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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概论总练习(优秀范文5篇)
编辑:平静如水 识别码:21-665603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30 15:49:43 来源:网络

第一篇:法学概论总练习

第一章 法的基本理论

判断题

1.法是调整人们的行为规范,所以一切行为规范都可以称为法。()2.法是一种社会规范,任何人类社会都有法。()3.法是统治阶级所有意志的体现。()

4.假如美国的大选中共和党失败,那么民主党上台后制定的法律就不再体现共和党的意志。()5.统治阶级的共同意志直接体现为法。()

6.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7.法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会永远存在下去。()

8.无产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因此我国的法律只反映无产阶级的意志和利益。()9.在我国,剥削阶级已经消灭,因此我国的法律不具有阶级性。()10.王某因犯罪被判刑3年,这是法的教育职能的体现。()

11.凡是社会主义法所禁止的行为,也是社会主义道德所谴责的行为;凡是社会主义法所允许和鼓励的行为,也是社会主义道德所提倡的行为。()

12.培养和提高人民的法律意识,根本途径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13.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因此我国立法不必借鉴资本主义法律。()

14.我国立法原则允许在坚持法制统一的前提下,各地区制定一些地方性法规或者作出变通性规定,这时我国立法原则允许的。()

15.法律一经制定并颁布实施就永远存在下去。()

1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20名以上代表就有法律议案提案权。()

17.法与道德调整的范围不同,所以道德与法调整的社会关系领域有一致的地方,也有不一致的地方。()18.在我国,国家的审判权只能由人民法院行使,国家的检察权只能由人民检察院行使。()19.一般来说,一个公民既具有权利能力,又具有行为能力。()

多项选择题

1.法律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重要特征是_____________。A.法律具有规范性 B.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C.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D.法律对全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 2.法的阶级意志是指_______________。

A.法是统治的阶级的意志 B.法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 C.法是统治阶级领导者的意志 D.法是社会各阶级的共同意志 3.法的基本特征有_______________。A.法的国家意志性 B.法的国家强制性 C.法的规范性 D.法的普遍性

4.法产生发展的一般规律是_______________。

A.从个别调整发展为规范性调整 B.从自发调整发展为自觉调整 C.从一般规范性调整发展为法律调整

D.从习惯法调整发展为成文法调整 5.法产生的原因是_______________。A.阶级和阶级斗争的产生 B.国家的产生 C.私有制的产生 D.生产力的发展

6.下列各项中,属于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独立法律部门有________。A.行政法 B.继承法 C.知识产权法 D.经济法

7.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主要区别是_______________。A.产生的历史条件不同 B.实现的方式不同 C.调整的范围不同 D.表现形式不同

8.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主要源源是_______________。A.宪法 B.判例 C.党的政策 D.法律 9.我国司法解释的主体是_______________。A.全国人大常委会 B.最高人民法院

C.最高人民检察院 D.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10.法的规范职能体现在 _______________。A.指引职能 B.评价职能 C.教育职能 D.强制职能 11.我国的立法程序是_______________。A.法律议案的提出 B.法律议案的审议 C.法律议案的表决和通过 D.法律的公布

12.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关系的主体有_______________。A.具有我国国籍的中国公民 B.居住在我国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C.国家 D.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13.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_______________。A.物 B.行为 C.自然人 D.智力成果 14.社会主义法的权利与义务是_______________。A.相辅相成 B.互相依存 C.平等的 D.对立的

15.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的后果.实施制裁的机关.方法的不同,法律制裁可分为_______________。

单项选择题

1.第一次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在__________提出来的。

A.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 D.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

C.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 D.党的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

2.法制国家的真正建立始于__________时期。

A.古希腊 B.封建社会 C.资本主义社会 D.社会主义社会

3.和平与__________是当今时代的两大主题。A.自由 B.发展 C.民主 D.正义

4.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__________。A.体制 B.结果 C.基础 D.体现

5.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__________。A.前提 B.基础 C.核心 D.保障

第二章 法治与法制

多项选择题

1.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是___________。

A.对中国革命和建设过程中民主与法制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的总结 B.我党依法治国,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指导原则 C.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实践的结果 D.对国际环境和时代特征科学分析的结晶 E.邓小平同志在法制方面的专著

2.邓小平同志的法治思想是和__________等问题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A.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民主建设,廉正建设

B.中国的发展和稳定 C.政治体制改革

D.经济体制改革 E.祖国统一

3.要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需要_________。

A.积极地有步骤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完善各种民主制度

B.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内容具体化,规范化

C.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公民在制度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D.保障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性和人民民主权利不受破坏和侵害

4.法制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其关注的焦点是__________,而法治的焦点在于__________。

A.民主 B.秩序 C.有效制约 D.合理运用公共权利 5.社会主义国家法治的基本特征是__________。

A.无产阶级政党领导的法治 B.体现和维护人民民主的法治

C.和资本主义国家的法治根本对立的法治

D.严格依法办事的法治 E.维护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法治 6.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内容___________。

A.是有完备而统一的法律体系 B.具有健全的民主制度 C.社会主义法律具有崇高权威 D.人民当家作主,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E.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为基本经济制度,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制度共存,追求共同富裕的国家。

7.区分一个国家治国方略是人治还是法治的分水岭是_________。A.是否有完备的法律制度 B.人民是否当家作主 C.是否坚持民主制度 D.是否坚持法律最高权威 E.是否把法律既看作手段又看作目的

8.推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须做好以下几方面___________。A.立法,司法,执法方面 B.干部队伍建设,依法行政 C.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D.加强法治观念,落实依法治国方略 E.加强和改善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 9.现阶段我国法治建设__________。

A.法律体系还不尽完善,法律实行中还不尽如人意 B.动力与阻力共有,成绩与不足共存

C.建设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制,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 D.建设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制,是一个艰巨的现实任务 E.是系统的,完整的高度民主,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A.司法制裁 B.刑事制裁 C.民事制裁 D.判断题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有了国家就有了宪法。()

2.宪法是阶级斗争的产物,它随着阶级的产生而产生,随着阶级的消亡而消亡。()

3.我国修改宪法,要由半数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修正案。()

4.1954年的《共同纲领》起到临时宪法的作用,后来国家又制定了四部宪法,至今共五部宪法。()5.我国的政治制度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6.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7.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爱国统一战线的最高领导机关。()

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人民间接选举产生。()10.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集中制。()

11.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12.中央人民政府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是中央与地方的关系。()13.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

14.农村和城镇的集体所有制经济在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中占有重要的位置,起着重大的作用。()15.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补充。()16.在我国,公民是指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不包括反革命分子和严重犯罪分子。()17.公民必须承担某种责任,它表现为有义务的公民必须为某种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18.法律赋予公民权利能力上的平等,也表示公民行为能力上的平等。()19.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满18周岁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0.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我国国家机构体系的组成部分。()

21.宪法赋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之一是行使国家立法权和修宪权;制定和修改其他基本法律。()

2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共同监督宪法实施。()

2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立法权,因而可以制定所有法律。()24.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25.审判机关可以独立判案,可以不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

26.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27.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28.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29.按照宪法规定,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行政法规和规章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第三章 宪法

多项选择题

1.宪法与部门法的主要区别在于下列哪些主要方面__________。

A.法律效力 B.法律内容 C.表达形式 D.制定程序

2.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应当发挥社会最高规范的作用。宪法要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取决于以下哪些条件__________。

A.宪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 B.宪法具有较强的规范性 C.国家建立了较强的法律制度 D.建立有效的宪法监督制度 3.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公民享有的政治自由有。A.言论自由 B.出版自由 C.游行、示威自由 D.集会、结社自由 E.罢工自由

4.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由 组成。A.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 B.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C.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 D.排除反动分子以外的所有劳动者 5.宪法的效力不同于一般法律,表现在__________。A.宪法是一般法律立法的基础 B.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C.法律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D.同宪法相抵触的法律应修改

6.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其主要工作方式是__________。A.政治协商 B.民主监督 C.参政议政 D.会议协调

7.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是无产阶级专政,这是因为__________。A.领导力量相同 B.阶级基础相同

C.职能相同 D.历史使命相同

8.民主集中制在我国权利机关和人民的关系上表现为__________。A.权力机关由人民选举产生 B.人民的权力由权力机关赋予 C.人民受人民代表领导 D.人民代表已经选出任何人无权撤换

9.民族自治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有按照当地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__________。

A.地方性法规 B.自治条例 C.单行条例 D.行政法规 10.国家结构形式的类型有______两种。

A.单一制 B.复合制 C.邦联制 D.联邦制

11.单一制是现代多数国家采用的国家结构形式,其基本标志有__________。A.全国只有一部宪法 B.每个公民只有一个统一国籍

C.各行政单位或自治单位所拥有的权力都是中央通常以法律的形式授予的 D.国家整体是代表国家进行国际交往的唯一主体

12.香港、澳门在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主权,但在下列哪些方面除外?__________。A.国防 B.外交 C.自治州 D.立法

13.我国公民的宗教信仰权有以下哪些含义?__________。A.有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B.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 C.在同一宗教中,有信教派的自由,也有信那个教派的自由

D.有过去信教现在不信仰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

14.我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主要包括: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和__________。A.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B.公民的储蓄和其他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 C.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不受侵犯 D.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15.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力的时候,不得损害__________。A.国家的利益 B.社会的利益 C.集体的利益 D.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力

16.我国国家机构遵循的原则有__________。

A.民主集中制 B.社会主义法制 C.责任制 D.实事求是

17.所有公民在司法上一律平等,即 上的平等。A.权利能力等 B.实施法律 C.执行法律 D.适用法律 18.最高人民法院对__________负责。A.中国共产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国家主席 D.全国人大常委会

19.平等全部想起他全力那样具有特定而具体的内容,其权利性主要体现在与其他基本权利的相互关系中,具体通过__________体现权利的价值。

A.政治平等权 B.经济平等权 C.文化平等权 D.社会平等权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 的权力。

A.批评 B.建议 C.申诉 D.控告

第六章 民法

判断题

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2.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享有民事权利的资格。()3.意思表示也是民事法律行为。()

4.财产关系虽然广泛,但民法可以全部调整。()

5.财产共有关系中的共有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6.婴儿甲,出生后刚有呼吸随即死亡。因此,甲自始至终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7.公民甲把其民事权利能力转让给公民乙。()

8.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必须首先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并不都具有民事行为能力。()9.李某户籍在张家口,由于经商缘故每年有7、8个月的时间住在北京,但北京不能视为李某的住所。()10.王倩,14岁,把父母花600元买的戒指作为生日礼物送给好友张丹(13岁)。王倩的父母有权将戒指索回。()

1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赠予、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欠缺相应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

12.精神病患者甲某由其住所居委会监护,该居委会将其存款取出用于改善街道小学条件,该居委会行为无效。()

13.大学生甲、乙共同拥有一辆自行车。暑期将近,甲为筹集到南方

旅游的路费,未同乙商量便将自行车卖给丙。丙购买时并不知道该自行车为甲乙共有,且支付了相应价款。在法律上,此买卖无效,丙有义务返还原物。()

