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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编辑:琴心剑胆 识别码:22-943084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3-11 00:45:51 来源:网络

第一篇:当前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文章标题:当前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国家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一法一例两个办法”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当前,随着社会的进步,计划生育工作的思路和方法也发生了转变。即:由过去的条例制度到现在的法治;由过去的粗放管理到现在的全方位服务;计划生育的对象不再是被管理者,而是计划生育的主人。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明确提出了“十一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扶贫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户籍和流动人口管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要完成这一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坚持稳定计划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任不动摇;坚持稳定计划生育机构队伍不动摇;坚持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机制和方法不动摇。从战略的高度思考和谋划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人事人才工作,努力建设高素质、职业化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本文就如何在新形势下搞好计划生育工作,做一粗浅探讨。

一、当前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计划生育宣传工作不到位

近几年来给广大群众的感觉是计划生育工作不紧了,其中重要的原因是宣传不够,没有很好的宣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在计划生育转变管理方式上没有引起重视,对计划生育工作的安排,人员配备等方面,都不是按照首位工作的考虑。而计划生育是一项基本国策,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五中全会要求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计划生育工作负总责任不动摇,再次明确了计生工作的重要性;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对象面广、文化素质差异较大、层次复杂、年龄跨度大、由于至今没有一个全民性的宣传教育和社会协调的明确的政策与文件规定,计划生育部门很难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尤其是文艺团体和广播、电视、报刊新闻单位收费较高,大大限制宣传力度。

2、违反生育政策时有发生

由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还没有完全深入人心,部分城市干部职工和农村群众生育观念滞后,重男轻女思想严重,弄虚作假、偷生、超生,另外还有假双胞胎、假收养等问题依然存在,非法收养增多。按照《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在不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可以由民政、公证和计划生育部门批准收养一个子女,然而部分人为了躲避行政和经济处罚,千方百计把亲生的子女审报为收养、拾养,钻政府的空子。

3、组织群众,调动群众积极性难

在农村传统的生育观念还存在,计划生育工作服务对象是广大农村育龄群众。他们整体生活水平低,一年播种、施肥、收割、复种,全靠劳力,农活繁多;文化程度参差不齐,家庭条件不同,一部分人先治富了家里用电磁炉,有的还用柴火做饭,在山区的居民连吃饭的醋都没有;居住环境不同、分散,有的住在交通便利的公路旁,有的住在川地里,有的住在山区,几座山上分散的住着几户人;另外,部分农民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认识不够,总是存在抵制情绪,认为是跟他们过不去,对开展的计划生育工作不支持、不配合,发送的资料根本不看,造成计划生育工作人员重复工作,但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知晓率不见提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越来越多,对流动人员的计划生育工作也是重要的一部分,但存在着不好管理和流动性问题,组织群众不便。

4、技术服务水平低

关爱母亲,关爱女孩奖励扶助等都使工作具有时代性,需要大力宣传。以“服务”为主更为重要。在这种情况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人员就是做好整个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人员。但是有些计划生育服务所人员,敬业精神差,服务水平低,只停留在会环检、孕检、放环的简单技术水平上,无法做到对妇科病的全面检查,这与我们所做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严重脱节,技术服务人员不做产前、产中、产后、术后访视,造成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前矛后盾,生搬硬套,对计划生育工作造成很大的不利影响。本来计生站人员就少,再减去技术服务所人员,计划生育工作只能由计划生育专干完成,可计生工作量没有减,以致出现人员分配上过少,心有余力不足的现象。

5、经费保障不健全。

按照国家规定,对实行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结扎户享受的优惠政策要不折不扣的落实,但长期以来,由于地方经济不发达,财政困难,落实的不好。计划生育事业费人均投入低,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供给等方面落不实,因而远远跟不上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要求,影响了群众实施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其次,计划生育工作是一个循环式工作,而在乡镇一些地

第二篇:当前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文章标题:当前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国家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一法一例两个办法”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当前,随着社会的进步,计划生育工作的思路和方法也发生了转变。即:由过去的条例制度到现在的法治;由过去的粗放管理到现在的全方位服务;计划生育的对象不再是被管理者,而是计划生育的主人。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明确提出了“十一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扶贫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户籍和流动人口管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要完成这一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坚持稳定计划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任不动摇;坚持稳定计划生育机构队伍不动摇;坚持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机制和方法不动摇。从战略的高度思考和谋划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人事人才工作,努力建设高素质、职业化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本文就如何在新形势下搞好计划生育工作,做一粗浅探讨。

一、当前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计划生育宣传工作不到位

近几年来给广大群众的感觉是计划生育工作不紧了,其中重要的原因是宣传不够,没有很好的宣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在计划生育转变管理方式上没有引起重视,对计划生育工作的安排,人员配备等方面,都不是按照首位工作的考虑。而计划生育是一项基本国策,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要求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计划生育工作负总责任不动摇,再次明确了计生工作的重要性;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对象面广、文化素质差异较大、层次复杂、年龄跨度大、由于至今没有一个全民性的宣传教育和社会协调的明确的政策与文件规定,计划生育部门很难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尤其是文艺团体和广播、电视、报刊新闻单位收费较高,大大限制宣传力度。

2、违反生育政策时有发生

由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还没有完全深入人心,部分城市干部职工和农村群众生育观念滞后,重男轻女思想严重,弄虚作假、偷生、超生,另外还有假双胞胎、假收养等问题依然存在,非法收养增多。按照《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在不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可以由民政、公证和计划生育部门批准收养一个子女,然而部分人为了躲避行政和经济处罚,千方百计把亲生的子女审报为收养、拾养,钻政府的空子。

