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部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部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党委,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直属单位党组织:
去年以来,全市广大农村基层党组织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立足实际,克服困难,稳步推进“村部建设行动”,通过一年多的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基本实现了村村有村部的目标。为进一步巩固村部建设成果,规范村部日常管理,充分发挥村部作用,切实增强村级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提升我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水平,现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村部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坚持“一室多用、综合配套,设施齐全、功能健全,利用充分、群众满意,分类指导、全面提高”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加强村部规范化建设,不断开发完善村部功能,努力把村部建成富民、助民、安民、乐民的政治文化中心,使之真正成为党员之家、干部之家、群众之家。确保到202_年底,实现村村都有产权公有化、制度规范化、功能多样化、活动经常化的村部,为全面推进我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阵地支持。
二、主要内容
1、明确建设目标。按照因村制宜、分类建设、循序渐进的原则,将全市村部分别建成示范型、普及型、基本型三种不同层次的村部,其建设标准为:①示范型村部:使用面积300平方米以上,至少建有办公室、会议室(远程教育室)、体育活动场所、卫生计生服务室、文化信息服务室(图书室)、为民办事代理室、为民服务超市、民政劳动服务站、警务室等;②普及型村部:使用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至少建有办公室、会议室(远程教育室)、体育活动场所、卫生计生服务室、文化信息服务室(图书室)、为民办事代理室、为民服务超市等;③基本型村部:面积不作具体要求,但至少建有具备独立产权的办公室、会议室(远程教育室)、体育活动场所、为民办事代理室等。三种不同层次的村部中,示范型村部全市要达到10%以上,普及型村部要达到40%以上。
2、加强配套建设。一是设施建设。村部要统一增挂“××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牌子,并配齐必要的办公桌椅、办公电话、电教设备和档案柜等;村“两委”标识牌要统一,建议村党组织标识牌为白底红字,村委会标识牌为白底黑字;村部各办公、活动场所名称要规范,如:×××办公室、卫生计生服务室等,具体规格和字号,可由各乡镇自行统一设计、制作;村部显著位置,须设立永久性党务、村务公开栏。二是环境建设。加强村部周边环境整治,做好硬化、绿化、美化工作,保持整体环境的整洁有序。示范型村部,提倡在村部适当位置设国旗杆、悬挂国旗。三是制度建设。全面推行村部“软件格式化”,在村党组织创争园地和党建工作十项制度上墙的基础上,由市委组织部对村级基层组织建设的主要任务、村级
组织各项制度等内容作进一步明确,并统一制作下发至各乡镇。各乡镇也可结合实际,将本乡镇富有特色、创新型和实效性强的制度纳入制作上墙的规定之内。
3、实施规范管理。村部属于村集体资产,产权归集体所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由各乡镇代为统一管理。凡涉及村部及相关设施出租、发包、经营服务等事宜,必须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式决定,并坚持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地予以实施。实行村干部正常办公和轮流值班制度,对外公布联系方式和值班电话,主动为群众提供相关服务,方便群众办事。落实专人对村部内外部设施、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做好保洁、防火、防盗等工作。及时更换、更新党务和村务公开栏,公开内容一般应包括村级年度工作计划、村干部分工、财务预决算、集体经济收支明细、村级资源招投标、有关税费政策等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村级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有力,落实较好。
4、强化作用发挥。在实施村部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上,要不断开发和完善村部功能,努力将村部打造成“六个中心”,全方位服务党员群众。一是组织办公中心。利用村部,开展村级日常办公,落实工作部署,集中处理村级事务,发挥组织办公中心的作用。二是党员活动中心。依托村部,宣传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开展“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和学习培训等活动,使农村党员经常受教育、管理更规范,发挥党员活动中心的作用;三是党群议事中心。坚持以村部为民主议事平台,定期召开党员、村民议事会和民主恳谈会,商议涉及村级发展、事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以及其他重要事项,发挥党群议事中心的作用;四是教育培训中心。通过村部(现代远程教育接收站点),开展农业实用技能、政策法规、市场经济及科技文化等知识的培训,不断提升党员群众致富本领,发挥教育培训中心的作用;五是便民服务中心。借助村部,有效开展为民办事全程代理和民事纠纷调解等工作。在村务公开栏中,定期或不定期地发布农资、劳务、病虫害等实用信息,发挥便民服务中心的作用;六是文化娱乐中心。提高村部利用率,将文化信息服务室图书室、体育活动场所等公共资源免费向村民开放。结合农村传统节日,举办内容健康向上、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发挥文化娱乐中心的作用。示范型村部要能全面发挥出上述六大基本功能,普及型村部要能较好地发挥各项功能,基本型村部要能发挥组织办公、党员活动、党群议事等基本功能。
三、实施步骤
1、调查摸底阶段(202_年5月—202_年6月)。各乡镇要组织专门力量,尽快对各村村部建设和功能发挥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主要内容为:村部类型、产权、面积、内外部设施以及“五室”配套情况等。在此基础上,对照村部规范化建设主要内容和相关标准,因村制宜,分类指导,并按照示范型、普及型、基本型三种标准,明确各村村部规范化建设的重点。
2、达标建设阶段(202_年7月—202_年9月)。各乡镇要根据调查情况,以经济适用为前提,研究制定出本乡镇村部规范化建设总体规划。一是解决“无”。对于租借的村部,要结合实际,拓展思路,采取新建、购买、改建闲置学校(厂
房)等措施,实现从“无”到“有”。二是实现“达标”。对于已有不达标的村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宜修则修、宜改则改、宜买则买,努力解决“不达标”问题;三是完善“功能”。对于已有达标村部,要加强配套,科学管理,充分开发和挖掘功能,发挥村部应有作用。
3、规范管理阶段(202_年10月—202_年11月)。各乡镇要对本乡镇所有村部进行一次产权清理,要求各村尽快办好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做到“村有乡管”,防止随意将村部出售、转让或挪作它用,避免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等资产流失。要进一步完善村部内、外部配套设施建设,特别要抓好外部环境整治、活动场所标识、各项制度上墙和相关设施的配备。要以村部为主体,以便民利民为原则,着眼于发挥村部作用,规范村级组织运行机制,不断提升村部利用率。
4、检查验收阶段(202_年12月)。各乡镇分别对照示范型、普及型和基本型三种层次的标准,对本乡镇所有村部进行自查,并将验收达标村名单和总结材料(1500字左右)上报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市委组织部将抽调市基层组织建设联席单位成员组成考核组,对全市村部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新建、购买的村部,验收合格后分别按2万元、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验收合格的“示范型”村部,按500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对验收合格的“普及型”村部,同时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党委要高度重视此次村部规范化建设工作,建立和落实责任制,成立村部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的有关事宜。各乡镇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党务书记和组织委员要抓好具体工作,确保村部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市相关挂钩联系部门和相关责任单位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2、严格标准,细化措施。各乡镇要严格执行村部规范化建设标准和要求,寻找差距,排查不足,有针对性地明确目标任务,逐村研究谋划有效的解决对策。与此同时,坚持“建管并重”原则,不断细化工作措施,多方筹措资金,加大规范化建设力度,重点在加强村部管理和完善村部功能上下功夫、出实招,切实保障村部正常运转和发挥作用。
3、强化督查,确保效果。各乡镇要建立健全严格的督查机制,抽调专人组建专项督查组,切实做好督查指导和跟踪服务工作,及时掌握各村村部规范化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并注重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尤其要加强对村部日常管理和作用发挥情况的督促指导,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地按序时进度完成目标任务。
中共兴化市委组织部
兴化市民政局
202_年5月19日
第二篇: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通知)
东司发[202_] 号
关于印发《东营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 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
现将《东营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二年五月 日
主题词:司法所 规范化建设 意见 通知
报:省司法厅,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
发:各县(区)司法局、市局有关科室,存档。
东营市司法局办公室
202_年5月
日印发
(共印
份)东营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 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讨论稿)
为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提升司法所建设水平,规范司法所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所在服务“黄蓝”国家战略,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司发„202_‟7号)、《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司发„202_‟19号)和《山东省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考评办法(试行)》,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建设“平安东营”和实施“黄蓝”国家战略这条主线,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实现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管理水平和履职能力为重点,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制度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司法所整体工作效能,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从今年起,集中3至5年时间,按照“五化”要求,切实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努力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 优良、执法公正的基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构建一套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转协调、作用明显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体制机制,建立一个设施齐备、功能健全、保障有力的司法行政工作平台,达到机构单设、编制单列、人员充实、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内部管理科学规范、作风能力明显改善的目标,使司法所业务工作更加活跃,工作效能明显增强,服务科学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三、主要内容
(一)组织机构正规化
