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双推优工作制度
“双推优”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双推优”指推优入党和推荐优秀青年人才两项工作。党组织要指导团组织开展推优入党工作,要坚持28岁以下青年入党必须从团员中发展,35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必须经过团组织推荐的原则;要理顺推优入党的流程,基层团组织必须在每年召开推优工作会议,并报同级党组织备案,同级党组织在当年发展党员的会议中必须对其进行讨论。要结合企业发展的人才需求,逐步完善“双推优”的推荐标准和办法,要积极帮助团组织建立“双推优”后备人才库,及时发现和推荐优秀青年人才,为企业持续发展储备力量,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共青团中央有关“推优”工作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和公司青年人才推荐对象的确定。
第二章 实施办法
第三条 推荐优秀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入党)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发展优秀青年入党,逐步增加党员队伍中青年党员的比重,有利于建设一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党员队伍。同时,它是团组织“为公司发展建功,为青年成才铺路,竭诚服务青年、服务公司大局”工作主题的具体体现。
第四条 入党推荐条件
(一)推优入党必须是符合党章规定的入党基本条件,本人积极要求入党,能够按党章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在各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团员青年。
(二)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忠实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正确处理国家、公司、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三)凡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青年文明号负责人、青年岗位能手、优秀青年班组长、优秀青年工人、有突出贡献和发展潜力的青年业务技术骨干等均属推荐对象。
第五条 优秀青年人才推荐基本条件
(一)处级领导班子成员、中层管理岗位后备人才推荐方向。后备人才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工作扎实、业绩突出、有创新、有水平;能团结同志、事业心强、有责任感;为人正派、廉洁奉公、群众认可;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决策、发动能力;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
(二)经营管理,技术管理等岗位推荐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较强的工作事业心,能够解决本专业的重大技术、管理问题,是本专业的骨干。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一般为本单位及以上级别的青年文明号负责人或青年岗位能手。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特殊情况可延长至40周岁。
(三)青年技术人才推荐方向。必须热爱党和社会主义,遵章守纪,勤奋工作,乐于奉献,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高超、精湛的技艺及综合操作技能,并了解相关专业的有关知识、技能,能独立出色地完成任务,创造较为显著的工作业绩,在本公司或本专业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和知名度,是本专业的技术骨干。一般应是本单位的青年岗位能手、创新创效能手或青年文明号负责人。
第六条 推荐程序
(一)推荐入党工作程序
1.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基层团组织召开团员大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青年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团支部委员会填写推优入党表,报公司团委审定。推优入党表一式四份,分别留存于党支部、团支部、组织部门和团委,并建立推荐对象档案。公司团委考察审核后,签署意见向被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
2.推荐优秀青年入党。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且不是团员的优秀青年,由基层团组织直接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各单位党组织在发展35周岁及以下青年入党时,必须征询团组织意见。被推荐的优秀团员青年,经过培养教育,条件成熟的,可由党组织确定为发展对象。推优入党工作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二)推荐优秀青年人才工作程序
1.推荐优秀青年人才工作,要在公司党政的统一领导下,由人力资源部与团委密切配合进行。团组织根据公司实际需要,确定推荐对象及其发展方向,每年向人力资源部推荐一次,并向党委汇报一次工作。
2.团委要认真对被推荐对象进行综合评价,以一年为阶段。评价内容应包括:政治思想觉悟、专业技术水平、工作创新能力、心理素质、群众反映等方面,评价内容要与人力资源部协调。
3.被推荐对象确定后,填写优秀青年人才推荐表,向人力资源部推荐并备案。推荐表由团委完成后,移交人力资源部进行考核管理,对该人才的评价、推荐材料也一并转入。
4.推荐青年人才实行动态管理。对列入人才推荐计划,在考核和综合评价中不合格者,由团委提出,经人力资源部同意,可取消推荐资格。特殊情况下,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团委可增加推荐公司急需的青年人才,并按规定程序动作。第七条 工作要求
(一)对推优入党的要求
1.要加强在生产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的力度。党组织对团组织推荐的优秀团干部要列入重点培养、教育和发展。
2.各单位党团组织要通过青年党章学习小组、培训班等学习途径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各单位团支部要建立好青年党章学习小组,党支部要做好辅导与指导工作,教育要有针对性,要讲究实效。
3.对被确定的推荐对象,要落实培养教育措施并指派培养人,经常了解他们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进行帮助教育,积极引导他们参加党团各项活动,对其中已被列为发展对象的要及时组织他们参加公司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各党支部在部署发展党员工作时,要对团组织开展“推优入党”工作提出要求。制定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时,要征询团组织的意见。
