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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监局认证行政执法自查情况报告[推荐]
编辑:春暖花香 识别码:22-693354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14 10:25:28 来源:网络

第一篇:市质监局认证行政执法自查情况报告[推荐]

市质监局认证行政执法自查情况报告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自治区质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认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在市局系统认真组织开展了认证行政执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筹划部署

接到开展认证行政执法自查工作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组织法制与监察科、计量与认证监管科和稽查队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文件要求,组织成立了认证行政执法检查小组,安排部署自查工作。自查工作中,紧紧围绕认证执法监管体系、认证行政执法和认证行政处罚案卷重点内容,认真进行自查。通过全面自查,有力排查我市在认证执法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规范认证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监管和行政执法水平,推动认证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

二、健全认证执法体系,完善执法工作机制

(一)认证监管机构设置规范完善

xx市局认证行政执法工作涉及法制与监察科、计量与认证监管科和稽查队三个工作部门,法制与监察科负责认证执法案卷审理审查、认证执法人员管理培训和执法监督工作。计量与认证监管科负责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稽查队负责认证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三部门联动做到监管信息畅通、运行缜密和权责分明。三县(市)局认证行政执法工作设置在稽查队,由专人负责,办公室法制监督,有力的保障了认证监管中规范执法、严格执法,责任执法。

(二)强化部门联动,做到职责明确。

xx市局与三县(市)局建立了区域合作机制,案件查处通报制度,重大处罚案件备案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制度。在监管中充分利用认证执法监管信息系统,建立和更新辖区认证获证企业信息。对获证企业实行巡查制度,计量与认证监管科对市区获证企业进行日常监管,发现企业认证违法行为,及时通报稽查队,并配合做好查处工作。对于群众举报的案源,稽查队均能做到实地核查、及时查处。在监管中执行《xx市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将执法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和执法人员,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证按照统一尺度开展执法工作。

三、坚持严格监管,努力提高认证监管执法效能

今年上半年,我局强化认证产品监管,在生产环节,认真排查获证企业底数,夯实监管基础,做到“底数清、状况明”。先后对获证的58家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了巡查,全面、准确掌握生产企业的最新动态,对企业实施动态监管,从源头上切实规范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58家生产企业能够按照认证条件组织生产,保持认证产品的符合性和一致性,认证证书均在有效期内,认证标志行为使用规范,没有生产超出认证范围的产品和超范围使用标志认证违法行为。在流通环节,组织开展了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督检查,抽查9家商场超市,重点检查了家用电器、儿童玩具等产品,抽9家查列入认证目录的洗衣机、电冰箱等家电类电器产品6类24种产品,抽查儿童玩具6种、40多个型号,销售的认证产品均加贴有“3C认证标志,检查情况总体良好。2012年至今,在我局的83起行政执法案件中,无认证执法案件。

第二篇:市质监局认证行政执法自查情况报告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自治区质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3年认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在市局系统认真组织开展了认证行政执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筹划部署

接到开展认证行政执法自查工作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组

织法制与监察科、计量与认证监管科和稽查队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文件要求,组织成立了认证行政执法检查小组,安排部署自查工作。自查工作中,紧紧围绕认证执法监管体系、认证行政执法和认证行政处罚案卷重点内容,认真进行自查。通过全面自查,有力排查我市在认证执法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规范认证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监管和行政执法水平,推动认证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

二、健全认证执法体系,完善执法工作机制

(一)认证监管机构设置规范完善

xx市局认证行政执法工作涉及法制与监察科、计量与认证监管科和稽查队三个工作部门,法制与监察科负责认证执法案卷审理审查、认证执法人员管理培训和执法监督工作。计量与认证监管科负责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稽查队负责认证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三部门联动做到监管信息畅通、运行缜密和权责分明。三县(市)局认证行政执法工作设置在稽查队,由专人负责,办公室法制监督,有力的保障了认证监管中规范执法、严格执法,责任执法。

(二)强化部门联动,做到职责明确。

xx市局与三县(市)局建立了区域合作机制,案件查处通报制度,重大处罚案件备案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制度。在监管中充分利用认证执法监管信息系统,建立和更新辖区认证获证企业信息。对获证企业实行巡查制度,计量与认证监管科对市区获证企业进行日常监管,发现企业认证违法行为,及时通报稽查队,并配合做好查处工作。对于群众举报的案源,稽查队均能做到实地核查、及时查处。在监管中执行《xx市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将执法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和执法人员,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证按照统一尺度开展执法工作。

