚(ABC)P121 A、怀孕期间 B、分娩后一年内 C、中止妊娠6个月内 D、分娩后6个月内

2、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哪些特征?(ABC)P102 A、新颖性 B、创造性 C、实用性 D、美观性

3、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AD)P119 A、丈夫在单位领取的住房公积金 B、妻子因为工伤而获得的财产补助金C、丈夫在结婚前继承的财产 D、妻子转让出版权获得的财产

4、以下哪些属于流转税(AC)P170 A、增殖税 B、企业所得税 C、消费税 D、印花税

5、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发起人为(A),且其中必须有()以上的发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P137 A、2人以上,200人以下;半数 B、5人以上;半数

C、2人以上,200人以下;三分之二 D、5人以上;三分之二

6、根据我国继承法,下列哪些人可以以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身份参与继承(ABCD)P126 A、配偶 B、子女 C、父母 D、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

7、下列关于试用期约定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D)P177 A、劳动合同期限为8个月,试用期15天 B、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 C、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试用期为6个月 D、劳动合同期限为10年,试用期为1年

8、根据公司的外部控制关系的不同,可以将公司分为(AB)P134 A、母公司 B、子公司 C、总公司 D、分公司

9、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其解决途径主要有(ABCD)P165 A、协商解决 B、请求消费者协会解决 C、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D、提出仲裁后者诉讼

10、以下属于抽象行政行为的有(AB)P201 A、国务院颁布《婚姻登记条例》

B、市公安局公布的《关于在春节期间实施交通管制的决定》 C、市工商局作出的关于吊销某公司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 D、某城市管理行政执行局作出的关于拆除违章建筑的决定

11、以下属于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工资有(ABCD)P181 A、计时工资 B、计件工资 C、奖金 D、津贴

12、以下属于哪些单位(部门)可以成为我国行政法上的行政主体(ABC)P199 A、乡政府 B、市公安局经侦大队 C、中山大学 D、县财政局

13、行政行为的效力具体包括(ABCD)P201 A、公定力 B、确定力 C、拘束力 D、执行力

14、以下属于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有(ABCD)P203 A、警告 B、罚款 C、责令停产停业 D、吊销企业执照

15、根据我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BCD)P207 A、行政许可一般由法律设定;

B、尚未立法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C、尚未制定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D、除此以外,仅有省级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一年期限的临时性许可

四、名词解释

1、实用新型P101 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适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2、邻接权P109 又称呼为作品传播权,是指由于传播作品的传播者付出了创造性劳动后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3、代位继承P126 又称呼为间接继承,是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候,由继承人直系血亲卑亲属取得其应当继承份额的继承制度。

4、事实婚姻P117 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的两性结合。

5、集体劳动合同P179-180 集体协商双方代表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卫生安全、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的签签订的书面协议。

五、简答题

1、简单叙述结婚的条件P116 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必须是达到法定的婚龄;必须是符合一夫一妻的制度;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

2、简单叙述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P198(1)行政法律关系是指由行政法调整的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内容的行政关系。(2)特征

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地位是不平等的;双方的权利义务是行政法上预先规定;关系中所发生的纠纷的争议,其法律途径比较特殊。

3、简单叙述离婚损害赔偿的要件P123 一方面有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的行为;必须离婚;受害方受到损害;请求方无过错

4、简单叙述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P134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公司章程;公司名称、组织机构;公司的住所

5、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哪些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决劳动合同?P178 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的权益的;因为劳动合同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其他

六、案例分析题

钟某是A公司的职员,在公司工作已经有12年。原来的劳动合同已经到期,钟某提出续订劳动合同,A公司表示同意 问

(1)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钟某能够提出要求与A公司签订何种性质的劳动合同?P176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合同续订后,钟某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P178-179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3)钟某如果与A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应当遵循怎样的争议解决程序?P186 一调一裁两审

作业3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

1、刑法的效力范围包括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两个方面的内容。P210

2、我国刑法以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为主要标准,同时兼顾其分工,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四种。P226

3、我国刑法中的累犯包括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两种。P230

4、冲突规范,又称呼为法律适用规范,是指涉外民事关系适用拿一个国家法律来调整的规范。P324

5、在民事诉讼中,确定一般管辖遵循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P269

6、在行政诉讼一审中,当事人对裁定不服从的,应当在收到裁定书的10日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P305

7、申请人申请复议后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P304

8、行政诉讼的被告是行政主体。P301

9、我国刑事诉讼的管辖分为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P281

10、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P300

11、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共同构成了行政法上的救济途径,是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规范行政主体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P298

12、我国国家赔偿制度采用的归责原则是违法责任原则。P306

13、国家领土由领陆、领水、底土以及领空四个部分构成。P313

二、判断题

1、(错)在民事诉讼中,管辖和主管实质上是一样的

2、(对)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经过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过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照撤诉处理。

3、(错)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P224

4、(对)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P279-280

5、(错)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由罚款、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四种。P229

6、(错)侦查人员在杀人案件的现场收集到一封信件和一张字条,信的内容与案件无关,但是根据通信对方的姓名和地址查出了犯罪分子。字条的内容与案件无关,但是根据笔迹鉴定找到了字条了书写人,从而发现了犯罪分子。本案件的信件和字条都是书证。P284