1、司法所应按行政区划单独设置,每个乡镇(街道)设置一个司法所。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实行县区司法局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双重管理,以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使司法所成为县区司法局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司法所全称应为:хх县区司法局хх(司法所所在地地名)司法所(如:东营区司法局胜园司法所),有统一的标识、标牌、印章。
2、司法所实际工作人员应3名以上,实行所长负责制,设所长一人,根据实际需要可设副所长。司法所长的任免、调动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
3、具有3名以上中共党(团)员的司法所应建立党(团)支部,党(团)关系实行属地管理,加强党组织建设,发挥党(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具备建立党支部条件的要明确党员隶属关系。
(二)干部队伍专业化
1、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工作人员应热爱司法行政工作,具有相关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一定的工作经验。选拔、录用必须坚持“凡进必考”原则,新录用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司法所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服务大局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服务群众的能力,适应社会发展的能力,创造性开展工作的能力和较强的业务能力。
2、司法所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法律专业学历,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具备较强的领导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判断分析能力和科学管理水平,能够熟练掌握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能够认真正确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和管理要求。
3、县区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加强司法所人员编制的管理,已下达用于司法所的政法专项编制专编专用,无被挤占、挪用和空编现象,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工作人员未经县区司法局批准,不得调离或转任到其他工作岗位。在管好用好政法专项编制的同时,要积极争取地方编制,选好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实行县区司法局与司法所干部轮岗交流、挂职锻炼制度,把优秀干部选派到司法所工作,激发队伍内部活力。
4、司法所工作人员要自觉加强学习,严明纪律。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队伍作风建设,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端正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
5、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司法所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工作。新任司法所长、新录用工作人员参加省司法厅或市司法局组织的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培训的原则,市司法局负责对司法所长、调委会主任、县区司法局负责对司法所其他工作人员每年分别轮训一遍,培训时间不少于40课时。
6、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加强对司法所干部队伍的管理监督。进一步完善落实岗位目标绩效考评制度,把岗位目标责任与考核、奖惩、晋升等制度结合起来。不断健全完善监督措施和机制,对工作不称职的人员,要调离工作岗位,对违规违纪人员要严肃查处。
(三)业务工作效能化
1、按照司法部规定,司法所主要承担九项工作职能:(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非监禁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3)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7)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8)参 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2、司法所要根据司法部规定的职责范围全面履行各项工作职能,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好司法所业务工作与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关系。要服从地方党政工作大局,同时在业务工作开展上把握好定位,依据司法所的9项工作职责依法行政,不能超越职责权限。二是正确处理好同政府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工作上积极沟通配合,实现协调联动,优势互补。对依法应由其他部门处理的事务要避免越权代办,擅自处理。三是正确处理好司法所同基层法律服务所之间的关系。司法所要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工作指导管理,要明确分工,明确职责,禁止以司法所在职人员开展有偿法律服务。
3、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管理,积极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要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强化乡镇(街道)、村居(社区)以及企业调委会建设。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排查调处机制,组织开展定期或者不定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按照调解协议书模本,依法规范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质量。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指导和监督,努力提高调解员工作能力和水平。要不断强化人民调解与司法行政内部律师、公证、普法、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工作的衔接配合,形成司法行政内部的联调联动机制。要不断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配合,积极推进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 织建设,逐步将人民调解机制引入劳动争议、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等新的工作领域。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积极落实人民调解组织、制度、工作、场所、经费、报酬,解决调委会工作难题,维护调解员的正当权利。确保“六统一”(名称、印章、标识、徽章、工作程序、文书格式)标准化调委会达到90%以上,纠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 96%以上,调解协议履约率95%以上。
4、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日常管理,认真组织开展对非监禁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和登记工作,确保矫正手续完备、资料齐全,档案规范,记录及时,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失控。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把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
5、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法律援助站业务开展,认真做好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或面向社会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在深入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工程,确保法律顾问履好职、服好务的同时,积极开拓服务领域,主动安排司法所工作人员为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加强对合署办公基层法律服务所和所辖范围内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基层法律服务所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健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按时保质保量办结法律援助案件,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成效显著,无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行为发生,无 上访投诉现象。
6、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制定安置帮教工作规划,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完善落实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全面掌握服刑在教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5年内刑释人员和3年内解教人员名册和帮教安置档案齐备,落实帮教责任人,签订帮教协议。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安置释解人员就业,为特困释解人员办理低保和困难救助,动员社会力量共同解决安置帮教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核查率达到90%以上,衔接准备工作反馈率达到100%,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和安置率分别达到100%和95%,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
7、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制定普法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和“法律进社区”活动。基层依法治理铺开面达到95%以上,辖区内三分之一的村(居)跨入“民主法治示范村(居)”行列,90%以上的村(居)建有“普法一条街”,社区“六个一”(即:在每个社区建设一个法制宣传专栏,建立一个法律图书室或图书角,建立一支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议一座法制学校,每季度举办一次法制讲座,每个家庭培养一个法律明白人)建设全面落实,公民的法律素质和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每年为群众上3次以上法制宣传课,受教育群众达到2万人次,为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5件以上。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本地区不安定因素进行排查、治理、防范,对社会矛盾进行预测分析,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治理建议。协助基层党委、政府及时调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和村居(社区)解决不了的疑难矛盾纠纷,妥善处理群体性上访和群体性械斗事件,增强全局意识和组织观念,认真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四)所务管理制度化
1、认真执行政务公开制度。做到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纪律、工作规则公开;工作人员职务、联系方式公开;司法所工作人员工作日内去向公开,实现工作程序规范,管理严格透明。
2、健全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治业务学习、岗位目标责任、公开公示、行政执法监督与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考评奖惩、廉政建设、档案管理、统计上报等所务管理制度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等各项业务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并统一上墙。
3、建立健全各类业务台帐及登记簿册。对各项业务工作分门别类进行登记和统计,并按上级要求及时上报相关报表。建立各类业务台帐登记册,即建立健全民间纠纷调处情况登记册、民间纠纷专项排查治理登记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情况登记册、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和工作情况登记册、法制宣传情况登记册、参与综合治理情况登记册、法律咨询来信来访登记册、法律援助情况登记册、司法所会议记录册、重大案件讨论情况登记册等工作台帐。
4、做好档案(卷宗)归档工作。各项业务要建立档案(卷宗),档案要装订成册、分类管理,专人负责。
