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召开第五届农药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高峰论坛暨农药知识产权培训与交流交易会的通知
关于召开第五届农药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高峰论坛暨农药知识产权培训与交流交易会的通知
各农药生产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
随着我国科技与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在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方针指引下,近几年来农药企业研发和专利申请呈现较快发展趋势。然而也应该承认我国农药企业在技术创新和专利申请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困惑和疑难问题亟待解决,专利申请乱象和侵权行为也屡见不鲜,这些不利因素影响了我国农药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提高。
在今年的全国人大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强调要以创新支撑和引领经济结构优化升级,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而对于作为创新主体的农药企业来说,创新驱动无疑必须建立在掌握核心技术基础上。因此为了进一步促进农药企业创新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从而实现做大做强的中国梦,中国化工信息中心与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农药市场信息中心及《农药市场信息》传媒在以往成功召开农药行业知识产权论坛和培训会的基础上,定于202_年6月1-3日在苏州举办“第五届农药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高峰论坛暨农药知识产权培训与交流交易会”,为保障本次会议顺利进行,现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创新驱动与知识产权保护
二、主办单位:中国化工信息中心 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农药市场信息中心 《农药市场信息》传媒
三、支持单位:中国农药工业协会 植保(中国)协会
四、冠名协办单位:征集中
五、会议时间:202_年6月1-3日(1日全天报到)
六、会议地点:苏州市苏苑饭店(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北路130号,距离火车站12公里、高铁北站25公里、虹桥机场100公里、硕放机场40公里,酒店电话0512-66018888)
七、参会对象:农药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和技术研发人员、知识产权管理与登记部门的负责人,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研发和专利研究管理人员,以及其它相关知识产权领域的从业人员。
八、主要内容:
板块一:交流研讨与高峰论坛
1.农药专利的申请与审查状况(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杨明处长)
2.农药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防范及案例分析(农业部法律服务中心 张子非律师)
3.知名农药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专利申请布局研究(中国化工信息中心 武春亮高级工程师)
4.从中国农科院植保所阿泰灵成功转让爱利思达等案例谈全球转基因作物及生物农药的发展及专利申请与运营状况(加拿大Hanson农化咨询公司 韩书友博士)
5.国内农药制剂专利申请现状及存在问题(沈阳化工研究院、新农药创制与开发国家重点实验室 遇璐老师)
6.草铵膦及精草铵膦国内外专利技术综合分析及市场开发建议(中国化工信息中心咨询事业部副总经理 蔡志勇先生)
7.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杀菌剂吡唑醚菌酯、肟菌酯、啶氧菌酯等热点品种的中国专利分析(中国化工信息中心 胡世明高级工程师)
8.农药领域专利申请乱象评析、解决之道及如何评价高质量的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 王廷廷老师)
9.企业品牌专利保护总体设计策略(杜邦植物保护亚太区的品牌保护顾问司马青云)
板块二:实战培训及疑难解答
1.农药组合物和制剂的创造性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徐利副处长)
2.农药领域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与注意事项(原药化合物,制备方法,组合物、制剂)(广州圣理华知识产权代理公司 于保华副总经理)
3.双刃剑――如何趋利避害地用好专利助力企业产品开发和登记(以色列化工集团中国代表处监管事务部 秦恩昊老师)
4.农药领域专利侵权判断原则与案例分析(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 王廷廷老师)
培训结束后利用1-2小时时间进行现场互动,由会议主持人邀请所有培训老师为与会代表答疑解惑。
板块三:知识产权展览和交易
农药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企业科研部门等单位科研成果与知识产权展览展示与交流交易,所有与会代表免费参观,交流合作、洽谈贸易。
九、报名办法及参会费用:
会务费:即日起至5月20日前报名,2600元/人;5月20日以后及现场报名,2800元/人;3人以上优惠至2400元/人。以上费用含会务、餐饮、资料等;会议统一安排食宿,住宿费自理。
