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驾驶员安全管理奖罚制度
驾驶员安全管理奖罚制度
安全工作是车队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加强车队管理,把安全工作纳入每天的工作日程,并做为评比先进的重要参考条件,我们将对在安全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人员授予荣誉与物资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导致事故发生的人员(包括机械事故),根据事故性质、责任大小给予处罚。
一、奖励制度
1、积极参加安全例会、积极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
2、经常进行车辆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正确处理避免事故发生的。
3、在驾驶过程中,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没有任何事故发生的。
4、工作积极,责任心强、经常关心车队工作,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成绩突出贡献较大的。
5、爱护车辆,文明驾车,节约用油,对车辆保养较好的。
达到以上5条的,年终按表现程度奖励驾驶员。
二、处罚制度
1、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的,一次罚款100元。
2、对发生重大恶性事故的;造成重大损失,后果严重的;造成损失很大,影响极坏的,对当事人分别给予经济处罚,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3、违章指挥,迫使驾驶员带病出车,纵容驾驶员违反纪律造成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损失大小,对当事人给予
经济处罚。
4、严禁酒后驾车,对酒后驾车的,一次罚款500元,因酒后驾车造成事故的,由当事人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5、严禁非驾驶员开车,发现非驾驶员开车的,一次罚款200元,造成事故的,由当事人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6、事故损失费在100—500元,对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者,赔偿损失费的50%;对负有同等责任者,除批评教育外,赔偿损失费的30%。
7、事故损失费在500—1000元,对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者,赔偿损失费的30%;对负有同等责任者,除批评教育外,赔偿损失费的5%。
8、事故损失费在1000元以上的,对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者给予20%的经济处罚,对负有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者,除批评教育外,赔偿损失费的5%。
9、事故损失费在万元以上的,对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者给予损失费10%的经济处罚外,并给予调离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对负次要或同等责任者,赔偿损失费1%或警告。驾驶员被吊扣驾照或在事故待处理期间,安排其他工作,对不听从安排的,停发工资。
10、司机无故不参加安全例会,一次罚款20元,无故迟到、早退经查出的一次罚款10元,年终累计5次取消年终安全奖和安全评先资格。
11、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限速:工程作业车不得超过80公里/小时(异常路况按指令行驶);其他车辆,轿车不得超过120公里/小时,面包车不得超过100公里/小时,专用车辆按照作业规定速度行驶。否则,对违反者一次罚款100元。
12、车辆在一般公路上行驶限速:所有车辆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所有车辆不得超过50公里/小时,要保持安全车速。否则,对违反者一次罚款100元。
第二篇:驾驶员安全管理奖罚制度
驾驶员安全管理奖罚制度
安全工作是驾驶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把安全工作纳入每天的工作日程,并做为评比先进的重要参考条件,我们将对在安全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驾驶员进行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导致事故发生的驾驶员根据事故性质、责任大小给予处罚。
