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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
编辑:风华正茂 识别码:21-639820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16 21:51:39 来源:网络

第一篇: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

2011年05月26日 16时45分 95 主题分类: 商贸服务 计划物价

“旅游产业”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

宁政发[2011]11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充分发挥旅游产业的综合带动作用,进一步提升南京旅游产业核心竞争力,把旅游产业培育成战略性支柱产业,促进旅游产业实现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把旅游产业培育成战略性支柱产业的目标,实施大旅游发展战略,按照“优化、整合、建设、提升”方针,优化空间布局、整合旅游资源、建设旅游精品、提升服务品质、彰显古都特色、实现跨越发展,把南京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城市。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优化创新。深化旅游管理体制改革,整合旅游资源,创新产业运行机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大旅游发展格局。

2、坚持古都特色。充分发挥南京历史文化名城资源优势,提升旅游文化内涵,彰显人文古都特色,培育一批新的特色鲜明、主题突出、具有国际水准的旅游产品,全面提升旅游产业核心竞争力。

3、坚持均衡发展。优化旅游产业结构,拓展旅游产业链条,推进旅游产业游、购、行、食、住、娱等“六大要素”均衡发展;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休闲旅游等特色旅游,加快城乡旅游一体化发展步伐,形成城乡旅游互动发展、共同繁荣的新格局。

4、坚持游客为本。满足游客不断增长的多元化需求,完善城市旅游功能,持续提升服务水平,塑造旅游品牌,把南京打造成游客更加满意的优秀旅游城市。

(三)发展目标

1、构建大旅游发展格局:通过实施大旅游发展战略,把南京整个城市作为旅游目的地来打造,进一步整合旅游资源、完善旅游功能、提升旅游产品,促进旅游城市向城市旅游转变。

2、实施旅游双倍增计划:到2015年,全市国内旅游接待人数突破1亿人次,年均增长13%;旅游总收入突破2000亿元,年均增长16%;在“十一五”末基础上实现“双倍增”。旅游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超过7%,全市城乡居民年均出游超过4次,使旅游业成为南京战略性支柱产业。

3、打造国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城市:加快推进旅游资源向旅游产品转变、观光型旅游向休闲度假型旅游转变、常规型旅游向文化深度游转变。到2015年,入境旅游人数突破300万人次,年均增长18%;入境游客在旅游住宿设施平均逗留时间达4天。

(四)发展布局

充分发挥山水资源优势,彰显南京文化特色,围绕城市发展总体战略,依托交通路网建设,打造优质项目集群,加快推进旅游重点项目建设,构建“一体两翼四带五片”旅游产业发展格局,打造“十类特色旅游精品线路”,形成以古都文化体验、休闲度假养生、商务会展等为主体的多元化、多层次的产品体系,全面构建大旅游发展框架。

“一体”即以紫金山—玄武湖城市中央公园、夫子庙—老城南历史文化街区为主体,以清凉山片区、颐和路片区、长江路片区为依托的古都旅游核心区。依托南京六朝古都、十朝都会的历史文化特色,整合各类资源、优化旅游环境、完善景区功能,全面增强城市旅游综合竞争力。

重点包括:

1、整合提升紫金山—玄武湖城市中央公园,做强产业功能,彰显南京山水城林城市特色;

2、保护复兴老城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古城肌理风貌,彰显历史文化特色;

3、复建开发金陵大报恩寺及遗址公园,彰显金陵佛都特色;

4、深入挖掘南京历史文化资源,推进明皇宫遗址公园、六朝博物馆、郑和宝船厂遗址公园、江宁织造府等项目建设;

5、保护和开发利用以颐和路片区等为代表的民国建筑群;

6、改扩建雨花台烈士纪念馆、渡江胜利纪念馆和梅园新村纪念馆等一批场馆,丰富提升红色旅游产品内涵。

“两翼”即江北、江南郊区县旅游发展翼。重点推进生态观光型、休闲度假型乡村旅游产品建设,形成郊区县旅游产业集聚区,培育新的旅游经济增长极。

重点包括:

1、推进金牛湖、黄山岛、紫清湖、无想山、迎湖桃源等一批旅游度假项目建设;

2、推进平山森林公园、六合国家地质公园等一批主题特色郊野公园建设;

3、推进江宁奇水园、石塘竹海、七仙农业大观园、雨花板桥农业旅游示范园、浦口雨发生态休闲农业园等一批乡村旅游景区建设;

4、推进杨柳村、锁石村、横溪镇、漆桥镇、桠溪镇、竹镇等一批乡村旅游特色村镇建设。

“四带”即长江滨江两岸风光带、秦淮河上下游风光带、明外郭—秦淮新河风光带、明城墙风光带。加快提升城市特色风光带的旅游功能,串联沿线旅游资源,建成贯穿主城的历史文化和生态观光廊道,打造具有南京地域特色的旅游热点及100个市民休闲小游园。

重点包括:

1、加大明城墙的保护与开发力度,推出城墙风光游览线路;

2、加快明外郭—秦淮新河风光带旅游产品策划,完善旅游服务设施,建设环城百里生态旅游休闲带;

3、加快滨江两岸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开发长江沿岸水上游览项目;

4、贯通内外秦淮河及沿岸游览线路,进一步提升内秦淮河旅游形象,完善外秦淮河旅游功能。

“五片”即栖霞山—幕府山,汤山—青龙山,方山,牛首山(将军山)—银杏湖,老山—珍珠泉等五个旅游片区。依托良好的自然资源和优越的近郊交通条件,加快启动五大功能片区的专项旅游开发,建设生态一流、特色鲜明、功能完备的环城旅游带,带动周边景区(点)组团开发。

重点包括:

1、打造栖霞山—幕府山佛教文化功能区,推进栖霞寺佛教文化精品景区建设,开发幕府山“观音文化”景区、达摩古洞景区;

2、打造汤山—青龙山温泉度假功能区,加快创建汤山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3、打造方山科普旅游文化集中区,开发科普教育及地质景观旅游产品;

4、打造牛首山(将军山)—银杏湖主题公园文化休闲功能区;

5、打造老山—珍珠泉生态养生功能区,整体提升“一山三泉”旅游开发水平,开发老山休闲养生产品。

“十类特色旅游精品线路”:

1、山水风光游:

(1)山水城林风光游,以紫金山、玄武湖城市中央公园为核心景区,以明城墙为纽带,包括中山陵、明孝陵、玄武湖、台城、鸡鸣寺、九华山公园、白马公园等;

(2)城市园林游,包括瞻园、白鹭洲、熙园、莫愁湖公园、清凉山、古林公园、燕子矶等;

(3)滨江风貌线,包括滨江公园、郑和宝船厂遗址公园、下关“南京外滩”、浦口老火车站、幕燕风景区、栖霞山以及南京长江大桥等现代桥梁集群。

2、大明文化游:

(1)明皇故迹游,包括明孝陵、明城墙、明皇宫遗址公园、大报恩寺遗址公园、朝天宫、明文化村(阳山碑材)等;

(2)郑和文化游,包括阅江楼、静海寺、天妃宫、郑和公园、郑和宝船厂遗址公园、郑和墓、浡泥国王墓等。

3、秦淮风情游:以夫子庙—秦淮河风光带为主线,老城南历史文化街区为核心,贯通内外秦淮河游览线路。包括夫子庙大成殿、江南贡院、白鹭洲公园、李香君故居陈列馆、王导谢安纪念馆、桃叶渡、甘熙宅第、门东门西地区、外秦淮河等。

4、宗教文化游:集中展现南京丰富的宗教文化,(1)以复建大报恩寺为契机,以供奉佛顶骨舍利和玄奘顶骨舍利为核心,以大报恩寺、栖霞寺、灵谷寺、鸡鸣寺、毗卢寺、瓦官寺、清凉寺、定林寺等名寺集群和金陵刻经处为依托,弘扬金陵佛教文化,重现“金陵佛都”品牌;

(2)以石鼓路天主教堂、圣保罗教堂、基督教莫愁路堂、圣训堂、净觉寺等为代表的其它宗教场所。

5、民国文化游:

(1)民国遗迹游,包括总统府、中山陵、原国立中央博物院、原国立美术陈列馆、原中央体育场、中央饭店、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和颐和路公馆区等民国风貌区;

(2)名人探寻游,包括美龄宫、宋子文公馆、孔祥熙公馆、白崇禧公馆、廖仲恺何香凝墓、谭延闿墓等。

6、文博科技游:

(1)文博场馆游,包括南京博物院、南京市博物馆(朝天宫)、南京中国近代史遗址博物馆、明城垣史博物馆、云锦博物馆、六朝博物馆、江宁织造府博物馆等;

(2)科普场馆游,包括中科院紫金山天文台、中科院植物研究所(中山植物园)、南京古生物博物馆、南京地质博物馆、南京科技馆、南京城市规划建设展览馆,以及南京富有特色的高等学府、研究院所和科教文化设施。

7、红色旅游:以革命纪念地、纪念物及其所承载的革命精神为主体,主要包括雨花台烈士陵园、梅园新村纪念馆、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渡江胜利纪念馆、南京抗日航空烈士纪念馆等。

8、休闲度假(购物娱乐)游:

(1)休闲度假,包括以汤山温泉和汤泉温泉为代表的温泉度假设施,以银杏湖高尔夫、钟山高尔夫等为代表的高尔夫运动场所和以老城南民俗风情街区、1912休闲街区、1865街区、水木秦淮等为代表的休闲街区。

(2)旅游购物,包括新街口商圈、湖南路商业街、万达广场、水游城等。

(3)夜间娱乐,包括中华门城堡大型实景演出、甘熙故居实景昆曲演出、“夜泊秦淮”水上实景演出、1912酒吧一条街等。

9、乡村体验游:

(1)特色旅游街镇,包括浦口汤泉,六合龙袍,江宁谷里、横溪、汤山,溧水白马、石湫等;

(2)特色旅游农庄,包括锁石村、万成生态园、石塘竹海、千盛农庄等;

(3)生态旅游景区,包括老山国家森林公园、珍珠泉旅游度假区、金牛湖、将军山、牛首山、傅家边、无想山、高淳老街、桠溪等。

10、文创节庆游:

(1)旅游节庆游,以南京文化旅游节为统揽,以秦淮国际灯会、南京国际梅花节、金陵礼佛文化月、“春牛首”踏青节、高淳油菜花节、横溪西瓜节、郑和国际文化旅游节、六合茉莉花节、“秋栖霞”红枫节、高淳螃蟹节、汤山温泉节等为支撑,形成贯穿全年的系列旅游节庆活动,增强南京旅游吸引力,做到月月有活动,季季有高潮;