汇款方式:银行汇款:南通市农药市场信息中心(汇款时请注明会务费),开户行:江苏银行南通分行学田支行,账号:890610***208 ;邮局汇款:江苏省南通市姚港路35号《农药市场信息》传媒收,邮编226006
十、会务组联系方式:
《农药市场信息》传媒:
顾旭东 电话:0513-89091196(兼传真)***
刘 琴 电话:0513-83511907(兼传真)***
E-mail:nyxx@info.net.cn QQ:645341437 275388153
中国化工信息中心:
蔡志勇 电话:010-64444083 *** E-mail:caizy@cncic.cn
武春亮 电话:wuchl@cncic.cn
010-64444070 *** E-mail:
第二篇: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
一.单选题
1.根据专利法的规定(),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 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分数:10 分)标准答案:B 学员答案:B A.新颖性 B.创造性 C.实用性 D.美观性
2.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分数:10 分)标准答案:B 学员答案:B A.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可以共同合伙申请注册一个商标 B.地理标志不可以可申请注册证明商标 C.三维标志可申请注册商标 D.商品原料名称不能注册为商标
3.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的主要原则是()。(分数:10 分)标准答案:A 学员答案:A A.不保护作者权利原则 B.鼓励优秀作品传播原则 C.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协调一致的原则 D.与国际著作权发展趋势保持一致原则
4.从实现现代化模式的角度,可以将不同的国家分为()。(分数:10 分)标准答案:B 学员答案:A A.三类 B.两类
5.作者的传播权不包括()。(分数:10 分)标准答案:D 学员答案:D A.表演者权 B.录制者权 C.广播组织权
D.复制权 6.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即国家依法在一定时期内授予发明创造者或者其权利继受者()使用其发明 创造的权利。(分数:10 分)标准答案:A 学员答案:A A.独占 B.共享
7.作者的传播权包括()。(分数:10 分)标准答案:D 学员答案:D A.放映权和展览权 B.人身权和财产权 C.排他权和独占权 D.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广播组织权、出版者权
8.哪一年颁布的《专利法》?(分数:10 分)标准答案:A 学员答案:A A.1984 B.1981 C.1982 D.1983
9.我国服务业对 GDP 的贡献率 202_ 年为()%。(分数:10 分)标准答案:B 学员答案:B A.33 B.29 C.40.3 D.39.5
10.()规划制定了我国自主创新的发展战略。(分数:10 分)标准答案:A 学员答案:A A.十一五 B.十五
一.单选题
1.根据专利法的规定(),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 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分数:10 分)标准答案:B 学员答案:B A.新颖性 B.创造性 C.实用性 D.美观性
2.下列选项,哪项中含有保护期限不受时间限制的知识产权?(分数:10 分)标准答案:A 学员答案:A A.商标权 B.著作权 C.实用新型专利权 D.发明专利权
3.知识产权主要是()。(分数:10 分)标准答案:A 学员答案:C A.财产权 B.著作权和商标权 C.专利权和著作权 D.邻接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4.哪一年颁布的《专利法》?(分数:10 分)标准答案:A 学员答案:A A.1984 B.1981 C.1982 D.1983
5.专利在保护期限届满前终止的情形有()。(分数:10 分)标准答案:A 学员答案:A A.声明放弃、不缴纳年费 B.转让有先进的技术出现
6.以下不属于知识产权性质范围的是()。(分数:10 分)标准答案:A 学员答案:C A.可触摸性
B.时间性 C.无形性 D.地域性
7.广义的知识产权不包含()。(分数:10 分)标准答案:C 学员答案:A A.工业产权 B.版权 C.电视剧 D.对边缘保护对象的保护权 8.某医学课题组从天然植物中提出了一种用于治疗高血压的物质 X,有关该物质可以申请专利权的 是()。(分数:10 分)标准答案:C 学员答案:C A.X 物质 B.X 物质的化学式 C.X 物质的提取方法 D.X 物质的治病机理说明 9.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即国家依法在一定时期内授予发明创造者或者其权利继受者()使用其发明创 造的权利。(分数:10 分)标准答案:A 学员答案:A A.独占 B.共享
10.以下各项不属于专利涵义的是()。(分数:10 分)标准答案:D 学员答案:D A.专利权 B.专利文献 C.获得专利权保护的发明创造 D.专利证书
第三篇: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练习
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练习
一、单选题1、202_年7月25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把自主创新作为指定“十一五”规划的()。
A、重点
B、中心
C、着重点
D、着力点
答案:(D)
2、“必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战略,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学技术发展强国战略基础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是()中强调提出的。
A、1995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关于加速科技进步的决定》
