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中国计划经济体制
中国计划经济体制
20世纪50年代建立起的计划经济体制在一定时期内对维护国家政权、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起到了巨大的作用,但同时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它也日益暴露出越来越多的弊端,并最终消亡。本文将试图围绕计划经济体制在中国产生的原因、演变过程以及对它的作用做一点有益的分析。
一、计划经济体制在中国产生的原因
其实,计划经济思想在中国的产生是很早的,最早提出“新民主主义的计划经济”思想的是张闻天。1948年9月15日,他在《关于东北经济构成及经济建设基本方针的提纲》中指出:“新民主主义经济建设的特点,正是在于它能以明确的经济计划去适当地布置我们的人力和物力,去动员千百万人民为这一计划的实现而奋斗”。经毛泽东、刘少奇等人对《提纲》进行修改后,最终写进了1949年的《共同纲领》中。它规定,新民主主义经济的体制,是实行计划管理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指令性计划与指导性计划相结合,计划管理以市场为基础的管理体制,国家将在一定范围内对国民经济实施直接计划管理和间接计划管理。
二、计划经济演变的过程
第一、建立和调整时期(1949-1976)
(一)建立时期(1949-1957
从新中国建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全面完成,这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的建立时期。在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完成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过程中,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用了短短7、8年的时间,就初步建立起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
(二)调整时期(1957-1976)
八大后,党开始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对经济体制的改革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提出了许多正确的主张;但随着反右派斗争的扩大化,党内“左”倾思想严重,探索一度出现不少失误。这一时期,主要经历了三次大调整:
①1958年,进行以管理权限下放为中心内容的全面体制改革。体制建立后不久,中央很快就发现了中央和地方以及国家和企业的关系紧张的问题,并对其进行了改革。1956年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的讲话中,最早阐明了此问题;1957年8月,国家经委提出了《关于改进计划工作制度的初步意见》,提出了对集中过多和控制过严的计划工作制度的改进意见;1958年8月,中央又发出了《关于改进计划管理制度的决定》,指出,实行在中央集中领导下,以地区综合平衡为基础的、专业部门和地区相结合的计划管理制度;在中央和地方的计划权限划分上,扩大地方计划权限。此后,开始了以扩大地方权限为中心的体制改革。
②1961年,进行以加强集中统一为中心的改革。这次改革是针对在“大跃进”改革中出现的偏差进行的调整。1959年,毛泽东就针对“地方权力下放过多,没有搞好综合平衡”的问题,强调要“统一领导,中央集权”。一段时间里,这些正确的意见没有得到正确贯彻执行,直到1961年,中央正式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才开始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做出了《关于调整管理体制的若干暂行规定》,并对经济管理体制做了相应的调整。
③文革时期,开始第三次改革。三年调整后,国民经济发展进入正常发展阶段。从1966年开始,进入第三个五年计划,由于不久爆发文革,此时出现了集中过多的问题,于是中央又提出了下放管理权限的问题。改革先从下放企业开始。1969年,中央决定将鞍山钢铁公司下放给辽宁省,此后,又将包括很多大中型骨干企业在内的央属企事业单位下放给地方管理。同时,在计划体制上实行“块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制度。
第二、改革时期(19781992)
①从1978-1984年9月,初步改革阶段。
首先在1978年7-9月国务院召开会议最早提出经济体制改革中计划与市场关系。如孙冶方重提“价值规律”,李先念提出要善于用经济管理经济,贯彻多劳多得和等价交换的原则等然后在1978年底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转移全党工作重点的同时,提出必须对经济体制进行改革,强调指出,我国经济管理体制的一个严重缺点是权力过于集中,应该有领导地大胆下放,让地方和工农业企业在国家统一计划的指导下有更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②从1984年10月-1988年底,逐步成熟阶段。
首先在1984年10月召开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上,党中央作出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比较系统地提出和阐明了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它首次突破了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论断,提出改变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进行计划管理的状况,充分运用经济杠杆和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并且还规定了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性质和基本任务以及原则、措施等。从此我国开始了以城市为重点的全面经济体制改革阶段。然后在1987年底召开的党的十三大上,又提出了建立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即国家调控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经济运行机制,从而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思想进一步深化了。
③从1989年到1991年底,争论和反复阶段。
这一阶段处于激烈的社会变革中,先是物价改革的“闯关”失败,导致物价大幅度上涨,由此引发了居民的抢购商品风潮,此后中央作出了治理整顿的方针;紧接着出现了1989年的政治**,社会主义的生存面临着巨大的挑战。这些新情况,为一些不主张经济体制改革的人提供了借口,将这些事情的发生原因归罪于市场化改革,因此,批判市场经济的调子一时甚嚣尘上。在此关键时刻,又是政府出来为体制改革定了基调。
