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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津补贴自查报告
编辑:紫芸轻舞 识别码:22-968921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4-20 14:37:00 来源:网络

第一篇:规范津补贴自查报告

观音湖管委会

关于开展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为巩固前一阶段规范津补贴工作成果,防止乱发津贴补贴现象发生,打好下一步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基础,根据孝昌纪发[202_]5号《关于开展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单位迅速行动起来,针对管委会规范后的公务员津补贴实施情况进行细致、彻底地自查,现将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严密组织

管委会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观音湖管委会规范公务员津补贴专项自查工作专班,指定专人具体办理并负责反馈。为扎实抓好这项工作,还制订了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自查自纠工作的指导思想、责任和要求,确保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执行,规范到位

按照文件的要求,认真对照规范工作总体要求,对我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从自查情况看,我单位自从实施规范津贴补贴以来,没有违反规范津贴补贴各项规定,做到应归并的项目一律归并,应取消停发的一律取消停止发放,应执行的政策规定严格遵照执行。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一)按规定要求设置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

规范津贴补贴实施后,我单位机关已取消所有原来发放的津贴、补贴和福利性项目,包括过节费、年终奖金、水电补贴、电话补贴等,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设置津贴补贴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标准和范围,按职级发放,其中,正科级3人、副科级3人、科员8人、普通工1人。经自查,不存在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提高津贴补贴标准的情况。

(二)按规定方法核算津贴补贴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核算办法>的通知》(财库[202_]48号)的规定设立专门账薄,对发放给职工的工资、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及其他个人收入进行会计核算,并在部门决算中单独反映。

(三)按规定形式发放津贴补贴

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津贴补贴,不发放现金,并依法代扣代缴职工应缴的个人所得税、医疗保险费等费用。

三、提高认识,确保长效

管委会以此次自查自纠为契机,强调要正确领会省、市、区关于严肃纪律确保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顺利进行的精神和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执行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严肃财经纪律,巩固第一步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把第一步规范工作和进一步规范工作结合起来,建章立制规范管理,逐步形成我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将规范工作顺利向前推进,取得实效。

第二篇:规范津补贴自查报告

关于开展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为规范津补贴工作成果,防止乱发津贴补贴现象发生,打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基础,根据财政部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办公室通知,我单位迅速行动起来,针对严格执行公务员工资政策,规范后的公务员津补贴实施情况进行细致、彻底地自查,现将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严密组织

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规范公务员津补贴专项自查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具体办理并负责反馈。为扎实抓好这项工作,还制订了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自查自纠工作的指导思想、责任和要求,确保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执行,规范到位

按照文件的要求,认真对照规范工作总体要求,对我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从自查情况看,我单位自从实施规范津贴补贴以来,没有违反规范津贴补贴各项规定,做到应归并的项目一律归并,应取消的一律取消,应执行的政策规定严格遵照执行。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一)按规定要求设置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

规范津贴补贴实施后,我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设置津贴补贴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标准和范围,按职级发放,其中,正科级1人、副科级2人、副主任科员1人。经自查,不存在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提高津贴补贴标准的情况。

(二)按规定方法核算津贴补贴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核算办法>的通知》(财库[202_]48号)的规定设立专门账薄,对发放给职工的工资、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及其他个人收入进行会计核算,并在部门决算中单独反映。

(三)按规定形式发放津贴补贴

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津贴补贴,不发放现金,并依法代扣代缴职工应缴的个人所得税、医疗保险费等费用。

三、提高认识,确保长效

以此次自查自纠为契机,强调要正确领会省、市、县关于严肃纪律确保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顺利进行的精神和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执行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严肃财经纪律,巩固和进一步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成果,把每一步规范工作和进一步规范工作结合起来,建章立制规范管理,逐步形成我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将规范工作顺利向前推进,取得实效根据县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关于开展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实施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行政领导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了安排部署,向办公室下发了开展规范津贴补贴自查情况的通知,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工作开展情况 行政领导高度重视开展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及时成立了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财务副主席马思仁担任,成员由其他人员组成。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确保了此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一)关于津贴补贴项目及标准的发放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统一的津贴补贴发放标准。202_年以来,严格按照县有关部门要求的关于津贴补贴的统一标准和实施范围,认真审核和发放各项津贴补贴,无扩大发放津贴、奖金、福利和有价证券及实物的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艰边津贴,误餐补助以及纪检津贴等各项津贴补贴,做到了津贴补贴严格按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发放。

