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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人员在病历书写过程中
编辑:雨后彩虹 识别码:21-1118550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8-27 01:58:17 来源:网络

第一篇:医务人员在病历书写过程中

医务人员在病历书写过程中

应当具备的法律意识

四川川达律师事务所 王晓晨律师

202_年12月11日

随着公众法律意识的不断加强,医疗纠纷呈现逐渐上升趋势。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颁布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出台,更是将医疗纠纷推向了极点。对于医疗机构而言,发生医疗纠纷后如果要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没有过错,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最直接、最有效的证据资料就是医疗机构在医疗行为过程中依法形成的病历等医疗文件。少数医务人员缺乏法律意识,重治疗、轻书写,在病历书写中存在诸多问题,为医疗纠纷埋下了隐患。本文就医务人员法律意识的重要性、当前病历书写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对策作一初步探讨。

一、医务人员在病历书写中具备一定法律意识的重要性。

病历书写是指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形成医疗活动记录的行为。因此,病历是客观真实存在的。每当发生医疗纠纷时,整个医疗过程已经结束,这时病历就是反映当时患者病情、医务人员诊治工作情况的唯一文字记录。

202_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规定:医疗机构在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对医疗行为没有过错和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这使得病历作为证据的地位愈显其重要。我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参与多起医疗纠纷和医疗投诉的协调解决和出庭诉讼工作。我深切体会到,有些医疗纠纷和诉讼从医学角度来看,在一定程度上属于疾病的正常转归或是手术的并发症,是疾病发展的必然结果。但往往由于我们部分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淡漠,把病历书写当成一种负担和文字游戏,不重视书写。不知道因此会对病人造成伤害,也给医院和自己惹来麻烦。具体表现在最能作为法律依据的病历书写不准确、不全面、不及时。从而造成在为自己辩护过程中的被动,甚至个别医疗机构篡改病历,导致病历无法作为证据使用而败诉。

另外,医院与患者发生医疗纠纷时,一些患方会请专家依据病历记录,逐字逐句地推敲,任何一点疏漏、差错甚至语言上的含混都可能对医院、对医师产生不利影响。

在处理医疗侵权案件时,法庭上注重的是文字依据,只有文字资料才具有法律效力,其他任何口头承诺都是无效的。因此,医务人员在病历书写过程中应当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牢固树立病历的证据意识,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病历书写规范》、《执业医师法》、《医疗护理操作常规》的要求来完成各种病历的书写工作。

二、病历书写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一)病程记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病程记录是患者在住院期间病情变化及治疗、转归的记录,是体现病历价值的最重要部分。病程记录的准确、及时、完整与否直接关系到整份病历的质量。当前病程记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包括:

1、内容不准确、不严谨,出现错字、别字、漏字、笔误、语句不通及字迹潦草以致无法辨认等。关键字的书写错误导致书写内容不准确,甚至错误;有的医师由于粗心写错病变部位、病变大小,时间记录有逻辑性错误,或同一内容记录前后矛盾。病情描述不准确,且缺乏鉴别诊断所需的病史和重要阴性体征,如某泌尿系结石病人,专科体检情况仅描述“右肾区叩击痛”。这样的病历一旦被患者或家属复印,很可能引致医疗纠纷。例如:病历记录中的“除外肿瘤”,患者可以理解为已经排除肿瘤的诊断,而医师要表述的意思可能是肿瘤待排除。

对策: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定(试行)》以及《病历管理规定》规定客观、真实、准确地书写病程记录。

2、医务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病历书写。因为事后补记,很难保证病历资料的准确性。如果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历被封存,该完成的记录未完成,该项内容空缺,医疗机构就不能为已实施的医疗活动作证,更不能证明自己在医疗活动中没用过错,医疗机构在医疗纠纷中将处于十分不利的位臵或要承担过错责任。例如手术记录和抢救记录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如果此时病人病情又突然变化,在没有相关的记录情况下,患者可以认为没有及时抢救,很容易引起医疗纠纷。

对策: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有关病历的书写。病人的病情可能因时间的推移出现许多不同的临床变化,每分钟都可能出现新的症状,病历书写的及时、准确才能确保对整个疾病的发生、发展作出正确的判断,同时作为证据也能让他人清楚地了解到救治的整个过程。

3、上级医师疏于对实习和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病历的审核、签字。

卫生部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规定: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进修医务人员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根据其实际情况认定后可以书写病历。这意味着实习生、试用期医务人员及未经认定的进修医务人员所书写的病历资料必须经过本院有执业资格的医师审核签名才具备法律效力的。多数医院特别是大医院的病历大部分是由实习、进修生和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作为有执业资格的上级医生有责任及时审核、修改、签名。如上级医师因各种原因忘记签名,一旦该病历作为举证书证时,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从而使医疗机构处于不利的地位。

对策:医院必须确保病历的书写者符合医疗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这就要求有执业资格的上级医生必须担负责任,及时审核、修改实习、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并签字。

4、病历记录不详细。病历中病情记录不能动态地反映疾病演变过程,对阴性资料记录不够完整。医生往往非常注意记录阳性资料,但对某些相关阴性资料的记录却不完整,甚至漏记,而这对于诊断、鉴别诊断又是必要的。三级查房记录中,只有上级查房医师的姓名,而无实质性内容的记录;部分辅助检查结果未在病程记录中反映。有的则是医师的文字表达水平不过关,病历呈现流水帐式的记录,不能对发现的问题做出分析、提出见解,让患者抓住把柄。记录前后矛盾,漏洞百出,病程记录没有连续性,往往都是医疗纠纷中双方争议的焦点。

例如:某开放性骨折并发感染的病人的病程记录中,该病人住院5个月后骨折仍未愈合,X光拍片提示不排除感染可能,血象检查:白细胞和中性粒细胞均偏高,经治医生的病程记录中根本看不出病情的变化及医院相应的诊断和治疗措施。直到病人出现慢性感染急性发作后该病人转院治疗后痊愈,病人复印病历后认为医院延误诊断和治疗产生纠纷。

对策:医务人员在对疾病的记录中必须详细、完整,不应忽略每一个小细节。尤其是某些阴性资料在鉴别诊断中极为重要,更不能忽略过去。有时就因为个别医务人员的疏忽漏记了一两个数值,使医治行为出现过错,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而医院在诉讼中也可能因此举证不能,处于极为不利的境地。

5、病历涂改严重,影响了病历的真实性。作为医患纠纷中的重要证据,病历中的涂改和不整洁都容易引起医患双方对病历认定的分歧。患方在诉讼过程中可能不去探纠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而转向力求证明病历是虚假的、伪造的,这样一旦病历被证明为虚假病历就丧失了证据力,医方将为此付出惨重代价。

202_年,卫生部医政司医疗处处长赵明钢在“民航中南地区应急医疗培训班”上重申:发生医疗纠纷时,一旦发现医生篡改病历,将直接定性为医疗事故。

病历作为医疗事故鉴定的主要依据,如果被篡改,再做鉴定将毫无意义。所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鉴定无法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