3、组织群众,调动群众积极性难

在农村传统的生育观念还存在,计划生育工作服务对象是广大农村育龄群众。他们整体生活水平低,一年播种、施肥、收割、复种,全靠劳力,农活繁多;文化程度参差不齐,家庭条件不同,一部分人先治富了家里用电磁炉,有的还用柴火做饭,在山区的居民连吃饭的醋都没有;居住环境不同、分散,有的住在交通便利的公路旁,有的住在川地里,有的住在山区,几座山上分散的住着几户人;另外,部分农民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认识不够,总是存在抵制情绪,认为是跟他们过不去,对开展的计划生育工作不支持、不配合,发送的资料根本不看,造成计划生育工作人员重复工作,但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知晓率不见提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越来越多,对流动人员的计划生育工作也是重要的一部分,但存在着不好管理和流动性问题,组织群众不便。

4、技术服务水平低

关爱母亲,关爱女孩奖励扶助等都使工作具有时代性,需要大力宣传。以“服务”为主更为重要。在这种情况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人员就是做好整个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人员。但是有些计划生育服务所人员,敬业精神差,服务水平低,只停留在会环检、孕检、放环的简单技术水平上,无法做到对妇科病的全面检查,这与我们所做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严重脱节,技术服务人员不做产前、产中、产后、术后访视,造成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前矛后盾,生搬硬套,对计划生育工作造成很大的不利影响。本来计生站人员就少,再减去技术服务所人员,计划生育工作只能由计划生育专干完成,可计生工作量没有减,以致出现人员分配上过少,心有余力不足的现象。

5、经费保障不健全。

按照国家规定,对实行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结扎户享受的优惠政策要不折不扣的落实,但长期以来,由于地方经济不发达,财政困难,落实的不好。计划生育事业费人均投入低,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供给等方面落不实,因而远远跟不上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要求,影响了群众实施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其次,计划生育工作是一个循环式工作,而在乡镇一些地区,没有专门设置这一部分专款,造成计划生育方式单一,停滞不前;医疗设备单一,计生技术服务站不能全面给育妇体检、看病。最后,计划生育工作主要由计划生育站的计生专干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去完成。而凡是在乡镇工作过的人员都知道“最苦最累的是计划生育专干,挨骂受气的也是计划生育专干。”而计划生育专干的工资,待遇也很低,有些计划生育站没有经费,没有奖金,下村入户,无论远近,只能徒步。

二、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对策

1、提高领导班子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认识,扩大宣传面。

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长抓不懈的基本国策,成立了计划生育法,说明计划生育工作的完备性、重要性。在全局工作中对计划生育工作不能忽略,应该放在首位。在人员分配上给予全力支持,现在计划生育工作是全员管理责任制;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力度,在乡镇中,作为每一名干部,计划生育工作都有自己的责任。一方面,随着乡镇的管理机制改革,税费减免,全局工作重心任务有所转变,计划生育工作则显的更为重要,单凭计划生育站的几名计划生育专干想把全乡、全镇的计划生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是不够、不足的,主要领导要提高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宣传工作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要与优待奖励结合起来,与日常管理服务工作结合起来,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结合起来。宣传媒体要给计划生育工作以大力支持,扩大宣传面,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是全民性的宣传教育工作,应制定宣传媒体给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或配合的明文规定。例如:“文化三下乡”活动中,文化团体可以少编排一些关于计划生育工作内容的节目;广播可以定时少量播放计划生育政策,在城市街道边固定设立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牌,专门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内容;电视中可以在屏幕下方出现关于计划生育政策内容的字幕,这样即不影响电视节目的播出,还可以以公益广告的形式做宣传。通过媒体单位给予配合与发达地区的计生宣传形成一个有机网络。

2、依法加强对计划生育的管理

强化教育,增强干部职工和农村居民实施计划生育的责任感。干部职工计划生育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的生育政策,规范生育行为,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干部群众应彻底转变生育观念,促使城乡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均衡发展;加大政策宣传,消除生育观念上的偏差。我国生育政策的制定是按照一定的特别人群结构、地理、民族、社会经济等进行微观调控,属于一胎的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生育;属于生育二胎的要通过申请审查审批方可生育;属于少数民族的经批准,按少数民族政策可以允许生育第三胎,对政策外生育的,严格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办法》做出处罚决定,依法征费和强制执行。对在生育上相互诱导,钻政策空子的现象,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加强对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要定点办理各种证照,严格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要求予以执行,认真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企事业单位制定计划生育优待奖励措施,做好与户籍地的信息反馈衔接服务,杜绝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断层脱节现象。为了更有效的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能否有效控制人口数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保持低生育水平等问题。《人口与计划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202_年4月19日,**省人口委员会、**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等联合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通告。

3、从群众切身利益出发,做好计划生育工作,调动群众的积极性

在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中,要将计划生育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结合起来,与群众的兴趣、爱好结合起来,尽可能满足家庭在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需求,促进家庭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的转变。计划生育工作要坚持面向家庭、面向群众、以人为本,就要走群众路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的呼声。事实证明,只要从群众利益出发做工作,人民是欢迎的。例如:奖励扶助政策,凡是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73年至202_年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生育;现存活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年满60周岁。同时,双方各有一个子女(不论男女)的再婚夫妇也纳入奖励扶助对象。奖励扶助金标准:奖励扶助金每人每年不低于600元整,奖励扶助对象凭身份证和奖励扶助光荣证在当地委托发放机构领取,直至亡故或外迁。使计划生育工作的形式、内容、政策和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科普知识能够更好的被群众了解和掌握,变成群众的自觉行为。只有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计划生育工作才能植根于民众之中,才能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4、提高计生服务所人员队伍素质,调动计划生育工作者的积极性

