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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届人代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1
编辑:风月无边 识别码:21-994903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13 19:42:59 来源:网络

第一篇:第十五届人代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1

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材料之二十一

xxx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选 举 办 法(草案)

(202_年4月9日xxx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及《河南省选举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本次会议选举

1、xxx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席1人、副主席1人。

2、xxx人民政府乡长1人,副乡长2人。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二、xxx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席、xxx人民政府乡长的候选人,一般应多1人,进行差额选举。两项候选人如果提名人选只有1人,可以进行等额选举。

提名为xxx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席、副主席的人候选人必须是xxx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三、xxx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副主席、xxx人民政府副乡长的正式候选人,必须多于应选名额1人,由大会主席团或代表10人以上联合提名。

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代表10人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

代表10人联合提名推荐候选人,应由提名代表填写大会主席团统一印制的《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登记表》,如实介绍候选人的情况,说明推荐理由,提名

者必须本人签名。

四、代表10人联合提名各项候选人的截止时间由大会主席团决定。提名登记表在截止时间以前送达大会主席团的,提名有效。

提名者在大会主席团确定正式候选人以前,如果要求撤回提名,应以书面方式提出,大会主席团应予同意。

五、如果提名的候选人数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数超过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后,按法定程序进行预选,根据在预选中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进行选举。

六、本次会议正式选举印制四种选票,一次进行。

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按姓名笔画顺序排列;经过预选确定的倏选人,则按预选得票多少的顺序排列。

七、代表对于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弃权,可以另选他人,但弃权的不得另选他人。

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边空格内画“Ο”;投反对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边空格内画“×”;不画任何符号的为弃权。另选他人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应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边的空格内画“Ο”。不画“Ο”的,视为无效。

不能填写选票的代表,可以委托其他代表代为填写,代写人必须完全按照委托代表的意愿填写。缺席代表不得委托其他代表代为填写、投票。

八、全体代表的过半数出席,始得进行选举。发出的选票数与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相符,才能进行选举。

正式选举选票一律加盖“xxx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印章,无印章的选票无效。

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者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每一张选票上所选的人数,等于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为废票;对书写模糊的选票,可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

九、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

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十、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人,监票人2人,总计票人1人,计票人2人。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由各代表团在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推选,经主席团提交各代表团讨论后,大会通过。

选举大会会场设6个票箱,划分 6个投票区,主席台上为1个投票区,主席台下设5个投票区,各代表团代表分别到指定的票箱投票。

十一、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当众打开票箱,计票人清点选票张数,做出记录,总监票核对签字后,将清点结果报告大会主席团;大会主席团根据本办法确定选举是否有效,并予以宣布,如果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计票完毕,总监票、总计票将计票结果签名后,报告大会主席团。大会主席团指定总计票在全体代表会议上宣读每个候选人和另选人的得票数,包括赞成票、反对票和弃权票。最后由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名单。

十二、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十三、本选举办法经xxx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后实施。

第二篇:乡镇人代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

XX乡(镇)第XX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选举办法(草案)XX年X月X日XX乡(镇)第XX届人民代表大会第X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

通过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组织法》),制定本办法。

二、XX乡(镇)第XX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主席团主持下选举下列人员:

1.选举XX乡(镇)第XX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1人; 2.选举XX乡(镇)乡(镇)长1人; 3.选举XX乡(镇)副乡(镇)长X人。

三、乡(镇)人大主席候选人、乡(镇)长候选人、副乡(镇)长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或者1 0名以上代表联合以书面形式提名,并如实介绍提名候选人的情况。乡(镇)人大主席候选人,必须从本届乡(镇)人大代表中提名。

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代表联名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各职应选人数。

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候选人,由提名者填写《代表联名提名候选人登记表》,如实介绍候选人的情况,并说明推荐理由。在确定正式候选人前,联合提名者如果要求撤销提名,应以书面或口头方式提出,并填写《撤回联合提名候选人登记表》,大会主席团应予以同意。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如果不愿意被提名,应尊重本人意愿,大会主席团可以不列入候选人名单,并向联合提名的代表予以说明。

