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安全文明工地证书
安全文明工地证书
你单位施工的西山水泥厂粉尘治理工程被评为“202_,特发此证。
山西焦煤集团西山煤矿总公司
安全监察局 年度山西 山西焦煤西山金城建筑有限公司:焦煤集团西山煤矿总公司安全文明合格工地”
202_年月日
第二篇:工地安全月标语
安全连着你我他,更连亲人和全家。如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工地安全月标语,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1、勇于跨越追求卓越
2、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诚信守法、团结奉献
3、发展为本、效益至上、回馈员工、奉献社会
4、局兴我荣、局衰我耻、局强我胜、局弱我败
5、敬业爱岗、遵章守纪、诚实守信、优质服务
6、齐心协力、同舟共济、众志成城、共创辉煌
7、以人为本建优秀企业文化与时俱进创中国中铁辉煌
8、重合同守信用维护企业好名誉精管理讲科学塑造集团新形象
9、干一项工程建一座丰碑播一片美名交一方朋友
10、爱我公司兴我企业
11、团结拼搏振兴企业
12、创优质守信誉为企业争光精管理出效益为企业添彩
13、尊重业主方便用户
14、爱岗敬业争做贡献
15、谁英雄谁好汉劳动竞赛比比看
16、筑路工人英雄胆豪情满怀闯难关
17、创建文明工地展示窗口工程
18、企业是我家,发展靠大家
19、有位须有为,无为则失位
20、企兴我荣,企衰我耻
21、树良好企业形象,创一流精品工程
22、建设形象工程,提升企业品牌
23、依靠员工办企业办好企业为员工
第三篇:金明安简介
姓名:金明安
职务:德胜门中医院呼吸内科主任医师 国际哮喘疾病研究学会会员 中医药学会呼吸病常务委员 DMS-经络双联平衡疗法核心成员之一
毕业院校:北京中医药大学
专业擅长:对呼吸系统常见疾病如:哮喘、气管炎、肺气肿、分新兵、支气管扩张、间质性肺炎、肺纤维化等呼吸系统疾病有独到之处。
专家简介:金明安,女,现任德胜门中医院呼吸内科主任。曾在中三大学医学部,北京中医药大学深造,有较强的理论和时间能力,从事呼吸内科临床37年,为“DMS-经络双联平衡疗法”的核心研究人员之一。并且金主任为中国哮喘病呼吸系统疾病联盟委员会成员之一,曾多次应邀到美国、德国、加拿大等地进行学术交流,治愈康复患者40000余例。学术论文:
曾发表论文及综述、专题60余篇,其中以第一作者及通讯作者发表论文30篇。参与编写论著10余部。论文登载在《中国临床医学研究》书刊中,各篇论文经评审荣获一等奖。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独特的治疗方案深受患者的一致好评。承担七年制、五年制诊断学、内科学呼吸病学的部分授课内容,正在指导硕士研究生6名,指导已毕业硕士研究生2名,协助指导已毕业博士生 数名。同时获“202_年中华医学科技奖三等奖”和“202_年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多次获得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相关奖励及殊荣。
医德医风:
金主任多年一直在临床一线,多次抢救哮喘重危患者,使其转危为安。她说:“我和患者的关系,好似大树离不开泥土。”金主任从医37年,通过“DMS-经络双联平衡疗法”,挽救了一个又一个宝贵的生命,创造了一个个医疗奇迹。正是这种治病救人为己任的崇高道德,他多次获得国家、社会颁发的特殊贡献奖,赢得了广大患者交口称赞的口碑。
第四篇:安标工地及文明工地建设
中铁二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印发《安标工地及文明工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
为深入推行工程项目安全标准化建设及文明施工管理,提高公司的知明度和竞争力,经202_年 月 日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现将公司修订后的《安标工地及文明工地建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本办法自202_年 月 日起开始实施。原《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实施细则》(电务司安„202_‟45)同时废止。
二○一五年 月二十日
中铁二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安标工地及文明工地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施工现场是施工企业生产活动的集中场所,也是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的重点。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促进施工现场作业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减少文明施工管理问题,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及竞争力,更加适应建筑市场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施工在建项目。公司所有在建项目都必须按本办法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及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第三条 安标及文明工地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持施工现场良好的作业环境、卫生环境和工作秩序,实现安全生产。
第四条 安标及文明工地建设活动应以施工现场组织开展为主,公司对项目安标及文明工地建设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五条 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严格执行建设方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或办法。