一、奖励制度
(1)认真敬业,服从公司工作安排,并圆满完成本职工作。(2)全年无交通肇事事故。(3)全年无安全责任事故。
(4)与车辆使用和管理有关的记录,认真、完整、准确填写,并及时提交的。(5)车辆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并始终保持车况良好的。
(6)达到以上5条的,年终按工作业绩、职业操守对驾驶员进行安全奖励。
二、处罚制度
生产作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规章、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无故不参加公司和行业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学习、教育培训,或因故缺席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补课学习的,责令离岗学习,并处以200元罚款。驾驶员、押运员未参加安全培训,或一年内累计三次缺席安全学习的,取消在公司的驾驶资格;
(2)、从业人员必须服从调度员安排调车,对不服从调度员安排的第一次处罚500元,第二次处罚1000元,第三次已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予解除劳动关系处理。此外若因拖延装货而给公司造成损失,则由从业人员全额赔偿公司的损失。
(3)、从业人员在职期间一律不准有私下用车之情形、因公而办私之行为或私自将车交由非公司聘用从业人员驾驶,一经发现,一律按严重违反公司纪律、规章制度,给予解除聘用关系处理并承担造成的相应损失。
(4)、严禁超速驾驶。高速公路白天最高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小时,夜间最高时速不得超过白天时速的80%。一般公路所有车辆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所有车辆不得超过60公里/小时。公司将对GPS监控违章车辆进行相应的处罚,GPS监控数据当月累计超速次数达到一次以上三次以下的车辆,公司将对当班驾驶员及押运员进行专项教育培训学习的同时并按相关规定进行罚款;当月累计超速次数达到三次以上的车辆,公司将对当班驾驶员及押运员进行相应罚款的同时并解除劳动关系处理。GPS监控超速违章记录超过规定时速不足5%的,罚款50元/次;超过规定时速5%以上10%以下的,罚款200元/次;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20%以下的,罚款500元/次;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的,公司将直接辞退当班驾驶员及押运员,按每次5000元进行罚款,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5)、出现交通违章记录,一次扣满6分的从业人员必须停车学习整顿,按每次2500元
进行罚款并扣发2500元的安全奖。一次性扣满12分的从业人员予以解除劳动关系,按每次5000元进行罚款并取消全年5000元的安全奖,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6)、不准开赌气车、英雄车、疲劳车。防止疲劳驾驶,驾驶员连续驾驶车辆4小时必须停车休息,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驾驶员在行车途中如果疲劳,必须选择安全可靠的地方停车休息,以免车辆财务被盗。重载车停靠时一定要选择坚实的路基停靠,以免发生倾斜和侧翻。
(7)、对发生重大恶性事故的;造成重大损失,后果严重的;造成损失很大,影响极坏的,对当事人分别给予经济处罚,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8)、严禁酒后驾车,对酒后驾车的,一次罚款2000元,因酒后驾车造成事故的,由当事驾驶员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并解除劳动关系。
(9)、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驾车,或驾车时打手机、戴耳塞听音乐、饮食、闲谈,或驾驶员在车辆运行中站立、取物、擦拭车窗玻璃、向车外抛掷物品等影响交通安全的,处以500元罚款。
(10)、不按规定维修、保养、检测车辆,或不按规定实行“三检制”,或驾驶不符合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上路的,责令整改,并视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取消公司一切待遇、奖励并解除劳动合同。
(11)、拆卸、改装、遮挡、堵塞GPS车载设备,或以断电、泼水、安装开关等形式干扰GPS监控系统正常运行的,处以2000元罚款,视情节轻重解除劳动合同。
