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2014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简况
2014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简况
今年共有1454所高等学校计划在我省招生378813人,其中招收统考生计划354313人,高职院校单独招生24500人。统招计划中,本科计划208556人,占58.86%;专科计划145757人,占41.14%。
统招计划中,文科类计划103709人,理科类计划209616人,体育类计划2459人,艺术类计划38529人。
文科类招生计划中,提前录取本科院校计划914人,第一批录取本科院校计划7954人,第二批录取本科院校计划21590人,第三批录取本科院校计划21487人,高职(专科)院校计划39918人,高职(专科)注册入学院校计划11846人。
理科类招生计划中,提前录取本科院校计划3066人,第一批录取本科院校计划31958人,第二批录取本科院校计划58973人,第三批录取本科院校计划38767人,高职(专科)院校计划63567人,高职(专科)注册入学院校计划13285人。
体育类招生计划中,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计划1498人,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计划261人,高职(专科)院校计划700人。
艺术类招生计划中,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计划14977人,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计划7111人,高职(专科)院校计划16441人。
第二篇: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情况汇总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录取各类新生386455人
高考录取率达85.8%,再创历史新高
(全文摘自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今年我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于8月24日全部顺利结束。全国共有1471所高校在我省共录取各类新生386455人。高考录取率达85.8%,比2012年提高1.1个百分点,再创历史新高。整个录取工作安全有序、平稳顺利,圆满实现了公平招生、阳光招生、廉洁招生、安全招生的目标。
一、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基本情况
今年全省共有450625人报名参加高考,较2012年报考人数减少了2.43万人,减幅约为5.1%。按录取层次分,本科录取218210人,占56.5%;专科录取168245人,占43.5%。按录取类型分,统招录取339364人,占87.8%;注册入学录取27196人,占7.0%;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录取18060人,占4.7%;保送生、体育单招等各种特殊类型招生录取1835人,占0.5%。总体上看,今年我省文理生源比、计划比更加匹配,考生志愿填报率很高,填报志愿也更加理性,各批次平行志愿一次性投档满足率比往年有显著提升。
今年是我省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的第三年,全省参加注册入学试点院校扩大到52所,其中民办23所、公办29所。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录取各类考生27196人,顺利完成了录取任务。
今年我省首次实施“异地高考”政策,共有347名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约占全省参加高考报名人数的0.08%。其中文科类143人,理科类178人,艺术类17人,体育类 9人。据统计,共有263人被各类高校录取,录取率达75.8%,其中,本科院校录取103人,专科统招批次录取131人,高职(专科)注册入学录取29人。
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主要特点
1.招考改革稳步推进。今年招考工作重点推进和完善了以下四项改革试点:
一是首次实施“异地高考”改革政策。省政府明确从今年开始,凡在我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其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随迁子女,均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江苏普通高考和本科、专科层次录取。来苏务工就业人员子女不仅可以“异地考”,而且可以“异地录”。今年共有347名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共有263人被各类高校录取,录取率达75.8%。
二是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根据我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方案,今年我省继续在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扬州大学、江苏大学等6所高校进行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全省共有1905多名考生通过这6所高校的初审,经高校测试后,确定入选考生1245人,6所高校最终录取自主选拔考生386人,生源整体素质较好,特长生、具有创新精神和潜力的考生较多,试点工作稳步推进、深化发展。
三是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试点。今年,我省继续开展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试点改革,并适当扩大试点院校范围,试点院校达到了26所;同时,继续坚持“文化测试+技能考核或面试”的考试招生模式,进一步加强对各校面试和技能考核工作的指导,加大院校面试和技能考核的权重,促进院校相互间的交流与合作。今年,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原公布计划16191人,报考人数达到4.8万人,是计划数的3倍,个别学校达到9倍以上,实际录取18060名考生,圆满完成招生任务。
四是注册入学试点工作。今年,我省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了注册入学试点工作。适当扩大试点院校的范围。参与注册入学试点的高校增至52所,其中民办23所,公办29所。加强院校招生章程管理和试点过程监督,严厉打击高校的招生市场化行为。积极优化录取流程,确保考生和院校之间高质量、高效率地匹配对应。扩大和深化宣传工作。将宣传、发动工作细化落实到每一个考生。今年注册入学录取考生27196人,计划完成得非常圆满。