(2)文化创意主题游,包括南京世界之窗创意东八区产业园、红山创意工厂产业园、东方娃娃动漫大世界等。

二、重点项目与工作要点

(一)重点项目

坚持项目带动原则,高起点打造旅游精品。今后几年,要加大重大旅游项目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城市中央公园、大明文化、民国文化、历史文化特色街区、文博场馆、宗教文化、现代主题公园、休闲度假、乡村旅游和高星级酒店等十大类百个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打造一批旅游精品,推出一批旅游亮点,切实改善全市旅游产业结构和功能,进一步提升旅游核心竞争力。

1、城市中央公园项目

具体项目包括:

(1)新建孙权纪念馆;

(2)复建蒋王庙;

(3)修缮原国民政府外交部郊球场(中国自行建造的第一座高尔夫球场);

(4)新建王安石纪念馆;

(5)建成十朝文化产业园;

(6)新建玄武湖历史文化展览馆;

(7)修缮保护一批明代功臣墓(徐达、常遇春墓等);

(8)修缮保护一批民国要人墓(廖仲恺何香凝、谭延闿、范鸿仙墓等);

(9)修缮明城墙神策门—玄武门段,建设城墙展示馆,开发城墙旅游线;

(10)改建李渔文化园,新建碧莲苑、河湾聆音等;

(11)完善中央公园旅游通道设施建设;

(12)完善中央公园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建设。

2、大明文化项目

具体项目包括:

(1)明皇宫遗址保护性开发;

(2)明孝陵局部修缮;

(3)明外郭—秦淮新河百里风光带建设(复建观音门、龟山遗址公园等);

(4)郑和宝船厂遗址公园西片建设;

(5)郑和宝船复建及“八下西洋”项目开发;

(6)新建郑和宝船博览苑(大号宝船船模);

(7)新建“七下西洋”纪念塔;

(8)新建中国明式家具博物馆。

3、民国文化项目

具体项目包括:

(1)整合建设长江路民国文化旅游特色片区;

(2)修缮保护100幢民国建筑,重点将一批民国使领馆及政要府邸开发成为各具特色的博物馆、宾馆饭店、休闲俱乐部等;

(3)修缮建设下关大马路民国风情街;

(4)修缮美龄宫,重新布展开放;

(5)开发建设钟岚里民国文化旅游特色片区。

4、历史文化特色街区项目

具体项目包括:

(1)老城南历史文化街区改造(修缮蒋百万故居,复建周处读书台、芥子园、光宅寺、胡家花园、凤凰台、杏花村);

(2)扩建江南贡院;

(3)清凉山—石头城历史文化资源开发;

(4)高淳老街历史文化街区修缮开发;

(5)高淳漆桥老街(古镇)修缮开发;

(6)江宁杨柳村古民居开发利用等。

5、文博场馆项目

具体项目包括:

(1)南京博物院(二期)改扩建;

(2)南京云锦博物馆;

(3)汤山方山国家地质公园改扩建;

(4)六合国家地质公园改扩建;

(5)新建六朝博物馆;

(6)新建古生物博物馆;

(7)新建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园;

(8)雨花台烈士纪念馆重新布展;

(9)渡江胜利纪念馆(二期)扩建;

(10)梅园新村纪念馆扩建;

(11)江宁织造府博物馆;

(12)南唐二陵修缮保护;

(13)初宁陵、萧宏墓修缮保护。

6、宗教文化项目

具体项目包括:

(1)复建金陵大报恩寺;

(2)扩建栖霞寺(三论宗祖庭);

(3)复建古林寺(律宗中兴第一祖庭);

(4)扩建清凉寺(法眼宗祖庭);

(5)修缮保护瓦官寺(天台宗祖庭之一);

(6)复建定山寺(禅宗发祥地);

(7)复建牛头禅寺(牛头宗祖庭);

(8)复建永济寺;

(9)修缮达摩古洞景区;

(10)修缮金陵刻经处;

(11)新建圣训堂(基督教)等。

7、现代主题公园项目

具体项目包括:

(1)新建江宁银杏湖生态主题乐园;

(2)新建江苏未来影视文化创意产业园;

(3)选址筹建南京水上嘉年华主题游乐公园;

(4)建成欢乐世界主题游乐园;

(5)新建乔波冰雪世界;

(6)新建玄武湖儿童生态游乐园等。

8、休闲度假项目

具体项目包括:

(1)汤山休闲旅游综合项目开发建设;

(2)幕燕风光带项目开发建设;

(3)新建六合平山国际体育风尚基地;

(4)白马如意文化艺术中心(二期、三期)建设;

(5)珍珠泉省级旅游度假区提档升级项目;

(6)浦口琥珀泉养生项目开发建设;

(7)六合黄山岛休闲度假项目开发建设;

(8)无想山休闲度假项目开发建设;

(9)紫清湖休闲度假项目(二期)开发建设;

(10)长江风光游览项目开发;

(11)内外秦淮河贯通新游线开发。

9、乡村旅游项目

具体项目包括:

(1)雨花板桥农业旅游示范园开发建设;

(2)江宁新济洲湿地公园开发建设;

(3)江宁七仙农业大观园开发建设;

(4)江宁奇水园提档升级;

(5)浦口雨发生态休闲农业园开发建设;

(6)六合竹镇大泉湖生态旅游区开发建设;

(7)高淳桠溪国际慢城生态之旅开发建设;

(8)高淳迎湖桃源湿地度假区开发建设;

(9)溧水绿岛生态休闲农业园开发建设;

(10)溧水白马高科技生态农业园开发建设;

(11)溧水傅家边高科技生态农业休闲项目开发建设。

10、高星级酒店项目

具体项目包括:

(1)香格里拉大酒店;

(2)万达希尔顿酒店;

(3)金鹰天地酒店;

(4)雨润国际广场(香港威培斯酒店管理集团管理);

(5)金奥·费尔蒙酒店;

(6)金陵饭店二期;

(7)德基万豪酒店;

(8)苏宁君悦酒店;

(9)阿尔卡迪亚大酒店;

(10)世茂希尔顿酒店;

(11)豪生酒店群;

(12)悦榕汤山温泉精品酒店;

(13)汤城东郡广场;

(14)安缦酒店等。

(二)工作要点

1、加强旅游规划与城乡规划的融合

旅游资源开发和项目建设,必须坚持规划引导,彰显文化特色。重大旅游项目、重点旅游片区规划、立项、审批要征求市旅游部门的意见。要提高旅游规划、策划水平,加强旅游规划管理。同时,强化旅游规划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和融合,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对旅游产业的科学指导和调控作用,将重点旅游项目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道路交通规划、特色村镇规划应充分考虑旅游产业发展需要。

2、大力提升城市旅游功能

实施“旅游化改造工程”,推进民国建筑、特色街区等全市重点区域、窗口地区和特色村镇的旅游化改造。突出文化特色,美化旅游环境,完善配套设施,提升服务水平。

实施“旅游畅通工程”,将新建旅游景区和重点旅游项目与主要交通干道之间的道路连接线及停车场建设,纳入全市道路交通建设规划;有选择地发展沿江、沿河、沿湖水上旅游交通;大力推进城市公交服务网络向郊区县旅游景点、乡村旅游点延伸,加快发展城市旅游观光巴士;旅游巴士可以借用公交专用道,可以临时停靠公交场站;完善自驾车旅游服务体系,增设自驾游基地;在饭店、景区投放旅游公益自行车,完善旅游休闲自助服务功能。

优化全市旅游饭店业空间布局,引导旅行社走集团化、品牌化、信息化的发展道路,推进饭店和旅行社业态升级。

增加城市道路旅游交通导示牌,完善并规范旅游景区多语种说明牌。合理布局旅游厕所,提高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城市旅游咨询服务网络建设,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码头以及游客集中的窗口地区,设立旅游咨询服务中心。

3、推进乡村旅游跨越发展

全面推进全市乡村旅游发展,提高“乡村旅游节”等节庆档次,提升“农业嘉年华”等品牌效应,打造特色生态体验旅游线路。开发一批具有南京特色的乡村旅游土特产品,满足游客需求,增加农民收入。

按照统一规划、错位发展的原则,合理利用郊区县丰富的自然资源,积极发展民俗主题游乐项目,丰富乡村旅游内涵。大力推进特色旅游村镇建设,培育一批“农家乐”集聚区、休闲农庄、农业旅游示范点,扶持乡村旅馆、农家旅馆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旅游度假设施建设。到2015年,全市郊区县旅游收入占全市旅游总收入达到30%。

4、促进旅游关联产业融合互动发展

大力推进旅游与文化、娱乐、科技、体育、农林、工业、商贸、会展、交通等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旅游业的综合带动作用,优化产业结构、延伸产业链条、提升旅游产业的综合效益。重点抓好南京云锦、金线金箔、金陵刻经、秦淮灯会等南京特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旅游开发。提升南京夜间旅游品质,着力打造有震撼力的夜间旅游演出项目(中华门城堡、白鹭洲)。创新办好南京文化旅游节、金陵礼佛文化月、郑和国际文化旅游节;进一步提升秦淮国际灯会、南京国际梅花节等一批节庆活动水平,丰富南京旅游节庆活动内容,提高南京旅游节庆品牌影响力。深度开发佛教文化旅游资源,打造佛教朝圣、禅修旅游产品。结合“青奥会”、辛亥革命百年、孙权迁都南京1800年等大型国际体育赛事和重要活动,大力开发体育旅游、会展旅游、商务旅游等多种旅游市场。鼓励社会力量开发富有特色、内涵丰富的工业旅游、科技旅游和文博旅游项目。继续完善新街口“中华第一商圈”商贸旅游功能;提升“秦淮八绝”特色小吃品位,开发民国菜肴,推出南京美食系列产品。开发特色旅游纪念品,建设国内一流的专业旅游购物中心。

力争到2015年,培育20个具有南京特色的旅游商品著名商标或知名品牌,将旅游购物、旅游餐饮在旅游消费中的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

5、积极推进区域旅游合作

加强与“南京都市圈”城市的旅游合作,整合区域旅游资源,共同打造区域旅游品牌和旅游精品线路,拓展南京旅游腹地,形成以南京为中心多层次、全方位的旅游产品体系。发挥我市长三角区域综合性枢纽城市的优势,加强与上海、杭州等口岸城市的合作,精心设计旅游产品,共同拓展国际旅游市场。以六朝文化、明文化和民国文化产品为纽带,抢抓“高铁时代”机遇,深化与我市周边和高铁沿线城市的合作,共同打造跨地区的旅游品牌产品,凸显南京旅游的吸引力。