当前,我们正面临着乡镇改革、人员调整,针对基层工作量大,人员整体素质偏低的现状,选拔有能力,有文化,思想好的年轻干部从事计生工作。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202_年11月8日,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新时期最可爱的人”表彰会在北京举行。31人受到表彰。姜淑琴等老先进、是全国52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者的杰出代表,是人口计生精神的集中体现。他们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坚定理想信念、塑造良好风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名利观,始终以群众要求为导向,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作为衡量工作的根本标准。广大计划生育工作者要以他们为楷模,学习他们的优良品格和道德情操,在本职岗位上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再创辉煌,谱写出更加壮丽人生篇章,同时,加强乡镇、站人员工资管理,制定绩效分配管理办法及奖惩标准,加强村(居)计划生育管理,落实好村(居)计生专干和自管小组长的报酬,从而调动计划生育工作者的积极性。计生服务人员可以划分到医院、卫生院。一方面,壮大卫生系统队伍。另一方面,便于技术服务人员提高医疗水平,创造更多学习和实践的机会,发挥他们的专业特长,使他们的专业学有所用。或服务所人员到医院进修提高医疗水平,竞争上岗,真正的把服务落到实处。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培养一支业务精、纪律严、素质高的计划生育工作队伍,从而提高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

5、加大资金投入,为居住地计生管理提供物质保障

为确保计划生育工作不断深化,必须解决经费问题。农村税费改革后,计划生育事业费已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要保证事业费投入到位和使用的两个效益最大化,在管理形式上应“下管一级、分类划拨、专款专用”。为了使计划生育经费不被挤占,应设立计划生育专项经费,如独生子女享受的优惠政策、二女户的养老保险、奖励扶助资金,以及其他社会保障金,全部通过银行兑现,这有利于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的开展。社会抚养费等依法上缴国库的资金由县设专门银行帐户,取消收费中间环节,群众直接到银行缴费,用于计划生育扶助奖励、宣传教育、优质服务、科学管理等人口社会福利事业。构建以市计生指导站为龙头,镇乡中心服务站和医疗单位为纽带,镇乡一级服务站为基础,村卫生室为依托的阶梯式计生技术服务新体系,分别规定和完善医疗单位、计生服务站、村服务室在开展计生技术服务时人员、用房、项目、制度等方面的要求。把服务站分为一级站和中心服务站,明确一级站主要承担咨询指导、宣传教育、妇女生殖健康指导与随访等服务;中心站主要设立门诊、B超、视听、宣教、休息、化验室和手术室,配备先进的辅助检查设备等,打造“温馨、舒适、精致、优质”的服务环境。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工资必须保证,并稳中有升,才能使计生队伍健康稳定的发展,从而达到有效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保持低生育水平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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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当前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文章标题:当前计划生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国家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的“一法一例两个办法”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当前,随着社会的进步,计划生育的思路和方法也发生了转变。即:由过去的条例制度到现在的法治;由过去的粗放管理到现在的全方位服务;计划生育的对象不再是被管理者,而是计划生育的主人。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明确提出了“十一五”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目标和任务: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扶贫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户籍和流动人口管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要完成这一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坚持稳定计划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任不动摇;坚持稳定计划生育机构队伍不动摇;坚持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思路、机制和方法不动摇。从战略的高度思考和谋划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人事人才,努力建设高素质、职业化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本文就如何在新形势下搞好计划生育,做一粗浅探讨。

一、当前计划生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计划生育宣传不到位

近几年来给广大群众的感觉是计划生育不紧了,其中重要的原因是宣传不够,没有很好的宣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在计划生育转变管理方式上没有引起重视,对计划生育的安排,人员配备等方面,都不是按照首位的考虑。而计划生育是一项基本国策,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五中全会要求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计划生育负总责任不动摇,再次明确了计生的重要性;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对象面广、文化素质差异较大、层次复杂、年龄跨度大、由于至今没有一个全民性的宣传教育和社会协调的明确的政策与文件规定,计划生育部门很难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尤其是文艺团体和广播、电视、报刊新闻单位收费较高,大大限制宣传力度。

2、违反生育政策时有发生

由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还没有完全深入人心,部分城市干部职工和农村群众生育观念滞后,重男轻女思想严重,弄虚作假、偷生、超生,另外还有假双胞胎、假收养等问题依然存在,非法收养增多。按照《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在不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可以由民政、公证和计划生育部门批准收养一个子女,然而部分人为了躲避行政和经济处罚,千方百计把亲生的子女审报为收养、拾养,钻政府的空子。

3、组织群众,调动群众积极性难

在农村传统的生育观念还存在,计划生育服务对象是广大农村育龄群众。他们整体生活水平低,一年播种、施肥、收割、复种,全靠劳力,农活繁多;文化程度参差不齐,家庭条件不同,一部分人先治富了家里用电磁炉,有的还用柴火做饭,在山区的居民连吃饭的醋都没有;居住环境不同、分散,有的住在交通便利的公路旁,有的住在川地里,有的住在山区,几座山上分散的住着几户人;另外,部分农民群众对计划生育认识不够,总是存在抵制情绪,认为是跟他们过不去,对开展的计划生育不支持、不配合,发送的资料根本不看,造成计划生育人员重复,但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知晓率不见提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越来越多,对流动人员的计划生育也是重要的一部分,但存在着不好管理和流动性问题,组织群众不便。

