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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计算机网络使用管理的暂行规定
编辑:清幽竹影 识别码:22-794420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1-13 01:14:54 来源:网络

第一篇:法院计算机网络使用管理的暂行规定

法院计算机网络使用管理的暂行规定

区法院计算机网络使用管理的暂行规定

各处局庭室科队:好范文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

我院计算机局域网已基本建成,为了确保网络的正常运行,杜绝各种不良事件发生,院党组研究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我院计算机网络是我院审判工作的现代化工具,对提升我院各项工作水平,促进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必将起到重要的保证作用。因此,全院干警必须象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这份来之不易的公共财产,并切实加强对计算机网络方面的知识学习,以求在较短的时间内使这一现代化工具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切实加强计算机网络保密工作,防止各种失泄密事件发生。我院计算机局域网络只能作为内部传输和与上级法院连接传输交流,不能与其它网络连接交流,确需了解社会上其他网络信息时,可到社会上设置的网点查询,而不能通过我院终端设备与之连接的方式实现,凡发现私自连接其他网络的现象,要以严重违纪严肃查处。

三、除了参加院里组织的计算机专门培训外,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抽出一定的时间开展计算机专业知识和应用方面的学习,力求在较短的时间内适用好这一现代化的工具。明年3月份以后,院文印室原则上不再编打各部门的文书文件材料,只负责印刷任务。在此基础上,逐步推行计算机网络审判流程管理,院长网络审批法律文书、文件,庭审计算机记录等,扩大计算机网络技术在我院各项工作中的实际运用。

四、院办公室为我院计算机网络的管理部门,对本室电脑、院中心机房的安全保密及全院计算机使用管理负责。各处局庭室科队为本部门计算机终端设备的管理部门,对本部门电脑的使用和安全保密负责。全院所有终端设备,由设备所在地第一使用者负责。今后凡发生电脑丢失现象,一律由所在办公室第一使用者包赔;凡电脑因非正常使用而损坏者,一律由所在办公室第一使用者恢复原状。院办公室每季度对全院计算机网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拿出具体处理意见,并及时报院党组研究解决。好范文版权所有,全国文秘工作者的114!

五、院里鼓励和支持全院干警运用计算机开展工作,防止工作上不用而工作外乱用现象发生。电脑上严禁过多载入无谓游戏,凡因过多载入游戏而引起死机、病毒侵入等事件,院里要追究第一使用者的失职责任。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院党组负责解释。

二○○四年十月十八日

附:区法院计算机终端设备第一使用者名单

主题词:计算机网络适用管理规定

抄送:市中级法院、区委、区政府(共印20份)

区人民法院办公室2004年10月19日印发

附:

第二篇:计算机网络使用管理规定

计算机及网络使用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计算机及网络使用管理,规范网络资源的使用,使信息系统正常、安全的运行,确保电脑及网络正常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本文所称的电脑主要指:主机、显示器、键盘、鼠标、打印机以及所有电脑网络产品和附属设施,各类应用软件等。

第一 公司各部门的电脑管理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

1、员工配备的电脑设备,实行使用人负责制。员工要加强电脑知识的学习,按规范要求正确操作使用,注意电脑设备的保养维护与清洁,严防病毒侵入,保证正常运转;严禁非使用人擅自使用,人为造成设备损坏,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其维修费用从当事人工资中核减。

2、各部门应经常检查本部门电脑使用情况,负责电脑的安全、密码管理、电子邮件管理、防病毒管理、上网管理等,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公司网络管理负责人(简称网管)对公司所有电脑及信息进行统筹管理,对公司所有电脑、设备进行登记、造册备案和维护维修;对软件系统、电子信息进行更新、维护。

第二 电脑的使用和保养

1、电脑操作规程:电脑开机时时遵循先开电源插座、显示器、主机的顺序;电脑关机遵循相反的顺序。每次的开、关时间间隔至少一分钟以上,严禁进行连续的多次开关机操作。下班时务必将电源插座的开关关上;节假日应该将电源插座拔下,彻底断绝电源,防止火灾隐患。

2、员工离开座位超过半小时需关闭显示器,以延长显示器的使用寿命和节约用电。

3、电脑及周边设施应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地方,电脑使用人要经常进行清洁保养。

第三 打印机及外围设备的使用

1、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网络设施等一经安装定位,未经网管许可不得随意拆卸、移动设备位置;未经允许、未按程序操作,造成设施的损坏,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2、打印机在运行时,不得人为强行阻止;出现故障,应按操作规程进行检查,或请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第四 软件系统、电子信息管理

1、公司各部门员工应固定在某台电脑上办公、建立文档;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动用他人电脑。