B、1998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关于加速科技进步的决定》
C、202_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
D、202_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答案:(A)
3、到202_年我国科技投入占GDP比重是()。
A、1.23%
B、1.30% C、1.41%
D、1.52%
答案:(C)
4、我国对外技术依存度高达50%,而美国、日本仅为()左右。
A、5%
B、8% C、10%
D、12%
答案:(A)
5、狭义的自主创新指可以生产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即是指()。
A、原始创新
B、科技创新 C、文化创新
D、方法创新
答案:(A)
6、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核心在于确认知识是一种()。
A、能力
B、生产力
C、财产
D、劳动成果
答案:(C)
7、现在,美国IT公司每年仅向韩国三星许可专利的收入就达()亿多美元
A、5
B、10
C、15
D、20
答案:(B)
8、IBM在个人电脑上有202_多项专利,联想因收购了IBM的个人电脑业务,每年专利授权收入就达()。
A、1000万美元
B、202_万美元
C、3000万美元
D、4000万美元
答案:(C)
9、()中央出台了《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了“科技一定要面向的经济,经济要依靠科技”的指导方针。A、1985
B、1986
C、1987
D、1988
答案:(A)
10、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选择具有一定基础和优势,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重点的关键领域,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实现跨越式发展就叫做()。A、自主创新
B、支撑发展
C、重点跨越
D、引领未来
答案:(B)
二、多选题
11、一个作品能不能取得版权,最基本的条件,叫独创性,它是指().。A、不是抄袭别人的B、不是剽窃别人的C、不是同别人合作的D、独立创作的作品
答案:(ABD)
12、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努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我国发展的根本战略,这主要体现在()。
A、强调自主创新是我国一贯的基本策略
B、十一五规划制度了我国自主创新的发展战略
C、中长期科目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了自主创新的指导方针
D、国家对科学和教育方面的大力投入
答案:(ABC)
13、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是按照()的方针实施的。
A、创主创新
B、重点跨越
C、支持发展
D、引领未来
答案:(ABCD)
14、知识经济最基本的特征是()。
A、人才是科技发展的主要力量
B、是以知识,信息等配置的第一要素智力成果为资源
C、靠国家资产投入而获得发展的D、是依托国家法律政策强有力推行的答案:(ABC)
15、当前对我们影响最大的创新是以()为主要内容的创新,它是促进经济发展的支柱。
A、产品制度
B、组织创新
C、市场创新
D、技术创新
答案:(AD)
16、从实现现代化模式的角度,可以将不同的国家分为()。
A、资源型国家
B、制造型国家
C、创新型国家
D、服务型国家
答案:(ABC)
17、《专利法》中判别专利是否具有新颖性的标准是()。
A、时间
B、地域
C、公开
D、公众
答案:(ABC)
18、专利技术的创新参考性评判的基准有()。
A、克服了技术偏见
B、为“首创性”或“开拓性”技术方案
C、产生了意料不到效果的发明创造
D、将公知的产品或方法用于新的技术领域或新的目的。
答案:(ABC)
19、创新型国家的主要特征是()。
A、创新综合指数高
B、研发投入占GPD比例高
C、对外技术依存度高
D、知识产权占明显优势
答案:(ABD)
20、我国第三产业对GDP的贡献率,202_年,202_年,202_年分别是()。
A、33%
B、29%
C、40.3%
D、39.5%
答案:(ACD)
21、中国要真正成为世界的“制造大国”,必须在()等环节上有的突破。
A、产品开发
B、产品设计
C、产品生产
D、产品营销
答案:(AD)
22、“自主”知识产权具备的主要条件有()。
A、利用知识产权保护的时间性和地域性而获得的知识产权
B、所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应该满足某项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客件的全部法定条件。
C、依法履行了取得该项知识产权的必要的法定程序
D、在该项智力劳动成功中,不存在受他人知识产权约束的情况和因素。
答案:(AD)
23、知识产权产品就是指产品价值主要是由知识产权价值构成的产品,它包括()。
A、计算机软件
B、集成电路
C、影像制品
D、出版物
答案:(ABCD)
三、判断题
24、一般地说知识产权产品主要是指非版权产品。()
答案:(不正确)
第四篇: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教育工作总结
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教育工作总结
XX中学
江泽民同志曾说过: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的动力源泉,一个没有创新能力的民族,难以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自主创新是科技发展的灵魂,是民族发展的不竭动力,我们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靠的就是创新,但是没有知识产权保护就没有自主创新。青少年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是自主创新的生力军,科技创新是学生成人、成才不可或缺的素养,进行青少年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教育,是我们教育工作者光荣而艰巨的任务。