二是不存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在津贴补贴的发放中,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核实津贴补贴项目、标准和资金来源,对纳入清理范围的津贴补贴项目,经认真抽查,尚不存在。也不存在利用“小金库”或违反规定利用非税收入等发放津贴、补贴的情况,更不存在超范围、超标准、擅自发放津贴补贴的现象。

三是严格执行津贴补贴发放政策。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改革规范工作的方针政策明确、思路清晰、重点突出、统筹兼顾、方向明确,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现实可操作性。严格遵循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严肃纪律要求,凡属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项目,均严格按发放标准和规定范围执行,不存在超标准或降低标准执行的情况,达到了规范的目的。

四是对于保留的改革性津贴补贴。在清理归并津贴补贴工作中,我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市级以上有关部门的政策,该保留的保留,该归并的归并,该清除的清除,做到了不提高、不降低、不扩大、不缩小、不增加不减少。其需交纳的个人所得税由会计核算中心代扣代缴,不存在发放现金或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现象。

(四)设立“小金库”方面

开展“小金库”清查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工作。不断加大对帐外资金和“小金库”的清查工作力度,规范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着重从规范票据台帐,严格执行财经制度,截止目前,尚未发现擅自设立“小金库”的情况。

二、自查结果

经对照检查,我单位能够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标准、范围发放津贴补贴,不存在超标准、超范围情况,没有擅自增发津贴补贴的行为。

三、规范津贴补贴保障措施

今后,我们将严格执行《关于开展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津贴补贴工作。首先制定了各项制度,不准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在国家统一工资政策之外新设津贴补贴、奖金项目,一律不准提高现有津贴补贴、奖金水平,一律不准以现金或其他任何形式发放新的福利,一律不准瞒报、漏报津贴补贴核实情况;其次定期对我单位各项津贴补贴及时进行审核和清理。将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管理工作推向新的进程。

第三篇:规范津补贴整改报告

规范津补贴整改报告

规范津补贴整改报告

按照文件的要求,认真对照规范工作总体要求,对我单位规范津贴补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从自查情况看,我单位自从实施规范津贴补贴以来,没有违反规范津贴补贴各项规定,做到应归并的项目一律归并,应取消停发的一律取消停止发放,应执行的政策规定严格遵照执行。具体执行情况如下:

(一)按规定要求设置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

规范津贴补贴实施后,我单位机关已取消所有原来发放的津贴、补贴和福利性项目,包括过节费、年终奖金、水电补贴、电话补贴等,严格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设置津贴补贴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标准和范围,按职级发放,其中,正科级 3 人、副科级 3 人、科员 8 人、普通工 1 人。经自查,不存在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提高津贴补贴标准的情况。

按规定方法核算津贴补贴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核算办法的通知》的规定设立专门账薄,对发放给职工的工资、地方津贴补贴及其他个人收入进行会计核算,并在部门决算中单独反映。

(三)按规定形式发放津贴补贴

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津贴补贴,不发放现金,并依法代扣代缴职工应缴的个人所得税、医疗保险费等费用。

三、提高认识,确保长效

管委会以此次自查自纠为契机,强调要正确领会省、市、区关于严肃

纪律确保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顺利进行的精神和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执行公务员工资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严肃财经纪律,巩固

小县乡之间收入水平差距。同时,深化 收支两条线 改革,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范津贴补贴资金来源,逐步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统一规范有序的公务员津贴补贴机制。

(二)目标要求通过规范工作,实现 四个统一,即:

统一项目,将各部门、各单位的津贴补贴项目,统一归并为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两大类;统一标准,不同部门相同职级人员执行相同的津贴补贴标准;统 资金来源,规范到位后,逐步做到各部门发放津贴补贴所需资金统一由财政预算安排,资产统一由财政部门管理;统 发放办法,将规范后的津贴补贴纳入财政工资统发范围,逐步实行集中统一发放。

二、规范津贴补贴的实施范围按照上级要求,全县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确定的具体范围为:

党委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联机关,以及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上述机关单位中的工人和执行行政工资的离、退休人员一并规范。同时,根据市政府要求,对在过渡期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津贴补贴暂参照本次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相应职级的标准执行,对专业技术人员,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暂对应正县级,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暂对应副县级,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暂对应正科级,助理级专业技术人员暂对应科员,待上级部署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工作时,再按政策进行调整。

三、规范津贴补贴项目标准和内容 (一)规范津贴补贴项目的内容

1、归并津贴补贴项目。在取消违规津贴补贴项目的基础上,对

贴项目的标准退休人员的津贴补贴,实行 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即:

规范前(201X 年 1 月 31 日及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和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按规定经组织批准留用的除外),先对地方福利补贴、职务补贴、地方补贴、工资附加、生活补贴、物价补贴等项目进行归并,再比照同级在职人员的津贴补贴标准,按比例计算确定退休人员补贴。规范后(201X 年 2 月 1 日起)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执行新的退休人员补贴标准。归并后各职级退休人员津贴补贴水平占同等条件在职人员的比例不高于 90%,并与归并前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的发放水平大体相当。4.关于乡镇 201X 年分流人员津贴补贴项目的标准对乡镇 201X 年分流人员的津贴补贴,参照乡镇在职人员津贴补贴标准,按相应职级进行归并,根据《关于落实乡镇分流人员有关政策的意见》(夏人发[201X]3 号)文件精神,按全县乡镇在职人员人均增资比例,相应增加生活补助费。分流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办理退休手续,参照规范后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津贴补贴标准执行。5.关于乡镇 201X 年离职人员的津贴补贴项目的标准根据 xx 县人事局 201X年 2 月 18 日《机构改革后乡镇人员工资发放规定》的要求,对乡镇201X 年离职人员,参照乡镇在职人员津贴补贴标准,按相应职级进行归并,归并后按 50%比例执行增资额。6.关于退职人员的津贴补贴项目的标准滤布厂比照退休人员津贴补贴调整标准,并参照市规范津贴补贴方案,根据退职人员的实际情况执行相应的增资标准:

①按照国办发[1978]104 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的人员,按照每月 100 元标准执行增资额。

②精简退职人员不纳入规范津贴补贴的范围。7.关于退养民办教师的津贴补贴项目的标准根据《xx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德政办发[201X]14号)文件中 办理退养手续的民办教师,退养补助费标准按现任的教师职务,比照同等条件的公办教师工资发放,不再享受以后公办教师的调整工资政策 的规定,退养民办教师不纳入规范津贴补贴的范围。8.关于差额(或定额)拨款单位和自收自支人员的津贴补贴项目的标准对差额(或定额)拨款单位人员、自收自支人员参照本次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标准执行,列支渠道不变。关于执行机关事业单位政策的企业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问题。压滤机滤布这部分离退休人员提高的离退休补贴列入养老保险统筹项目,列支渠道维持不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发放。四、加强组织领导,严肃工作纪律(一)按照 收支两条线 规定,加强各项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运用 票款分离 征管系统,进一步扩大征管范围,提高征管效率。有关执收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工作,确保各项政府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逐步将县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经营性收益纳入财政管理。对不履行职责,应收不收,应罚不罚或乱收乱罚的有关责任人员,要按照规定严肃查处。

(二)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办法。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按鲁财库[201X]17 号文件中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的规定,设立津贴补贴会计科目,用于核算本部门、单位发放给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所有津贴补贴,其他科目一律不得再核算发放个人津贴补贴。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的账户管理,对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津贴补贴项目的发放纳入工资专户管理,逐步实行

县财政集中统一发放,除工资专户具体核算的部门、单位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外,各部门、各单位一律不准再出现新的津贴补贴项目。

(三)严肃纪律,加强督查。在实施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工作过程中,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决维护国家收入分配政策的严肃性,一律不准自行新设津贴补贴项目,一律不准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标准和扩大实施范围,律不准发放有价证券和实物。县委、县政府将组织纪检、组织、监察、财政、人事、审计等部门联合对各部门、各单位津贴补贴项目清理、归并情况,规范后津贴补贴发放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五、本次规范津贴补贴从 201X 年 2 月 1 日起执行,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四篇:规范津补贴报表说明