6、大力发展国际旅游

以承办2014年青奥会为契机,统筹全市对外宣传资源,加大对外宣传营销力度,提高南京的国际知名度。树立“旅游形象就是城市形象”、“旅游环境就是投资环境”的意识,把旅游形象宣传作为城市对外宣传的重要内容之一,纳入到全市招商引资、对外交流与合作范畴。

要积极扶持开通南京到重点客源国(地区)的国际航线,继续巩固港澳台、日韩、东南亚等传统客源市场,大力开拓欧美、澳洲等重点国家入境客源市场。加大对国际旅游市场的宣传投入,支持旅游企业开展国际旅游市场营销工作,鼓励旅行社开展国际旅游包机业务。

继续加大与国际知名旅行商的合作力度。积极吸引更多的国际知名旅行商落户南京。在香港、台湾、欧美、日韩等主要客源市场因地制宜地建立南京旅游驻外办事机构或合作伙伴,不断加大南京旅游的国际营销力度。

7、积极推进“智慧旅游”建设

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按照建设“智慧南京”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我市“智慧旅游”应用体系建设。建设功能强大的南京旅游门户网站,充分发挥网络的营销功能。运用物联网技术,开发电子导游、数据自动采集显示等新产品,推进中山陵等一批重点旅游景区的智能化管理与服务。整合电信、移动、联通等通讯、网络运营商的力量,利用社会资源构建旅游数据中心、呼叫中心。拓展市民卡的使用功能,为游客营造更加便捷的自助游环境。积极引导旅游电子商务发展,扶持企业开展网络营销,实现南京旅游网络预订和网上支付等在线电子商务功能。加快旅游行业管理机制与运行方式的创新,推进数字化、智能化管理,建设、完善基于GIS技术的南京旅游资源数据库,推进、形成基于数字技术的城市旅游产业布局。

8、进一步优化旅游市场环境

建立健全旅游安全保障机制,完善旅游紧急救援体系和应急处置预案,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加快推进旅游责任险统保工作,进一步完善旅游保险赔付和保障机制。

加强旅游、工商、公安、城管、交通、卫生、质监、物价等部门联合执法,重点整治低于服务和接待成本经营、虚假广告、强迫或变相强迫消费等欺诈行为。加强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开展诚信旅游创建活动,制订旅游从业人员诚信服务准则,建立旅行社、旅游购物商店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完善全市旅游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南京市旅游条例》立法工作,构建市、区县两级旅游执法体系,进一步强化旅游行业执法工作。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的旅游统计体系,为加强旅游行业管理和服务提供准确、及时和全面的信息和数据分析。

9、加快培养高素质旅游人才队伍

大力实施旅游人才战略,全面推进旅游人才队伍素质教育,重点培养一批高层次、复合型的紧缺人才。开展旅游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全员培训,重点做好导游人员分级管理和分类培训。加强对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建立健全旅游人才激励机制,吸引各类高级旅游人才落户我市。充分调动培训中心、旅游院校、旅游行业协会和旅游企业等各方面积极性,共同参与旅游人才培养,形成多渠道、多层面的旅游人才培训体系。

三、保障措施及发展政策

1、健全完善大旅游发展机制

树立大旅游发展理念,继续深化全市旅游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创新旅游发展机制,努力构建适应现代旅游产业发展的大旅游格局。市政府成立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负责对全市旅游产业布局、规划,并对重点旅游项目进行指导,协调解决旅游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充分发挥旅游职能部门的协调推动作用,牵头重大旅游项目的立项、论证,组织重大节庆活动,促进旅游产业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旅游行业协会的作用,提高行业自律水平。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责权统一、合作共赢”的原则,尽快组建全市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构建旅游建设、管理、营销一体化发展的新模式。支持鼓励公园、景区经营机制改革,推进旅游园林资源有机整合,加快旅游产业从“门票经济”向“综合经济”的转型。按照管经分开、开发与保护兼顾的原则,将公园风景区、文化文物遗址、宗教寺庙等纳入旅游资源统筹,建立旅游企业与资源性事业和公益部门之间的有效衔接和利益共享机制。

2、加大旅游发展资金投入

加大政府对旅游产业的资金投入,重点加强项目载体建设、旅游促销和公共平台建设的政府引导资金投入。从2011年起,市级财政按比例在原有基础上增加旅游发展资金,用于旅游宣传促销、重大节庆活动、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专项奖励等。各区县政府也要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纳入年度预算。

3、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发展旅游产业

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旅游领域,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吸引国(境)外资本、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合理开发旅游资源,兴办旅游项目,建设旅游设施,参股旅游企业。支持民营企业开展以景区经营权和门票收入等质押贷款业务。鼓励中小旅游企业和乡村旅游经营户,以互助联保方式进行小额融资。

4、扶持旅游企业做大做强

积极鼓励国际品牌酒店落户我市,大力提高旅游接待设施档次和旅游服务水平。对投资额7亿元以上、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在规定时间内建成开业且获得五星级酒店资格的国际知名品牌酒店,按相关文件规定给予奖励。对被国家认定的绿色饭店、新评定为5A、4A级景区(点)、进入全国“百强”的旅行社、年度接待入境旅游人数排名前5位的旅行社,由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根据考核标准和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加大对旅游特色商品研发机构和品牌连锁酒店的扶持力度。积极推进金融机构和旅游企业开展多种方式的业务合作,探索开发适合旅游消费需求的金融产品,拓展银行卡的旅游服务功能。

5、优先支持旅游项目建设用地

城市总体规划应充分考虑旅游产业发展用地的实际需要,优先保障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停车场、旅游换乘中心建设用地。建立健全全市旅游重点项目库制度,对纳入全市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的重点旅游项目可以采用“一事一议”的办法优先给予用地支持。对利用荒地、荒坡、废弃矿山和未利用地等,开发特色旅游项目,可享受“绿色南京”建设工程的优惠政策。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旅游项目,在不改变土地性质和承包农户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用地者可通过土地流转方式获得使用权。

6、建立健全旅游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

从2011年起,将旅游产业发展纳入区县政府绩效管理和“三个发展”考核体系。对年度旅游发展目标和建设项目实施目标管理,建立健全严格的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全市旅游产业发展考评考核机制。

二○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第二篇: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

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

来源:巴中市政府办公室 更新时间:2010-7-9 11:36:25 阅读:1119次 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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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府发[2010]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巴中革命老区发展的意见》(川府函〔2009〕228号)精神,现就加快我市旅游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认识,增强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紧迫感

(一)充分认识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性。旅游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关联度高、就业空间大、带动力强、资源消耗少的显著特征。随着国民经济结构调整,低碳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旅游产业发展潜力巨大,市场前景广阔。加快旅游产业发展,有利于拉动第三产业发展,带动一、二产业发展;有利于扩大内需,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促进人力、土地、资源等合理配置。同时,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对传承优秀文化、推进城乡统筹、加快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巴中旅游资源得天独厚,蕴藏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发展空间,加快旅游产业发展,对培育壮大以旅游业为主的第三产业,加快区域经济发展,打好巴中革命老区建设发展翻身仗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二)切实增强加快发展旅游产业的紧迫感。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产业培育工作,全市旅游产业不断发展壮大。但是由于交通条件等因素制约,巴中旅游产业发展还存在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管理体制不顺、整体发展水平不高等问题,与周边地区旅游产业发展差距较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巴中革命老区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将巴中“建成我省重要的生态红色旅游基地”,对巴中旅游产业发展给予了准确定位。为此,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科学分析巴中旅游产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变压力为动力,紧紧抓住当前政策支持、国家有关部门扶持及“大交通”建设带来的发展机遇,用更新的理念、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全力推进巴中旅游产业加快发展。

二、明确目标,推进全市旅游产业加快发展

(一)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生态旅游和红色旅游为主线,以创建“中国优秀旅游目的地”为目标,以建设“我省重要的生态红色旅游基地”为载体,以整合资源、改革管理体制、实施品牌战略、开发精品线路、丰富旅游产品为突破口,逐步实现由单一传统的观光旅游业向休闲、度假、养生、科考、文化、会展、商务、乡村旅游等综合性的现代旅游业转变,由单纯注重经济功能向更加注重发挥旅游业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综合功能转变,把旅游产业培育成带动社会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

(二)发展目标。“十二五”期间,全市旅游经济年均增长15%以上,力争“十二五”末成为国民经济主导产业,把巴中建成四川重要的生态红色旅游基地和富有特色的中国优秀旅游目的地、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三、突出重点,提升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竞争力

(一)坚持科学规划旅游产业发展。认真实施《巴中市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巴中市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巴中市旅游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及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重大旅游项目建设等各类旅游专项规划。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土地利用规划、道路交通规划等规划时,要统筹兼顾,充分考虑旅游产业发展的需要,确保旅游产业发展空间。

(二)强力打造特色旅游产品品牌。要把全市丰富的生态红色旅游资源优势变为品牌优势,在A级旅游景区创建上实现新突破,强力打造特色旅游产品品牌。一是打造生态旅游产品。重点推进光雾山、诺水河、空山等绿色生态旅游景区建设,大力发展休闲度假、科学探险、康体养生等旅游产品。二是打造红色旅游产品。以红四方面军总指挥部旧址纪念馆、川陕革命根据地红军烈士陵园、刘伯坚烈士纪念馆、巴山游击队纪念馆、川陕苏区将帅碑林、恩阳古镇等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和革命遗址为重点,加强红色文化与革命传统教育、生态旅游的有机结合,提升红色旅游品牌效应。三是打造特色文化旅游产品。深入挖掘巴人文化、三国文化、红军文化、民俗文化等独具特色的历史、民俗文化旅游资源,着力打造南龛摩崖造像、白衣古镇、晏阳初文化公园等特色文化旅游精品。四是培育新兴旅游产品。积极发展会展旅游、温泉旅游等高端旅游产品,加快发展购物美食、康体养生、自驾游等休闲旅游产品,逐步形成丰富多样、品质优良的新兴旅游产品。

(三)全力推进中国优秀旅游目的地建设。一是以巴州城区为中心,发展休闲度假、商务、文化娱乐、美食购物等都市旅游,实施净化、绿化、美化工程,完善旅游中心城市功能,发挥集聚和辐射作用,打造都市旅游目的地。二是以光雾山、诺水河等景区为载体,整合周边资源,增强休闲度假养生、文化娱乐等功

能,打造景区主导型旅游目的地。三是以白衣古镇―江口镇为主线,高水平规划建设江口水乡旅游休闲度假区,打造水上旅游目的地。四是以历史文化名镇为重点,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推动区域旅游经济发展,打造乡村旅游目的地。