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开始表现不明显的或者在现有的医学水平下不能发现的疾病,会在病程演变中被医生所认识。这是符合医学科学发展的规律。医生们完全可以在病历资料中将这种正常的认识过程记录下来,并且对治疗方案进行修正。比如,在无法确定病原体的前提下,医生只能根据患者临床表现、辅助检查及自身的经验,判断该患者应该用的抗生素种类。待培养结果出来后,及时修改或完善治疗方案是必然的。

在病历中客观真实地把诊疗过程记载下来,与“篡改病历”不同。根据病历书写规范,允许一页病历中有不超过3处的笔误,医生可以在笔误处用横线划掉,在旁边改正,原则上要保证可以看清楚原始纪录,也就是说,不能使用涂改液。至于错别字的修改、上级医师对下级医师病历可用红笔进行修改等情况,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都有明确规定。相反,出现了问题后,用事后的眼光,结合惨痛的教训“修正”先前的病历,或者在明知诊疗错误的情况下,用“偷梁换柱”之术把错误修改成正确,甚至重做一份与事后的判断相符、与诊疗规范一致的“漂亮病历”,才是标准的篡改病历。

如果医院将原始记录掩盖甚至销毁掉,根本无从证明这些改动为合理的修改,就只能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了。所以,在修改的同时保留原始记录,不仅仅是尊重患者的权益,也是对医生自身权益的最好的保护。

对策:严格依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相关规定修改病历。

(二)护理记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体温单记录不准确、不全。使病案的客观性、准确性受到质疑,影响病案在纠纷中的证据作用。如病人请假回家,体温表T、R、P、BP仍有记录,体温单与护理记录的不一致。如体温单上T 37℃,P 70次/min,而护理记录单记录T 36.5 ℃,P 80次/min,诸如出现这样的问题,这样必然对我们的护理记录的真实性产生怀疑,从而产生医疗纠纷。

2、特别护理记录内容不完整。不按有关规定书写,没有护士、护士长的签名;记录不准确、文字过于简单,如开始记录病人病情平稳,过几分钟又记录病人生命体征不平稳,但缺乏具体生命体征数据记载。抢救过程因繁忙而未记录详细的病情变化导致死亡时间记录不准,有的临终病人甚至没有特护记录单。

3、医嘱单记录不全、记录错误。《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中要求各种检查都应将名称记于医嘱,并写明时间,遇有手术、分娩、转科或需停止以前的医嘱等情况应在临时医嘱栏写明原因日期。如颅脑外伤、休克、大出血、大手术、高热患者的病历中医嘱单上有医嘱,但无记录单,有的记录不全,个别的检查没有医嘱,从护理病历中看不出病人曾做过的检查和特殊治疗。有的检查单张冠李戴等等。这些问题如发生医疗纠纷时也会因证据不足举证不能,使自己陷入被动。

4、漏记已实施的护理措施。没有养成及时记录的习惯,将患者病情及治疗护理过程的情况漏记。例如:告知患者与疾病相关的知识内容、注意事项或为患者进行的功能锻炼及健康宣教内容,护理记录中未能完整地记录。

5、护理记录有涂改。不规范的涂改给人一种不真实或想隐藏信息的感觉。一旦发生纠纷,患者家属就会认为院方有掩饰过失的企图。

6、另外字迹潦草、不清,一段时间后连记录者也难以辨认,不利于举证倒臵。

7、护理记录与医生的记录不符。主要是医护双方在收集病人资料过程中信息来源的误差而产生,主要表现在同一时间病程记录不相符。例如护士记录抢救时间、死亡时间、出血量等与医师记录的不一致等。出现这些问题后患者必然对护理记录或病历的真实性产生怀疑,容易发生医疗纠纷。医生与护士记录死亡时间不一致,差异时间段无人抢救,若出现争议时,可算失去抢救机会。

对策:

1、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2、提高护理人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熟练掌握护理书写要求和规范。

3、以务实态度书写护理记录。改变护理书写模式,护理记录重点在观察病情、分析护理问题上,护理记录内容应客观、真实;做了什么就写什么,最重要的是应根据病情变化及时记录,将护理程序贯穿于护理工作的始终。

4、加强管理,保证书写质量。护理部每季度及科护士长每月定期或不定期随机抽查护理记录,提出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交流,不断提高护理记录质量。病区护士长每天重点对危重患者记录及对出院护理病历质量严格把关,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护理人员,马上修正,保证护理病历记录质量。

5、加强医护沟通,做好病历保管。医护之间加强沟通,团结协作,当护士发现护理记录与医生的病情记录不一致时,应主动找医生核实,避免医护记录的不相符性。病历集中妥善保管、上锁,不得擅自涂改、外借。

6、强化护理人员的证据意识。护理记录具有十分重要的法律效力,全面、准确的护理记录不仅对患者的利益负责,而且也是保护医务人员切身利益、解决医疗纠纷的有利依据。每一次护理行为都可能成为一个有利或不利的证据。要教育督导护理人员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布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要求,全面、真实、客观、准确的做好护理记录。

7、履行告知的义务。护士应将每一项操作的目的、风险因素告知患者和家属,特殊治疗、护理、检查应征得患者的同意,必要时履行签字手续,这既是尊重患者的权利,也是护士自我保护的需要。

总之,在公众维权意识不断提高,医疗纠纷日益增多的新时期,一名优秀的医务人员不仅要有高尚的医德医风、精湛的医疗技术,更要有强烈的法律意识,只有严格按照卫生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医疗操作规范的要求做好病历的记录工作,才能有效避免不必要的医疗纠纷。

第二篇:病历书写

病历书写规范要求

一、病历书写一般要求:

1、病历记录一律用钢笔(蓝或黑)书写,字迹清楚、用字规范、词句通顺、标点正确、书面整洁。如有药物过敏,须用红笔标明。病历不得涂改、补填、剪贴、医生应签全名。

2、各种症状、体征均须应用医学术语,不得使用俗语。

3、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疾病名称或个别名词尚无恰当译名者,可写外文原名。药物名称应用中文;诊断应按照疾病名称填写。

4、简化字应按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总表”的规定书写。

5、度量衡单位均用法定计量单位,书写时一律采用国际符号。

6、日期和时间写作举例1989.7.30.4或5pm。

7、病历的每页均应填写病人姓名、住院号和页码。各种检查单、记录单均应清楚填写姓名、性别、病历号及日期。

8、癌症、精神病等特殊疾病的病历诊断必须有上级医院的病理报告、诊断证明及相关资料。

二、门诊病历书写要求:

1、要简明扼要,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和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签全名。