14.6岁男孩甲在父母离异后随母生活。一年后其母身患绝症,死前写下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甲,并指定其姨母乙为其监护人,而不许甲的生父为其监护人。甲母去世后,甲父向法院起诉,要求抚养甲并为其监护人。法院应驳回甲父的请求,指定乙为甲的监护人。()15.某商场营业员误把一架2000元的照相机标成200元卖给了顾客。此属重大误解行为。()

16.只要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自愿,这个法律行为就是有效的。()

17.范某因其独子去世生活绝望,决定将其家中悉数财产赠与好友李某。其妻证明范某有间歇性神经病。但经调查,其赠与财产时神经正常。范某的赠与行为有效。()18.无效民事行为是指不能产生任何法律后果的民事行为。()

19.甲受乙委托去福建采办药材,因为甲不懂当地方言,转托给丙办理,并告知乙,乙说:“只要办来就行”。后来因草药滞销,乙要求甲停止采办,但为时已晚,丙已将药材运到,乙以未委托丙为由拒收。乙的拒收是不合法的。()

20.甲在A.市有私房两间,因举家迁往B.市,遂将两间私房卖给公民乙。该房所有权应自交付时起转移至乙。()

21.债是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2.公民被宣告失踪后,其主体资格消灭,因而人身关系发生变更,其所欠一切债务不予偿还。()23.姜某与周某的鱼塘相邻,姜某鱼塘地势稍高。一夜暴雨倾盆,姜某鱼塘中的鱼纷纷跃入周某鱼塘。对此,姜某有权请求周某返还其鱼。()

24.某轮船三名水手见有三根木材(价值2400元)漂浮江面,遂将木材捞起带回并交给轮船公司。该公司发给三名水手奖金300元,并将木材制成家俱,留公司使用。经查证核实,这三根木材是物资局江边堆货场散失的,轮船公司行为属于不当得利行为。()25.债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都是特定的。()26.张某在村边发现一头无人照管的牛,于是领回家中进行饲养。几天后,邻村李某找到张家要领回丢失的牛。张某向其索要草料等费用是合理要求。()

27.甲委托乙购买一台彩电,因市面无货,乙告知甲将到黑市购走私货,甲不置可否。彩电买回后,甲发现有质量问题。此损失应由甲承担。()28.与人身权有关的民事行为不得代理。()29.民事责任是以民事义务为前提的。()

30.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通过法定代表人的行为来实现,故法人对法人代表人的一切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31.甲在路边放鞭炮,见乙赶一辆马车在路上走,便点燃一个花炮向马车扔去。花炮爆炸后马受惊狂奔,将行人丙撞伤。丙的损失由乙承担赔偿责任。()

32.某供电局正在给新架设的万伏高压电网做通电实验。公民甲正在该输电线路附近放风筝,稍一疏忽使风筝失控,落到高压电线上触电当场毙命。对此供电局不承担责任。()

33.李某从啤酒厂买来啤酒若干箱,在搬运过程中有一瓶啤酒爆炸,炸伤李某一只眼睛。李某向啤酒厂要求赔偿。经查认定爆炸原因是由于酒瓶质量存在问题,因此,啤酒厂对李某的损失不承担民事责任。()34.甲广告公司在丽珠大厦的墙上为乙厂做了一个广告。一阵狂风吹来,广告牌落下将行人丙砸伤。丙的多项选择题

1.根据我国民法通则,__________可以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A.公民 B.法人 C.个体工商户 D.联营组织

2.民事活动应当遵循的原则主要有__________。

A.自愿原则 B.等价有偿原则 C.公平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3.下列哪些单位属于法人?__________。

A.省军区 B.省高教自考办公室 C.国营百货大楼 D.北大法学院

4.法人应具备下列哪些条件?__________。

A.有主管机关或挂靠单位 B.依法成立并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C.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D.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根据民法通则,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A.可以同意该未成年人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B.可以同意该未成年人进行某项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C.不可以同意该未成年人进行某项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D.不可以概括的同意该未成年人进行任何种类的民事活动

6.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__________。A.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 B.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C.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D.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7.下列关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表述正确的有__________。

A.他的一切民事活动并不都必须由法定代理人代理 B.他可以接受祖父遗赠的1万元钱 C.他可以独立购买文具 D.未经法定代表人代理而购买一个游戏机的行为必定无效

8.甲委托乙购买一头奶牛,但这头奶牛有病。该项购奶牛行为的效力应如何确定__________?

A.假如甲明知该牛有病而乙不知道的情况下,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B.假如甲明知该牛有病而乙不知道的情况下,甲不得撤销 C.在乙明知该牛有病而甲不知道时,是有效民事法律行为 D.在甲明知该牛有病而指示乙购买时,甲不得撤销该行为

9.根据我国民法,下列行为中那些可适用无过错原则__________? A.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害 B.高度危险作业造成损害 C.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中造成损害 D.饲养的动物造成的损害

10.行为人因防止、制止国家、集体或他人的财产、人身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则_________。

A.由行为人自己承担 B.由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

C.受益人也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D.由行为人、受益人共同承担

11.中学生甲,17周岁,一日到乙家玩耍,将乙的价值3000元的古花瓶打碎,乙于一年后起诉要求甲赔偿。此案应如何判断赔偿责任__________?

A.甲应承担赔偿责任 B.甲的父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C.假如由经济能力,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D.就如没有经济能力,应由其父母先行垫付

12.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包括__________。A.侵权行为 B.主观上有过错 C.损害结果

D.侵害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13.诉讼时效可以分成那三种__________? A.普通诉讼时效 B.特别诉讼时效 C.最长诉讼时效 D.短期诉讼时效

14.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事,__________。A.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 B.提起诉讼 C.当事人一方申请仲裁 D.一方当事人丧生尚未找到继承人

15.人身权_________受到伤害时,受害人有权要求侵害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可要求赔偿损失。

A.姓名权、名称权 B.肖像权 C.名誉权、荣誉权 D.生命权

16.在下述各项中,属于人格权的有__________? A.生命健康权 B.肖像使用权 C.名誉权 D.法人名称权

17.在下述各项中,属于身份权的有__________?

A.荣誉权 B.监护权 C.著作权中的署名权 D.名誉权 18.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北京的中华世纪坛应当属于__________。

A.动产 B.不动产 C.特定物 D.不可分物

19.下列__________行为是民法中所称的所有权的原始取得。

A.接受赠与 B.拾得抛弃物 C.扩大再生产 D.取得法定孳息

20.甲与乙承包地相邻,甲地靠着排水沟,乙地排水需流经家底入沟。乙地因阴雨需排水,而甲地种的棉花怕乙地排水烂棉花桃,由此不同乙。针对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____?

A.甲乙之间的纠纷是相邻权纠纷 B.甲的理由非法

C.甲的理由合法成立 D.乙的理由合法成立损失自己承担。()E.检举 F.取得赔偿30.全国人民代

第五章 刑法

判断题

1.刑法的任务是由刑法的阶级本质决定的。()2.凡在我国领域内犯罪的人,一律适用我国刑法。()

3.凡在我国境内外的我国船舶.飞机.国际列车上犯罪的,均适用我国 刑法。()

4.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5.犯罪对象相同,可以构成不同性质的两种犯罪。()

6.犯罪的直接客体,是区分各种具体犯罪之间界限的唯一标准。()

7.王某把林某腿部打伤,林某去医院治疗,护士未作皮试即注射破伤风针药,林某过敏反应强烈,经抢救无效死亡。王某应对林某的死亡承担责任。()

8.不作为犯罪是以负有特定义务为前提而构成的犯罪。()9.犯罪的时间.地点或手段是构成某些犯罪必须具备的要件。()10.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11.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相同点是都预见到结果的必然发生,区别点在于前者是希望结果发生,后者是放任结果的发生。()

12.以某种目的为构成要件的犯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

13.甲乙二人骑车相互追逐,甲在前乙在后。甲飞快地从胡同里冲到马路上,在马路上驾驶汽车以正常速度行驶的司机丙发现甲后,虽紧急刹车,但无济于事,结果将甲撞死。司机丙的行为构成过失杀人罪。()14.防卫挑拨.假想防卫.防卫不适时都是防卫过当的一种表现。()15.互殴案件,后动手的就是正当防卫。()

16.负有特定责任的公职人员履行公职时,不能实行紧急避险。()17.直接故意犯罪不一定都要经过犯罪的预备阶段。()

18.对于在身体上完全被强制,丧失意志自由或者完全受欺骗.受蒙蔽而对危害结果不能预见的人,却在客观上造成了危害结果,不应以胁从犯论处。()19.过失帮助他人实施犯罪的,不构成共同犯罪。()多项选择题

1.犯罪的基本特征是________。A.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 B.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

C.犯罪是行为人主观上的故意和过失 D.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2.犯罪构成必须具备的要件是________。A.犯罪客体 B.犯罪的客观方面 C.犯罪主体 D.犯罪的主观方面

3.只能由不作为形式构成的犯罪有________。A.遗弃罪 B.故意杀人罪 C.放火罪 D.遗失军事机密罪 4.犯罪未遂的特征有________。A.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B.犯罪没有得逞 C.犯罪没有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D.犯罪分子不愿意继续实行犯罪 5.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有________。

A.罚金 B.管制 C.没收财产 D.剥夺政治权利 6.正等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是________。

A.危险来源不同 B.行为针对的对象不同

C.对实施行为的条件要求不同 D.对损害程度的限度不同 7.自首必须具备的条件是________。A.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轻 B.犯罪后自动投案

C..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 D.犯罪事实被发现并被司法机关讯问 8.下列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的有________。

A.防卫不适时 B.防卫挑拨 C.假象防卫 D.互殴

9.对正在进行________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A.杀人 B.抢劫、绑架 C.强奸 D.非法逮捕 10.罪刑法定原则有如下哪些要求________。A.定罪量刑都必须以刑法条文为依据 B.犯罪和刑罚都应由法律明文规定

B.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可以适用类推 D.定罪必须法定,量刑可以自由裁量 11.刑法适用的例外规定包括________。

A.对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特别规定 B.民族自治地方的特别规定

C.单行刑事法规和附属刑法规范中的特别规定 D.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特别规定

12.按照犯罪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层次不同,犯罪客体可以分为________。

A.犯罪的双重客体 B.犯罪的直接客体

C..犯罪的同类客体 D.犯罪的一般客体

13.下列哪些人属于我国刑法中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________。

A.醉酒的人 B.已满14周岁不满8岁的人犯罪 C.又聋又哑的人 D.发病期间的间歇性精神病人

14.构成不作为犯罪必须以行为人负有某种特定的义务为前提,其特定义务一般来自________。A.法律规定的义务 B.职务或业务上要求的义务

C.行为人先前的行为所引起的义务 D.权利人所要求的义务

15.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下列哪些罪行应担负刑事责任________。

A.贩卖毒品 B.故意杀人 C..偷窃 D.强奸20.对判处死刑的罪犯,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有实际意义。()表大会及其常行政制裁

