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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附属”到“独立”:民初女性社会地位的变化 六稿
编辑:诗酒琴音 识别码:21-695643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15 15:55:51 来源:网络

第一篇:从“附属”到“独立”:民初女性社会地位的变化 六稿

从“附属”到“独立”:民初女性社会地位的变化

摘要:民国初期是一个转型和变迁的时代,新旧并存,中西混杂。全社会思想解放、经济发展、政治变革,推动了当时妇女解放运动的发展。女性从“男人的附属”逐渐转变为“独立的个人”,地位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实现了划时代的变化,这突出表现在女性政治参与度、受教育水平以及经济能力等方面的进步。本文浅析民初女性地位变化之原因,并以民初影响女性地位变化的重大社会事件为线索,探究当时社会女性地位的变化的微观表现,从而对民初女性地位的变化过程进行思考。

关键词:社会变迁 女性地位 变化 思考

封建社会是父权制社会,女性长期受“男尊女卑”、“三纲五常”思想的压制,地位生来低于男性,《诗经》中曾记载“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璋。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裼,载弄之瓦。”被剥夺了政治,经济、教育等方面应有权利的女性,成为男人的附属物,“女子无人格,只能依男子而成人格”,无社会地位可言。

政治无参与。封建社会以男性为中心,女性处于被支配地位。“男不言内,女不言外,内言不出,外言不入”、“牝鸡无晨”等旧观念下的“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模式将女性困于家中,“妇女除煮饭洗衣、编织缝纫、料理家务外,其他事一概无权过问”。“男女有别”、“男女授受不亲”,女性被禁止与异性接触,丧失了参与社会生活的机会,更不用说参与社会政治。而且女性参政是对男性权威局面的打破,这在当时社会是不被允许的。

经济难独立。“重男轻女”的封建社会采用嫡长子继承制,女性没有继承权,而且由于分工有别,女性只能从事家务、喂养后代等,甚至于对自己的嫁妆都没有处理权。所以经济上必须依靠男性,“惟其不能自养,而待养于他人。股男子以犬马奴隶蓄之,于是妇女极苦”,这样就造成女性在家庭中受男性支配。

婚姻不自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使得女性的婚姻完全掌握在他人手中,而且有时父母出于权财考虑,女儿被当成物品进行交易。封建的贞操观控制着女性的生活,即使丈夫去世也必须“从一而终”,不可再嫁。但是男性却一夫多妻,根据“七出”中任一条离弃妻子。女性在婚姻中只是生儿育女、传宗接代的工具。教育被扭曲。“女子无才便是德”、“妇人识字多诲淫”,女性被正规教育拒之门外。不仅如此,封建女教出现,《烈女传》、《女孝经》、《女训》等大同小异的书籍在思想向上对女性洗脑,教化女性严守三纲五常,不得做出越轨之事。比如《女论语》将女性的活动范围完全框定在家庭之中,要求“凡为女子,当知礼数”、“行莫回头,语莫掀唇”,且“不谈私语,不听淫音”,对待丈夫则须“将夫比天,其义匪轻”,还要做到“九烈三贞,名标青史”。

形体遭摧残。缠足是对女性形体摧残最显著地标志之一,在明清时候发展到鼎盛,明太祖朱元璋下令浙东丐户:男不许读书,女不许裹足,缠足成了社会贵贱等级的标志。缠足对女性身体的摧残是不可忽视的。李汝珍在《镜花缘》中描述道:“始缠之时,其女百般痛苦,抚族哀嚎,甚至皮腐肉败,鲜血淋漓„„”缠足既是对女性贞节的控制,也是满足男性把玩心理的需要。

“故妇人无名,系男子之姓以为名;妇人无谥,因夫之爵以为谥。在社会上的地位亦如此,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在家庭的地位如此。”陈东原在《中国妇女生活史》中的这段文字清晰的描述了封建社会中女性的地位问题。

辛亥革命结束封建制度,中华民国成立。民国初期的社会心态,人们的观念、态度和行为开始挣脱封建枷锁,向现代文明转变:社会政治进步,经济百废待兴,文明习俗日益开化。妇女解放运动蓬勃发展,激发广大女性追求独立的人格,女性角色发生改变,女性地位实现了前所未有的提高。女性的政治参与度、受教育水平以及经济能力在此期间中得到了良好的发展契机,这既是女性地位提高的良好印证,同时也为女性谋求更高的地位奠定了必要基础。笔者从影响女性地位变化的社会重大事件入手,探究女性是怎么样一步步提高地位,逐步追求男女平等。

民初女性地位变化之动因

民国初期,女性身上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尤其是女性地位的改变让人欣喜,我们从中看到社会斗争掩盖下的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当然,这些改变不是一蹴而就,无因之果。而是在社会历史条件下,国内外因素酝酿出的历史性变革。

首先,国内层面。在政治上,辛亥革命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建立起资产阶级共和国——中华民国。中华民国成立是对传统的君权封建等级制度的巨大的冲击,为人权平等、男女平等观念的广泛传播,提供了基本前提。以孙中山为代表的接受过西方教育的政府官员以及革命党人,信奉资产阶级自由、平等、博爱的精神,而且孙中山主持制定了诸多支持妇女运动的政策。这些都为女性解放运动提供了宽松的政治环境。

在经济上,民国初期的经济,摆脱了“农工商”的陈旧观念,私人经济、个体经济发展良好。尤其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民族资本主义抓住机会势头迅猛,“到1920年,包括民营工厂的华资工厂达1759家,拥有资本5亿零62万元,工人557622名”。商业经济的复苏和发展为女性就业创造了充分的条件。

在思想上,清末时期,天赋人权、自由、平等、个性解放等观念已引入中国,康、梁等维新派把妇女问题与救亡图存联系到一起,对近代中国妇女解放运动具有启蒙作用。辛亥革命时期知识界对女性的审视主要是在西方自由、平等、博爱的旗帜下进行的。他们主张解放妇女,使妇女在政治上、经济上、教育上与男子平等。十月革命为中国送来马克思主义,知识分子开始用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解决妇女问题,五四运动时期,对封建纲常的批判达到顶峰,以民主与科学为代表的新思想在更大范围内传播。思想的解放与革新为女性地位的变化奠定了思想基础。

其次,国际层面。在思想著作上,西方女性思潮以及相关著作开始进入中国。1902年,斯宾塞的《女权篇》在中国首次出现,这是近代翻译的第一本关于妇女问题的译注。斯宾塞运用西方资产阶级的人的“自然权利”学说和进化论观点论证男女平等、男女同权的道理;反对在社会上和家庭中对妇女实行专制,并且主张妇女应有参政的权利。当时进入中国的还有《女人压制论》、《世界十二杰》等著作,这些著作的出现让社会开始正视女性问题。在实践运动上,美国、英国及北欧一些国家出现了持续高涨的妇女参政运动,为中国妇女参政运动树立了信心和榜样。中国妇女从中受到极大鼓舞和启示,积极投身于革命实践中去。这为民初女性参政运动的开展埋下了伏笔。

二 民初女性地位变化之表现

在国内外诸多历史因素的综合作用下,民国初期的女性解放运动发展势头良好,产生了诸多以女性作为主人公的社会事件。

1907 年,鲁迅先后撰写了《文化偏至论》和《摩罗诗力说》,首次将易卜生主义介绍给中国读者。以“易卜生主义”为代表的西方民主科学、自由平等思想和西方女性思潮传入,引领了当时社会意识形态的变革,尤其是激发了陷于家庭泥沼中的广大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开始追求自身在政治、经济以及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应有权利:1912年3月,沈佩贞倡议在南京创办中央女子工艺厂;1912年4月8日,由上海女子参政同志会、女子后援会等组成的最大的女子参政团体——“女子参政同盟会”成立;1919年5月19日,邓春兰上书北大校长蔡元培要求大学开女禁;1919年11月14日,赵五贞因不满父母包办婚姻,于出嫁当天在花轿中自杀„„

这些女性解放的重大事件既作为社会变革的结果存在,也是推动女性解放、地位提升的动因。透过诸多类似的社会事件,我们可以看到:女子参政团体组织的发展,表明女性的自我觉醒更进一步;工厂、女工的数量大大增加,表现观念的更新;学校教育对女学生的接纳程度增加,展现时代的进步。女性地位在政治参与、经济独立以及文化教育等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一)政治方面。受过教育的女性积极学习西方的男女平等、女性参政方面的学说,宣传妇女解放的理论,主张发起女子参政团体组织,试图为广大女性谋得基本的政治参与权。

1.女子参政团体组织数量增多且目的发生明显变化。

辛亥革命废除了封建制度,民初建立起共和制度,制度的变革使妇女参政成为可能。全社会思想解放,女性自我意识觉醒,越来越多的女子参政团体成立,比如女子同盟会、上海女界联合会、女子参政同盟会等,数量较清末有显著增加。“截至1912年,北京、天津和江浙一带的女子社团已达58个之多。”

民国前出现的女性团体组织受当时的革命环境的影响,几乎都是为当时的革命服务的,涉及到女性参政的几乎没有。比如,同盟女子经武练习队等组织以“练习武学、扶助国民”为宗旨,以养成国民军主义为目的;赤十字会等团体“或组卫生队随军北伐,或组救护队从事救治”。民初新成立的团体组织更多的是为谋求女性参政权奔走呼号:吴木兰“女子同盟会”,以“助民国促进共和、发达女权参与政事”为宗旨;沈佩贞组织的“男女平权维持会”,宣扬“破除一切专制,遵从人道主义,维持男女平权,抵抗强权恶习使男女享负对等权义”等。