2、初诊必须系统检查体格,时隔三个月以上复诊,应作全面体检,病情如有变化随时进行全面检查并记录。

3、重要检查化验结果应记入病历。

4、每次诊疗完毕作出印象诊断,如与过去诊断相同亦应写“同

前”。两次不能确诊应提请上级医师会诊,详细记载会诊内容及今后诊断计划,以便复诊时参考。

5、病历副页及各种化验单、检查单上的姓名、年龄、性别、日期及诊断用药,要逐项填写。年龄要写实足年龄,不准写“成”字。

6、根据病情给病人开诊断证明书,要记载主要内容,医师签全名,未经诊治患者,医师不得开诊断书。

7、患者需住院时,由医师在病历上写明住院原因和初步诊断,记录力求详尽。

8、门诊医师对转院患者应负责填写转院病历摘要。

三、急诊病历书写要求:

原则上与门诊病历相同,但应突出以下几点:

1、应记录就诊时间和每项诊疗处理时间,记录时详至时、分。

2、必须记录体温、脉搏、呼吸和血压等有关生命指征。

3、危重疑难的病历应体现首诊负责制,应记录专业医师的会诊等内容。

4、对需要即刻抢救的患者,应先抢救后补写病历,或边抢救边观察记录,以不延误抢救为前提。

四、住院病历书写要求:

1、住院病历由住院医师或试用期医师书写,在主治医师指导下进行。

2、对新入院患者必须书写住院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住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月经史、婚育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病历小结、鉴别诊断、诊断及治疗等,医师签全名。

3、住院病历应尽可能于次晨查房前完成,最迟须在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急症、危重患者可先书写详细的病程记录,待病情允许时再完成住院病历。

4、住院病历必须由主治医师及时审阅,做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修改住院病历应用红墨水。修改后,修改者用红墨水签名。被修改六处以上者应重新抄写。

五、入院记录书写要求:

1、入院记录是住院病历的缩影。要求原则上与住院病历相同,能反映疾病的全貌,但内容要重点突出,简明扼要。

2、入院记录由住院医师书写,应在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3、对既往史及系统回顾、个人史、婚姻史、月经、生育史、家族吏及体格检查中与本病无关的资料可适当简化,但与诊断及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及阴性资料必须具备。

六、再次入院病历和再次入院记录的书写要求:

1、因旧病复发而再次住院的患者,书写再次入院病历和记录。因新发疾病而再次住院,不能写再次入院病历和记录,应按住院病历和入院己录的要求及格式书写,可将过去的住院诊断列入既往史中。

2、书写再次入院记录时,应将过去病历摘要以及上次出院后至本次入院前的病情与治疗经过,详细记录于病历中。对既往史、家族史等可从略,但如有新情况,应加以补充。

3、患者再次入院后,医师应将上次入院记录调出,并置于再次入院记录之后。

4、再次入院病历和记录的书写内容及格式同住院病历和记录。

七、病历中其他记录的书写要求:

1、病程记录:首次病程记录应包括症状、体征,诊断和诊断依据,初步诊疗计划,重危患者观察病情变化的注意事项。

病程记录应包括病情变化(症状、体征)、上级医师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医技科室检查结果、特殊治疗的效果及反应、重要医嘱的更改及理由、会诊意见及对原诊断的修改和新诊断确立的依据。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记录,一般病人每1-2天记录一次,慢性患者可3天记录一次,重危患者或病情突然恶化者应随时记录。

2、交班医师均需作出交班小结,接班医师写出接班记录。阶段小结由经治医师负责记录在病程记录内。

3、决定转院的患者,住院医师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院记录,由组长审查签字。

4、出院记录和死亡记录应在当日完成,出院记录内容包括病历摘要及各项检查要点、住院期间的病情变化及治疗经过、效果,出院时情况、出院后处理方案和随诊计划,由经治医生书写,并同时抄写于门诊病历中,以便门诊复查参考。死亡记录的内容除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时间及原因,经治医师书写,组长审查签字。

八、患者转院、出院、死亡,值班护士按规定排列顺序整理病历,在病房存档。

住院期间病案排列:出院后病案排列:

体温记录单(逆序)住院病案首页(封面)

医嘱单(逆序)出院记录单(顺序)

住院病历(顺序)入院记录(顺序)

入院记录(顺序)住院病历(顺序)

病程记录(顺序)病程记录(顺序)会诊记录(逆序)会诊记录(顺序)特殊治疗单(逆序)特殊治疗单

化验粘贴单化验粘贴单(逆序)X线检查记录

特殊检查单X

出院记录单

住院病案首页(封面)

门诊病历

护理病历(顺序)护理病历(顺序)线检查记录 特殊检查单(顺序)医嘱单(顺序)体温单(顺序)门诊病历

第三篇:病历书写格式

病历书写格式

入院记录;姓名:出生地:;性别:常住地址:;年龄:单位:;民族:入院时间:年月日时;婚况:病史采集时间:年月日时;职业:病史陈述者:;发病节气可靠程度:主诉:有一个以上的主要症状应按;1.起病情况:包括起病时的环境及具体时间,发病急;2.主要症状:包括主要症状的部位,性质,持续时间;3.病情的发展与演变:包括起病后病情呈持续性还是;4.伴随症状:包括伴随症状

入 院 记 录

姓名: 出生地: 性别: 常住地址: 年龄: 单位: 民族: 入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婚况: 病史采集时间: 年 月 日 时

职业: 病史陈述者: 发病节气 可靠程度: 主诉:有一个以上的主要症状应按出现的先后列出.现病史:根据主诉分析,疾病发生,发展及诊疗过程,自此次患病出现第一个症状开始至就诊为止一段时间,按时间先后记录.1.起病情况:包括起病时的环境及具体时间,发病急缓,原因或诱因,如无明确诱因时,应当描述患者发病时的状态,如看武打片时,特别应注意病人的心理状况和病前精神因素.2.主要症状:包括主要症状的部位,性质,持续时间及程度.3.病情的发展与演变:包括起病后病情呈持续性还是间歇性发作,是进行性加重还是逐渐好转或缓解,以及加重的因素.4.伴随症状:包括伴随症状出现的时间,特点及演变过程.5.诊疗过程:包括发病后治疗的主要经过,做过何种检查,检查结果,症状名称,手术方式;用药的名称,剂量,用法,时间及药效反应:经治医疗机构,科室名称等.6.一般情况:发病后的精神与体力状态,体重,饮食,大小便等变化,对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表现也应列出.既史往:对病人过去的健康状态及首患疾病,尤其是与本次疾病诊疗有密切关系的病史应详细询问,并按时间的先后顺序记录.感染性疾病史:有无肝炎,结核,伤寒,麻疹,猩红热等传染性疾病及接触史.营养及新陈代谢疾病:体重变化情况,有无营养障碍,多饮,多食,多汗,有无消瘦史.有无血脂异常情况.内分泌系统:有无发育畸形,性功能改变.第二性征变化及性格改变.有无闭经泌乳,肥胖等病史.循环系统:有无心慌,胸闷,心前区压痛,头晕及晕厥病史,有无高血压史.呼吸系统:有无慢性咳嗽,喘息,咳痰,咯血,胸痛,发热,盗汗史.消化系统:有无食欲不振,反酸,嗳气,吞咽困难,呕吐,腹痛,腹胀, 腹泻及黑便史.泌尿系统:有无尿急,尿频,尿痛,血尿,夜尿增多及颜面浮肿史.血液系统:有无苍白,乏力,皮下瘀血及出血点,鼻衄史.免疫系统:季节性喘促,过敏史,是否经常出现过敏性皮疹,荨麻疹史.骨骼及肌肉系统:有无关节及肌肉的红,肿,热,痛和活动障碍史.神经系统:有无意识障碍,肢体痉挛,感觉异常及运动异常史.是否经常出现失眠,紧张,多虑,不悦,恐惧,压抑.有无手术及外伤史,有无食物及药物过敏史.应当记录引起过敏的药物名称,用法,过敏的表现形式,治疗方式等.输血史:记录输血原因,量,次数等.预防接种史.个人史:(1)患者的出生地及经历地区,特别要注意自然疫源地及地方病流行区.(2)居住环境和条件.(3)生活及饮食习惯,烟酒嗜好程度,性格特点.(4)过去及目前的职业及其工作情况,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传染病接触史等.(5)其他重要个人史.婚育史:记录结婚年龄,配偶的健康状况,如已死亡应述明死亡原因及时间.女性患者要记录经带胎产情况.月经史记录格式为: 月经生育史:初潮年龄 末次月经时间(或绝经年龄).月经周期(天)3~6天、间隔天数28~30天

