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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项目合同示》(全市统)
编辑:风吟鸟唱 识别码:21-521422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6-13 09:43:04 来源:网络

第一篇:《招商引资项目合同示》(全市统)

招商引资项目投资意向书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拟在淮南市潘集区 投资建设 项目一事,订立本意向书。

甲 方:(以下简称甲方)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住 所 地: 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 项目内容

1.1 项目名称:。1.2 主要产品:。1.3 项目工艺及产能:。1.4 项目投资规模: 1.4.1 乙方在签订正式合同后15日内,在甲方辖区注册成立项目公司负责实施本合同约定投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 万元以上。1.4.2 本合同项目总投资 元以上,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亿元,项目全部建成后,年营业额约 元以上,年税收 元以上。

第二条 项目用地

2.1 项目规划占地面积 亩左右。

项目选址在 地块,具体位置和面积以甲方提供的用地红线图为准。

2.2 项目用地方式:项目用地依照法定程序采取招拍挂方式有偿公开出让。

2.3 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土地、本合同项目或建筑等任何部分进行转让或交他人有偿或无偿使用。

第三条 项目进度

3.1 项目建设进度:乙方应于签订正式合同后 日前开工建设,建设周期为 个月。

3.2 项目达产达效进度:项目于签订正式合同后 日达产达效。完成年营业额约 元以上,实现年税金 元以上。

第四条 项目扶持 4.1 项目享受扶持如下:

第五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5.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1 对乙方项目总投资的资金到位、投资强度进行审查、核定。

5.1.2 督促乙方按合同约定时限进行项目开工、建设和投资。

5.1.3 甲方提供给乙方建设项目用地做到五通一平,即土地平整,供水、排水、供电(公共供电线路)、通讯、道路抵达项目用地范围边界。

5.1.4 甲方依法对乙方项目建设发展提供支持,积极协助乙方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协调解决乙方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保证企业建设和生产经营过程中良好的治安环境。

5.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2.1 按本合同约定依法享受本合同中甲方提供的服务和项目扶持。

5.2.2 乙方应按照规划要求和本合同约定的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建设运营,项目实际投资强度、容积率、税收等符合合同约定。

5.2.3 乙方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环保要求,做好环评审批工作。环保、安全、职业卫生建设等按国家规定与项目建设三同时。

6.2.4 乙方要严格执行国家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接受甲 方对项目建设、生产过程中的劳动保护、生产安全等工作的检查和监督。乙方项目建设前须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监督施工单位实施建设领域劳务用工一卡通。并负责在项目建设中监督施工方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同时承担工程质量相关责任。

6.2.5 乙方承诺,本项目建成投产后所用工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符合相应条件的当地人员,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

6.2.6 乙方需在项目签定合同后的3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书》后7日将按每20兆瓦100万元(人民币)履约保证金打入共管账户。若乙方能按时开工建设,保证金将作为项目地的土地租金费用及其它项目所需相关费用,多退少补;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建设,将没收保证金。

6.2.7 乙方需在扶贫村帮助建设光伏电站。

第九条 通知和送达

9.1 甲、乙双方关于本合同履行及相关事宜的通知和文件,应以书面形式传递,收到方应签收。如以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送达,则无论对方是否签收均以邮政特快专递寄出之日起第5日为送达之日。

9.2 如一方出现不予签收对方通知和文件的情形的,发出通知方有权在淮南当地公众媒体上以公告方式送达,并公告发布之日为送达之日。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月**日

第二篇:(城市综合体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合同(协议)范本

※※※※※※※※※※※※(开发)建设项目

合同(协议)书

甲 方:※※※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政府县长)乙 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

(导语):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就乙方投资建设该项目的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在平等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上,达成如下合同(协议)条款:

一、项目建设相关内容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址:※※※※※※※※※※※※

3.建设规模及内容:

(1)建设规模,用地面积约※※亩,实际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具体以实际挂牌出让面积为准)或(具体以乙方与农户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面积为准)。

(2)建设内容,※※※※※※※※※※※※※※※※、※※※※※※※※、※※※※※※※※;※※※※※※※※、※※※※※※※※。

4.投资总额:※※※※万(亿)元人民币

5.建设期限:以※※※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发放的 《开工通知书》中批准的开工时间起计算(自取得土地流转使用权之日起计算),※年(月)内完成项目全部工程建设。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项目正常建设,可适当延长开发建设时限。

6.经营方式:合同签订后,按国家产业政策,独立投资、自主经营。

7.经营期限:以国家法定土地使用年限和相关产业政策为准(以乙方与农户签定的土地流转合同年限和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规定为准)。