2.女子参政团体的社会影响更为强烈。民初女性参政运动,一改往日女性懦弱卑微的形象,一定程度上对男性主导的政治局面的提出了挑战:1912年3月19日上午,唐群英等人闯入参议院的议事厅,要求参政权,“至提议女子参政案时,咆哮抗激,几至不能开议”;8月13日,王昌国等因为宋教仁“太看不起女子,今日特为二万万同胞出气”而掌掴他,8月25日国民党成立大会上,唐群英因为“男女平权”条款在党纲中遭到删除,再次殴打宋教仁,“唐女士牵一青年女子揪撮宋教仁之短发,而以手左右批其颊,全场大骇”,这引起当时社会的广泛讨论和轰动。此外,1912年1月,孙中山在接见林宗素时表示,“将来必予女子以完全参政权,惟女子须急求法政学知识,了解平等自由之真理”(《申报》1912年1月8日)以及民初女子参政团体数量增多而且逐渐被社会接受都直接反映出当时社会对女性的政治地位的态度出现了缓和。

以“女子参政同盟会”为代表的参政活动,直接推动了当时女子教育的发展。1913年以降,唐群英在湖南与何步兰等创办《女权日报》,开设“女子政法学校”和“自强职业女校”等10余所学校,让更多的女性走进学校接受教育,以期通过加强教育,进一步实现女性的参政权利。女子参政对于增强女性国民意识,养成个体尊严与独立人格,进而实现“贤妻良母”到“女国民”形象的蜕变大有裨益。

(二)经济层面。李大钊强调,“妇女在社会上的地位随着经济状况变动”,女性地位低下的根本原因在于妇女没有自己的职业,经济上无法独立。所以,妇女解放的根本途径在于女子就业,经济上实现独立。民初,女性地位提升,参与社会经济的女性数量逐渐增多,而且其贡献几乎可与男性匹敌。“妇女参加社会经济生活,谋取社会职业,这是本世纪初期的新生事物,到 20、30 年代,职业妇女发展到一定规模,成为妇女界中一支中坚力量。”

1.女性参与职业的人数总量较清末有明显增多。

据统计,1915年,女工人数约为 245076 人,占工人总数的 37.8%。据 1920年对全国 26 省的统计,全国女工总数约为 217105 人,占产业工人总数的 33.2%。“上海、天津两个城市的女工人数已等于十年前26省合计女工人数的总和。”此外,更多的女性开始独立办厂,支持国货。1912年5月,汪赵润等10位妇女于上海发起成立中华女子实业进行会,“以振兴女子工艺,提倡女子经商,结合女工团体”为宗旨。1912 年12月,中华国货维持会女会员俞植权在上海创办女子兴业公司,主要销售“各种花素改良爱国布、湖丝和各种化学品、日用品”等,颇受人们欢迎。女子植权物产公司、爱华公司、振业公司等纷纷成立,一时间颇为兴盛。女性进入社会职业领域的人数增多,逐渐瓦解着过去男性占绝对优势的局面。

2.女性职业涉及领域多元化。

民初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女性从业的领域大大拓宽。除了主要集中于织染行业、饮食行业等传统行业之外,女工还活跃在其他行业之中:在文化教育领域,女子师范教育和女子职业教育加快了发展步伐,教师成为许多女性的首选职业。“20 年代,对江苏省内 27 个县的小学中969名女教职员状况调查结果显示,出身于女师的 504 人,占女教职员总数的52.01%;来自女中的 130人,占 13.42%;体专的41人,占 4.23%;女职的56人,占 5.79%;高小文化程度的 44 人,占 4.54%;专门 26 人,占 2.67%,可以看出当时女性职业对专业技能有所要求”;随着报业的发展,女作家、女编辑、女记者的队伍也开始壮大。在医学领域,女医生的数量增多,“据《妇女杂志》统计,到 1919 年,全国女医博士共有 170 名”;在其他领域,一些商业机构中出现女职员,从事会计、店员等工作。“当时许多银行如上海国民储蓄银行、上海美丰银行等,陆续招考女书记、女会计等。此后商店、餐馆等部门女性职员逐渐增多,董竹君、吴湄等女性实业家更是商业界的翘楚。”国家机关的一些机构比如海关、邮局等部门也出现了女职员。

“在中国因为生产落后的缘故,这种职业妇女,实际上尚属极少数,但是她们在全妇女解放的过程中,却占着极重要的地位,因为只有与男子同样参加社会生产与活动的妇女,才能彻底了解男女不平等的根本原因——并不仅在于女子经济生活的不能独立,还在造成这种现象的社会制度。社会上的赋予——例如法律条文上的男女平等——并不能给予实际生活以任何利益。而使死的文字,变成有效的力量,前提条件,还在充分争得利用这文字的机会。”

(三)文化教育层面。女性地位在文化教育层面的变化与当时全社会的思想大变革是密不可分的。西方民主、自由和平等思想以及新文化运动和五四运动的蓬勃发展,直接造成民初社会对女性接受教育,进入文化领域的态度大大改善,有觉悟、有知识的先进女性很好的抓住这次机会,为自己争取教育平等的权利,境况较以前变化明显。

1.开女禁、兴女学,女子教育发展迅速,受教育女性数量增加。

民初全国除极少数边疆省份外,其他省份或多或少的都创立了女子学校,而尤以开放城市较为集中。“民国元年,据不完全统计,女子学校达2389所,女学生超过14万人。”相对清末女子教育来说,民初教育从学校数和学生数都是一个重大发展。1912年,“壬子癸丑学制”逐步形成并开始实施,新学制改变了女子教育修业年限短于同类男子教育的规定,增加了允许初等小学男女同校,正式承认女子职业教育等内容;1917 年,第三次全国教育会联合会召开,公布实行了《推广女子教育案》,对女子各级各类学校的师资、教学等方面作了规定。虽然女子教育的发展取得阶段性进步,但大学仍未对女性开放。

1919年5月19日,邓春兰上书北大校长蔡元培,写道“是故万事平等,俱应以教育平等为基础”、“我辈欲要求于国立大学增女生席,不于此时待何时”等,从实现国家强大、女性解放的角度开宗明义的阐述大学开女禁、男女同校的必要性和意义。在社会舆论的推动和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下,1920年1月,蔡元培宣布了北大开女禁的决定,先后招收了王兰、邓春兰等九名女学生入学,成为我国历史上男女合校后的第一批女大学生。在“邓春兰上书”事件影响下,全国各高等学校纷纷实现男女同校,中学男女同校问题也被解决。女子教育的发展为中国女性走出家庭、参与社会活动作了必要的思想准备和参与女性运动的知识准备。

2.创报刊,写文章,谋权利,笔尖下显女性意识觉醒。

“据不完全统计,1912年的女性刊物共有十五种,其中新创办的达十四种之多。”当时的女性刊物内容较丰富,既有作为女子参政运动服务的思想武器,例如,唐群英于1912年创办《女子白话报》,其宗旨“专为普及女界知识一务求达到男女平权的目的”;张昭汉依托神州女界协济社,创办《神州女报》以代表女界立言,“发挥共和真旨,代表社会言论,导启女界政治及实业思想。”也有以提倡女学为宗旨的,比如北京《女学日报》宗旨为开通社会风气,灌输女界智识;《妇女杂志》以提倡女学与实用知识为主等。

(四)家庭生活层面。家庭是妇女解放,地位提高的首要场所。封建社会中,女性在家庭中毫无地位和权利可言,没有独立的人格,甚至称不上“人”。民国成立以后,广大女性从家庭中解放,开始走向社会,真正成为“完完全全的人”。

1.缠足等压迫女性的陋习革除。

不缠足运动之风由来已久,但终见成效还是在民国时期。1912年3月,孙中山下令内务部通知各省劝禁缠足,“当此除旧布新之际,此等恶俗尤宜先事革除,以培国本”、“其有故违禁令者,予其家属以相当之罚”。山东等省都把禁缠足作为社会改革的重要内容加以执行,成效显著。废除缠足陋习,表明女性开始获得支配身体的权利,其社会意义远大于生理意义。蔡元培等人于1912年2月23日在上海发起社会改良会,“总旨在以人道主义及科学认识为标准而定改良现今社会之条件”,包括不置婢妾等改革意见。除此之外,社会称呼的改变,对女性称为“女士”以及服饰的新颖等都体现出当时社会对女性从家庭解放,或者说天性解放给予了足够的重视。

2.婚姻恋爱逐渐自由开放。

婚姻恋爱的束缚始于观念的陈旧僵化。五四运动的新思想推动社会思想更新,新的观念不断萌发。女性自我意识也日益增强,社会开始重新思考传统的婚姻家庭问题。

当时轰动社会的湖南长沙赵五贞女士因不满包办婚姻,走投无路下以死明志“但见赵五贞仰面而卧,喉管割痕寸余,血如泉涌。由轿内发见剃刀一柄,左脚绑腿已经解散”以及李欣淑“因为婚姻黑暗的原故,就毅然决然离开家庭,跑到北京实行工读去了”等悲剧正是女性自我意识觉醒的重要体现,社会的广泛响应与讨论也是对女性意识觉醒问题的重视、对女性地位问题的重新思考。