4、技术服务水平低

关爱母亲,关爱女孩奖励扶助等都使具有时代性,需要大力宣传。以“服务”为主更为重要。在这种情况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人员就是做好整个计划生育的主要人员。但是有些计划生育服务所人员,敬业精神差,服务水平低,只停留在会环检、孕检、放环的简单技术水平上,无法做到对妇科病的全面检查,这与我们所做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严重脱节,技术服务人员不做产前、产中、产后、术后访视,造成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前矛后盾,生搬硬套,对计划生育造成很大的不利影响。本来计生站人员就少,再减去技术服务所人员,计划生育只能由计划生育专干完成,可计生量没有减,以致出现人员分配上过少,心有余力不足的现象。

5、经费保障不健全。

按照国家规定,对实行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二女户结扎户享受的优惠政策要不折不扣的落实,但长期以来,由于地方经济不发达,财政困难,落实的不好。计划生育事业费人均投入低,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供给等方面落不实,因而远远跟不上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要求,影响了群众实施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其次,计划生育是一个循环式,而在乡镇一些地

区,没有专门设置这一部分专款,造成计划生育方式单一,停滞不前;医疗设备单一,计生技术服务站不能全面给育妇体检、看病。最后,计划生育主要由计划生育站的计生专干在完成本职的同时去完成。而凡是在乡镇过的人员都知道“最苦最累的是计划生育专干,挨骂受气的也是计划生育专干。”而计划生育专干的工资,待遇也很低,有些计划生育站没有经费,没有奖金,下村入户,无论远近,只能徒步。

二、加强计划生育的对策

1、提高领导班子对计划生育的认识,扩大宣传面。

计划生育是一项长抓不懈的基本国策,成立了计划生育法,说明计划生育的完备性、重要性。在全局中对计划生育不能忽略,应该放在首位。在人员分配上给予全力支持,现在计划生育是全员管理责任制;加强计划生育的力度,在乡镇中,作为每一名干部,计划生育都有自己的责任。一方面,随着乡镇的管理机制改革,税费减免,全局重心任务有所转变,计划生育则显的更为重要,单凭计划生育站的几名计划生育专干想把全乡、全镇的计划生育真正落到实处是不够、不足的,主要领导要提高对计划生育的重视。宣传要注意方式、方法,要与优待奖励结合起来,与日常管理服务结合起来,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结合起来。宣传媒体要给计划生育以大力支持,扩大宣传面,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是全民性的宣传教育,应制定宣传媒体给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协调或配合的明文规定。例如:“文化三下乡”活动中,文化团体可以少编排一些关于计划生育内容的节目;广播可以定时少量播放计划生育政策,在城市街道边固定设立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牌,专门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内容;电视中可以在屏幕下方出现关于计划生育政策内容的字幕,这样即不影响电视节目的播出,还可以以公益广告的形式做宣传。通过媒体单位给予配合与发达地区的计生宣传形成一个有机网络。

2、依法加强对计划生育的管理

强化教育,增强干部职工和农村居民实施计划生育的责任感。干部职工计划生育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的生育政策,规范生育行为,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干部群众应彻底转变生育观念,促使城乡计划生育整体水平均衡发展;加大政策宣传,消除生育观念上的偏差。我国生育政策的制定是按照一定的特别人群结构、地理、民族、社会经济等进行微观调控,属于一胎的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生育;属于生育二胎的要通过申请审查审批方可生育;属于少数民族的经批准,按少数民族政策可以允许生育第三胎,对政策外生育的,严格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办法》做出处罚决定,依法征费和强制执行。对在生育上相互诱导,钻政策空子的现象,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加强对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要定点办理各种证照,严格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要求予以执行,认真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企事业单位制定计划生育优待奖励措施,做好与户籍地的信息反馈衔接服务,杜绝人口与计划生育中的断层脱节现象。为了更有效的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能否有效控制人口数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保持低生育水平等问题。《人口与计划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202_年4月19日,**省人口委员会、**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等联合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通告。

3、从群众切身利益出发,做好计划生育,调动群众的积极性

在开展计划生育中,要将计划生育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结合起来,与群众的兴趣、爱好结合起来,尽可能满足家庭在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需求,促进家庭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的转变。计划生育要坚持面向家庭、面向群众、以人为本,就要走群众路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的呼声。事实证明,只要从群众利益出发做,人民是欢迎的。例如:奖励扶助政策,凡是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73年至202_年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生育;现存活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年满60周岁。同时,双方各有一个子女(不论男女)的再婚夫妇也纳入奖励扶助对象。奖励扶助金标准:奖励扶助金每人每年不低于600元整,奖励扶助对象凭身份证和奖励扶助光荣证在当地委托发放机构领取,直至亡故或外迁。使计划生育的形式、内容、政策和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科普知识能够更好的被群众了解和掌握,变成群众的自觉行为。只有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计划生育才能植根于民众之中,才能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4、提高计生服务所人员队伍素质,调动计划生育者的积极性