2.录取机制科学高效。继续在录取现场成立了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秘书宣传组、录检审核组、系统数据组、信访接待组、后勤保障组和市招办组等六个职能组,构建起一个管理科学、责任明晰、运转顺畅、组织有力的录取机构,组建了一支思想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湛、纪律严明的录取队伍,建立了一套公平公正、健全完善、科学高效、操作性强的录取制度,形成了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相互监督的部门联动机制。继续完善“零差错”目标管理模式,严格按录取程序和流程操作,确保所有录取工作环节实现零差错。
3.执行政策严格规范。在招生录取工作中严格规范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向社会做出的“不在政策之外降低一分”,“不在计划之外特批一人”的公开承诺,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按照院校公布的录取章程进行录检和审核,切实维护了公平公正的录取秩序。同时,省纪委、省教育厅监察室继续选派专员进驻录取现场,参与录取工作,参与重大问题的集体研究,检查监督招生政策、招生纪律的执行情况,切实维护考生的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风清气正。
4.优质服务贯穿始终。以“办人民满意的平安招考”为目标,将“为考生服务、为院校服务、为社会服务”作为我们录取工作的核心宗旨。
一是努力做好为考生服务工作。严格执行录取政策,把好投档关、录检关、审核关,尽力维护每一个考生的利益。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力度,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通稿、网上咨询、在线访谈、温馨提醒、手机短信等形式,全方位、多渠道、立体化向考生及家长宣传招考录政策,指导考生填报志愿,及时发布招生录取信息。录取期间,每天3次更新考生录取信息,及时组织网上咨询会,回答考生咨询2.5万多条,发布温馨提醒短信150万条,提醒考生防止上当受骗,珍惜录取机会。同时,热情关心弱势群体,专门建立残疾考生数据库,关注跟踪考生的录取动向,今年共录取残疾考生254人。
二是努力做好为院校服务工作。坚持“为院校投递好每一份档案,管理好每一个计划,服务好每一个考生,并尽力解决好每一个困难”的承诺,及时向院校提供模拟投档情况,帮助院校分析生源情况,提出最佳录取方案;针对院校不同的特点,耐心细致地做好录检联络工作,并充分征求院校对联络工作的意见,为我省考生争取到更多的优质教育资源。录取期间,中南大学等全国多所院校写来了感谢信。
三是努力做好服务社会的工作。录取期间邀请考生及家长参观录取现场,邀请新闻媒体记者集体采访录取现场,使整个录取
过程臵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为方便考生家长咨询,确保信访渠道顺畅,今年,我们继续在录取现场及院行政大楼分别设臵了信访接待处,并向社会公布了4部信访咨询电话,安排业务骨干并抽调各市招办主任接待考生和家长的咨询来访,考生及家长来电来访基本全是咨询类问题,没有突出的矛盾和投诉,没有发生一起群体性上访事件,来访咨询总量持续下降,是近几年来最少的一年,切实提升了我省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良好形象。
第三篇: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一阶段投档录取情况
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一阶段
投档录取情况
——摘自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一、前一阶段招生录取基本情况
今年共有1454所高等学校计划在江苏省招生37.88万人,其中招收统考生计划35.4万人,高职院校单独招生2.45万人。统招计划中,本科计划20.85万人,占58.86%,专科计划14.57万人,占41.14%。据统计,今年报名人数比去年减少2.45万人,计划比去年减少1512人。根据报名及计划的统计数据分析,大致可以得出以下推论:一是今年文理计划数与考生人数比整体较为协调。今年文科的招生计划与考生比为91.2%,理科的招生计划与考生比为91.1%,两者几乎持平,比例较为协调,对文理科类考生都比较公平。二是今年的高考录取率可能将再次提升。据统计,今年报名人数比去年减少2.45万人,但计划只比去年减少了1512人。因此,如果以今年考生报名人数与招生计划相比,理论上总的录取率可能会达到88.9%,同比去年大约高出4个百分点。三是今年本科录取率将继续提升。今年,虽然招生计划总数有所下降,但是本科计划不降反增,比去年多了945人,因此,本科的录取率肯定比去年有一定幅度的提升,这也就意味着江苏考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比例将进一步扩大。7月5日,江苏省正式启动了今年提前批次的录取工作。参加提前本科批次录取的院校数量多,招生类型复杂,共有普通类、体育类、艺术类等三大类院校,其中普通类又分为
军事国防、公安政法、航海院校、农村贫困地区定向、小语种等几种类型院校。其中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是今年新增的计划类型。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目前已顺利完成提前批次普通文、理科类的录取工作,另外,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公办本科院校录取工作也已进入尾声。
具体来看,今年提前批次普通文理科总计划为3980人,实际录取3816人,完成总计划的95.88%。其中军事国防类录取959人,公安政法类录取1800人,航海类录取97人,其他院校录取533人,农村贫困地区定向计划录取427人;体育类公办本科计划数1498人,已经录取1508人,完成计划数的100.67%;艺术公办本科计划14977人,已经录取13727人,完成计划数的91.05%。
此外,今年江苏省来苏务工随迁子女共有2757人参加高考,已在提前批次录取138人。其中普通类19人,艺术类103人,体育类16人。
综合以上三大类提前批次院校,加上前期高职院校提前单独招生等录取了24498名考生,目前江苏省已录取各类新生43622人。
二、本一批次投档情况分析
根据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安排,7月13日晚间进行了本一批次院校的投档。今年本一批次共计划招生39912人,其中文科类院校167所,计划7954人;理科类院校245所,计划31958人。由于本一批次名牌高校众多,高分考生集中,院校的个性化要求和计划情况也相对复杂,涉及自主招生、试点学院计划、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等类型,因此备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关注。
从实际的投档结果来看,今年本一批次的投档情况有以下几个特点:
1.在江苏省增加计划的高校数量较多。由于江苏省生源质量较好,在全国高校有较高的认可度,有不少名校在投档前增加计划参与批量投档,还有不少高校将追加计划录取进档考生。例如,省内有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等,省外有清华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山东大学等。
