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启动2013年度大连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通知
关于启动2013年度大连海洋大学大学生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中心):
为配合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升内涵建设水平和学校核心竞争力,学校决定启动2013年度大连海洋大学省级及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鼓励各学院自行开展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今年我校获批40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其中甲类项目20项,乙类项目20项),校级项目立项50项。省里对甲类项目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学校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配套资金为每个项目0.5万元,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配套资金为每个项目0.3万元,请各学院(中心)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于5月16日前组织学生申报项目,填写项目立项书,各单位汇总后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经学校评审后确定省级和校级项目。“大创计划”联系人:单玉鹏,电话:84762659,邮箱:shyp@dlo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一:大连海洋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书
附件二:各学院(中心)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配表
二○一三年五月七日
第二篇: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通知
教务处关于开展2014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年一度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2014年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创新训练项目与我校往年开展的项目相同。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是我校今年新增加的项目类型,开展这两类项目在于加强与“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对接培育,增强学生的创业意识和能力。这三类项目的申报需要撰写不同的申报书(见附件),学生可以自由选择申报的项目类型。
二、组织管理
各院(系)负责本单位的项目申报、立项评审、中期检查、结题验收、优秀项目推荐以及经费支配等工作;教务处负责经费分配、项目过程监督、数据汇总等工作。
三、申报条件
参与项目申报的学生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限2012级、2013级),项目负责人只能是一名且只能参加一个项目(三类项目任选其一)。项目负责人组建的团队最多为5人(含负责人),一名团队成员最多只能参加2个项目。不批准单人参与的项目和没有指导教师的项目。项目组必须邀请一位我校专任教师为指导教师,一位指导教师最多只能指导2个项目。申报项目包括“自选项目”和
“规定项目”,即学生自行选择的课题和各院系指定的课题。院系推荐立项的项目类型原则上“自选项目”和“规定项目”各占50%。各院(系)应按照申报条件严格把关,认真评审。
四、立项目标
各院(系)应参考往年学生参与情况(见附件1)积极组织学生申报,保证参与率较前年、去年有所提高,原则上要求参与立项项目的学生人数占本科生(2012级、2013级)人数的比例突破往年,多者不限,鼓励多立。立项项目中重点项目占40%,一般项目占60%(四舍五入取整)。
五、实施要求
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一年(2014年4月至2015年4月)。中期检查由各院(系)组织,时间为2014年10月,检查内容为项目开展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结题验收时间为2015年4月。各院(系)应注意项目申报时间、中期检查时间和结题验收时间与往年相比都有所提前。
六、经费支持
今年学校继续对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经费支持。
继续拨付各院(系)管理费用于本单位项目的立项评审、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工作。管理费标准为本单位项目总经费的20%(另外拨付,不占用学生项目总经费)。
指导教师指导一个项目顺利结题按8课时(选修课性质)计算工作量,同其他课时费一起拨付。
七、工作安排
1月17日~3月14日 申报组织
申报宣传。各院(系)积极宣传,将通知内容传达到每个班级和学生。项目申报。各院(系)组织项目负责人填写《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附件2)或《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附件3),或《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附件4),并提交给院(系)参加评审。
立项评审。各院(系)专家组对申报项目严格审核,宁缺勿滥,确定立项项目并完成立项项目汇总表(附件5)。
3月17日~3月19日 材料提交
立项评审后,请各院(系)提交纸版立项项目申报书、立项项目汇总表(各1份,签字盖章)至博纳楼136房间(欧老师,电话:83952221),相应的电子版发送至oxt@cueb.edu.cn。教务处 2014年1月17日
第三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计划”)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关于开展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通知(浙教电传2012〕309号)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目标
通过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促进高等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高校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
二、计划内容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型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与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型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经费支持及奖励
每个计划项目原则上支持经费2万元。
四、项目申报时间安排
9月22日下午5点前,各班科技委员将申报同学的材料交于学生会科技部。
第四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方案
《教育部关于启动“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六、学校工作