当前,我们正面临着乡镇改革、人员调整,针对基层量大,人员整体素质偏低的现状,选拔有能力,有文化,思想好的年轻干部从事计生。计划生育人员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202_年11月8日,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新时期最可爱的人”表彰会在北京举行。31人受到表彰。姜淑琴等老先进、是全国52万人口和计划生育者的杰出代表,是人口计生精神的集中体现。他们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坚定理想信念、塑造良好风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名利观,始终以群众要求为导向,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作为衡量的根本标准。广大计划生育者要以他们为楷模,学习他们的优良品格和道德情操,在本职岗位上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再创辉煌,谱写出更加壮丽人生篇章,同时,加强乡镇、站人员工资管理,制定绩效分配管理办法及奖惩标准,加强村(居)计划生育管理,落实好村(居)计生专干和自管小组长的报酬,从而调动计划生育者的积极性。计生服务人员可以划分到医院、卫生院。一方面,壮大卫生系统队伍。另一方面,便于技术服务人员提高医疗水平,创造更多学习和实践的机会,发挥他们的专业特长,使他们的专业学有所用。或服务所人员到医院进修提高医疗水平,竞争上岗,真正的把服务落到实处。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培养一支业务精、纪律严、素质高的计划生育队伍,从而提高计划生育的整体水平。

5、加大资金投入,为居住地计生管理提供物质保障

为确保计划生育不断深化,必须解决经费问题。农村税费改革后,计划生育事业费已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要保证事业费投入到位和使用的两个效益最大化,在管理形式上应“下管一级、分类划拨、专款专用”。为了使计划生育经费不被挤占,应设立计划生育专项经费,如独生子女享受的优惠政策、二女户的养老保险、奖励扶助资金,以及其他社会保障金,全部通过银行兑现,这有利于计划生育经常性的开展。社会抚养费等依法上缴国库的资金由县设专门银行帐户,取消收费中间环节,群众直接到银行缴费,用于计划生育扶助奖励、宣传教育、优质服务、科学管理等人口社会福利事业。构建以市计生指导站为龙头,镇乡中心服务站和医疗单位为纽带,镇乡一级服务站为基础,村卫生室为依托的阶梯式计生技术服务新体系,分别规定和完善医疗单位、计生服务站、村服务室在开展计生技术服务时人员、用房、项目、制度等方面的要求。把服务站分为一级站和中心服务站,明确一级站主要承担咨询指导、宣传教育、妇女生殖健康指导与随访等服务;中心站主要设立门诊、B超、视听、宣教、休息、化验室和手术室,配备先进的辅助检查设备等,打造“温馨、舒适、精致、优质”的服务环境。计划生育人员的工资必须保证,并稳中有升,才能使计生队伍健康稳定的发展,从而达到有效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保持低生育水平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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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没有专门设置这一部分专款,造成计划生育方式单一,停滞不前;医疗设备单一,计生技术服务站不能全面给育妇体检、看病。最后,计划生育主要由计划生育站的计生专干在完成本职的同时去完成。而凡是在乡镇过的人员都知道“最苦最累的是计划生育专干,挨骂受气的也是计划生育专干。”而计划生育专干的工资,待遇也很低,有些计划生育站没有经费,没有奖金,下村入户,无论远近,只能徒步。

二、加强计划生育的对策

1、提高领导班子对计划生育的认识,扩大宣传面。

计划生育是一项长抓不懈的基本国策,成立了计划生育法,说明计划生育的完备性、重要性。在全局中对计划生育不能忽略,应该放在首位。在人员分配上给予全力支持,现在计划生育是全员管理责任制;加强计划生育的力度,在乡镇中,作为每一名干部,计划生育都有自己的责任。一方面,随着乡镇的管理机制改革,税费减免,全局重心任务有所转变,计划生育则显的更为重要,单凭计划生育站的几名计划生育专干想把全乡、全镇的计划生育真正落到实处是不够、不足的,主要领导要提高对计划生育的重视。宣传要注意方式、方法,要与优待奖励结合起来,与日常管理服务结合起来,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结合起来。宣传媒体要给计划生育以大力支持,扩大宣传面,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是全民性的宣传教育,应制定宣传媒体给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协调或配合的明文规定。例如:“文化三下乡”活动中,文化团体可以少编排一些关于计划生育内容的节目;广播可以定时少量播放计划生育政策,在城市街道边固定设立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牌,专门宣传计划生育政策内容;电视中可以在屏幕下方出现关于计划生育政策内容的字幕,这样即不影响电视节目的播出,还可以以公益广告的形式做宣传。通过媒体单位给予配合与发达地区的计生宣传形成一个有机网络。

2、依法加强对计划生育的管理

强化教育,增强干部职工和农村居民实施计划生育的责任感。干部职工计划生育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的生育政策,规范生育行为,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干部群众应彻底转变生育观念,促使城乡计划生育整体水平均衡发展;加大政策宣传,消除生育观念上的偏差。我国生育政策的制定是按照一定的特别人群结构、地理、民族、社会经济等进行微观调控,属于一胎的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生育;属于生育二胎的要通过申请审查审批方可生育;属于少数民族的经批准,按少数民族政策可以允许生育第三胎,对政策外生育的,严格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办法》做出处罚决定,依法征费和强制执行。对在生育上相互诱导,钻政策空子的现象,必须坚决予以纠正。加强对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要定点办理各种证照,严格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要求予以执行,认真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企事业单位制定计划生育优待奖励措施,做好与户籍地的信息反馈衔接服务,杜绝人口与计划生育中的断层脱节现象。为了更有效的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能否有效控制人口数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保持低生育水平等问题。《人口与计划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202_年4月19日,**省人口委员会、**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等联合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通告。