2.平行志愿的一次性投档满足率较高。今年,江苏省进一步加强了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政策指导和信息服务,考生志愿的有效性有较大提升。其中,参加本一批次批量投档的文科类院校共165所,一次性投档满足率达到 96.98%,平行志愿投档后生源不足的仅为36所;参加批量投档的理科类院校共245所,一次性投档满足率达94.71%,平行志愿投档后生源不足的仅为59所。生源缺额的主要是省内部分仅设置高收费专业的院校。
3.院校、分数和等级的匹配程度较高。全国名牌高校、热门高校、沿海地区和大城市高校的投档情况依然呈现高等级、高分数的态势。省内外“985”、“211”以及热门专业较多、办学特色较为明显的高校生源都很充足,显示江苏省考生填报志愿时比较注重高校的综合实力、专业排名、就业前景等因素。
4.考生的地域去向也较为均衡。与去年相似,今年东北地区、西北地区、西南地区等边远地区高校的投档情况仍然较为良好,没有出现大面积的生源缺额情况,显示江苏省考
生填报志愿日趋理性,不愿意走出家门的择校倾向进一步改善。
7月12日晚,江苏省对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进行了投档,全国80所高校共录取自主招生入选对象2500多人;7月14日,江苏省本一批次的录取工作全面展开;7月17日,将公布本一批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人数,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须在17日9:00-15:00期间自行上网填报本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7月18日,本一批次的录取工作将全部结束。
第四篇:江苏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江苏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江苏省普通高校科技创新能力,促进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特设立江苏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简称“计划项目”)。
第二条计划项目资助省属普通高校科技人员从事自然科立项及管理工作。
第三条计划项目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每年集中申报一次,江苏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与产业处负责计划项目的受理、评审、立项及管理工作。
第二章项目申报
第四条计划项目资助的学科范围包括:理工农医等学科门类。
第五条计划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二至三年。
第六条计划项目申请条件:
1、项目申请人必须是省属高校的在岗科技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申请项目必须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及科技发展需要;
3、第一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并且无在研的计划项目以及其他省级以上科研项目;
4、申请手续必须完备,所需资料必须齐全。
第七条优先支持省级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基地申请计划项目,提倡跨学科、跨院校、跨部门联合申报,发挥群体优势,联合攻关,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领域的重大科技问题。
第八条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江苏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项目组成员均应在申请书上签字,不得代签。
第九条申请人所在高校学术委员会应对申请项目的研究意义、研究内容、技术路线和方法等进行全面审查并签署意见,所在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应对本校申请项目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择优推荐申报。有合作单位的,应在申请书上签署合作意见并加盖公章。
第三章项目评审与立项
第十条计划项目的评审分形式审查、专家咨询和领导审批三个步骤。省教育厅科技与产业处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申报要求以及手续不全的项目不送同行专家评议,并通知申报单位。
第十一条专家咨询采取通讯咨询和会议咨询相结合的办法。一般项目采取通讯咨询,重点项目在通讯咨询的基础上召开咨询会议听取专家的意见。省教育厅对专家提出的备选项目进行审定后批准下达。
第十二条专家咨询实行全过程回避和保密。专家应回避本人所在单位的申请项目、直系亲属及可能影响公正性的申请项目的评审,不得复制、抄录申请书内容,保护申请人的知识产权,并对咨询结果保密。
第十三条计划项目立项后,省教育厅以文件形式通知申请者所在高校。
第四章实施与管理
第十四条申请人接到立项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与省教育厅科技与产业处签订《江苏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任务书》(简称《任务书》),《任务书》由省教育厅科技与产业处、学校科研管理部门以及项目负责人各执一份,作为拨款和结题验收的依据。逾期不报,且又不在规定期限内说明理由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项目负责人提出无法落实《任务书》确定的条款,则撤销该项目。
第十五条研究计划执行中,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应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交《江苏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进展报告》,重点反映研究项目的重要进展和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和下工作计划等。重点项目的进展报告应于每年4月3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备案。
第十六条高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解决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研究人员发生变动、研究内容上有重大调整以及须延期、中止的项目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省教育厅审批。其中延期项目延长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第五章验收与结题
第十七条项目结题一般采取验收的形式。申请结题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提出验收申请,提交《江苏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验收报告书》以及代表性成果,经所在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报省教育厅科技与产业处审批,由省教育厅组织或委托验收。重点项目由江苏省教育厅组织验收,一般项目委托所在高校组织验收。