(四)加快发展乡村休闲度假旅游。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导向、尊重农民意愿、突出地方特色、注重创新管理”的要求,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特色明显、类型多元、活动丰富、富民效应明显” 的原则,依托资源优势,因地制宜,积极发展乡村旅游。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产业培育重点村建设、乡村风貌改造等相关工作,每年要确定建设1个乡村旅游示范村;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乡村旅游发展的扶持和行业指导,引导、帮助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开展争创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和四川省乡村旅游示范县、乡(镇)、村。

(五)提升旅游服务管理标准化水平。加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绿色饭店、主题饭店、旅行社、乡村旅游、工农业旅游示范点等国家标准和旅游行业标准推行力度,严格执行旅游企业服务质量、旅游企业安全管理、旅游无障碍设施建设、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建设、旅游景区标识牌建设、住宿设施节能减排等行业标准,全面提升巴中旅游业形象。

(六)积极开发特色旅游商品。依托全市优质丰富的农副产品资源,突出特色化、绿色化、品牌化、精致化,围绕通江银耳、南江黄羊、野生菌、金银花、有机茶和江口醇、小角楼酒等,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商品。要抓好旅游文化产品、旅游纪念品、旅游日用品等旅游商品的开发。

(七)加快旅游市场主体培育。通过政策引导、政府扶持、项目支持等方式,引进和培育一批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商品生产、旅游运输等龙头企业;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合资合作等方式投资旅游业;积极引导和鼓励多种经济成份通过资本重组、兼并联合、相互参股等形式,组建旅游集团,逐步形成以骨干企业为主导、中小企业为支撑的发展格局。

(八)丰富旅游文化娱乐活动。抓好地方特色旅游文化娱乐活动的开发,积极打造巴中旅游文化品牌。坚持市场导向的原则,充分发挥专业艺术团队和群众性艺术团体作用,积极挖掘以巴人文化、三国文化、红军文化、民俗文化等为代表的特色文化旅游娱乐产品。积极开发自行车赛场、登山训练营地、野战训练营、水上世界、滑雪(草)场等游客参与性强的休闲游乐项目,形成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体系,满足广大旅游消费者的需要。

四、搞好宣传,全力拓展旅游客源市场

(一)强化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政企联手、部门联合、上下联动的旅游宣传推广机制,坚持统一策划、统一包装、统一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报纸杂志等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加强旅游形象和旅游产品、旅游商品的对外宣传推广。巴中日报、巴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开辟旅游宣传专栏,各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等旅游企业,要建立旅游宣传窗口和平台。要着力推介“中国彩林第一山―光雾山”、“中国溶洞第一乡―诺水河”、“全国第二大苏区首府―巴中”等线路品牌,要把“中国?四川光雾山红叶节”等节庆活动办成国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旅游文化节庆活动,形成良好的旅游宣传效应。

(二)加强区域旅游线路整合。以产品和市场为核心,创新合作理念和方式,与周边地市建立更加紧密、更加务实的区域旅游合作机制。加强川陕渝旅游“金三角”、“川陕渝红色旅游区”、“秦巴旅游片区”合作,联合推介“重庆―广安―仪陇―巴中”全国红色旅游精品线路、“成都―南充―阆中―巴中―汉中―西安”中国三国旅游精品线路、“西安―汉中―巴中―达州―重庆”自然山水游线路,实现“信息互享、客源互送、线路互建、宣传互动”的区域发展格局。

五、强化保障,优化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环境

(一)落实优惠政策。对符合税法规定的旅游企业的旅游景区(点)的经营收入,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排放污染物达到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并已进入城市污水处理管网的旅游企业,缴纳污水处理费后,免征排污费;对旅游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依法纳入企业经营成本;招用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的旅游企业,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从事旅游业务的旅行社,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住宿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鼓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公务活动,采取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委托旅行社安排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项,旅行社根据有关规定的标准提供合法票据可作为报销凭证。

对旅游饭店严格执行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对购置并使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且符合国家优惠目录的,按有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广电部门要支持三星级以上旅游饭店申请办理境外卫星电视节目,有线电视收视费按实际安装终端数的50%收取。

(二)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市、县(区)财政每年要安排专项经费并列入部门预算,主要用于旅游专项工作、宣传推广、旅游组团奖励以及对创建国家3A级以上景区、三星级以上宾馆饭店、星级农家乐、旅游度假区、省级以上乡村旅

游示范乡(镇)、村和优秀旅游县(区)的奖励。

(三)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政府的引导性投入。各县(区)要整合相关项目资金,使项目建设与旅游产业发展相配套,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采取以资源置换资本,用资源置换基础设施等办法,吸引大企业、大集团来巴中整体开发旅游项目,打造旅游精品,提高旅游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引导和鼓励社会民间资本投资旅游产业发展。

(四)改善旅游交通条件。以“六路”建设为接点,围绕旅游资源开发,打通对外旅游大通道,完善旅游环线建设,构建旅游交通大网络。各县(区)应规划建设好辖区内旅游景区(点)之间连接通道和旅游专线,全面改造提升景区内旅游公路,提高旅游景区(点)的可进入度和便捷性。

(五)完善旅游公共服务。全面完善旅游公共基础设施,旅游重点城镇、景区以及旅游交通沿线的通讯、邮政、金融、医疗、餐饮、环保等服务设施和功能,建立和完善旅游咨询服务中心。加强城市和景区(点)的导向系统建设,规范设置旅游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加快旅游信息化建设步伐,积极推行网上旅游查询、咨询、预订等业务。

(六)加强资源保护管理。严格执行各类旅游规划,各旅游开发项目在立项时,应当书面征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意见,按有关规定程序报批。要加强对自然景区内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在景观构建中,以自然景观为主,就地取材,体现自然之美,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项目坚决予以制止。要重视古村落资源、民俗风情、民族民间音乐及舞蹈艺术、民间文学艺术和手工艺的保护、开发和利用。

(七)加强旅游行业管理。加大旅游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使用旅游星级标志、无证经营、强买强卖、价格欺诈、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企业参与、行业自律的旅游诚信体系,深入开展旅游企业诚信创建活动,推行旅游服务质量公示制,建立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诚信评价、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严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上岗认证制度。加强旅游安全监管,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救援机制,提高应急能力。加大旅游安全投入,完善旅游安全设施,为游客营造安全、和谐的旅游环境。

六、落实责任,形成加快旅游产业发展合力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切实把旅游产业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市政府将建立旅游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对各县(区)政府抓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纳入目标考核。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强化对旅游产业发展的协调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重点

抓好宏观调控、发展规划、宣传推广、行业监管、环境营造等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支持旅游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旅游重点项目,争取国家、省加大对旅游产业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投入,制定鼓励性政策和措施支持旅游企业发展。

财政部门要根据旅游产业发展需要安排、落实经费,加强资金管理。

交通、规划和建设部门要做好交通规划、建设规划与旅游规划的衔接,建立旅游集散中心、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游客服务中心。

公安、城管执法、交通、工商、质量技术监管、安全等部门要严格执法,不断改善旅游市场环境。

卫生部门要加强旅游餐饮和旅游饭店、旅游景区公共卫生管理,严格执行旅游从业人员健康资格认证制度。

统计部门要建立完善旅游统计制度,定期开展对重点旅游住宿设施、旅游景区(点)、旅行社的统计监测工作。

国土、林业、文化、民政、水务、商务、经贸、农业、税务、工商、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要加强与旅游部门的配合,利用现有的行业、部门政策,结合自身优势,制定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和优惠政策。

宣传、外事、新闻、招商等部门要在形象宣传、宣传品制作、重大对外宣传活动等方面与旅游部门紧密结合,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人事编制部门要适应旅游产业发展需要,进一步研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职能配置,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旅游产业发展,根据本意见精神,建立相应协调机制,制定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具体措施。

二○一○年六月四

第三篇: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产业的指导意见

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产业的指导意见

哈发〔2011〕2 号(2011年3月15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充分发挥旅游业在实施我市新战略、建设现代大都市中的积极作用,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国家和省大力发展旅游业的方针政策为指导,以建设国际旅游城市为目标,以培育冰雪旅游和湿地旅游两大国际 品牌为核心,树立“城市即旅游、旅游即城市”的新理念,紧紧围绕我市新的发展目标和战略,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整合资源、塑造品牌,壮大企业、拓展 市场,提升质量、完善形象,加快建设“冰城夏都”特色旅游区,促进旅游业成为助推经济发展、调整经济结构、改善生态环境、增加居民收入的重要支撑,使旅游 业成为我市战略性支柱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龙头。

二、发展目标到2015年,旅游总收入力争超过960亿元,年均增长20%,占全市GDP的比重提高到15%以上,初步建成“冰城夏都”特色旅游区;到2020年,把我市建设成为东北亚旅游集散地、国际旅游目的地、国际旅游城市和旅游经济强市。

三、工作重点

(一)完善旅游业规划布局。按照“一江居中、两岸繁荣”的战略构想,重新规划我市旅游产业发展布局,构建“1234”为主体的空间架构,即 “一城集散、两带支撑、三圈辐射、四极出新”,形成贯通全市、延伸全省、跨越国界的大旅游发展格局。“一城集散”,即将道里、道外、南岗、香坊、平房、松 北6个中心区作为整体都市旅游区进行打造,建设东北亚旅游圈服务集散中心。“两带支撑”,即松花江黄金旅游带,以“万顷松江湿地、百里生态长廊”为依托,建设120公里松花江两岸景观带和216公里游览景观路,实现“以江丽城、以水兴游”的新目标;哈亚冰雪生态旅游带,利用亚布力滑雪品牌影响力,打造哈尔 滨市区—阿城区—尚志市黄金旅游发展带,带动沿线旅游提档升级。“三圈辐射”,即环城游憩圈,打造环中心城区一小时旅游经济圈,发展农业采摘、垂钓、乡村 度假等休闲旅游产品;远郊生态旅游圈,依托尚志市、延寿县、方正县、依兰县、通河县、木兰县、五常市,开发生态、避暑、狩猎、农家乐、冰雪运动等专项旅游 产品,建设一批新兴旅游目的地和景区;大东北旅游圈,强化区域旅游战略合作,联动省内主要旅游城市、东北地区中心旅游城市以及俄罗斯边境旅游城市,构筑 “东北无障碍旅游协作区”。“四极出新”,即把尚志市、五常市、宾县、阿城区打造成我市新的旅游增长极,在尚志市建设中国高端专业性滑雪运动基地;在五常 市打造东北旅游新名山;在宾县建设山水型避暑旅游区;在阿城区建设文化旅游区。