3、从群众切身利益出发,做好计划生育,调动群众的积极性

在开展计划生育中,要将计划生育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结合起来,与群众的兴趣、爱好结合起来,尽可能满足家庭在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需求,促进家庭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的转变。计划生育要坚持面向家庭、面向群众、以人为本,就要走群众路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的呼声。事实证明,只要从群众利益出发做,人民是欢迎的。例如:奖励扶助政策,凡是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73年至202_年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生育;现存活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年满60周岁。同时,双方各有一个子女(不论男女)的再婚夫妇也纳入奖励扶助对象。奖励扶助金标准:奖励扶助金每人每年不低于600元整,奖励扶助对象凭身份证和奖励扶助光荣证在当地委托发放机构领取,直至亡故或外迁。使计划生育的形式、内容、政策和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科普知识能够更好的被群众了解和掌握,变成群众的自觉行为。只有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计划生育才能植根于民众之中,才能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4、提高计生服务所人员队伍素质,调动计划生育者的积极性

当前,我们正面临着乡镇改革、人员调整,针对基层量大,人员整体素质偏低的现状,选拔有能力,有文化,思想好的年轻干部从事计生。计划生育人员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202_年11月8日,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新时期最可爱的人”表彰会在北京举行。31人受到表彰。姜淑琴等老先进、是全国52万人口和计划生育者的杰出代表,是人口计生精神的集中体现。他们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坚定理想信念、塑造良好风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名利观,始终以群众要求为导向,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作为衡量的根本标准。广大计划生育者要以他们为楷模,学习他们的优良品格和道德情操,在本职岗位上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再创辉煌,谱写出更加壮丽人生篇章,同时,加强乡镇、站人员工资管理,制定绩效分配管理办法及奖惩标准,加强村(居)计划生育管理,落实好村(居)计生专干和自管小组长的报酬,从而调动计划生育者的积极性。计生服务人员可以划分到医院、卫生院。一方面,壮大卫生系统队伍。另一方面,便于技术服务人员提高医疗水平,创造更多学习和实践的机会,发挥他们的专业特长,使他们的专业学有所用。或服务所人员到医院进修提高医疗水平,竞争上岗,真正的把服务落到实处。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培养一支业务精、纪律严、素质高的计划生育队伍,从而提高计划生育的整体水平。

5、加大资金投入,为居住地计生管理提供物质保障

为确保计划生育不断深化,必须解决经费问题。农村税费改革后,计划生育事业费已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要保证事业费投入到位和使用的两个效益最大化,在管理形式上应“下管一级、分类划拨、专款专用”。为了使计划生育经费不被挤占,应设立计划生育专项经费,如独生子女享受的优惠政策、二女户的养老保险、奖励扶助资金,以及其他社会保障金,全部通过银行兑现,这有利于计划生育经常性的开展。社会抚养费等依法上缴国库的资金由县设专门银行帐户,取消收费中间环节,群众直接到银行缴费,用于计划生育扶助奖励、宣传教育、优质服务、科学管理等人口社会福利事业。构建以市计生指导站为龙头,镇乡中心服务站和医疗单位为纽带,镇乡一级服务站为基础,村卫生室为依托的阶梯式计生技术服务新体系,分别规定和完善医疗单位、计生服务站、村服务室在开展计生技术服务时人员、用房、项目、制度等方面的要求。把服务站分为一级站和中心服务站,明确一级站主要承担咨询指导、宣传教育、妇女生殖健康指导与随访等服务;中心站主要设立门诊、B超、视听、宣教、休息、化验室和手术室,配备先进的辅助检查设备等,打造“温馨、舒适、精致、优质”的服务环境。计划生育人员的工资必须保证,并稳中有升,才能使计生队伍健康稳定的发展,从而达到有效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保持低生育水平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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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浅谈当前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当前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朱世余

从1986年开始,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开展了以全体公民为教育对象的四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即“一五”、“二五”、“三五”、“四五”全民普法教育活动。在一个封建专制思想影响较深的国度,进行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声势浩大、时间长久的普法“补课”活动,可谓亘古未有的创举。近二十年的“补课”,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效,“法”字已深入人心,公民的法律意识正在逐步形成和提高。

进入新世纪,继续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国民素质的重要内容,是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基础性工作,也是21世纪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虽然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都取得了很大成绩,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距离形势的发展、人民的需要、社会的需求等还有很大的差距,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一些地方和单位部门对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认识不高,对这项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有些公民甚至党员干部,法律意识不强,遵守法纪、依法办事、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自觉性不高,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执法不公、司法腐败的问题屡有发生等,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社会效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组织机构建设还不健;普法教育中侧重公民义务的教育,忽视了公民权利的教育等等,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与时俱进地搞好普法宣传教育,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和探索。

一、当前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还有差距。

主要表现在:(1)是少数干部群众认为,普法工作开展十多年,但违法犯罪现象仍屡禁不止。因此,出现了“普法无用”的模糊认识;(2)是一些地方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把普法工作看成是软任务,存在着“普法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这样一种倾向,认为其他工作抓好了,看得见,摸得着。普法宣传工作没有硬指标,在一定时期,一定程序上难以衡量,不用着急。因而把普法工作当作可抓可不抓,可多抓也可少抓的事情看待;(3)是少数部门的领导认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是部门行为,是司法行政部门的事情,与其他部门、领导无关,可以事不关已、高高挂起;(4)是少数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存在着“普法工作搞多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就学会了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的工作就会越来越难做,怎能让群众懂得太多的法律的?”的错误思想。二是保障机制不够完善。