生育史:应包括妊娠次数,生产次数及生产情况(包括流产,引产),避孕药的使用情况及绝育手术等.家族史:记录直系亲属和与本人生活密切相关的亲属健康状况.病故者应写明死亡年龄及死亡原因.家族中有无类似患者,注意家族中有无肿瘤,高血压病,心脏病,糖尿病,精神障碍及遗传性疾病等病史应详细询问记录.不允许只写“无特殊记载”.体 格 检 查

T: ℃, P: 次/分, R: 次/分, BP: / mmHg,H: cm,W: kg.一般情况:发育(正常,不正常)与体型(匀称型,矮胖型,瘦长型),营养状态(良好,中等,不良),意识状态(清醒,模糊,谵妄,嗜睡,昏睡,昏迷),面容与表情(急性,慢性,贫血,肝病,肾病,甲亢,病危,满月等),望神,望色,体位(自动,被动,强迫,辗转),步态(走路时的频率,节律,方式和姿态).望形,望态,面容与表情,神志,能否配合查体.小儿指纹.听声音,闻气味.皮肤黏膜:弹性,颜色(潮红,苍白,发绀,黄疸,色素沉着,色素脱失);湿度与出汗;皮疹(斑疹,玫瑰疹,丘疹,斑丘疹,荨麻疹);皮下出血(瘀点,紫癜,瘀斑,血肿),蜘蛛痣;皮下结节(大小,硬度,部位,活动度,有无压痛),皮下气肿,溃疡及瘢痕,并明确记述其部位,大小及形态;毛发.淋巴结:全身或局部浅表淋巴结(耳前,耳后,乳突区,枕骨下,颌下,颏下,颈后三角,颈前三角,锁骨上窝,腋窝,滑车上,腹股沟部及腘窝)数目,大小,质地,移动度,表面是否光滑,有无红肿,压痛和波动,是否有瘢痕,溃疡和瘘管等.头颅五官:头发(颜色,色泽,疏密度,有无脱发,脱发的类型),头颅大小,形态,压痛,肿块.眼:眉毛,睫毛,眼睑(水肿,运动,下垂,闭合不全,睑内翻),眼球

(凸出,凹陷,运动,震颤,斜视),结膜(充血,水肿,苍白,出血,滤泡),巩膜,黄疸,角膜(混浊,瘢痕,反射),瞳孔(大小,形态,对称,对光及调节反应),眼球(外型和运动).耳:耳郭,中耳,听力,分泌物,乳突压痛.鼻:外形,鼻翼扇动,畸形,阻塞,鼻窦压痛,分泌物,出血.口腔:口唇(颜色,疱疹,皲裂,溃疡),气味,牙,牙龈,舌体,舌质, 舌苔,口腔黏膜,扁桃体(大小,充血,分泌物,假膜),咽(色泽,分泌物,反射),喉(发音).颈部:对称,强直,颈静脉怒张,颈动脉异常搏动,气管位置,甲状腺(大小,是否对称,硬度,有无压痛,是否光滑,有无结节,震颤和血管杂音).胸部:胸廓(对称,畸形,局部隆起,弹性,压痛),呼吸(频率,节律, 深度),胸壁(静脉,皮下气肿,压痛,肋间隙回缩或膨隆),乳房(大小,对称,外表,乳头状态,有无溢液,肿块的部位,大小,外形,硬度,压痛及活动等).肺部:望:呼吸类型,呼吸频率,深度及节律,运动(两侧对比),肋间隙增宽或变窄.触:语颤,胸膜摩擦感,皮下捻发感.叩:叩诊音(清音,浊音,实音,鼓音,过清音,空瓮音,破壶音, 浊鼓音),肺上界,肺下界移动度.听:呼吸音(性质,强弱,异常呼吸音),病理性肺泡呼吸音,病理

性支气管呼吸音,病理性支气管肺泡呼吸音,干啰音(鼾音,哨笛音),湿啰音,听觉语音,胸膜摩擦音,语音传导.心脏:望:心前区隆起,心尖搏动或心脏搏动位置,范围及强度,负性心尖搏动.触:心尖搏动的性质及位置,范围,节律,频率及强度,震颤(部位, 期间,如舒张期,收缩期),心包摩擦感.叩:心脏左右浊音界,并注明锁骨中线至正中线的距离.右(cm)肋间 左(cm)2-3 Ⅱ 2-3 2-3 Ⅲ 3.5-4.5 3-4 Ⅳ 5-6 Ⅴ 7-9 MCL=8-10(cm)(锁骨中线居正中线)

听:心率(快,缓),心律(不齐,绝对不齐,早搏),心音(强度,第三心音,第四心音,心音分裂,额外心音,开瓣音),心包摩擦音,人工瓣替换术后异常音等,杂音(舒张期,收缩期),杂音应记录出现的时期,最响部位,性质,传导方向,强度和杂音与呼吸体位的关系等.血管:望:手背浅静脉充盈情况,肝-颈静脉反流征,毛细血管搏动征.触:脉象,桡动脉的频率,节律(规则,不规则,脉搏短促),有无奇脉,左右桡动脉搏动的比较,动脉壁的性质,紧张度,硬度.听:枪击音与杜氏双重杂音,血管杂音.周围血管征.腹部:望:外形(腹平,膨隆,凹陷,瘢痕),呼吸运动,腹壁静脉(怒张,曲张),腹壁皮肤(皮疹,腹纹),脐的状态,疝,蠕动波,上腹部搏动.触:腹壁紧张度,喜按,拒按,压痛,反跳痛,液波震颤,腹部肿块(部位,大小,表面形态,边缘,硬度,压痛,移动度).肝脏:大小(测定右锁骨中线上肋前缘至肝下缘的距离或前正中