第二篇:00040法学概论最新总复习资料

第一章 法律的一般原理

名词解释题

1,法律: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体现由特地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和社会共同生活的需要,以权利义务为其内容,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现的一种行为规范。2,禁止性规范:指规定人们不得为某种行为的规范。

3,委任性规范:指没有直接规定规范的内容,只是指出某项规范将委任特定的国家机关或规范性文件加以规定的规范。4,法律渊源:法律的表现形式

5,成文法:指有权制定法律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所制定的具有条文形式的法律文件,即规范性文件。又称制定法。

6,不成文法:指国家机关认可的,不具有条文形式的习惯。又称习惯法。7,实体法:是从实际内容上规定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

8,程序法:为了实体权利和义务的实现而制定的关于程序方面的法律。简答题

一、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1)法律和国家同时产生;

(2)由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3)不断地从个别调整上升为一般调整;

(4)从权利、义务的合一到权利、义务的严格区分;

(5)从法律与宗教、道德的浑然一体到法律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

二、法律的特征

(1)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

(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3)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4)法律是规定权利义务的规范;

(5)法律是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论述题

三,法律与道德的区别:

1,存在的时间不同。法律只是阶级社会中的现象;而道德则是人类社会共始终。2,调整的范围不同。道德调整的范围比法律广泛得多。

3,实施方法不同。法律借助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道德的实施是依靠社会舆论和人们的内心信念。

4,表现形式不同。法律一般以国家机关的规范性文件形式来表现;而道德则存在于人们的观念和风俗习惯之中,一般没有固定的形式。

5,在一国之中,法律体系只有一个,即一元的;而道德体系则是多元的,每个阶级无有自己的道德体系。第二章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名词解释题

1,社会主义立法:指社会主义国家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活动。

2,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指由社会主义国家各个法律部门的现行规范所组成的有机统一的整体。3,违法:指违反法律的规定,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4,法律责任:指由违法行为引起的依法所应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责任。分为:刑事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和行政法律责任。

5,社会主义法律关系:指受社会主义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表现为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6,法律事实:那些能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情况。7,法律关系客体: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或标的。简答题

• • • • • • • • • • • • • • • • • 论述题

• • • • • • 一,党的政策和社会主义法律的关系

(1)党的政策指导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和实施(2)社会主义法律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3)党的政策不能代替社会主义法律 二,社会主义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

(1)社会主义法是无产阶级革命打碎旧国家机器的同时,彻底废除旧法律体系,并在一,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程序(1)法律议案的提出;

(2)法律草案的审议和讨论;

(3)法律的通过;(4)法律的公布。

二,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1)遵循宪法;

(3)民主原则(2)维护法制统一;

(4)科学原则 三,如何理解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1,平等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 2,平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3,平等受到法律的追究 四,违法的构成要件 1,违法的客体 2,违法的客观要件 3,违法的主体 4,违法的主观要件 此基础上,通过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建立新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 • • • • • • • •(2)社会主义国家彻底废除旧法律,绝不意味着否认法律文化的继承性。(3)社会主义法的产生,还必须有广大人民群众的直接参与。三,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 1,社会主义法律在政治方面的作用(1)维护社会主义民主,解决人民内部矛盾

(2)镇压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反抗和破坏,实现对敌专政 2,社会主义法律在经济方面的作用:

(1)消灭和改造旧的生产关系,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基础;

(2)维护和巩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推动和保障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 • 3,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方面的作用 4,社会主义法律在对外方面的作用

第三章

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和法治

名词解释题

• 1,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是无产阶级法律观点的总和,它包括人们对法律的基本看法,对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人们行为合法性的评价,也包括人们关于法律的知识和修养等。• 2,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瞳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3,社会主义民主:即人民民主,就是全体人民真正享有各项公民权利,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的一种国家制度。

简答题

• • • • • 论述题

• • • • • • • 一,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的关系

(1)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2)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确认和保障。二,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作用(1)对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和适用的作用。(2)对社会主义法律遵守的作用。(3)对清除旧法律意识的作用。一,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 1,有法可依——前提 2,有法必依——中心环节 3,执法必严——重要条件 4,违法必究——保证 • • • • • • • • • • • 三,依法治国的必要性

(1)依法治国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2)依法治国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实现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3)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四,实现法治必备的条件 1)维护法律的权威 2)完善法律体系 3)强化民主制度 4)坚持依法行政 5)保障公正司法 6)搞好法律监督

第四章

宪法

名词解释题

• 1,国家性质:即国家的阶级本质,又称政权性质,或称国体,指的是社会各阶层在国家中的地位。• 2,政权组织形式:指统治阶级所采取的用以实现其国家权力的形式,即统治阶级为了反对敌人,保护自己而组织起来的国家政权机关。•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来行使国家权力,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 4,国家结构形式:调整国家整体与其组成部分之间的关系的形式,即调整国家整体和其所属区域之间的关系的形式。• 5,国家机构:是统治阶级为实现国家权力而建立起来的一整套国家机关体系的总称,是实现国家职能的重要工具。• 简答题

• • • • • • • • 一,宪法的性质与特点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内容方面的特点; 效力方面的特点;

制定和修改程序方面的特点。二,公民的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7,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论述题

• • • 5)依法纳税。

三,国家机关组织活动的基本原则 1)民主集中制原则。2)为人民服务原则。3)社会主义法制原则。4)精简的原则。

四,我国选举制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性质 1)选举权的普遍性。2)选举权的平等性。

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4)无记名投票。

5)代表向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负责并受其监督。6)从物质上和法律上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利。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1)便于人民群众管理国家。2)能够保证国家权力的统一行使。3)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修改、监督宪法 2,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

3,选举、决定和罢免国家领导人 4,决定国家生活中的重大问题 5,其他职权 七,单一制国家特征

1,一个宪法,一个中央机关体系 2,中央统一领导

3,地方权力由中央以法律规定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反映了我国的国家性质。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产生不以任何制度为依据,它一经确立之后,就成为其他制度赖以建立的基础。

• • • • • •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我国政治生活的全貎。二,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主义性质 1)公民权利的广泛性。2)公民权利的真实性。3)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4)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 • • • • • • 三,论述宪法实施的保障 1,宪法自身对宪法实施的保障

1)规定了宪法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强调了宪法的权威性。2)规定了监督宪法实施和解释宪法的机构。

3)规定了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合宪性审查。2,普通法律的保障

3,党的领导是保证宪法实施的关键

第五章

行政法

名词解释题

1,行政法:是规范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行政法律关系: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由行政法律规范调整的各种社会关系。

• • • • 3,行政行为:指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管理的行为。

4,行政执法:指行政机关依法执行法律、法规,实施行政管理的活动。

5,行政决定: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针对特定的事件而采取的处理决定。6,行政处罚:特定的行政机关,对于有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给予处罚的行政执法行为。• 7,行政强制执行:指当事人不履行行政法规规定的义务,行政机关依法采用一定的方法强制其履行义务的行政执法行为。• • 8,行政司法:指国家行政机关作为裁决人,对行政争议作出裁决的活动。

9,行政复议: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有关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司法活动。

简答题

• • • • 一,行政执法的生效要件 1)行政执法的主体合法 2)行政执法的内容合法

3)行政执法的意思表示真实

4)行政执法的相对人具有法定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5)行政执法的程序合法

6)行政执法的形式合法

• •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

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 • • • 三,行政处罚的法定原则 1,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2,在职权范围内

3,只能由具有性质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实施 4,以法律为准绳,严格遵守法定程序 案例应用

• • 一,行政复议的范围

可以申请审查的抽象行为:国务院部门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规定。• • • • • • • • • • • 行政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不能申请审查。二,行政复议提出的时间

60日 三,行政复议机关的确定 P211 对县教育局的行为不服 对深圳海关的行为不服 对县政府的行为不服 对教育部的行为不服 对广东省政府的行为不服 四,对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判断

处罚机关、处罚程序、听证、人身自由处罚的机关、一事不二罚、罚款的罚缴分离、当事人的权利、第六章

民法

名词解释题

1,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民事法律关系:是民事主体之间就一定的物或其他对象而发生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现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3,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指法律赋予他能够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出生至死亡时止。

4,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指公民能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即公民能独立为发生法律上的效果的行为的资格。

5,监护:指为了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和财产等方面的合法权益而设置的一种对他们的行为和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

6,法人: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7,民事法律行为:指民事主体实施的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合法行为。8,代理: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的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对第三人为意思表示或接受意思表示,使法律行为的后果(包括民事责任)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一种制度。9,财产所有权: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10,共同共有: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或在共有关系解除前不能确定各人应有份额的一种共有关系。

11,著作权:称版权,作者或其他主体对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依照法律所享有的权利。

12,专利权:指对某项发明创造成果享有一种独占的利益。13,商标权:指商标注册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有权。

14,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一方享有请示他方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义务关系。

15,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16,不当得利:凡无法律上的根据致他人损害而自己获得利益的,称为不当得利。

17,无因管理:又称无委托的事务管理,指既无约定,又无法律上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财产或事务,其支出的费用及劳务,得请求受益人支付所构成的债权债务关系。

18,人身权:指与人身不可分离或相联系而无直接财产内容的各种权利。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19,人格权:是民事主体固有的,亦即法律直接赋予民事主体的必须享有的各种人身权利。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和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公民的婚姻自主权。20,身份权:指民事主体因具有某一特定的身份而产生的权利。

诉讼时效:指民事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行使自己的请求权,法律规定消灭其胜诉权的制度。简答题

• • • • • • • • • • • • • • • • • 一,民法的基本原则 1)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2)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原则: 3)保护合法民事权益的原则: 4)遵守法律和政策的原则: 5)国家和社会利益原则: 二,法人成立条件 1)法人必须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三,有效民事法律行为的实质要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四,不安抗辩权

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履行。先履行一方当事人,如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 • • • • • •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其他情形 五,债消灭的原因 1,因履行消灭 2,抵销 • • • • • • • • • • • • • • • • • • • 3,混同 4,免除 5,当事人死亡 六,合同的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格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争议解决的方法 七,合同担保的形式

1,保证 2,定金 3,抵押权 4,质权

5,留置 八,侵权行为民事责任构成要件 1,行为的违法性 2,有损害事实的存在

3,行为与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有过错

案例应用

• • • • • • • • •

一,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判断 二,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 三,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四,要约的条件 五,合同的转让规定

六,无效婚姻的情形与法律后果 七,离婚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八,遗产的继承与分割 九,合同违约行为的救济

第七章

商法

名词解释题

1,商法:调整经济关系中商人、商业组织和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一定人数的股东依照公司法投资设立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的企业法人。

3,破产法:用以调节和规范破产过程中人民法院及债权人、债务人、清算组以及其他破产当事人或参与人的具体行为和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债权人会议:在破产程序进行中为保障全体债权人利益,表达债权人意志和统一债权人行动而由全体登记在册的债权人组成的临时性机构。