第十八条申请验收的项目需提交的研究成果形式包括:论文(须在国家核心期刊或SCI源等期刊上发表)、专著、软件、数据厍、模型、专利等。
第十九条一般项目的验收可以采取通讯或会议评议的办法,每个项目应邀请不少于3名外单位同行专家。重点项目的验收应采取会议评议的方式,原则上要有5位以上外单位的同行专家。验收工作应根据《项目任务书》所规定的研究目标和要求,侧重对项目完成的水平与质量进行评议。通过成果鉴定的项目可不必另行组织验收。
第二十条省教育厅科技与产业处每年组织有关专家对验收的项目进行总体评议,提出综合评议意见,对项目完成情况按
优秀、合格、较差评定等级.评议结果将与各校计划项目的申请和安排直接挂钩.对评定等级为较差的项目负责人姜停止两年计划项目的申请,对没有正当理由中止项目的负责人将不再受理其新计划项目的申请.第二十一条 资助项目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江苏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学研究计划资助项目”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验收材料.
第二十二条 每年4月30日前,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集中向省教育厅报送结题验收材料,材料包括:《江苏省普通高校自
然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验收报告书》一式2份,代表性成果1套.已通过成果鉴定的项目除报送上述材料外,还应报送成果鉴定书
和鉴定材料各1份.中止或延期的项目由所在学校同时报送中止或延期报告;省教育厅根据专家综合验收评议意见,在《验收报
告书》上签署意见后反馈学校1份.
第六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三条 计划项目资金来源主要为省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一般项目的经费实行一次性拨付.重点项目实行预留保证全制度,经费分两次拨付,一次性拨付项目总经费的90%,其余作为项目预留保证金待结题验收后拨付.资助经费按项目单独建帐,专款专用.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财务部门和科研管理部门的监督下,按计划自主支配使用,任何单位、个人无权截留、第二十四条计划项目的经费主要用于与研究相关的小型设备购置费、能源材料费、实验外协费、资料印刷费、租赁费、差旅费等,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费用开支。
第二十五条对于中止、撤销的项目,将不予拨付预留保证金。已拨付的项目剩余经费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报省教育厅批准后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受资助高校、项目负责人如果对计划项目管理不善、违反规定及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将予以通报批评、撤销对有关项目的资助,直至收回有关项目的全部已拨经费、暂停受理项目负责人或所在高校的项目申请。
第二十七条对于计划项目实施中取得重大突破、发明和其他科技成果的高校和个人,省教育厅可视情况予以表彰或奖励。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以往颁发的有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均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江苏省教育厅负责解释。各校可根据本办法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五篇:江苏省普通高校辅
江苏省普通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研究
——以宿迁学院为例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社会的变革给高等院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作为高等院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辅导员队伍,承担着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的重要职责。其队伍建设对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对提高高等院校学生管理水平,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教育部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把高等院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性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深入研究普通高校辅导员队伍的现状,为我国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提供更加有效的措施正日渐成为热门话题。
宿迁学院是一所集文、理、工、农、教、经、法、管于一体的多科性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建院以来,学院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举教育创新的旗帜,实现了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外延拓展突飞猛进,内涵建设步履坚实。学院以培养本科应用型人才为主,同时培养部分专科层次的实用型人才。所有本科专业均由各江苏省八所重点高校联建。
笔者在宿迁学院从事辅导员岗位多年,在对其他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了解的基础上,以宿迁学院为例,对江苏省普通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进行探讨,以期丰富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研究成果。具体文章架构如下:
一、高等院校辅导员的角色与定位
(一)辅导员的角色;
(二)辅导员的定位;
二、江苏高等院校辅导员建设现状分析(重点)
(一)辅导员建设现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深层次原因分析
三、宿迁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取得的成绩与问题
(一)取得的成绩
(二)存在的问题
四、对于江苏省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重点)
五、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