随着女子教育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走进学校获得知识,这些接受过教育的女性对婚姻和恋爱有比较理性的认识,与旧伦理、旧道德作斗争,力求实现婚姻自由,这对于批判封建礼教,提倡婚姻自由和妇女解放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五四运动之后,一批知识女性开始大胆和男性交往,“四川高师、附中、觉群女学的青年组织了有男女学生参加的‘一个人生活学会’,出版刊物《直觉》,交往中几对会员自由结婚,虽有遭家长反对并被逐出家门也决不屈服。”当时,妇女运动领导人和蔡和森的结合,也是婚姻恋爱自由的结果。

在此形势下,民国新修订的法律内容开始向婚姻恋爱自由倾斜。民国4年制定的民法草案规定:“有配偶者,不得重婚”,“ 夫妻不相和谐、两愿离婚的,得离婚”,“重婚、妻子与人通奸、夫妇一方生死不明超过3年以上、夫妻一方恶意遗弃对方或受虐待、受重大侮辱,都可提起离婚的诉讼”„„。

虽然法律未对婚姻自由作出明确规定,但是类似于以上的法律规定赋予妇女离开自由,即与男子平等地提出离婚的权利,这代表民国婚姻的一大进步。女性第一次从家庭的牢笼中冲撞而出,女性把婚姻的权力或者说妇女身体的交易权从家族的手中夺取过来,攥到了自己的手中。以上变化显然在家庭婚姻生活方面促进了女性地位的提高,从而促进了女性的解放。

对民初女性地位变化之思考

民国初期女性地位的变化过程是一个社会变革的过程。笔者通过宏观把握民国初期女性地位变化现象,透析整个过程,产生了如下一些思考:

(一)思想在历史变化中总是起着导向作用。

一定的结果总是由一定的原因引起的。从女性地位在政治、经济以及家庭生活等方面的进步来看,其始终都与思想这个前提原因分不开。

鸦片战争以后,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西方列强联合侵华,干涉中国国政,清末社会陷入泥沼之中。当时社会有识之士为实现救亡图存、自强求富,转而向西方学习,最先学习的便是西方的自由平等思想。以郑观应,王韬为代表的早期维新派就已经开始自觉地宣传西方自由思想;在甲午战争失败以后,康有为、梁启超等更多的中国知识分子大范围的传播西方自由思想,而且努力将它应用于实践中,力求实现政治制度改革,改变社会现状,实现救国救民,这在推动西方思想深入传播的同时也改变着中国知识分子的视野。

与女性利益密切相关的男女平等观念,直到维新变法运动的时候才真正再次引起重视。康有为最早具有男女平等思想,他在《大同书》中浓墨重彩的描绘女性问题,认为“男女同为人类,同属天生”。梁启超认为美国全盛、日本新兴,重要原因是提倡“男女平权”。谭词同提出“男女同为天地之菁英,同有无量之盛德大业”,“理应平等相均”。知识分子群体的不断壮大,促进新男女平等观念的在社会范围内内进一步传播和影响力的扩大。

由此可见,清末自由平等思想已经进入中国,影响着民众,虽说政治体制改革的失败和社会民众的愚昧阻碍了思想的继续传播,但是这为民初社会开化之后西方思想的得以广泛接受奠定了不可或缺的基础。

民国以降,民国成立之始的思想解放和1919年的“五四”运动思想浪潮,成为十年间女性地位变化的两次高峰。虽然这期间也有封建思想的复辟的波澜和曲折,但每逢社会思想有质的飞越,社会运动必然有所反映。辛亥革命胜利,民国初创,中西思想混杂的社会开始正视女性问题,男女平等的要求开始体现在政治平等、经济平等以及教育平等等实际的层面;1919年“五四”运动思想浪潮,封建纲常受到猛烈批判。女性的独立人格得到前所未有的弘扬,传统思想的解构和新妇女观的建构拓宽了女性地位提升的空间。而且,热衷于妇女运动的诸多参与者无不是思想的先行者:唐群英、邓春兰等人是女性自我意识觉醒的典型;李大钊、胡适等人是新思想的倡导者、新文化的传播者。由此可见,思想指挥行动,思想是变革之始。

(二)教育的发展是事件变化的必要条件。

在民初女性地位变化的整个过程中,女子教育的改革始终是主要问题所在,是女性解放的关键所在,其发展与解决也是其他领域得以变革的必要条件。教育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没有觉醒,没有解放。

从女性运动主体方面来看,民国时期妇女运动的蓬勃景象以及女性地位的显著提升,有赖于参加运动的女性主体的不断壮大。女性投身于革命、著书立说、自组团体以及上书谋权等行为充分显示,民初女性不再是固守家中的“贤妻良母”,而更多的向“女国民”的角色进化。女子教育的发展,使一批没有受教育权利和机会的妇女走出家门,接触社会,为妇女参与社会活动、提高社会地位开辟了道路,也为妇女进一步接受新思想创造了条件。女性群体中越来越多人的权利意识、责任意识以及自我保护意识不断增强,个人素质不断提高,这与清末的妇女运动已经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从教育与其他领域关系来看,发展女子教育为女性灌输先进知识,从而获得政治、经济解放运动的知识基础;职业教育的发展使得越来越多的女性获得独立谋生的手段,成为实现职业平等和经济独立的必要准备;女子教育启蒙女性意识觉醒,为女性争取家庭中的婚姻自由提供条件;女性参政运动的开展以教育知识为武器,其失败也证实教育的至关重要。

(三)男性在女性地位变迁的过程中担当主导角色。

在女性地位不断斗争变化的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男性的力量在大多数时候表现的更为出色,主导着活动的进程,是先进理论的宣传者,是实践活动的组织者。而女性由于自身的弱点和局限性,处于附和、追随的地位。

不难发现男性在女性地位变化的各个方面充当着先行者:以孙中山为代表的少数官员阶层也逐步接受男女平等,着手改变。1912年3月,孙中山所在的南京临时政府连续发布《内务部禁止买卖人口文》、《令内务部通饬各省劝禁缠足文》,革除缠足、买卖人口等社会陋习;1912年9月,蔡元培领导制定“壬子癸丑学制”,开创女子教育发展新境;

以李大钊、胡适为代表的新文化运动和五四运动的领导者,纷纷撰文支持妇女解放,提升女性地位:李大钊在《物质变动与道德变动》、《由经济上解释中国近代思想变动的原因》等文中,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出发,强调女性应经济独立、接受教育等;在《慈幼的教育》、《论贞操问题》、《易卜生主义》等文章中,胡适要求解除旧道德、旧观念对女性的束缚,发现女性个性,实现女性发展;“赵五贞之死”事件发生后,毛泽东多次发文《对赵女士自杀的批评》、《“社会万恶”与赵女士》声讨旧婚姻制度,批判社会罪恶。

男性之所以对女性解放具有热忱,是因为他们自身接受了西方先进的理论,思想得到解放,认识到女性在社会发展和历史前进中不可或缺的作用,这是对女性的新发现,既是一种更新,也是一种平等。女性之所以难以成为解放运动的主导者,这是因为广大女性长期受封建思想的蚕食造成的蒙昧无知状态和性格的软弱,女性自我觉醒真正实现平等的主体地位仍需要一个长久的过程。

总结

以小观大,一叶知秋。透过民国初期影响女性发展的诸多社会事件,不仅可以看到女性地位变化,而且也乐见民初社会诸多进步的方面,对于处于变迁和转型时期的社会来说是一大亮点,是极具近代化意义的变革。

第二篇:从满族婚姻变迁看满族女性社会地位的变化

从满族婚姻变迁看满族女性社会地位的变化

摘要:满族是我国东北地区的少数民族,满族的先民可追溯到商周时期的肃慎,战国、秦、汉的挹娄,魏、晋的勿吉,隋、唐的靺鞨,辽、金、元、明的女真,清代的满洲。婚姻是构成家庭和社会的基础,随着历史的变迁女性的社会地位随之变化。同汉族一样满族也是从母系社会逐步向父系社会过渡的,女性由社会的主体地位逐渐成为男人的附属品。本文试从婚姻形态、婚姻观念、婚姻习俗以及满汉对比对满族女性社会地位状况进行粗略探讨。

关键词:满族婚姻;女性;社会地位

满族作为少数民族的一支,它有着自身民族特点,但随着社会政治经济等方面的进步以及各民族间的交流,其社会生活方式发生了重大改变。就婚姻状况而言,满族的婚姻形态、婚姻观念、婚姻习俗等在不同时期又有不同特点,女性的社会地位状况也发生了变化。本文试对不同时期的满族女性社会地位状况进行粗略探讨。

一、婚姻形态:由有性无家庭到一夫多妻再到一夫一妻多妾

同汉族一样满族也是从母系社会逐步向父系社会过渡的,妇女地位开始下降并逐渐成为男人的附属品,婚姻形态由一夫多妻转变为一夫一妻多妾。特别是清入关以后,受汉文化的影响,不准妻妾互相逾越礼制,家庭中等级逐渐确立。

