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2011计划生育考核年度
2011年计生工作总结
2011年度,我乡在区党委、区管委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计划生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对计划生育工作做到常抓不懈,突出重点,攻克难点,取得明显的成效。概括总结全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认真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的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落到实处。我们一是始终坚持以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为核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我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年内及时召开了全乡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乡政府与各村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了目标明确,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全乡上下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管理体系。二是建立严密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实行月监督、季考评、半年和年终考核制度,通过考核及时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明确今后的措施。四是确保计生经费投入到位,保证了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计划生育人口指标完成情况
今年1-10月出生259人。其中一孩政策内出生170人;二孩
政策内生育82人,政策外生育7人。出生率8.35‰,政策生育率为97.2%,自然增长率为4.6‰,出生婴儿性别128,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98%,及时率 90%,流动人口管理率98%,计生经费投入到位率210%,三、各项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一)基层组织建设:乡计划生育办公室有工作人员11人,工资已全部由财政统一发放,按上级要求,计划生育统计、流动人口全部纳入互联网平台管理,并配备了专职管理及微机操作人员。为改善办公条件,乡计生办新添电脑6台,空调4台。今年计划生育基层组织工作的重点是继续加强村级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职业化管理,今年在市区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我乡顺利开展了村级计生专干、计生助理员的竞聘工作。竞聘顺利完成,充实了村级计划生育管理队伍,使村级计生管理队伍实现了年轻化、专业化、知识化,村级计生队伍工作能力明显提高。村级计生工作人员的报酬落实已全部出入财政预算,工资的发放实行绩效工资,并均已落实到位。
(二)宣传教育工作:宣传教育工作是计划生育“三为主”之首,今年我乡干部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收到了明显的成效。年初计生办就制定了年度计划生育宣传计划,并按部就班地进行了落实。
1、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认真开展了“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行动”的宣传活动,弘扬了婚育新风。
2、为了巩固原有的计划生育宣传阵地,我乡今年又对固定宣传阵地进行了更
新换代,更新高标准宣传标语82条,增添15平方米“关爱女孩行动”大型公益广告牌四块。为乡计划生育宣传增添了新的亮点。
3、今年我们还重点开展了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进校园工作,重点抓了对女孩及独生子女的家庭与社会教育。
4、继续深入开展了创建计划生育婚育文明村、婚育文明户活动,5、广泛下发计生宣传资料,为各村计生专干订购了《人生》杂志、《村级计生工作人员应知应会》宣传读本,印发《决定》知识手册、《预防出生缺陷知识问答》、购置了《优生科普知识手册》等,做到育龄妇女人手一份。6,我乡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充分利用利益导向机制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少生优生快富。截止到9月30日全乡已有个计生家庭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有257人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乡财政支付的奖励资金达到了13万元。全乡现在已有8对夫妇主动放弃了二胎生育指标。由此可以看出,全乡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愿望已经很强烈,广大群众的生育观念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
(三)、计划生育财政投入:要搞好计划生育工作,一是要有人管事,二要有钱办事。我乡于2011年2月安排计生经费38万元。截止目前已投入80万元,计划生育财政经费的按时投入,为我乡计划生育的快速发展起到了有力的保障作用。
四)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是由学生政府牵头、全社会共同参与开展的一项针对广大计划生育户的社会性活动,我乡学生政府始终把这项工作作为一件重要大事来
抓。为加强对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领导,制定了2011年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意见,明确了部门、单位在这项工作中的责任,并与各参与矿物质的部门单位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汇总出台了全乡涉农部门、单位对全乡计划生育户的优先优惠办法。