7、(错)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检察机关负责。P279-280

8、(对)在民事诉讼中,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包括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离婚案件和涉及到商业秘密的案件。P268

9、(错)医院在公安机关要求下对犯罪嫌疑人所拍摄的X片属于证据中的鉴定结论。P284

10、(错)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P286

三、不定项选择题

1、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有(ABC)P210 A、罪刑法定原则 B、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2、犯罪客体按照范围大小可以划分为(ABC)P214 A、直接客体 B、同类客体 C、一般客体 D、间接客体

3、以下属于民事诉讼的非讼案件的有(ABCD)P276 A、宣告公民失踪的案件B、宣告公民死亡的案件C、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D、认定财产无主的案件

4、某甲(21周岁)在与同乙争吵中捅了对方一刀后扬长而去,某乙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亡。作为甲的行为是属于(D)P219 A、意外事件 B、过失犯罪 C、直接故意犯罪 D、间接故意犯罪

5、余某(17周岁)是某中学初中一年级的学生,中午在食堂打饭期间同他人发生争执,随手拿起旁边的热水瓶摔向对方,将对方烫成重伤,刘某的行为(AB)P217 A、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B、应当承担刑事责任C、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不承担刑事责任,可以责任其家长严加管教

6、紧急避险必须具备以下哪些条件(ABCD)P221-222 A、必须有危险发生B、必须是有实际存在的正在发生的危险 C、避险的行为必须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来实施 D、避险行为不能够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当有的危害 E、避险的目的必须是为了了保护合法权利免受到不法侵害

7、以下属于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有(ABC)P271 A、原告 B、被告 C、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D、代理律师

8、逮捕必须满足以下哪些条件(ABCD)P286 A、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发生B、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下的刑罚

C、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D、有逮捕必要的

9、国家作为国际法上的主体应当具备那些要素(ABCD)P312 A、有确定的领土 B、有定居的人口 C、有一个政府 D、享有主权

10、以下选项属于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有(ABD)P303、A、书证 B、视听资料 C、被告人辩解 D、证人证言

四、名词解释

1、犯罪主体P216 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人和单位。

2、共同犯罪P224 两个以上的共同故意的犯罪。

3、上诉不加刑原则P292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仅仅有被告人一方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去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4、国际法上的继承P313 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有一个承受者转移给另一个承受者所发生的法律关系。

5、行政复议P299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原来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

五、简答题

1、简单叙述正当防卫的概念以及成立条件P221 答:(1)定义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2)条件

防卫意图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防卫行为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的行为实施的;必须是针对实施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实行的;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当有的损害。

2、简单叙述我国刑罚关于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的划分P217 答:(1)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年龄-行为时年满18周岁以上(2)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年龄-行为使不满14周岁(3)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年龄年满14-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和投毒等罪承担刑事责任。(4)减轻刑事责任能力年龄:犯罪时候年满4-18周岁的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有哪些?P285 答: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

4、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案件有哪些?P301 答:国家行为;刑事司法行为;不具有强制力的指导行为;抽象行政行为;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出申诉的重复处理的行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法定行政终局裁决的行为;行政机关做出的涉及到该行政行为公务权利、义务决定的行为;行政调解行为和法定行政仲裁的行为。

5、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有哪些?P286 答: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

六、案件分析题(共15分)

2007年9月7日晚上10点50分,盛某从舞场回来遇到骑自行车的孙某迎面过来,不小心碰到了盛某,作为他们两人争吵,后来相互殴斗。在这个争执过程中,作为盛某拿出一把大的水果刀,对孙某连刺四刀,导致孙某受到重伤,生命垂危。这个时候,盛某害怕,担心自己杀死人,然后立即拦截了出租车司机送到一医院去治疗,然后又去自首。后来,孙某经过抢救后脱离险情。此案件经过检察院公诉后,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盛某有期徒刑3年。

请回答以下问题

(1)被告人盛某对一审判决上诉,担心二审会加重他的刑罚。因为被害人也如此要求。这里的想法是否正确?P292 不会。除非是人民检察院、自诉人同时提出抗诉、上诉的,作为人民法院才不受到上诉不加刑的限制。

(2)假如孙某的母亲发现县公安局长郭某为盛某的舅舅,且这个案件由郭某来亲自侦查,要求郭某回避,郭某应当回避吗?为什么?P283 可以。因为作为郭某是本案件当事人的舅舅。属于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同本案件是有利害关系的情况。(3)如果盛某不服从一审法院判决提出上诉,应当在什么时间内提出?P292 不服一审法院判决的上诉、抗诉的期限为10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2日起计算。

(4)孙某在本案件中所发生的损失依法可以通过何种途径得到赔偿?P286 可以同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作业4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

1、任何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其结构至少包含4个部分,即适用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P3

2、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开始于出生、终止于死亡。P41

3、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的不同,可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P285

4、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制度。P26-27

5、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的1年内或者终止妊娠的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P121

二、不定项选择题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B)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P31 A、60周岁 B、45周岁 C、50周岁 D、40周岁

2、下列说法正确的有(D)P121 A、现役军人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过错的除外。

B、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的6个月内,双方均不得提出离婚

C、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为抚养问题发生争执而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男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D、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为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候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面应当予以补偿。