第六条 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全面负责。项目部应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工程、安质、物机、办公室等部门相关人员为组员的安全及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共同对本工程现场安全及文明施工进行管理。
第七条 按照安全质量精细化管理要求,在项目开工前应做好安全生产策划(包括文明工地建设策划),确定目标、明确
责任、制定措施、落实资源投入等。在正式开工后按批准的安全生产策划书实施安标及文明工地建设。在实施过程中加强教育培训、检查监督、考核奖惩,保证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
第八条 项目部应结合项目实际,制定安全及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明确项目各部门、人员、作业队(班组)职责,统一建设标准,制定管理措施,建立定期的教育培训、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制度。
第三章 安标工地建设
第九条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2_)、《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 77-202_)、中国中铁督导巡视《安全质量工期检查评价标准》、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精细化管理手册》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第四章 文明工地建设
第十条 按国家或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主要包括: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堆放、现场住宿、现场防火、治安综合治理、标识标牌、生活设施、保健急救、社区服务等11项内容。
第十一条 项目部应对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存放、物资堆放、加工区设臵、临时用电用水、临时道路及其他临时设施进行合理平面布臵,并随工程实施的不同阶段进行场地布臵和调整。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管理,设臵进出口大门,制定门卫制度,配备值守人员,沿工地四周连续设臵围挡,市区主要路段围档高度不低于2.5米,其他工地的围档高度不低于1.8米,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第十三条 固定施工现场必须设臵“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应合理悬挂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宣传
牌、安全警示牌、危险源公示牌、安全操作规程牌,企业标识牌。标牌设臵应规范、整齐、统一,悬挂牢固可靠。
第十五条 在较大危险因素的施工部位、设备设施及主要通道口都必须有针对性地悬挂或张贴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设臵齐全,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规范。
第十六条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应进行硬化处理,道路畅通、坚实、平坦、整洁。施工现场应有防尘、排水、防污、降噪、环保等措施。
第十七条 施工现场应按部位或工序合理划分卫生责任界面,建立清理清扫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清理及清扫工作,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保持场容场貌整澍卫生。
第十八条 各类物资、料具应按总平面布局进行存放,按类别、规格堆码整齐有序,采取分类、隔离、上盖、下垫等防火、防腐、防潮等措施。易燃易爆物品必须隔离存放,专人负责。零星、小型料具应按类别装箱存放。所有物资及料具应统一制作并悬挂标识标牌,标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状态等。
第十九条 所有可能引起跌落的洞口、临边、坑沟等危险部位均应设臵栏杆、盖板或警示防护。在施工时间长、人员来往多的临边、较大洞口区域必须设臵刚性架体防护,高度不低于1.2米,并涂分格色警戒,外挂密目安全防护网。1.5m*1.5m 以下的孔洞,应用坚实盖板盖住,有防止挪动、位移的措施,1.5m*1.5m 以上的孔洞,应设臵防护栏杆并搭设水平安全网。
第二十条 建立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分区域落实消防责任人员并公示;在加工区、库房、宿舍、食堂等火灾隐患点及重点消防区域的醒目位臵设臵灭火器、消防沙、消防栓等消防器材或设施,张贴明显标识,明确责任人员,实施定期检查,按计划实施消防培训及演练;施工现场实行动火审批制度,并实施监护。
第二十一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满足“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及动照分设原则;一二
级箱必须接地保护、漏电保护并上锁,接地电阻值符合规范要求;所有临时用电设备设施的安拆、维修、检查等工作必须由持证电工负责;电工应每日对配电箱、开关箱、线路等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配电箱上应张贴“有电危险”标识、单位标识,公布电工姓名及电话等,要采取措施严禁私拉乱接。
第二十二条 施工作业区、材料存放区应和办公区、生活区明显分开,并采取相应隔离措施;各临设区域应确保选址及主体结构安全,设施完好,环境整洁,防火等级符合规范;宿舍内应有采暖、通风、降温、防蚊和防煤气中毒措施;宿舍内电线路及插座应统一规范布臵,严禁私拉乱接,严禁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严禁在宿舍内做饭,严禁乱扔烟头及垃圾;食堂应有良好的通风和洁卫措施,保持卫生整洁,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建立各区域卫生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做到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