5,投保人: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6,保险人: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人。7,保险标的: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人的寿命和人体。

8,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票据

9,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10,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简答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 发起方式设立。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二,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国家税款 3)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三,票据的特征

1)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2)票据是设权证券。3)票据是货币证券。4)票据是要式证券。5)票据是无因证券。6)票据是流通证券。7)票据是文义证券。四,票据行为应符合的要件 1)行为人具有票据能力。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3)必须采用特定的书面形式。• • 4)必须以法定方式记载票据事项。5)行为人必须签章。

第八章

经济法

名词解释题

• • 1,经济法:调整国家在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简答题

• • • • • • • • • • 一,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1,平衡协调原则 2,维护公平竞争原则 3,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二,消费者争议的解决途径 1,协商和解 2,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行政部门申诉 4,仲裁 5,诉讼 3,产品质量法:调整产品质量监督关系和产品质量责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案例应用

• • 一,产品质量的法律责任

二,消法中规定的消费者的权利以及经营者的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责任

第九章

刑法

名词解释题

1,刑法:国家制定的关于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对犯罪者适用何种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犯罪构成:指依照刑法的规定,确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总和。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

3,犯罪客体:指为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4,犯罪集团: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5,量刑:指人民法院依法对犯罪分子裁量应当判处的刑罚。

6,累犯:因犯罪受过一定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犯罪分子。

7,缓刑:对于罪行较小,处刑较轻并且不是累犯的犯罪分子,在一定条件下暂缓其刑罚的执行,给予一定的考验期限,在此期限内如果无新罪,无漏罪、无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就不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简答题 • • • • • • • • • • 一,刑法的基本原则 1)罪刑法定原则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3)罪刑相当原则 二,犯罪的基本特征

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社会危害性。2)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

3)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三,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的区别:

1)犯罪客体体现犯罪的本质,决定犯罪的性质;犯罪对象不体现犯罪的本质,不决定犯罪的性质。

• • • 2)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犯罪对象则并非每一犯罪都具有。3)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损害,而犯罪对象则不一定受到损害。

4)同一犯罪客体可以由不同的犯罪对象体现出来,同一犯罪对象也可以体现不同的犯罪客体。

• • 四,正当防卫

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所采取的因制止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

• • • • • • • 条件:

1)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行防卫。

2)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行防卫。3)必须是对实施不法侵害的人才能实行防卫。4)防卫不能过当。五,紧急避险

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合法利益的行为。

• • 条件:

1)必须是为了避免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受到危险而采取的。

• • • •

• • • • 2)必须是正在发生危险的情况下采取的。3)必须是不得已而采取的。4)紧急避险不能过当。

在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不得因避免本人的危险而实行紧急避险。

六,缓刑适用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的刑罚是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2)犯罪分子不是累犯。

3)犯罪分子犯罪情节 较轻并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案例应用

• • • • • • • • • • • • • • • • 一,犯罪主体资格判断 1-13 14-16,16—18 二,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判断 特别防卫

三,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的判断与处理 如何判断意志以外原因? 中止犯的2种情况

四,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 五,累犯的判断 一般累犯,特别累犯

六,故意伤害、故意杀人、抢夺、抢劫、盗窃危害公共安全等罪名的判断 盗窃、抢夺转化抢劫情形 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侵犯的客体 七,单位犯罪的双罚制度

对单位罚金,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处罚

第十章

刑事诉讼法

名词解释题

1,刑事诉讼法:指国家制定的关于刑事诉讼活动所应遵循的原则,制度和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刑事诉讼管辖:指公安、检察、法院三机关受理刑事案件的权限分工,上下级人民法院或不同地区的同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刑事案件的权限分工,以及普通人民法院与专门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审刑事案件的权限分工。

3,刑事诉讼强制措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为了保证侦查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加以限制。

4,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以公诉人的身份将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提请人民法院审理的诉讼活动。

简答题 • • 1,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

1)物证、书证2)证人证言3)被害人陈述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5)鉴定结论6)勘验、检查笔录 •

• • • • 2,刑事诉讼强制措施种类

1)拘传2)取保候审3)监视居住4)逮捕5)拘留 3,刑事诉讼侦查活动

1)讯问犯罪嫌疑人2)询问证人3)勘验、检查4)搜查5)扣押物证、书证6)鉴定7)7)视听资料 通缉。

第十一章

民事诉讼法

名词解释题

• 1,民事诉讼: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解决民事争议的活动,称为民事诉讼。• 2,反诉:指作为本诉的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开始后,被告人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出同本诉在诉讼标的和诉讼理由上有牵连的保护自己民事权益的独立的诉讼请求。• 3,共同诉讼:当事人的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称为共同诉讼。• 4,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参加到他人正在进行的民事诉讼中的人。• 5,财产保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为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得到执行,对案件有关的财产所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6,先予执行: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之前,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为了解决申请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或其他紧急情况,而裁定由被告先行给付一定款项、特定物或暂停实施一定行为的措施。

简答题

• • • • 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管辖范围(1)重大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二章

行政诉讼法

名词解释题

• 1,行政诉讼当事人:指因发生行政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约束的人,包括行政诉讼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 2,行政诉讼第三人:指行政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申请参加或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到正在进行的行政诉讼程序中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简答题

• • • • 一,行政诉讼的特征

1)行政诉讼的被告是行政机关,而不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行政诉讼是为了解决行政争议,而行政争议是由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3)行政诉讼的原告是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 4)行政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出,由人民法院受理和审判。

5)行政诉讼必须是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行政争议案件 • • • • • • • • • 二,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1)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 2)合法性审查原则

3)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执行原则 4)不适用调解原则 5)行政损害赔偿责任原则

三,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 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案例应用

• • • • 一,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判断

国防、外交 行为,抽象行为,内部行为,终局裁决行为 二,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确定

经过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三,行政诉讼被告的确定

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 • • 四,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承担

五,具体行为被判决撤销后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情形。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职权的;滥用职权的。

第十三章

国际法

名词解释题

1,国际法:即国际公法,旧称“万国公法”,主要是国家之间的法律,即以国家之间的关系(包括国家与国际组织间)为主要调整对象的有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

2,国家责任:也称国家的国际责任,指一国因违反国际法,侵害他国或国际社会的合法权益,从而构成国际不法行为而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形式:1)限制主权2)赔偿:3)道歉:4)对国际罪行的直接责任人进行国际审判。

3,国籍:是一个人作为某一国家的国民的法律资格,是一个人同某一特定国家固定的法律关系,也是国家对一个人行使外交保护权的法律依据

4,引渡:指一国把该国境内而被他国追捕、通缉或判刑的人,根据有关国家的请求移交给请求国审判或处罚。

5,庇护:指国家对于因外国当局通缉或受迫害而来避难的外国人,许其入境和居留,并给予保护。6,“空中劫持”:指的是在航空器内使用暴力或暴力威胁,非法干扰、劫持或以其他不正当方式控制飞行中的航空器或准备采取此类行为,以致危害航空器或其所载人员、财产的安全,或危害航空器上的良好秩序和纪律的行为。

7,外交特权与豁免:指根据国际法或有关协议,在国家间互惠的基础上,为使一国外交代表在驻在国能够有效地执行职务,而由驻在国给予的特别权利和优遇。

8,无害通过权:沿岸国对领海主权的行使,受一个习惯国际法规则的限制,即外国船舶享有无害通过一国领海的自由。(只适用商船)

9,国民待遇:又称平等待遇,指一国在民事法律关系方面给予外国人与本国国民同等的待遇。10,最惠国待遇:指一国给予另一国国民的待遇,不低于现时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国民的待遇。

第十四章

国际私法

名词解释题

1,冲突规范:又称法律适用规范或法律选择规范,是国际私法中最基本、最主要的规范,它是在调整或处理涉及两个以上国家(法域)的法律的民事关系或民事争议时,指定应适用其中哪一个国家(法域)的法律来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规则。

2,识别:指依据一定的法律观点或法律概念,对有关的事实构成的性质作出“定性”或“分类”,把它归入特定的法律范畴,从而确定应该援用哪一种冲突规范的法律认识过程。

3,准据法:被冲突规范指定用来判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法律,在国际私法上,称为准据法。4,反致:指甲国法院依本国的冲突规范,确定有关民事关系应适用乙国法,但乙国的冲突规范却规定应适用甲国的实体法,结果法院适用本国的实体法判决了案件的情况。

5,转致:指甲国法院依本国的冲突规范,有关民事关系应适用乙国法,而依乙国的冲突规范,则应适用丙国的实体法,结果法院适用了丙国的实体法判决了案件的情况。

6,法律规避:指当事人故意制造另一个连结点,以避开依有关冲突规范指定本应适用的国家的强制性法规,并取得自己所希望的准据法的适用,从而获得有利于自己的法律关系的成立或确认的脱法行为。

7,公共秩序保留:各国国际私法的立法和司法实践都认为,如果按本国的冲突规范的指引去适用某一外国法,或根据管辖权原则去承认和执行某一外国的判决或裁决,其结果会与本国国家、社会的重大利益或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发生严重抵触时,即可认为与自己的公共秩序相违背而排除该外国法的适用,或拒绝承认和执行该外国的判决或裁决的制度。简答题

• • • • • • • • • • 一,构成涉外民事关系的几种情况

1)民事关系主体的一方或双方是外国自然人或法人。

2)民事关系的客体是位于外国的物或其他财产或需要在外国完成的行为。3)民事关系据以确立、变更或消灭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二,外国法内容查明的方法 1)由当事人提供;

2)由与我国订立有司法协助协定的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 3)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提供; 4)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 5)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

第三篇:自考 法学概论总复习

7月1号法学概论总复习

(祝大家考试顺利通过)

第一章法律的一般原理

1.法律的特征: 简答

1)法律是调整人们行为的一种行为规范 2)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

3)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 4)法律是规定权利义务的规范

5)法律是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2.法律的定义: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和社会共同生活的需要,以权利义务为其内容,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现的一种规范。(名)

3.法律的要素:是指构成法律的元素或基本成分。4.法律的三要素:法律规范、法律原则和法律概念。

第二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1.共产党的政策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关系问题,可以通过下面几个方面说明: 1)党的政策指导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和实施,2)社会主义法律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3)党的政策不能代替社会主义法律,2.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

1)社会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都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二者的基本内容、阶级本质和根本任务是一致的;

2)由于它们之间的一致性,它们必然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并互为补充;

3)但是,由于社会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在调整范围和实施的手段等方面有很大区别,因此二者又不能相互代替。

3法律:是由国家根据统治阶级的意志创制的,是人们意识的产物。

4.客观规律:规律是客观的,规律也称法则,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本质联系和必然趋势。

5.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原则: 简答 5点 1)遵循宪法的原则

2)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的原则

3)保障人民通过各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的原则 4)科学和合理的规范社会关系的原则 5)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立法的原则 6.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渊源:简答