商周时期的肃慎,战国、秦、汉的挹娄还处于原始社会。《后汉书·东夷列传》载:“挹娄,古肃慎之国也„„无君长,其邑落各有大人。其好养,食其肉,衣其皮。冬以豕膏涂身,厚数分,以御风寒。夏则裸袒,以尺布蔽其前后”。所谓“无君长,其邑落各有大人”,是氏族公社尚未出现部落联盟,未产生阶级分化。据民族志看,当时处于由母权制想父权制的过渡期。男女双方除了性生活,没有组成家庭,所生子女知其母不知其父。母系制度下,女性占社会的主体地位,享有绝对权威,男性则处于从属与服从地位。

魏、晋的勿吉进入了原始社会后期的父权制大家族阶段。私有制进一步发展,出现了阶级分化。其婚姻形态变为一夫一妻制。“将嫁娶,男以羽毛插女头,女和则持归,然后致礼聘之。妇贞而女淫”。[1]“初婚之夕,男就女家,执女乳而

[2]罢,便以为定,仍未夫妇”男持女归,指女子由原来的接纳男子来访变为出嫁,从夫而居。男家持聘礼,揭示了由于私有制的发展,妇女已经变成了可交换的财产。聘礼的多少,相当于被出让女子的赎金多少。女子由此而归属于一个固定丈夫,配偶之间有了“夫妇”的名分,说明母权制时代女子多夫、男子多妻的群婚习俗以开始被一夫一妻制所代替。此时女性的地位开始下降,地位的高低也开始与可交换资产相挂钩。

五代时,黑水靺鞨兴起,改成女真。女真人的婚姻形态是个体家庭的一夫一妻制,禁止同姓通婚。《金史·世纪》中指出,“生女真之俗,生子年长即异居”,正是以个体家庭为单位的一夫一妻制的反映。但是,无论是父权制大家庭中的一夫一妻制,还是以个体家庭为单位的一夫一妻制,实际上都“只是对妇女而不是对男子的一夫一妻制”。

这种新的一夫一妻制的习俗,是私有财产制的产物。由于私有财产掌握在男子手中,因此,“它是建立在丈夫的统治之上的,其明显的目的就是生育确凿无疑的出自一定父亲的子女;而确定出自一定的父亲之所以必要,是因为子女将来要以亲生的继承人的资格继承他们父亲的财产”。[3]

二、婚姻观念:由“女淫”到“妇贞”

女子婚前性行为是否自由,即我们所说的“女淫”。在一夫一妻制初期,“女淫”的风俗是非常普遍的。男子为了确保父系血统的纯洁,因而要强迫妻子必须保持贞操,不允许与其他男子发生性关系,即所谓的“妇贞”。不过,刚开始的一夫一妻制,还较多地保留着母权时代的婚姻习俗。男女择偶不再取决于“媒妁之言,父母之命”,而是出自自己的意愿,“女和则持归”,其决定权还是掌握在女子手中。婚姻能否缔结,取决于是否“女和”。这说明女性在配偶选择、性行为对象选择、婚姻与否上有很大的自由与发言权,社会地位相对较高。

隋唐的勿吉史称靺鞨,秉行一夫一妻制。“其俗淫而妒,其妻外淫,人有告其夫者,夫辄杀妻,杀而后悔,比杀告者,由是奸淫之事终不发扬”,反映了女子婚外性生活仍然存在,只是秘而不宣,揭示了靺鞨人还没有完全脱离旧群婚习俗,女性社会地位依旧很高,掌握话语权也很大。

满族入关后受汉文化的影响不断加深,而随着程朱理学对人思想的禁锢,尤其是随着“存天理灭人欲”“饿死事小失节为大”思想的传播,满族女性思想也受到严重影响。

近代以前,离婚问题在满族社会是不存在的。丈夫休妻,女子擅自离丈夫而逃,看似离婚,却非真正意义的离婚。乌丙安在《中国民俗学》中记载了丈夫休妻的条件为“七出三不去”。[4]“七出”的条件即“凡弃妻须有七出之状,一、无子,二、淫翊,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盗窃,六、嫉妒,七、恶疾”;“三不去”的条件即“一经持舅姑之丧,二娶时贱后贵,三有所受无所归”[5]如果丈夫发现其妻子符合“七出”里的任意一个条件,就能合情合理地直接将妻子休掉。然而,妻子有三种条件都不能擅自离开丈夫而离开。这实际上是用一种近乎变态的“女贞”观念以法律或者社会舆论的形式将女性完全禁锢在男权世界里。可以说,旧式婚姻完全是对妇女人身权利以及婚姻自由的一种严重束缚和剥夺,同时也体现了男权社会对女性权利的压制和践踏。

三、婚姻习俗:尚早婚、娶长妇、收继婚

满族尚早婚、娶长妇。一般在小儿时期即订亲、结婚。《柳边纪略》记宁古塔满族人,“结婚多在十岁内,过则以为晚。”《吉林通志》记载:“满人唯结婚多在十岁内,过期则以为晚”满族还以年少之男娶年长之女,十三、四岁的男子,必娶十七八的女子。满族所盛行的早婚及娶长妇的习俗,固然有历史传承因素,但主要还是由当时的社会因素决定的。满族入关前人口最多不过60万人,长期的军事征服使得大批的青壮年死于战场。战争的继续有需要大量满族人丁。男子16岁成丁,即要入伍从征。虽有“三丁抽一”制度,但实际上,战争期间几乎所有男丁都要从军,甚至有祖孙三代同时服役的现象。这显然又严重影响了人口繁殖与增长。要解决这一矛盾,最好的办法就是实行早婚并娶长妇,以保证在入伍之前就实现人口繁殖,久而成俗。

在这一过程中,女性单纯作为封建男权社会下的生育工具,婚育时间受到社会舆论的影响较大,缺乏婚姻自由精神与生育时间选择自主意识。且早婚严重影响了女性的身心健康,带来了较大的精神负担。

收继婚就是转房婚,这是一种原始的婚姻习俗。满族是女真的直接后裔,其婚姻习俗也是从女真那里继承下来的,收继婚在早期的满族社会也曾是一种较为兴盛的婚姻形式。《金史》称“女真旧俗,妇女寡居,宗族接续之。父死,则妻其母;兄死,则妻其嫂;叔伯死则侄亦如之,故无论贵贱,人有数妻。”明代人撰写的《岷峨山人译语》提到,“胡俗妇丧其夫,其家男子即收妻为妾,父子兄弟不论也。他适,则人笑其不能胆其妇”[6]的记载。1619年,朝鲜的一个战俘被带到了赫图阿拉,在亲眼所见女真人的习俗后,他记载道:“嫁娶不择族类,父死而妻其母”[7]这种收继婚的习俗是原始的族内婚的残余,反映了把女人当作家族生儿育女的特殊性质的私有财产的宗法意识。家族中的私有财产不容外流,它必须由家族中的人按照血统进行传承。

四:满汉对比中的优越性

满族虽然有重男轻女的思想,都以生子为贵,认为接嗣有人,对于女孩,也认为多子多女是福。相比较汉族而言,想有更大的自主权。例如满族女性可学习骑射,史载:“女子执鞭驰马,不异与男。十余岁儿童,亦能佩弓箭驰逐„„”[8]由此可见满族女子在骑射方面享有与男子一样的权力。这在满族婚姻家庭中必满族受骑射文化的影响,妇女地位比汉族妇女地位高得多,丈夫外出做官或然决定了妇女将成为一个不可小觑的角色。

出兵驻防外地时,妻子便可以成为家庭的主事者,暂时充当家长的角色。平时,妻子也可以处理家庭内部而不牵涉全宗族的事情,比如仆役的管理、旗地的经营、子女的教育抚养等问题。丈夫一般多参加社会性活动而不过多过问家事。

满族统治者禁止缠足。据《清太祖实录》记载,崇德三年8月,皇太极下谕:“有效他国缠足者,重治其罪。”缠足实际上是披着理教的文明外衣,用野蛮残酷的方式,将女子禁锢于男权手中,残害女性的身心健康。相比之下,满族女性的社会地位则高得多,不缠足是对女性身心自由的一种认可,是对女性精神的一种解放。由于不缠足,满足妇女可在行动自如的情况下,参加劳动、从事家务,在付出体力代价的背后,是一种需要的满足,换来的更是满族妇女在家庭中不可忽视的地位。结语:

由原始社会到封建社会,满族女性的地位由女权制的主体到男权制下的男性附属品地位,虽然与汉族女性相比有一定的相对独立性与自主性,但在封建社会占主体、男权主义占主体的世界里,享有的权力是有限的,享有的自由也是有限的。

参考文献: [1]房玄龄.晋书·四夷传卷九七[M].北京:中华书局,1996 [2]魏收.魏书·勿吉传卷一百[M].北京:中华书局,1974 [3][4][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第57页

乌丙安.中国民俗学[M].沈阳:辽宁出版社,1985:第234页 乌丙安.中国民俗学[M].沈阳:辽宁出版社,1985:第234页 [6]杨英杰.清代满族风俗史[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1:第24页 [7]辽宁大学历史系.栅中日录校释建州闻见录校释,清初史料丛刊本[M].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1978:第17页 [8]刘广铭,徐东日.建州闻见录中的女真人形象[J].延边大学学报,2006(1)