第二十三条 建立治安保卫领导小组,明确各区域治安保卫责任人,建立门卫值班管理制度;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料场、重点现场的治安巡逻;开展卫生防疫教育,准备必要的医疗设施,器材及应急药品;现场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物资,扬尘、噪音控制在规定排放范围。
第二十四条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工作卡或上岗证,正确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应正确系挂安全带,禁止酒后进入施工现场;尽量统一着工作装,进入铁路及地铁区间施工人员必须穿反光防护报。不得穿拖鞋、高跟鞋、赤膊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区内禁止吸烟,禁止随地大小便,禁止乱扔垃圾,烟头。
第五章 管理措施
第二十五条 项目部应将安标及文明工地建设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员工各类宣传教育培训、各级监督检查及考核奖惩的管理范围。
第二十六条 项目部应积极创建安标及文明工地建设,主
动与有关单位沟通与协调,积极开展共建活动,共同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第二十七条 在分包合同(包括综合作业队经济承包合同)对已明确将安全及文明施工费包括在分包合同(包括综合作业队经济承包合同)单价中的项目部。若因费用投入、管理不到位的作业队(班组),由项目部直接实施管理,费用在分包结算中直接扣除,并按项目管理规定实施处罚。
第二十八条 项目部对分包收方计量时,项目安质部应确认现场安全、质量、工艺及文明施工情况,不符合要求不得签认,未经签认不得计价结算。
第二十九条 项目部每季度在分包计价中扣除当期计价金额的1%,项目部同期拔付等额资金共同作为项目部安标及文明工地建设约束激励基金。
第三十条 将安标及文明工地建设纳入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及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预奖励考核范围。
第三十一条 对获得各级安标及文明工地称号的项目部实行奖励,并在项目期末绩效考核中加分。
第六章 实施与监督
第三十二条 项目安质部是安标及文明工地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对项目部的安标及文明工地创建负责策划申报、组织实施、教育培训、检查监督、考核奖惩等综合管理工作。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指导、监督、考核、组织申报等工作。
第七章 创建申报
第三十三条 对符合条件申报国家级、省市级、中国中铁级、集团公司级安标及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分别按国家、地方、行业及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国家、行业、中国中铁、中铁二局安标及文明工地由公司统一组织申报,地方安标及文明工地由项目部组织申报。申报各级安标及文明工地均应于当年4月10日前逐级报至集团公司安质环保部备案。
第八章 考核奖励
第三十四条 项目部每季度对项目部各部门、作业队、班组或个人进行安标及文明施工管理考核。考评分数在95分以上,85-95分、75-85分、75分以下的分别评为优秀、达标、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作业队(班组)及岗位具体考核标准由项目部按照本办法、安全生产履职考核表及项目实际进行制定。
第三十五条
对劳务作业队或综合架子队的奖励标准原则上以当期验工计价为依据,对评为优秀、达标、合格的作业队或班组,奖励标准分别不超过当期验工计价1%的2倍、1.2倍、0.8倍。对项目部门及个人的奖励由项目部按贡献大小进行考核奖励。评为优秀的班组或个人不得超过20%。
第三十六条 对被评为集团公司和中国中铁安全及文明标准工地,在集团公司奖励的基础上,公司另行分别奖励2万和3万元。
以集团公司或股份公司名义申报,被评为省、部级安全标准工地(文明工地),在集团公司奖励的基础上,公司另行奖励30000元,被评为国家级安全标准工地(文明工地),在集团公司奖励的基础上,公司另行奖励50000元。
以公司名义申报,被评为省、部级安全标准工地(文明工地),在集团公司奖励的基础上,公司另行奖励50000元,被评为国家级安全标准工地(文明工地),在集团公司奖励的基础上,公司另行奖励100000元。
第三十七条 荣获安标及文明工地奖的项目,公司提留集团公司及公司奖励总额的20%,奖给对创建工作有直接帮助和指导的有关人员。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安质环保部统一发放。其余80%由项目部按创建贡献大小进行分配,重点奖励项目经理、党工委书记、安全生产总监及在创建过程中关键岗位人员。
第三十八条 对获得集团公司、中国中铁、省部级、国家级安标及文明工地的项目部,在项目领导班子绩效考核总分中分别加1、2、2、4分。
第九章 处罚
第三十九条 项目度在季度考核中,对不合格的单位或个
人按项目部规定实施处罚,处罚资金纳入项目部安标及文明工地建设约束激励基金。
第四十条 凡因安全及文明施工问题被业主通报或约谈公司领导的,按《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电务司安邦定安质[202_]256号)文件要求,对全项目部当年安全奖励下降一个等级考核,被地方或行业通报的,对全项目部当年安全奖励下降两个等级考核。
第四十一条 凡因安全及文明施工问题被业主通报或约谈公司领导的,按《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经济奖惩实施办法》(电务司安质[202_]号)文件要求,对项目主要负责人按1000元/次扣回安全生产预奖励,被地方或行业通报的,对项目主要负责人按202_元/次扣回安全生产预奖励,扣完为止。
