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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合同书
编辑:落花人独立 识别码:21-284528 12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02 03:34:45 来源:网络

第一篇:承包人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合同书

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合同书

编号:201707001 甲方: 蕲春绘新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四好农村公路及安防工程项目)

乙方:

为了加强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实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特签订本合同书。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蕲春县四好农村公路及安防工程项目 2,工程范围:甲方委托乙方对 3,工程地点:

二、乙方全体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六大纪律,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工地文明施工规定》,熟知、掌握本工种的安全规程和操作规范。

三、乙方及其各班组要建立安全施工领导小组,设立专职安全员与甲方保持联系,并定期对其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经常进行安全施工检查(特别是班前教育检查),且和职工个人要签订安全责任书,不签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四、为保证施工安全管理及安全责任落实,乙方必须明确现场管理人员:

乙方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现场安全责任人 联系电话

五、乙方必须确保所有进场施工的人员,年满十八周岁且身体健康。老、弱、病、残、孕、家属、小孩及童工不得进入现场。否则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乙方必须确保所有职工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措施,不得滥用或不用。一般施工员进入施工现场戴好安全帽,严禁工人穿拖鞋、硬底易滑鞋及赤膊上班;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使用无证、无设备操作技术的人员操作打桩机、挖掘机、运输车及其他机械;施工现场必须在入口和出口处设置路段施工车辆慢行警示牌、机械施工区域必须设置警示牌和安全防护桩,隔离行人、车辆与施工作业区人员和机械的接触;对于危险路段、急转弯路段需设置警示连线三角旗,把危险区域隔离开来,最大限度的保证行人及车辆的安全;现场施工必须有专人负责施工安全,随时保持警惕,严防安全漏洞;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穿反光背心;以上若有违反,全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非现场施工人员禁止进入施工规划区域内,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个人自负。

八、乙方在施工期内各班组及个人要增强安全意识,做好自身安全保护,出现大小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注:本则适用于由乙方自身各种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

九、在施工期间,由于乙方管理不严对第三方造成伤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在施工期间,乙方人员等其他承包队发生打架行为,各承包队责任自负,并且甲方将按《工地文明施工规定》进行处罚。

十一、乙方施工人员外出发生走失或任何不安全事件,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拒绝负责。

十二、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作为工程承包合同附件。

十三、若有新增内容条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承包施工结束后自行失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第二篇:施工安全责任合同书

施工安全责任合同书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切实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穿到施工生产的全过程,加强安全管理,减少伤亡事故,明确双方责任,特订立本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责任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发包方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责。

2、审查承包方的安全生产资质和专项施工方案,对承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三、承包方责任

1、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自觉接受发包方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发包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加强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作业前应针对工程特点进行再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及自我防护意识,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消除事故隐患,保证作业环境的安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根据项目特点,负责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根据施工进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提供的防护设施及施工设备,应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5对发包方的安全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除,需拆除的必须书面经发包方批准。

6、施工现场发生的因工伤亡事故,承包方必须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7、服从发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因承包方管理不善、不服从管理或作业人员违章操作导致安全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8、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甲方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指导,做好安全、文明施工作业。

四、本责任书中未尽事宜,参照有关规定由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方:(章)

负责人:

签定时间: 年月日

承包方:(章)负责人:签定时间: 年月日

第三篇:项目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合同书(精)

项目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合同书 合同号:【 】 号 合同双方:(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项目负责人(责任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于 年 月 日与 签订了 工程 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加强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 管理,提高安全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 理”的方针,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同时明确各层次 相关责任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做到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 化, 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确保每个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体现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 谐的高度责任感,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 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结 合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签订本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 责任合同书:

一、甲方责任

1、对施工现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工程开工一周内, 由公司安全科组织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工种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一级教育;指导乙方项 目部对各班组长及所属施工人员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

2、协助施工项目部编制深基坑、人孔桩、模板安拆、脚手架搭拆、临时施工用电、塔机、物料提升机等高危作业 施工的专项方案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论证、修 改完善,并进行审核和审批,报相关部门备案。

3、定期或不定期到施工现场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隐 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责令限期整改,直 至排除隐患。

4、指导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做好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 全技术交底,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台账。

5、向施工项目负责人下达项目管理安全责任目标:(1死亡事故率为零;

(2重伤事故率为零;(3负同等责任的交通事故为零;(4轻伤事故不超过千分之五人次;

6、负责联络组织管理岗和技工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取证工作,督促施工项目负责人落实相关人员持证上岗,严 禁无证操作。

7、督促施工项目负责人购买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指 导丛书、手册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学习,提高 安全管理意识和能力。

8、配合施工项目部办理现场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二、乙方责任

1、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 规,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 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实施。

2、在组织项目工程承包及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本着 加强安全工作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 制和人员, 并明确各业务班组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 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3、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民工必须及时向有 关部门申报, 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 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 要对民工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4、设专人负责施工全过程安全检查管理工作,坚决制 止违章指挥和违规作业。

5、在工程开工前应组织召开项目班子和作业班组施工 安全会议,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做好安全教育痕迹资料,明 确项目班子各成员、各作业班组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并 与其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