第三篇:近代五邑侨乡女性社会地位的变化 2

五邑侨乡历史文化研究

——近代五邑侨乡女性社会地位的变化

摘要:我们通过从宗族思想、婚姻关系和五邑地区女性出国情况来研究近代五邑地区女性社会地位的变化情况,并探究其中的原因。近几十年来,传统宗族思想对于女性的约束削弱;在婚姻关系和出国情况来看,女性的社会地位在缓慢地上升中。

关键词:宗族思想 婚姻关系 女性出国情况 地位

五邑地区作为我国重要的侨乡地区之一,在外来文化的传播和思想的更新换代上有着比我国的其他大多数地区有着更突出的优势,而五邑侨乡女性便是在这种特殊的文化背景下生存的一群人。根据正常的发展规律,由于外来文化的碰撞,五邑地区的女性近代以来的社会地位的提高应快于全国的其他大多数地区。但是我们通过研究近代五邑地区女性社会地位的变化情况却发现了许多我们以前从未注意到的现象,下面我们便会从宗族思想、婚姻关系和五邑地区女性出国情况来探究近代五邑侨乡女性社会地位的变化情况。并探究其中的原因。

一、从宗族思想观近代五邑地区女性的社会地位。

近代,许多五邑地区的女性都是丈夫在外,自己和公公婆婆住在一起的人。虽然妇女们没了丈夫的约束,但是来自宗族和夫家的约束却丝毫没有松懈。女性在家中侍奉公婆、教养子女、织布耘田、恪守妇道,不能做出有辱宗族的事情,在这种思想的束缚下,再加上女性没有独立的经济能力,在经济上依靠的是丈夫寄回来的侨汇,因此大多数女性即使生活在守活寡的生活中,依然选择低眉顺从。当然我们也必须认识到女性在那个**的年代,丈夫所提供的安稳生活与长期的孤独比起来也许并不算什么,在生存面前,一切都是可以接受的。

此外,五邑地区的女性被看做是维系宗族的重要一极。这里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侨乡女性被看做是维系侨民与家庭保持联系的关键。他们的家人认为,只要远洋男性的妻子仍在家里,那么他们也必定会按时寄钱回家,要是连妻子也出国了,那么不只寄回来的侨汇会减少,而且他回家的次数也会随之减少。这也是近代早期五邑地区女性出国人数少的原因之一。二是,人们认为海外洋人女子和华侨结婚会导致血缘不纯、宗族不正,因此五邑女性与华侨结合有利于维护宗族大统。虽然华侨在海外多会另纳妾室,但是五邑女性正妻的地位是不可撼动的,且传宗继统的也只会是纯正的华人血统。当然必须说明的是若妾室是华人的话则另当别论。因为据由中山大学人类学系与香港社会学系联合举办的“移民与地方社会:侨乡文化社会变迁”学术调研会的田野调查发现华侨对与土著女子所生的子女都略带偏见,他们更愿意将家产传给与华人结婚所生的子女。

其次,五邑地区在近代早期依然保有重男轻女的思想。这从一些村子集体修建碉楼的原因便可看出。如马降龙村的天禄楼。由于常有男性成员被绑架,1925年马降龙村村民集资建造天禄楼,每天夜晚男性就会带着开水壶、饼干等点心和家里的金银侨汇进入碉楼,而女性则没有进入的必要,因此这座碉楼被称为男子汉的公寓。注意,这里所说的是全村的男性,这其中包括没有经济生产能力的男孩,而村子里那些具有劳动生产力的女性则不在此列。由此可见,在当时连土匪都知道绑架男性成员比绑架女性成员有价值,这在侧面上反映了当时的宗族社会

依然是持着重男轻女的态度。

近几十年来,随着宗族势力的削弱和人们思想的改变,女性获得了更多的自由,不再完全受制于宗族社会。宗族对于女性的约束与男性相同,都表现在了遵守社会公德和祭祖上。但是,值得一提的是,在一些偏远的农村地区,重男轻女的思想依然存在。根据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五邑地区出生人口的性别比为(男性:女性)比例为118.5:100。(这还不包括一些黑户。)当然根据这个来推断该地区是否重男轻女有点过于武断,但是根据人口普查,我们发现粤东潮汕地区是全省性别比例失衡较轻的地区,而最穷的粤北地区居中,深圳、东莞的性别比例则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排除了经济对人口性别的影响,这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五邑地区重男轻女的情况依然存在。

二、从婚姻情况观观近代五邑地区女性的社会地位

在婚姻关系上,近代以来直至今天五邑地区女性已经从不平等走向了相对平等。

近代,五邑地区的女性大多都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对于不幸福的婚姻,大多数的人选择了接受,这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首先,近代早期多数侨乡女性过着“守活寡”式的生活。这些女性大多都属于侨眷,她们的丈夫有的几年才回来一次,有的甚至一生都没有回来过。如:20世纪30代,有个妇女嫁到了南隆村,婚后不久她的丈夫便去了新西兰,开始的时候还会寄点钱回家,以后数十年便杳无音信,生死不明。而妻子则在家过了五六十年“守活寡”的生活,直至90年代去世。所以说“青春守活寡,千里迢迢谁共话?”是当时作为侨眷女性的真实写照。而面对无尽的孤独,她们有的人选择了忍受、接受。

其次,在婚姻中女性对“一夫多妻”制习以为常。作为近代中国重要的侨乡地区,应是受西方自由、平等思想影响最大的地方,但是侨乡女性却对“一夫多妻”这种对女性严重不公的旧传统习以为常,而且大多都能与妾侍相处和睦(当然这在一定程度上得益于华侨的“双边家庭”方式)。如铭石楼的主人方润华,他一生娶了三位妻子,组成了一个“一夫多妻”式的大家庭。而立园的主人谢维立则娶了四位太太。

另外,为了维持婚姻关系,无所出的女性不得不接受“抱养子”一事。在婚姻关系中,男性对女性是否能够传宗接代的重视显然超过了女性本身。这与他们的婚姻大多不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有很大的关系。男性娶妻子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传宗接代,若是女性没有生下孩子,那么她们在宗族中的地位便犹如危楼,摇摇欲坠。另外,由于大部分男性长期在外,为了牵制女性,因此当时的社会允许女性去抱养别人的孩子。而女性接受这个“抱养子”除了精神上的孤独,也是为了为自己今后的养老提供保障,所以她们即使无奈也不得不接受。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近代五邑地区的女性在婚姻关系上依然秉承着“以夫为天”的观念,这也注定了近代五邑地区女性在婚姻上的不平等地位。女性在家庭事务的决定权和经济的支配权上都受制于男性的安排。虽说是“男主外,女主内”,但是在内部事务上女性还是要以男性的标准为主,女性在家庭中的作用相当是一个守护者,当然这不是说她们完全受制于男性,而是男性是家庭经济的主要来源,女性对他们怀有敬畏之情,在考虑事情的时候必定会将男性的态度考虑进去。

由此观之,近代五邑地区的女性在婚姻上是处于较不平等的地位。

建国后,随着相关婚姻法律的颁布和实行,婚姻上的不平等关系有所改善。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对外交易的不断扩大,新思想、新文化对我国,特别是沿海地区的冲击与碰撞是前所未有的,这使得侨乡女性的思想在经过五四运动的微小碰撞后,迎来了全新的革新期。

现在,我们在五邑地区可以看到,男女平等的思想已经开始深入人心。我们采访了吴金强、梁春萍夫妇,他们是新会人。梁女士说他们在重大事项的决定上往往是谁说的有道理就听谁的。而在经济上,主要是由梁女士来管理,夫妇俩共同支配。当然,这种观念虽然人人都知道,但是能否真正做到又是另外一回事,因为梁女士也说了,当丈夫觉得他的是对的时候便会一意孤行,他们为此常以冷战告终。而台山的薛女士则说现在男女平等很多了。以前的女孩多是在家照顾弟弟妹妹,很少有女孩子出来闯属于自己的一份事业。

除此之外,女性在婚姻关系上不再是个被动者,不再像以前那样忍受、凑合、忌讳离婚了。

但是对此,我们也只能说较之以前,男女在婚姻中处于较平等的地位。现代的女性虽然也可以外出找工作,但是丈夫大多还会要求女性完成家务、照看和教育孩子的工作。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女性在职场上的发展。而对于男性,社会甚至是大部分的女性都认为他们的责任是养家,而家务和教育理所当然就由女性接手了。另外在重大事项上和经济主要的支配上,依然是以男性为主。

当然,近代以来并不是所有的五邑地区女性在婚姻中都处于不平等的地位。如雷洁琼、张抗抗,但这毕竟都只是少数。在现代,根据第三次全国妇女地位调查之江门地区的调查结果表明:江门女性受教育的平均水平超过男性,且高达86%的被调查妇女对自己的家庭地位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

三、从女性出国情况观近代五邑地区女性的社会地位

纵观早期五邑地区女性的出国情况,我们可以发现早期侨乡女性出国的人数和规模都较小。这有几方面的原因。

除了清政府的禁止外,还有宗族势力的阻挠。1860年以后由于中英北京《续增条约》第五款、中法《续增条约》第九款,清政府不得不承认女性出国的合法性。虽然此后女性出国的数量有所增加,但是仍是比男性少得多。这主要都源于宗族势力的阻挠。男外女内、男尊女卑、男女大防等伦理规范已浸透人们的思想。因此,他们认为男女有别,妇女和男人混成一堆有伤风化。这攸关家族体面,宗族势必会阻挠。