(二)推进旅游大项目建设。以项目为抓手,高起点规划建设,着力打造一批影响大、功能全、特色突出的世界级和国家级旅游精品。加快实施以松花 江百里旅游休闲长廊、马家沟城市休闲旅游带、松北北国水城观光休闲区建设为重点的亲水游憩工程;以冰雪大世界、太阳岛雪博会、冰灯游园会、冰雪场馆设施、四季冰雪乐园、亚布力滑雪度假区建设为重点的冰雪旅游工程;以大太阳岛旅游区、八大特色旅游区、十大生态园区、20个特色旅游城镇建设为重点的休闲度假工 程;以四大特色街区、六大文化园、60余个文化展馆建设为重点的文化旅游工程;以完善旅游交通、旅游住宿、旅游娱乐、地方特色餐饮、旅游购物为重点的公共 设施工程。全力推进松花江滩岛生态恢复工程、亚布力旅游度假区提升工程、中华巴洛克民俗街区二期改造、哈尔滨文化中心、国际会议中心、国际啤酒城、欢乐太 阳岛、伏尔加庄园二期工程等大项目及亚布力、阿城龙山镇、尚志帽儿山镇、宾县二龙山村马家屯、道外民主乡、呼兰三家湾、道里长岭湖等特色旅游城镇建设,力 争3至5年内建成一批惠及民生、壮大旅游实力的大项目。

(三)打造特色旅游品牌。充分发挥我市气候“四季分明”、冰雪资源丰富和拥有滨水、森林、原野自然风光及多元文化的优势,培育冰雪旅游和湿地 旅游两大国际品牌,以建设世界冰雪名城、中国避暑名城、中西文化名城、北国山水名城、中国音乐名城为重点,全力打造“冰城夏都”城市旅游品牌。集中打造太 阳岛、亚布力、哈尔滨国际冰雪节、哈尔滨之夏音乐会、四季冰雪乐园、中央大街历史文化街区、侵华日军第731部队罪证遗址等国际旅游品牌;凤凰山景区、中 国会议夏都(国际会议中心)、金源文化旅游区、哈尔滨文化艺术中心、东北虎林园、伏尔加庄园、中华巴洛克历史文化街区、哈尔滨啤酒节、哈尔滨建筑艺术馆等 国内旅游品牌;二龙山景区、平山旅游区、哈尔滨极地馆、哈尔滨北方森林动物园、玉泉狩猎场旅游区、长寿山国家森林公园等区域旅游品牌。

(四)推进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旅游业的龙头带动作用,积极推进旅游业与其他产业相融合,培育新型旅游消费热点,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 级。推进文化与旅游业相融合,打造以金源文化、京旗文化、犹太文化、黑土文化、欧陆风情、关东风情、红色旅游为典型特征的旅游产品,建设具有地域特色的文 化旅游精品景区和项目,提升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和品位;推进工业与旅游业相融合,支持哈药集团等大型工业企业做大工业观光旅游项目,加大旅游工艺品、旅游 纪念品和旅游装备与日用品的开发力度,重点加快冰雪装备业发展,推动我市冰雪旅游产品转化和冰雪旅游产业战略升级;推进农业与旅游业相融合,发展以登山、漂流、农家乐为主要形式的乡村旅游,推动农业旅游由单纯观光型向参与、休闲、特色技艺型多元化发展;推进房地产业与旅游业相融合,大力发展旅游地产、景观 地产、分时度假地产等新兴旅游地产业态,鼓励房地产商参与旅游开发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其他产业与旅游业相融合,加快发展会议会展旅游、体育旅游、购 物旅游、历史街区旅游和科普旅游,促进旅游业向多个领域渗透,延伸产业链,拓宽产业面,集聚产业群。

(五)强化城市旅游功能建设。立足于把我市建设成为东北亚旅游集散地和国际旅游目的地,加强公路、铁路(高铁)、航空、水路立体交通网络建 设。完善市、区县(市)、乡(镇)旅游交通网络,加快建设和改造通往旅游景区的道路,将旅游公交服务网络延伸至城镇周边所有A级景区和重要乡村旅游点,开 通市郊旅游专线、市区观光车;在哈西地区辟建面向国际、国内客源市场的大型散客服务中心;在机场、车站、码头、公交客运服务中心设立商业化的旅游咨询、散 客服务窗口,建立方便国际游客出行的通道;组建旅游包机、专列、汽车租赁、游船等专业公司;加强城市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指示标识系统、残疾人服务 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

(六)大力拓展旅游客源市场。建立和完善“政府搭台、企业唱戏、部门联动、市场运作”的市场开发机制。统一规划,整合宣传、旅游、文化和新闻 出版等部门及各县(市)的宣传资源,对城市形象、重点景区、重点旅游线路进行集中宣传促销。交通运输、工信、广播电影电视等部门和单位要将一部分公共资源 和宣传载体免费用于旅游信息服务和旅游形象宣传。加强与国内外主流媒体的合作,采取现代化营销手段扩大哈尔滨宣传覆盖面,提高哈尔滨旅游知名度。巩固传统 客源市场,突破传统的促销方式,加强与俄罗斯、韩国、日本等国家友好城市的旅游合作,深化东北“4+1”城市旅游联合体的合作,加强与重庆、杭州、成都等 城市互为客源地的合作,构建多方合作的利益共享机制,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多样化的合作方式。

(七)提高旅游管理服务水平。认真贯彻国家《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旅游条例》,修订《哈尔滨市旅游管理条例》,制 订冰雪旅游、湿地旅游和导游人员管理等专项管理办法,完善市级旅游法规体系。认真贯彻国家、省旅游标准,制订完善地方、行业旅游标准,健全旅游标准体系,加大旅游标准化推进力度。建立旅游、工商、公安、交通运输、城管、质监、文化和新闻出版、物价监管、城乡规划等部门旅游执法机制,规范经营行为,打击违法 经营,建立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旅游市场秩序。倡导低碳旅游方式,引导游客在旅游过程中节能环保、保护资源,实现绿色、健康、文明出游。完善市和区、县(市)两级旅游安全监管体系,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旅游安全责任制,加强旅游应急、紧急救援、旅游保险、旅游预警等专项工 作,加大假日旅游、冰雪旅游和夏季旅游旺季等重点时段旅游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旅游安全。强化诚信旅游建设,树立“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游客满意”的旅游城市形象。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旅游工作领导机制。发挥市旅游产业发展委员会作用,加强对全市旅游发展的统筹协调、产业促进和行业管理。设立区、县(市)旅游工作 领导协调机构,强化区、县(市)旅游主管部门的管理和服务职能,建立旅游产业发展目标考核奖励机制。相关部门要从职能出发,研究制订本行业与旅游业协调发 展的政策措施,形成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合力。

(二)创新旅游产业发展机制。推进旅游景区(点)管理体制改革,在平山、帽儿山、二龙山和亚布力等景区(点)进行改革试点,建立合理的旅游资 源开发利益分配机制,推动资源集中、多头管理的景区(点)实行统一管理。加快旅游业审批制度改革,投资规模在500万元以上的旅游项目,其新建和改扩建工 程,按照规定程序报批立项后,报市旅游管理部门备案。推进旅游行业协会职能转变,将旅游管理部门承担的服务质量等级评定等职能转交行业协会承担。加大招商 引资力度,积极吸引国内外企业通过参股、并购、合资合作等方式设立独资、合资旅游企业。拓宽旅游产业投融资渠道,以产权为纽带,整合国有旅游企业优质资 产,成立哈尔滨旅游投资集团,为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等项目建设搭建投融资平台;鼓励社会各界采取项目特许权、运营权、旅游景区门票质押担保和收 费权融资等方式参与旅游项目开发。探索土地融资新渠道,借鉴城市建设融资经验,用旅游大项目规划带动周边地区土地升值,通过土地整理开发提高效益进行融 资,效益地块的储备要纳入土地储备计划统筹管理。鼓励引导旅游企业通过联合、兼并、收购或股份制改造等多种形式进行资本重组,加快培育和建设大型旅游 集团。

(三)加大旅游产业投入。增加旅游发展资金,建立旅游项目政府补贴专项资金和旅游宣传专项经费,并视财力增长状况逐步增加。区、县(市)也要逐步加大对旅游业发展的资金投入,有条件的地方可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预算。

积极争取金融机构支持旅游企业新建、扩建、改建旅游项目。哈尔滨银行要加大对旅游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每年对重点旅行社及需要增加服务设施的主要旅游企业,安排一定数量的贷款。

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进入资本市场,通过股票上市、企业债券、项目融资、产权置换等方式筹措资金。

信用担保机构每年要安排一定比例的担保资金用于扶持中小旅游企业发展,逐步建立健全旅游业融资担保体系。

(四)实施税费优惠政策。旅游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结转扣除。

亏损的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S级滑雪场、达标的漂流经营场和旅游车船公司,纳税确有困难的,按照现行税收管理体制申请办理减免房产税。

将旅行社在海外推销的旅游线路产品视为服务贸易出口,并比照货物贸易出口退税政策制订相应支持政策。对在海外销售我市旅游商品的哈市旅游企业,比照工贸企业出口创汇退税政策,制订相应出口退税奖励政策。

对当年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旅游企业,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对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旅游景区及配套设施的外商投资企业,除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外,对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投资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旅游开发建设项目,所在地政府可以给予贷款贴息或以奖代补扶持。

对位于四环外新建的旅游开发项目,经城乡建设、旅游等部门确认,不征收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只征收墙改基金。

对旅游星级饭店要逐步实现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价格;旅游企业排放污水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污标准,并已进入城市污水管网 的,环保部门不再征收排污费。旅游汽车公司、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等旅游经营单位用于旅游客运的车辆,在淡季和检修时,可依照规定按月办理临时报停 运营手续。

(五)实施用地扶持政策。各级政府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使用计划时,要优先安排旅游产业发展项目用地。对新建旅游项目和市级以上旅游 度假区用地,交纳土地费用确有困难的,可在地方权限范围内给予优惠照顾。对利用荒山、荒坡、荒滩进行旅游开发的,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确定给开 发单位或者个人30年的使用期。使用远离城市中心无需基础设施配套的旅游用地,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对重大商贸旅游设施、四星级(含)以上宾馆用地,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实行一事一议,属非经营性服务业用地的,可以按照协议租赁或出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属经营性服务业用地的,可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

(六)实施相关鼓励政策。鼓励将旅游纳入职工福利和奖励内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公务活动,可以委托旅行社安排交通、住宿、餐 饮、会务等事项,旅行社提供的合法发票可作为报销凭证。鼓励旅游景区承办各类公务和商务活动。制订《哈尔滨市旅游奖励管理办法》,鼓励旅游企业做大做强。

(七)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制订旅游人力资源开发规划,加快培养高素质的管理人才、旅游规划和营销策划人才以及复合型旅游服务人才。加快发 展旅游教育,优化教育结构,强化岗位培训,全面推行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大力发展旅游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建设一批实用型、技能型旅游培训基地。建立 和完善旅游职业资格和职称制度,健全职业技能鉴定体系,培育职业经理人市场。完善导游人员管理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导游队伍结构。建立旅游人才信息库,推 动人力资源合理配置。(此件发至县团级)