1990年12月24日,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召开前夕,邓小平同中央负责同志讲话指出,“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区分不在于是计划还是市场这样的问题,计划和市场都得要。”这有力地批驳了反对市场化改革的错误论调。
④从1992年1月到10月党的十四大以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计划经济体制逐步退出历史舞台阶段。
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作出决议第一次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至此,计划经济体制从我国的历史舞台上逐渐退出。此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入了逐步完善和成熟的时期。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将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目标具体化、系统化,阐明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是建立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纲领。从1993年至1996年的宏观经济调控及其成功“软着陆”,进一步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走向完善。202_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7项主要任务,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确定了下一步的走向。
综上所述,从计划经济体制在我国的演变过程,可以看出,它作为一种体制,其存在有其深刻的原因,随着社会的发展,其消亡也是必然的。对其的评价,既不能全面肯定,也不能全盘否定,而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而要按照唯物主义的原则,辩证地分析之。我们要善于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从而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保证我国地经济健康、稳定、有序地发展。
第二篇:计划经济体制
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经济体制,对这个国家的影响往往是巨大的、深刻的、全方位的。我国从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到1992年党的十四大决定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间如果从1950年统一财经算起,长达42年;如果从1953年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算起,也有39年。因此,能否正确评价我国一度实行过的计划经济,关系到对相当长一段国史的评价。
一、我国建国初期选择并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并非单纯从某种理论出发和照搬别国模式的结果,而主要是为着较快实现工业化、建立独立完整工业体系的需要。
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时间于不同生产部门是人类社会的客观规律,但资本主义社会只能以价值规律的自发力量和经济危机的强制调节做到按比例;只有在“以集体为基础的社会”或共产主义社会,才能通过对经济规律的认识和自觉的事先的计划做到按比例。这一伟大思想,首先是马克思提出的。[ii]无论苏联还是我国,革命胜利后都把自己实行计划经济说成是来自这一思想。但今天我们知道,马克思所讲的“以集体为基础的社会”或共产主义社会,指的都是建立在生产社会化程度很高的资本主义社会之后的社会;他所讲的通过计划使国民经济按比例发展,是对那种社会的一种合乎逻辑的科学预见。而当时的苏联和当时的我国,要么处于工业不发达的社会,要么基本上处于农业社会,都不具备马克思所说的可以完全自觉地按比例发展国民经济的社会条件。然而,只要我们结合当时的历史背景作一点深入分析就不难发现,无论苏联还是我国,当初所以选择和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并非单纯是因为马克思有这个思想,而主要是客观需要和客观条件互动的结果。
苏联和我国在革命胜利后,面对自身经济落后的局面和帝国主义的军事威胁,都把资金、技术密集的重工业作为自己优先发展的产业,以期在较短时间内实现国家工业化,为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增强国防实力、巩固新生政权奠定物质基础。然而,苏联和我国,尤其我国,当时缺少的恰恰是资金、物资、技术、人才等发展重工业所必须的资源。面对这种情况,加上帝国主义的经济封锁,如果还是采取革命胜利以前的社会所采取的那种以市场为基础配置资源的办法,要想优先发展重工业、快速工业化是根本做不到的,唯一的办法只能是通过国家的统一计划来配置资源。而共产党是以民主集中制为组织原则的,革命胜利后又建立了社会主义所有制,经济多少也有了一定程度的社会化,而且规模还比较小,这些都为以统一计划配置资源的办法提供了现实可能性。在这种情况下,两国领导人从马克思关于未来社会将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经济的思想中受到启示是很自然的;加之对社会主义社会的阶段性认识不足,更会很自然地认为,只要生产资料为全社会掌握就可以按照马克思的设想去做。因此,苏联和我国当初把实行计划经济说成是来自马克思的思想,与其说是为了实践马克思的思想,不如说是为了优先发展重工业、迅速实现工业化而从马克思的思想中寻找理论根据更为切合实际。
我国经济原先就比苏联落后很多,革命胜利又比苏联晚了32年,因此,苏联连续进行的若干个五年计划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对我国不可能没有巨大的示范效应,向苏联学习计划经济的方法也是十分自然的。但是,这一学习同样是出于自己实施优先发展重工业方针的需要;而且在学习初始阶段,除了对重工业的建设和管理经验基本照抄外,其他方面都注意了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有的学,有的不学,有的在学习中还有创造。尤其到了“一五”建设的后期,更加强调要重视自己的经验。那种认为我国实行计划经济就是从某种理论出发,是完全照抄照搬别国模式的观点,缺乏事实根据,是站不住脚的。
二、我国计划经济体制并非只是造成经济活力不足等弊病的根源,它同时也是社会主义建设取得辉煌成就的重要原因之一。