近年来,在市区教育局、科技局、科协、知识产权局的领导下,我们学校高度重视科技创新教育工作,在开展基础教学的同时,狠抓素质教育。面对二十一世纪知识经济的时代,面对提高人才素质和创新能力的迫切需要,面对推进课程改革的大背景,我校结合课堂教学这个主渠道,努力培养学生的科技意识、创新意识。教师在课堂教学中适时、适当地培养学生的科技意识、创新意识。如教师在讲解科学原理和重大发明等教学内容时,向学生介绍科学家、发明家等热爱科学、献身事业、无私奉献的事迹。同时依据学科特点,结合生产实际,适当补充、延伸、扩展有关工农业生产方面的实际科技内容。并鼓励学生大胆提出疑问,通过质疑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在青少年学生中形成学科学、爱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气。
学校还定期举办科技创新知识专题讲座,进行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少年科技实践活动,开展各类发明创新活动,推行研究性学习等“多管齐下”的方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积极倡导广大学生参与发明创造,引导学生勤动脑,勤动手,大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创新思维能力。学校涌现出了一大批热爱科技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典型,许多小发明家、小专利人脱颖而出:先后有1000人次参加区、市组织的小发明、小制作、科技小论文、科幻画等“四小”科技创新大赛。学生的小制作、小发明、科幻画等作品构思新颖,视觉独特。XX年我校创意作品有XX件获得了专利证书,XX年我校创意作品有XX件获得了专利证书,XX年我校创意作品有XX件获得了专利证书,XX年我校创意作品有XX件获得了专利证书,学生的专利申请量在我区中小学校中名列前茅。
说实话,目前学校没有知识产权专门的师资,也没有开设知识产权教育专门课程,更没有这方面的教材,学生升学加分更是无从谈起。所有活动都是学校分管领导发动班主任,班主任发动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开展。由于我校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视,XX年X月,我校被区科技局和知识产权局授予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基地。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针对中小学生崇拜科学家,爱好幻想,乐于动手,对大千世界的奥秘极感兴趣的心理特点,广泛组织学生开展集灵活性、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的科技活动。通过活动激发学生探索科学奥秘的兴趣,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想像能力、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要有计划的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通过社会实践,想出金点子,从中迸发学生的灵感火花。要鼓励学生开展小设想、小创造、小发明、小制作活动。要帮助学生通过动手把设想、创造、发明变成现实。这样不仅能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并且能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提高学生的动手操作能力,发展学生的智力,增长学生的才干,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和谐的发展。学校还要结合新课程改革,开设与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教育相应的选修课,同时将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校本课程和其他各学科相结合,与校园文化相结合,营造浓厚的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教育氛围。此外还要拓宽活动思路,扩大活动范围,通过校园网络、专题沙龙、奇思妙想、科技活动、板报宣传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全方位的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教育,把知识产权教育、劳动技能与创新思维教育真正融入到学生素质教育之中,使学生们尊重科学,尊重知识,造就出一批基础知识扎实、强于实践、富于创新、具有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能够适应未来社会发展的高素质后备人才,使我校在全区中小学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教育方面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XX X X
第五篇: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
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
[正 文]
在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当中,创新(Innovation)和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的话题格外引起学者们和宏观管理的决策者们的关注。那么什么是创新?其内涵和外延是怎
样的,创新和知识产权二者之间存在着什么样关系?