(五)基础设施标准化
1、有独立或相对独立的办公用房。乡镇司法所办公用房建筑面积达到150平方米以上,城市街道司法所办公用房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房间设置合理,拥有8间以上的办公场所(所长室、司法所其他工作人员室、法律服务工作者室、资料档案室、培训室或会议室、人民调解庭、矫正谈话室)。
2、办公场所标识明显。规范悬挂司法行政徽标和司法所规范名称标牌,此外不得悬挂其他任何标牌、标识。
3、办公室设置规范。根据职能和业务要求,司法所办公房间外要悬挂办公值班、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安置帮教、档案管理等职能标识牌,室内公示各项工作制度、工作人员照片、姓名、职务和工作职责等内容。
4、办公设施齐全。配备业务用车,档案资料柜、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电话机等基本办公设施,确保“一人一桌,一桌一脑”。
5、落实司法所各项经费保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 的支持,将司法所公用经费和办案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政法经费保障工作的意见》(厅字[202_]32)和司法部《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司发[202_]19号)的精神,积极同财政部门沟通协调,研究制定经费支出科目,努力争取司法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业务装备经费和基础设施建设经费保障及时足额到位,保证人均业务经费2万元以上。加强司法所经费的使用监管,确保经费专款专用。
各县区司法局要按照“整体规划,全面铺开,突出重点,着力推进”的原则,在保证区域内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整体提升的同时,选取1-2个底子好、基础强的司法所进行重点扶持,努力打造全省一流的示范司法所。
四、组织领导
各县区司法局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把全面加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主要任务,摆在重要工作议程,抓紧抓好。要按照省司法厅《山东省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考评办法》和《东营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规划,做出具体安排,切实加强领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纳入绩效考评工作之中,实行工作目标量化考核。各县区司法局要真正树立重视基层、建设基层、服务基层、发展基层的思想观念,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加大对司法所的各项投入。要善于总结经验,发现培养先进典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推动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稳步、有序、健康发展。
第三篇:关于加强村部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关于加强村部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直(办)各单位:
近年来,按照市委组织部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村部建设,部分村能立足实际,克服困难,稳步推进“村部建设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基本实现了村村有村部的目标。为进一步巩固村部建设成果,规范村部日常管理,充分发挥村部作用,切实增强村级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提升我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根据市委组织部要求,必须把村部建设作为“四有一责”的重要内容,村村实现200平方米以上的村部,为切实把村部建设工作抓好,就村部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四有一责”的要求,坚持“一室多用、综合配套,设施齐全、功能健全,利用充分、群众满意,分类指导、全面提高”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加强村部规范化建设,不断开发完善村部功能,努力把村部建成富民、助民、安民、乐民的政治文化中心,使之真正成为党员之家、干部之家、群众之家。确保到202_年底实现村村都有产权公有化、制度规范化、功能多样化、活动经常化的村部,为全面推进我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阵地支持。
二、主要内容
1、明确建设目标。按照因村制宜、分类建设、循序渐进的原则,每个行政村按照“八室(综合办公室、综合活动室、综合服务室、世代服务室、文化室、警务室、调解室、卫生室)两超市一广场”的标准要求建好综合服务中心,必须全部达标,将全镇村部分别建成示范型、普及型、基本型三种不同层次的村部。建设标准为:①示范型村部:使用面积500平方米以上,要求达三分之一的村,②普及型村部:使用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③基本型村部: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2、加强配套建设。一是设施建设。村部要统一增挂“××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牌子,并配齐必要的办公桌椅、办公电话、电教设备和档案柜等;村“两委”标识牌要按镇党委统一挂牌,村部八室由镇统一制作上墙;村部显著位置须设立永久性党务、村务公开栏。二是环境建设。加强村部周边环境整治,做好硬化、绿化、美化工作,保持整体环境的整洁有序。示范型村部,提倡在村部适当位置设国旗杆、悬挂国旗。三是制度建设。全面推行村部“软件格式化”,在村党组织创争园地和党建工作十项制度上墙的基础上,可由上级组织部门对村级基层组织建设的主要任务、村级组织各项制度等内容作进一步明确,并统一制作下发。各村也可结合实际,将本村富有特色、创新型和实效性强的制度纳入制作上墙的规定之内。
3、实施规范管理。村部属于村集体资产,产权归集体所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由镇代为统一管理。凡涉及村部及相关设施出租、发包、经营服务等事宜,必须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式决定,并坚持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地予以实施。实行村干部正常办公和轮流值班制度,对外公布联系方式和值班电话,主动为群众提供相关服务,方便群众办事。落实专人对村部内外部设施、设备进行管理和维护,做好保洁、防火、防盗等工作。及时更换、更新党务和村务公开栏,公开内容一般应包括村级工作计划、村干部分工、财务预决算、集体经济收支明细、村级资源招投标、有关税费政策等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村级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有力,落实较好。
4、强化作用发挥。在实施村部规范化管理的基础上,不断开发和完善村部功能,努力将村部打造成“六个中心”,全方位服务党员群众。一是组织办公中心。利用村部开展村级日常办公,落实工作部署,集中处理村级事务,发挥组织办公中心的作用。二是党员活动中心。依托村部宣传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开展“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和学习培训等活动,使农村党员经常受教育、管理更规范,发挥党员活动中心的作用;三是党群议事中心。坚持以村部为民主议事平台,定期召开党员、村民议事会和民主恳谈会,商议涉及村级发展、事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以及其他重要事项,发挥党群议事中心的作用;四是教育培训中心。通过村部(现代远程教育接收站点),开展农业实用技能、政策法规、市场经济及科技文化等知识的培训,不断提升党员群众致富本领,发挥教育培训中心的作用;五是便民服务中心。借助村部有效开展为民办事全程代理和民事纠纷调解等工作。按照基层政务服务网上运行的要求,将内网正常维护好,方便老百姓办事,在村务公开栏中,定期或不定期地发布农资、劳务、病虫害等实用信息,发挥便民服务中心的作用;六是文化娱乐中心。提高村部利用率,将文化信息服务室(图书室)、体育活动场所等公共资源免费向村民开放。结合农村传统节日,举办内容健康向上、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发挥文化娱乐中心的作用。示范型村部要能全面发挥上述六大基本功能,普及型村部要能较好地发挥各项功能,基本型村部要能发挥组织办公、党员活动、党群议事等基本功能。
三、实施步骤
1、调查摸底阶段(202_年10月20日—10月25日)。对村部实地丈量,拿出规划、建设方案,对功能发挥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照村部规范化建设主要内容和相关标准,因村制宜,按照示范型、普及型、基本型三种标准,明确本村部规范化建设的重点。
2、达标建设阶段(202_年11月1日—12月31日)。各村要根据调查情况,以经济适用为前提,研究制定出本村村部规范化建设总体规划。结合实际,拓展思路,采取新建、购买、改建闲置学校(厂房)等措施,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宜修则修、宜改则改、宜买则买,努力解决“不达标”问题;对于已有达标村部,要加强配套,科学管理,充分开发和挖掘功能,发挥村部应有作用。
3、规范管理阶段(202_年1月1日—2月28日)。各村要对村部进行一次产权清理,尽快办好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做到“村有镇管”,防止随意将村部出售、转让或挪作他用,避免房屋及其配套设施等资产流失。要进一步完善村部内、外部配套设施建设,特别要抓好外部环境整治、活动场所标识、各项制度上墙和相关设施的配备。要以村部为主体,以便民利民为原则,着眼于发挥村部作用,规范村级组织运行机制,不断提高村部利用率。
4、检查验收阶段(202_年3月1日-3月10日)。各村对照村部建设的三种层次的标准,先进行自查,在自查符合标准的情况下,向镇党委提交验收申请。
四、激励措施
为迅速、扎实有效推进村部建设,作出以下决定:
1、奖补措施。党委决定在财政资金紧张的情况下对村部建设给予奖补,凡202_年底达标的村部,镇给予奖补,新建村部按每100平方补助1万元,装修村部按每100平方补助3000元。
2、单位挂钩。除市政府确定的万户结对帮扶的单位外,镇确定安排每个村有一个单位挂钩扶贫,帮助解决资金不足的困难。
五、强化领导
各村要高度重视此次村部规范化建设工作,建立和落实责任制,及时研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的有关事宜。要严格执行村部规范化建设标准和要求,不断细化工作措施,多方筹措资金,加大规范化建设力度,重点在加强村部管理和完善村部功能上下功夫、出实招,切实保障村部正常运转和发挥作用,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地按序时进度完成目标任务。
以上意见,希遵照执行。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第四篇: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综治办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定远县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综治办
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综治委:
近年来,我县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乡镇综治办规范化建设相对滞后,成为制约我县综治工作发展的瓶颈。为全面推动我县综治工作上台阶,实现综治工作争先进位的目标,经县综治委研究决定,在全县乡镇推开综治办统一规范化建设,并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组织领导
1、各乡镇成立综治委,综治委主任由党政主要领导担任。
2、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皖办发[202_]21号)文件精神和县委常委会8月31日研究意见,乡镇综治委下设的综治办与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以下简称调处中心)、司法所合署办公。乡镇党委书记或乡(镇)长(综治委主任)任调处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或党委委员任调处中心第一副主任兼综治办主任,司法-1-
所所长任调处中心和综治办副主任。至少配备2—3?名专职工作人员。由综治办主任主持全面工作,司法所所长主持日常工作。
3、成立乡镇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建立健全六个综合治理专门工作领导小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流动人口管理领导小组、禁毒领导小组、铁路护路领导小组〈炉桥镇、年家岗需设立〉)及其他工作领导小组,并以文件形式上报下发,使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统一办公设施
1、有两间以上办公用房,地点一般设在一楼或其他便于接触基层、方便工作的地方,室内外环境亮化、美化、净化;
2、有通讯设备,有条件的要配备微机,用于日常工作处理,实现综治工作信息化管理;
3、有两套以上办公桌椅和必备的办公用品;
4、有专门存放综治资料的档案柜和若干能满足档案分类存放的统一档案盒;
5、办公室内要有悬挂整齐、制作精美的图版,要求上
墙内容主要有:
(1)综治网络图;
(2)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八项机制;(参见?)