第四十二条 因项目基础资料不齐全或项目现场管理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按计划目标申报相应奖项者,分别给予项目经理和党工委书记、安全总监各1000元的处罚;集团公司的相关处罚以集团公司下发处罚文件为准,罚款上缴公司财会部。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公司各项目部应按照精细化管理及本办法要求,制定安标工地及文明工地建设实施细则,并制定相应方案和措施。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安全质量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参考规范及标准:
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2_)
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2_);
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2_);
4、《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202_);
5、《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标志设臵技术规程》(JGJ 348-202_);
6、《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建技„202_‟44号)
第五篇:126号安标工地管理办法
附件1: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项目管理,促进项目实施、生产、维护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适应当前建筑市场的高标准要求,实现管理制度标准化、人员配备标准化、现场管理标准化、过程控制标准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承建工程项目工地(生产车间、维管段)建设的管理。
第三条 建设安全标准工地是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需要,是创建和谐社会、和谐企业的需要。是夯实安全基础、消除事故隐患、促进生产有序可控、安全稳定的必要手段。
第四条 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是加强项目管理的一项综合性、专业性、管理性很强的系统工程,与科技进步、工程质量、环境保护、文明施工、三工建设等工作密切相关,是安全文化在企业的综合体现。党政工团组织要齐抓共管、共同创建、全员参与。
第五条 建设安全标准工地,要展现 “中铁电化”品牌,从多个角度反映集团企业安全文化内涵。坚持 “以人为本”的宗旨,本着科学的态度,实事求是,精心组织,精心建设,广泛赢得社会声誉。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六条 安全标准工地建设以工程项目为单位。集团公司每年对各子、分公司评选推荐的安全标准工地进行检查评比,凡符合集团公司安全标准工地评选标准的,命名为集团公司级 “安全标准工地”称号,并给予表彰奖励。
第七条 安全标准工地(车间、维管段)建设范围:
1、建设安全标准工地的范围,原则上以工程项目部为单位,包含工地料库、工地加工场、员工驻地(职、民工宿舍、食堂、卫生间、活动室)等部分。工程规模较大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按专业项目进行建设。
2、工厂处所属各单位创建安全标准车间的范围,包含车间的办公区域、生产场所、车间料库、休息活动室以及其他车间所属范围。
第八条 安全标准工地(车间、维管段)基本条件
1、安全标准工地(车间、维管段)实行分级评定管理。集团公司依据本办法评定集团级“安全标准工地”、“安全标准维管段”和“安全标准车间”。各子(分)公司评定本单位的“安全标准工地”、“安全标准维管段”。工厂处评定所属单位的“安全标准车间”。
2、项目建设工期应在 10 个月(含10 个月)以上的工地,维管项目的维管期应在一年(含一年)以上。
3、申报集团公司安全标准工地的工程项目中标价不得少于1亿元(通信信号工程项目中标价不得少于5千万元);或工程标价不足1亿元,但施工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知名度高、影响大的工程项目;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项目。实物工作量须完成50%以上,且满足业主要求。
安全标准车间的生产规模暂不做量化限制,由集团公司酌情掌握。
4、安全标准工地(车间、维管段)应具备的基本安全指标:无因工责任重伤以上事故(多人负伤事故)、责任交通事故、铁路交通一般及以上事故、火灾和爆炸事故、机械设备事故、工程质量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和损害企业信誉及违法违纪事件。
5、集团级安全标准工地的数量,实行动态总量控制,以各单位当年生产任务规模为参考原则,实行子公司3-5个、分公司 1-3 个的差额申报制。
6、申报集团级 “安全标准工地(车间、维管段)”,必须是符合集团公司“安全标准工地(车间、维管段)”申报条件并已被评为各子公司、分公司(事业部)、工厂处 “安全标准工地(车间、维管段)”称号的工地(车间、维管段)。各单位在填报申报计划时,按照优劣进行排名,集团公司原则取前一至五名进行考核。
7、申报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的 “安全标准工地”,必须是符合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标准工地”申报条件并已被评为集团公司 “安全标准工地”的工地,原则上择优排序,推荐前5名参加评选。
8、集团公司支持和鼓励各单位项目部积极参与地方政府组织评选的“安全标准文明工地”建设活动,凡获得地方政府省(直辖市)、部级“安全标准文明工地”称号的项目,集团公司给予嘉奖。
第三章 建设要求
第九条 安全标准工地依据集团公司项目标准化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及标准开展建设。
第十条 项目管理
1、项目部(维管段)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安全、质量、环境目标管理。
2、项目部(维管段)必须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环境管理体系,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按规定配齐专兼职安质检查人员,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3、项目部(维管段)作为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责任单位,要负责对从事本工程项目的全体员工进行法律法规、应知应会、专业常识、一般技能教育培训,建立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机制和台帐。