有学者认为:知识产权是一种桥梁,通过对创新者提供知识产权保护进而促进中国的现代化。(注:刘春田在“创新:知识产权和中国现代化论坛”的讲话,中国人民大学和飞利浦公司主办,202_年6月。)该论述将创新和知识产权设定为二者,即创新设定为前提,知识产权制度设定为保护创新进而促进创新、鼓励创新的制度手段。在创新和知识产权的关系中,创新是形成知识产权作为权利存在的重要基础,应运而生的知识产权制度又反过来成为鼓励创新的重要保障。也有学者认为:创新的概念是个不断发展的过程,认为创新本身指引入或者产生某种新事物,并且造成变化。同时认为创新分为三种类型:技术创新、管理创新
和制度创新。(注:成思危:“经济大讲堂”,http: //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2_-10/13/content_3613140_2.htm,202_年10月13日。)在其论述中,知识产权是包含在制度创新里面的,知识产权为制度创新的一部分。在这里,创新为宏观概念或上位概念,而知识产权在其演进的过程中被吸收。事实上,本文认为这两种观点是对创新概念切入的角度不同,比如对其从微观和宏观角度的思考。决策者们更进一步认为: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全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速全社会的科技进步,关键是要加强和不断推进知识创新、技术创新(注:江泽民在国务院全国技术创新大会上的讲话,1999年。),世界未来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注:温家宝视察海尔、海信、青岛啤酒等大型企业集团时的讲话,202_年6月。)。这些表述说明决策者们将创新作为一个内核,而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分属于创新的不同环节。追求这个内核,实际是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原动力的探寻,或是探寻促进我国当前经济发展的内生力并追
求今后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因此决策者们的话题已远在法学研究之上。
在众多的学说面前,本文仅尝试性地对创新的发展脉络以及创新和知识产权的关系进行描述并论述创新的最初发展环节:小传统知识的存在以及社会对小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忽略。
一、创新概念动态过程的尝试性描述
提到创新,人们习惯于将技术和创新连结在一起。事实上技术创新只是创新概念所涵盖的层面之一。对于创新的概念讨论,往往是不同的词语和创新的连结,比如思想创新、科学创新等等。学者们也从经济学、社会学和哲学等视角明确了多种创新的定义,比如有学者从社会学角度认为,创新是在人类社会生产劳动实践中取得的那些对人类社会进步及人的发展具有长远而巨大的促进与加速作用的一类杰出成果。创新在本体上是一个系统的发展与结构的优化过程。(注:陈玉和:“创新的概念、创新的发生与创新教育模式”,载《煤炭高等教育》202_年3月,第69页。)创新在经济学上的含义,是指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把
一种关于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因此经济发展的“创新理论”就是指不断地实现这种新组合的经济发展过程。(注:林晶:“创新概念进入科学哲学论域的认识论意义”,载《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_年第5期。)这些概括有其意义,但是我们仍然试图将创新和其前缀分开,从创新的本义入手。
在本质上,创新实际上指两个含义:一是抛开旧的,创造新的。二是指创造性、新意等。(注:引自《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96年出版,第198页。)在这两个含义中,前者倾向于宏观上的指代,暗含着精神,更具有抽象意义,后者则指向具象化的实物,往往和具体事物的评价指数结合在一起。当讨论创新和知识产权的关系时,我们更为关注的是前一个层面的含义,即当今中国需要的多种层面、多种意义上的创新以及如何完善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来鼓励创新。对于后者,由于可以用现有的知识产权的权利属性加以涵盖,比如著作权要求的独创性、专利权要求的创造性等,因此,本文不作重点讨论。着眼于第一个含义,抛开旧的,创造新的,即宏观意义上的创新,创新实际上体现了一个动态的从无到有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首先产生精神上的蓝图和意愿,其次着手实施这种意愿,并多次完善直至得到成果,最后当整个成果为人们所普遍接受形成社会现象时,制度随之诞生,对这种新产生的社会普遍现象予以规范调整,并从中抽象出具有普适性的规则,建立对违反制度行为的相应处罚措施。对这个动态的过程加以分析,创新的过程实际上是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的动态结合。结合创新概念的动态过程,我们可以对已存在的创新的定义进行梳理。