(3)综治办、综调中心和司法所工作职责;
(4)调解的各项制度;
(5)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流程图。
三、统一工作制度
1、定期例会制度。乡镇综治委每季度召开一次综治委全体人员会议,对本季度综治工作进行总结,对下一步工作进行研究布署。
2、联席会议制度。乡镇综合办公室根据需要随时召开矛盾纠纷联席会议,协调纪检、信访、法庭、派出所等成员单位依照职能参与各类矛盾纠纷的处理。
2、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每半月一次对本辖区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每月进行汇总,于下月5日前将情况报县综治办。
3、三级调处制度。村(居)主要以矛盾纠纷摸底排查为主,有效化解简单矛盾纠纷,做到小事不出村;乡镇主要以调处化解为主,对一般矛盾纠纷确保不出乡镇;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对矛盾纠纷实行终结处理,对重大
矛盾纠纷确保不出县。
4、联合调处制度。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结合起来。按照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能,分解细化任务,以事定责、人随案走,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充分发挥综合优势。
5、督查指导制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定期回访当事人,督促协调调处事项的落实,及时掌握当事人的思想状况和行为动态,防止激化矛盾,发生越级上访或滋事情况。
6、应急处置制度。对问题比较突出、可能引发群体事件的,及时掌控、疏导。对大规模集体上访,党委、政府和部门负责人要亲自处理,并跟踪处理落实情况,坚决杜绝由集体上访演变成群体事件。
7、“零报告”制度。各乡镇综治办每个月详细填写《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统计表》和《个案登记表》,上报县综治办和县司法局,实行“零报告”制度。
8、社会治安形势分析报告制度。以派出所为依托,每季度对辖区内治安形势作一次分析,书面向县综治办进行汇报。
9、检查通报制度。每半年,由乡镇综治办根据签订的责任书对本辖区村(居)委会、各成员单位综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治检查,检查结果以文件形式予以通报,同时于次月5日前上报县综治办。对工作不力的村(居)或成员单位,限期整改。
四、统一资料台帐
每年年底,乡镇综治办要对本档案资料从组织领导、社会稳定、治安防范、矛盾纠纷等几个方面进行规范化整理归档。做到全面系统,记录准确,真实反应综治工作流程,并按照统一格式、整齐划
一、简洁美观的要求制作档案盒,分门别类摆放在档案柜中。(参照《定远县202_乡镇目标管理综合治理考评实施细则》和年底《检查提纲》)
五、安全文明村队建设
各乡镇要在本辖区内选择1—2个村(居)开展“零案村”“平安村”活动。设立综治工作室,村综治网络图、综治工作室工作制度、工作任务、综治领导小组等内容上墙。村级台帐分为上级综治工作文件、综治组织网络资料、综治工作室工作规范资料、平安创建资料、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资料和法制宣传资料六大块内容。
“零案村”“平安村”的验收标准是:不发生邪教和非
法宗教活动;不发生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治安秩序良好,常年不发生刑事案件;违法犯罪人员减少;无突出治安问题;不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群众对治安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5%以上。
六、工作要求
上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乡镇综治办规范化建设的各项要求,可作为乡镇综治办规范化建设的基础性标准,各乡镇还可以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丰富和完善,追求创新与特色。《意见》下发后,各乡镇要集中精力,指定专人负责,在202_年11月底前完成规范化建设任务。为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推进,县综治委将及时组织对各乡镇进行指导、督办,年底结合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此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迎接市委市政府检查验收。
定远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二00六年九月十三日
第五篇: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商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商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的努力做到“四个统一”、大力加强“四化建设”、不断更新“四个理念”、积极推进“四个转变”、全面实现“四高目标”的总体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工商干部队伍素质,基本实现工商所规范化建设“三年攻坚”目标,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当好市场卫士,省局党组决定进一步加强工商所规范化建设,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工商所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202_年9月,省局党组在陇南召开全省工商系统基层建设与人才工作会议,提出了“三年攻坚”的奋斗目标,即从202_年到202_年,利用3年时间,高标准完成全省工商系统所有工商所的规范化建设达标任务。经过一年多努力,工商所建设有了重要进展,面貌有了改变。但工商所规范化建设的现状与担负的服务发展、监管执法的职能还有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四个转变”还不到位;基层执法力量配置较为分散;干部队伍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工商所基础设施和办公条件有待改善。进一步加强工商所规范化建设,就是要通过心往基层想,钱往基层投,劲往基层使,努力夯实工商队伍建设基础、硬件建设基础和体制机制建设基础,进一步推进工商事业科学发展。
二、进一步加强工商所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升人的素质为核心,以提高监管执法效能为重点,以突出教育培训实效为关键,以确保办公办案基本需要为根本,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工商所干部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在全面推进工商所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建成一批示范性工商所,努力完成“三年攻坚”目标任务。
三、进一步加强工商所规范化建设的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建设的原则。工商所规范化建设要坚持依靠工商干部,激发人的潜能,加大投入,改善条件,为干部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突出地方特色,充分考虑区域经济的发展与工商所自身建设的提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注重实效。
坚持因地制宜,勤俭节约的原则。以适应和促进工商工作为标准,以取得实际效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量力而行,因地制宜,勤俭节约。
四、进一步加强工商所规范化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修订规范标准。修订《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工商所建设规范(试行)》,制定《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示范工商所标准(试行)》、《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示范工商所考核认定办法(试行)》。工商所建设规范由省局负责修订,市(州)局据此制定考核验收办法;规范工商所由工商所自评申报,县(市、区)局初步审核认为合格后申报,市(州)局组织考核认定,省局组织抽查。示范工商所考核认定办法由省局制定,市(州)局在规范工商所中择优申报,省局组织考核认定。
(二)提升队伍素质。提升队伍素质是最核心和最关键的问题,必须抓紧抓实,须臾不可放松。要按照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要求,加强工商所政治思想建设,使每位干部都能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争做市场秩序的监管者、经济发展的促进者、消费者权益的维护者、市场主体的服务者。要研究解决工商所干部的职级待遇问题,重视工商所所长的选拔、培养和使用,提拔任用干部要注重在工商所的任职经历和工作成效,努力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各县(市、区)局要通过岗位练兵,重点培养选拔一批县局级岗位标兵和岗位能手,并从中逐级选拔推荐为市局级、省局级岗位标兵和岗位能手。通过每两年一次的评选,在全省系统培养出400名省局级岗位标兵和1200名省局级岗位能手,努力使每个工商所至少有2到3名执法办案骨干,逐步实现岗位成才、人人成才。加大县(市、区)局机关干部与工商所干部之间、不同工商所干部之间、工商所内部不同岗位之间的交流力度,每年交流轮岗的面要达到20%以上。选调优秀基层干部到省局、市(州)局、县(市、区)局机关挂职锻炼。进一步完善工商所人员职务晋升、职工培训、工作安排等制度,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激发和调动全体工商干部的积极性。
(三)创新体制机制。把体制机制创新放在基层基础建设的突出位置,切实抓好工商行政管理力量的优化整合,发挥整体效应。在机场、开发区、高新区、大项目聚集区等市场主体增长迅速的地区设立工商分局;同时,综合考虑工商所服务市场主体数量、监管区域面积、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等相关因素,进一步加大工商所整合力度。实行“定员、定岗、定责、定量”,使县(市、区)局70%的人员在基层工作。将依法行政贯穿于工商所规范化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大力完善和创新行政法制监督和保障机制,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财。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工商所建设“双百工程”,调整整合100个工商所,将现有的658个工商所调整整合到550个左右;建设100个示范工商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革工商所公用经费保障办法,努力实现到202_年底前,全省70%以上的工商所达到修订后的《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工商所建设规范(试行)》中对基础设施建设提出的标准。已达到上述标准的工商所,要根据各自实际,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工作条件。
(五)加强工商文化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建设富有特色的工商文化,通过营造良好的工作和文化氛围,培养精神动力,增强干部的荣誉感和归属感,激发干部内在活力,提高工商所的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力争使各级文明单位数量有增长、质量有提高。抓好基层执法人员述职述廉工作和廉政承诺工作,做好廉政风险点防范工作,推进工商廉政文化建设,营造清廉、务实、为民的廉政文化氛围,进一步提升工商干部形象。