4、项目部(维管段)必须针对工程(维管)项目特点,按施工流程进行危险源辩识,针对重大事故隐患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预案演练。
5、工程(维管)项目必须有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检修计划)、专项施工(维管)方案、安全措施、标准化作业程序,促使安全生产有序可控基本稳定。
6、工程临时用工、劳务分包队伍的管理必须纳入项目管理范畴,实行统一管理。严格审查相关资质证件,签订有效分包合同、安全协议,建立人员动态管理台帐,实行严格有效监管。
7、制定机械设备(含租赁)管理办法,建立机械设备管理台帐,特别是临时租用机械设备也要建立临时台帐。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配备齐全有效的安全备品。
8、按照“项目提取、分级监管、确保到位、规范使用”的原则,编制安全生产费用计划,建立费用投入台帐,加强费用管理工作。
9、建立监督检查制度,编制适时检查计划,项目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等进行平推式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指定专人负责限期完成。
10、建立各类事故台帐,制定安全质量奖罚办法,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安全生产考核力度。
11、施工现场的职工、劳务工、临时工要有花名册,做到“三证”(身份证、劳务许可证或技术等级证、暂住证)齐全,并建立用工档案;
12、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工程工期及合同承诺满足业主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
第十一条 驻地(工点)建设
1、项目部驻地(工点)建设要充分体现“中国中铁”、“中铁电化”品牌,可参照集团企业文化手册样式及《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驻地建设包括:大门、围墙、办公室、会议室(阅览室)、宿舍、食堂、卫生间、洗浴室、料库、加工场,标识要清楚,在施工现场要设置“七牌一图”等展示牌,包括工程项目简介及质监举报电话牌、工程项目 5 责任人员牌、安全生产制度牌、消防保卫制度牌、环境保护制度牌、工程创优牌、文明施工牌和工地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2、门卫、财务、危险品存放点、仓库、配电间、木工间、宿舍、食堂等部位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要上墙(包括《餐饮服务许可证》和炊事员健康证)。料库内外(除有物资标识外)要有安全警示牌,驻地、库区、加工场地等应有足够数量的消防器具及区域责任人标牌。
3、工程平面示意图、工程总体形象进度图、控制工程形象进度图、计划安排表、晴雨表、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要按规定张挂,同时会议室还要张挂企业管理理念、工程示意图、安全、质量、环境管理目标及安全保证、质量保证、环境保护体系图。
4、建立供员工培训、学习、娱乐、休息的“职工之家”,并提供一定数量的技术图书和娱乐活动设施,以丰富职工的业余精神生活。员工宿舍要做到简洁整齐、干净卫生,建立卫生清扫值日制度。
5、驻地(包括职工、协作队伍宿舍)、现场、加工场所的临时用电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2_)的要求制定临时用电施工技术设计方案,并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按方案布设临时用电系统。
6、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严格分割,建筑材料、机具设备按工地总平面图的布置在固定场地整齐堆放,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施工现场道路通畅,场地平整,无大面积积水。
7、临街、跨越道路或人口密集区的建筑物,应设置防 止物体坠落的防护设施。
8、按照卫生标准和环境卫生作业要求设置相应的厕所、化粪池和生活垃圾容器,并落实专人管理,按时清除;厕所应有冲洗设备,便池应贴瓷砖,并保持清洁卫生;
9、施工现场要制定消防措施和制度,合理配置灭火器材,现场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及宿舍等地方均应配置灭火器材;施工现场用明火要有审批手续,动用明火处经批准后应设专人负责监护并有记录;
10、较大工地必要时设医务室,有专职医生值班,一般工地应设有保建急救器材、医药箱及一般常用药品,满足急救;
11、施工现场应制定施工不扰民措施及防粉尘、防噪声措施;夜间施工必须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作好周边居民的解释和安抚工作;
12、工地食堂生熟操作分开,要有消毒、防尘、灭蝇、灭鼠措施。
13、现场要建立治安保卫制度,做好值班及交接班记录; 第十二条 安全标识
1、所有施工人员均应佩上岗证上岗,样式可参照集团企业文化手册中上岗证格式,统一制作;施工人员统一着装,工作服应美观舒适,并符合安全要求。
2、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一律按要求正确佩戴安全帽,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应戴不同颜色安全帽;隧道及高空作业等施工人员应按规定配备相应防护装备并正确使用;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3、工程车辆、机械标识要统一,规格样式参照集团企业文化手册中要求,驾驶室内可喷印安全警句、操作规程。
4、工地、驻地、料库及活动场所,要结合专业特点和施工生产实际情况,依据《铁路建设项目现场安全文明标志》(建技[202_]44号)规定样式制作悬挂符合工程项目专业性质的安全提示、警示和警告等安全标志牌。