创新的概念最早由熊彼特(J.A.Schumpter)在1912年的《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首次提出。由于他在提出这个概念时主要以企业为研究对象,并对技术和经济的互动关系进行了深入研究,该概念又被认为是技术创新的始祖。(注:刘庆有、卜琳华、邹卫东:“论企业技术创新的概念、原则和模式”,载《科技与管理》1999年第1期,第60页。)这也是导致人们提到创新时最先思考技术创新的原因之一。因此,对技术创新的概念论述颇丰。1962年伊偌思(J.L.Enos)指出技术创新是几种行为综合的结果。以及技术创新是作为创新主体的企业在创新环境条件下通过一定的中介而使创新课题转换形态、实现市场价值的一种实践活动。(注:欧阳建平、曹志平:“技术创新定义综述及定义方法”,载《中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_年12月,第350页。)英国学者弗里曼认为创新包括与新产品(或改良产品)的销售或新工艺(或改良工艺)、新设备的第一次商业性应用有关的技术、设计、制造、管理以及商业活动。美国学者缪尔塞认为技术创新是以其构思新颖性和成功实现为特征的有意义的非连续性事件。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认为技术创新是将新的或改进的产品、过程或服务引入市场。我国学者傅定骥认为技术创新就是企业家抓住市场的潜在盈利机会,以获得商业利益为目标,重新组织生产条件和要素,建立起效能更强、效率更高和费用更低的生产经营系统,从而推出新的产品,新的生产(工艺)方法,开辟新的市场,获得新的原材料或半成品供给来源或建立企业的新的组织,它是包括科技、组织、商业和金融等一系列活动的综合过程。我国政府的官方定义认为技术创新是指企业应用创新的知识和新技术、新工艺,采用新的生产方式和经营管理模式,提高产品质量,开发生产新的产品,提供新的服务,占据市场并实现市场价值。(注:缪沾:“关于技术创新概念的研
究”,载《云南科技管理》202_年第5期,第23页。)
从上面多种定义不难看出,学者们在研究创新的概念时往往将创新的动态过程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混合在一起进行侧重点不同的诠释,把所有层次的创新都以技术创新的概念来统称。仅就单纯的技术创新层面的定义来看,英国学者弗里曼和我国政府的官方定义较为合适。而美国学者缪尔塞的定义最符合本文对于创新的动态完成过程的思考。本文认为,创新是知识创新在实践中技术手段的实现并最终形成社会制度的动态全过程,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是创新活动发生、发展直至完成的重要环节,是创新定义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三者的动态结合构成完整意义上的创新。在探讨创新和知识产权的关系时,必须将三者结合在一起加以分析。创新作用与知识产权上的关系实际上就是从知识创新到最终形成知识产权制度的全过程。如果将知识产权作为一个法学概念来理解,知识创新是使知识产权权利存在的基础。如果将知识产权作为一个制度来理解,那么应该说知识产权制度的设立就是人类的知识创新。而科学创新、管理创新等分属各个领域,和知识产权并不发生法
学意义上的联系。
二、知识创新的两个系统
在创新的三个层面中,知识创新是创新的最重要的层面,是“智慧之火”,是水之源,木之本。知识是人类对客观世界的基本认识。有学者认为首次出现的知识创新词语组合是十多年前Entovation International公司注册的商标“知识创新”——Knowledge Innovation.(注:马驰等:“也谈„知识创新‟”,载《华东科技》1998年第9期,第23页。)知识创新的首次结合出现在知识产权的视野里,似乎预示着知识创新对知识产权制度创新的呼唤。通常认为,将知识创新进行完整定义的是毕业于麻省理工学院(MIT)的学者Debra M.Amidon于1993年提出的见解,他认为知识创新是:通过创造、演进、交流和应用,将新的思想转化为可销售的产品和服务,以取得企业经营成功、国家经济振兴和社会全面繁荣。1997年,该学者在其专著《面向知识经济的创新战略——认识的觉醒》中将知识创新上升