中共哈尔滨市委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2011年2月28日

第四篇: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0922

中共普洱市委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09〕41号),借助全省建设旅游经济强省和发展“休闲度假云南、生态美景云南、风情体验云南、健康养生云南”品牌目标的契机,把普洱文化旅游产业融入全省“两强一堡”战略、我市绿色发展战略,努力将旅游业培育成为普洱经济发展的战略性主导产业,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重大意义

(一)加快旅游业改革与发展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旅游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旅游产业是构建我市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加快旅游业改革与发展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就业,拉动内需,刺激消费,增加财税收入,改善我市经济增长主要依赖投资拉动的现状,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注入新的动力。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旅游已成为人民群众提高生活质量的迫切需求。加快旅游业改革与发展有利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统筹区域与城乡协调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与幸福指数,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二)加快旅游改革与发展是谋求新一轮旅游产业大发展的迫切需要。我省是民族大省、旅游大省,在全国旅游业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我市是民族大市、生态大市,但我市旅游产业发展步伐远远落后于省内其它州市,存在总体形象名声不大、特色不够鲜明、缺乏核心竞争力等问题,制约了我市旅游产业发展。加快旅游产业的改革与发展,建设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区,有利于我市发挥民族文化优势、特色产业优势和生态资源优势,以新举措推动旅游业新一轮大发展,为全市绿色崛起增加新动力。

二、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三)指导思想。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旅游产业发展,贯彻落实三届市委全会精神,融旅游产业于“绿色崛起”战略中,把旅游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优先发展的重点产业来培育和发展,打造精品景区,培育市场主体,提升产业素质,以独具特色的高品位旅游产品、高质量的旅游服务、强有力的旅游促销增强普洱的影响力和吸引力,把普洱打造成滇西南旅游圈集散中心、云南旅游二次创业排头兵、全国养生度假名城,面向东南亚、南亚的旅游枢纽、特色旅游目的地,国际知名原生态体验与养生度假旅游目的地。

(四)主要目标。力争到2015年,旅游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经济社会效益明显,全市实现旅游接待人数910.97万人次,旅游收入45.88亿元,对GDP贡献率达10%以上;到2020年,旅游接待人数2701.89万人次,旅游收入229.22亿元,对GDP贡献率达28%以上。争创5个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10个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将思茅国际养生旅游度假区打造成为国家旅游度假区。

(五)发展战略。实行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人与自然、旅游与生态和谐互动;实行“国际自助高地建设与国际带动”的桥头堡与国际化战略,打造新型国际化旅游目的地;实行区域联动发展战略,与“大版玉临楚红”六州市联动,构筑“一线四三角”网状区域旅游格局;实行市域旅游联动战略,以“思(茅)—宁(洱)”一体化推动养生度假中心突破,以澜孟西“绿三角”整体开发形成重点区域突破;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实行时尚潮流引领的产品开发战略;实行形象驱动营销战略,以“妙曼城市八大导则”指导“妙曼普洱养生天堂”形象塑造;实行系统整合与分期突破的运营战略,在差异化产品开发基础上,统一营销管理与品牌管理。

(六)发展原则。坚持高位谋划、整体设计、突出特色、重点开发,大力开发特色旅游精品;坚持依法治旅、政府主导、市场导向;坚持整合区域资源,内外结合,以国内州市联动为支撑、国际旅游为先导,边境旅游为基础;坚持保护第一、合理开发,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良性循环的旅游业可持续发展模式。

(七)发展方向。根据当前旅游发展形势和热点,结合普洱实际,确立如下发展方向。一是借助深厚的茶文化底蕴,繁荣普洱茶文化旅游。二是依托优越的自然环境,培育养生度假旅游。三是凭借多彩的民族文化,发展民族文化旅游。四是以大乘、小乘佛教和道教交汇的景谷为抓手,推出佛迹朝觐旅游。五是发挥沿边区位优势,发展口岸边境旅游。五是抢占自驾游市场先机,推广主题自驾游。六是凭借秀美山河和生物多样性资源,扩大生态休闲旅游。七是以泛旅游产业为指导,推动乡村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乡村休闲旅游。

三、支撑体系

(八)项目体系

——联动发展,抓紧实施“昆普西”黄金游线工程。以“优势互补、互利共赢”为合作原则,增强普洱、版纳双边旅游合作,建立区域旅游合作机制。通过旅游产品强化开发,实现与版纳旅游差异互补;开展联合促销,打造区域旅游品牌和形象;共同研制政府补贴方式,促进旅游车辆无障碍通行,共同制定完善汽车自驾游基础设施和服务配套体系,推进区域旅游绿色通道建设,建立共享旅游信息交流平台,全面构筑“无障碍旅游统一体”。

——跨境合作,争取口岸建设与边境旅游双突破。立体口岸构架计划,助力国际化旅游发展。借助澜沧江—湄公河、昆曼大通道、空中航线形成“水陆空”通道,加快普洱机场申请纳入国家一类口岸打造计划,重启思茅港一类口岸开放,结合勐康一类口岸开放,突破东南亚入境、欧美跨境旅游,借助勐阿、龙富口岸辅助支撑,推动边境旅游发展。

建设孟连古城—缅甸金三角边境旅游工程。孟连古城——缅甸金三角边境旅游开发。以娜允傣族古镇为依托,在修缮升级基础上提升城市休闲、旅游集散、综合接待和傣王文化体验功能,打造以国际自助游为主体的边境旅游热线。

——聚焦“绿三角”,着力推动原生态文化旅游。实施景迈芒景营销带动的绿三角自然、文化原生态旅游大区突破工程。以“茶祖朝圣文化旅游节暨山康茶祖节”引爆景迈芒景旅游区开园,快速聚焦市场注意力,成为绿三角“澜沧—西蒙—孟连”中的先导性节点,共建绿三角营销系统,与版纳建立合作营销。持续丰富产品体系,包装拉佤傣文化,打造包括景迈芒景旅游区、普洱大湖旅游度假区、傣王之城旅游区、佤山龙潭旅游区、东回高尔夫度假区的五大核心项目,形成满足市场多层次需求的系列旅游产品。

——挖掘宗教文化,引领东南亚市场突破。实施景谷佛迹旅游工程,打造入境市场吸引极。保护现有遗址基础上,结合佛教朝圣、芒玉大峡谷康体修心,打造国内外著名的小乘佛教修养身心文化圣地;挖掘小乘佛教建筑符号,加强景谷城市风貌与环境建设,营造体旅游氛围,发展会展旅游,将景谷建设成国际宗教文化交流基地。

对现有采花泼水节进行提升,以“佛诞节”主题面向国际推广,与信奉小乘佛教的东南亚国家特别是泰国政府合作,推出“佛迹圣地”旅游形象,打造“显圣”概念特色旅游产品,开展宣传营销活动。打通并改扩建“思茅港—那澜—光明—碧安—景谷”旅游线路,作为普洱向国际化延伸的又一条陆路朝圣通道。——发挥生态优势,大力发展度假养生旅游。实施思茅养生旅游度假区建设工程,推出茶康疗养生系列体验产品、湖泊旅游产品、高尔夫运动产品、森林养生度假地产等核心产品,形成推动普洱市旅游产品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和带动。

引进国内最好的治疗糖尿病和心脑血管疾病的医院,创办康疗养生基地,开拓普洱茶康疗养生的新模式;发展对高端群体量身打造的个性化的康体度假性旅游产品,配套建设体育项目、拓展训练中心;开发高尔夫运动产品,提升区域休闲品质,通过高尔夫练习场的景观营造,打造景观地产(度假物业)产品;结合特色环境与主题功能,选址建设主题酒店、企业会所、俱乐部、康疗中心、养老社区等系列度假地产。

——突出自由个性,积极发展自驾旅游。实施自驾营地与风景道建设工程,加快进行普洱自驾游系统规划,搭建“云南首个旅游风景道”系统,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自驾营地与风景道建设。三年内,选址建设八大自驾车营地,以金山垭口、九甲乡、墨江哈尼梯田(暂定克曼)为进入口,打造普洱特色风情自驾旅游带,形成周末游、三日游自驾游线路,带动北部旅游快速启动。结合主题与功能,完善配套设施,配备基础服务设施,增强交通和路况信息的及时发布、明确的路标指示、加油站的合理布局与标志指示、汽车旅馆的建设、汽车维修以及紧急救援服务等相关配套。

——推动乡村休闲旅游。以泛旅游产业为指导,推动乡村产业结构调整,构筑全市乡村旅游格局,形成云南城乡统筹示范地。近期重点开发5个旅游古村镇:碧溪古镇、磨黑古镇、娜允古镇、通关镇、响水古村,打造3个口岸小镇:江城勐康口岸风情旅游小镇、龙富口岸旅游小镇、孟连勐阿口岸风情旅游小镇,打造20个典型民族风情村,形成“妙曼十寨”,“风情十寨”。到2020年,结合文化、产业特色,打造10~20个旅游古村;5个边贸风情小镇;50个旅游特色村。

(九)营销体系

——加强旅游产品宣传推介。重点精心打造推出一批旅游产品和线路。针对普洱整体旅游形象进行策划、包装和宣传。宣传、旅游、文化、外事等部门要相互配合,合力推介“妙曼普洱养生天堂”旅游形象。制作中英文双语旅游宣传片、设计独具普洱特色的旅游纪念品一套、出版一套中英文双语系列丛书。在昆明、北京、上海、杭州等主要客源地和中国主要旅游集散地设立普洱旅游营销中心,在泰国曼谷设立一处国外营销办事处。积极参加国际旅游交易会等旅游推介活动。

——加大国际旅游市场开拓力度。实施国际化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口岸城市的优势,加强与世界主要旅游客源地国家和地区的旅游交流活动,发展出入境游市场,提升普洱旅游的国际知名度。鼓励国际旅行社加强境外促销,打造出入境游集散地。鼓励和支持国际旅行社组织境外旅行商、主流媒体来普洱考察和宣传普洱旅游。——积极组织大型旅游节庆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国际性文化节庆和具有鲜明特色、洵烂多彩的少数民族文化节庆。对亿元以上投资项目要积极向往宣传,并举行奠基仪式,吸引媒体关注。

(十)服务体系

——建设旅游服务与集散中心。规划建设四级旅游集散中心、集散点系统。依托“思—宁”一体化,建设全市旅游集散中心;由墨江(联珠镇)、景东(锦屏镇)、江城(勐烈镇)、澜沧(勐朗镇)、景谷(威远镇),建设具有对外联系与集散功能的二级集散中心;由镇沅(恩乐镇)、西盟(勐梭镇)、孟连(娜允镇),建设三级区域集散中心;于重点景区(景点)设置集散点、服务中心。