第十三条 管理制度
1、项目部必须收集、备份国家、地方、建设单位、运营单位、集团公司和上级单位相关的安全法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环境保护规定等文件资料。
2、项目部(维管段)应制定及建立标准化管理规定全部基本管理制度及管理台帐,编制适合本项目专项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措施等。
3、各种记录必须齐全完整,“三体系”运行、规章制度的执行要留有详细的记录。包括全员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安全例会、安全检查(人、机、料、环境)、工器具防护用品检测、防护工程监测、班组日志、安全奖惩等。
4、建立班组管理机制,指导班组做到 “班前讲话安全技术交底清,班中巡查互控互保互监督,班后总结分析原因定措施”,任务到人,责任明确。
5、专业分包队伍、劳务分包队伍及合同工的选用符合有关规定,营业执照、相关资质等资料齐全有效,合同、安全协议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第十四条 施工技术
1、严格按照技术规程、规范施工,开工前编制施工组 织设计、工程创优规划。特别是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必须制定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进行技术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2、施工各阶段技术资料应按专业要求,及时、清晰、真实、完整填写,并及时取得建设、设计、监理等部门的签认,按照本单位 “三体系”运行要求,做到有据可查。
第十五条 现场作业
1、严格按作业指导书和工艺、工法有序进行操作,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2、施工作业严格遵守国家、地方、行业、建设单位有关法令法规及规章制度规定,严格按照审批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工法组织施工,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行干部盯岗,严格执行安全、质量卡控制度。
3、作业人员须穿着劳动保护服装并正确佩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进入作业场所,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必要时应增加安全保护措施。
4、铁路营业线施工严格执行铁道部及所在铁路局营业线施工管理相关规定。防护人员须经过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配齐防护用品后,方可上岗作业。
5、根据实际施工条件和环境,对不同季节、夜间施工等特殊时期、特殊地段、特殊过程以及交叉作业要制定专项安全措施。严格遵守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
第四章 申报程序
第十六条 集团所属各子(分)公司应于每年3 月20 日前,将本单位安全标准工地(车间、维管段)创建计划以文件形式报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室,并填写“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公司安全标准工地创建计划表”(附件2)。
第十七条 凡符合本办法规定,各子(分)公司(工厂处)对检查通过的安全标准工地择优推荐集团级 “安全标准工地”,填写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公司安全标准工地申报审批表”(附件3),并附202_字以内的创建工作资料(PPT格式),创建现场典型照片(电子版)不少于20张等材料于5月底前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室。
第十八条 对列入创建计划和正式申报的各子(分)公司(工厂处)安全标准工地,集团公司将在内适时组织检查,按照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公司安全标准工地检查评分表”(附件4)进行考核,评分表总分300分,评分达到270分以上且综合评议成绩优异的工地,授予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安全标准工地(车间、维管段)”的称号。
第五章 奖 罚
第十九条 获得中铁电气化局集团 “安全标准工地(车间、维管段)”称号的工程项目部或生产单位,在全集团通报表彰,并按照《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奖罚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十条 对获得工程总公司、省、部、直辖市级 “文明安全(标准)工地”称号的集团所属工地,将按照《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奖罚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 在申报过程中或获得安全标准工地荣誉 称号后,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取消评选资格和荣誉称号外,将收回奖励并在全集团通报批评。
1、在评比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事故的;
2、获得荣誉称号后,1年内发生因工责任死亡或安全生产(铁路交通)一般以上事故、交通重大责任事故的。
3、在评比过程中和获得荣誉称号后,发生严重损害企业声誉事件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应根据本办法结合专业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安全标准工地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室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安全标准工地评选办法》(电安„202_‟170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