河北省机关规范津贴补贴自查情况表填列说明

一、在职人员、离休人员、退休人员津贴补贴发放情况分别填列。

二、“归并设立的津贴补贴项目”,是指归并设立的在职人员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离休人员补贴”和“退休人员补贴”是指归并设立的离休人员补贴和退休人员补贴。

三、“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项目”,是指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出台的津贴补贴。包括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等。

四、“改革性补贴项目”,是指通过转化单位原用于干部职工职务消费和福利待遇的资金,向公务员直接发放的货币补贴,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补贴,包括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提租补贴、供热采暖货币化改革补贴、物业管理货币化改革补贴;二是交通补贴,包括班车补贴、公务用车补贴。

五、“按规定保留的其他津贴补贴项目”,是指在归并设立的津贴补贴、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改革性补贴以外执行的津贴补贴,包括暂时保留的根据工作业绩向少数作出突出贡献的公务员发放的奖金。

六、“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是指超标准或超范围发放的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项目;超标准或超范围发放的改革性补贴;自行设立的值班费、加班费;自行发放的奖金;向职工发放的实物福利或报销的有关费用。

七、“文件依据”,有正式发文的要填明文件名称、文号和发文日期,没有正式发文的要注明“电话通知”、“口头通知”等。

八、各单项津贴补贴中的“执行人数”为各职级实际享受此项津贴补贴的人数;“发放标准”为相应职级实际执行的月人均津贴补贴,相同职级人员执行标准不同的,按照相应职级人员月平均津贴补贴标准填列。不是按月发放的津贴补贴,应以一个内发放总额除以12后的数据填列。各单项津贴补贴的“合计”栏中,“执行人数”在职人员按照编制内实有人数填列(在机关工作的事业编制人员不计算在内),离退休人员按照机关离退休人员实际人数填列;“发放标准”按在职人员按照各单项津贴补贴标准乘以执行人数的乘积相加,再除以编制内实有人数填列。离退休人员分别按照各项津贴补贴标准乘以执行人数之和,再除以机关离退休人员实有人数填列。

九、本表填列时间为202_年全年,如违规问题发放在以前,可在表格备注栏中作说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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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规范“津补贴”脱掉“隐身衣”

规范“津补贴”脱掉“隐身衣”

成都市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正风肃纪工作切实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工作方案中要求继续开展津贴补贴规范工作、进一步规范津贴补贴发放方式、严格经费预决算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报告制度„„要求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杜绝巧立名目乱发钱物、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标准、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钱物等现象。(5月16日成都日报)

津补贴制度是国家为了改善提高公务员生活待遇的一项制度,目的是规范公务员工资,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然而,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巧立名目乱发钱物、自行提高津补贴标准、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发放钱物等等,给津补贴穿上的一件又一件的“隐身衣”,甚至让工资制度进一步有失公平。因此,必须规范津补贴制度,将这些“隐身衣”坚决的脱掉。

脱掉“隐身衣”,需完善制度、严格执行。古人云:“立法令者以废私也,法令行而私道废。”各级地方政府、部门应该完善相关津补贴制度,明确津补贴发放范围,注重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治力度,严格惩戒以各种名义乱发、增发津补贴的行为,包括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变相福利,使用“小金库”款项发放等违规行为,通过强有力的制度规定规范津补贴发放,确保制度有效的贯彻落实。完善的制度后面还必须有强有力的执行力保障制度的有效实施。正所谓,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求必欲得,禁必欲止,令必欲行。脱掉“隐身衣”,需公开透明。将现有工资外津贴补贴全面清理,实现由“暗补”改为“明补”,实行公开透明的津贴补贴项目、标准和发放办法。成都市在党的第二次教育实践活动中提到,加强了工资直发管理,所有津贴补贴都要以银行卡形式集中统一发放,不得发放现金。将津补贴统一用银行卡发放,由财政局统一管理,进一步增强津补贴的透明度,防止滥发津补贴的现象。

脱掉“隐身衣”,需领导干部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津补贴的发放绝大部分权力是掌握在领导的手里。要脱掉“隐身衣”,首先领导干部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其次要严以律己,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要让下面的干部自觉的脱掉“隐身衣”,首先我们领导干部就要有解决脱掉“隐身衣”决心和毅力。

总之,笔者认为,要真正脱掉“隐身衣”,需加强监督管理,严肃各项纪律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完善制度,统筹兼顾,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让津补贴制度真正发挥它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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