四、根据《组织法》的规定,XX乡(镇)第XX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人大主席、政府乡(镇)长的候选人人数一般应多1人,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只有1人,可以实行等额选举。副乡(镇)长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l人,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数符合本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数超过本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由主席团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预选,预选以代表小组为单位,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预选工作由大会主席团委托各代表小组组长主持,组长是候选人的由副组长主持。每组设监票人2人。监票人由组长在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提名,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计票人由大会秘书处在工作人员中指定。预选投票结束后,各代表小组的预选情况报告单由各组预选主持人和监票人签字后一并报大会指定地点,在大会总监票人的监督下统一计票,计票结果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主席团根据预选结果以预选中得票多少为序,按照本选举办法规定的候选人数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选举。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候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预选,得票多的确定为候选人。

预选选票由大会秘书处统一印制,加盖“XX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印章有效。

五、选举应充分尊重代表的民主权利。出席大会的代表必须超过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大会选举。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代表对选票上所列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也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

六、填写选票,对赞成的候选人,在选票姓名上方的空格内

划“○”;反对的划“×”;如果另选他人,可在选票“另选人姓名栏内”填写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也不得另选他人。每张选票上投赞成票的人数等于或者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七、填写选票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对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一律按无效票处理。部分书写模糊的选票,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写字有困难的代表,可以另请他人按自己的意愿填写选票。缺席代表不得委托其他代表代为填写选票。

八、选票上的候选人,一律按姓名笔画排列。

九、大会选举采用一次发票、一次投票、一次计票的方式进行。选票分为《XX乡(镇)第XX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人大主席选票》、《XX乡(镇)第XX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乡(镇)长选票》、《XX乡(镇)第XX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副乡(镇)长选票》3种。选票采用不同颜色的纸张印制,加盖“XX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印章有效。

十、大会选举时,设总监票人1人,监票人1人,由大会主席团在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提名,经大会举手表决后,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发票、投票、计票工作进行监督。

大会选举时,设总计票人1人,计票人2人,由大会秘书处在不是代表的大会工作人员中提名,大会主席团确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负责清点到会代表人数、发票、计票等选举事务。

十一、大会选举时,大会会场设票箱l个。投票时,总监票人、监票人先投票,然后组织主席团成员和代表按顺序依次投票。大会选举不设流动票箱。

十二、大会选举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当众打开票箱,计票人清点选票,由总监票人将清点结果报告大会执行主席。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由大会主席团决定,重新投票选举。投票结束后,经大会主席团同意,计票人员开始计票。

十三、大会选举后,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大会选举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投票选举。另行选举时,根据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候选人。如果再次投票后,仍不能确定当选人时,本次会议不再进行选举。

十四、大会选举计票完毕后,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计票结果,大会主席团对计票结果进行确认并据此确定选举结果,由大会执行主席当场宣读选举结果。

十五、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依照有关法律决定。

十六、本办法经XX乡(镇)第XX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后生效。

第三篇:十五届人代会第一次会议简报2期

总2号

刚察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简报

大会秘书组(综2)202_年8月12日

刚察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隆重开幕

8月12日上午10时,刚察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县职工活动中心隆重开幕。会议应到代表115名,实到代表111名,合乎法定人数。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第一次会议执行主席公保扎西、晁世海、秦士福、常林、胡绍军、卢宝孝、色拉嵌巴、戴朝旭在主席台前排就座。应邀出席、列席大会并在主席台就座的有:主席团全体成员、县委、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协、县人民武装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的领导。列席大会的有: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乡镇领导,省州驻县单位和部分企业负责人及县十一届政协委员。

大会由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执行主席秦士福主持。

大会听取了县人民政府代县长晁世海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报告共分三个部分:

一、“十一五”政府工作回顾;

二、“十二五”十时期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奋斗目标;