3、成立预备犯必须具备以下哪些条件(ABC)P224 A、客观上犯罪人进行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等犯罪的预备活动 B、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为便利实行、完成某种犯罪的主观意图 C、犯罪的预备行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被组织在犯罪准备阶段,未能进行到着手实行犯罪

D、犯罪分子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得犯罪未得逞

4、下列选项中符合我国民法通则关于宣告死亡时间条件的规定有(AB)P44 A、下落不明满四年 B、因为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C、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满四年

D、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满两年

5、已经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ABC),应当承担刑事责任。P217 A、强奸罪 B、故意杀人罪 C、贩卖毒品罪 D、故意伤害罪

6、犯罪构成的一般要求包括(ABCD)P214 A、犯罪客体 B、犯罪客观方面 C、犯罪主体 D、犯罪主观方面

7、下列哪些情形会导致婚姻无效(ABC)P118 A、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B、重婚 C、因为胁迫而结婚的 D、婚姻后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三、简答题

1、简单叙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与职权?P30 答:(1)性质

其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2)职权

立法权;人事任免权;国家重大问题的决定权;监督权;罢免权;其他职权

2、简单叙述法与道德的区别?P16 答:两者的产生时间和产生条件是不同的;两者的制定机关和制定程序不同;两者的内容和调整方式不同;两者的调整范围不尽相同;两者的制裁方式不同

3、简单叙述宣告失踪的条件与法律后果?P43-44 答:(1)条件: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两年;经过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失踪(2)法律后果

财产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或者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和债务和应当负责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被宣告失踪人重新出现或者确切知道他的下落,经过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消对他的失踪宣告。失踪宣告被撤消后,代管人应当向失踪人交还代管的财产,并且向失踪人保管财产代管的情况。

4、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应当符合哪些条件?P273 答:原告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四、案例分析题 小吴将新买的一套价值2000元的西服交与洗衣店干洗,戏衣店开了收据,费用为50元。收据的背面印刷了关于洗衣事项的告知内容。后来衣服在干洗的过程中被严重损坏。小吴向洗衣服店索赔,洗衣店答复,根据收据背面的规定,凡是因为洗衣店的原因导致衣物受到损害的,最多按照洗衣费的3倍赔偿。作为小吴不接受,现在想你咨询以下问题

(1)洗衣店收据背面的规定在合同法上称呼为什么?P87 答:格式条款

(2)洗衣店答复是有道理,为什么?P88 答:答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该条款本身排除了洗衣店的一方的责任,加重了小吴的责任。(3)如果小吴与洗衣店对收据背后的条款理解发生争议时,应当如何解释?P88 答,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双方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时候,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第三篇: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

1.民事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根据诉讼的性质不同,还有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统属 于诉讼的范畴。

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受民事诉讼法调整的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 存在的以诉讼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3.既判力:是指生效民事判决所裁判的诉讼标的对双方当事人和法院所具有的强制性 通用力。

4.主管:作为学术概念,一般是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范围。

5.期间与期日:期间又称诉讼期间,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 讼活动必须遵守的期限。期日,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会合进行诉 讼行为的日期。

5.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当事人起诉后申请执行前,为保证 将来的判决能够得到顺利执行,而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其处分 的强制措施。

二、问答题

1.处分原则的含义和内容。

答:处分原则,是指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自由支配自己享有的民事权利 和诉讼权利的准则。内容:

1、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处分权;

2、当事 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

3、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

2.回避制度的含义和回避的对象。

答:回避制度,是指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遇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 时,退出本案审理活动的一种审判制度。回避的对象:审判人员、人民陪审员、书记 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3.根据民事诉讼理论,诉讼管辖的分类。

答:

1、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

2、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

3、共同管辖和合并管辖

4.诉讼代表人与共同诉讼人的区别。

答:首先,代表人诉讼中,只要推选诉讼代表人,其他共同诉讼人可不必亲自参加诉 讼,而共同诉讼人必须亲自参加诉讼。其次,诉讼代表人实施的诉讼行为,除法律规 定必须经过被代表人同意才对其发生效力以外,原则上对当事人全体有效,但是共同 诉讼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在必要共同诉讼中,原则上只有经过其他当事人的承认,才 对其他当事人生效。在普通共同诉讼中,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生效。

5.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异同。

答:

1、参加诉讼的根据不同;

2、诉讼地位不同;

3、享有的诉讼权利不同;四项基本 原则、参加诉讼的方式不同。

三、案例分析题

(1)答:本案由乙市法院管辖。根据民诉法第34条第二款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 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是由继承引起的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 在地的乙市法院行使管辖权。

(2)答:本案李可是因不动产产权关系与他人发生争议,以自己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 的公民,在本案中处于原告的诉讼地位;李明是与原告发生权利义务争议而被法院通 知应诉的人,是被告;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在该遗产继承诉讼中,李娜既不明确表示 弃权,又不愿参加诉讼,法院仍应把其追加为必要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于某因对原1

告、被告所争议的不动产产权主张实体权利,认为有独立请求权,而参加到已经开始 的诉讼中,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2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

1.民事诉讼证据:是指能够证明民事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材料,民事诉讼证据有 三个最基本的特征,即客观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2.证明:指人民法院,诉讼参加人及证人,鉴定人等诉讼参与人,依照法定程序,提 供、收集证据,审查核实判断证据,运用证据查明民事案件事实的诉讼活动。

3.证明责任: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主张,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 和在无法证明时,要承担的败诉责任。