三、坚持严格监管,努力提高认证监管执法效能

今年上半年,我局强化认证产品监管,在生产环节,认真排查获证企业底数,夯实监管基础,做到“底数清、状况明”。先后对获证的58家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了巡查,全面、准确掌握生产企业的最新动态,对企业实施动态监管,从源头上切实规范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58家生产企业能够按照认证条件组织生产,保持认证产品的符合性和一致性,认证证书均在有效期内,认证标志行为使用规范,没有生产超出认证范围的产品和超范围使用标志认证违法行为。在流通环节,组织开展了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督检查,抽查9家商场超市,重点检查了家用电器、儿童玩具等产品,抽9家查列入认证目录的洗衣机、电冰箱等家电类电器产品6类24种产品,抽查儿童玩具6种、40 多个型号,销售的认证产品均加贴有“3C认证标志,检查情况总体良好。2012年至今,在我局的83起行政执法案件中,无认证执法案件。

第三篇:县质监局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县质监局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县质监局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县质监局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报告

一、主要成绩

上半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生产加工企业间次,检查经销企业间次,办理案件宗,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共万元,执行到位万元。其中立案案件宗,已审理宗,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共万元,已结案宗,执行到位万元;现场处罚案件宗,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万元,已全部执行到位。

二、机构设置及其人员配备及执行记录

1、设置政策法规宣教股,配备专职法制工作人员,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为公务员。

2、设置稽查队为专职行政执法机构,并委托其执法,被委托机构符合《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稽查队执法人员为公务员,且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件。

3、调整了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由5名执法人员组成,并下设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

4、指定政策法规宣教股为受理行政执法投诉、申诉的机构,并由专人负责。

5、局不定期组织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以及相关的业务知识,并积极参加省、市上级部门组织的学习和培训。稽查队每月安排半天时间举行案件办理分析交流会,对正在办理的案件进行分析、研究,促进案件顺利执行,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三、建章立制及执行记录

1、制订《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制度汇编》,汇总了我局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部门岗位执法责任制、法制机构和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行政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行政案件审理委员会制度、行

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行政案件管理制度,罚没财、物和登记保存物资管理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监督的规定等规章制度。

2、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完善其他有关行政执法制度,制订了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制度,案件办理分析交流制度、行政案件审理制度、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打假责任制度,受理、处理行政执法投诉、申诉制度,落实“五不放过制度”、案件移送制度以及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等。

3、减免行政处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4、对上级转办交办案件及时登记并根据上级要求开展查处工作,查处结束后及时将处理结果上报转办交办部门。

5、严格依据有关规定执行案件移送,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和超越质监部门职权范围的案件坚决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以上各项制度我局均能认真执行,并对执行情况进行记录。

四、行政执法情况

1、所办理案件属于质监部门职权范围,超出质监部门职权范围或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2、行政执法程序合法。按一般程序办理的行政案件,都经过立案、调查取证、审理并形成处理意见、告知、作出行政处理决定、送达、执行、结案等程序。案件办理遵循“先立案,后查处”原则,查处时有2个以上执法人员,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所有立案案件经集体审理并做到查审分离。

3、定性准确、取证到位。行政案件的办理能对违法事实认定清楚、全面,证据确凿,并采取拍照、录像和复印有关资料等方式固化证据,证据间相互佐证,对违法行为定性准确、全面,不避重就轻。

4、法律适用准确,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严格遵循法律适用原则,做到优先

适用上位法、特别法和新法,不存在选择性适用法条以及增、减法条规定的行政处罚内容的情况,文字表述准确,适用法律写全称。针对违法行为的轻重和对社会造成的影响、危害等,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行政处罚不存在显失公正的情况。

5、行政处罚执行符合规定。罚没款罚收分离,除法律规定可以代收的外,罚没款一律由指定银行代收,并出具省财政统一的罚没收据。对不符合行政处罚减、免条件的,不随意减、免行政处罚。罚没物品处理机构与案件办理机构分离。

6、文书使用正确、规范。办理案件使用统一格式的执法文书,文书使用正确,内容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文书语言简洁、规范,不存在随意使用简称、简写的情况;文书不存在涂改现象,更改处由当事人确认;《行政处罚决定书》以电脑打印形式,并及时上报市局稽查大队办理备案手续。

五、其他情况

1、行政案件投诉、申诉情况。今年,我局没有接到质监部门管辖范围的投诉案件,收到关于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问题和建筑房屋质量问题等投诉,我局建议当事人到相关职能部门反映情况。

2、涉案物品和罚没物品管理情况。设立了固定的物品保管场所,指定专人对涉案物品进行统一管理,并建立详细档案;详细记录物品出入库、交接及处理情况,物品处理情况及时归档;不存在挪用、调换、私分涉案物品的情况。

