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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编辑:逝水流年 识别码:21-722870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30 03:43:36 来源:网络

第一篇: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2014--2015学年度第一学期

东坑镇第二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根据靖边县教育局关于认真贯彻《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办学行为 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规范办学行为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靖边县教育局文件为依据,以深化素质教育改革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学行为,构建和谐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目标任务

1.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建立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2.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教学评价和质量检测制度,规范评价体制。

3.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齐课程,规范学校课程管理。4.深入贯彻《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规范学校招生管理。

三、主要内容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意义。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是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国家课程计划的全面落实,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更好地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所有工作人员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提高对规范办学行为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转变教育思想和观念,按照上级要求,规范办学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好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树好学校形象,推进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二)规范行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贯彻落实。1.严禁下达升学指标。

2.严禁增加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多于6小时,放学后20分钟内学校清校;作息时间表班级要上墙。

3.严禁家庭作业超量。

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作业,其他年级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确保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

4.严禁节假日补课。严禁教师组织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补课,或以补差、培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5.严禁随意增减课程、课时。学校要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违教育规律的竞赛和不当竞争。学校课程表上墙,接受社会监督。

6.严禁增加考试次数。学校要规范考试科目,从严控制考试次数。每学期考试原则上不超过1次。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分数,更不得按分数给学生排名。

7.严禁违规招生。学校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违规招生,不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招生。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

8.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规编班。一年级新生入学,学校实行平行编班或随机编班,不得举办各种形式的重点班和实验班。

9.严禁违规举办竞赛活动或培训班。

10.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所有在职教师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暗示、动员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禁止任何教师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落实靖边县教育局规范办学行为精神,成立规范办学行为领导小组,确保将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落到实处。名单如下:

组 长:刘启荣 副组长:张有福

成 员:孙茂兴 樊文飞 班万玲 陈智霞 李巨霆

2.严格督查,及时整治。

各年级组、学科组要根据“十禁”规定,结合实际,迅速开展自查自纠政治行动,做到早行动、早落实、早见效。学校将成立督查小组,认真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和随机督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3.加强宣传,正面引导。学校将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引导家长从关注单一方面的升学率转向关注学生全面的素质竞争。

学校主动接受公众、家长和媒体的监督,认真核查举报的违规情况,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为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营造良好环境。

东坑镇第二小学

2015.3.9 3

第二篇: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芦芽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我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规范学校管理,严格规范教育行为。

1、实行县管校聘和岗位责任制。坚持依法治校,实行校务公开。坚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民主管理学校。密切与家庭的联系,建立家校教育管理机构,让家长代表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学校日常教育教学。

2、完善学校常规管理,制定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涵盖学校全面工作、符合素质教育需要和学校实际的管理规章。建立健全各种管理档案。

3、坚持基础教育面向大众的性质,为提高国民素质服务,为落实人才强国战略服务。注重教育公平,规范办学行为,按规定收费。坚持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不举办“校中校”,不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举办实验班。

二、加强生源管理,严格执行招生有关规定。

1、针对我校教育覆盖面,积极做好学前儿童基本情况的掌控工作,强化学校学前教育管理,保证生源数量,提升生源质量,促进学校持续良性发展。

2、坚持平等教育策略,保证外来、流动学生的受教育权利,及时准确地掌握此类学生的基本情况,有针对性地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做到学区内无任何辍学现象。

3、积极做好易流失学生的思想工作。以提高教学质量、提升管理效率为保障,创办群众满意的学校教育,尽可能地减少学生流失。

三、加强教学管理,创建优良教育教学秩序。

1、严格按规定开设课程。以国家、省颁布的课程方案为依据,结合地方课程开设方案,充分考虑学校师资、办学条件等因素,开齐课程、上满课时。尤其要避免对艺体、信息、综合实践等科目的轻视、忽视。不倡导主副科之分,不排挤应有课时,保证按计划完成相应学时任务。

准确把握每一学科教学标准,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不得随意删减、改动课程,不得增减课程难度,不得突击教学;确保学生有充足的参加艺体、社会实践等活动的空间、时间,并做好计划、组织、总结工作。

2、严格教学时间管理规范。学校、教师不得随意串改、挤占正常教学时间,走读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不超过6小时,晚间、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上课。学生每天集体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睡眠时间不少于9小时,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7:30,上课时间不早于8:00。如有重大活动、意外情况,需调整时,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获准后执行。

3、规范学生用书管理。规范学校、教师教材使用制度,全面采用教育部、省教育厅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教材,严禁未审查教材进入课堂。

严把教辅用书关。在教辅用书的选用上,必须严格按省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范围选取,学校、教师不得滥订习题、试卷,不得向学生派订各类学习资料、杂志读物等。

4、严禁乱办班、乱补课。不得以各种名义进行有偿性质的补课、办班行为;学校不得将校舍、场地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个人进行办学。