2、各部门电脑软件系统应由公司网管进行维护、保养;未经许可,不得

随意更改软件系统设置。

3、任何需要保存的信息、文档,不得保存于系统桌面或电脑C盘;重要信息,除电脑硬盘存储外,还应进行移动存储备份,以防电脑损坏时资料的丢失。

4、为保证信息安全,公司所有电脑应由使用者设置开机密码。

5、涉及公司商业机密的文档必要时可以进行加密。

6、为了工作需要,某个文件夹必须设置网络共享时,应设置访问权限,并在使用完毕后及时取消共享。

第五 电脑安全管理

1、公司所有电脑必须安装杀毒软件,定期对病毒库进行升级、对系统进行杀毒。

2、在电脑外接移动存储设施、或是从网络下载资料后,打开前应先进行杀毒,防止外接硬件设备及网络病毒对系统带来的损害及信息安全隐患。

3、在使用互联网的过程中,接受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发现可能存在的信息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协助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六 故障处理

1、电脑、外设或网络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向公司网管报告,由网管负责处理。

2、在对电脑进行故障处理时,维修人员应先对数据进行备份,并交由原使用者保管,以保证数据的安全。

3、故障处理完毕后,应及时总结故障原因,并对电脑使用者提出安全使用建议。

第七 禁止条例

1、严禁未经许可的非专业人员对电脑及周边设施硬件进行拆卸。

2、禁止在公司电脑上安装有害系统运行的游戏与无关软件。

3、上班期间严禁玩游戏或是看与工作无关的网络视频。

4、上班期间禁止下载与工作无关的资料、图片、视频等。

5、严禁登录涉及违法、淫秽、暴力等信息的网站。

本规定由行政负责起草,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行政负责解释。

第三篇:计算机网络使用管理规定

计算机及网络使用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计算机及网络使用管理,规范网络资源的使用,使信息系统正常、安全的运行,确保电脑及网络正常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本文所称的电脑主要指:主机、显示器、键盘、鼠标、打印机以及所有电脑网络产品和附属设施,各类应用软件等。

第一 公司各部门的电脑管理遵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

1、各部门应经常检查本部门电脑使用情况,负责电脑的安全、密码管理、电子邮件管理、防病毒管理、上网管理等,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公司网络管理中心负责对公司所有电脑及信息进行统筹管理,对公司所有电脑、设备进行登记、造册备案和维护保养;对软件系统、电子信息进行更新、维护。

第二 电脑的使用和保养

1、电脑操作规程:电脑开机时时遵循先开电源插座、显示器、主机的顺序;电脑关机遵循相反的顺序。每次的开、关时间间隔至少一分钟以上,严禁进行连续的多次开关机操作。下班时务必将电源插座的开关关上;节假日应该将电源插座拔下,彻底断绝电源,防止火灾隐患。

2、长时间不用的电脑,应有防尘罩盖着,并时隔15天左右通电运行半小时。

3、电脑及周边设施应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地方,并定期进行清洁保养。

第三 打印机及外围设备的使用

1、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网络设施等一经安装定位,未经网管中心许可不得随意拆卸、移动设备位置;未经允许、未按程序操作,造成设施的损坏,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2、打印机在运行时,不得人为强行阻止;出现故障,应按操作规程进行检查,或请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第四 软件系统、电子信息管理

1、公司各部门员工应固定在某台电脑上办公、建立文档;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动用他人电脑。

2、各部门电脑软件系统应由公司网管中心专业人员进行维护、保养;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更改软件系统设置。

3、任何需要保存的信息、文档,不得保存于系统桌面或电脑C盘;重要信息,除电脑硬盘存储外,还应进行移动存储备份,以防电脑损坏时资料的丢失。

4、为保证信息安全,公司所有电脑应由使用者设置开机密码,并在网管

中心进行统一备案。

5、涉及公司商业机密的文档必要时可以进行加密。

6、为了工作需要,某个文件夹必须设置网络共享时,应设置访问权限,并在使用完毕后及时取消共享。

第五 电脑安全管理

1、公司所有电脑必须安装杀毒软件,定期对病毒库进行升级、对系统进行杀毒。

2、在电脑外接移动存储设施、或是从网络下载资料后,打开移动存储设施或是下载的资料前应先进行杀毒,防止外接硬设及网络病毒对系统带来的损害及信息安全隐患。

3、在使用互联网的过程中,接受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发现可能存在的信息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协助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六 故障处理

1、电脑、外设或网络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向公司网管中心报告,由网管中心技术人员负责处理。

2、在对电脑进行故障处理时,维修人员应先对数据进行备份,并交由原使用者保管,以保证数据的安全。

3、故障处理完毕后,应及时总结故障原因,并对电脑使用者提出安全使用建议。

第七 禁止条例

1、严禁未经许可的非专业人员对电脑及周边设施硬件进行拆卸。

2、禁止在公司电脑上安装有害系统运行的游戏与无关软件。

3、上班期间严禁玩游戏或是看与工作无关的网络视频。

4、上班期间禁止下载与工作无关的资料、图片、视频等。

5、严禁登录载有涉及违法、淫秽、暴力等信息的网站。

本规定由行政中心负责起草,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行政中心负责解释。

二O一O年七月十七日

第四篇:笔记本电脑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笔记本电脑使用管理暂行规定(讨论稿)

为了加强学校配置笔记本电脑的使用管理,加快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整合,提高教学效率,真正实现教学过程的无纸化、信息化、网络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笔记本电脑作为教学教具,由学校全资购买,所有权归学校,教师只拥有该笔记本电脑的使用权。