(二)对推荐优秀青年人才的要求
1.要做好被推荐对象的培养和保密工作,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和途径,促进成长成才。
2.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双推”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总体思路,讨论计划措施,总结经验做法,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双推”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立相应的“双推”工作制度,加强对双推对象的培养、教育和管理。
第二篇:推优工作制度
“推优”工作制度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需要。工作程序:
1、推荐:(1)召开团员大会或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青年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2)团支部在广泛征求单位党组织及团内外青年意见的基础上,对推荐对象认真考察,经团支委会讨论后,确定推荐名单,填写《推荐表》,报公司团委审定。(3)公司团委进一步考察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向党支部推荐。
2、培养教育。加强对“推优”对象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团基本知识;党章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技术业务知识,从工作、学习、生活各方面帮助他们,使他们增强党的观念,端正入党动机。
3、考察。对被推荐对象的考察分两个方面:一是由培养联系人负责平时的考察;二是由党支部和团支部每半年进行一次考察。考察的重点为推荐对象日常的学习、工作、思想以及社会生活中的表现。
4、政治审查。被推荐入党的优秀团员青年,党支部和团支部要对其进行政治审查。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一贯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及和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工作要求:
1、“推优”工作重在质量,要突出一个“优”字。要坚持考核标准,做到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2、党支部在布署、研究和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时,要认真听取团支部的“推优”工作汇报,每年召开一次党团联席会议,定期研究“推优”工作及团员青年的思想情况。
3、要把优秀团员、团干、生产一线的先进青年以及青年技术人员、生产骨干作为“推优”工作的重点推荐人选。
4、在公司发展党员过程中,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应经过团组织推荐。团组织“推优”计划要做到与党支部发展计划同步。党委、团委要加强检查指导,使“推优”工作扎实开展。
第三篇:公司团委“推优”工作意见及推优工作制度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团章所规定的基层团组织任务之一。实践证明,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不仅符合新时期党的建设和需要,而且也有利于加强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工作,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集团公司团委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当前公司“推优”工作的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推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积极为党培养大批愿意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献身的先进青年,不断向党输送新鲜血液,是团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党的xx大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实现这一宏伟目标,需要我国亿万青年的积极参与和努力奋斗。及时把大批具备党员条件的先进青年吸收到党内来,是党的事业发展的战略需要。各团组织应根据党组织的要求,把培养青年积极分子和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推优”工作是新时期加强团的自身建设,保证党员发展质量,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重要措施和有效途径,各团组织要从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和新时期党的建设需要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推优”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定不移地坚持“推优”工作制度,主动结合当前工作的实际和形势发展的要求,不断完善“推优”工作的内容、方法和程序,切实发挥这一制度在青年党员发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加大教育培养力度,积极引导团员青年向党组织靠拢
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建立一支宏大而稳定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是做好推荐工作的基础。要认真为推优的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学习提供组织保障、资料保障。各党支部要及时指导团支部组织推优分子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学习,加强对他们进行政治上的引导,及时发现和重点培养“好苗子”,认真指导团支部有针对性地做好培养考察工作。
各团组织要大力加强对广大团员青年进行共产主义理想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引导团员青年从思想上、行动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要通过团校、团的组织生活会等阵地,组织申请入党的团员青年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要通过交任务、压担子、提目标等多种形式,使他们在实际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经受锻炼和培养,并在实践中对他们进行考察。