对此,五邑地区对女性出国的禁止尚不是最严格的。侨乡之一的海南对于女性出国是严加禁止的。在其他地区的女性开始走出国门的时候,海南妇女仍被严禁出洋。而第一个去到新加坡的琼籍女性——吴氏就因为违反禁令而受到了残酷的对待。最后,由于华民政务司的出面,这名妇女才得以获救。传统思想对于女性的束缚由此可见一斑。

当然这也与欧美地区实行的排华法案有关。如美国于1882年5月6日签署了《排华法案》,从而将华人拒之门外达10年之久。又如1923年,加拿大通过了《排华法》,禁止华人进入加拿大。该法案实施的24年时间里,总共只有20多名华人移民加拿大。1931年加拿大境内约有4。6万名华人,男女比例为13:1。

而到了20世纪初五邑地区女性出国多以依附型为主,靠的是丈夫或家人,尚未能完全在经济上独立。

20世纪30年代随着国内经济的萧条,侨乡女性为了生计不得不走出国门谋生。如:1934-1938年这五年中,有十九万以上的中国妇女移往马来亚。这个时候宗族对她们出国的态度则是支持的,因为她们为了宗族的发展做出了贡献。而

这一群女性在赚了钱以后除了寄回家供养家庭和丈夫外,有些还把全家都接到了国外。而侨乡女性在国外虽然大多从事诸如女佣、清洁工一类的下等职业,但她们用自己的勤劳、自立、自尊、自强说明了自己的气节和坚持。这也使得五邑地区的女性社会地位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国外都有所提高。而且近代也有一部分女性是自主出国的,这一部分人中尤以自梳女最为突出,她们没有家庭的拘绊,出国多是为了增长见识,开阔眼界。

到了改革开放前后,女性出国逐渐变得比较自由,她们有些是跟随家庭移民,有些是自己出国留学、有些则是为了开阔眼界等等。社会对女性出国的限制也逐渐放宽。可以说女性基本上由依附型出国转向了主动型出国,逐渐走向独立,但依附型出国依然存在,这从改革开放前后出现嫁华侨和港商的热潮便可看出,她们仍需男性为她们提供一定的经济支持。因此,从五邑地区女性的出国情况来看,女性的社会地位是在缓慢地上升的。

四、原因和结论:

从宗族态度、婚姻关系和五邑地区女性出国情况来看,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近代以来五邑侨乡女性的社会地位是呈现一种缓慢上升的态势。直至今天才达到一个较平等的地位。我们不禁会疑惑,作为文化交流的有利地带,为什么五邑地区女性的社会地位的提高是呈现一个缓慢上升的趋势呢?他们不是应该比其他非侨乡地区上升地更快吗?

其实,归结起来有如下的原因影响了侨乡女性社会地位的提升。这些原因可分为主观上和客观上的原因两方面。

主观上的原因可分为五点:

第一,五邑地区人民中的传统思想依然存在。虽说自唐代起,五邑地区便开始有人陆陆续续前往南洋、香港、美国等地,但是人们的思想认识固守着传统。这从五邑地区侨民的身上便可看出。如:早年开平华侨的三大心愿便是建房、娶媳妇、买地。这与中国传统的小农思想中的“老婆、孩子、热炕头”不谋而合。另外从华侨回国所建的房子也可以看出来。最典型的要数碉楼的建筑风格,他在吸收这西方建筑艺术的同时,也将中国的风水、对称等融入了进去。这些都可说明侨民们仍受传统思想的影响。

第二,华侨出国谋生大多是出于现实的压迫,贫困使得他们不得不向外寻求发展之路。这与那些受到 了新文化、新思想的感召而主动选择出国的文人政客不同。虽然他们也吸收了许多外国建筑的精髓,但是他们毕竟只是为了谋生而侨居他乡,最终仍会落叶归根的。因此在文化接收上特别是触动根本的思想上,他们多少都会有些抗拒。

第三,女性在经济上不够独立。经济上的独立是女性脱离男性的前提。早期五邑地区的女性依靠的是丈夫或儿子的侨汇生活,这使得他们必须受制于家庭或是宗族社会。到了近几十年,一些女孩为了生活得更好或获得绿卡,乐意嫁给华侨,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侨乡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

第四,部分五邑地区女性性格中的两面性也不利于他们社会地位的提高。由于深处改革开放的前沿,守着多种文化冲击的洗礼,造就了现代五邑女性既保守又自强独立的的特点。一方面,她们具有强烈的教育、事业追求,另一方面,她们大多数又传承了广东妇女特有的传统、顾家的一面,她们在冲出家门闯天下的同时,又受制于家庭和孩子。

第五,女性自身对传统文化的认可。而客观原因则可分为四点:

第一,近代早期国内的新思想在五邑地区的影响不大。如辛亥革命、五四运动、新文化运动等。就拿辛亥革命来说吧,五邑地区虽说也有人去参加,但毕竟在少数,而且集中在海外商人身上。就如鲁迅的《药》所描写的那样,人们并不了解革命的实质,群众工作没做好,革命与否,人们并不关系,因此革命所带来的新文化的传入在五邑地区的社会影响不大。

第二,从地理位置来看,五邑地区的地理位置不如港澳地区和福建优越,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外交流的程度,因此受新文化、新思想的冲击较小。

从地图上看,五邑地区处于粤中地区,与香港澳门这两个处于珠江出海口的城市相比,五邑地区稍逊色了点。再加上香港的深水港湾——维多利亚港的优势,人们首先注意到的是港澳,然后才可能是广州、五邑地区。与福建相比,福建水系众多,与台湾海峡 隔海相望,与美洲隔洋相望。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外来文化的传入。

第三,宗族势力的影响。早期,五邑地区由于长期远离政治中心使得地方宗族势力和村规民约的作用有时候会超过政府,所以宗族的态度起到了重要作用。

第四,各国排华法案的施行影响了我国与外界交流的程度。综上所述,五邑地区的女性社会地位达到相对平等的速度较缓慢,是受到了我国传统的思想束缚与宗族制度的约束,再加上五邑地区女性长期为经济所限,从而导致了长期以来五邑地区女性思想观念的保守主义,而且由于受到西方文明。民主、自由思想的影响较少,五邑地区女性很少有敢于追求经济独立、婚姻的自由、生活的民主。

参考文献(依各组论文参考文献的篇数为准):

⑴ 周大鸣、柯群英,侨乡移民与地方社会.[M]民族出版社.2003年2月版。

⑵ 曾晓华,眷恋江门五邑侨乡之旅.[M]广东旅游出版社.2004年9月版。

⑶ 寸迎新,关注侨乡妇女儿童.[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3月版。

⑷ 《古镇书》编辑部,广东古镇书.[M]花山文艺出版社.2004年9月版。

⑸ 张运华,220世纪前期的五邑侨乡侨乡社会与妇女.[J].2009年2

月。

第四篇:从新闻事件看女性角色变化(本站推荐)

从新闻事件中看中国妇女角色的变化

——走向独立的女性

2013年1月14日,2012性别平等十大新闻事件评选结果在北京揭晓。其中有这样几个大事件引起了我的关注:党的十八大提出“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我国大陆地区首部性别平等地方法规出台;中国首位女航天员飞天;三部门联手推动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部分高校性别划线录分女高男低遭集体维权;反家暴立法获公众高度认同;女大学生上演“占领男厕”行动。

一,这种社会现象值得我们深思。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评选?我觉得原因有二:首先我们不能不承认这是因为中国女性地位的提高,性别平等观念深入人心。但是另一方面,我们又不得不说这也是中国社会男女不平等的一个表现。对中国社会而言,性别平等事件可以看作新闻,这就说明性别平等在中国社会还是不常见的。中国女性的整体地位还是低于男性的。但是我们从这种评选的活动中也不难发现女性角色的转变。中国上下5000年的历史,是中国的男性史,期间少有女人出现。出现的女性也被冠以“铁娘子”“女强人”“男人婆”等算不上赞美的称号,把他们视为异类。而现在各大媒体报刊女性的身影绝不占少数,女性在各个领域,各个阶层活跃着。这又说明了什么?女性摆脱了传统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思想,从传统的家庭牢笼中解放出来,成为一个社会人,在社会的各阶层做着贡献,展现自己的能力与魅力。充分的说明了女性正在从一个全职母亲一个全职妻子向职业女性转变。

那么这些转变是因为什么呢?我觉得原因有三个。

1、改革开放的浪潮使西方思想传入

2、互联网以及各种现代化的通讯设备的出现。

3、民主法治社会的健全。

(一)改革开放如何改变着中国女性的角色:

20世纪80年代,中国开始实施的“改革开放”政策,使整个社会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女性的角色在改革开放的背景下不断向前演进。

1、改革开放带来的经济发展促使女性的角色转变: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中国的改革开放带来了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社会的急速发展。工厂生产使工人数量急剧膨胀,国家政策支持,城市女性开始大量进入生产领域。在农村,政府为鼓励广大女性参加社会生产劳动,开展了“双学双比”活动,提高了农村妇女经济参与水平,改变了农村妇女的生存状态。女性开始发现了传统的体制下女性的生存发展能力已经不适应现代生活要求。为了能够得到更多的生存权利,女性开始增强自身的各种能力。女性的各项能力增强直接导致了女性就业率的不断