为知识创新战略。(注:见注释(11)。)
在知识创新中,各类知识均不同程度存在着更新和完善,以及从无到有、去粗取精的发生和发展过程,正是这种知识创新特有的前进过程促进知识产权制度的形成及创新,知识创新并不以其主体的社会层次为划分标准。但是,在知识创新和制度创新相结合完成制度创新动态全过程的时候,制度这一上层建筑的抽象系统却人为地按照知识创新主体的社会层次的不同对知识创新的完成区别对待。因此有学者也称来自于社会不同阶层的人群的知识所形成的文化分别为精英文化(上层文化)和通俗文化(下层文化)。
本文采用芝加哥大学人类学家雷德斐尔德(Redfield)在《乡民社会与文化》(1956年)中的提法,将这些来自于不同社会层次的知识划分为大传统知识(great tradition)与小传统知识(little tradition),分别代表着知识中制度化的正统品格、民间化的民众品格。(注:范军:“中国文学的菩萨世界”,载《中华读书报》202_年4月20日。)在多层社会结构中,从知识创新到知识产权制度创新的最终完成,必须包含大传统知识知识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与小传统知识知识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两个方面,二者缺一不可。由于历史的原因,我们习惯于将大传统知识视为知识,对大传统知识进行的知识创新视为创新。因此,对大传统知识的制度保护以及大传统知识的知识创新的制度保护均已在我国多个领域发展完善。对小传统知识,由于其所具有的民众品格,在我国既有的文化中,存在着财
产权利个体归属指向的先天困难或者这种指向易被人们忽略。因此这部分知识,尽管其价值性得到社会的认同,但因其财产所有权主体不明确、知识价值性难以量化等诸多原因,以及长期以来在生活中被人们普遍使用的社会现状,因此被漠视为自然的和共有的。这类知识的形成和创新最后融入社会常识和社会习俗,往往处于自然传播和无偿使用的习惯之中。对小传统知识认识的欠缺直接导致了其制度保护两个层面的欠缺,即对小传统知识的制度保护和对小传统知识知识创新的制度保护。本文笔者的思路是思考知识创新的保护应当同时思索两种知识体系的保护,即已形成制度化的知识的创新保护和具有民间品格的非制度化的知识的创新保护。
事实上,小传统知识恰恰是最活跃和最能体现我国民众文化特色的知识。作为小传统知识的组成部分之一,202_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概念,它把各民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纳入到文化的视野中并提出了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别强调:一向不被视为知识的口头传统,以及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以及用于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均应列为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注:“编者按”,载《人民日报》(海外版)202_年4月27日。)这种概念对于推动将小传统知识,即具有民众品格知识的创新和知识成果纳入到知识产权制度体系中,实现两个知识传统和知识结构的保护一体化和保护标准整合,具有积极意义;同时对具有小传统知识创新能力的我国民众极具激励作用。对小传统知识的肯定和鼓励,也是对知识概念的创新,对知识创新的认知把小传统的知识创新纳入视阈,在知识产权保护的制
度体系构建方面更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三、小传统知识创新带来的知识产权保护思考
首先,小传统知识创新在当代社会经济条件下的意义。因为从知识产权法的本质上说,只有智力成果体现了财产所有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存在发生经济关系的可能,才有在知识
产权制度框架内对其讨论的必要。