(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4)国务院的部门规章(5)军事法规和规章(6)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章(7)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8)特别行政区的法律(9)经济特区的单行经济法规(10)国家认可的习惯(11)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7.社会主义法律的适用的特点: 1)法律适用的主体是被授予专门职权的国家机关,它以国家名义进行活动; 2)这种活动必须严格地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并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 3)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适用法律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法律对某一特定的社会关系的调整

8.“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论述

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社会主义法律适用必须遵循的原则。

2)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则的含义是:

A 我国的法律对于全体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和财产状况,都一律适用;

B公民平等地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平等地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C任何公民的违法行为都必须平等地受到追究与制裁。

9.违法:指违反法律的规定,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名)

10.违法构成的要件:1)违法的客体 2)违法的客观要件 3)违法的主体 4)违法的主观要件

11.法律责任:是指由违法行为引起的依法所应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责任。(名)

法律责任分为:刑事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和行政法律责任。12.法律制裁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对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者依法采取的带有强制性的惩戒措施。(名)

法律制裁分为:刑事法律制裁、民事法律制裁和行政法律制裁。

13.社会主义法律关系:是指受社会主义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表现为人们之间的权力和义务关系。(名)

14.法律事实:指能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情况。(名)

第三章 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和法治

1.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 论述 有法可依—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 有法必依—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 执法必严—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条件 违法必究—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保证

2.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的辩证关系?论述(1)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基础和前提

1)从社会主义法制的产生来看,它是随着社会主义民主即人民民主的产生而产生的;

2)从社会主义法制的性质和内容来看,有什么性质的民主,就有什么性质的法制;

3)从社会主义法制的健全和发展方向来看,同样不能离开民主;(2)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确认和保障

1)社会主义法制把民主作为人民斗争的胜利成果;

2)深灰主义法制本身的知道作用,向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和公民指明,怎么做才是符合民主,从而保证社会主义民主的正确实现;

3)社会主义法制通过惩罚各种违法个犯罪行为,维护人民民主权力,以捍卫民主;

总之,必须吧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建设结合起来。离开民主讲法制,法制就失去依据;离开法制讲民主,民主就失去保障。3.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概念:简答

是无产阶级法律观点的总和,它包括人们对法律的基本看法,对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人们行为合法性的评价,也包括人们关于法律的知识和修养等。4.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作用:(1)对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和适用的作用。(2)对社会主义法律遵守的作用。(3)对清除旧法律意识的作用。5.实现法治的必备条件: 1)维护法律的极大权威;2)完美法律体系;3)强化民主法治;4)坚持依法行政5)保障公正司法;6)搞好法律监督

第四章 宪 法

1.宪法的特点:1)内容方面的特点2)效力方面的特点3)制定和修改程序方面的特点

2.国家性质:即国家的阶级本质,又称政权性质,或称国体,指的是社会各阶层在国家中的地位。(名)

3.政权组织形式:是指统治阶级所采取的用以实现其国家权力的形式。政权组织形式又称政体和根本政治制度。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以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建立全部国家机构,来行使国家权力,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

5.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论述、简答 3点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反映了我国的国家性质。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产生不以任何制度为依据,它一经确立之后,就成为其它制度赖以建立的基础。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我国政治生活的全貎。6.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便于人民群众管理国家;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保证国家权力的统一行使;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7.公民:通常指具有一国国籍的人。(名)

8.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主义性质:4点

1)公民权利的广泛性。2)公民权利的真实性。

3)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4)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9.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5点 简答

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5)依法纳税。

10.正确的行使权力,忠实地履行义(P165-P168)自己概括。1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宪法和监督宪法的实施; 2)定和修改基本法律; 3)举、决定和罢免国家领导人。可选举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选举国家主席和副主席;根据主席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军委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委其它组成人员;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检察长。

4)定国家生活中的重大问题。

5)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其它职权。

12.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它依法行使审判权。

审判权:就是依照法律审理和判决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权力。13两审终审: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

14.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所谓检察权,指的是对宪法、法律的实施进行检查监督的权力,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15..论述宪法实施的保障?3点 1.宪法自身的保障:

1)规定了宪法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强调了宪法的权威性。

2)规定了监督宪法实施和解释宪法的机构。

3)规定了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其它规范性檔的合宪性审查 2.普通法律的保障

3.党的领导是保证宪法实施的关键

第五章 行政法

1.行政法:是规范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能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

3.行政关系:是国家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4行政法律关系:行政关系由于受到行政法律规范的调整,从而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力和义务内容。

5.行政法律关系同其它法律关系相比的特点:4点 简答

1)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一方,必定是行政机关或者根据法律的授权代行某种行政职能的社会组织。

2)行政法律关系的成立,往往以行政机关单方面的行为为根据。

3)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主体一方的行政机关往往可以直接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对方当事人履行义务或接受制裁。

4)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争议,通常通过一定的行政程序予以解决。6.行政机关:执行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机关,又称国家管理机关或政府。7.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8.行政行为:指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管理的行为。

按其方式可分为: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行政司法行为。行政立法:指行政机关依法制定各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

行政执法:指行政机关依法执行法律、法规,实施行政管理的活动

9.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10行政处罚:特定的行政机关,对于有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依法给予处罚的行政执法行为。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1)法定原则2)公正、公开原则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4)保障当事人的权利原则5)监督制约原则

11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行政处罚。

12.行政强制执行:当事人不履行行政法规定的义务,行政机关依法采取一定的方法强制其履行义务的行政执法行为.13.执行罚:指行政机关通过使不履行法定义务的相对人持续不但的承担新给付的义务的方式,以促使其履行法定义务的一种强制方法。

14.行政司法:指国家机关作为裁决人,对行政争议作出裁决的活动。

15.行政复议: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有关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司法活动。

16关天行政复议的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A对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B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主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C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第六章民法

1.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的特征:1)当事人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得2)在经济利益上是等价、有偿的3)在意思表示上是自觉自愿的。

2我国民法的基本任务:通过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保护公民和法人的民事权益,维护社会经济和民事活动的秩序,促进这会的安定团结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3.民法的基本原则:

1)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简称“平等原则”)

2)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原则:

3)保护合法民事权益的原则:

4)遵守法律和政策的原则:

5)国家和社会利益原则:

4.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指法律赋予他能够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5.宣告失踪:依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6.宣告死亡:依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的,或因以外事故下落不明满2年的,或因以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其已经不可能生存的,均可经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他死亡。7.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指公民能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即公民能独立为发生法律上的效果的行为的资格。

8.民法通则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9.监护:指为了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等方面的合法权益而设置的一种对他们的行为和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

10.法人: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设立条件:1)法人必须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11民事法律行为:指民事主体实施的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合法行为.12.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实质要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13.无效的民事行为:指不具备有效成立和要件,因而法律上不允许发生行为人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

14.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凡行为人对行为的内容有重大误解或者及显示公平的行为,均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15.代理: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的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对第三人为意思表示或接受意思表示,使法律行为的后果(包括民事责任)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一种制度。

种类:1)委托代理2)法定代理3)指定代理 16.共有的种类:

1)按份共有:指多数人各按其应有的份额或比例,对同一项财产拥有多有权的情况;

2)共同共有: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或在共有关系解除前不能确定各人应有份额的一种共有关系。

17.知识产权:指自然人活法人对其创造性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力。

18.著作权:称版权,作者或其它主体对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依照法律所享有的权利。

19专利权:指对某面发明创造成果享有一种独占的利益。

20.商标权:指商标注册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有权。21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一方享有请示他方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义务关系。

22.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3.要约:一方向对方提议订约,并且提出了合同的主要条款,以供对方考虑,如果同意接受即表示合同已经成立和确定的意思表示。24.担保的方式有:

1)保证2)定金3)抵押权4)质权5)留置 25.不当得利:凡无法律上的根据致他人损害而自己获得利益的,称为不当得利。26.无因管理:又称无委托的事务管理,指既无约定,又无法律上的义务而为他人管理财产或事务,其支出的费用及劳务,得请求受益人支付所构成的债权债务关系。

27.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案例分析P281-283)我国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28.诉讼的时效种类:

1)一般诉讼时效: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2)特殊诉讼时效:明法通则规定的短期诉讼时效和通过各种单行法规规定的时效期限。

第七章 商法

1.商法:调整经济关系中商自然人、商业组织和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只能以发起方式设立。5点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3.股份有限公司:由一定人数以上的股东投资组成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有股份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营利性企业法人。

4.保险:是指按照合同的约定,投保人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承担赔付保险金义务的一种合同关系。

5.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义务关系的协议。

6.保险利益:又称可保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成人的利益。7.财产保险合同:指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订立的,由投保人缴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投保标的的物质损失及其有关利益因保险事故的发生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协议。

8.人身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投保人向保险人交付一定数额的保险费,保险人在被保险人的生命、身体利益发生特定的事故(如死亡、伤残、意外伤害、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期限时,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的协议。9.票据:是指出票人自己承诺或者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一定款项的一种凭证。

10.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11.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12.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13.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第八章经济法

1.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税法的构成要素:纳税主体、征税物件、税率、税种税目、纳税环节、减税免税、纳税期限、违章处理等。

其中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是三个最基本的构成要素。

3.偷税:指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

4.抗税:指纳税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5.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6.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调整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发生的权益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7.消费者的权利:

1)知情权2)自主选择权3)公平交易权4)依法求偿权5)依法结社权 6)受尊重权7)获知权8)监督批评权9)安全保障权 8.经营者应承担的刑事责任行为有:

1)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或死亡,构成犯罪的; 2)使用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第九章刑法

1.刑法:是国家制定的关于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对犯罪者适用何种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3条 1)罪刑法定原则: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3)罪刑相当原则或罪刑相适应原则

3.我国刑法的使用范围:称刑法的效力范围,包括刑法在空间上的效力范围和时间上的效力范围。

1)空间上的效力范围:指刑法在什么地域内有效和对什么人有效;

2)时间上的效力范围:指刑法在什么时间有效和有无溯及既往的效力。4.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

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社会危害性。2)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

3)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5.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对自己的罪行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人 犯罪主体必须的具备条件:案例分析 1)犯罪主体是实施犯罪行为的人。

2)自然人作为犯罪主体,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P365)3)自然人作为犯罪主体,必须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6.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

1)未满14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等8种罪负刑事责任; 3)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入教养。7.故意犯罪:2种

1)直接故意: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

2)间接故意: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8.过失犯罪:2种

1)疏忽大意的过失:是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到发生这种结果。

2)过于自信的过失:是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牟结果,但是轻信能够避免,却也未能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

9.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所采取的因制止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

10.正当防卫必须的具备条件:

1)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行防卫。

2)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行防卫。

3)必须是对实施不法侵害的人才能实行防卫。

4)防卫不能过当。

11.紧急避险: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傲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合法利益的行为。12.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13.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14.犯罪既遂:指行为人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某种构成的全部要件。15.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16.共同犯罪:是指两人或者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构成共同犯罪,必须具备的条件有:3点

1)犯罪主体必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2)各个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3)各个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