三、202_年主要工作任务。1

报告指出,过去的五年,是不平凡的五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和国内复杂的经济形势,在州委、州政府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的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下,我们团结和带领全县各族人民,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努力克服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种困难,超额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实现了对全县人民的庄严承诺。过去的五年,是刚察历史上发展最快的五年,也是一个开新局面、实现新跨越的五年。通过这五年的奋斗,全县经济社会呈现出“经济总量大幅提升,工业经济快速发展,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社会保障明显改善,城镇面貌日新月异,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的新景象。

报告,根据“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州委十届八次全体会议和县委十三届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全力推进生态畜牧业循环经济区、热水省级煤炭产业园区和措温波藏城文化旅游区等“三大经济板块”建设,更加重视社会事业发展和民生改善,努力实现“十二五”期间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

报告提出,“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奋斗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4亿元,年均增长16%;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达到9380万元,年均增长18%;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2.7亿元,年均增长2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28亿元,年均增长1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2331元,年均增长12%;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3399元,年均增长16%;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4.5%和10.8‰以内;城镇化率达到40%。

报告指出,依据“十二五”规划,202_年,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抢抓机遇,继续强势推进“三大经济板块”建设,加快

社会事业发展,努力改善民生,着力强化“六个方面”的工作。

会议审查了刚察县202_年---202_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_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审查了刚察县202_年财政预算执行结果与202_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书面)。

第四篇:人代会选举办法

城关镇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和《陕西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的规定及有关通知和精神,制定本办法。

二、大会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三、本次大会选举城关镇人大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镇人民政府镇长一人,副镇长三人。

四、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或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出。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每一位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代表联合提名,可以在本代表组联名,也可跨代表组联名。任何组织、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代表依法联合提名。大会主席团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代表联名提出候选人截止时间的决定。代表联合提出必须填写《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登记表》,在表中如实介绍候选人简况,说明推荐理由,并于主席团决定的提名候选人截止时间之前送交大会秘书处。

五、城关镇人大主席候选人1名,人民政府镇长候选人1名,采取等额选举;人大副主席候选人2名,人民政府副镇长候选人4名,采取差额选举。

六、大会主席团应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表现。

七、大会选举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始得举行。大会进行选举,候选人获得半数以上的选票,始得当选。缺席代表不办理委托投票。

八、大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其他代表或者选民,也可弃权。

九、大会选举,发选票 张。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面空格内划“○”;投反对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面空格内画“×”;投弃权票的不划任何符号;如果另选他人,在姓名栏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姓名上面空格内划“○”。

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无效。

十、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名额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十一、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一名,监票人一名,计票人一名。总监票人、监计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出建议名单,大会表决通过。总监票人对选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十二、会场设一个投票箱,不设流动票箱。监计票人先投票,然后由主席团成员和其它代表按照规定的顺序投票。

十三、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计票人开箱清点票数,清点的结果由总监票人报告大会执行主席。所投票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的选举无效,应进行重新选举。

十四、计票完毕,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结果、当选名单。

十五、本办法没有规定的问题,由大会主席团依照有关法律做出决定。

十六、本办法经城关镇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后实施。

城关镇第十八届一次人代会 主 席 团 二 0 一 一 年 十二 月 九 日

第五篇:党委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

中国共产党幸福满族乡新一届委员会

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

(草案)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中国共产党幸福满族乡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1人,副书记2人。选举工作由中国共产党幸福满族乡第六次党员代表大会主席团确定的召集人主持。

三、中国共产党幸福满族乡新一届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建议名单,由中国共产党幸福满族乡上一届委员会提出,经市委原则同意,提交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委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然后进行选举。

四、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书记、副书记采用等额选举的办法产生,候选人按市委审批的顺序排列。

五、选举时,实到会的委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委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出席本次会议的委员,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1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划一个“○”;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划一个“×”;不划任何符号的,为弃权。如选他人,请在下边的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栏内划一个“○”。

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七、选举结果,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委员的半数为当选。公布选举结果时,书记正常宣布,副书记按市委审批的候选人顺序排列。

八、选举设监票人2名,在到会的委员中推选产生。已提名作为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不能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对选举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工作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指定,在监票人领导下进行工作。

九、本选举办法经中国共产党幸福满族乡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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