五、进一步加强对工商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进一步加强工商所规范化建设,是省局党组着眼全局和长远发展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要作为今明两年的重要任务,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考核的重点内容,把加强工商所规范化建设的成效作为检验领导干部领导科学发展能力、统揽全局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的重要方面,提高思想认识,始终摆在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一)落实领导责任。工商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在各级工商局党组统一领导下,由人事教育部门牵头,负责做好宣传、组织、指导、协调、督导和考核等工作。省局党组成员各确定1个工商所作为工商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联系点,努力把这些联系点建设成为示范工商所,以点带面,指导推动工作。
(二)加强督查指导。要坚持少说多干、重在解决实际问题,扎扎实实地为工商所办实事、解难题。省局派到各地的督导组要加强对工商所规范化建设的督导检查,发现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汇报。
(三)明确各级职责。省局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制定工商所布局和整合规划,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强资金调度,加大检查督导力度,从整体上推进工商所规范化建设。各市(州)局要结合实际,将省局出台的政策措施、标准具体化,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要抓好工商所调整整合工作,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抓好督察指导,监管好基层基础建设资金,保证工商所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各县(市、区)局、工商所(分局)要全力以赴抓落实,千方百计调动和激发人的潜能,通过艰苦奋斗改变面貌、改善环境,力争每个县(市、区)工商局都建成一个示范工商所。
(四)加强探索创新。各市(州)工商局要在坚持省局提出的总体要求的同时,针对县(市、区)工商局不同特点,分类提出具体要求,分层次进行指导,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创新,创造新的经验,进一步推进工商所规范化建设。要充分运用各级工商机关局域网、《甘肃工商时讯》等载体,宣传省局的部署要求,宣传各地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先进典型。
加强工商所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培养造就高素质基层工商队伍,进一步提升工商所的监管执法服务水平,实现从“收费监管所”向“服务型综合监管所”转型,根据《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工商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粤工商基字〔202_〕297号)和《韶关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加强工商所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韶工商人字〔202_〕4号)精神,结合翁源工商局规范化建设试点所的经验及县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以《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新“三定”方案等精神为依据,以创新监管执法机制为核心,全面规范工商所的职责任务、组织机构、基本设施及队伍管理,努力推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转型升级,为翁源争当山区科学发展排头兵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第一、坚持统筹兼顾,全面制定规范化建设的内容和要求,稳步推进工商所规范化建设。第二,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整合执法资源,着力构建监管到位、科学高效的监管执法机制。第三、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增强工商所的内在活力,最广泛地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第四、坚持因地制宜,在基本规范的框架内,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科学划分类别,实施分类指导。
三、工作目标 从现在起,力争用三年时间(202_年7月-202_年6月),分三个阶段(宣传发动,试点探索;全面推广,攻坚克难;检查验收,总结表彰),使基层工商所职责任务明确、组织机构优化、基本设施配套完善、干部素质明显提高、监管机制科学高效,全面实现工商队伍专业化、履职行为规范化、工作平台信息化、业务处理流程化、监管模式科学化、消费维权网络化,全面推进监管机制转型和服务效能升级,实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四个统一”。
四、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翁源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工商所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县局党组书记、局长雷能福同志任组长,张俊良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陈想花、赖自繁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工商所所长、股(室)队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工商所规范化建设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县局人监股),张俊良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人监股股长罗俊华、办公室主任涂建明任办公室副主任,杨建平、张斌、吴玲、盛朝阳、赖丽玲为办公室人员,负责组织落实规范化建设日常事务。
四、工作内容
(一)优化机构布局,规范内部设置。
1.优化机构布局。坚持按经济区域设置工商所,适应农村城市化、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趋势,结合工商所职能转型,综合考虑市场主体数量、行政区划、监管面积和经济发展情况等因素,进一步整合工商所的布局,通过调整职能和管辖范围、合署办公等方式,集中行政资源,提高行政效能。重点整合10人以下的山区乡镇工商所,县城统一设置1个中心工商所。
2.岗位设置。按照省工商局《工商所人员岗位职责》要求,工商所设置内勤管理员、登记注册员、监管执法员、法制员等4类岗位,电脑信息员、纪检监察员等可由上述岗位人员兼职。
3.内部设置。按照“精简、统一、高效、便民”的原则,结合网格化监管要求整合执法资源,工商所内部统一设综合管理组和监管执法组2个组,县城工商所和中心镇工商所的监管执法组可分设一组、二组或三组;根据县局制定的《关于对市场主体实行网格化监管的意见》以及工商所的实际情况,实施网格化监管。
此项工作由人监股具体负责,工商所及相关股室协助,202_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执法装备水平。
工商所基本设施的配置按照省工商局《工商所基本设施配置标准》执行。工商所应遵循“分类配置、适度适用、量力而行”的原则,按照省工商局规定的最低配置标准,配置与监管执法相适应的基本设施。外观形象应引入VI理念(视觉识别理念),统一规范管理,省工商局将在适当时机统一制定相关标准。基本设施使用年限到期后,应及时进行更新。
1.科学规划办公场所。按照省局《工商所基本设施配置标准》,我县各工商所按B类所设置。工商所办公用房设置主要分为办公区和生活区。按内设机构职能实行集中办公的原则,在办公区内建设规范化服务大厅,建立开敞式服务受理平台,设置办公室、会议室、党员活动室、档案室等配套办公场所(详细情况见附件),以达到省局《工商所基本设施配置标准》对B类所办公用房的要求;在生活区中设置饭堂、文体室、休息室、园林休闲区等生活场所。
此项工作由县局办公室具体负责,202_年12月前完成。
2.实现办公信息化。按照省局《工商所基本设施配置标准》的要求及工商所实有人数分步达到人手一台台式计算机,并根据需要配备适量便携式计算机;配备4台以上的打印机,1台以上的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电视机和DVD机,提高现代化办公条件。同时配备必要的保密、防盗设施和消防器材。
此项工作由县局信息中心具体负责,202_年6月前完成。
3.配备必要的监管执法装备。每个工商所至少应配置1台以上的执法车辆和1台以上的快速检测设备,并以组为单位配置1台数码相机,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执法办案效率。
此项工作由县局办公室具体负责,202_年6月前完成。
(三)规范内部管理,树立良好形象。1.外部标识规范化。在工商所建筑外观形象、名称标牌、政务公开栏、宣传栏、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窗口标志、办事指南、办公室门牌、岗位公示牌等方面使用工商统一形象标识,进行规范化制作和设置,达到省、市局规范要求。
此项工作由县局办公室具体负责,相关股室协助,202_年12月底前完成。2.办公环境人性化。
一是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按照相关工作制度,着装统一、整齐规范,言谈举止文明,遵守工作纪律,佩戴证件上岗。办公场所实行卫生片区包干制,做到窗明净几、清洁卫生、整齐划一。
二是通过专业园艺人士对办公大楼内外空间进行重新设计布局,并对绿化护理工作做长远规划,将各工商所打造成园林式单位,为工作、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三是在一楼大厅设置办事指南、岗位公示、辖区图公示、电子显示屏及政务公开栏,在接待室设置书报阅览架、饮水设施等便民设施。
此项工作由县局人监股具体负责,202_年12月底前完成。
3.工作制度规范化。建立健全干部学习制度、会议制度、内勤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网络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首问责任制、着装风纪规定、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廉政守则、干部日常行为规范等制度,加强内务管理,保证工商所日常工作高效规范运行。
此项工作由县局人监股具体负责,202_年12月底前完成。
(四)转变工作方式,创新监管机制。
1.建立网格监管机制。按照县局《关于对市场主体实行网格化监管的意见》,实行网格化监管,探索利用计算机网络搭建网格化监管平台,将监管区域、监管任务分解到组、量化到人、细化到岗,将监管对象的登记信息、监管信息和地理信息互联起来,实现监管执法工作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信息化的动态监管模式,构建成一个全面覆盖监管区域、权责分明、职能到位的动态网格化监管体系。
此项工作由县局企管股、信息中心负责并具体负责,202_年开始推行, 并全面铺开;202_年6月规范完善。
2.建立信息化监管机制。适应现代市场监管需要,探索信息化监管手段,由传统的经验式和手工式监管模式逐步向以信息化、网络化、自动化为主的现代监管模式转变,努力实现从市场准入、巡查监管、执法办案到消费维权以及行政事务等各项业务一体化,工作程序数据化,操作流程规范化。
此项工作由县局信息中心具体负责,经检股、企管股、登记注册股、12315投诉举报中心配合,202_年6月规范完善。
3.全面推行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健全各类市场主体的信息档案和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机制,科学划分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完善信息共享、上下联动机制,强化工商所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的动态监管,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水平。