第十章:刑事诉讼法

1.证据的三个特征:客观性、相关性、法律性。

2.证据的种类:1)物证、书证2)证人证言3)被害人陈述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5)鉴定结论6)勘察、检查笔录7)试听资料

3.强制措施的种类:1)据传2)取保候审3)监视居住4)逮捕5)拘留 4.侦查:公安机关(包括国家安全机关)、检查机关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依法进行专门调查工作和采取有关的强制行措施的诉讼活动。侦查是公诉案件的必经程序。第十一章 民事诉讼法

1.民事诉讼:在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解决民事争议的活动。

2.中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案件为:1)重大涉外案件;2)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3.财产保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据职权,为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得到执行,对与案件有关的财产所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4.先于执行:指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之前,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为了解决申请人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急需或者其他紧急情况。而裁定由被告先行给付一定款项。特定物或暂停实施一定行为的措施。

5.判决:是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终结后,对双方当事人争议的实体问题所作出的处理结果。

6.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或者执行判决过程中,对于程序上发生的必须及时解决的问题所做的决定。

第十二章 行政诉讼法

1.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为了解决行政纠纷,在当事人的参加下,审理行政案件的活动

2.行政纠纷也称行政争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认为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引起的争议。3.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1)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案件。

4.行政被告:原告诉称其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侵犯原告的合法权益,由受诉人民法院通知其应诉的行政机关

第十三章 国际法

1.国际法:即国际公法,旧称“万国公法”,主要是国家之间的法律,既以国家之间的关系(包括国家与国际组织间关系)为主要调整对象的有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 2.国家责任:(国家的国际责任)是指一国因违反国际法,侵害他国或者国际社会的合法权益,从而构成国际不法行为而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

3.国家责任的形式:1)限制主权2)赔偿3)道歉4)对国际罪行的直接责任人进行国际审判。

4.国民待遇:又称平等待遇,是指一国在民事法律关系方面给予外国人与本国国民同等的待遇

5.最惠国待遇:是指一国给予另一国国民的待遇,不低于现时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国民的待遇

6.引渡:一国把在该国境内而被他国追捕、通缉或判刑的人,根据有关国家的请求移交给请求国审判或处罚

7.庇护:是指国家对于因外国当局通缉或受迫害而来避难的外国人,准许其人入境和居留,并给予保护。庇护的对象主要是政治避难者。

8.领海:在国际法上,邻接一国陆地领土及内水,并处于该国主权下的一定宽度的海域。

9.条约:是国际法主体间依据国际法所缔结的据以确定其相互权利与义务的书面协议。

10.外交特权与豁免:是指根据国际法或有关协议,在国家间互惠的基础上,为使一国外交代表驻在国能够有效地执行职务,而由驻在国给予的特别权力和优惠。

第十四章 国际私法

1..国际私法:是以涉外民事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部门

2.冲突规范(又称法律适用规范或法律选择规范)是国际私法中最基本、最主要的规范,它是在调整或处理涉及两个以上国家(或者法域)的法律来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规则。

3.反致:甲国法院依本国的冲突规范,确定有关民事关系应适用乙国法,但乙国的冲突规范却规定应适用甲国的实体法,结果法院适用本国的实体法判决了案件的情况

4.转致:甲国法院依本国的冲突规范,有关民事关系应适用乙国法,而依乙国的冲突规范,则应适用丙国的实体法,结果法院适用了丙国的实体法判决了案件的情况。

5.公共秩序保留:即可认为以自己的公共秩序相违背而排除该外国法的适用,或拒绝承认和执行该外国的判决或裁决;

第四篇:法学概论

2013

年电大文秘管理与应用写作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justice

文秘管理与应用写作作业

一、结合教材,从主旨、材料、结构、语言等四个方面阐述实用型文章的特征。

P2

答:实用型文章的特征就分别体现在以下这四个方面:

(一)主旨单

一、集中、明确主旨是文章的中心意思,是作者的意图、主张或看法在文章中的体现。单一,是说一篇文章中只能有一个中心,只能围绕着一个主题把问题说清楚,而 不能把关系不大甚至不相关的问题写到一篇文章中去,使写出的文章多中心、多主题,集中,是说一篇应用文只能有 一个中心,而这个中心应是全文的统帅,应对文章内容有制约作用,全文要不枝不蔓,紧扣这个中心。明确,是说文 章的中心意思,作者的意图和主张是什么,要使读者一看便知,而不必费心揣摩,文艺作品所讲究的曲折与含蓄,恰 恰为实用型文章所排斥。

(二)材料多样,真实有力,材料是构成文章内容,形成支撑并表达主旨的各种事实与理论,真实是实用型文章的生 命,而材料的真实又是使文章具有真实性的首要条件,有力是实用型文章的材料所应具备的另一个特点。

(三)结构合理、谨严固定,简单地说,结构是文章的内部构造,安排结构,就是根据主旨表达的需要,合理地组织 材料,实用型文章应该是一种逻辑构成,而逻辑构成则要讲求谨严性,而不能流于松散无序,文章首尾圆合,衔接紧 密,层次清晰,段落分明,则是文章结构谨严最起码的条件,也是对应用文结构最基本的要求。固定是实用型文章结 构的一个重要特点,遵照固定的模式写作,材能把文章写的规范,也才能使写出的文章便于阅读,易于发挥实际效用。

(四)语言准确,简明、平易、庄重。语言准确是对所有文章的要求,语言运用得好坏,直接关系到文章质量的高低,任何文章的语言,都应当具有简明性,所谓的语言简明性。所谓的语言就是能用尽可能少的语言材料,把尽可能多的 信息明明白白地传递给读者,平易即平实自然,晓畅易懂,语言的平易首先表现在用语的直白上,另一层意思是用语 朴实,应用文特别是用于工作的应用文大都应当带有一种庄重的风格,而语言的庄重正是形成文章的庄重风格的最为 重要的因素之一。

总之,主旨单

一、集中、明确、材料多样、真实、有力,结构合理、谨严、固定,语言准确、简明、平易、庄重,是 应用文所应具备的基本特征,也是对应用文写作的基本要求。

二、结合自身学习经历与体验,谈谈范文阅读对提高实用型文章写作水平的重要性。

P7

熟读唐堃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是前人的写作经验之谈。这里说的是写诗,却道出了写作的普遍规律,各类写作 莫不如此。观千剑而成器,通过范文的阅读,可以潜移默化地把他人的经验变成自己的体会,使之在自己的写作活动 中产生作用,学习写作,却不读文章,不熟悉文章实际,就无法形成对一种文体的最基本、最全面的认识,这样即便 学了写作知识,也难以在写作中加以灵活运用,难以使之成为活的知识。阅读是写作的先导和基础,多读范文,多接 触文章实际,是获得对文章的感性认识并有所借鉴、有所提高的重要途径。

三、结合教材。简述公文的概念、特点、功用、构成要素与分类。

1.公文也即公务文书,对这个概念可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的公文是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在公务活动中所用的各类文字材料.而这里所说的公文是指狭义的公文而言的,主要是指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列出的十三类公文.这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力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2.公文的主要特点

:1.法宝性

;2.政策性

;3.实用性

;4.时效性

;5.规范性

3.公文的基本功用

:1.颁布法规,传达指示

;2.反映情况,请示工作

;3.联系工作,商洽公务

;4.宣传教育

;5.依据凭证.4.公文的构成要素

:1.眉首部分

;2.主体部分

;3.版记部分

.5.公文的分类:

1)按照行文关系和行文方向分类: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

2)按照紧急程度分类:紧急公文和普通公文

3)按照有无保密要求及机密等级分类:普通文件、保密文件。

4)按具体职能的不同分类:法规性公文、指

挥性公文、报请性公文、联系性公文、实录性公文。

5)按传阅范围限定与否分类:内部文件、公开发布的公文。

四、结合教材、阐述公文写作的基本要求。

1、要熟悉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规定。要使公文具有较强的政策性,使公文的内容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规定的精神相一致,公文的撰写者就必须熟悉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规定的内容。

2)要了解实际情况。制发公文是为了反映并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为确保公文内容的客观和处理意见的正确,就必须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全面了解情况,实事求是的分析问题,在些基础上才能写出内容真实可靠、意见切实可行的公文来。3)要遵循各项行文规则。由于对公文规范化要求极高,在这种文种的撰写中,必须严格遵循各项行文规则,其中,有些规则是国家有关部门以规定的形式正式颁行的,有些则是在公文的长期应用中约定俗成的。1)文种的选用要正确2)行文关系的确定要妥当3)制发程序的安排要合理

五、在以下四个公文文种中任选两个文种,进行写作练习。(建议同学们:可以选择课本里的比较短的范文抄下来,只要把单位名称,时间之类的改一下就可以了)

1、通知参考课本P33页的范文自已撰写一篇。或者是兰色参考书上P32页

2、报告参考课本P51页的范文自已撰写一篇。或者是兰色参考书上P64页

3、请示参考课本P57页的范文自已撰写一篇。或者是兰色参考书上P74页

4、函参考课本P62页的范文自已撰写一篇。或者是兰色参考书上P95页

5、会议纪要

行的公文来。3)要遵循各项行文规则。由于对公文规范化要求极高,在这种文种的撰写中,必须严格遵循各项行文规则,其中,有些规则是国家有关部门以规定的形式正式颁行的,有些则是在公文的长期应用中约定俗成的。1)文种的选用要正确2)行文关系的确定要妥当3)制发程序的安排要合理在四个现代化的新长征中取得更大的成绩。此致

《社会调查研究与方法》形成性考核册及参考答案全 作业一

(导论--第3章)习题部分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社会调查研究是人们有计划、有目的地运用一定的手段和方法,对有关社会事实进行资料收集和 分析研究,进而做出描述、解释和提出对策的社会实践活动的认识活动。

2、社会的三个基本要素是 自然环境、人口和 文化。

3、社会调查研究依据调查对象的范围可分为 全面调查 和 非全面调查 两大类。

4、变量间的相互关系主要有两种类型: 因果关系 和 相关关系。

5、有效的测量规则必须符合三个条件:准确性、完整性 和 互斥性。

二、选择题

单选题(每题1分,共5分)

1、现代社会调查研究的重心是(D)A、英国B、前苏联C、德国D、美国

2、描述性研究是指(B)。A、探求社会状况之间的逻辑关系

B、对社会事实的状况、外部特征、发展过程进行客观描述 C、推断社会某一现象的发展趋势 D、通过了解事物的过去预测未来

3、只反映质的区别,而不反映量的差异的变量是(A)。A、离散变量B、自变量C、连续变量D、因变量

4、对测量所得到的数据既能进行加减运算,又能进行乘除运算的测量类型是(D)。A、定类测量B、定序测量C、定距测量D、定比测量

5、一项测量的结论在普遍应用时的有效性是(C)A、建构效度B、表面效度C、外在效度D、实证效度 多选题(每题2分,共10分)