4.质证:是指在法庭审理的过程中,由诉讼当事人就法庭上所出示的证据材料采取询 问、辨认、质颖、说明、辩驳等方式,以在证据的证明力等问题上对法官的内心确信 产生影响的一种诉讼活动。

5.证据保全:是指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 请或者依职权,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护的制度。

6.缺席判决:即在开庭审理时,一方当事人未到庭,法院公就到庭,法院公就到庭的 一方进行调查、审核证据,并对未到庭的一方当事人的诉讼材料进行审查后,依法作 出裁判的诉讼活动。

二、问答题

1.民事诉讼证据必须具备的条件。

答:(1)证据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2)必须是与案情有内在联系的客观事

实;(3)必须是法律允许作为诉讼证据的客观事实;(4)必须是依照法定程序取得 的客观事实。

2.民事诉讼证据的理论分类。

答:(1)按照证据的来源,可以把证据分为原始证据和派生证据;(2)按照证据与 待证事实的关系,证据可以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3)按照证据是否由负有举证 责任的当事人提出及其所能证明的事实,证据可以分为本证和反证。

3.民事诉讼证据的法定种类。

答:

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

5、当事人陈述;

6、鉴定结 论;

7、勘验笔录。

4.根据《若干规定》的解释,“新的证据”是指哪些情形。

答:(1)一审程序中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 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 提供的证据;(2)二审程序中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 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 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3)《民事诉讼法》第179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新的 证据”,是指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再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 当在申请再审时提出。

5.起诉的要件。

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7条、第108条和第109的规定,起诉的要件可以分为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两种。(1)形式要件:①必须提交起诉状;②必须交纳诉讼费用。

(2)实质要件:①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②有明确的 被告;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④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 民法院管辖。

三、案例分析题

(1)答:在本案诉讼中,张三是因民事权利义务发生争议,以自己名义向法院起诉的 人,是原告;张四是与原告发生权利义务争议,而被法院通知应诉的人,是被告;张 恩义对原告、被告所争议的诉讼标的主张实体权利,而参加到已经开始的诉讼中,是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2)答:张四是一方当事人,其在诉讼中死亡,法院应根据民诉法规定裁定中止诉讼 程序。

(3)答:张三应以书面形式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经审查认为撤诉目的合法,符合撤 诉条件,应裁定准予撤诉,诉讼程序终结。

《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3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

1.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人民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 时所适用的一种简便易行的诉讼程序。

2.第二审程序:是指上一及人民法院基于当事人的上诉,对下一级人民法院一审未生 效裁判进行审理和裁判的程序。

3.审判监督程序:是依法定程序,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 调解书进行查看和监督,以保证案件审判质量而适用的一种审判程序。

4.民事判决和裁定:民事判决,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审理完结时,查明并认定案件事 实,正确适用法律、行使国家审判权,对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权威性判定。民事裁 定,人民法院对民事审判和执行程序中的问题以及个别实体问题所作的权威性判定。

5.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争议案件所适用的特殊审判程序

6.督促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要求债务人给付金钱和有价证券的申请,以支 付令的形式,限令债务人在特定期限内履行义务的特殊程序。

二、问答题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哪些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答:(1)结婚时间较短,财产争议不大的离婚案件,或者当事人婚前就患有法律规定 不准结婚的疾病的人离婚案件;(2)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只是给付时间和金额上有争 议的赡养费案件,扶养费案件和抚育费案件;(3)确认和变更收养关系、子女抚养关 系,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4)借贷关系明确,证据充分,金额不大的债务案件;(5)遗产和继承人范围明确,争议遗产数额不大的继承案件;(6)事实清楚,责任明 确,赔偿金额不大的损害赔偿案件;(7)事实清楚,案情简单,是非分明,争议焦点 明确,诉争金额不大的其他案件。

2.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区别

答:区别:

1、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

2、审理的对象不同;

3、适用程序不同;

4、裁 判的效力不同。

3.上诉的概念和法定条件。

答:上诉,是指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未生效裁判,在法宝期间,要求上 一级人民法院对上诉请求的有关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审理的行为。

条件:(1)上诉的实质要件;(2)上诉的形式要件

4.抗诉的概念和特征。

答: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依法提 请人民法院对案件重新审理的诉讼行为。

特征:(1)抗诉的主体是具有法律监督职能的人民法院;(2)抗诉的客体是人民法 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3)抗诉依法定程序进行;(4)抗诉的案件应当再审。

5.法院调解的法律效力。

答:(1)确定权利义务关系;(2)结束诉讼程序;(3)不得对调解书提出上诉;(4)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三、案例分析题

1、丙市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 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 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 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不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 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 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3、不适当。因本案管辖权属于丙市某港口所在地法院。

4、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 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 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5、不视为。因为如果裁定异议不成立,B公司必须应诉,为防止开庭时毫无准备而导 致诉讼不利,B有权委托代理律师去阅卷、办理委托手续和打听开庭日期。

6、不能。应当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理,不得自行移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 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7、可以。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诉讼中处于原告地位,享有原告的诉讼地位。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 的,有权提起诉讼。

8、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 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 定。

9、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 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 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4参考答案

一、问答题

1.执行的概念和条件。:

答:执行,又叫强制执行,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义务人 履行义务,以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的诉讼活动。

条件:

1、执行必须以生效法律文书为依据;

2、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必须具有给 付内容;

3、必须是义务人拒不履行义务的。

2.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有哪些?