近二十年的普法教育,积极推行“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行模式,但这种运行模式的保障机制不完善、不健全,存在许多不足。⑴是普法工作未纳入法制化轨道。国家至今还没有一部法律法规来规范普法宣传教育;⑵是检查考核力度不强。大多数地方、部门检查考核力度不大,没有建立检查考核机制,使普法工作仅仅停留在“购一本法律书、听一堂法律课、记一次学法笔记、参加一次法律考试”走过场的形式上;⑶是普法宣传教育经费没有保障。普法宣传经费标准无依据,经费来源无保障,有些地 方有限的经费也不能专款专用,致使普法工作无法顺利开展。

三是普法宣传形式单一。

普法宣传形式的单一,特别是对外来人员普法、农民普法、群众普法形式的单一,阻碍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发展。主要体现在:⑴是普法宣传教育依然采用上大课、满堂灌、照本宣科的讲法形式。讲解者口干舌燥,旁听者枯燥无味,很难提高学法兴趣;⑵是有些地方、有些单位仍满足拉横幅、贴标语、出宣传栏、设宣传台等形式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收到怎样的普法宣传教育的效果,很难评价。

四是侧重义务方面的教育,忽视了权利方面的教育。

用现代法律理念去审视我们现行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不难发现,不论是教育内容的设定、还是教育对象的选择及教育目的的追求上,无不是把教育老百姓如何履行法律义务、不得违法犯罪放在首位。正是在这种传统理念指引下,我们将普法的目标只能定位于老百姓的知法、守法上,普法也就必然是单纯的、单向的法律知识“灌输”,只是授之以鱼,而忽视了如何授之以渔。也就使全体公民无法树立现代法律理念,更无法实现法治的目的,甚至会成为法治的障碍,普法就失去了本意。

五是侧重法律条文的单向灌输,忽视了法律素质的养成认为普法就是对法律条文的传授,所以在历次的普法活动中只是注重公民学到多少部法律,记住了多少法律条文,而忽视法律理念的植入。例如:我国全民普法教育从“一五规划”到“四五规划”都有明确的法律条文的学习内容。如 “一五普法规划”规定:“普及法律常识的基本内容是: 我国的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试行)、婚姻法、继承法、经济合同法、兵役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以及其他与广大公民有密切关系的法律常识。”毋庸置疑,这种自上而下的“把法律交给人民”的工作重心之确定完全基于我国公民法律知识贫乏和法律意识荒芜的现实,大规模的普法“造势”也的确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对“法”感到陌生的普通中国人的观念,让他们初步领悟到了法在自己生活里的重要性。然而,这只能治标不能治本。法律条文再背的滚瓜乱熟,而缺乏必要的认识和理解,对公民法律意识的树立和法律素质的提高还是于事无补。

六是机构设置不合理。

“一五”普法到“四五”普法,大多数地方的普法工作都是由普法领导小组领导,普法领导小组及其下设的办公室都是临时机构,办公室挂靠在司法行政部门。这种机构设置和挂靠,表现出许多弊端。⑴是普法领导小组及其下设办公室因是临时机构,组成人员又都是党委政府的主要负责人,组成人员多,人事变动快,造成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人员都有挂挂名的临时思想,没有真正负起责任;⑵是办公室挂靠司法行政部门,因职责、权限、编制的限制,造成普法机构人才难进、职责不明、权限不清,工作起来缺乏力度;⑶是由于办公室挂靠在司法行政部门,造成社会上的人们普遍认为普法工作仅仅是司法行政部门的事,而依靠司法行政部门的力量难以推动全社会普法工作。

二、抓好普法工作的几点对策

要解决当前普法工作中面临的问题,我们首先必须提高对普法重要性的认识,用科学发展观解决普法工作中的困难,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向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宣传普及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努力实现“四五”期间提出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目标。抓好普法工作时不我待、刻不容缓,笔者认为,当前,应着重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建立领导机制,确保依法治理的顺利实施。建立以党委、政府为核心的各级党政领导责任机制,是落实依法治理各项措施,确保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实施的关键。因此,在实践中要做到“两个坚持”、“五个到位”。即坚持把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坚持把依法治理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总体发展规划;认识到位,责任到位,精力到位,投入到位,奖惩到位。从而把依法治理的直接责任压在各级党政一把手的肩上,有效地解决“两头热”、“中间梗塞”等问题,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真正步入一个全新的阶段。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实行规范化管理。当前应着重抓住健全依法治理办事机构,赋予职权,实行“三定”。普法工作已走过二十个年头,依法治理办公室的地位与其担负的任务,职能十分仍然不协调,处在“小马拉大车”酌尴尬境地。一个工作机构如果有责无权,地位提不高,威信上不去,工作自然难以开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不仅仅是一个办事机构,同时也是一个管理机构,应明确职责,赋予职权,在机构改革中实行定编制、定职责、定岗位的“三定”方案,使其真正起到各级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承上启下的中枢作用,协调部门开展工作的纽带作用,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作用,推动依法治理的排头兵作用。三是树立创新思想,创新普法宣传形式。

(一)要在传统形式与现代手段的结合上突出现代手段。随着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人们的生活进入了数字和网络时代,影视、网络等传媒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并以其快速、直观和容量大、覆盖广的优势占领了新的领域和阵地,也越来越凸显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优势和作用。我们要充分利用现代传媒的优势和作用,鼓励、引导、支持有关传媒办好法制栏目(网页)、节目,围绕人们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以案释法、文艺作品等人们易于接受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法治精神,做到入耳入脑。