1、社会调查研究中初级社会群体是指(ACE)A、家庭B、社会组织C、村落D、阶层E、非正式组织F、企事业单位

2、社会调查研究的基本原则有(ABCDE)A、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B、客观性原则 C、伦理与道德原则D、科学性原则 E、系统性原则F、互诉性原则

3、社会调查研究按照目的来划分,可分为(AE)A、描述型研究B、定性研究 C、定量研究D、横剖研究 E、解释型研究F、纵贯研究

4、检验评价调查方法和所得资料的效度的形式有(AEF)

A、再测法B、表面效度 C、准则效度D、结构效度 E、复本法F、对分法

5、探索性研究的一般方法有(ABC)A、查阅文献B、咨询活动 C、实地考察D、确定课题 E、概念操作化F、理论建构

三、简答题(20分,每题10分)

1、社会调查研究的前期工作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社会调查研究的前期工作准备阶段需要做的各项工作,包括选择和确定调查研究课题,命题,假设,对概念操作化的确定测量方法,进行探索性研究,制定调查研究方案,抽取调查样本,以及人、财、物方面的准备等内容,在社会调查研究中具有重要意。

2、探索性研究的任务是什么?应该如何进行? 答:探索性研究的任务主要有:

第一,确定社会调查研究的课题; 第二,明确社会调查研究的目的; 第三,明确社会调查研究的对象;

第四,明确社会调查研究的内容和范围; 第五,确定社会调查研究的观点;

第六,确定社会调查研究的方式、方法。

探索性研究的主要方法有:查阅文献、咨询、实地考察。

四、论述及应用题(两题,共55分)

1、操作化的定义和作用是什么?如何对概念和例题进行操作化?任选一概念完成操作化。(25)

要求:操作化结果须有三个以上层次,15个以上指标。

答:操作化是指明确提出概念的定义,分清概念(包括命题和假设)的层次,并将抽象概念一步步化解为具体的可操作的、可测量的指标,以实现社会调查研究的定量化的这一过程。操作化的作用之一:在于使概念或命题具体化,使调查研究得以进行

操作化的作用之二:在于使概念或命题定量化,对社会现象的分析,从定性,定量两个方面进行,避免了社会现象的分析的片面推断。

操作化的作用之三:对社会现象的分析是建立在量的基础上,而不是一种主观的臆断。实践部分:无固定答案,按自己的选题完成。

2、根据本人的兴趣或条件的便利,选择和确定一个社会调查研究课题,并设计出调查总体方案。(30分)

要求:内容完整,条目清晰。

答:①调查研究课题、目的和基本观点。

在课题方面,要说明调查研究课题的名称、生产过程以及这一课题的性质。

在目的方面,要具体说明调查研究要解决哪些 问题,解决到什么程度,意义如何。

在基本观点方面,要说明调查研究的主要命题和假设是什么,所涉及的概念如何定义,变量及其关系

②调查研究对象、内容和范围。要说明调查对象有哪几类,有哪些调查的基本单位;需要通过这些单位来调查哪些项目和指标,收集哪些资料,对资料的系统性和精确性有何要求;调查在什么地区进行、在多大范围内进行;调查对象的时间跨度有多大。

③调查研究的方式和方法。

调查方式包括个案调查,抽样调查和普查等;调查方法即收集资料的方法,如访谈、实验、文献、问卷、观察等;要说明资料整理、分析方法,包括采用的资料整理、分析的主要内容以及具体操作方法。

④调查研究的时间与步骤安排。首先要确定调查研究的总的期限。其次要排出具体的进度表,标明调查研究中每一个具体步骤的所需时间,以控制调查研究计划的进程。⑤组织领导与人员安排。

要确定社会调查研究的组织形式,一般根据调查的内容和范围,可选用调查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课题组等不同组织形式。必要时还可以在其下细分具体部门和小组。要明确调查研究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凡是涉及到多学科或部门的,应该有有关学科的专家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参加,以保证调查的科学性和顺利进行。⑥经费预算和物质保证

在经费预算中,须详列各项用途并计算出具体数目。经费使用要有一定的制度,大型调查研究的现金出纳,应指派专人负责。仅供参考

通州区交通综合调查实施方案

2000年以来,通州区进入了有史以来发展最迅速的时期,但在新的形势下,城市交通的供需矛盾依然严峻,居民出行特征发生着根本性的变化,道路交通状况也呈现出新的特征。为了应对城市交通拥堵逐渐突出、城乡发展不均衡等问题,促进通州的可持续发展,全面掌握当前全区交通建设、运行和发展现状,按照北京市的统一部署,定于2005年9月20日至10月30日开展全区交通综合调查。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以解决通州区交通问题需求为导向,坚持区域交通综合调查工作更加紧密地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相结合、更加主动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方针,以获取综合交通信息为出发点,以提高区域交通综合服务水平为中心,以丰富区域交通发展现状内容和提高区域交通信息质量为重点,稳步推进区域交通综合调查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实现区域交通现代化提供信息支持和科学保障。

二、工作目标

本次调查旨在全面掌握当前全区交通建设、运行和发展现状,通过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拟对现状交通特征和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为区域规划、管理、建设、经营决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持和定量分析基础。

(一)通过多项调查和综合分析,全面反映目前通州区域交通特征和问题。

五年来,随着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机动化和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区域空间格局和交通结构都发生着深刻的变化。本次调查就是通过结合区域布局和土地利用结构的变化,了解客流和机动车交通流的时空分布和规律,掌握全区交通基本状况和主要交通特征;力求从各专项角度到系统综合角度全面分析交通系统的运行特征和规律,评价区域交通网络的使用功能和效率,探讨交通问题产生的原因、机理和相关因素,总结各项改善交通与环境的政策和措施的成效,从而进一步确定努力的方向。

(二)更新通州区交通基础数据库,为各项工作提供基础数据支持和科学依据。本项目将从区域交通系统运行的各层面展开调查,更新各交通子系统数据子库,从而最终更新全区交通基础数据,建立反映通州区交通发展变化的动态数据库,为各类相关研究提供基础资料,并为各交通部门的日常实际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和科学依据。

(三)分析交通发展变化趋势,为交通治理和对策研究提供技术支持。

通过调查成果汇总、分析和研究,揭示通州区交通发展的趋势和规律,预测近期发展和远期发展的空间与前景,为综合治理交通拥堵、交通污染等问题,制定有效的交通政策提供科学依据、测试方案和效果评价。

(四)建立通州区域交通模型,为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经营各环节进行定量分析提供平台。

当前区域交通的紧张局面是区域快速发展进程中多种矛盾的集中反映,因此通州交通问题的解决需要放在区域总体规划的大背景下加以审视。本次调查即能够全面掌握区域土地利用和空间布局、交通系统运行状况、居民和机动车出行特征等基本数据信息,建立范围覆盖全区的交通模型,通过定量分析的方法将区域土地使用结构与交通流基本信息结合,进行交通模拟测试,从而提高交通方案分析和政策评估的准确性、科学性。

三、组织领导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主管区领导挂帅,成立调查领导工作组,由区教委、通州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通州国土分局、市规划委通州分局、区建委、区交通局、区商务局、区市政管委、区劳动保障局、区卫生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旅游局、区委宣传部、通州交通支队、各乡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共同开展工作。

四、工作任务分工和时间安排 具体内容见附件2。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本次区域交通综合调查工作,抽调精兵强将,尽快成立各级专门工作小组,尽职尽责,切实做出成效,确保高质量地按时完成本次调查工作。

本次调查领导和执行机构划分为3个层面,自上而下依次为区调查领导小组、区全市交通综合调查办公室、街镇全市交通综合调查办公室,对内及时沟通,便于协调,对外能统一口径,和谐互动。

(二)宣传动员,营造氛围。

全区交通综合调查是一项大规模的社会调查,被调查者—居民的合作程度决定于其对调查目的和意义的了解与认识程度。由于被调查者年龄、性别、文化层次各异,其能接触到并且比较关心的新闻媒体也各不相同,故一方面新闻媒体的宣传应该是全方位的、立体的,既要包括电视、广播、报纸等常规媒体,也要采用在乡镇、居民小区中广泛张贴调查动员材料、居委会宣传等临时手段;另一方面媒体宣传持续时间要长,做到深入人心,计划在10天内,各种宣传力度应逐渐加大,在调查前一个星期左右达到高潮。

(三)积极准备,严格把关。

在调查工作过程中,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做好各方面地准备工作,始终保持高度地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执行调查方案,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间要求开展工作。附件:

1.通州区交通综合调查项目任务及时间安排 2.通州区交通综合调查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

作业二

(第4章--第6章)习题部分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抽样存在的必要性缘于总体本身所具的有的异质性。

2、常用的简单随机抽样方法有直接抽样法、抽签法和随机数表法。

3、检索公开发表的文献的方法主要有人工文献检索和计算机文献检索。

4、文献分析有两大类,即文献定性分析和文献定量分析。

5、根据问卷分发和回收形式的异同,问卷法分为直接发送法和间接发送法。

二、选择题

单选题(每题1分,共5分)

1、分类抽样主要解决的是(A)A、总体异质性程度较高的问题 B、总体同质性程度较高的问题

C、总体内所含个体单位数量过大问题 D、总体内所含个体单位数量不足问题

2、按一定的间隔距离抽取样本的方法是指(D)。A、分类抽样B、多阶段抽样 C、整群抽样D、系统抽样

3、综述、评论、述评、进展、动态、年鉴、专著、指南等属于(D)。A、零次文献B、一次文献C、二次文献D、三次文献

4、文献法与其他调查方法之间最显著的区别为它是(A)。A、它是最基础和用途最广泛的搜集资料的方法 B、它是一种独特的和专门的研究方法 C、它是一种直接的调查方法 D、它是一种间接的调查方法

5、一种专门用于主观性指标的问卷是(C)。A、访谈问卷B、自填式问卷 C、量表D、开放式问卷 多选题(每题2分,共10分)

1、抽样的一般步聚有(ABCDEF)A、界定总体B、决定抽样方法 C、设计抽样方案D、制定抽样框 E、样本评估F、实际抽取样本

2、每一个社会调查研究竟应当选择多大规模的样本,主要取决于(ABEF)A、总体的规模B、总体的异质性程度 C、抽样单位的规模D、抽样过程的控制 E、调查者所拥有的经费、人力、物力和时间因素 F、样本精确度要求

3、摘取信息一般有以下步骤(ABCD)A、浏览B、筛选 C、精读D、记录星 E、编制纲要F、撰写札记

答:

(二)经济发展(含市场参与等)

6、您对今后农村经济的前景持什么态度?()A、乐观B、悲观C、不清楚

7.您认为在今天要致富,最重要的因素什么()A、勤劳和节俭 B、机遇C、好的社会关系 D、知识和能力

8、假如您是村长、您的经济工作重点会是()

A、基础设施建设 B、招商引资办企业 C、组织发展种养大户 9.您有没有设想过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或努力方向?()A、以后的事多想也没有用,只能走一步看一步B、想是想过,能不能实现很难说C、认真地想过,正在积极争取实现