线上剑突至肝下缘的距离),质地(质软,质韧,质硬),表面形态及边缘,压痛,搏动,肝区摩擦感.胆囊:大小,形态,压痛,墨菲征(Murphy sign),库瓦西耶征(Courvoisier sign).脾脏:大小(以左肋缘下多少厘米(cm)表示,巨脾可以画图表示),质地,表面形态,有无压痛及摩擦感.肾脏:大小,形状,质地,表面状态,敏感性和移动度.输尿管:压痛点(季肋点,上输尿管,中输尿管,肋脊点,肋腰

点);膀胱,胰脏触诊;麦氏点压痛;腹部包块(部位,大小,形态,质地,压痛,搏动,移动度及与邻近器官的关系).叩:肝浊音界(上,下界),肝区叩击痛,胃泡鼓音区,脾脏叩击痛, 肾脏叩击痛,膀胱叩诊,移动性浊音,高度鼓音,Traubcs鼓音区.听:肠鸣音(4-5次/分钟)(正常,增强,减弱或消失),振水音,血管杂音,摩擦音,搔弹音.脊柱:侧凸,后凸,活动度,运动等,压痛与叩击痛.四肢与关节:关节变形(梭形关节,爪形手,膝内翻,膝外翻),形态异常[杵状指(趾),匙状甲],静脉曲张,骨折,关节(红肿,疼痛,压痛,积液,脱臼,活动受限,畸形,强直),水肿,肌肉萎缩,肢体瘫痪或肌力与肌张力.指(趾)甲(荣枯,色泽,形状)等.外生殖器,肛门和直肠:直肠,痔,肛裂,肛瘘,直肠指检,外生殖器(根据病情需要作相应的检查).神经系统:脑神经:嗅神经,视神经(视野,眼底),动眼神经,滑车神经和展神经,三叉神经,面神经,位听神经,舌咽神经和迷走神经,副神经,舌下神经.感觉功能:浅感觉(痛觉,温度觉,触觉),深感觉(运动感觉,位置

感觉,振动感觉),复合感觉(定位觉,立体觉,两点鉴别觉,图形觉).随意运动,被动运动,不随意运动.角膜反射,腹壁反射,提睾反射), ,肱三头肌反射,桡骨骨膜反射,膝反射及踝反射), 巴彬斯基征(Babinski sign),奥本海姆征(Oppenheim sign),戈登征(Gordon sign), 查多克征(Chaddock sign),贡达征(Gonda sign),霍夫曼征(Hoffmann sign),肌阵挛(myoclonus,髌阵挛,踝阵挛)]。颈强直(cervical rigidity),凯尔尼格征(Kernig sign),布鲁津斯基征(Beudzinski sign)],,眼心反射,卧立位试验,皮肤划痕试验,竖毛反射,心率变异性)等.专科情况:详细,全面描述专科疾病的阳性,阴性体征,标志性体征不得漏项,必要时以图示说明.各关节特殊检查

(1)脊柱检查:颈椎及腰椎活动,抬物试验,床边试验(Gaenslen征),骨盆挤压分离试验,直腿抬高试验,椎间孔挤压试验,臂从牵拉试验,屈颈试验等.(2)髋关节检查:Thomas征,“4”字试验(Feber征),站立提腿试验(Trendelenburg试验),Nelaton线等.(3)膝关节检查:浮髌试验,侧方加压应力试验,抽屉试验,麦氏(McMurray)征等.(4)肩关节检查:Dugas征.(5)肘关节检查:Mill征,肘后三角与Hueter线

辅助检查: XXXX年XX月XX日 XXX医院,血常规结果.年 月 日 医院,尿常规结果.年 月 日 医院,心电图.年 月 日 医院,X线结果.年 月 日 医院,生化检查结果.年 月 日 医院,其他检查结果

住院医师:×××

另起一页

首次病程记录格式

1、(第一行)顶格书写病历的时间:年、月、日、时、分。居中书写首次病程录。

2、(第二行)空两格书写患者姓名、年龄、性别、民族、出生地、婚否和发病入院主诉与入

院时间、方式。

3、(第三行或第四行)顶格书写病例特点(为与后面的诊断与诊疗计划呼应可标写数字,如

一、病例特点),后接病例特点各项内容。病例特点具体内容与格式为:

1)患者系(婴幼儿、青年、中、老年),男/女性,病程有多长时间(不需重写主诉或现病史)。

2)主要临床表现:主要症状、体征、和有临床鉴别意义的阴性体征。3)既往病史、过敏史,外伤手术史、输血史。

4)体格检查:四测值(T、R、P、Bp),神志、反应、和阳性及有意义的阴性体征发生部位。

5)、辅助检查资料结果:三大常规、血生化、心电图、X照片、B超、CT、MIR、ERCP、MRCP等。

4.中医辨病辨证分析:中医辨病辨证依据书写内容:针对主病总结归纳四诊资料,对病因,病机,病位,病性,病势演变进行分析,得出辨证结论.5、初步诊断:

(1)中医诊断:包括疾病诊断和证候诊断,中医疾病诊断写主要疾病诊断.当有2种以上中医疾病诊断时,中医证候诊断只写中医疾病第一诊断.(2)西医诊断:此次住院治疗的主要疾病诊断.如为“待查”,应在待查下面,写出临床首先考虑的至少两个诊断.书写要求同入院记录.6、西医诊断依据及西医鉴别诊断:指与本次主要疾病鉴别.鉴别内容按病史,症状,体征,辅助检查进行.鉴别诊断的疾病至少3种.如果患者有多种疾病时,只讨论主要诊断及其并发症,不要求对所有疾病进行分析。

7.诊疗计划:指主要的治疗方案,以及为明确诊断需要做的各种检查治疗,依本次疾病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方案.要有针对性,要写具体内容,不得过于简单.内容如下:①拟查项目;②治疗:列出西医治疗原则,药物及有关内容;中医的治法,方药;③对调摄,护理,生活起居中宜忌的具体要求.8.首次病程记录必须有医师签名。

×年×月×日×时 ×××主治医师查房 患者入院第2天,一般情况(饮食夜眠情况,二便)昨夜有无特殊情况,如果没就不写然后写当天的查体情况,然后是到写病历前收到的检查报告,写全,逐一对异常做分析,没意义的异常也要交代下为什么不处理,通常一句“无明显临床表现支持,暂无处理,下次复查”然后是XX主治医师今日查房后分析病情回顾病史,XXXX可以把入院的诊断依据以及有用的检查报告写进去。最后接治疗意见,当天做的医嘱改动以及为什么(原因其实可以偷懒不写或者模糊些,但不能不写医嘱改动)最后加句加强病情观察,最后签名。

日常病程记录记录的基本内容:

1)神志、精神、情绪、饮食、睡眠、大小便等一般情况;

2)患者反映(主诉);;3)主要症状和体征变化;;4)新出现的症状、体征和并发症;;5)诊疗、操作情况;;6)重要辅助检查结果与分析;;7)治疗效果的观察和分析;;8)重要医嘱更改及原因,尤其抗生素的应用及变更理;9)临时处理的依据、方法和效果;;10)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处理措施及效果;;11)有关病史的补充资料;;12)修正诊断或补充诊断及其依据;;13

2)患者反映(主诉);

3)主要症状和体征变化;

4)新出现的症状、体征和并发症;

5)诊疗、操作情况;

6)重要辅助检查结果与分析;

7)治疗效果的观察和分析;

8)重要医嘱更改及原因,尤其抗生素的应用及变更理由; 9)临时处理的依据、方法和效果;

10)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处理措施及效果;

11)有关病史的补充资料;

12)修正诊断或补充诊断及其依据;

13)同病人及其家属的告知情况及有关人员的反映和要求等。

++科主任查房

今日++主任医师查房,听取汇报,详细查体:患者一般情况,二便情况,查体情况,病情变化..........分析病情指出:........指示:...............遵医嘱执行

中医针灸科病历书写要求

一,专科检查

本专科检查的重点是神经系统、运动系统等的检查.四诊中应补充体表压痛点;辨证依据中应有经络辨证内容.二,治法

治则治法中要说明治疗原则,处方选穴,穴方意义.针刺要详细记录补泻方法,留针时间,疗程间隔;刺血疗法要有出血量的要求;灸法要说明艾灸种类,施灸时间,施灸壮数;电针要说明选择的波型,频率,刺激强度;穴位注射要说明药物剂量(可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加以重点描写。交班记录(标题,居中):(1)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日期,交班日期.(2)入院后扼要病情小结,包括入院的病史,查体及辅助检查有诊疗意义的结果.(3)入院诊断.(4)诊疗经过.包括入院后诊断变更的理由,以及已经完成和正在进行的治疗.(5)目前情况,存在问题及诊治过程中的难点.(6)目前诊断.(7)交班注意事项.(8)医师签名.2.接班记录:要求由接班医师于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格式要求同交班记录.重点描述接班后的四诊和体检所见,拟定进一步的诊疗计划和即刻的处理措施.接班记录(标题,居中):(1)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日期,接班日期.(2)扼要地进行病情小结,包括入院后病情变化和入院诊断.(3)诊疗经过,包括已经完成的疗程和正在进行的治疗.(4)接班后对病史和体检的补充和更正.(5)目前诊断.(6)诊疗过程中还存在的问题.(7)接班治疗计划和注意事项.(8)医师签ming.注意:患者住院7天以上(含7天)更换主管医师,应写交接班记录.同一科室由监护室转入普通病房应写交班记录.六,转科记录书写格式及要求

转科记录是指患者住院期间需要转科时,经转入科室医师会诊并同意接收后,由转出科室和转入科室医师分别书写的记录.包括转出记录和转入记录.转出记录由转出科室医师在患者转出科室前书写完成(紧急情况除外);转入记录由转入科室医师于患者转入后24小时内完成.转科记录内容包括入院日期,转出或转入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目前情况,目前诊断,转科目的及注意事项或转入诊疗计划,医师签名等.1.转出记录(标题,居中)(1)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时间,转出时间,转入科别.(2)入院时情况.(3)入院诊断.(4)诊疗经过.(5)目前情况,包括查体和转科理由.(6)转科诊断,本科病在先,他科病在后.(7)转科后注意事项.(8)医师签名.2.转入记录(标题,居中)(1)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时间,转出科别,转入时间.(2)转入前的病情及所采取的诊疗措施.(3)转入原因.(4)目前情况,目前诊断.(5)转入后诊疗计划及措施.(6)医师签名.注意:转出记录的重点应放在患者当时的病情及注意事项,而转入记录的重点是转入本科后根据病情制定的诊疗计划.七,阶段小结书写格式及要求

阶段小结是指患者住院时间较长,由经治医师每月所作病情及诊疗情况的总结.阶段小结的内容包括入院日期,小结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目前情况,目前诊断,诊疗计划,医师签ming等.阶段小结(标题,居中)(1)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时间,已住院天数.(2)入院诊断.(3)入院后病情变化和诊疗经过.(4)诊断变更的理由及依据和目前诊断.(5)目前存在的问题.(6)今后诊疗计划和注意事项.(7)医师签名.注意:患者住院30天内必须有阶段小结.当患者检查和治疗告一段落,可以提前进行阶段小结,也可以推后1~2天,但不得超过33天.交(接)班记录,转科记录可代替阶段小结,再次阶段小结的时间应以转入或交班记录时间为基础进行计算.。

第四篇:病历书写

一般项目(general data)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婚姻,出生地(写明省、市、县),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址,病史叙述者(应注明与患者的关系),可靠程度,入院日期(急危重症患者应注明时、分),记录日期。需逐项填写,不可空缺。主诉(chief complaints)患者就诊最主要的原因,包括症状、体征及持续时间。主诉多于一项则按发生的先后次序列出,并记录每个症状的持续时间。主诉要简明精炼,一般在1~2句,20字左右。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疾病已明确诊断,住院目的是为进行某项特殊治疗(手术,化疗)者可用病名,如白血病入院定期化疗。一些无症状(体征)的实验室检查异常也可直接描述,如发现血糖升高1个月。现病史(history of present illness)现病史是住院病历书写的重点内容,应结合问诊内容,经整理分析后,围绕主诉进行描写,主要内容应包括:

1.起病情况:患病时间、起病缓急、前驱症状、可能的病因和诱因。2.主要症状的特点:应包括主要症状出现的部位、性质、持续时间、程度以及加重或缓解的因素。

3.病情的发展与演变:包括主要症状的变化以及新近出现的症状。4.伴随症状:各种伴随症状出现的时间、特点及其演变过程,各伴随症状之间,特别是与主要症状之间的相互关系。5.记载与鉴别诊断有关的阴性资料。

6.诊疗经过:何时、何处就诊,作过何种检查,诊断何病,经过何种治疗,所有药物名称、剂量及效果。

7.一般情况:目前的食欲、大小便、精神、体力、睡眠、体重改变等情况。书写现病史时应注意:

1.凡与现病直接有关的病史,虽年代久远亦应包括在内。

2.若患者存在两个以上不相关的未愈疾病时,现病史可分段叙述或综合记录。3.凡意外事件或可能涉及法律责任的伤害事故,应详细客观记录,不得主管臆测。

4.现病史书写应注意层次清晰,尽可能反映疾病的发展和演变。5.现病史描写的内容要与主诉保持一致性。既往史(past history)1.预防接种及传染病史。2.药物及其他过敏史。3.手术、外伤史及输血史。4.过去健康状况及疾病的系统回顾。系统回顾(review of systems)呼吸系统:咳嗽、咳痰、呼吸困难、咯血、发热、盗汗、与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史等。