答:(1)人民法院制作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2)人民法院制 作的行政判决书、裁定书;(3)人民法院制作的具有财产内容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 和调解书;(4)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判决,外国仲裁机构裁决的裁定 书;(5)人民法院制作的承认和执行特别行政区法院判决、裁定和仲裁裁决书;(6)仲裁机构制作的裁决书、调解书,仲裁机构提交人民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 书;(7)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8)行政机关制作的依法由

4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

3.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法律规定。

答:申请执行应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逾期不申请的,将承担不予执行的风险。申请执行 人在申请执行时,应提供被执行人的准确下落或被执行财产的确切线索,否则将承担 执行可能被中止的风险。被申请人没有财产或没有足够财产可供执行的,申请人将承 担财产权益无法实现或不能完全实现的风险。当事人不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相应义 务,可能要承担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被罚款、拘留等强制措 施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风险。

4.如何执行动产。

答:

1、查封、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3、查 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4、搜查被执行人隐匿的财产。

5.涉港澳民事案件的范围。

答:(1)人民法院受理的经济纠纷,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涉港澳经济纠纷案 件: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港澳同胞或在香港、澳门地区登记成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 组织;②经济纠纷争议的标的物在香港、澳门地区的;③经济关系的发生,变更或者消 灭在香港、澳门地区的。

(2)居住在香港、澳门地区的外国人或者港澳同胞在外国登记成立的企业、其他经济 组织之间的经济纠纷案件,不属于涉港澳经济纠纷案件,而是涉外经济纠纷案件;

(3)港澳同胞或者港澳地区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在内地成立的独资企业或者投资兴办 的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为内地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的经济纠纷案件,也 不属于涉港澳经济纠纷案件,而是国内经济纠纷案件。

6.涉外民事诉讼审理的基本原则。

答:(1)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原则;(2)国家主权原则;(3)适用有关国际条约 的原则;(4)司法豁免权原则。

二、案例分析题

1、答:(1)太原市某区人民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根据民诉法规定,因合同纠纷引 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该案中,购销合同中约定了 太原发电厂为货物的交接和安装调处地,可视为合同履行地,因此太原某区法院对该 案有管辖权。

(2)太原发电厂可作为本案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本案中,存在北京实达公司与 太原发电厂、北京实达公司与唐山电机厂的两个民事法律关系,但作为购销合同实际 上的需方,太原发电厂对北京实达公司与唐山电机厂争议的诉讼标的即购销发电机组 合同纠纷虽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与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他将最终承 担被告败诉的法律后果,因此,在本案中,太原发电厂处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的 地位。

2、答;根据民诉法规定,对于本案,法院受理案件后,应以通知形式向原告、被告发 送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并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法院在 立案后5日内应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要求被告收到起诉状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交 答辩状。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法院审理案件。法院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 在3日内告知当事人。法院开庭审理前,应当在开庭3日前采用传票方式传唤当事人按 时出庭。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作出缺度判决。对于离 婚诉讼的判决,法院除应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审法院外,还须告诫 双方当事人在判决书生效前不得另行结婚

第四篇:劳动法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第一部分课堂讨论

课堂思考题讨论记录表11、请根据所学知识和相关法律规定分析印刷厂与张某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什么关系?这种关系是否受劳动法的调整?

2、请根据所学知识和相关法律规定分析张某与印刷厂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其中的免责条款是否有效?为什么?

3、请根据所学知识和相关法律规定分析张某能否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本案应如何处理?

答:

1、张某与印刷厂之间系劳动法律关系,此关系受我国《劳动法》的调整。

2、张某与印刷厂签订的劳动合同部分有效。其中一条“若发生死伤事故,企业概不负责。”条款无效。

对劳动者实行劳动保护,在我国宪法中已有明文规定,这是劳动者所享有的权利,我国《劳动法》第一条同时也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作为劳动法的原则和宗旨之一。而本案中,印刷厂在与张某签订合同中,都利用本身优势,将此条款强加予劳动者,这很明显是违法的,也严重违反了社会主义公德,应属于无效。该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劳动合同中其它条款的效力,根据我国《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其余条款仍然有效。

3、张某有权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这符合我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本案后,应先行调解,对企业的负责人进行法制教育,说服其依法给予张某工伤保险待遇,如调解不成,应裁决印刷厂向张某支付其花去的6700多元在内的全部工伤保险待遇。

课堂思考题讨论记录表2

许多常年在外打工的农民工因拿不到辛苦一年的血汗钱,不得一次又一次推迟归乡的日期。到底是谁给了黑心老板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胆量?拖欠工资问题到底有没有彻底解决的方式?