第二条笔记本电脑作为教学设备和学校管理工具,配制对象为目前在册在岗且在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和服务教育教学的正式教职工。

第三条经过计算机应用技术考核合格后的学校教师方可配置笔记本电脑。发放时由总务处逐一编号,填写《电脑借用申请表》,经部门、创建办、校领导签字同意后,凭申请表到总务处领取笔记本电脑。

第四条笔记本电脑使用者应承担以下管理和维护义务。

1、工作时间严禁用于娱乐等非教学活动,不得查阅、存储、传播非法或不健康的信息。

2、借用人对借用的笔记本电脑要妥善保管并爱惜,不得将自己使用的笔记本电脑转借、倒卖、转让他人使用。

3、借用人要熟练地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和相关设备的使用方法,合理使用和维护笔记本电脑,承担常规的系统维护、病毒防治等工作,不得私自拆机、维修。

第五条借用人工作岗位变动或与学校终止聘用关系(调离本校、辞职、辞退、退休等或请假三个月)的,在办理换岗或离校手续时须到信息中心检查笔记本电脑,信息中心检查后开具《电脑检查表》,借用人持《电脑检查表》到总务处退还所借笔记本电脑。

借用人未办理任何手续而离职且未将笔记本电脑交回学校的,学

校将会书面告知该借用人新进单位,并请一并协助解决有关事宜。

第六条借用人应积极地合理地在课堂教学和学校管理中使用笔记本电脑,学校将对笔记本电脑使用者进行检查和考核。

1.竞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每学期的电子教案率达到80%,各学科(体育课除外)课件和演示文稿在班级课堂内使用率达到50%,(以学习委员记录为准)。

2.每学期结束前每位教师要向科研实训处上交精选的课件4 件(其中从事计算机专业教学的教师至少上交1个除PPT之外其他专业软件如Flash、Autherware等制作的课件)。

3.各教研组要基本形成本学科的资料库和试题库,为教考分离做好准备。

4.教学辅助和其他管理人员每天的工作日志,每个阶段的工作反思,每学期的工作计划、报告、经验总结、学习心得和演示文稿等尽可能实现无纸化办公。每天的工作日志还要及时传给部门主管审阅。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的,学校将没收其笔记本,取消其使用资格。

1、工作中长期不使用笔记本电脑,经指出后仍然不能改进的。

2、学校在不定期对笔记本电脑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时,发现使用者带有不良信息的内容(包括游戏、非法内容、不健康内容等)。

3、学校抽查发现有不符合本办法要求的。

第八条笔记本电脑将根据厂方提供的服务享受质保维护。在保修期内发生保修范围之外的维修,以及保修期满后的维修费用均由借用人承担。

第九条借用人在任何情况下,将笔记本电脑交回学校时都应该能够正常使用并不低于原有配置,符合合理损耗程度,否则借用人应按以下规定进行赔偿:一年内照原价的100%赔偿,第二、第三、第四年、第五年分别赔偿80%、60%、40%、20%。

第十条借用人丢失笔记本电脑或人为损坏造成无法修复的,学

校不再为其配置笔记本电脑,教学、办公需用电脑时由教师自行解决。

第十一条计算机应用技术考核由信息中心和科研实训处负责组织,日常使用情况教学块由教务处负责检查,行政后勤块使用情况由办公室负责检查。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学校负责解释,对本办法的未尽之处、疏漏之处及因客观情况的变化需作局部调整时将再做补充规定。

二○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第五篇:中央空调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中央空调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院属各单位:

《中央空调使用管理暂行规定》业经研究通过,现予印发,望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附:

中央空调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为提高中央空调运行效率,降低运行成本,确保运行质量,维护好机器设备,现就解放路基地办公楼中央空调使用管理规定如下:

一、设备使用管理

1.夏季空调开启时间为6月10日—9月20日,冬季空调开启时间为11月5日—次年3月15日。东部机组运行时间为8:00—17:00,周六、周日不开机;西部机组运行时间8:00—20:00,周六、周日正常开机。运行时间调整须报经企业管理部审批。

2.夏季天气预报最高温度低于26℃,冬季天气预报最高温度高于16℃时,不予开机。

3.中央空调运行期间,由物业中心设专人操作管理并做好值班记录。各房间的出风、进气孔过滤网由物业中心在每个制冷、取暖季节分别清洗两次,以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

4.空调使用期间,应关闭门窗,冬季室内温度不得高于20℃,夏季不得低于26℃,超过上述温度要调至中档或低档运行。5.院属各单位、租户加班需用空调时,须至少提前半天向物业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冷暖使用费按机组额定功率暂按80元/小时收费。

二、违规处罚

各单位、租户使用空调的房间超出规定温度2℃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空调运行期间,不关闭窗户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下班后没有关闭空调的单位和租户,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

各单位要爱护空调设备,指定专人负责房间空调使用管理,杜绝违规使用空调现象的发生。

二〇〇八年八月八日

法院计算机网络使用管理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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