5、规范课堂教学行为。细化学校教学规则,注重教师课堂教学技能训练,提升教学效率;从教学语言、教具选用、教学方式、教师仪表、课时操作等各方面规范教师的实际操作,形成规范的日常教学行为。

6、规范学生家庭书面。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它年级除语文、数学外不留书面家庭作业,语文、数学书面作业每天不超过1小时,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

7、规范学生学习成绩考评行为。学校在每学期末组织进行一次各学科考试,根据课程标准、教材内容,合理设计试卷难易程序、科学组织考评过程,注重学生自评、互评评价机制,改变单一考评方式,不排名,不排榜,实行等级加评语鉴定方式。

四、完善教师管理,依法规范教师从教行为。

1、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了解、掌握每一位教师的全方位信息,关心教师生活,不断改善教师工作环境,积极帮助解决教师生活中的困难,科学合理安排好教师的文化娱乐活动,丰富教师的业余生活,提高生活质量;严格按照《教师法》,保证教师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规范师德行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重视教师师德培养,全面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强化师德教育机制,完善考核体系,引导广大教师热爱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开展廉洁教育活动,净化教育环境。

加强有效教学研究,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率,鼓励老师加强对学生情况的掌握,积极辅导学困生,促进学生的共同成长提高。

第三篇:2015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富强乡中心校 2016.2.28 1

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根据县教育局关于认真贯彻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规范办学行为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文件为依据,以深化素质教育改革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学行为,构建和谐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目标任务

1.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建立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2.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教学评价和质量检测制度,规范评价体制。

3.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齐课程,规范学校课程管理。

4.深入贯彻《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规范学校招生管理。

三、主要内容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意义。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是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国家课程计划的全面落实,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

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更好地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校所有工作人员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提高对规范办学行为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转变教育思想和观念,按照上级要求,规范办学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好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树好学校形象,推进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二)规范行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贯彻落实。1.严禁下达升学指标。

2.严禁增加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多于6小时,放学后20分钟内学校清校;作息时间表班级要上墙。

3.严禁家庭作业超量。

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作业,其他年级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确保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

4.严禁节假日补课。严禁教师组织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补课,或以补差、培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5.严禁随意增减课程、课时。学校要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违教育规律的竞赛和不当竞争。学校课程表上墙,接受社会监督。

6.严禁增加考试次数。学校要规范考试科目,从严控制考试次数。每学期考试原则上不超过1次。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分数,更不得按分数给学生排名。

7.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所有在职教师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暗示、动员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禁止任何教师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落实县教育局规范办学行为精神,成立规范办学行为领导小组,确保将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落到实处。名

2.严格督查,及时整治。

要根据“十禁”规定,结合实际,迅速开展自查自纠政治行动,做到早行动、早落实、早见效。学校将成立督查小组,认真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和随机督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3.加强宣传,正面引导。学校将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引导家长从关注单一方面的升学率转向关注学生全面的素质竞争。

学校主动接受公众、家长和媒体的监督,认真核查举报的违规情况,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为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营造良好环境。

第四篇:**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白土岗镇一中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和中心校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规范办学行为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省、市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为依据,以深化素质教育改革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学行为,构建和谐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目标任务

1.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建立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2.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教学评价和质量检测制度,规范评价体制。

3.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切实保证师生法定休息权利,规范师生作息制度。

4.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齐课程,规范学校课程管理。

5.深入贯彻《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规范学校招生管理。

三、主要内容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意义。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是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国家课程计划的全面落实,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更好地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省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对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进行了统一部署。希望学校所有工作人员一定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提高对规范办学行为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转变教育思想和观念,按照上级要求,规范办学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好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树好学校形象,推进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二)规范行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贯彻落实。

1.严禁下达升学指标。

2.严禁增加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多于7小时,放学后20分钟内学校清校;作息时间表班级要上墙,学校要上网公布,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3.严禁家庭作业超量。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确保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9小时。

4.严禁节假日补课。严禁各校组织任何年级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补课,或以补差、培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5.严禁随意增减课程、课时。学校要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违教育规律的竞赛和不当竞争。学校课程表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6.严禁增加考试次数。各学科组要规范考试科目,从严控制考试次数。每学期考试原则上不超过3次。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分数,更不得按分数给学生排名。

7.严禁违规招生。学校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违规招生,不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招生。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

8.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规编班。一年级新生入学,学校实行平行编班或随机编班,不得举办各种形式重点班和实验班。禁止出现大班额,每班学生人数不得超过50人。

9.严禁违规举办竞赛活动或培训班。

未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部门、团体、社会办学机构、学校和教师不得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举办学科类竞赛活动或以竞赛名义举办培训班。不得将校舍、场地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办学,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文化补习班。

10.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所有在职教师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暗示、动员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禁止任何教师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

三、加快构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1、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积极探索“减负增效”的有效途径