预先垫资、层层转包是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一个重要原因。从众多的案例来看,目前的建筑市场上,在层层转包的过程中,出现的“猫腻”是非常多的,一些有关系的人从开发商手中拿到工程,转手给包工头,包工头再把活分给农民工做。这样一层层下来,一个工程可以转四五个圈。中间转手的大多是“皮包公司”,靠转包牟取暴利,出现问题就一走了之。而农民工是“工程金字塔”的最底层,一旦承包商出现资金困难或携款逃跑,最终倒霉的还是农民工。预先垫付工程款的行为让可以垫付一定资金的工程队能揽到活,而不能垫付资金的工程队被排除。这不仅损害了工程招标平等的要求,违反建筑法规,而且发包方在工程已经或快完工的情况下仍然不给钱,恶意拖欠工程款,造成承包方无力支付民工工资。

要想解决日益突出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必须遏制愈演愈烈的层层转包现象,对工程的承包商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此外,有关部门应出台相关法规,强制用工单位和个人必须签订公平有效的劳务合同,让欠资遭遇不再重演。

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原因除了拖欠方违法乱纪外,农民工求职心切、法律意识淡薄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希望能给广大农民工提防四大用工陷阱。

1、合同陷阱 很多农民工在被雇用时没有签合同或合同不规范。为防后患,农民工必须要与发包单位签订合同,写明工程名称、发包单位、工资结算日期、支付方式等。

2、转包陷阱如果打工者承建的工程是被人转**一手、二手,甚至是三手的,那就要特别小心。老板的资产状况以及联系方式都要清

楚,以防工资无处索要。

3、时效陷阱 追索劳动报酬的法律时效只有两年,而老板拖欠工资常采取的一招就“拖”,打工者应及时向劳动部门反映。

4、证据陷阱,想通过法律途径要回工资,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最好是劳动合同、工资单、欠条、人证等一应俱全。

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之所以演化成为涉及全局的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法律角度看主要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有法不依,劳动行政部门执法不严,解决欠薪的法律程序不适应农民工等。因此,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需要社会各方面的综合治理,在法律方面的措施主要是加强《建筑法》、《劳动法》的落实,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设定“拖欠工资罪”等。

第二部分小论文

作业

3、小论文

多种用工形式细思量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三种期限,又规定了一些灵活用工的条款。企业对这些条款如果运用适当,采取多种形式的劳动用工,亦可以减少人工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第一,采用“工作任务合同期限”制用工。企业适当采取这种劳动用工方式,一是可以在终止劳动合同时,减少支付经济补偿;二是可以在连续订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时,减少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约束。

第二,依法接受劳务派遣用工。法律规定了劳务派遣单位要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且一签就是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通过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务工派遣出去。在被派遣员工无工作期间,派遣单位还要向劳务工支付最低工资。另外,因劳务工和劳务派遣单位已经签定劳动合同,并由派遣单位发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所以,从《劳动合同法》“特别规定”的角度来看,实际用工单位通过劳务派遣形式一旦使用劳务工,就成为用工不建立劳动关系。由此推定这种用工形式不承担因劳动关系而产生的一些法律后果,即对用工单位来说,使用劳务工不存在经济补偿和劳动合同期限的问题。企业依法在一些岗位上接受劳务工,可以减少一定的用工成本。

第三,灵活使用非全日制用工。法律规定了非全日制用工可以定口头协议,并且允许劳动者在两个以上的单位工作。对于非全日制用工,还规定不得约定试用期,双方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不支付经济补偿等。对于这种灵活的用工形式,实际上企业可以对有些手工活、技术性比较高但能个人独立完成的工作,如设计、市场营销以及策划等之类的工作,也可以采取这种用工形式。

多种灵活的劳动用工形式提供了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广阔的空间,但是也要注意多种用工形式所需要承担的连带责任,在《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二条等有相关规定,企业用工时一定要注意。

总之,用人单位需要冷静、理智地看待《劳动合同法》,不要想钻法律的空子。人力资源管理者需要认识到一点:依法管理也许会增加一点成本,但是违法管理,增加的成本更高。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应当看重从增加一定的人工成本中设法促进企业获得更大的效益,譬如在提升劳动者技能上增加投入,提升其技能,从而为企业带来更大的利益。

实施《劳动合同法》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来说,既面临巨大的挑战,同时也面临提升自身管理的绝好机遇。

第三部分计分作业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C2、B3、C4、B5、C6、D7、D8、D9、D10、A

二、多项选择题

1、CDE2、BCDE3、ABDE4、CDE5、ABCDE6、ABCE7、ABCDE8、CDE9、ABD10、BD

三1、192、60天

3、职业介绍服务

4、货币/直接5、90日/180日

6、劳动行政

7、工会委员会

8、行政/工会

四、名词解释

1、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指调整劳动关系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

2、竞业限制,是指雇主与雇员通过合同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劳动关系解除后的一定期限内,雇员不得从事雇主有竞争关系的工作。

3、职工培训,也称职工教育或在职培训,是指在职职工为了更新文化知识的提高劳动技能而接受的一种训练方式。

4、探亲假,是指与父母工配偶分居两地的职工,在一定期限内所享受的一定期限的带薪假期。

5、行政责任,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行政部门实施了劳动法律法规所禁止的行为,引起行政上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制裁。

五、简答题

1、简述我国劳动法的渊源

劳动法渊源是指劳动法在法律体系中的表现形式。我国劳动法的渊源具体表现如下:

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部门规章。5)其他法律规范中有关劳动问题的规定。

6)地方性法规和经济特区法规。7)地方规章.8)国际法律文件。9)国际惯例。

2、简述社会保险具有那些基本特征

社会保险具有下列基本特征:1)基本保险性。2)国家强制性。3)互助互济性。4)主体特定性。5)待遇的差别性。6)补偿性。7)社会福利性。

六、论述题

试述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1、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