(二)要在集中教育和日常宣传的结合上重视日常宣传。诚然,利用各种纪念日进行大规模的宣教活动易于产生影响,营造氛围。但是,法制宣传教育更需潜移默化和点滴渗透,因而要注重日常宣传教育,法治历史较长的西方国家也是如此。如英国,在不同的场所,选择最适当的形式,设置不同的法律警语、告示,使人们能切身感悟到法律的真谛,比我们“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送去一套套法律全书或一本本法律读本效果会更直接。

(三)要在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的结合上注重法治实践活动。普法实践证明,法制宣传教育仅仅靠说教、灌输来培育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精神是不够的,要让人们从法治活动体验中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治精神。法制宣传教育不仅是让人们知道法律的内容,最终的目的是运用法律、参与社会法治实践。所以,要引导和指导公民积极参与立法活动,领悟法律的本意;推进执法、司法公开,把执法和司法的过程变为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强化和规范各类法律服务,把维权和排解纠纷的过程作为普及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的过程,使法制宣传教育根治于法治实践中。一次良好的法治实践本身就是最好的法制宣传教育,且效果远远胜过百次空洞的说教。

四是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保持依法治理的强劲态势。依法治理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涵盖面广,渗透点无处不在。同时,依法治理又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要由党委牵头,对依法治理进行监督检查,对领导干部依法治理政绩进行考评。通过签定依法治理责任目标,兑现奖惩,实施党政监督;通过

人大代表视察,评议,实施法律监督;由政协不定期协商,对口评议,实施社会监督;聘请监督员,定期反馈信息,公开监督电话,实施群众监督。

四是强化措施,建立强有力的激励和保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对在依法治理工作中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实施、认真完成任务、成绩突出的干部和工作人员,要大张旗鼓地进行表彰和奖励;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应把其作为考核班子整体水平和考核干部政绩的主要内容,作为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条件。对依法治理政绩突出的干部,大胆提拔重用;对组织实施工作不力,完不成工作任务或政绩平平的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和必要的处罚,不予提拔和重用。同时,依法治理工作必须有组织保障、人员保障、经费保障,健全办事机构,有懂政策、懂法律、懂业务,会宣传、会发动、会协调、会总结,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能独挡一面开展工作的人员,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努力改善交通工具、宣传设备和办公条件.

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关注、支持和参与,需要整合社会资源,走社会化道路。近二十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历程结束了一个法盲众多的时代,新的历史时期社会法治要求更高,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更高。我们法制宣传教育协调组织者,要重新认识和思考新形势下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与时俱进,转变观念,不断探索、创新、实践,为建设法治城市,有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第五篇: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滨江开发以来,随着经济社会事业快速发展,为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但也出现了许多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

一是外来流动人口的大量涌入,出租房居住较多,本地育龄妇女因拆迁后过渡房分散移居。有的居民住宅楼成片建起来了,但却没有及时成立居民委员会,使计划生育工作出现了“肓区”。出现了人员难寻,工作难做,孕情难监控,措施难落实。

二是社会变革带来的负面影响相当严重,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受到很大冲击,突出表现是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生活方式和婚育行为等发生了变化。一些人的婚姻和生育行为严重扭曲,离婚、再婚、非法同居、包“二奶”人数增加。给计划生育部门的工作带来很大难度。

三是企业抓计划生育工作的力度减弱,法人计划生育责任制落实不够。一些企业的领导只忙于抓经济效益,视计划生育工作为额外负担;有的企业为了精筒人员,把计划生育机构撤并了;有的减掉了计划内生育 联系员,对计划生育的投入就更谈不上了;还有一些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破产企业更无人过问计划生育工作。

四是管理手段单一,前几年,计划生育工作主要靠行之有效的行政手段,这些强制性的行政手段,虽有效地控制

了人口增长的突出势头,但也一度激化了干群的矛盾,影响了干群关系。近几年,从中央到地方,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规范人们的生育行为和行政行为,一改过过去行政强迫命令的作法为依法治理计划生育,从而使计划生育工作走上良性发展之路,然而,我们的家村基层干部却对此普边感到不适应,在计划生育工作面前束手无策,出现了“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全用,软办法不顶用,硬办法不敢用的局面。以致对计划生育工作失去信心,遇到问题相互推诿扯皮,遇到困难躲着走,总认为还是过的行政手段有效,用的顺手,干的痛快。

针对上述问题,为了进一步稳定当前低生育水平,促进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整体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切实为实现“富民强镇”奋斗目标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认为当前应从以下四方面着手。

1、加大计划生育的宣传力度,镇、村二级要切实把宣传教育放在计划生育的首位工作抓紧抓实。要注重宣传教育的层次、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宣传教育内容上,要突出政策法规宣传、科普知识宣传、先进典型宣传以及道德宣传。在宣传教育形式上要多种多样,要通过办“五期教育”学习班、广播电视、黑板报、咨询站、刷写标语口号等形式。提高广大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的认识率,对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知识的普及率,对计划生育工作的参与率和满意率。

2、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由公安、工商、劳动、计划生育、房产等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集中办证,负责全镇的人口管理和服务。不论是到公安部门办暂住人口证、到工商部门办营业执照,还是劳动部门办就业证,都要查验有无《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有关证件。

3、加大执法力度,坚持依法行政。随着改革者建设步伐的加快,依靠行政手段抓计划生育已远远不能适应当前计划生育发展的需要,必须变行政手段为依法治理计划生育,做到有法可依,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4、建立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的社会保障机制,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和激励机制,使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在政治上有地位、在经济上有实、在生活上有保障。这是保证计划生育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为此要大力推进和完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失土农民养老保险、生育保险、最低生活保障机制。逐步提高生活保障水平

闲人游荡

202_年6月4日

当前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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