要把深化基础教育课程和课堂教学改革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来抓,要转变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倡导自主、合作、探究性学习,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和现代化水平。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教辅资料管理的规定,切实改变依靠教辅资料搞题海战术的做法。鼓励和表彰在规定教学时间内通过提高教学效率保证教育质量的先进学校和优秀教师,大力推广先进学校“减负增效”成功做法。

2、开发利用校内外教育资源,促进学生健康全面成长

要认真落实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方针,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学生形成健全人格和良好的道德品质。开放学校图书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和体育、艺术教育等场所,组织学生在课外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兴趣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积极发展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要重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充分发挥素质教育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育人功能。

3、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教师是推进素质教育的主体,我们要强化教师队伍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充分发挥其在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中的主体作用。

4、着力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学校要积极创建法制校园、书香校园、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廉洁校园,为学生营造平安、和谐、人文的健康成长环境。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机制,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要切实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大力提升校园文化品位,努力营造健康和谐、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要重视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积极构建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衔接的网络体系。注重优化家庭教育,正确引导家长关心孩子的身心健康,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和管理孩子。

四、工作要求

1.严格督查,及时整治。

各年级组、学科组要根据“十要十不要”规定,结合实际,迅速开展自查自纠政治行动,做到早行动、早落实、早见效。学校将成立督查小组,认真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和随机督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2.加强宣传,正面引导。

学校将通过家长学校、家长座谈会、给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引导家长从关注单一方面的升学率转向关注学生全面的素质竞争。

学校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设立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主动接受公众、家长和媒体的监督,认真核查举报的违规情况,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对严重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重大违规事件要进行暴光,为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营造良好环境。

2019年9月6日

第五篇: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合利中心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江苏省教育厅“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工作推进会”精神和《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为依据,以深化素质教育改革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学行为,构建和谐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目标任务

1.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建立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2.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教学评价和质量检测制度,规范评价体制。

3.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切实保证师生法定休息权利,规范师生作息制度。4.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开齐、上好课程,规范学校课程管理。5.深入贯彻《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规范学校招生管理。

三、主要内容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意义。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是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国家课程计划的全面落实,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更好地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省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对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进行了统一部署。

(二)规范行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贯彻落实。

1.严禁增加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多于6小时;作息时间表要上墙,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3.严禁家庭作业超量。在小学阶段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作业,其他年级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确保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

4.严禁节假日补课。严禁组织任何年级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补课,或以补差、培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5.严禁随意增减课程、课时。按编制标准配齐配强各科教师,督促各校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计划。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违教育规律的竞赛和不当竞争。学校课程表上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6.严禁增加考试次数。规范考试科目,从严控制考试次数。小学每学期考试原则上不超过1次。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分数,更不得按分数给学生排名。

7.严禁违规招生。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招生。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

8.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规编班。实行平行编班或随机编班,不得举办各种形式的重点班和实验班。

9.严禁违规举办竞赛活动或培训班。

未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部门、团体、社会办学机构、学校和教师不得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举办学科类竞赛活动或以竞赛名义举办培训班。不得将校舍、场地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办学,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文化补习班。

10.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所有在职教师不得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暗示、动员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禁止任何教师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

三、加快构建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1、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积极探索“减负增效”的有效途径。要把深化基础教育课程和课堂教学改革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来抓,要转变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倡导自主、合作、探究性学习,加强小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和现代化水平。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小学教辅资料管理的规定,切实改变依靠教辅资料搞题海战术的做法。鼓励和表彰在规定教学时间内通过提高教学效率保证教育质量的先进学校和优秀教师,大力推广先进学校“减负增效”的成功做法。

2、开发利用校内外教育资源,促进学生健康全面成长。认真落实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方针,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学生形成健全人格和良好的道德品质。要开放学校图书室、实验室、计算机教室和体育、艺术教育等场所,组织学生在课外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兴趣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积极发展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要重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充分发挥素质教育实践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育人功能。

3、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教师是推进素质教育的主体,中心小学要强化教师队伍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充分发挥其在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中的主体作用。

4、着力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积极创建法制校园、书香校园、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廉洁校园,为学生营造平安、和谐、人文的健康成长环境。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机制,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要切实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大力提升校园文化品位,努力营造健康和谐、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要重视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积极构建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衔接的网络体系。注重优化家庭教育,正确引导家长关心孩子的身心健康,用科学的方法教育和管理孩子。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组 长:顾雄飞 副组长:程焕祝

员:陈 忠 陈建飞 刘 凯 顾明光 姜志东 2.严格督查,及时整治。

根据规定,结合实际,开展自查自纠整治行动,做到早行动、早落实、早见效。成立督查小组,认真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查和随机督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把规范办学行为的情况纳入到对学校的有关评估和表彰奖励中。

3.加强宣传,正面引导。通过家长学校、家长座谈会、给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引导家长从关注单一方面的学生成绩转向关注学生全面的素质竞争。

我校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设立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主动接受公众、家长和媒体的监督,认真核查举报的违规情况,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对严重违规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重大违规事件要进行暴光,为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营造良好环境。

2013.2.12

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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