——完善旅游交通条件。结合旅游开发需要,积极配合申请并推动重点景区旅游专用通道建设,形成公路、铁路、航空、水运四位一体立体交通网络;完善城市旅游公共信息标志标识,在主要公路及通往重点景点的道路设置国际化标准的中英文交通指示牌,确保旅游交通快捷畅通。

——加强旅游宾馆设施建设。出台管理办法,提高酒店档次与服务质量,对部分旅馆按照星级酒店的标准进行改造,大力吸引世界品牌酒店集团参与旅游酒店的经营管理。到2015年规划建设50家以上三星级以上星级酒店,100家经济型酒店,200个乡村旅馆或农家客栈,10家青年旅社;到2020年规划建设200家以上星级酒店,200家经济型酒店,300个以上乡村旅馆,20家以上青年旅社。结合康疗旅游产品开发建设,建设高端养生度假山庄和度假村,汽车旅馆等主题特色酒店。最终实现国际知名品牌酒店入驻率达10%以上,高星级饭店占星级饭店比重达30%以上。

——提升餐饮设施规模与水平。突出抓好食品卫生,深入挖掘普洱餐饮文化,开发特色饮食与菜品,建设多种餐饮接待设施,适量增加高档餐饮设施,满足各层次游客需求,统计和挖掘已有地方特色饮食基础上推陈出新,推出“普洱百品特色美食”。到2015年,全市建设150家旅游接待餐厅(包括旅游宾馆),10条风味名街,50家特色餐馆,其中旅游局指定特色饭店10家(每个县区至少1家);到2020年,建设250家旅游接待餐厅(包括旅游宾馆),20条风味名街,100家特色餐馆,其中旅游局指定特色饭店20家(每个县区至少2家)。做到每个县一条特色风味街,旅游特色村镇一条风味街,每条特色街5家左右特色餐馆。

——实施旅行社品质提升工程。“内强服务、外树形象”,提升既有旅行社业务与服务能力,坚决打击非法从事旅游经营活动。最终形成旅行社25家以上,其中:具有出境游的国际旅行社8家以上,全国百强旅行社数量3家以上。

——积极开发特色旅游商品。深入挖掘特产资源与地方文化内涵,开发精美旅游商品、民族手工艺品、地方特色食品、农林茶及中草药保健品等特色旅游商品,创新普洱“三宝五绝”系列商品,形成旅游商品品牌化发展。结合普洱茶、小粒咖啡、石斛品牌,建设普洱茶休闲区、购物中心、咖啡休闲庄园等购物体验场所。分别于思茅—宁洱、澜沧县、景谷县设置3家大型旅游购物中心;建设20条休闲商业街,做到一区(县)一大街,一古镇一小街;于孟连、江城建设3条特色边贸购物街;重点景区内设置特色商业街,A级以上景区设置旅游购物点。坚决强化购物点打假,树立良好形象。

——加快娱乐休闲设施建设。配合城市旅游休闲功能的提升,建设“思茅—宁洱”一级旅游集散中心的城市休闲商务区;各个区县与休闲商街相结合,形成10个休闲娱乐集散区;在重点景区内,设置专门旅游娱乐区。以普洱为主会场,将“普洱茶节”规模化,增强国内外影响力,策划3台大型的品牌演艺节目——“普洱天下”、“糯扎渡实景演绎”、“无量佛教宗教演绎”,打造20个独立的演出场所,组建100支民间演艺队伍。

——强化旅游信息服务。全市交通、电信、广电、出版等部门和单位要将一部分公共资源和宣传载体免费用于旅游信息服务和旅游形象宣传。成立普洱旅游局信息中心,构建完成面向海内外市场的旅游电子商务系统和旅游网络营销系统。一年内完成普洱旅游实体信息中心建设(普洱旅游集散中心),三年内初步搭建完成针对自驾车游客的标识与解说系统建设,五年内建设完善的旅游标识和解说系统,在游客集中的商业街区、区县及主要景区,设立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旅游信息点。

四、保障措施

(十一)提高通关便利程度。高起点、高标准建设现代化通关设备设施;建立与老挝、越南、缅甸的旅游合作区,争取旅游免签与跨区签证制度,申请跨区签证试点;规范化管理推动边民互市上层次、上水平;规范口岸监管,构建监管和服务相互促进的高效、优质的监管环境。

充分调动旅行社、航空公司积极性。继续对旅游大巴车进行补贴,增加依照游客数对旅行社的补贴方式;增强与东航合作,形成与版纳航线串联,并衔接客源集中的省外航班。

第五篇: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花卉产业发展的意见

【发布单位】82302

【发布文号】云政发[1998]117号 【发布日期】1998-07-02 【生效日期】1998-07-02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花卉产业发展的意见

(云政发[1998]117号一九九八年七月二日)

各州、市、县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直各委、办、厅、局:

花卉作为云南省生物资源开发工程的重点产业,经过几年的培育,有了长足的发展,打下了较好的基础,形成了一定的产业规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呈现出广阔的发展前景,可望成为云南省的新兴骨干产业。同时,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是花卉产业整体运作机制尚未形成,市场开拓不够,科技支撑体系建设滞后等,如不及时加以解决,将会制约整个花卉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为了进一步加大对花卉产业的培育力度。为企业和花农营造最适宜的发展条件,省政府决定出台加快花卉产业发展的意见,请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一、一、云南省花卉产业现状

(一)优势资源初步形成优势产业。

云南具有发展花卉的资源优势,已得到国内外专家和花卉种植者的一致认可。这一优势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云南具有得天独厚的气候条件,世界上所有大宗商品花卉在云南都能找到适宜的生长地,且大多数品种都能实现周年、均衡、规模化生产;二是云南素有“植物王国”之称,花卉自然资源极为丰富,开发利用潜力巨大,有望培育出适应国内外市场的优质品种。

省委、省政府从实际出发,把生物资源开发工程列为全省着力培植的四大支持产业之一,纳入我省“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目标。花卉作为生物资源开发工程的重点项目,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支持下,企业和花农积极参与,在4至5年的时间内迅速由农民自发种植和少数外资企业涉足的起步阶段发展成为全国第一大鲜切花生产省。从1994年至今,我省鲜切花发展速度一直保持全国第一,鲜切花种植面积从1991年的240亩增加到1997年的15000亩。花卉生产企业从1995年的79户增加到1997年的250户,从业花农达10000多户。鲜切花产量从1994年的2.1亿枝增加到1997年的5亿多枝。1997年全省花卉总产值2.42亿元,比上年增长30%。花卉已经成为我省的一个优势产业。

在花卉总产量迅速增加的同时,产业组织结构和花卉产品的类别、品种布局结构日趋合理。“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化格局初步形成,大众化的农户种植与高科技、高档次的企业育苗、栽培共同发展,相得益彰。以温带切花为主体、热带兰花、观叶植物、球根类花卉等几大类别、多品种共同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产品结构和市场需求日趋协调。

以斗南村为代表的广大花农是支撑我省花卉产业发展壮大的基础。以昆明为例,现有切花面积12600亩,其中国有836亩,集体928亩,三资企业1586亩,个体农户9250亩,分别占总量的6.63%、7.37%、12.59%和73.41%。农民用自己的责任田种植花卉,投资少、效益高,亩均产值上万元。以农民为主体的斗南花卉交易市场已成为全国最大的鲜花批发中心之一,客商来自全国各地,每天进场交易人数不低于2000人,日销售鲜切花120--150万枝,交易额在100万元左右。斗南花卉几乎成为一个品牌闻名于全国各大城市,广大花农已实现了脱贫致富的目标,有的提前进入了小康。

以省烟草公司、京云公司、民营隆格兰公司为代表的大企业和以农科院为代表的科技优势单位的参与,是我省花卉上档次、上规模、走向国际市场的必要保证。特别是省烟草公司利用烤烟产业化发展的成功经验和雄厚的经济实力,介入花卉产业的发展,引进国内外先进设备和技术,使我省鲜切花生产设施迅速达到国际一流水平。农科院园艺所育种中心、京正、英茂、隆格兰、庆成等现代化龙头企业的崛起,使云南花卉业呈现出高起点、高科技、大规模、集约化发展的局面。全省已有现代化温室大棚25万平方米,年产1.5亿株优质种苗的繁育供应能力,部分鲜花和种苗已开始销往国际市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符合花卉产业发展规律的整体运作机制尚未形成,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企业生产组织形式普遍表现为“大而全”或“小而全”,生产专业化程度低、规模小、市场竞争能力弱。资源的配置、利用、技术引进等方面缺乏统一组织。

2.缺乏有力的科技支撑体系。花卉业是科技含量较高的产业,在花卉、企业积极性较高,硬件设施到位较快的情况下,科技支撑体系的建设滞后于生产发展的需要,已经成为花卉产业顺利发展的瓶颈之一。研究、开发、示范、推广等科技支撑体系的四大要素都处于企业或有关部门自发、零散组织状态,产、学、研互相脱节,缺乏足够的人才支撑。尚未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对国内外花卉品种资源进行引进、开发、培育和利用。对设施园艺技术,病虫害防治技术,专用肥料、农药、基质技术,综合保鲜、冷链运输技术等尚未有专门的机构进行系统研究、开发和引进消化。没有完善的技术培训网络和推广队伍,花农得不到有效的培训,主要还是依靠种蔬菜的经验栽培花卉。

3.市场有待于进一步开拓。我省鲜切花销售量已占全国总销量的三分之一以上,由于缺乏完善的市场网络,进入国际市场的销售渠道也尚未打开,流通基本处于无序状态。没有专业化的销售龙头公司和中介服务机构,花卉产业极易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大起大落,销售不畅的状况经常出现,使企业和花农蒙受较大损失,影响到花卉产业的顺利发展。

4.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滞后。专用物资配套供应,良种、种植技术、采后处理、植保、土壤消毒、运输、运价等方面缺乏统一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支持,加大了生产成本,影响到产品质量的提高,降低了云南花卉的市场竞争能力。

5.投资力度不够,融资渠道单一,投资分散。资金投入不足,250家花卉企业,多数固定资产投入不足100万元,有的只有几万元或十几万元,形成一方面是投资不足,另一方面是投资分散,设施、设备存在重复投资建设情况,有限的资金往往没能用在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上。

6.保证产业顺利发展的法规、制度亟待制定、实施。我省乃至全国尚无相应的花卉产业行业规章来规范企业行为和行业运行。一方面极易出现国内企业无序竞争;另一方面没有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规,国外的优良品种和先进技术很难引进。将制约我省花卉产业向更高水平发展。