3、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我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今年没有出现因过错导致行政处罚错误或显失公正的情况,没有出现因过错导致具体行政行为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撤消、变更或确认违法的情况。

4、行政执法案件公开情况。对符合案件公开条件的案件,根据《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公开行政执法案件管理办法》进行公开,公开的范围、方式、内容、期限、程序均符合规定要求。

5、对本辖区内查处的影响较大的违法行为依照“五不放过”要求依法查处,做到:案情没有查清的不放过,假冒伪劣商品源头和流向没有查明的不放过,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该移送司法机关没有移送的不放过,支持或参与制假售假的机关工作人员该建议纪检监察机关予以处理而没有建议的不放过。

6、法制宣传教育情况。我局十分重视法制宣贯工作,调整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两名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加强了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我局执法人员通过书籍资料,案例分析,互联网论坛等方式,加强了对质监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提高了自身的素质。执法人员在巡查企业和执法过程中,主动对企业、群众进行计量、标准、质量、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企业的守法意识,促进企业的质量管理。在“”消费者权益日等特殊日子,联合有关部门开展

大型现场宣传活动,通过派发资料、现场真假鉴别、接受投诉咨询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了有关的法律法规。另外还通过报刊、电视、互联网站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今年上半年,分别向省、市、县媒体投递稿件并被采纳共19篇,其中省局网站采纳1篇,市局网站采纳1篇,日报采纳6篇,市电视台采纳1篇,县新闻媒体采纳9篇,市局简报采纳1篇。

7、行政复议、诉讼及国家赔偿情况。今年我局没有行政复议撤消、变更或确认违法的案件;无行政诉讼撤消、变更或确认违法的案件;无违法行使职权而导致国家赔偿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存在问题:

1、有关规章制度不够细化,执行情况记录不够全面;

2、执法人员数量较少,人员素质需进一步提高;

3、大案要案少,需进一步开拓案源;

4、法制宣传形式比较单一等。

整改措施:

1、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有关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并做好详细记录;

2、充实执法队伍,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提高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

3、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狠抓大案要案;

4、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第四篇:市房产管理局行政执法情况自查报告

市房产管理局行政执法情况自查报

市房产管理局行政执法情况自查报告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近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法制办指导下,以房地产行政执法为重点,切实规范房地产管理,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以规范市场执法为重点,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我局采取有效措施抑制房价过快增长,一是严格落实房价控制目标,并在政府信息网上

发布,枝江房价控制在全市国民生产总值增长幅度内,对开发楼盘平均均价超过增长幅度,不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能预售商品房。二是严格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在项目开盘时,实行一房一价,对开发商因市场原因需涨价实行报批制度。三是严格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所有项目必须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才能出售,未办证前不能收取任何形式订金。同时,强化预售资金监管,对开发企业预售资金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四是严格执行商品房开发信息披露制度,在电视台开辟专栏定期发布,同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强化群众监管。五是严格商品房公共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管理,对公共维修资金缴交执行新标准,同时强化了征管措施。

关注民生,强化保障性住房安全管理。我局拟定了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落实方案,先后提请市长办公会,市委常委会研究后已分步实施。一是抓紧做

好五一路384套19500平方米廉租住房建设工作,确保了年底主体工程完工。二是在我市企业和单位中落实了1400套公共租赁住房,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开工率100%,竣工率50%。三是在各镇、马店城区落实户补贴对象进行租赁补贴,新增发放租赁补贴300户,确保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到户。四是在湖北省化肥厂新建200套经济适用房。五是实行旧城改造,在即将开工房地产开发项目和需拆除老旧房屋中实行棚户区改造500户。六是在宜昌峡江船用机械公司完成工矿区改造300户。七是在“领秀之江”落实小户型商品房150套,建成后作为限价商品房。

强化廉租住房建设工程监管。我局为把廉租住房真正建设成政府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在廉租住房建设中,严格实行“五制”要求,即: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项目廉政责任制。并特邀市纪委对廉租住房建设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为确保

廉租住房建设工程质量,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程序,强化监督管理,确保了房屋住用安全。一年来,为强化廉租住房质量管理,会同市总工会、住建局等部门组织施工企业开展了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劳动竞赛活动,为提高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建设优质工程起到了示范作用。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建立住房保障体系。

为保障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顺利实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市纪委要求,切实做好了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围绕保障性安居工程“十二五”规划实施的部署和工作重点,紧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重大项目和关键环节,今年,突出抓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宜昌市政府下达的各项保障性安居