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工作程序
推荐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入党,是基层团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以团支部为基本单位,在党支部和公司团委的领导下进行。各团支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推优”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入党申请人建档制度、优秀团员培养制度、优秀团员定期考察制度、“推优”票决制度等各项制度。
推荐工作的程序详见《推优工作制度》。
四、坚持“推优”条件,保证发展质量
各团支部要按照“立足本岗、重在培养、认真考核、积极推荐”的工作原则,坚持“推优”条件,严格考察,认真履行“推优”工作程序,切实做到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确保“推优”质量。
团委将经常检查各团支部推荐工作的落实情况,认真审核团支部的推荐意见,严格把关。必要时会直接向团员所在单位的党支部提出建议。能否做好推荐工作作为考核团支部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将形成制度和规范列入评选先进的标准之中。
第九条:经党支部讨论,未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对象,团组织应通过进一步培养、教育、考察,并每学期对其思想、工作、学习表现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对符合“推优”条件的,在事先征求党支部意见的基础上再按“推优”程序重新推荐。
第四章 组织领导、培养、考察
第十条:被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应定期(或随时)向党支部口头或书面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每季度至少向党支部书面汇报一次。
第十一条:各团组织要认真做好“推优”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团委每年要对团支部的工作进行一次考核。
第十二条:“推优”工作实行党支部的直接领导,各党总支、党支部在部署发展党员工作时,要对团支部开展的“推优”工作提出要求,制定发展党员计划时,要主动征询团支部的意见。
第十三条:党支部每季度要听取一次团支部“推优”工作的汇报,帮助团支部研究和解决“推优”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高他们做好“推优”工作的责任感和业务能力
第十四条:各党支部要把是否做好“推优”工作分别作为考核团支部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考核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内容之一。团支部换届后,应及时做好“推优”材料的交接工作.
第四篇:公司团委“推优”工作意见及推优工作制度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是团章所规定的基层团组织任务之一。实践证明,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团组织开展“推优”工作,不仅符合新时期党的建设和需要,而且也有利于加强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工作,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集团公司团委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当前公司“推优”工作的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推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积极为党培养大批愿意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献身的先进青年,不断向党输送新鲜血液,是团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实现这一宏伟目标,需要我国亿万青年的积极参与和努力奋斗。及时把大批具备党员条件的先进青年吸收到党内来,是党的事业发展的战略需要。各团组织应根据党组织的要求,把培养青年积极分子和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推优”工作是新时期加强团的自身建设,保证党员发展质量,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重要措施和有效途径,各团组织要从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和新时期党的建设需要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推优”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定不移地坚持“推优”工作制度,主动结合当前工作的实际和形势发展的要求,不断完善“推优”工作的内容、方法和程序,切实发挥这一制度在青年党员发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二、加大教育培养力度,积极引导团员青年向党组织靠拢
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建立一支宏大而稳定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是做好推荐工作的基础。要认真为推优的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学习提供组织保障、资料保障。各党支部要及时指导团支部组织推优分子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学习,加强对他们进行政治上的引导,及时发现和重点培养“好苗子”,认真指导团支部有针对性地做好培养考察工作。
各团组织要大力加强对广大团员青年进行共产主义理想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引导团员青年从思想上、行动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要通过团校、团的组织生活会等阵地,组织申请入党的团员青年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要通过交任务、压担子、提目标等多种形式,使他们在实际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经受锻炼和培养,并在实践中对他们进行考察。
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工作程序