1,参与计划高校要成立校级的组织协调机构,包括教务、科研、设备、财务、学工、团委等职能部门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和配套政策,提供支撑条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日常管理体系要纳入本科生教学管理体系。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要进入人才培养方案,促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其训练项目作为选修课程开设,获得一定的学分。
3.参与计划高校要为参加项目学生制订个性化培养方案,采取相关配套措施予以支持,包括选课、考试、成果认定、学分认定、灵活学籍管理等。
4.参与计划高校需同时开设与创新训练有关的创新思维与创新方法等选修课程,开设与创业训练有关的项目管理、企业管理、风险投资等选修课程。
5.对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学生实行导师制,对参与创业实践项目的学生,还要聘请企业导师,实行双导师制。
6.对担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导师的教师,要制定相关的激励措施,计算专门工作量,或给予工作补贴。
7.参与计划高校的示范性实验教学中心、各类开放实验室和各级重点实验室要向参与项目的学生免费提供实验场地和实验仪器设备。
8.各大学科技园要积极承担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任务,为参与大学
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学生提供技术、场地、政策、管理等支持或孵化服务。
9.项目经费由学校代管,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教师不得使用学生项目经费,学校不得提取管理费,不得截留和挪用。
10.学校要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搭建项目学生交流平台,定期开展交流活动。组织项目学生参加校内外学术会议,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交流经验、展示成果、共享资源的机会。学校还要定期组织项目指导教师之间的交流。
11.学校要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对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奖励。对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工作无明显进展的学生要及时终止其项目运行。对更改项目内容、更换项目成员、提前或推迟项目结题等事项要制定规范的管理办法。
第五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一、计划目标
通过实施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训练计划)项目建设,促进高等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高校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
二、计划内容
训练计划内容参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建设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
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参与高校
训练计划面向全省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参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高校,将予以优先支持。
四、计划组织实施
(一)制定工作方案和管理办法。各校制定本校训练计划工作方案和训练计划学生项目的管理办法。规范项目申请、项目实施、项目变更、项目结题等事项的管理,建立质量监控机制,对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工作无明显进展的学生要及时终止其项目运行。
(二)评审立项。各高校在省级建设项目申报限额内,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自行组织学生项目评审,报我厅备案并对外公布。项目结束后,由学校组织项目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我厅。验收结果中,必需材料为各项目的总结报告,补充材料为论文、设计、专利以及相关支撑材料。我厅将在有关网站公布项目的总结报告。
各校通过自筹经费,可以保障项目有足够经费支持、可以顺利实施的前提下,可超额申报建设项目,我厅将予以认可。
各校校内项目申报表、项目任务书、验收表等相关工作表格由各校自定。
(三)项目负责人。训练计划项目面向本科生申报,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的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创业实践项目结束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事务。
(四)三类项目比例。各高校根据本校实际情况,适当安排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的比例,并逐步覆盖本校的各个学科门类。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训练计划对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意义。参与高校要成立由主管教学的校领导牵头负责,由教务、科研、设备、财务、产业、学工、团委等职能部门参与的校级组织协调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和配套政策,将训练计划的日常管理工作纳入本科生教学管理体系。
(二)训练计划要进入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参与计划高校教学管理部门要从课程建设、学生选课、考试、成果认定、学分认定、灵活学籍管理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要把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作为选修课程开设,同时要组织建设与创新训练有关的创新思维与创新方法等选修课程,以及与创业训练有关的项目管理、企业管理、风险投资等选修课程。
(三)要重视训练计划导师队伍建设。对参与训练计
划的学生实行导师制。参与计划高校要制定相关的激励措施,鼓励校内教师担任训练计划的导师,积极聘请企业导师指导学生创业训练和实践。
(四)重视训练计划实施的条件建设。参与计划高校的示范性实验教学中心、各类开放实验室和各级重点实验室要向参与项目的学生免费提供实验场地和实验仪器设备。参与计划高校的大学科技园要积极承担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任务,为参与计划的学生提供技术、场地、政策、管理等支持和创业孵化服务。
(五)参与计划高校要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搭建项目学生交流平台,定期开展交流活动。鼓励表现优秀的学生,支持项目学生参加校内外学术会议,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交流经验、展示成果、共享资源的机会。学校还要定期组织项目指导教师之间的交流。
(六)参与计划的学生,如发现本校实施该计划时有违反我部要求的情况,可以向我厅投诉。投诉的问题要确切,并且署真实姓名。我厅将在调查核实之后予以处理。
六、项目周期
一年半
七、申报材料
(一)工作方案;
(二)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三)2012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报送截止日期为2012年7月16日)。
以上材料各一式2份。
附表:2012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