“三结合”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了广大计划生育户现代化生育观念的转化,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积极的影响,广大群众自学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明显提高。
(五)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是计划生育工作的关键,也是计划生育工作的立脚点和切入点。今年,为了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搞好孕情服务,严格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计划生育各业务口横向与纵向联合。横向联合是各业务口联合制定了孕情服务管理合同,对持一胎、二胎生育证的当事人施行了合同化管;纵向联系是各业务口自妇女怀孕到分娩实行一条龙式宣传、服务模式。在控制性别比持续升高的工作中,我们严格调查中期流产、引产的事实真相,严格申报、审批程序。对中期以上无故流、引产的夫妇坚决收回其生育证。近两年来我乡对此项工作的力度非常大,今年无一例无故中期以上流引产案例发生,有效的控制了性别经升高的态势。
(六)药具工作:“避孕为主”是计划生育“三为主”之一,药具工作是实现避孕为主的关键环节,我乡非常重视药具管理的日常工作,做到了“六到位”,实行了避孕药具的异地领取模式,村级药具工作做到了“四到位”“五必访”,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了方便的药具服务。
(七)协会:计划生育协会是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群众性组织,为有效地组织广大计生协会会员参与到计划生育工作中来,实现广大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2011年我乡对计划生育协会工作也加大了工作力度。年初乡财政为协会拨付专项资金,为协会的宣传教育、贫困救助等提供了财力保证。年初,党委、政府对乡计划生育协会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和充实。今年,乡计划生育协会重点抓获了“生育关怀”活动,全乡对计生贫困家庭进行了摸底,每村确定2个贫困家庭,由乡党委、政府领导成员分组进村入户慰问,每户发放了不少于价值100元的慰问物资;年内深入开展了由乡党委、政府直接参与的5.29协会宣传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深入开展了计划生育群众自治工作,近年我乡基本上实现了广大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计生协会发挥了在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八)奖励扶助工作: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是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转变的质的飞跃,是建立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与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项重大突破,为把此项工作真正一丝不苟的落到实处,今年全乡广大干部群众齐动员,继续对奖励扶助制度实行了全方位、全天候的宣传活动,使“奖励扶助政策”家喻户晓。在评定、审核
奖励扶助人员资格时,广大群众、全体干部职工、各村计划生育协会都付出了艰辛的劳动。今年全乡新增扶助人员14人,合格率100%,保证了此项工作的严肃性
(九)、加大对全乡流动人口的监管力度。2011年按省市人口计生委的统一要求,配备了流动人口专职管理人员1名,全乡流动人口全部纳入河北省互联网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并为所有活动人口建立了专人专档;做到了及时处理、反馈流动人口管理信息。我乡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坚持属地管理、单位负责、综合服务、流出配合的原则,树立“一盘棋”思想,我们联合派出所、工商所等部门,在现居住地形成了有效的管理和服务网络。
一年来,我乡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这是与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与上级计划生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与乡党委、政府的得力组织和全乡广大干部群众的艰苦奋斗努力工作分不开的。但是,与其他乡镇相比,与其他县市相比,我乡的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尚存一定差距,今后我们要不断从工作思路与工作方法上向兄弟乡镇学习,查漏补缺,勇于进取,不断地把全乡的计划生育工作推上新水平。
第二篇:计划生育考核细则
XX镇二0一一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
考核细则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为全面完成今年市委、市政府下达给我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任务,特制定如下考核细则,请各村和各单位认真对照细则,结合本村实际全面完成今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任务。(总分100分)
一、人口与统计(20分)
控制人口出生率,提高人口停机质量,全面掌握符合法律法规生育人数,不出现违法生育和大月份生产。要求:
1、各类报表准确及时,报告单记录完整、正确。
2、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做到无错、重、漏(一票否决)
3、基础账册管理达到帐卡相符,帐实相符。
4、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做到(1)人口出生起报点延伸到组;(2)村上又符合法律法规生育人员花名册、育龄妇女花名册、村级报告单。
5、对符合四川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人员底子清、情况明,存有55岁以上符合四川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人员花名册。