此项工作由县局企管股具体负责,信息中心配合,202_年6月规范完善。4.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制度。积极推行市场主体培训,采取符合法律法规精神和文件政策要求的引导、劝告、建议等非强制性的管理手段,增加工商行政机关与行政管理相对人之间的相互理解和沟通,谋求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认可和支持,协调解决市场监管中各种矛盾,努力构建和谐工商。
此项工作由县局经检股具体负责,法规股协助,202_年6月规范完善。
(五)规范队伍管理,提升干部综合素质。
1.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升干部精神理念。一是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广泛开展理想信念、爱岗敬业、职业道德教育。二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以落实新“三定”、停征“两费”为契机,以更新观念、提升能力为重点,努力抓好领导班子建设。三是加强党支部建设。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培养引导基层一线优秀积极分子入党,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党务带政务。四是加强工商文化建设。以廉政文化建设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培养团队意识,创建基层工商所精神文明。
此项工作由县局人监股负责,202_年6月前规范完善。
2.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提升队伍社会形象。认真落实省局《工商所人员行为规范》,制订相应制度,规范日常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向监管对象述职述廉制度,加强对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的监督,进一步规范办案自由裁量权,确保干部廉政自律。
此项工作由县局人监股负责,督察队协助,202_年6月前规范完善。3.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干部能力素质。支持鼓励干部积极参加各类在职学历教育,到202_年,45岁以下基层公务员全部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全部通过各自所在的岗位资格认证考试,全部能够熟练掌握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现代信息化办公技能,具有独立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70%以上的工作人员具备执法办案能力;抓好岗位业务培训工作,坚持定期集体学习制度,不定期开展专题讲座、案例分析、情景模拟、岗位练兵等学习活动。
此项工作由县局人监股统筹协调,各业务股室协助配合,202_年6月前规范完善。4.推行岗位资格认证制度,不断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的专业化水平。按照省局《工商所岗位资格认证暂行办法》,组织参加岗位资格认证考试,实现100%持证上岗,促进基层工商队伍专业化建设,切实提高工商所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此项工作由县局人监股具体负责,202_年12月前全面推行完善。
六、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打好基础(202_年1月-3月)。
根据省、市、县局的相关文件精神,借鉴规范化建设试点所的经验,发动工商所规范化建设的宣传,为我县局全面推行基层工商所规范化建设的打好基础。
(二)第二阶段:详细规划,制定方案(202_年3月-6月)。
根据各工商所的实际情况,仔细调研,集体讨论,做到详细规划,制度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此项工作由人事监察股负责,相关股室协助。
(三)第三阶段:具体实施,总结验收(202_年6月-202_年12月)。
认真总结规范化建设经验,推行工商所等级评定制度,形成工商所规范化建设的整体思路和方案,全面推进我局工商所规范化建设。
此项工作由人事监察股负责,办公室协助。
七、资金预算
按照“厉行节约、量力而行”的原则,由县局统筹解决。此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八、工作要求
(一)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把工商所规范化建设作为翁源县工商系统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机关各股室合力抓,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督导,务求实效。要经常检查分析工商所规范化建设形势,及时解决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督察队的职能作用,实施多形式督办,确保工商所规范化建设的各项内容和要求逐项落到实处。
(三)坚持标准,统一要求。要按照市局巩固、发展、提升的规范化建设基本要求,结合工商所实际进一步明确细化规范标准,严格实施,做到基本要求不偏向,具体标准不走样。
(四)统筹规划,搞好保障。要把规范化建设经费纳入县局经费预算,坚持人、财、物向工商所倾斜,确保各种基本设施配置到位,为工商所规范化建设提供物质保障。
(五)结合实际,突出特色。在坚持标准,统一要求的同时,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并及时总结经验,为全面开展基层规范化建设树立典型,示范带动。
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意见
基层工商所是工商行政执法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社会主义大市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经济秩序的前沿阵地,是服务人民群众、树立良好工商形象的重要窗口。近年来,全市工商系统按照《丽江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六好工商所”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不断统一思想认识,创新工作理念,扎实推进创建“六好工商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提升基层工商所规范化水平打下了良好基础。但基层规范化建设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区县局之间发展不平衡,特别是农村所困难多、难度大,基层基本建设和执法装备相对落后,管理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有待加强,规范化建设重硬件设施、轻人员素质提高等。解决这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全系统各级领导班子更加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以全局和战略的眼光,充分认识加强基层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立足当前,着眼未来,突出重点,统筹谋划,扎实稳步地做好基层规范化建设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在监管执法和促进经济发展中的职能作用。为此,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四个统一”、推进“四化建设”、建设“三个过硬”的要求以及 “三个到位”“六个好”的云南工商工作目标要求,全面推进全市工商系统基层规范化建设,把工商所建设成为服务丽江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沿窗口。
全市工商系统基层规范化建设的基本原则,就是以深入开展“六好工商所”创建活动为抓手,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建活动,构建和完善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体系;以开展基层工商所全员行政执法为突破口,把基层工商所工作转变到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职能上来;以信息化建设为技术支撑,统一标准,整合资源,创新监管及服务机制,促进基层监管手段现代化、管理规范化。原则上保持基层工商所机构数和机构设置,根据工商所的实际情况进行分类指导,全面稳步推进。不断总结“六好工商所”创建工作的经验,巩固和发展创建工作成果,探索建立基层规范化建设的长效激励和综合评价机制,促进基层规范化建设的创新发展。
二、主要工作目标
全市工商系统基层规范化建设的工作目标,就是以《丽江市工商系统进一步推进“六好工商所”创建实施方案》和市局确定的四个“六好工商所”的试点为标准,扎实推进“六好工商所”创建工作,全面加强基层规范化建设,争取用2至3年的时间,使基层工商所逐步达到“执法行为规范,业务工作标准,监管水平和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监管制度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完备统一;基础设施和装备规范,内外标识和执法装备整齐统一;队伍管理规范,内务管理统一,工作人员举止文明,廉洁自律,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形象良好”的目标。全面提升基层市场监管水平,筑牢全市工商事业长远发展的基础。
202_年,全系统所有基层工商所建设要达到内外标识和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规范统一,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统一,基础业务数据库动态准确,交通工具、检测设备得到解决。城区所每人配备一台计算机,农村所配备不少于二台计算机,建立统一的网络化监管模式,监管责任、全员执法目标落实到每个干部。全系统所有基层工商所按“六好工商所”标准扎实开展工作,每个县至少创建成市级“六好工商所”一个。202_年,完善、提升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全系统50%的基层工商所创建成市级“六好工商所”。202_年,全系统的基层工商所建设全部达到“六好工商所”标准,实现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基层队伍建设
1、不断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抓好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教育,打牢思想基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具备条件的工商所要成立党支部或党小组,并保证正常开展组织生活,坚持工商所长行政职务与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一肩挑的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加强基层班子建设,选准配强工商所长,建立完善合理的干部双向选择轮岗交流制度,将业务骨干充实到基层工商所,优化基层队伍结构。以提高岗位履职能力为重点,加强基层干部职工学习、教育和培训力度,采取轮流培训、岗位练兵、技能比武、以案说法、在岗自学等形式,培养懂法律、懂经济、会电脑、善监管、会办案的复合型人才,全面提高基层干部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以适应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转型和发展的需要。对业务熟悉能顺利“转型”的同志,要促使其向“复合型人才”转变;对基本能适应工作要求的同志,要促使其向“专业型人才”转变;对业务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的同志,要加强教育培训,尽快帮助实现“转型”;确实不能实现“转型”的,要适当调整工作岗位。
2、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要根据基层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加强政风建设,完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加强执法监察,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树立基层工商良好形象。