二、二、发展思路及目标

(一)发展思路。

充分利用我省自然资源优势,以市场为依托,科技为先导,企业为主体,效益为中心,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进行合理生产和科学开发。政府主要通过“抓两头,带中间”解决影响花卉产业发展的瓶颈因素,扶持企业解决好种苗的培育、引进和繁育;建立健全市场流通体系,帮助企业加快市场开拓步伐;建立科技支撑体系;制定有关法律规章;构建完整的花卉产业链。为花卉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使花卉产业超常规快速发展,尽快形成我省的新兴骨干产业。

(二)发展目标。

按市场需要积极、稳妥发展,着力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和质量。到2000年全省切花总面积发展到20000亩,鲜切花产量达到10亿枝,产值5亿元;盆花300万盆,产值1.2亿元,球根产量3000万头,同时要加快绿化苗木、人工草坪和花卉制种的发展。到2000年花卉产业总产值达到10亿元以上。

三、三、建立完善花卉产业化发展的科技支撑体系

(一)以农科院为依托,充分调动昆明动植物检疫局、昆明植物研究所、云南农大以及大企业科技人员参与,在省农科院园艺所的基础上组建云南省花卉研究和育种中心。主要职责:一是育种,包括引进新品种的驯化培育;二是重大病虫害防治和综合栽培技术的研究推广;三是培育地方名特优品种。同时要成为省内花卉协同攻关,培养高层次人才,以及开展科研咨询服务的重要基地。中心实行开放性管理,为国内外合作项目和专家提供研究条件。责成省农科院商省“18办”、省花产联尽快提出具体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加强种苗生产和供应体系建设。省农科院园艺所、英茂花卉公司种苗工作、京正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隆格兰园艺公司等已经形成年产1.5亿株以上的切花种苗供应能力,完全能满足全省切花种植的需要。为了避免重复建设,造成浪费,今后不再支持新上切花种苗项目。现有几家种苗供应企业,要尽快完善技术,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同时要大力开拓种苗市场,做好服务和技术辅导工作,引导广大花农使用优质种苗,到2000年基本实现切花种苗的优质化。安宁鸣发花卉公司和中甸格桑花卉公司作为球根类花卉种球的主要生产、供应企业,省、州(市)有关部门要加大扶持力度,尽快形成规模。

(三)建立稳定的科技培训、推广体系。以企业为主体,依托现有大中专院校和科研单位建立培训体系,同时办好中以、中荷两个培训中心。中高级人才的培养要以产业发展和企业实际需要为依据,可采取企业与院校合作培养、委托培养等方式进行。初级人才和花农主要依靠企业培训。依托农业技术推广网络,建立花卉科技推广队伍,帮助花农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烟草系统也要充分利用县、乡网络,为花农提供种苗和技术服务。中以昆明培训和示范项目是我国农业部与以色列农业部签署的国家间合作项目,由省花产联代表省政府承担项目实施任务,省农业厅、省“18办”协助实施。具体方案商农业部有关司局和以色列项目承担单位提出,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正在商谈中的中荷培训项目,由省农科院承办。

(四)由省农业厅牵头,省花产联具体组织花卉企业广泛开展国际交流,通过项目合作,品种、技术引进,不断提高我省花卉科技含量,加快与国际市场接轨步伐。

四、四、加强花卉基地和基础设施建设

(一)基地布局

1.鲜切花 重点布局在呈贡县、官渡区、蒿明县、宜良县、晋宁县、玉溪市、通海县、江川县和澄江县,曲靖、楚雄、红河等州市靠近昆明、基础较好的县也可适当发展。

2.盆花 以昆明市、玉溪市、思茅地区和西双版纳州为重点。

3.球根 以中甸县和安宁市为重点。

4.花卉制种 以昆明市、曲靖市为主。

(二)基地基础设施建设

公司和花农是基础设施建设的主体,要发动花农投工投劳,花卉企业要多渠道筹资改善花卉基地基础设施条件,打牢花卉产业发展的基础。鉴于花卉产业有投资大,回收期长,风险也较大的特点,各级政府(行署)要把花卉基地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计划盘子,给予一定的扶持。无论是农民种植还是企业栽培,都要给予一视同仁的帮助。新建基地的通路、通水、通电等基础设施建设,经省政府或省级有关部门列项的,原则上可给予一定无偿资金支持,有关项目可优先列入滇中现代化农业示范工程,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省农业厅、水利水电厅和省农业综合开发办要按照省政府的统一布局,结合区域内项目建设,每年安排一定专项资金用于扶持花卉基地建设。

五、五、强化市场体系建设

(一)立足国内市场,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国内外市场的开拓要坚持以公司和个体、私营企业为运销主体的原则,在大胆走出去的同时,要积极探索与外省大中城市现有花卉营销企业和国外花卉公司合作开辟市场的新路子。鼓励国内外公司、私营企业、个体运销户到我省从事花卉交易。总之,要多渠道、多种方式大力开拓云花市场,使云花象云烟一样闻名于世。

(二)依托省政府驻外办和省烟草公司销售网络,在全国主要城市设立云南花卉批发部,由省花产联具体组织,先试点,取得经验后再推开。

(三)扩建斗南花卉交易市场。斗南已经成为我省乃至全国最大的鲜切花批发市场,在全国享有一定声誉,现有场地已无法满足日益扩大的市场需要。为了充分发挥斗南花卉市场的辐射、带动作用,责成昆明市、呈贡县按照初级批发市场的要求和企业运作原则,尽快提出扩建方案,争取在今年底以前建成,并投入使用。有关部门省政府将给予协调和支持。

(四)组建非盈利性花卉交易中心,逐步发展成为花卉高级拍卖市场。借鉴国外花卉生产、销售的成功经验,在英茂花卉集散中心的基础上,建立一个非盈利性的中介销售机构,并使之与国际接轨,逐步发展成高级拍卖市场。该中心由省政府控股,骨干花卉企业和运输部门参股共建,由省花产联代表各方经营,经营利润除维持必要的开支外,按比例返还各花卉企业和花农。具体运作方案责成省花产联尽快提出,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六、六、建立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

(一)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为花卉产业的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借鉴以色列花卉超常规发展的经验,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组织、引导和服务作用,建立起一套既符合花卉行业特点,又具有较高组织化和专业化分工,同时又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特别是国际花卉产业运作惯例的产业组织和管理办法,使我省花卉产业尽快成为全省的骨干产业,实现由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的转变。

(二)充分发挥省花卉产业联合会的积极作用。省花产联是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的行业协会,要在省政府的领导下,承担起花卉产业的整体组织和服务职能,充分发挥桥梁纽带和产业经济组织的作用,通过提高云南花卉产业的规范化、组织化、专业化程度,形成云南花卉产业的整体力量,有效推动云南花卉产业的发展。省花产联的主要职能按《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云南省花卉产业联合会工作意见的批复》(云政复[1998]1号)确定。近期要在省政府的领导和省财政、烟草、省标准计量局、“18办”等有关部门的协同指导下,尽快完成如下任务。

1.制定花卉行业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

2.按省政府《关于筹集云南花卉产业发展基金的批复》(云政复[1997]107号)筹集花卉产业发展基金,并尽快制定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报省政府批准后执行。

3.指导、帮助、监督花卉企业和花农实施好《云南省鲜切花及切叶(枝)等级规格》,不断提高花卉产品质量。

4.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制定花卉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三)加强鲜切花的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是鲜切花最重要的运输方式,云南民航局为我省花卉产业的迅速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随着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大,空运能力、运输价格等问题也日渐成为云花外销的瓶颈之一。为了扶持新兴的花卉产业,云南航空公司要继续对鲜切花运输给予优先和优惠。同时要积极探索铁路、公路运输。1997年昆明火车站日均运输鲜切花已达200件左右,铁路运输有较大潜力可挖。昆明铁路局要在省花产联等有关部门的配合下,积极探索在客运列车设置鲜切花保鲜箱运输,改善鲜切花运输条件,对冷藏运输、保鲜技术的研究、推广,省政府将给予支持。

省花产联要积极主动与航空公司和铁路部门配合,分别与两个部门联合成立服务机构,逐步做到统一外包装规格、统一组织花卉运输,代理花卉企业办理有关运输手续,做到当天的鲜花当天发运。通过集散中心优选,并经采后处理的鲜切花可优先安排运输,尽快争取做到周年、均衡的向定点城市发运鲜切花。

(四)海关、税务、动植检等部门要继续做好服务工作。几年来,海关、税务、动植检等部门积极主动的为我省花卉企业提供优质服务。随着花卉产业的发展,有关业务工作量将会越来越大,各部门要本着培植云南骨干产业的责任出发,进一步完善服务手段,简化各种手续。昆明海关要继续帮助企业用好有关减免税政策,坚持设立“绿色通道”,对花卉实施24小时受理报关,提高通关速度。同时要积极探索扩大海关保税监管,充分利用海关保税政策发展花卉产业。

为了扶持花卉产业的发展,省政府《农业特产税实施办法》规定对花卉收入按最低税率5%征收农业特产税。为了充分调动各方面,特别是地方政府发展花卉的积极性,地税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培养企业和花农纳税意识。对符合减免税条件的,要按规定给予减免,其余的要加强征收管理力度,照章纳税。

昆明动植物检疫局在严把检疫关,防止病虫害随进出境花卉传入传出国境,确保云南农业生产安全和花卉产业长期稳定发展的同时,要进一步简化手续,尽可能降低检疫费用,缩短检疫时间,对大型花卉企业逐步做到产地检疫。

(五)搞好配套物资的生产和供应。化工、轻工和农资部门要加大对专用花肥、专用农膜的研究、生产和推广力度;机械、农机等部门要加强对国外引进温室技术的消化,并按云南气候特点完善设计,按照市场需要组织规模化生产,以降低生产成本。农业部门要充分发挥点多面广、服务网络完备的优势,加强对花农的指导、服务工作。

(六)资金保障。要从社会、信贷、财政等多方筹集资金来解决花卉产业投入不足的矛盾。财政资金主要用于科技支撑体系、市场体系和运输体系建设,同时每年安排一定资金对从事“两头”的企业给予适当补贴。对发展潜力大,但目前困难也较大的企业要专题研究,帮助其走上正轨。

七、七、加强地方性法规建设

花卉产业知识产权的立法,是关系到我省花卉产业能否走向国际市场,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优良品种,关系到我省资源保护和新品种开发利用的重大问题,省法制局要会同省科委、农业厅、“18办”、花产联等单位在今年内制定出我省保护花卉产业知识产权的地方性法规,报省人大批准后尽快实施。通过该法规的实施,加快与国际接轨步伐,使我省的花卉业走上规范化生产和经营的轨道。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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