6、有18岁以下独生子女父母花名册。
二、宣传教育(8分)
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扶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及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若干规定》、《成都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四川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解释》等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利用党员会、干部会、群众会、广播会、黑板报、壁报、标语等把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到户大到人,做到家喻户晓;配合镇计生办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即婚前教育、孕产教育、青春期、孕儿期、中老年期五期教育。做好婚育新风进万家宣传活动。
要求:
1、有固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大幅宣传标语3至5幅。
2、有计划生育宣传专栏,做到定期更换。
3、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村务公开内容。
4、有各种宣传完整记录。
三、技术服务(20分)
按照XX市要求村级必须建立计划生育综合服务室,全年配合镇上开展三次“三查”活动,两次普查和一次重点人员“三查”。药具管理做到定人、定时、定量发放药具。要求:
1、村计划生育综合服务室达到五个一。(即一个人、一间房、一个药具箱、一张床、一套画图挂上墙)。
2、当年生育及补救手术后的育龄妇女落实避孕措施及时
率达100%,落实长效避孕率及时率达90%以上。
3、药具使用花名册登记准确、齐全;避孕药具“四率”达标(计划发放率100%,随访率达100%,应用率达95%,有效率98%,并做好随访登记)。
4、每次“三查”率达95%以上
5、综合避孕率90%以上。
四、行政执法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30分)
对流入、流出人口进行登记造册,落实节育措施,流动人口必须到XX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实行验证和办证制度。协助计生办出来计划生育案件。
要求:
1、流动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达100%
2、对本村的计划生育案件结案率达100%,当年社会抚养征收吕率达50%以上。
3、流动人口验证、办证率达100%。
4、控制违法生育和非婚生育。
5、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
五、建立健全计生生育协会(4分)
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做到有班子,有人员,有活动。
要求:
1、有协会领导班子。
2、积极发展协会会员,建好会员花名册。
3、村组有活动室,年内开展四次以上活动,并做好记录。
六、“推行三结合”(8分)
积极配合政府各部分做好本村范围内的生产、生育、生活“三结合”帮扶工作。
要求:
1、落实好“三结合”新增户1户,做好联系户的帮扶工作。
2、选好一个中心示范户。
3、有帮带户花名册。
七、计划生育村名自治(10分)
全面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建立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体制,达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目的。
要求:
1、制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
2、全面签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
3、签定村与社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责任书。
4、计划生育工作资料齐全,一年内工作资料不缺不漏,装档完好。
第三篇:考核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范本
证明
2012年2013年特此证明。
学校名称:(盖章)
日期:
中心校盖章
计划生育证明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日期:年月日
第四篇:2012年计划生育考核口径
黔人口办发„2012‟17号
关于印发《贵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
有关考核指标统计口径的规定》的通知
各市、州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进一步抓紧抓好抓实全省人口计生工作的需要,结合管
理服务工作的实际,省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原《贵州省人
口出生率等责任目标考核统计口径的规定》进行了必要的修订,现将《贵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考核指标统计口径的规定》予
以印发,请及时传达到县、乡两级人口计生部门,并于2012
起执行。
附:《贵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考核指标统计口径的规定》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人口计生△考核指标规定通知贵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2012年3月26日印
共印15份
附:
贵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
有关考核指标统计口径的规定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有关要求和《贵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管理制度(试行)》相关条款,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人口出生率指辖区内常住人口内出生人口数与该区域年平均常住人口之比。