3、继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要在基层干部职工中大力营造立足一线、扎实工作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活动,不断增强工商团队的感染力和凝聚力,增强基层干部职工对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4、加强对基层干部队伍的管理。要运用人力资源管理的方式,调动各类积极因素,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的科学管理水平,努力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基层人才选拔、培养、激励和保障机制。
(二)加强基层业务建设
1、探索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要以责任制为核心,全面推行基层网络化监管模式,提升基层综合监管水平和服务效能。加大对基层行政执法的委托授权,规范执法行为和程序,强化属地综合监管执法职能。以建立“经济户口”和企业、个体工商户属地监管为基础,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登记、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和食品质量分类监管,通过“划分风险、界定距离、分类监管、强化效能”的信用分类监管模式,整合监管资源,做到“一般管到、重点管住、热点管快”,实现登记机关和基层监管效能互动,形成整体合力。
2、增强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要根据自身实际,不断探索和创新综合监管模式,把创新作为实践、发展、检验工作成效的过程。优化服务举措,完善服务体系,实现从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从单一服务方式向多元服务方式转变,从注重服务数量向注重服务质量转变,提升基层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3、加大基层全员行政执法办案力度。坚持依法办案,规范执法主体,积极营造全员办案的氛围,提高基层工商所的整体办案水平。要克服怕办案、怕办错案的思想顾虑,切实解决执法办案业务不熟、监管执法能力不强、执法办案效率不高、打击经济违法行为不力的问题,使全系统执法办案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4、健全完善评价体系。进一步明确基层履行市场准入、消费维权、监管服务的职能。对基层各项重点工作、业务工作进行综合评析、科学考评,找出差距,不断改进。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规范程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管理效能,推动良性竞争,形成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良好氛围。(三)加强基层制度建设
1、统一管理体制。要结合当地实际,综合考虑整合资源、节俭高效、方便群众、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及时方便维权等因素,科学设置工商所。同时,要根据发展趋势不断完善“分组划块、综合监管、落实责任、长效管理”的工作模式,进一步统一各级各类人员的工作职责,提升工商所的管理水平。
2、完善管理机制。完善工商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强综合考核。建立正确的导向机制,构建全方位的责任体系;建立科学的教育培训机制,构建全方位的能力保障体系;建立严格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构建全方位的综合评价体系,使基层干部尽快适应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转型和发展,加快推进基层干部的“三个过硬”进程。
3、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措施。以规范工作程序、工作行为为重点,健全和完善科学合理的工商所工作职责、岗位职责、能力素质、工作机制、内部管理、绩效考核等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流程,逐步加以统一和规范,有效促进工商所各项工作的标准化;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责权统一、奖惩统一、有章可循、违章必究”的工作格局。狠抓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形成“人尽其责、职尽其效、管理规范、工作有序”的良好工作局面,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在此基础上,要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四项制度,丰富完善政务公开公示的形式和内容。
4、健全完善激励机制。利用阶段性总结、各种评比竞赛、公务员考核等时机,认真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注重各种评比、考核结果的运用,不断激发基层广大干部职工“争先进、创一流”的热情,努力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基层人才选拔、培养、激励和保障机制,提升对基层干部队伍的科学管理水平。
(四)加强基层硬件设施建设
1、努力改善基层工作生活环境。加快对硬件条件较差的工商所的改造进程,不断完善工商所的配套设施,在布局与装璜中凸显工商文化,营造工商所良好的办事环境和办公条件。继续按照“心往基层想、人往基层走、劲往基层使、钱往基层用”的工作思路,严格执行省局新修订的基建管理制度,狠抓基层环境建设和硬件投入,实现基层外在形象统一,内部标识规范,改善基层工作生活条件,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2、加强执法装备配置。要根据工商所监管任务重、监管层次高的实际情况,逐步解决基层必要的执法装备,为工商所监管执法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
(五)加强基层信息化建设,推进科学监管
1、大力培养复合型人才。结合转型后工商所机构人员设置要求,合理配备信息化人力资源,并以信息化技能培训为突破口,切实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加强信息化人才建设规划,提高信息化人才专业水平,大力培养既懂计算机业务、又熟悉工商业务的“复合型人才”。
2、加大设备投入。以应用为需求,多方加大投入,进一步加快全系统应用终端计算机配套工作。
3、依托现有网络和硬件资源,结合基层实际,积极拓展信息化应用领域,提高行政效能。
4、以完善信息化资源和业务基础工作为目标,切实加强基础数据质量建设,继续大力推进以市场主体登记和监管信息为主要内容的经济户口数据库、信用分类监管联网应用,建设完整的信用监管平台。
5、以全面推广应用行政执法系统为抓手,提升基层全员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构建基层综合监管网络和信用监管平台。
6、依托12315申投诉系统,强化消费维权工作职能,有效整合基层12315资源,建立基层快速反应、高效维权的工作机制,全力打造丽江工商12315品牌。
四、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齐抓共管。各区县工商局要把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基层规范化建设的领导,制定具体目标、方案,抓住重点,精心部署,建立基层规范化建设的分级负责制度、工作目标考评制度。区县局主要领导要作为基层规范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带头抓基层,领导班子成员要分工负责,相关职能部门要共同参与,通力协作,坚持人、财、物向基层倾斜,切实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各基层工商所长作为具体责任人,对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要落实到位。
(二)明确重点,扎实推进。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必须坚持立足全局,统筹规划,重点突破,整体推进。要根据基层规范化建设的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统筹制定阶段性的工作计划和具体的实施方案,分步实施;要突出抓好责任制的落实,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创新监管模式,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要注重提升队伍素质,建立和完善制度,统一内务管理和硬件建设,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着力构建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体系;特别要把工作相对薄弱、条件相对困难的工商所和农村工商所作为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重点,给予更多的关心和指导,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三)狠抓落实,务求实效。要搞好调查研究,从基层规范化监管执法的基础环节和基本需要抓起,从影响监管执法效能和监管执法行为的问题入手,定期分析基层规范化建设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掌握基层规范化建设的动态变化和实际需求,重视检查考核,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管理,确保基层规范化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不断总结和研究基层规范化建设的工作经验,坚持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不断创新,不断提出加强基层规范化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确保全面实现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目标。
关于开展基层工商所规范化建设 达标活动实施方案
各科、室、所、队、协会及中心:
为更好地推进我局基层建设的步伐,不断加强基层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充分发挥工商所在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和促进辖区经济发展中的职能作用,树立良好的工商管理形象,根据《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工商所规范化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分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分局基层工商所规范化建设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四个统一”为目标,以规范工作程序、工作行为、工作制度、工作环境为重点,全面加强基层队伍作风建设、能力素质建设、监管效能建设、行为规范建设和工商形象建设,为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履行到位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二、总体目标
我局工商所规范化建设按照《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基层工商所建设规范》的要求进行,通过三年的努力,基本实现工商所硬件建设规划布局合理、建设标准统一、功能设施齐全,软件建设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内务管理规范有序、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工作程序合法有效、市场监管职能到位、班子作用发挥明显、队伍作风和业务素质过硬,工商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工商形象全面改善。
三、主要任务