6、对每一位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施工操作人员 建立安全管理台账。

7、对每一班组进场人员上岗操作前进行安全教育,技 术交底;对变换工种或岗位的人员换岗前进行安全教育,技 术交底;并建立安全台账。

8、向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交代清楚施工过程中应注意 的安全事项和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所采取的相应防范措 施。教育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施工操作人员不得违规操 作,违反劳动纪律。

9、施工现场备齐各种安全设施,显著位置悬挂安全警 示标志和安全标语,做好施工区域内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 作。

10、组织各工序安全技术交底,完善设备、设施的安全 生产检查验收制度。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设备应定 期检查、维修,并有安全管理人员的签字记录,保证机具设 备处于正常运转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 严禁使用。

11、配合、支持各级各部门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随时 接受业主、监理、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在 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必须限时完成整改。乙方无能力整 改的项目,书面上报甲方,由甲方组织力量进行整改,所发 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既不接受上级处理意见,又 不提出其他整改措施进行整改,甲方有权对该项目停工整 顿, 确保安全后才能恢复施工, 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12、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 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3、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焊接、挖机、装载机、爆破等高危作业的人员, 必须经过专业培训, 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才能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 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14、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有专人妥善保管外,还应 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 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 其他方式转让给专管人员外的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 述同样行为。

15、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安全事故, 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 及时上报公司, 配合事故调查;认真落实制定整改措施,吸取事

故教训。

16、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加强安全管理控制能力, 保证施工安全生产,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且 无机械设备事故,无模板、无脚手架坍塌事故,无火灾事故 和中毒事故。

17、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 工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 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 予以解决。

三、奖惩措施

1、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除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相关负责及事故处理的全部费用外,并对项目负责人处以工 程总造价 2%的罚款。

2、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除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相关责任及事故处理的全部费用外,并对项目经理处以工程 总造价 1%的罚款。

3、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如模板、脚手架坍塌、机械 设备事故、火灾事故、中毒事故及应由施工项目负责人承担 责任的交通事故,每发生一次,项目负责人除承担相关责任 及事故处理的全部费用外,本公司对项目负责人还处以工程 结算总造价 1%的罚款。

4、发生轻伤事故,每轻伤 1人,除由项目负责人承担相 关责任及事故处理的全部费用外,并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 门对项目经理进行通报批评教育。

四、本责任合同一式二份,自签订之日起执行。责任合同书签订人: 甲方: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第四篇:项目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合同书.2[模版]

项目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合同书

合同号:【 】 号 合同双方: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项目负责人(责任人):(以下简称乙方)贵溪市鑫龙商厦建设项目 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加强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同时明确各层次相关责任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做到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每个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体现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责任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签订本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合同书:

一、甲方责任

1、对施工现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工程开工一周内,由公司安全科组织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工种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一级教育);指导乙方项目部对各班组长及所属施工人员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

2、协助施工项目部编制深基坑、人孔桩、模板安拆、脚手架搭拆、临时施工用电、塔机、物料提升机等高危作业施工的专项方案以及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论证、修改完善,并进行审核和审批,报相关部门备案。

3、定期或不定期到施工现场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责令限期整改,直至排除隐患。甲方于2012年 6 月 1 日与 项目经理

4、指导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做好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台账。

5、向施工项目负责人下达项目管理安全责任目标:(1)死亡事故率为零;(2)重伤事故率为零;

(3)负同等责任的交通事故为零;(4)轻伤事故不超过千分之五人次;

6、负责联络组织管理岗和技工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取证工作,督促施工项目负责人落实相关人员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7、督促施工项目负责人购买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指导丛书、手册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学习,提高安全管理意识和能力。

8、配合施工项目部办理现场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二、乙方责任

1、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或提出要求,并监督实施。

2、在组织项目工程承包及聘用业务人员时,必须本着加强安全工作的原则,根据工程特点确定安全工作的管理体制和人员,并明确各业务班组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3、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民工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民工的健康与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4、设专人负责施工全过程安全检查管理工作,坚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规作业。

5、在工程开工前应组织召开项目班子和作业班组施工安全会议,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做好安全教育痕迹资料,明确项目班子各成员、各作业班组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并与其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

6、对每一位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施工操作人员建立安全管理台账。

7、对每一班组进场人员上岗操作前进行安全教育,技术交底;对变换工种或岗位的人员换岗前进行安全教育,技术交底;并建立安全台账。

8、向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交代清楚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和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所采取的相应防范措施。教育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施工操作人员不得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9、施工现场备齐各种安全设施,显著位置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标语,做好施工区域内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10、组织各工序安全技术交底,完善设备、设施的安全生产检查验收制度。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并有安全管理人员的签字记录,保证机具设备处于正常运转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11、配合、支持各级各部门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随时接受业主、监理、公司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在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必须限时完成整改。乙方无能力整改的项目,书面上报甲方,由甲方组织力量进行整改,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既不接受上级处理意见,又不提出其他整改措施进行整改,甲方有权对该项目停工整顿,确保安全后才能恢复施工,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12、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13、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焊接、挖机、装载机、爆破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才能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14、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有专人妥善保管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专管人员外的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15、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安全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公司,配合事故调查;认真落实制定整改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16、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加强安全管理控制能力,保证施工安全生产,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且无机械设备事故,无模板、无脚手架坍塌事故,无火灾事故和中毒事故。