(12)、运输车辆驾驶员未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或警示标志,危险品运输车辆,未配备危险品运输牌、证、灯者,处以500元处罚;
(13)、危化品运输过程中,不按规定配备押运员和超范围经营,对相关责任人处以1000元处罚。
(14)、阻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法,拒绝接受公司安全监督检查,拒不整改存在的事故隐患,拒不接受国家行政机关或公司给予的违法违规处罚的,处以2000元罚款,责令离岗学习,情节特别严重或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取消公司一切待遇、奖励并解除劳动合同。
(15)、违章指挥,强令、致使、纵容他人违规操作、特殊工种无证上岗、违法生产,或不坚持原则,违章操作,违规办理有关业务,提供虚假证明、文字材料,或玩忽职守,执行制度不斗硬,落实措施不到位,因工作失误或失误造成一定损失或影响的,处2000元罚款,责令离岗学习,情节严重的,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按照上级相关处罚条款处理。
(16)、因违规经营、违章操作、违法生产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或公私财物损失的,责任人应依法予以赔偿。因特殊原因由公司先行垫付赔偿的,公司有权就垫付部分向责任人进行追偿。
三、本制度与公司的其他规章制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篇:驾驶员奖罚制度(teniu推荐)
一、车队驾驶员奖励规定
1、工作积极进取、任劳任怨、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者,根据成绩给予适当的物质或精神奖励。
2、精心维护车辆设备、爱护公司财物、勤俭节约者,根据实际表现酌情给予精神奖励。
3、积极维护公司信誉及时举报违反公司或车队规章制度者,在给予举报人绝对保密的前提下奖50-150元.4、对公司,尤其是车队提出一些合理化的意见或建议一经采纳者奖50-100元.5、采取正当的措施及时避免了一些重大事故者,视具体情况给予酌情奖励或通报表扬.6、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无违章、无事故(12个月)公司将在年终予以安全奖励300-500元,对工作认真、无事故、综合表现较好,在年终将授予优秀驾驶员称号,并奖金500-1000元.二、车队驾驶员处罚规定
驾驶员在运输及保养过程中不按规定执行,造成不利于公司业务开展及车辆的正常行驶,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1、有下列情况发生的,违轨者处200元罚款.(1)驾驶员不服从调度室统一调度,违反指令或挑拣运输工地的;
(2)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造成混凝土抛洒滴漏道路的;
(3)驾驶员在装料前未放净搅拌筒积水造成混凝土报废的,按每方100元处罚;
(4)驾驶员不看运输单送错混凝土,造成损失的;
(5)驾驶员不按规定执行而损害公司形象,无理取闹、打架、吵架、影响工作的;
2、有下列情况发生的,违规者处以100元罚款;
(1)驾驶员在工地施工结束前车辆不按规定等待通知擅自行动的;
(2)驾驶员在工地施工未结束前中途请假或私自洗车休息的;
(3)驾驶员对油耗、公里数、车数或保养记录不清的;
(4)驾驶员在工地结束后未到公司值班室报到,并未经当天值班员许可签字后,洗车休息的;
(5)搅拌楼前除等待车辆外,预备车位只准停放一辆车等候,其余依次排队,未按规定执行的进行罚款。
3、有下列情况发生的,违规者处以50元罚款:
(1)未按生产通知单要求时间出车的;
(2)车到工地后,未按规定快速搅拌1分钟以上或不下车放料的;
(3)未按时上班或未到下班时间私自离开公司的;
(4)未经生产部或车队领导许可,长时间与乘坐闲杂人员聊天影响安全驾驶的;
(5)车辆保养时驾驶员不在场或保养不及时的;
(6)私自更换上班时间而没有请假备案批准者;
(7)把脚放在方向盘上等不文明行为者;
(8)空车长时间等待装料未及时熄火或关空调者;
(9)上下班乱签到或代签者,开会不签到者;
(10)出车前未按规定检查机油、电瓶水加满油箱柴油,电瓶水过少以及机油在过上下刻者;
(11)有出车任务的驾驶员滞留在食堂吃饭或喝酒者;
(12)不按交通规定,超速行驶者;
(13)除特殊情况重车加油、补胎、车辆行驶中搅拌筒停止转者;
(14)未按规定穿戴工作服、上岗证及进入工地未戴安全帽;
违反以上三项25条规定者,月违规三次将通报批评,月违反五次者加倍处罚,超过五次者待岗反思或进行辞退,待岗反思期间只发最低生活费。
三、关于交通事故个人赔偿规定
凡本公司职工在岗期间必须认真工作,精心操作,做好安全驾驶。由于个人疏忽或违反操作规程及安全规定引发交通事故必须承担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费,考虑到以教育为主,在大事故中适当减轻驾驶员负担,现规定个人赔偿的比例如下:
A:
1、负全责的按事故费用的80%给予赔偿,另外扣一个月工资;
2、负全责的按事故费用的60%给予赔偿,另外加扣一个月安全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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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负同责的按事故费用的40%给予赔偿,另外加扣一个月安全奖;
4、负次责的按事故费用的20%给予赔偿,另外加扣一个月安全奖。
(注:事故费用指该事故所造成保险理赔后的部分)
B:
1、未经交警部门及公司处理按100%赔偿;
2、经公司处理但未经交警部门处理的按30%赔偿;
3、由于公司原因造成驾驶员罚款,由公司全负责。(包括扣分学习费用,但每次必须到车队备案)
4、由于人为责任造成违章罚款,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四、奖罚措施规定的其他条款
(1)奖罚规定的出台,望各位驾驶员同志相互鼓励,督促;努力做到“多争奖,避处罚”。
(2)奖罚规定进行修正将以公示发文方式通知。
(3)该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如有任何疑问请尽数上报公司。
五、请假制度
先填写请假单然后由队长批准,上级主管审批后方可准假,无故不上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泵队管理制度
有下列违规行为罚款50-100元,并按事故程序上报: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好安全帽等劳保用品,有不穿戴者,每次罚款20元。
2、主动配合工地施工,服从现场调度指挥,使用文明语言,不准刁难有关人员、不准发生吵架斗殴现象,违者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
3、无泵送任务时,做好泵车、拖泵、泵管等的清理保养工作;接到泵送任务后,应及时做好出车准备(加好润滑油、柴油、液压油,备齐配套工具),如因未做好准备工作而影响出车者,罚款20-50元。
4、接管工在出车前和工程结束后必须做好泵管、卡扣、胶圈等的清洗、清点工作,并作好记录,违反者每次罚款100元,如发现遗失、人为损坏,按相应责任赔偿。
5、违反操作规程导致泵损坏的,损失由当班人负责。
6、管扣内应加入胶圈,因未加胶圈导致堵管的,每个接管工罚款100元。
7、泵车故障、移泵、拆管等原因停止泵送时,应及时和调度联系,否则罚款100元。
8、泵送工应阻止工地民工对混凝土随意加水,无法劝止的应及时向调度报告,未劝阻止及未报告,罚款100元/次。
9、严格执行汽车泵、拖泵技术管理,发现故障及时汇报排除,更换配件需填写维修保养单,并经批准同意(如在现场可先修后补单),泵工应跟踪参加维修,违者罚款20-50元;因故障未及时报修而造成无法出车的。罚款50-100元。
10、必须保持泵车、拖泵泵管卡扣胶圈整洁干净。
第四篇:驾驶员安全奖罚规定
驾驶员安全奖罚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驾驶员的管理,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对驾驶员的管理作如下规定:
1.公司车辆实行里程补贴和安全奖,里程补贴按4元/百公里,安全奖按4元/百公里,半考核合格后发放。
2.全年安全无事故,费用开支低,公司结予奖励。
3.发生事故按公司损失金额和驾驶员所负责任比例进行处罚:①负全责罚30%,②负主责罚20%,③负同等责任罚15%,④负次责10%。⑤无责免于处罚。
4.驾驶员私自出车造成事故,赔偿全部损失并一切后果自负。
5.由于驾驶员发生事故而扣证,按情节给予处罚:①扣证1个月罚300元,②扣证2个月罚500元,③扣证3个月罚800元,④扣证6个月辞退。
6.驾驶员由于严重违法造成负全责大事故,按第三条处罚30%,并无条件辞退。
第五篇:安全奖罚制度
安全奖罚制度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的纪律有效约束,强化安全生产管理,维护正常安全秩序,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不服从管理,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安全纪律,一次罚款20元。
二、不戴安全帽进场,酒后作业,穿拖鞋、穿高跟鞋、上班,一次罚款20元。
三、无证操作机电设备,擅自拆卸机电设备,罚款50元。擅自拆卸安全设施,安全标志,一次罚款50元。
四、向开挖槽底抛掷物品,一次罚款100元。
五、在禁火区域吸烟一次罚款50元。
六、接到整改通知不执行,或故意拖延的,罚款100元。
七、对危险源及灾情及时发现,上报处置得当,赢到了工期,避免了事故的当事人,视情况奖励50—1000元。
武汉市青山区市政工程总公司
高科路道排工程项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