1、整合基层执法资源。根据监管执法实际需要,合理调整工商所的布局,按照小局大所、精局强所和执法重心下移的要求,加强工商所的人员配备,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原则上每个工商所不少于10人。合理规范工商所的内部职能分工,设置“三室一站”,即综合服务室、市场监管室、执法监察室、消费申诉站(人员较少的工商所将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合并),做到相互之间既有明确分工,又能配合衔接。建立统一高效、运转灵活的组织指挥和协调机制,实现局机关与工商所上下联动,提高整体合力。
2、加强工商所长队伍建设。加强工商所所长的学习、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打造政治坚定、素质优良、作风过硬、公道正派、廉洁勤政、工作创新意识强的所领导班子,切实提高工商所长履行职责的能力、应对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的能力。工商所所长必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备良好的知识结构、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正、副所长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达到国家一级以上,并能熟练操作各类工商业务应用软件。
3、强化基层干部教育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培养素质高、能办案、善管理的复合型基层监管执法人才,干部每年累计脱产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2天。到202_年,45岁以下工商所干部应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全部通过岗位资格考试和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能够熟练掌握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现代信息化办公技能,具备独立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所内50岁以下的男干部、45岁以下的女干部,人人会操作微机,60%以上的干部计算机操作水平达到国家一级以上。70%以上的工商所干部具备独立执法办案的能力。
4、加强工商所的党建工作。按照党支部建在工商所上的要求,在工商所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机构,严格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加强以工商廉政文化和行风建设为重点的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工商所领导干部实行 “一岗双责”,切实做到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用模范行为带动和影响干部职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5、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执法服务机制,政务信息公开上墙,实行集体民主核费和阳光收费,通过简化审批审核程序和优化办事环节,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能力,在市场监管执法过程中加强对市场主体的行政指导。
6、强化程序管理。制定严谨的注册登记工作流程、日常巡查监管工作流程、“12315”工作流程、案件查处流程、暂扣物品管理流程,规范工作人员的具体监管执法行为,严格依法监管,做到程序合法,工商所工作人员熟悉完成每项工作的途径、方法,各项工作进展有序。
7、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规范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收处罚行为和自由裁量权的使用,严禁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上岗执法,坚决纠正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制止和纠正违规收费、随意罚款、搭车收费、代收代扣等行为,杜绝处罚畸轻畸重、办人情案现象的发生。实行定费、收费、督察分离机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逐步实行市场主体主动交费和工商所微机收费,实行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追究制和执法效能考评制。
8、加强办公环境建设。工商所标志标识统一醒目,与工商文化形象和风格协调一致,红盾徽章、文字组合运用规范准确,内部管理机构标志清楚,制式统一。办公环境优雅,布置合理,规范有序;背景装饰、公示内容、服务受理平台体现以服务对象为本理念;所内设有办事指南、书报阅览架、饮水设施、服务对象办事等候休息区,咨询投诉、登记办照引导标识明显。工作人员着装统一整齐,言谈举止文明有礼,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9、加强工商文化建设。立足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着力体现部门特色,坚持正确的理论导向,以建设学习型机关为载体,大力加强工商所图书阅览室建设,配备教育培训音响影像资料,建立读书学习园地。有组织的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形成健康向上的舆论环境、文明和谐的工作氛围和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不断增强工商文化的感染力和凝聚力。
10、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适度适用的原则,将有限经费向基层倾斜,严格各项建设程序,完成基层硬件建设任务,确保各工商所都有与监管执法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和基本办公设备。加强执法车辆、现代化信息处理设备、通讯联络设备、食品快速检测设备、执法调查取证设备等执法保障设备建设,提高监管执法的现代化水平。每个工商所应配备保证监管执法工作正常运行的执法车辆及微机、电话、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11、加强现代科技手段的应用。加快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和完善工商综合业务系统、“12315”行政执法系统、企业经济户口管理系统和案件管理系统,依托省局OA办公系统,积极构建政务工作网络平台,加强办公自动化建设,实现工商所网上无纸化办公。拓展信息化建设的领域,通过电子政务查询系统和“12315”投诉举报系统,方便群众进行电子政务查询,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局工商所规范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和目标任务的实现,分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彭琪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姜涛、杨玉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名喜为副组长,机关办公室、人教科、监察室、财务科、信息科、企业科、个体科、法规科、商广科、消保科、市管科、经检大队为成员单位的基层工商所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分局工商所规范化建设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教科,负责日常工作。各工商所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专门组织机构,切实加强规范化建设达标活动的组织领导。
五、时间安排
全局基层工商所规范化建设达标工作从202_年1月开始,至202_年12月全面完成。
各工商所达标时间安排: 1、202_年1月—12月应达标单位:酒泉路工商所、张掖路工商所、皋兰路工商所、盐场工商所、家具市场工商所、综合市场工商所、雁西工商所、会宁路工商所、张苏滩蔬菜批发市场工商所。2、202_年1月—12月应达标单位:临夏路工商所、火车站工商所、粮油市场工商所、东岗西路工商所、定西南路工商所、拱星墩工商所、渭源路工商所、雁滩工商所、雁南工商所。3、202_年1月—12月应达标单位:新东部工商所、定点市场工商所、拱副工商所、永盛工商所、平凉路工商所、绿色市场工商所、广武门工商所、五泉工商所、九州工商所。
六、验收方法
工商所规范化达标验收,按照“自下而上、逐级考评”的方法进行。分局每年按照市局下达的工商所规范化建设达标计划,对照《工商所建设规范》进行自查自评,在工商所自查、分局自评的基础上,对符合达标条件的,上报市局申请验收。市局按照分局的申请和市局下达的工商所规范化建设达标计划进行考评验收,每年6月底和12月底之前,经市局审核汇总后,统一向省局提出达标验收考核申请。每年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省局将组织考核验收小组,对各市州工商局上报的基层工商所进行验收。对达标的工商所,省工商局将统一颁发“规范化建设达标工商所”牌匾。
验收考核采用千分制,被考核单位各项分值累计达到900分以上(含900分),确认为达标。每项内容达到标准得满分,达不到标准不得分。获得县级表彰奖励的加5分;获得厅(局)级表彰奖励的加10分;获得省(部)级表彰奖励的加1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50分(上12月31日前获得的各类荣誉不计入加分范围)。
七、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工商所规范化建设列入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人事教育部门牵头抓,其他相关部门协同抓的工商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格局。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好检查指导职责,各工商所要根据上级要求和自身实际,把各项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工作环节、具体工作岗位、具体工作人员,保证工商所规范化建设达标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2、完善机制,形成合力。坚持人、财、物向基层倾斜,切实帮助工商所解决好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努力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具体指导部门要定期分析工商所规范化建设的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建立工商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各部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协调机制,为工商所规范化建设达标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3、统筹规划,稳步推进。按照《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基层工商所建设规范》所规定的“八个方面”、“五十条标准”的要求,从基层监管执法的基础环节和基本需要抓起,从影响执法效能和执法行为的问题入手,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及时总结基层建设工作经验,坚持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工商所规范化建设,全面完成工商所规范化建设的各项任务。
4、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分局基层工商所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对工商所规范化建设达标工作的督查指导力度,定期对达标工作的整体推进情况进行检查,及时上报已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的工商所,做好迎接省、市局检查验收准备。同时,把省、市局检查验收的结果作为各工商所综合绩效目标考核和所领导干部个人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工商所规范化建设达标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