上升。进入21世纪这种趋势更加明显,男性的劳动参与率一般高于女性,而女性劳动参与率呈上升趋势。女性就业率明显提高,女性接触外面世界的机会就多了。女性面临的困难如婚姻家庭,工作,教育相应的出现。就出现一大批先进人士来解决这些问题,使这些问题拿到台前让大家看到。问题一旦产生就必然受到关注,而解决的方式就是不断的推进两性平等。从而促使了女性角色的转变。由厨房里的妈妈走向大众关注的职场新女性。

2、改革开放带来的思想解放促使的女性角色变化:20世纪80年代女性学就在美国等西方国家兴起并逐渐形成自己的理论指导着女权运动的实践。改革开放时期随着大量的西方思想传入,女权主义思潮涌入80年代的中国。女性开始觉醒,国家开始广泛深入的开展妇女理论研究。成立妇女理论研究机构,开设妇女研究课程,召开妇女理论研讨会,出版妇女理论书籍,推进妇女理论的发展。理论的发展指导了实践,中国女权运动不断发展,女性权利得到不断的提高。权利的提升使女性的声音更好的被大众听到。女性的身影慢慢出现在世人的视线里。女性由原来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向如今走出了家庭大门转变。

3、改革开放带来的教育进步引起的女性角色变化:改革开放,恢复高考,为女性接受教育创造条件和机会。保障女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提高妇女的终生教育水平。全国高校在校女学生人数逐年增加,中等教育学校女生占在校生的一半左右。重视妇女的扫盲运动,缩小男女授教育差距,重点解决西部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女童、残疾女童、流动人口中女童的义务教育问题(《女性学导论》)。这就使女性群体的素质整体提高。女性开始觉醒,不再满足于相夫教子的生活,希望有更广阔的空间发展自己的能力。这就实现了由家庭主妇向职业女性的转变。

(二)互联网以及各种现代化的通讯设备的出现推进了女性学角色的转变:

1、互联网的出现使地球迅速缩小为一个村。信息的传播速度极快,人们了解世界的机会增加。女性群体了解了国外女性的生存现状,会对自己的生存现状感到不满,从而向好的生活挺进,就促进了女性中的佼佼者向更高层发展。这就实现了女性的角色转变。另一方面,信息大爆炸使很多男女性别歧视的事件被大家广泛了解,这就使妇女研究有了更多的素材。使很多女性问题能够得到很快解决。这就为女性进一步走出家门扫清了障碍,为女性角色的转变提供了条件。

2、通讯设备的高速发展使世界紧密联系。各国妇女组织能够及时沟通,积极拓展了各国妇女和妇女组织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交流与合作。国际妇女联盟组织可以及时了解并提出各国妇女问题。使女性的身影更多的出现在国际社会中。从而为女性角色转变提供制度保障。

(三)民主法治社会的健全:

1、完善了立法,保障赋予妇女的各项权利。1982年通过新《宪法》,1980年和2000年两次修订《婚姻法》,1992年出台《妇女权益保障法》,两次颁布《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以及一些地方制定反家庭暴力地方法规等,保障了妇女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与男性平等的权力(《女性学导论》)。在立法规定上给了女性自由发展的空间,使女性的角色转变更加容易和被理解。

2、妇女参政环境促进了女性角色改变:改变女干部、女高级专家退休年龄;加强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完善选举机制;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及决策水平;提高妇女参与行政管理的比例等(《女性学导论》)。参政环境的改变,使女性有更多的机会进入决策机构,从而实现为自己争取更多权利的目的。是女性从被统治阶级向统治阶级转变。政治角色发生了转变。

通过这些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女性角色的转变有其经济、政治、文化、设施基础等原因。而女性角色的转变之根基在于女性地位的不断提高。女性由家庭走出来成为一位职业女性,这种角色转变是不容易的。但是这种趋势是历史的潮流,是不可逆转的。是每一个人必须接受的。

二,另外从这些新闻事件本身分析,我们也能看到女性角色的转变。

1、一系列男女平等政策法规的出台使妇女能更容易从家庭中解放了出来,有更多的机会走向职场,来表现自己的才能。这就实现了由家庭主妇向职业女性的转变。

2、男权主义者心目中女性天生是弱者的理论被推翻,女性不光从心理上强大起来,更在生理上强大起来,面对和男航天员一样的太空条件,我们的刘洋依旧笑靥如花,说明中国女性从屈从于男人的弱者角色向平等的社会参与者角色转变。

3、对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关注表明了妇女运动在向农村扩展,农村妇女有了自己的土地即有了自己的财产,有了独立的经济能力就有了向传统男权挑战的资本。这说明中国农村女性在由男性的依附者向独立的个体转变。

4、女性的各种维权运动充分表明了中国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

另一方面在看到女性角色转变的同时,我们是不是应该想想这又是因为什么呢?

(一)从男女平等政策法规出台中看中国女性角色转变

在2012年6月26日至28日举行的深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由深圳市妇联参与起草的《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草案)》顺利通过第三次审议,标志着我国大陆地区首部性别平等地方法规正式出台。

从法规草案的出台中我们不难看出女性在社会中的角色的转变。《草案》中明确表示“设立性别平等促进机构、反性别歧视、反性骚扰、反家庭暴力、建立性别统计制度、公共政策性别分析评估制度、性别预算制度、性别审计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等。”首先草案实现了中国大陆0的突破,在制度层面上使女性获得了更多的权利。设立性别平等机构,建立性别统计制度,性别分析评估制度,性别预算制度,性别审计制度,反对性别歧视,这就使妇女的参政权得到了保证,在以后的决策中也能有更多女性的声音。如此便使妇女的各种权利得到一定程度上的保障,也使她们从家庭中更好地走出来,走向职场展示自己的风采。使她们完成从家庭主妇到职场新女性的转变。使女性有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反性骚扰反家庭暴力,让女性的人权得到了保证。女性受到性骚扰本质上与性无关,而是强者对弱者的控制欲,在最近闹得很凶的印度强奸案就可以看出来,印度妇女性权利得不到保证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印度种姓制度残留的影响,这导致女性尤其是低种姓女性地位低下。也是因为如此,强者对弱者的控制欲使他们侵犯妇女。反观中国,2000多年的封建文化中女性一直处于屈从地位,重男轻女的思想根深蒂固,使得很多男性觉得女性就应当是自己的附属品。也因此中国的性侵案件,家庭暴力案件也频频发生。草案的出台,进一步提高了女性作为人的权利。保护了妇女的人权。实现了妇女有屈从于男人的弱者角色像男女平等的强者角色转变。

女性天生不是弱者,女人是长成女人的,所以在当今社会政治、经济发生制度翻天覆地变化的同时,女性角色也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这种变化无疑为女性的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

(二)从刘洋顺利返航看中国女性角色的变化:

2012年6月16日,神舟九号飞船搭载3名宇航员发射升空,中国首位女宇航员刘洋也搭载飞船进入太空。2012年6月24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宣布:“刘洋作为我国第一位女航天员,从这次任务到8天的时间看,她整体表现非常优秀。刘洋在很短的时间内就适应了太空的失重环境,精神状态非常好,身体健康,各项生理指标也完全正常"。航天员的训练强度不言而喻。能经受得住这种考验的人不多。早在神五升天的时候人们就畅想这让中国女性走向太空。可是反对之声此起彼伏,他们怀疑女性的能力,从生理到心理。刘洋的飞天充分的证明了女性不比男性差,男性能做到的事情女性也都能做到。有力的反击了那些男权主义这都女性的歧视,说明了女性不光心理强大,生理上也并不比男性差。,说明中国女性从屈从于男人的弱者角色向平等的社会参与者角色转变。这种转变无疑是女性的人格更加独立,使女性的社会地位不断提高。

(三)从对农村妇女土地权利的关注看女性角色的转变: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以来,农村经济迅速发展,在发展的背后有这样一群人,他们的土地财产并不安全,他们就是农村妇女。女性的土地产权的不安全,主要表现为妇女土地权益随其婚姻的变化而变化。随着中国农村改革的深化,特别是土地长期化政策的推行,农村妇女因婚姻迁移而形成土地权利流失有着制度化和长期化的趋势,这已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重视的问题之一。农村妇女失去了土地就失去了经济来源。没有了经济独立的能力,就容易受到各种侵害。在今天的中国农村,农村妇女这一群体目前仍是弱势群体,需要保障农村妇女的生存权与发展权。妇女土地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将产生农村性别歧视水平的提高、农村性别比失衡等一系列的潜在危机。日前三部门联手推动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护,对中国农村妇女的土地权利实施的保障,具有建设性意义。这可以是女性实现经济独立的第一步。农村妇女实现了经济独立就实现了人格独立。能够不依附男人而存在,就可以有更多的发展自由。从而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及角色转变。由男人的依附品转变为独立的人。这也是一种角色的变化。

(四)女性的各种维权运动充分表明了中国女性走向了独立:

传统的观念认为女性就应该你来顺受,而如今女权运动此起彼伏。女性面对不合理的体制,他们敢于说出自己想说的。女性为谋求自身发展而进行维权,使自身的利益不受侵害。是女性个体作为人由依附者向独立者转变的重要变现。这是女性走向更好发展的至关重要的转变。这种角色的转变是女性真正的能够与男性平等起来的必要准备。