工程建设任务园满完成。通过监督检查,促进了“十二五”期间各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的实现,推动了住房保障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实现了住房保障事业的全面发展。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确保取得实效。

我局认真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对廉租房建设勘察设计、工程招投标、物质采购、施工监理、质量安全、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进行问题排查,针对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进行分析,找准问题症结,建立整改台帐,落实整改措施,完善规章制度,确保把政府民心工程建成反腐倡廉的阳光工程。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中,我局针对自查和上级检查指出的问题逐项进行了整改落实。同时,配合市经信局做好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规范房屋征收行为,维护广大群众合法

权益。

1、严格办事程序,制止拆迁违法行为。我局认真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执行情况检查,针对我市北奥茗苑等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屋拆迁上访遗留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抽调人员组成专班,多次深入拆迁现场,召集拆迁当事人进行拆迁纠纷调解和协调,采取有效措施,纠正拆迁单位违法拆迁行为,化解矛盾,避免了上访事件升级,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

2、规范土地与房屋征收管理,全力服务项目建设。今年征收办成立以来,为了进一步规范项目实施单位依法拆迁、文明拆迁、和谐拆迁,先后拟定《土地与房屋征收安置办法》、《征收资金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文件,围绕全市项目建设,会同项目征收工作专班,科学制定土地与房屋征收方案并付诸实施,严把全市土地与房屋征收项目“物量统计、征收拆迁方案审核、资金拨付、资金结算”四关,先后对白洋新城起步区、三宁已内酰胺、仙女工业园59个项目进行审核,审核资金亿元,审减资金3075万元,较圆满完成了市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全力服务了全市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同时强化征收安置补偿资金监管,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以加强房屋住用安全为突破口,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我局切实开展国有直管公房和廉租住房住用安全重点检查。今年,我局对各房管所管理的国有直管公房和在建廉租房采取“家家到,户户落”方式定期进行了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危险房屋和工地下达整改通知书,采取封存观察、限期拆除,设立警示牌等形式保证房屋安全,确保了不发生房屋安全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存在问题

我局在行政执法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主要表现在:一是房地产市场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房屋产权电子化管理

进程有待进一步加快,这些问题都有待我们今后工作中克难奋进,切实解决。

三、后期工作安排

抓好住房保障任务落实,做到“应保尽保”。

一是全面完成廉租住房项目建设工作任务,三是修订完善全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建立廉租住房准入、退出长效管理机制。

抓好房地产开发市场执法,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一是建立新开发商品房预售网上备案查询、管理系统,强化商品房预售管理。二是继续加大全市住宅小区公共维修基金归集力度,出台《全市住宅小区公共维修基金归集管理实施办法》。三是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打击捂盘惜售、合同欺诈、面积缩水、虚假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落实房地产开发计划,切实解决供需矛盾。

加快房产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房产权属登记规范化管理

一是建立房地产信息系统。我们将新增投资30万元加强房产信息化平台硬软件建设,逐步完成房屋产权产籍档案70000余件电子化录入工作,实现与宜昌市房产局统一数据平台对接。二是依法做好房产办证工作,切实处理好办证历史遗留问题。三是扎实做好房产交易、抵押工作。

抓好土地与房屋征收工作,推进项目建设。

一是不断提高为市委、市政府重点建设项目拆迁服务水平,增强拆迁纠纷协调处理能力。二是按照土地与房屋征收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工作规程,努力化解动迁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第五篇:太和县质监局认证监管执法工作总结

太和县质监局认证监管执法工作总结

我局按照《转发<关于进一步改进和深化认证监管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阜质函质[2008]32号)要求,组织各辖区执法队和相关股室人员对文件全文进行了学习,要求各执法队对照目录,对辖区内属于强制性认证管理的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排查,100%建立质量档案,并严格监管,同时要加强对认证机构和与认证有关的检查机构、试验室,认证咨询机构以及认证、认证咨询机构从业活动和认证结果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进行及时查处。

我局迅速开展了排查和执法检查行动,通过排查,我县有目录内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企业1家(安徽鸿基伟业医疗器械发展有限公司,产品为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于2008年4月15日取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证书编号为***4,并及时对该企业建立了质量档案,纳入了监管范围。同时强化了辖区内有关试验室的监督检查,共检查4家(太和县药品检验所、太和县机动车辆综合检测站、太和县卫生防疫站、太和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检测室),经查这4家的资质认证证书均在有效期内,都能按照资质条件开展工作,无违法行为。

二00八年七月三十日

市质监局认证行政执法自查情况报告[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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