循环系统:心悸、气促、咯血、发绀,心前区痛、晕厥、水肿及高血压、动脉硬化、心脏疾病、风湿热病史等。

消化系统:腹胀、腹痛、嗳气、反酸、呕血、便血、黄疸和腹泻、便秘史等。泌尿系统:尿频、尿急、尿痛、排尿不畅或淋沥,尿色(洗肉水样或酱油色),清浊度,水肿,肾毒性药物应用史,铅、汞化学毒物接触或中毒史以及下疳、淋病、梅毒等性传播疾病史。

造血系统:头晕、乏力,皮肤或黏膜瘀点、紫癜、血肿,反复鼻出血,牙龈出血,骨骼痛,化学药品、工业毒物、放射性物质接触史等。

内分泌系统及代谢:畏寒、怕热、多汗、食欲异常、烦渴、多饮、多尿、头痛、视力障碍、肌肉震颤、性格、体重、皮肤、毛发和第二性征改变史等。神经精神系统:头痛、失眠或意识障碍、晕厥、痉挛、瘫痪、视力障碍、感觉及运动异常、性格改变、记忆力和智能减退等。

肌肉骨骼系统:关节肿痛、运动障碍、肢体麻木、痉挛、萎缩、瘫痪史等。个人史(personal history)1.出生地及居留地 有无血吸虫病疫水接触史,是否到过其他地方病或传染病流行地区及其接触情况。

2.生活习惯及嗜好 有无嗜好(烟、酒、常用药品、麻醉毒品)及其用量和年限。

3.职业和工作条件 有无工业毒物、粉尘、放射性物质接触史。4.冶游史 有无婚外性行为,有否患过下疳、淋病、梅毒等。婚姻史(marital history)记录未婚或已婚,结婚年龄、配偶健康状况、性生活情况等。月经史(menstrual history)、生育史(childbearing history)记录格式如下:

初潮年龄末次月经时间(或绝经年龄)并记录月经量、颜色,有无血块、痛经、白带等情况。

生育情况按下列顺序写明:足月分娩数—早产数—流产或人流数—存活数。并记录计划生育措施。家族史(family history)1.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的健康情况,有否患有与患者同样的疾病;如已死亡,应记录死亡原因及年龄。

2.家族中有无结核、肝炎性病等传染性疾病。3.有无家族性遗传性疾病,如糖尿病、血友病等。

体格检查 体温 ℃ 脉搏 次/分 呼吸 次/分 血压 /mmHg(/kPa)体重 kg 一般状况:

发育(正常、异常),营养(良好、中等、不良、肥胖),神志(清楚、淡漠、模糊、昏睡、谵妄、昏迷),体位(自主、被动、强迫),面容与表情(安静,忧虑,烦躁,痛苦,急、慢性病容或特殊面容),检查能否合作。皮肤、黏膜:

颜色(正常、潮红、苍白、发绀、黄染、色素沉着),温度,湿度,弹性,有无水肿、皮疹、瘀点、紫癜、皮下结节、肿块、蜘蛛痣、肝掌、溃疡和瘢痕,毛发的生长及分布。淋巴结:

全身或局部淋巴结有无肿大(部位、大小、数目、硬度、活动度或粘连情况,局部皮肤有无红肿、波动、压痛、瘘管、瘢痕等)。头部及其器官:

头颅:大小、形状,有无肿块、压痛、瘢痕,头发(量、色泽、分布)。眼:眉毛(脱落、稀疏),睫毛(倒睫),眼睑(水肿、运动、下垂),眼球(凸出、凹陷、运动、斜视、震颤),结膜(充血、水肿、苍白、出血、滤泡),巩膜(黄染),角膜(云翳、白斑、软化、溃疡、瘢痕、反射、色素环),瞳孔(大小、形态、对称或不对称、对光反射及调节与辐辏反射)。耳:有无畸形、分泌物、乳突压痛、听力。

鼻:有无畸形。鼻翼扇动、分泌物、出血、阻塞,有无鼻中隔偏曲或穿孔和鼻窦压痛等。

口腔:气味,有无张口呼吸,唇(畸形、颜色、疱疹、皲裂、溃疡、色素沉着),牙齿(龋齿、缺齿、义齿、残根、斑釉齿),牙龈(色泽、肿胀、溃疡、溢脓、出血、铅线),舌(形态、舌质、舌苔、溃疡、运动、震颤、偏斜),颊黏膜(发疹、出血点、溃疡、色素沉着),咽(色泽、分泌物、反射、悬雍垂位置),扁桃体(大小、充血、分泌物、假膜),喉(发音清晰、嘶哑、喘鸣、失音)。颈部:

对称,强直,有无颈静脉怒张,肝颈静脉回流征,颈动脉异常搏动,气管位置,甲状腺(大小、硬度、压痛、结节、震颤、血管杂音)。胸部:

胸廓(对称、畸形,有无局部隆起或塌陷、压痛),呼吸(频率、节律、深度),乳房(大小,乳头,有无红肿、压痛、肿块和分泌物),胸壁有无静脉曲张、皮下气肿等。肺:

视诊 呼吸运动(两侧对比),呼吸类型,有无肋间隙增宽或变窄。触诊 呼吸活动度、语颤(两侧对比),有无胸膜摩擦感、皮下捻发感等。叩诊 叩诊音(清音、过清音、浊音、实音、鼓音及其部位),肺下界及肺下界移动度。

听诊 呼吸音(性质、强弱,异常呼吸音及其部位),有无干、湿性啰音和胸膜摩擦音,语音传导(增强、减弱、消失)等。心:

视诊 心前区隆起,心尖搏动或心脏搏动位置,范围和强度。

触诊 心尖搏动的性质及位置,有无震颤(部位、时期)和心包摩擦感。叩诊 心脏左、右浊音界,可用左、右第2、3、4、5肋间距正中线的距离(cm)表示。须注明左锁骨中线距前正中线的距离(cm)。

听诊 心率,心律,心音的强弱,Pz和A。强度的比较,有无心音分裂、额外心音、杂音(部位、性质、时期、强度、传导方向以及与运动、体位和呼吸的关系;收缩期杂音强度用6级分法,如描述3级收缩期杂音,应写作“3/6级收缩期杂音”;舒张期杂音分为轻、中、重三度)和心包摩擦音等。

桡动脉:脉搏频率,节律(规则、不规则、脉搏短绌),有无奇脉和交替脉等,搏动强度,动脉壁弹性,紧张度。

周围血管征:有无毛细血管搏动、射枪音、水冲脉和动脉异常搏动。腹部:腹围(腹水或腹部包块等疾病时测量)。

视诊 形状(对称、平坦、膨隆、凹陷),呼吸运动,胃肠蠕动波,有无皮疹、色素、条纹、瘢痕、腹壁静脉曲张(及其血流方向),疝和局部隆起(器官或包块)的部位、大小、轮廓,腹部体毛。