第二条符合政策生育率指辖区内常住人口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出生人数与常住人口总出生人数之比。
流动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指辖区内流入不满半年或夫妇双方流出半年以上人口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出生人数与相应的两类流动人口总出生人数之比。
夫妇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期内生育的第1个孩子登记为政策内1孩;尚未办理结婚证或生殖保健服务证的,同时令其限期办理。夫妇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符合《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期内生育的第2个孩子登记为政策内2孩。
对属于调查对象收养、捡养等情况的新生婴儿,按以下规定进行登记:
1、能够确定亲生父母婚育史的,按亲生父母实际情况进行判断、登记政策内外和孩次。
2、无法确定亲生父母及其婚育史的:
1)合法收养的,按收养夫妇的相应孩次登记为政策内;
2)对未办理收养手续而自行领养(捡养)的,登记为领养(捡养)人相应孩次的政策外;
3)属于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委托寄养的,作为政策外1孩登记,并纳入流动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计算。
第三条出生统计漏报率指出生漏报数与考核所有实际出生数之比。出生漏报指:未登记考核内的生育信息;将考核内生育登记为考核外生育;未按规定补报的往年生育事件。
政策外出生统计漏报率指政策外出生漏报数与考核所有实际出生数之比。政策外出生漏报指:未登记政策外出生(含未按规定补报的往年政策外出生);将政策外出生登记为政策内出生;将内政策外出生登记为外出生;将本地政策外出生登记为外地出生;将流入后政策外出生登记为流入前出生;将流出半年内政策外出生登记为流出半年以上出生。
出生统计错报率指出生信息错报数与考核所有实际出生数之比。出生信息错报包括:婴儿性别、生育孩次、夫妇姓名错误;出生事件多报。
补报的2011及以后各出生数,录入贵州省人口计生
信息系统(以下简称“PIS”)时,必须登记录入“出生上报”信息,否则记为考核的出生信息漏报,并按不同人口类型纳入考核的人口出生率、常住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流动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计算。
对考核内生育后流入本辖区的,新生人口不列入符合政策生育率考核,但必须作为生育后流入进行上报登记,否则作为考核内出生信息漏报。
对于未返回本辖区的流出人口生育信息,必须有确切证明(已核实的流动人口交换平台反馈信息、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地人口计生部门证明、公安户籍等),方可录入PIS。
第四条人口漏报指:PIS中未录入登记的户籍人口、婚入人口或流入居住90天以上的人口;户籍人口、婚入人口中没有流出或流出后已返回居住90天以上,PIS中其变动类型登记为“流出”的人口。
第五条避孕措施及时率指积极开展知情选择,引导已婚育龄夫妇在考核生育后90天内采取长效避孕措施(生育二孩后首选绝育措施)的夫妇对数,占应及时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夫妇对数的比例。避孕措施落实率指调查时,已婚育龄夫妇在考核或其上生育后采取长效避孕措施(生育二孩后首选绝育措施)的夫妇对数,占应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夫妇对数的比例。
其中,客观上不需要采取避孕措施的(离婚、丧偶、配偶在押、剖腹产不足210天或产后不到90天、绝经或不孕症、禁忌症、符合法规待孕现孕等情况),以及在外生育满90天后返回不满一个月的,未落实长效避孕措施的夫妇,在统计汇总时不计入应及时落实和应落实长效避孕措施对象。符合法规可再生育但未再生育且落实长效避孕措施的,或在剖腹产不足210天、产后不到90天内已落实长效避孕措施的,在统计汇总时计入应落实和已落实避孕措施对象。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人口计生责任目标考核,“本辖区”在对市级考核时指市级行政区域,在对县、乡两级考核时指县级行政区域。
第五篇:计划生育工作的考核
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加强规范化管理,促进全区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的全面完成,特制定本业务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评比原则
在考核评比过程中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和实事求是的原则,真实地反映各乡(镇)、街道计生办业务工作水平,以奖励先进、鞭策后进为目的,促进全区计划生育业务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评比项目和方法
二〇〇五年列入计划生育业务工作考核评比的项目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办公室、宣传、统计、法规信访流动人口、人事、财务、药具、技术服务、协会等十项工作,实行一千分制考核(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附后),区计生局将在年内不定期的组织平时调查和业务工作检查,结合年终省、市考核评比结果和各业务股室考评结果对各单位的业务工作进行综合考核,考核评分最后得分为市考核平均得分的30%加上区考核平均得分的70%,并根椐考核结果兑现奖惩。
三、奖惩办法。
根据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业务工作考核结果,设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总分必须在960分以上)。年终由区计生局分别给予1500元、1000元、600元的奖励,其中40%奖给计生办主任。考核得分在800分以下给予处罚,每低5分扣下拨经费1%,其中计生办主任负担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