二、优惠政策及相关事宜 1.优惠政策:

乙方投资开发该项目的政策优惠,按照2012国发2号文件及武陵山区扶贫攻坚政策和贵州省、市、县现行优惠政策(可增加国家关于扶持相关产业的有关政策条款)相关条款执行。

2.相关事宜:

(1)乙方项目建设用地,按照※※建设用地标准,根据国家建设规划要求依法取得。同时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3)乙方因项目建设需要对外进行融资合作、资金借贷,该合同不能作为向外融资、借贷的依据,因此所涉及的法律和经济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合同签订后,乙方办理项目申请立项及相关手续可以该合同为准。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引进乙方建设,并按照法律程序协 助乙方申请※※※※※※※※※※※※项目的行政许可,同意乙方在取得项目开发权、土地使用权后,在项目规划区按规划开发建设。

2.在合同有效期内除非乙方自愿放弃或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转让该地块,或在该地块上设置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限制物权,或另引进合作者对该地块进行开发。3.协助乙方向上争取国家对该项目建设的扶持资金,该资金全额用于企业发展生产,由甲方相关部门监督和审计乙方对该类资金的使用(适用生态旅游及农业类项目)。4.监督乙方在开发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按照乙方的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对工程进度进行监督和督促。

5.协调供水、供电、通讯等部门将有关设施铺设到该项目用地红线,并与乙方建设用地区域内的相关设施相衔接。6.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协助乙方办理好项目用地前期手续,帮助协调乙方与当地群众、相关部门的关系,维护好项目区内治安秩序。为乙方提供良好的投资外部环境,依法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四、乙方权利和义务

1.必须在※※※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或分支机构,并由其合法继承和履行乙方与甲方签订的所有合同和协议的权利及义务(适用外来投资企业和投资自然人)。

2.通过挂牌出让(租赁)方式依法取得※※※※※※※※※※※※(开发)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权后,即享有该项目开发权、自主经营权和处置权。3.合同签订后,乙方即开展《※※※※※※※※※※※※(开发)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和施工图设计,设计方案必须经甲方有关部门及专家评审通过后方可实施。4.项目所涉及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用地及场地平整等全部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自行负责项目区内水、电、路及通讯网络设施建设工作,并承担全部费用(适用有固定基础实施建设类项目)。

5.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管理规定,做到安全施工。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管理规定自觉缴纳相关税、费,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项目建成投入经营前,依法办理完善相关的合法经营手续,并接受相关部门的依法监督检查。

6.必须保证该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严格按照各项安全 规程规定进行施工和经营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及周边环境安全,避免出现安全事故。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承担责任。

7.项目建成后,其从业人员由乙方自行决定招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在※※择优招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从业员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

8.按照贵州省招商引资有关政策规定,根据甲方招商引资管理部门和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报送资金到位凭证及其他项目备案资料。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擅自将此合同中涉及的项目及内容进行调整或变更。如需要调整或变更项目涉及的内容,乙方必须报 请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如乙方擅自调整或变更设计、规划等项目涉及的建设内容,甲方主管部门有权依法强制拆除并限期整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由于甲方不能及时供地或不能及时完成征地、拆迁致使乙方项目不能正常建设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不可抗力因素引发的除外),同时开发时间顺延。

3.因乙方自身原因,致使项目无法实施,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凡给项目区居民或农户造成破坏的,由乙方负责恢复或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4.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在※※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投资促进局项目风险保证金专户(开户行:工行※※※支行,账号:※※※※※※※※※收款人:※※※※※※※※※)打入※※※万元项目风险保证金。在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时限如期开工后,甲方按照乙方施工进度分※※返还给乙方。即,※※※※※※※※50%,※※※※※※※※50%。如乙方在建设过程中发生施工责任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责任问题,甲方有权动用该保证金处理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相关遗留问题。

4.乙方必须如期开工、按期完工。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期完成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则甲方有权追回乙方已按本合同享受的全部优惠、奖励资金,同时,甲方有权收回该项目的开发权及土地使用权。

5.本合同签订后,一方因遭受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违约,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第一时间通知对方。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在项目建设阶段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以及出台的会议纪要或备忘录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商不成,通过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本合同中所称元,均指人民币;本合同中所称日,均指工作日。

八、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产生法律效力,但本合同项下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内容以乙方通过程序取得为准。

九、本合同壹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投资促进局存档一份。复印件分别报送有关部门,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江口县人民政府(章)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时间、地点:

第三篇:招商引资合同样本

招 商 引 资 项 目 合 同 书

甲、乙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信、互利”的原则,通过

充分协商,就加强合作,促进发展,实现双赢,达成共识。为明确合作各方的义务与权利,使合作项目顺利付诸实施,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 编:

电 话:

二、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号码:注册资本:万元

邮编:手机:

电话:住址:

三、合作方式与合作内容:

1、甲方根据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与选址要求,为项目提供建设用地,负责落实***、***及甲方所在地**赋予项目的各项优惠政策,为项目的落户与发展提供良好的地域环境。

乙方负责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筹集与落实,组织项目建设的具体实施。

2、乙方拟在****注册企业名称;

3、项目名称:项目。

4、项目建设总投资万元。

一期投资万元,其中:机器设备万元,基础设施建设万元。

二期投资万元,其中:机器设备万元,基础设施建设万元。

5、一期生产经营规模(年工业总产值)万元。

6、项目建设期限:该项目自年月日至年月前建设竣工并投入生产。逾期视为乙方违约,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7、企业实行以产定销,主要生产项目。年工业

生产总值万元。

四、出让土地面积、金额、使用年限、交付使用与土地出让金支付的时间与方式:

项目所需建设用地出让地幅位于***********,面积亩,(以**国土资源局测定的面积为准),土地出让金:(以土地招拍挂方式)。土地使用权期限:年(以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时间为准)。****项目建设用地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内完成投产建设,土地闲置年未开发利用的,将收取倍的土地闲置费或无偿收回土地。

五、甲、乙双方的义务与权利:

A、甲方的义务与权利

1、协助乙方解决办理工业厂房土地使用权证及项目建设的各类必备手续;

2、对项目建设方案(含设计图纸)享有指导、审查、监督权,参与项目的竣工验收;

3、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建设期间及生产经营期间遇到的各种问题,并同劳动人事部门协调,解决乙方生产用工问题。

4、积极营造良好的市场与法制环境,为乙方自主经营,加快发展提供有效服务。

5、不干预乙方正常生产及自主经营。

6、乙方生产的产品在同等质量、同等价格的情况下,甲方优

先选用乙方产品,同时协助乙方开拓****和周边市场。

B、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1、投资万元(分**期)建设项目。一期年工业生产总值15000万元。

2、乙方应依法使用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未经甲方所在地法定土地管理机构书面核准,不得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3、承担合作项目建设各项费用的支付;

4、乙方受让的土地使用权,未经甲方所在地法定土地管理机构书面核准,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向第三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时,不得利用甲方给予的优惠土地谋取不当利益;

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生产,依法经营管理的原则,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大力支持当地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7、乙方应在签订招商引资项目合同书后,自年月日

之日起**个月内设备到达,并在**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毕,于年**月**日投产运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履行合同。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投资总额的 5%,向履约方支付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约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为准。

八、合同生效

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 于:*****

二〇年月日

第四篇:招商引资合同

招商引资合同

甲方: 住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在黔江区新城投资建设住宅项目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黔江.新城恒大地产开发综合体。

1.2项目地址:项目开发用地位于黔江新城正阳组团(详见用地红线示意图)。

1.3项目用地面积及土地用途:开发用地面积约690亩(具体位置、四至界线以乙方在不动产权属登记中心登记办理的《不动产权证》为准),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

1.4项目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按不超过1.9的综合容积率计算(建设规划方案和容积率按区政府审定方案为准)。

1.5项目投资规模:总投资45亿元。

1.6项目建设期限:乙方在重庆市黔江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交地后60日内开工,建设总工期6年。一期在2018年12月底前开盘。

第二条项目用地情况

2.1本项目用地按土地管理相关规定通过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以重庆市黔江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乙方(或乙方在黔江区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2.2供地标准:现状交地。由甲方负责将项目地块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通信设施、地下管网、电线杆路等拆迁安置补偿完毕,终止项目地块范围内的所有租赁关系、承包关系及其它土地使用关系,并完成项目地块范围内的一切补偿,将项目地块交乙方开发建设而无第三方阻止。乙方不需要再对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补偿,无第三方因交地前的事由向乙方主张权益或影响项目地块的开发建设。

2.3 土地共分三期招拍挂,一期土地招拍挂面积约280亩(2018年春节前挂牌),后两期土地招拍挂相应启动相关工作,力争在2018年12月31日前招拍挂。

2.4乙方获得该宗土地只能用于本合同(经甲方所在的区人民政府批准的情况除外)约定项目的建设使用,不得擅自转让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或改变土地用途、性质和项目内容,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另行处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优惠政策