触诊 腹壁紧张度,有无压痛、反跳痛、液波震颤、肿块(部位、大小、形状、硬度、压痛、移动度、表面情况、搏动)。

肝脏:大小(右叶以右锁骨中线肋下缘,左叶以前正中线剑突下至肝下缘多少厘米表示),质地(工度:软;Ⅱ度:韧;Ⅲ度:硬),表面(光滑度),边缘,有无结节、压痛和搏动等。

胆囊:大小,形态,有无压痛、Murphy征。

脾脏:大小,质地,表面,边缘,移动度,有无压痛、摩擦感,脾脏明显肿大时以二线测量法表示。

肾脏:大小、形状、硬度、移动度、有无压痛。膀胱:膨胀、肾及输尿管压痛点。

叩诊 肝上界在第几肋间,肝浊音界(缩小、消失),肝区叩击痛,有无移动性浊音、高度鼓音、肾区叩击痛等。

听诊 肠鸣音(正常、增强、减弱、消失、金属音),有无振水音和血管杂音等。

肛门、直肠:

视病情需要检查。有无肿块、裂隙、创面。直肠指诊(括约肌紧张度,有无狭窄、肿块、触痛、指套染血;前列腺大小、硬度,有无结节及压痛等)。外生殖器:

根据病情需要作相应检查。

男性:包皮,阴囊,睾丸,附睾,精索,有无发育畸形、鞘膜积液。女性:检查时必须有女医护人员在场,必要时请妇科医生检查。包括外生殖器(阴毛、大小阴唇、阴蒂、阴阜)和内生殖器(阴道、子宫、输卵管、卵巢)。脊柱:

活动度,有无畸形(侧凸、前凸、后凸)、压痛和叩击痛等。四肢:

有无畸形,杵状指(趾),静脉曲张,骨折及关节红肿、疼痛、压痛、积液、脱臼,强直,水肿,肌肉萎缩,肌张力变化或肢体瘫痪等,记录肌力。神经反射:

生理反射:浅反射(角膜反射、腹壁反射、提睾反射)。

深反射(肱二头肌、肱三头肌及膝腱、跟腱反射)。

病理反射:巴彬斯奇征、奥本汉姆征、戈登征、查多克征、霍夫曼征。脑膜刺激征:颈项强直、凯尔尼格征、布鲁津斯基征。必要时作运动、感觉等及神经系统其他特殊检查。专科情况:

外科、耳鼻咽喉科、眼科、妇产科、口腔科、介入放射科、神经精神等专科需写“外科情况”、“妇科检查”„„主要记录与本专科有关的体征,前面体格检查中的相应项目不必重复书写,只写“见××科情况”。

实验室及器械检查

记录与诊断相关的实验室及器械检查结果及检查日期,包括患者入院后24h内应完成的检查结果,如血、尿、粪常规和其他有关实验室检查,X线、心电图、超声波、肺功能、内镜、CT、血管造影、放射性核素等特殊检查。如系在其他医院所作的检查,应注明该医院名称及检查日期。

病历摘要

简明扼要、高度概述病史要点,体格检查、实验室及器械检查的重要阳性和具重要鉴别意义的阴性结果,字数以不超过300字为宜。

诊 断

诊断名称应确切,分清主次,顺序排列,主要疾病在前,次要疾病在后,并发症列于有关主病之后,伴发病排列在最后。诊断应尽可能的包括病因诊断、病理解剖部位和功能诊断。对一时难以肯定诊断的疾病,可在病名后加“?”。一时既查不清病因,也难以判定在形态和功能方面改变的疾病,可暂以某症状待诊或待查,并应在其下注明一二个可能性较大或待排除疾病的病名,如“发热待查,肠结核?”

第五篇:病历书写

----病案书写

病案系病历及其它医疗护理文件的总称。病历包括入院记录、入院病历、病程记录、手术记录、转科记录、出院记录和门诊记录等。1.新入院患者的入院记录由住院医师认真书写。有实习医师者,除入院记录外,另由实习医师系统书写入院病历。入院病历不可代替入院记录。在病史询问及体格检查时,住院医师应指导实习医师进行。2.入院病历及入院记录须在采取病史及体格检查后,经过综合分析、加工整理后书写。所有内容与数字须确实可靠简明扼要,避免含糊笼统及主观臆断;对阳性发现应详尽描述,有鉴别诊断价值的阴性材料亦应列入。各种症状和体征应用医学术语记录,不得用诊断名词。患者提及以前所患者疾病未得确诊者,其病名应附加引号。对与本病有关的疾病,应注明症状及诊疗经过。所述各类事实,应尽可能明确其发生日期(或年龄)及地点,急性病宜详询发病时刻。3.入院病历及入院记录除着重记录与本专科密切有关的病史、体征、检验及其它检查结果外,对于病人所患非本科的伤病情况及诊疗经过也应注意记录。所有未愈伤病,不论病史久暂,均应列入现病史中;已愈或已久不复发者方可列入过去病史。在列述诊断中,也应将当前存在,尚痊愈的伤病名称逐一列举。属于他院转入或再次入院的患者,均应按新入院患者处理。由他科转入者应写转入。由本科不同病区或病室转入者,只需在病程记录中作必要的记载与补充即可。4.入院病历及入院记录尽可能于次晨主治医师巡诊前完成,最迟须在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如因患者病重未能详查而在24小时内不能完成入院病历时,则详细病程记录务须及时完成;入院病历可待情况许可时补足。大批收容时,由主任医师酌情规定完成病历的时间5.除产科及大批同类病患者入院外,不可采用表格代替病历;如需用表格式病历,须经院长批准。6.疾病诊断和手术名称及编号,采用国际卫生组织出版的《国际疾病名称分类》(最新版),便于统计和分析。所用译名暂以《英汉医学词汇》(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为准,疾病名称及个别名词如尚无妥善译名者,可用原文或拉丁文。7.任何记录均应注明年、月、日。患者的急诊、抢救、手术等记录,应记明时刻。如1991年7月6日下午9时30分,可写作199-7-6,21:30。医师书写各项病案记录告一段落时,应签署本人姓名,签名应清晰易辨。住院患者的病历应经各级医师审阅。实习医师所写各项病案记录,应由住院医师以红笔修正及签名。修改病历应在患者入院后48小时内完成。修改甚多者应予誊清。8.每张用纸均须填写患者姓名、住院号、科别及用纸次序页数。入院记录、入院病历及病程记录应分别编排页码。9.根据医院具体情况,必要时书写中西医结合病历,于西医病历中增加中医四诊所得资料及中医辨证分析。西医诊断与中医诊断或辩证分型并列。其它医护记录亦应反应中西医结合情况。

10.各项记录内容应充实完整,文词简洁确切,通俗易懂。各种记录除另有规定外,一律用蓝黑墨水笔书写。要求字体端正清楚,不可用草书及杜撰怪字,亦不得涂改和挖补。

医务人员在病历书写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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