17、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三、奖惩措施

1、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除由项目负责人承担相关负责及事故处理的全部费用外,并对项目负责人处以工程总造价2%的罚款。

2、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除由项目负责人承担相关责任及事故处理的全部费用外,并对项目经理处以工程总造价1%的罚款。

3、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如模板、脚手架坍塌)、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中毒事故及应由施工项目负责人承担责任的交通事故,每发生一次,项目负责人除承担相关责任及事故处理的全部费用外,本公司对项目负责人还处以工程结算总造价1%的罚款。

4、发生轻伤事故,每轻伤1人,除由项目负责人承担相关责任及事故处理的全部费用外,并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项目经理进行通报批评教育。

四、本责任合同一式二份,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责任合同书签订人:

甲方: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篇:安全生产责任合同书

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中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九项目部

乙方:年月日

为了加强各分包单位和劳务队伍的安全生产管理,加强施工过程的安全控制,保证安全施工,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根据北京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和北京市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处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经双方协商同意在北京创业中心二期工程工程施工过程中,制定本安全生产责任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政策、法令、规定,严格遵守建设部颁发的《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北京市建委有关施工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

第二条甲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甲方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传达、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并监督检查执行。

2、甲方对乙方施工安全应负监督、教育、指导、检查的责任。

3、甲方应监督乙方对新进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

4、、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机、电、架等)应完整、安全,符合安全要求。

5、甲方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对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拖鞋、高空(2米以上)独立作业不拴安全带或拆除、破坏安全防护设施等违章者,勒令停工,并按甲方规定给予罚款。

6、甲方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施工队伍和人员令其退场或终止施工合同。

第三条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乙方负责人是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者,应严格执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制度。

2、乙方必须根据自身人数及工程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50人以下设兼职安全员),履行安全员职责,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监控。

3、乙方必须根据承担的施工任务的特点,安排身体素质、工艺技术、安全专业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作业,不准将有残疾人员及儿童带到工地安排工作或玩耍。

4、甲方提供的安全防护设施不能保证安全施工,乙方应及时提出或拒绝施工。

5、乙方不得违章指挥或强令工人冒险作业,也不能强令工人连续作业时间太长,并按照规定搞好女工保护及防寒、防冻、防暑、防止食物中毒等工作。

6、乙方必须对施工班组进行施工前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好安全活动(每星期最少一次),学习安全生产方面专业知识,并坚持班前、班中、班后安全生产三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做好记录。

7、乙方对特殊作业人员(如:机、电、操、架工等)必须经培训、考核、持有劳动部门发给的操作许可证后才能上岗操作。

8、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冒险违章作业,更不能进入指定禁区,必须遵守施工安全制度和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文明施工。不随便开动他人操作的机械、电气设备。

9、乙方施工人员对违章指挥和危及人身安全、无措施保证的作业,有权拒绝施工。

10、乙方施工人员上班前不准喝酒,工作中不准开玩笑及打闹,并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工作。

11、乙方必须按照建设部规定,每日班前开展安全喊话活动,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

12、组织义务消防人员做好防火工作,特别是电焊、气割等工作,必须做好预防工作,随时参加扑灭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

第四条对事故责任的经济处罚

1、乙方发生重伤或死亡事故,应由甲方主管部门牵头,乙方为主,甲乙双方参加,组成事故调查小组,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对照签订的合同和安全协议办理)。

2、乙方由于没有尽到自身安全责任,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情节严重的,主要直接责任者已触及刑律的,报请检察院和劳动监察机关、安全管理站调查处理。对违章作业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不按安全技术交底组织施工,或进入施工禁区和擅自干与本工种无关的工作造成伤亡事故,应由乙方和责任者自己承担罚款及一切经济损失和刑事责任。各分包施工的建筑公司(建筑队、外包队)发生伤亡事故,由甲方协助调查,由总包方向发生事故所在地劳动局、检察院、安全站及自己的上级单位上报,并将事故调查报告书抄报总承包单位及其上级单位,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罚款由乙方负责。

附:为了严格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纪律,防止伤亡及其他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安全生产十不准规定如下:

1、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2、不准酒后或未经安全交底进行高空作业。

3、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及打赤脚进入施工现场。

4、不准无证人员操作施工现场机械设备。

5、不准未经许可拆除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

6、不准在脚手架上及悬空吊篮内玩笑嬉闹。

7、不准在未经防护的电梯井内施工作业。

8、不准在施工现场吸烟生火,未办动火证不许进行动火作业。

9、不准从高空或窗口向外抛掷建筑垃圾及杂物。

10、不准非操作人员(包括家属或小孩)进入施工现场的工地宿舍。以上规定为项目经理部关于现场安全生产的强制性规定,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单位(包括分包单位)及操作人员,必须自觉执行以上规定,若有违反者,总包部将处以200元/次的罚款,若造成严重后果者或触犯刑律者,移交司法机关惩处。

中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九项目部二00二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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