推荐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入党,是基层团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以团支部为基本单位,在党支部和公司团委的领导下进行。各团支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推优”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入党申请人建档制度、优秀团员培养制度、优秀团员定期考察制度、“推优”票决制度等各项制度。
推荐工作的程序详见《推优工作制度》。
四、坚持“推优”条件,保证发展质量
各团支部要按照“立足本岗、重在培养、认真考核、积极推荐”的工作原则,坚持“推优”条件,严格考察,认真履行“推优”工作程序,切实做到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确保“推优”质量。
团委将经常检查各团支部推荐工作的落实情况,认真审核团支部的推荐意见,严格把关。必要时会直接向团员所在单位的党支部提出建议。能否做好推荐工作作为考核团支部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将形成制度和规范列入评选先进的标准之中。
五、各党支部要关心和支持共青团组织开展的“推优”工作。
凡是发展28周岁以下青年职工入党,必须经过团组织推荐,否则,不予发展。对团组织推荐的发展对象,党支部要抓紧做好培养考察工作,条件成熟的要及时吸收到党内。
注:后附《推优工作制度》
推 优 工 作 制 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推优”)的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而严肃的政治使命,是培养造就社会主义事业~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吸引力的有效措施。为使“推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依据《党章》、《团章》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推优”工作是发展青年入党的必不可少的基础环节,要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党组织的有关要求,并列入党、团组织工作的目标管理和考核工作之中。
第三条:“推优”工作必须严格掌握标准,坚持自下而上、集体决定的原则,在确定推荐对象时,应事先征求党组织的意见,使团组织的推荐与党组织的发展工作协调起来。
第二章 :“推优”对象的基本条件
第四条:发展二十八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并经过团组织的推荐;未经团组织推荐的,党支部不予讨论。
第五条: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
1、十八周岁至二十八周岁的团员青年,本人志愿加入党组织并正式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2、入党动机端正,对党有一定的认识,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3、能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4、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之间的关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
5、青年职工在建楼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模范作用好。
6、积极参加党校、党章学习小组的学习,并取得良好成绩。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和各种公益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
第三章 “推优”工作程序
第六条: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并由团组织填写《团员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
第七条:“推优”工作的步骤:
第一步:由各团支部召开支委会,根据“推优”条件及要求,对符合“推优”条件的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审议,经集体讨论同意(超过半数以上同意)后,提出“推优”对象候选人,提交团员大会民主评议,确定推荐对象,填写推荐表,上报公司团委。
第二步:团支部对推荐对象作进一步考察审查,并经集体讨
论签署意见后,向推荐对象所在的党总支(支部)推荐,并报公司团委备案。团支部书记、团总支委员、团委委员的推荐工作,先由团委提名,交所在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评议后,由团委签署意见,直接向所在党支部推荐。
第三步:党总支(支部)要重视团组织的推荐意见,及时讨论研究,对被推荐的优秀团员,条件成熟的,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需进一步培养、考察的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暂时不够条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党、团支部应做好其思想工作,并继续进行培养教育。
第八条:团支部应经常征求党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团支部的“推优”工作一般每年进行1次,也可按照党支部的要求随时推荐。
第九条:经党支部讨论,未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对象,团组织应通过进一步培养、教育、考察,并每学期对其思想、工作、学习表现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对符合“推优”条件的,在事先征求党支部意见的基础上再按“推优”程序重新推荐。
第四章 组织领导、培养、考察
第十条:被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应定期(或随时)向党支部口头或书面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每季度至少向党支部书面汇报一次。
第十一条:各团组织要认真做好“推优”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团委每年要对团支部的工作进行一次考核。
第十二条:“推优”工作实行党支部的直接领导,各党总支、党支部在部署发展党员工作时,要对团支部开展的“推优”工作提出要求,制定发展党员计划时,要主动征询团支部的意见。
第十三条:党支部每季度要听取一次团支部“推优”工作的汇报,帮助团支部研究和解决“推优”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高他们做好“推优”工作的责任感和业务能力
第十四条:各党支部要把是否做好“推优”工作分别作为考核团支部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考核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内容之一。团支部换届后,应及时做好“推优”材料的交接工作.