3.1项目从动工之日起5年内,甲方按照乙方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区级实得部分60%的标准,安排其他资金给乙方用于投入公益(即本合同约定的学校、公园)设施建设。其中,一期地块的优惠政策在乙方缴纳上述税费之日起3个月内安排,二、三期地块的优惠政策待公园竣工验收后再安排。3.2为了引进高级管理人才,项目从动工之日起5年内,甲方按照乙方企业高管(30人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区级实得部分的标准,安排其他资金用于引进高层次管理人才奖励。

第四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4.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项目投资及建设进度。

4.1.2本合同签订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提 供本项目用地的规划红线示意图。

4.1.3项目建设所需给(排)水、供电、通信由甲方负责接至项目土地红线边缘,需要专变、专电等特殊要求的由乙方自行负责,所需入户费用由乙方自行交纳。至接口以后的管线由乙方自行按照相关部门的规范要求架设。

4.1.4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及时提前告知办理各项手续所需的相关资料,在乙方及时提供办理各项手续所需各类相关资料的前提下,指定专人全力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4.1.5甲方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全面兑现相关优惠政策,大力支持项目发展。

4.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4.2.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乙方在黔江区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全资子公司作为业主负责项目的建设、管理和运营,负责承接本合同乙方的权利义务,全资子公司须向黔江区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乙方在全资子公司成立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提交全资子公司出具的追认本合同的承诺书。乙方对全资子公司履约义务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4.2.2乙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做好项目规划、设计、建设等工作,并报经相关行政许可部门许可。在项目建设、生产经营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做到环保 “三同时”。严格执行消防管理和安全文明生等相关规定。

4.2.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约定,及时开工,加快项 目建设进度,确保在建设期限内建成〈2018年必须建设开盘 20万平方米以上乙方每季度末向甲方报送项目投资和建设进度,并保证其真实性。

4.2.4按照新城城市控规,在新城新修建中小学校各一所和一个公园,由乙方在约定时限内建设完工并无偿移交给甲方,其建设内容、规模等在补充合同中具体进行明确。开发小区内幼儿园按规定配建,与所属开发地块同步建设,配套幼儿园的政策按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2.5若甲方为公共事业的水、电、气、路、通讯管网等按规划设计布局需安装、通过或穿越该宗土地时,乙方应予以同意并积极无偿配合,对乙方的建构筑物造成损失时,甲方应恢复原状。

4.2.6乙方在本合同谈判、签署、履行过程中,获得有关甲方及黔江区规划、土地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非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使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甲方在乙方符合本合同的约定,乙方提出申请后,甲方不按约定及时、全面兑现本合同约定优惠政策,属甲方违约。甲方按应兑现优惠政策金额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同时还应全面兑现优惠政策。

5.2若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供地且延期达6个月以上的,乙方有权利单方面解除(以发出《解除合同函》为 准)本合同。5.3从重庆市黔江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交地之日起且办理施工许可证后,乙方超过2个月(因甲方造成的延期除外)仍未进场施工,或超过建设工期6个月仍未建成投用,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收回已供土地。甲方对乙方实际支付的土地出让综合价金在扣除法律法规规定的计提基金和相关优惠政策兑现金额后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对乙方已投入的基础设施、建构筑物等,乙方同意由甲方单方委托的审计机构或评估机构出具的书面报告确定的总金额的30%计算,并扣除乙方已享受的优惠政策,支付给乙方。该违约责任不影响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通过行政手段对乙方征缴土地闲置费、无偿收回土地等行为。

5.4乙方未按本合同第4.2.1条的约定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未达到约定金额,或抽逃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属乙方违约。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金金额的2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其他约定

6.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备忘录或补充合同进行明 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有因法定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6.3本合同仅为甲乙双方为项目投资而达成的旨在促成双方实现投资项目的合同,不作为乙方对外进行相关经济运作的文本依据。

6.4乙方未竞得本项目土地,本合同终止。

6.5双方确认送达地址为双方的注册登记地址。上述地址如有变更,应以书面方式及时告知对方。双方同意通过邮寄方式送达本合同履约、仲裁、诉讼相关文书,相关文书到达其所提供的地址即为已送达。

6.6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渝南仲裁院)按照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并由违约方承担仲裁费用、必要的律师费用。

6.7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或授权倾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

乙方(公章):

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月

第五篇:招商引资合同

招商引资框架协议

甲方: 乙方:

为发展经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为 招商引资建设

园区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业园区基本情况 1.政府为 2.区位,面积

3.项目竣工投产后年产值约

万元,年纳税

万元。

4.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项

地点:

,具体位臵详见规划图,四周界址以规划用地图划定红线范围为准。(3)、项目投资概算:

万元人民币。(4)、项目经济效益预测:项目竣工投产后年产值约

万元,年纳税

万元。

5、经

期限:

年。

第二条 双方合作协议 1.甲方负责 2.第三条 征地

1、补偿

2、指标,3、入园条件

4、进度,征地供地的进度要求

5、第四条 项目主体

1、管委会

2、对接主体

第五条 市政配套

1、投资

2、进度

3、九通一平

第六条 园区规划

1、园区规划;

2、乙方

3、调整

第七条 项目手续 1.2.第八条 招商运营 1.2.招商标准:签订入园协议,三方协议

第九条 优惠政策

1、地价

2、税收

3、行政事业性收费

4、配套费 第十条 利益回报

1、基本收益

2、溢价收益,可以扣除

第十一条 单独匹配商业住宅地块,价格,面积

第十二条

项目用地及管理

1、用地面积为

亩(具体详见规划位臵图,确切位臵坐标和土地面积以实际供地时土地管理部门实际测量为准)。

2、用地性质及年限:项目用地性质为 用地,土地使用年限 3 为 年;未经 人民政府批准,乙方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3、土地出让方式及价格:项目用地由 国土部门按有关规定挂牌出让或者协议出让;为体现对项目的支持,甲方出让给乙方的项目使用土地价格为 万元/亩。

4、项目保证金: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

日前向甲方支付项目保证金

万元到甲方指定帐户(开户行: 支行,帐号:,户名:),正式供地或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将此款三日内退还给乙方。(该条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5、项目用地建设管理

(1)乙方必须在保证在取得项目用地之日起

个月内动工建设,逾期甲方收回宗地土地使用权。

(2)乙方项目建设期限(指项目从动工建设开始至项目竣工所有的时间)为

个月,超过建设期限

个月以上未完成项目建设的,甲方保留收回宗地土地使用权的权利。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园区项目所在土地上拆迁、补偿问题,负责支付拆迁和补偿费用等一切费用。

(2)、甲方协助乙方所招企业在国土部门完成乙方项目用地挂牌出让程序并办理好建设用地批准书。

(3)、甲方承诺在乙方所招企业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之前,为乙方所招企业协调好供水、供电、道路、通讯等部门,将相关设施铺设到乙方厂区门口,保证“九通一平”(即通市政道路、雨水、污水、自来水、天然气、电力、电信、热力及有线电视管线,土地自然地貌平整),所涉费用由甲方解决。

(4)、甲方负责协助乙方所招企业申请、办理本园区项目的批准文件和引进企业的工商、税务等相关证照登记手续,相关费用由乙方所招企业承担。

(5)、甲方应协调处理好本产业园区项目建设过程中及乙方所招进企业生产期间所涉民事纠纷及其它相关问题。

(6)、甲方应依法保障乙方所招企业员工人身、财产安全,保障乙方及乙方所招企业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服务,落实好国家、省市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政策有变化的,以各级政府制定并对外公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7)、甲方在乙方所招企业交完购地款后,两个月内负责协助乙方所招企业办好土地使用证,逾期项目建设时间则作相应顺延。(8)、对掌握、了解的对方情况、涉及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其他可能影响对方声誉、信誉、形象的资料,双方应相互为对方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漏。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为 产业园区招商引资,并负责产业园区项目的运营管理。

(2)、乙方享受国家、省、市和 县(区)的相关优惠政策,具体详见 县的优惠政策文件()。

(3)、乙方保证所招企业建设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

(4)、乙方负责所招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及其他有关证照手续,做到依法经营,安全生产。

(5)、乙方可根据甲方要求,设计园区及厂区厂房规划方案(或 5 者由乙方提出规划方案后甲方审核认可),按时开、竣工和投产(开工、竣工、验收等事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函告甲方)。

(6)、乙方及乙方所招企业负责项目用地红线内的道路、给排水、电力、通信、绿化等自用设施的建设,排污达到国家环保排放标准。(7)、乙方及乙方所招企业生活区的社区管理和厂区治安管理应服从于 的统一管理。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原因影响产业园区的开工建设,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具体如下: ;并顺延乙方及乙方所招企业的开工、建设和竣工时间。

2、如甲方未能提供相应服务,应对乙方及乙方所招企业造成的实际损失给予合理的补偿。

3、如乙方及乙方所招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履行第十三条第5款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五条

合同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1、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双方签署书面合同,才能生效。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解除本合同。

3、由于政策的调整导致合同无法在原来的基础上履行的,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 6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表人(签字):

****年**月**日

二0一二年

0

法定代二

《招商引资项目合同示》(全市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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