女性的角色转变在近代是十分明显的。这种转变促成了女性人格的独立发展,使女性有更多发出自己声音的机会。女性角色的转变是一种历史的潮流,不可改变和抗拒的历史潮流。只有女性不断的强化自身才能真正的和男性平等起来,才能真正意义上从家庭中解放出来。才能真正的实现角色的转变。

作为女性学的初学者,这些都是我比较不成熟的看法。有很多漏洞和不足,希望大家指点和批评。

参考书目:《 中国农村妇女土地权利保障研究 》

《中国妇女土地研究报告》

《女性学导论》

中国妇女研究网

中国妇女研究论丛

第五篇:从滇缅公路到朝鲜战争看中美关系变化

从滇缅公路到朝鲜战争看中美关系变化及展望

摘 要:本文从诞生于中国抗日战争烽火中的国际通道——滇缅公路时期的中美关系谈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朝鲜战争时期的中美关系,观察这近二十年间中国与美国之间的关系变化,并对未来中美关系做出一点展望。关键字:滇缅公路 朝鲜战争 中美关系 变化

近百年来中国一直处于寻找国家定位的时期,在此期间太平洋彼岸的美利坚合众国正努力成世界上的超级大国。这“古代的大国”与“当代的大国”之间的关系也随着世界局势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着,中美两国间利益关系的微小变化会直接影响着中国甚至世界的政治局势,特别是新中国成立前前后后,透过抗日战争时期的滇缅公路一直到新中国成立后的朝鲜战争可以看到两个“大国”之间的关系。

一、抗日战争时期的滇缅公路

滇缅公路,又称“史迪威”公路,诞生于中国抗日战争的烽火中,退守西部的抗日力量依靠滇西各族人民用血肉筑成,并英勇保卫着的连接缅甸和云南的国际通道。

在战火纷飞的年代,滇缅公路——这条穿过了中国最坚硬的山区,跨越了中国最湍急的河流,蜿蜒上千公里的运输干道,它对于中华民族的生存是一条不折不扣的生命线:中国依靠着滇缅公路、驼峰航线以及中印公路组成的运输大通道,支撑着抗日战场上全部战备物资以及大后方的经济供应,也正是在这条航线上,牺牲了很多无名的中国百姓、抗日战士和中美飞行员,但同时也是这条战线改变了日军的侵略进程和战略方案,拉长了日军对华的侵略路线。

二、抗日战争到新中国成立期间中美关系的变化

自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时任外交部长顾维钧认为:“美国的态度至为重要,不论他是不是国联的成员,其影响具有决定意义。”在国民政府看来,当时美国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因为美国没有陷入任何战争中,如果美国愿意帮助中国,一定有能力让日本停止侵华战争。但美国直至第二年7月,美国对中国、对日本的政策才有所改变,美国政府在此时选择了“不承认主义”原则,开始反对日本承认伪满洲国,并向英国提供了日本控制伪满洲国的证据,美国的“不承认主义”政策虽然仅仅是对美国在华利益的一种保护,远远达不到国民党政府所期望的对中国利益的保护,但是这已经足够激起日本对美国的强烈不满。与此同时,美国的“棉麦借款”和“白银协定”为其稳定了经济危机后的财政,加强了同日本进行斗争的实力。

此后1937年“卢沟桥事变”发生,中美关系又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变得暧昧起来。美国国内就是否对中日两国执行中立法展开了激烈讨论,由于美国政府、议会与总统三者对国家事务的决定权不同导致对美国对中国的外交政策的形成产生了几多分歧。终于,在第二年年初美国终止了给日本的贷款而开始给中国提供贷款,并劝说军火商停止向日出售军火,此时滇缅公路开始修建。1939年7月,美国政府采取了第一个正式的贸易制裁措施,废除了美日商约。到1941年8月,美国已经全面向日本禁运,转而向中国提供贷款,开始全面支持中国抗战,但由于战事紧张,日军全面进攻东部沿海战线,中国的抗日力量不得不撤退到西部后方。

1943年,中美签订了《中美关于取消美国在华治外法权及处理有关问题条约与换文》,美国“飞虎队”志愿飞行员和中国抗日战士通过滇缅公路、驼峰航线以及中印公路为中国运输了大量的战备物资,美国提供给驼峰航线100架飞机增加航空运输量,并给中国增加了500架抗日的军用飞机及大量的武器装备,并开始对滇西30个师的中国军队进行训练。美军在这一时期还为中国培训了约500名军医,在每一个作战师配备了野战医院。另外还有大批的美国军医随军服务,这对当时的中国军队是一项很重要的帮助。最终,1943年10月开始,中国驻印军和美军协同作战,从印度到缅甸、从缅甸到中国,旗开得胜,一举挫败日本第十八军团,次年8月,中美联军占领密支那,太平洋战场战争爆发是中美两国的利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美国对中国的援助为中国国民政府坚持抗日创造了一定的条件,而同时中国人民则用鲜血支持了国际反法西斯战线。

抗日战争结束后,最初美国积极扶持蒋介石反对共产党的政策,明显地站在了国民党一面,后期为了防止中国内战的爆发,美国总统杜鲁门派马歇尔调节国共两党之间的关系,在他的调处下,两方签订了“停战协定、政协决议和整军方案”,但整个调处过程中,美国政府以多种形式向国民党提供援助,其政策是不论调处结果如何,都要继续对国民党政府给予支持。最终中国共产党取得胜利,美国政府的政策彻底失败了,而这使中美之间的关系受到严重破坏。

三、朝鲜战争的背景及战争经过

朝鲜原为一个独立的国家,后来被日本吞并,第二次世界大战日本战败,朝鲜又恢复了独立国家的面目。但美苏两国认为,战后各民族寻求独立的呼声日益高涨,朝鲜既没有政府,又缺乏选举的经验,最终“雅尔塔会议”决定由美苏两国对朝鲜实施托管,自此也埋下了战争的种子。

1946年,美苏共同筹备成立的朝鲜问题联合委员会正式启动运转,到1947年,共召开了三次会议,但都没有就朝鲜问题达成一致,其原因来自朝鲜内部:按照美苏及其联合委员会的最初设想,三八线只是一个受降的分界线,不是一个政治分界线,朝鲜应该是统一的,要搞统一选举、重建一个政府,南北朝鲜应当各自推选一个政治精英参与竞选。人选的标准,当然在意识形态、政治立场方面趋同为好。1947年底,冷战爆发,美苏双方不再积极促成统一选举,相反甚至鼓动各自的傀儡打压对方。到1948年,美苏联合委员会的工作无法继续开展下去,至1948年底,朝鲜半岛最终分裂成为两个国家。

朝鲜战争就是在冷战背景下的一场朝鲜与韩国两个意识形态对立的政府之间的实际战争,美国、中国、苏联等十几个国家不同程度地卷入了这场战争。战争于1950年6月25日朝鲜的第七警备旅向韩国的陆军第十七团发动进攻开始,朝鲜方面由于准备充分长驱直入,至1953年7月27日签署《朝鲜半岛军事停战协定》停止,但由于参战双方签署的是停战协议而非和平协议,所以从理论上来讲这场战争尚未结束,因此这场战争一直影响着中国与美国之间的关系。

四、新中国成立至朝鲜战争后中美关系的变化

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毛泽东主席将中国的政治体制定位为社会主义,中国逐渐被国际社会所接受,从此中国成为社会主义阵营的一个成员。此时美国方面,艾奇逊在《白皮书》附信中一方面承认美国政策的失败,另一方面又大肆攻击中国共产党。这表明美国仍坚持新中国成立前的政策,并延长到新中国成立后反对中国共产党,与新中国为敌,而这种政策的依据是中国属于社会主义阵营,一定会对苏联言听计从。

此后近一年的时间里,美国政府对于新中国和退守到台湾的蒋介石集团的政策一直言行不一,这也引起了他国的怀疑,美国可能会插手中国的内政。在中国看来,中美关系的多种变化的可能性让新中国的创建者严谨地考虑中国对美国的外交政策;而美国方面,美国政府对华态度是不断摇摆的,考虑到之前对华政策的失败,考虑到争取新中国采取对美国的友好态度或不太靠近苏联,但又考虑到美国在全球实施的反共冷战战略,又不得不时不时要流露出敌视新中国的态度。

与此同时新中国成立的第二年,中国人民在完成统一祖国事业的同时抓紧完善政府体制和恢复经济,正在此时朝鲜战争的爆发,中国成为社会主义阵营的反帝先锋,美国则成为资本主义阵营的反共领袖。虽然表面上美国不想介入中国内战,但透过朝鲜的局势看中国,美国毫不犹豫地出兵朝鲜和台湾,美国在扩大对朝鲜军事入侵的同时也对中国进行军事挑衅,而这些行为让新中国政府越来越担忧,中美关系日益紧张。总的来说朝鲜战争对中国来说是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与错误的敌人打的一场错误的战争。

五、中美关系未来展望

自抗日战争和朝鲜战争之后,中美关系先后经过乒乓外交、尼克松总统访华、《八一七公报》、反恐合作机制等一系列的交流和合作发生了巨大变化,并向着友好的方面前进。但作为东方大国和西方大国,更应该体现出大国的责任与态度,两个国家应该保持友好、共同维护世界政治局势的稳定与和平。

从“附属”到“独立”:民初女性社会地位的变化 六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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