第五篇:双控工作制度
双控工作制度
1.建立校长为组长、分管副组长,及班主任、科任老师层层承包,建立校内安全安全工作机构。
2.每月召集各负责人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专题会议,有会议记录。
3.根据指南,明确每个岗位的安全工作。
4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办法。将安全工作纳入教师考核体系,评先树优。
5.从校长到相关教师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保证书,明确责任,明确责任分工。
6.安全制度制定应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制度执行过程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确保学校各方面安全制度和学校实际情况一致。
7.工作制度内容健全,有针对生,可实行校长督办,限期落实。
8.严格执行校园封闭管理制度和校外会客制度。选择身体健康、素质过硬的人员,在学生早上、下学期间协助安全管控,安全保卫人员、值日领导和教师共同履行校校保安和门卫,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和门口值日。
9.所有重要部位如校门、教学区、宿舍楼楼道、财物室、操场、实验室……安防设施按标准配备到位,全部安装监控设施,并留好监控记录。
10.校园周边200内无网吧、游戏厅。协调有关部门对校园周边环境周边环境
进行综合治理,保障学校环境安全。
11.校门口无小商小贩摊点。
12.严格限制外来车辆进入校规范校内机动车的行驶与停放,并加强教职工车辆校内行驶、车辆停放管理,避免造成影响。
13.落实校内限速5公里的规定。
14.经常对体育场地和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维修。
15.在体育活动和体育课前对体育场地检查和维护,确保学生安全,指导学生正确使用体育设施,安全使用,避免意外伤害。
16.在进行跳高、跳远等体育活动前铺好防护沙或防护垫。
17.组织每周升国旗活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每周检查旗杆基座、旗杆是否出现老化现象,并检查绳索是否绑牢,发现隐患及时上报维修。
18.对枯枝等及时清理,每学期开学前要组织专人清理一次。定时修剪小树冠,做好校园内的树木的管理工作,防止出现大风大雨导致树木倾倒、折断等安全隐患。
19.定期检查下水道排水是否通畅,避免造成积水现象。
20.经常检查排水沟、下水道、化粪池等井盖破损缺失。保持地面平整,路面无缺损、下陷等情况。满,雪后防滑。
21.冬天雪后经常检查校园路面是否结冰、积雪易滑倒等现象。
22.及时检查建筑物外墙、屋项是否有裂纹,屋项是否雨,校舍门窗完好无损。
23.经常检查围墙是否有下陷、倾斜、墙皮有无脱落。
24.重点位置要配齐灭火器、疏散标志、应急灯,消防器材,备充足,有效,灭火器按有效期年检。
25.保证楼梯口、安全出口无杂物。
26.加强流数演练,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健全消安全制度。
27.进行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28.定期、不定期进行用电检查,加强微机室、办公室、教室用电检查。
29.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拉乱接电线电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人走断电,办公室做好安全用电、防火、防盗工作,做好物品保管工作。
30.严格按照双锁管理。做好实验器材保管工作,做好电气设备、消防设施安全检查工作。
实验室实行双锁管理。做好用电、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防盗工作。
31.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32.严格做好晨检、午检工作,做好因病缺勤追查登记制度,发现疫情及时上报。
33.加强管理,督促教师尽职尽责,在课堂、集会等活动中,教师无脱岗离岗现象,无体罚及变相体现象。
34.体育教师要认真做好学生运力前准备活动,规范课堂管理,提高体育教学安全保证,教育学生选择适合的设施,避免事故发生。故发生。体育教师要认真履行职责,加撑生的教育、指导和看护。
35.教育教师要改进教育方式方法,做好矛盾调处,形成良性互动,对师生精神状态实时的监控,及时发现隐患,及时缓解矛盾。
36.加强学生日常管里,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矛盾苗头,指导学生正确处理各种关系。
37.加强校园内重点部位巡查,放假前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出现突发事件,立即启动相关管理制度。
38.落实假值班制度,确保假期案,重要情况、重要信息及时上报学校。
39.加强和重视安全教育工作。定期不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开齐、开全安全教育课。
创新安全教育形式。定期展安全专题教育活动。
40.提升安全教育实效。经常开展管制刀具收缴工作。确保危险物品、管制刀具不带入校园。
经常开展危险物品查禁工作。
41.明确教职工岗位安全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加虽教师管理,规范教育教学日常行为素养。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明确政治方向,不得加入邪教组织或出现与国家教育方针相违背的言行。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管定其期职工进行政治和业务全工作指南》要求,加强培训,熟知岗位职责,提升教师职业素养。
42.建立健全学校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加强预案建设,通过寅练不断提升,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各项应急预案。
43.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日志,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按规定规范档案管理,详细填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隐患等情况,记录要齐全规范。
44.学校安全工作栏案分类按要求建档,专人管理,且完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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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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