劳动法律关系一方主体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要劳动法律关系建立之前,劳动者和

用人单位是平等的主体,双方是否建立劳动法律关系及建立劳动法律关系的条件由其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确定。

在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确立劳动法律关系之后,双方形成领导与被领导的隶属关系。

2、劳动法律关系具有以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特征。

劳动法律关系是按照劳动法律规范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形成的,即体现了国家意志,又体现了双方的当事人的共同意志。劳动法律关系体现的国家意志和当事人并不是平等的,当事人的共同意志必须符合国家意志并以其为指导,国家意志居于主导地位。

3、劳动法律关系是在社会劳动中形成和实现的。

劳动法律关系形成的现实基础是劳动关系。只有劳动者同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实现社会劳动过程,才能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劳动法律关系。

因此说,劳动法律关系是在社会劳动中形成和实现的。

七、案例分析题

1、答:(1)医药公司不计发谢河的工资不合法。

《劳动法》第3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法》第48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劳动者付出劳动的,有权获得相应的报酬,谢河虽然没有能够完成承包任务,但享有获得报酬的权利。医药公司应按一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谢河工资。

(2)医药公司应补发谢河2月至6月欠发的工资,并纠正医药公司与职工的霸王合同条款。

2、答:(1)该厂制定的劳动规章不合法。

《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第8条规定:“女职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企业劳动规章不得与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相冲动突,该企业制定的劳动规章中的特殊产假制度是不合理、不合法的。

虽然该规章的制定征求了过半数职工的意见,但是不能因此使企业规章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2)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由该服装厂补发给周红被停发的工资:周红享有国家规定产假期限,即90天。因周红生育双胞胎,产假应当增加15天。

第五篇: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一、案例分析

1、答:(1)有两种做法: ①本案中被害人杨凤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中级人民法院] ②杨凤可以自收到判决书后5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5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2)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主要有:请求立案;申请回避;委托诉讼代理人;要求赔偿损失;对不立案和不起诉的决定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或依法向法院提起自诉;出席法庭并陈述案情;发问被告人;参加证据调查与质证;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勘验,参加法庭辩论;对一审判决在法定期限内请求抗诉;对生效判决或裁定提出申诉要求重新审判。

2、答: 该市公安局负责人做法是不合法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29条规定,应当回避的理由有: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本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到公证处理案件的;

(5)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主动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

本案涉及第4个理由,在实践中,“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涉及的范围相当广,比如同学、同事、战友、邻居、朋友等,但是,仅有这些关系尚不结成必须回避理由,只有这种关系达到“可以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程度,才能够成为应该予以回避的条件或理由。就如此案例中“王某与犯罪嫌疑人妹妹曾谈过恋爱,与张某较熟,不宜参加本案工作。”由于侦查等相关人员与当事人的某种特殊关系是无法更改的,而办理及参与诉讼的侦查、检察、审判等人员则是可以更换的,为了维护诉讼的公正,要求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的公安、司法人员不参与案件处理,这是回避制度宗旨的必然要求,所以说,该市公安局负责人做法是不合法的。

3、答:参考答案:本案应由甲市法院管辖。根据刑事案件地区管辖的原则,即以犯罪地作为确定地区管辖的基本原则,被告人居住地作为确定地区管辖的辅助性原则案有利害关系的; 在案件中,犯罪人侯某、王某、刘某三人共同商量作案,共同劫持女青年孙某,以及对被害人孙某进行轮奸,而此行为到了乙市境后未实施终了,主要发生在甲市,况且犯罪人侯某、王某、刘某三人居住在甲市,对案件的审理起到有利。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由此本案应由甲市法院管辖。

二、问答题

1、略

2、答:人民法院落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有: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的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的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4)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不服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2的参考答案

一、案例分析

1、答:(1)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如果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人民法院必须为其指定辩护人,以维护其合法诉讼权益而不论其本人意见如何,被告人周某抢劫、杀人,情节严重,可能被判处死刑,人民法院应为其指定辩护人。

(2)本案中法院公开审理案件有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2条规定,对于“有关个人稳私的案件,不公开处理。”在案例中,被告人周某犯故意杀人和强奸罪,而强奸罪属于个人隐私,所以不应公开处理。所以,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是错误的。

(3)法院以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死刑,罪名适用不当,应为故意杀人罪。

2、答:(1)公安机关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案件的侦查

(2)本案监视居住已超过法定期限。因为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本案中从5月2日到11月7日已超过6个月

(3)解除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应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而本案中公安机关没有通知.3、答:(1)法定证据有:

①物证:鞋印,金项链一条,现金一万余元,三角刮刀一把,菜刀一把

②鉴定结论:鞋印,血型,伤口

③被害人陈述:张小妹的陈述

④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李大龙的供述

⑤勘验笔录

⑥证人证言:小王听到呼救声,见到张小妹倒在地板上,鲜血直流

(2)直接证据:

①被害人陈述:张小妹的陈述,②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李大龙的供述

间接证据:

①物证:鞋印,金项链一条,现金10000余元,三角刮刀一把,菜刀一把

②鉴定结论:鞋印,血型,伤口,证人证言、勘验笔录

二、问答题

1、完全运用间接证据认定有罪案件主要事实时必须遵守的规则有哪些? 答:第一、必须严格遵守运用证据的一般规则 :