在我国以往的知识环境中,生产的方式和制度的设定决定了我国两个系统的知识所产生的价值转换是有限的,消极承认和消极保护私权导致不易确立由知识带来的权利,并阻碍了由权利带来的经济上的巨量升值。小传统知识的知识创新尽管很丰富,人们只认为其是生活的点缀或对生活的一点点改进,同时由于这些改进所附属载体的传播,知识创新极易被利用,因而民间不存在对于小传统知识的知识创新引发的价值思考。对于大传统知识,我国传统的上层社会由于和生产的相对脱离因而形成了重道德轻技艺的价值观念,如君子言义不言利,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等等,直接与物质利益相联系的知识创新不仅没有得到承认,反而被认为是“奇技淫巧”而被排斥。在早期的社会主流意识之下,大传统知识的知识创新不仅更多地关注于文史哲等形而上的层面,较少产生与直接生产相关的知识。建国后,小传统知识情况依旧,在远离法学家视野的角落里自生自灭。对大传统知识的认知则不断地发生改变,所欠缺的是社会对大传统知识知识创新主体的经济利益思考,往往以精神鼓励作为替代。无论哪种情况,两类知识的知识创新在共享和无偿传播过程中并不涉及过多利益,客观地说,在传播能量有限的忽略私权的社会中,两类知识在创新上的传播无形提高了全民族的生产技
能,有利于社会生产知识和生活知识的普及与提高。但是,更为重要的是,当制度没有被构建,在没有形成鼓励并保护知识创新的制度创新的社会条件下,人们会忽视知识创新的财产
价值,特别是忽视小传统知识的财产价值。
自上世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生产方式发生了巨大的转变,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对私权保护的制度创新为知识转化为直接的物质利益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简单的财富积累在知识创新后变成了呈几何级数的跳跃式发展。知识创新作为生产发展的原动力正式进入了社会大众的视野。一项小传统知识的开发,比如传统工艺的开发会带动出口,创造数倍的经济效益。而一项传统工艺成为专利也会给工艺持有人带来滚滚财富。同样,一个口头流传的民间笑话经过加工之后成为小品制成光碟,改成动画,形成了文化产业,同时创造了无可估量的财富。在这样的环境下,相对于发展成熟的大传统知识,小传统知识的知识创新被提高到保护中华
民族民族知识财富的高度,相关的知识产权制度保护的法理意义得以成立。
其次,当下对于小传统知识认识的转变。我国于202_年由文化部正式提出保护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程,这本身就是一个知识观念上的创新。事实上,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只是小传统知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文化遗产保护列入知识产权制度保护仅仅是一个起步。并且,这一政策的着眼点在于“遗产”,即已经完成的知识创新。严格地说,这种保护仅仅是针对以往知识的创新而不是对当下和未来小传统知识的确认和创新保护。这种从国家立场出发的政府行为,在现实的市场经济的生存环境下并没有体现该知识的自身价值和财产意义,因而严格意义上说,上述启动的工程只是文化意义的保护而不是知识产权制度意义上的保护。因此,从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到制度创新的动态完成过程这一立场来说,本文着重强调的是对小传统知识的知识创新的知识产权制度保护以及最终形成保护小传统知识创新的知识产权制度创新。如前所述,一方面小传统知识由于其知识创造的方式不易形成飞跃,另一方面,实现小传统知识的知识创新完成之后在技术创新层面上容易实现。如果没有一个成熟的制度加以保护,小传统知识的知识创新极易在短期内为公众知晓,成为一个新的社会常识,不能直接为小传统知识的知识创新人带来经济利益。我国当前的知识产权制度并未对小传统知识创新形成共识,小传统知识在知识创新时所涉及的知识产权门类存在争议,甚至小传统知识应否得到知识产权制度的支持仍在学术探讨之中,这些都不利于小传统知识的知识创新,也对我国现行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出挑战,更是造成我国小传统知识财富大量流失的根本原因。
总之,关于知识创新流程的认知和两个系统的知识创新问题,是一个令人思索的话题,在论述创新和知识产权的关系时,这个话题应当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从某些方面来说,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本身就是一种创新。正因为如此,本文的思考显然还需要进一步论证和完善,如果说,提出问题的本身具有意义,那么本文的意义也许仅限于此,探寻解决问题的途径和理论的完善将是未来研究的目标。在此,谨以此文欢迎知识产权界的同仁不吝给予
支持、诘难和辩驳,使之丰富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