10.您在生产中遇到难题时怎样解决?()A、请教有经验的人B、找科技人员C、自己找资料学习摸索D、听天由命

11、您家的田地现在是()

A、自己耕种B、承包给别人耕种C、自己种了一部分,租给别人一部分

12、如果以村为单位,村民以土地等入股组建股份制开发公司,您的想法是()A、愿意参加B、需要考虑加C、不愿意参加

13、您认为以村为单位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和家用大件商品集体团购招标()A、可行B、很难说可行与否C、不可行

14、您认为政府对农村的资金扶持重点应该放在哪方面()A、扶持企业和种养大户,解决大众就业

B、补贴慰问贫困户C、进行基础设施建设

15、如果企业能提供来料供妇女在家加工()

A、非常乐意承接B、看工价再考虑接不接C、不会承接

16、您是否加入当地合作组织()A是B否 如果是,您参加合作组织的类型为___

A政府部门组织; B农民自发组织; C技术协会、行业组织; D台商农民组织、产销班、合作社

17、如果种养大户邀您加入种养合作社()

A、乐意参加B、看别人参加了才参加C、不会参加

18、开展种养加工您最担心的是()

A、技术不过关B、市场价格不稳C、打不开销路

19、如果有外商前来投资办厂()

A、牺牲一定个人利益也大力支持B、必须先满足我的要求C、主要看大家的意见

20、如果村上牵头入股办企业,您的想法是()A、会入股B、看项目情况C、不会参股

21、组建村办集体企业,您最担心的是()

A、村民不齐心B、经营亏损C、领导干部贪污

22、您希望的工作方式是()

A、进企业上班B、务农与上班相结合C、专职从事种养加工

23、您家里的劳动力()

A、缺少劳动力B、有剩余劳动力C、不少也不多▲ 如果有剩余劳动力,是否愿意出去务工?您认为外出务工(打工)的最大困难是什么?答:

24、如果您有了剩余的资金,您会()

A、再投资B、购置大件商品C、存进银行

25.如果有人向您推荐一个创业项目,您觉得首先需要考虑的问题是()A、我有没有能力做B、资金够不够C、产品有没有销路D、会不会亏本

26.如果有一个适合您经营的项目,而您目前资金不够,您会怎么办?()

A、资金不够就不做,不想欠账 B、向亲友借,借得到就干,借不到就不干C、争取贷款

27.您知道“绿色食品”这个词的含义吗?

A、没听说过B、听说过,但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C、指绿颜色的食品D、指农药残留不超标的食品

E、指安全、优质的食品F、指安全、优质并经过有关部门认定的食品 G、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特定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

28、您是如何了解农产品的价格与销售信息的?()[不定项]A、报刊B、电视C、网络D、干部宣传E、贩销人员 F、朋友亲戚或邻居

29、您生产的产品除了自己消费外,通过哪些渠道进入市场?()[不定项]

A农贸市场销售; B贩销大产销; C企业销售; D供销社销售; E村集体组织销售; F批发市场销售; G走村销售

30、如果您与合作社或龙头企业签过合同订单,这些合同的履行情况如何?()A、很好 B、较好 C、一般D、较差E、很差

31、您认为以下城市支持农村的最主要也是最可行措施是()

A、取消城市中各项对农民身份限制的政策,便于农民进城发展。B、城市大规模组织送资金、送科技、送文化下乡等活动C、本着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精神,农村(含乡镇企业)上缴的税费能返回地方,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32、你认为以下工业反哺农业的最主要也最可行的措施是()A、扩大农副产品保护价的品种和范围

B、扶持建立工业原料生产基地,尽量减少进口

C、降低生资农药、化肥、饲料、农业机械等生产资料的价格

(三)民主政治(含民主政治与法治等)

33、您村的村/镇干部是怎样产生的?()

A、村民选举的B、上级决定的,选举只是走形式C、上级决定的D、不知道

34、您了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吗?()A、很了解B、了解一些C、不了解

35、你村有没有“村务公开栏[公开村务,接受监督]”?()A、有B、没有C、不清楚

36、你村有没有民主理财小组?()A、有B、没有C、不清楚

37、您对你村的干部满不满意?()

A、满意B、较满意C、不满意D、无所谓满意否

38、您认为村干部为老百姓做了哪些事情?应该做哪些事情?答:_____________

39、您村的重大事务都是如何决策的()

A、村民集体民主决策;B、干部征求村民意见后决策;C、村干部自己决策 40、当您与其他村民有激烈的矛盾冲突时,您怎么办?()

A、凭借自己的势力与他对角B、找干部或其他调解人调解C、通过法律手段解决C 其他:

41、您理解“依法治国”的含义吗?()A、理解,您的理解是?▲答:

B、听说但不是很理解C、没听说

42、您对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有什么建议? 答:

(四)文化教育

43、您认为现在学校乱收费问题()

A、十分严重B、有但不多C、极少D、不知道&

作业三

(第7章--第9章)习题部分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访谈法按照操作方式和内容可分为结构式访谈和非结构式访谈。

2、按照被访者发表意见的形式不同,集体访谈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各抒己见式的访谈,以头脑风暴法为代表;一类是讨论式的访谈,其代表是反头脑风暴法。

3、观察记录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当场记录,一种是事后记录。

4、为了搜集到真实可信的资料,采用观察法时应遵循客观性原则、全方位 原则、求真务本原则和法律和道德伦理原则

5、实验法有几个基本要素:一是实验主体,二是 实验对象和实验环境,三是实验活动。

二、选择题

单选题(每题1分,共5分)

1、访谈法最基本和最常用的类型是(D)。A、深度访谈B、自由访谈 C、重点访谈D、个别访谈

2、一般的访谈时间最好为1~2小时(C)。A、4~5小时B、3~4小时C、1~2小时D、半~1小时

3、观察法与其他调查方法之间最根本的区别是(B)。A、以人的感觉器官为主要调查工具 B、收集社会初级信息或原始资料 C、它是有目的、有计划的自觉活动 D、观察的是保持自然状态的客观事物

4、既有实验组又有控制组或对照组的实验方法是(A)。

第五篇:法学概论

法学概论

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

1.根据法所作用的对象,可将法的作用分为法的规范作用和法的社会作用。2.我国的国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体是人民民主专政。

3.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可以分为静态的财产归属关系和动态的财产流转关系。前者主要由民法中的合同法调整,后者主要由民法中的物权法调整。4.依民事权利内容的性质不同,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

5.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6.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资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7.能够产生债的法律事实有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

8.在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情况下,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同时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9.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过错的除外。10.一人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为20万,股东应该一次全额缴纳出资额。

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具有某种共性或共同历史传统的若干国家或地区的法律的总称为(C)A.法律体系

B.法律制度

C.法系

D.法的历史类型 2.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是(B)A.有法可依

B.有法必依

C.执法必严

D.违法必究 3.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B)A.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 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C.中国共产党*** D.民主共和制度

4.下列不属于行政处分的是(D)A.警告

B.记过

C.开除

D.罚款 5.因产品质量存在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受害人(D)A.只能向生产者求偿B.只能向销售者求偿 C.由购买者自己负责D.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求偿

6.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法院判决、裁定的上诉期限分别为(B)日。A.10,10B.10,5C.5,10 D.5,5 7.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应由(A)A.被告承担B.原告承担C.双方承担D.法院承担 8.依民法通则规定,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C)A.中国法B.外国法C.婚姻缔约地法D.当事人选择的法 9.下列机关有权决定直辖市戒严的是(D)A.国务院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国家主席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0.依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满(C 院申请宣告死亡。

A.4年 B.3年 C.2年 D.1年

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30分)1.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BCD)A.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

B.法律是主要靠人们的自觉遵守而得以实施的规范 C.法律只规定义务而不规定权利的规范 D.法律是执政党制定的行为规范

2.按法律规范本身的性质,法律规范可分为(BCD)A.确定性法律规范B.禁止性法律规范 C.义务性法律规范D.授权性法律规范 3.下列关于我国选举制度描述正确的有(ABD)A.选举权的普遍性B.选举权的平等性 C.有记名投票D.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 4.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有(BCD))年的,其利害关系人可向法 A.自由裁量原则B.公正、公开原则

C.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D.保障当事人权利原则

5.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有下列职权(ABCD)A.刑事案件的侦查B.执行逮捕 C.拘留D.预审

6.下列属于知识产权特征的是(ABCD)A.专有性

B.地域性 C.时间性

D.无形性

7、法律规范的效力包括(BCD)。A、对事效力

B、时间效力 C、空间效力

D、对人效力

8、法律事件包括有(ACD)。A、人的出生

B、签订合同 C、发生地震

D、人的死亡

9、民法通则规定的一年的特殊诉讼时效,适于(AC)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B.欠债到期要求偿还的 C.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D.订立合同不履行的

10、以下民法保护方法中适于财产所有权保护的是(AB)。A.请求排除妨害B.请求恢复原状

C.请求赔礼道歉

D.请求原物赔偿

问答题(15分)

试析社会主义法律关系的概念及特征

社会主义法律关系是指轻罪社会主义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表现为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它有如下的特点:A社会主义法律关系是一种思想关系(意志关系)。B社会主义法律关系是由社会主义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C社会主义法律关系通过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获得表现。

(需展开论述)

案例题(15分)某日,王小东、张小安和江小亮(均为未成年人)在楼房的阳台上玩耍。在玩耍过程中,三人各自拿了一块砖头,同时从阳台上往下扔。其中一块砖头恰好砸中了在户外散步的姚大民怀抱的三岁儿子姚小民,致使其当场死亡。但该致害砖头为谁所扔不能确定。姚大民遂将王小东等三人告上法庭。问:(1)本案中,王小东、张小安和江小亮的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为什么?(2)本案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1)三人构成共同侵权行为。其行为人为多数,并且其行为具有共同性,结果具有单一性。(2)本案应判决三人的父母对姚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由于三个未成年人是共同侵权,所以对受害人,应当由其各自监护人承担连带损害赔偿责任。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蓝天机械厂从2000年起为大地汽车轮胎厂加工零配件,2002年12月,大地汽车轮胎厂与某一摩托车广合并,更名为天宇汽车制造厂。在合并前,大地汽车轮胎厂已累计欠蓝天机械厂加工费60000元,合并后,蓝天机械厂向天宇汽车制造厂追索欠款,天宇汽车制造厂则以“大地汽车轮胎厂已撤销,厂长已更换,其债务与本厂无关’’为由,拒绝偿还。蓝天机械厂遂诉诸法院。

问:天宇汽车制造厂拒付欠款理由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1)天宇汽车制造厂的理由不合法。《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后的权利义务,由它变更后的法人享有或承担。”因此,大地汽车轮胎厂与摩托车厂合并后,原法人的权利和义务应由变更后的法人即天宇汽车制造厂享有和承担。

(2)汽车制造厂应承担大地汽车轮胎厂欠蓝天机械厂的全部债务。

法学概论总练习(优秀范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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