即(1)一切证据材料所表明的事实都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否则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2)一切间接证据必须与案件主要事实存在客观联系;

(3)间接证据的收集程序必须合法,方法必须科学。

第二、间接证据必须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

第三、间接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以及间接证据相互之间必须协调一致,没有矛盾。第四、间接证据的证明体系必须足以排除其他可能性,得出的结论必须是惟一的 上述四项原则必须同时具备,才能作出有罪的认定。

2、谈谈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的区别,答:(1)强制力度不同。监视居住的强制力度大与取保候审。

(2)期限不同。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3)遵守规定不同。被监视居住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指其居住的处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其共同居住的人以外的其他人;被取保候审人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4)方式不同。被取保候审人要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而监视居住没有此规定 除以上4个区别以外,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变更为监视居住,而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变更为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3的参考答案

案例分析案例

一、答:本案应由公安机关直接受理。

本案应由市公安局直接受理。《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3款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刑诉解释》第1条规定了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为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而本案为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而引起被害人死亡的犯罪,触犯《刑法》第257条第2款的规定,不属于自诉案件,应由公安机关侦查。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是刑事案件的主要侦查机关,负责对法律另有规定以外的所有刑事案件的侦查。将大部分刑事案件划归公安机关侦查,可以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揭露和证实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治安的作用。

案例2答:

一、不应集体询问证人。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不允许采取开座谈会或集体讨论的方式进行,以免串供相互影响。

二、不应只有侦查人员张某一人讯问,因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三、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存在下列问题:

1.张某的第一句话有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本案中侦查员是先肯定犯罪嫌疑人有罪的提问。

2、张某第二句话有错:犯罪嫌疑人在第一次被讯问后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侦查人员应当告知他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本案中侦查人员的说法是违法的。

3、张某第三句话有错:在执行拘留时应向犯罪嫌疑人出示《拘留证》,本案中侦查人员违反上

4、张某第四句话有错:一是公诉案件不应由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承担举证责任;二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逼取供述,而本案中的侦查人员在讯问中有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违法行为。

5、张某多次打赵某的耳光,并罚赵某跪在地下,属刑讯逼供。

案例

三、答:

一、检察机关在本案诉讼中有以下违反诉讼程序的规定:

在决定逮捕后,派本案侦查员执行逮捕是错误的;逮捕应当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公诉人在质询证人发现被告人有新的犯罪事实后,直接当庭提出新的指控是错误的;应当向法庭申请延期审理后,追加起诉.二、法院在一审时有以下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做法:

1、辩护律师在庭审时申请传唤新的证人时,合议庭决定中止审理是错误的,这不符合中止审理的情形。根据刑诉法的规定,通知新的证人到庭,应当决定延期审理.2、法庭审理中发现被告人有新的涉嫌贪污的事实时,接受辩护人请求决定延期审理是错误的,应当建议公诉人追加起诉,如公诉人同意的,应由公诉方申请延期审理。

3、人民法院依刑诉法第116条第4款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应做出证据不足,指定的罪名不能成立的决定。

三、法院在二审时有以下违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做法

二审法院在审查苏撤回上诉要求后,作出准予撤回上诉的决定书是错误的,因为上诉人的撤回上诉要求是在上诉期满后提出的,二审法院准予撤回上诉应当制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书,而非决定书。

《刑事诉讼法学》形考作业4答案

案例分析案例一参考答案答:

二审法院的做法不正确.因为本案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只有权对附带民事部分的判决或裁定提出上诉,无权对刑事部分提出上诉。因此,其上诉属民事上诉,只能影响附带民事判决部分,不能引起刑事部分判决的变更。所以本案中二审法院的做法是不正确的,如果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一审刑事判决有错误,要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案例二参考答案:

答:本案中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是不合法。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报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作出予以核准的裁定;认为原判较重,不同意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可以直接改判;如果认为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或者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发回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决,可以上诉、抗诉。据此,本案不应发回重审,可以直接改判。

案例三参考答案:

答:本案中公、检、法机关行为的不当之处如下:

(1)当群众将崔某扭送至法院时,法院同志告知应扭送公安局的做法不当。正确的做法是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2)公安人员认为崔某符合拘留的条件就对他进行拘留,这是不当的。拘留应当办理法定手续,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签发拘留证并向犯罪嫌疑人出示后才能执行。

(3)公安局到5月16日才提请批准逮捕的做法不当。依法应当在拘留后3日内提请,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7日。崔某是5月7日拘留的,5月16日已超期。

(4)公安局拖延到6月22日才释放崔某的做法不当。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认为有错误时,可以要求复议,但必须立即释放崔某.(5)上级检察机关在复核后,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做法不当。复核后应当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而不是是否批捕的决定。

(6)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后,派法警将崔某逮捕归案的做法不当。因为逮捕必须由公安机关执行。

(7)在审理中,崔某拒绝律师继续辩护,要求自行辩护,法院给予批准是不当的。因为,崔某是未成年人,依法必须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应当为其另行指定辩护律师。

(8)判决生效后,法院将崔某交给所在单位执行是不当的。对于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应当由公安机关交其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考查。

(9)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方式是错误的,应该通过上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抗

诉。

(10)法院指派原合议庭庭长和另外两名审判员组建合议庭,原来参加本案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对于重新审判的判决

法学概论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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