我国从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设开始到现在,已连续进行了十个五年计划建设,正在进行的是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建设。其中,头五个五年计划时期,实行的是高度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在这段时间里,我国经济发生过大起大落,存在投入多产出少等效益不高、市场供应紧张、商品品种单调、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不快等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自身固有的集中过多、信息不灵、活力不强、效率不高的弊端也是重要原因之一。特别是“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之后,计划统的越来越多、越来越死,指令性计划管理不断加强,原有的间接计划、指导性计划逐渐消失,而且计划多变、相互脱节,更强化了这一体制的负面作用。但是,如果我们只看到计划经济年代出现的种种问题与计划经济体制之间的联系,而看不到那一时期社会主义建设成就与计划经济体制之间的联系,是不全面不客观的;如果把计划经济形容成“万恶之源”,似乎那一时期什么问题都是计划经济体制造成的,则更是不符合实际的和有害的。当然,如果那时在经济管理体制中能够允许使用市场调节的手段,如果制定计划时更加民主、更加科学、更加尊重客观经济规律,如果不发生由于急躁冒进而导致的经济大起大落,建设成就本来可以更大些。但我们不能因为这种假设,就否定已取得的伟大成就,抹杀计划经济体制对于取得这些成就的历史性贡献。
无可否认的是,新中国经过头五个五年计划的建设,人民生活比起旧中国虽有天翻地覆的变化,但与工业化建设的成就相比,变化的幅度显得不那么大。尤其是那一时期商品匮乏票证多、农村面貌变化小,给人们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许多经过或没有经过那个时代的人,每当提到这一现象,都把它看成是计划经济体制造成的。但我们只要作一点深入的具体的分析就不难看到,出现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其实并不在于计划经济体制,而在于:第一,大规模工业化建设需要积累大量资金、使用大量物资,从而在较长时间内对农林牧业造成巨大压力,使轻工业生产原料不足,农副产品和消费资料供应紧张;第二,由于经验不足、急于求成等人为因素,使经济工作违背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原则,导致决策的某些重大失误,从而加剧了对农林牧业的压力,延长了农副产品和消费资料供应紧张的时间。在这两种原因中,第一种更带根本性。就是说,主要地不是由于计划经济造成了资金、物资的匮乏,而是资金、物资的匮乏决定了计划经济。
自从“六五”时期到现在,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更加令世人瞩目的辉煌成就。其根本原因固然在于我们党制定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实行了改革开放的总方针,但应当看到头五个五年计划时期奠定的初步工业化基础在其中也起到了巨大的支撑作用。另外,“六五”、“七五”时期和“八五”的头两年,虽然进行了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但经济体制在总体上说仍然属于计划经济;从“八五”的第三年以来,虽然实行了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目标模式的经济体制改革,但计划经济的某些长处、优势仍然在宏观经济中发挥着积极作用。否则无法解释,全世界有那么多实行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家,为什么唯独我们能长时期保持那么高的发展速度,不断取得那么多显著的建设成就。
三、我国实行计划经济的过程中并非只有凭主观意志办事的教训,它同时也积累了大量按照客观经济规律指导经济建设的成功经验。
计划是由人事前预先拟定的行动方案,本质上属于观念性的东西。因此,如果制定计划的人不尊重客观规律,不认真调查实际情况,他做的计划就很容易出主观主义的偏差。当年苏联和我国,由于夸大主观能动性作用等原因,在实行计划经济的过程中都曾或多或少或大或小地发生过计划脱离实际的情况。但是,计划经济的历史上犯过主观主义的错误,不等于经济计划就必然出主观主义。事实上,无论苏联还是我国,在实行计划经济的过程中,对于如何使经济计划最大限度地符合客观经济规律和实际情况,都进行过不懈的艰辛探索,取得过许多宝贵的经验。当我们将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不应当把这些经验简单地看成是过时的没有用的东西,不分青红皂白地统统丢掉;更不应当认为谁强调重视计划的调节作用,谁就是“保守”,就是“复旧”,就是“开历史的倒车”。
党的十六大召开前夕,江泽民同志在解释为什么从“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三种提法中,选择后者作为新经济体制的提法时曾明确指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也就是有计划的市场经济。社会主义经济从一开始就是有计划的,这在人们的脑子里和认识上一直是清楚的,不会因为提法中不出现‘有计划’三个字,就发生是不是取消了计划性的疑问。”他还把在经济运行机制上,“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的长处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作用,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合理调节社会分配”,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三个主要特征之一。他强调:“国家计划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要改革过去那种计划经济模式,但不是不要计划,就是西方市场经济国家也都很重视计划的作用。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更有必要和可能正确运用必要的计划手段。”[iii]这说明,我们党从决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那天起,就没有把发挥计划调节的优势排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外,相反,把它看成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题中应有之义。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较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而言,之所以更有必要和可能正确运用计划手段,根本原因在于社会主义有着与资本主义不同的基本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邓小平说过:“社会主义有两个非常
重要的方面,一是以公有制为主体,二是不搞两极分化。”[iv]他还说过:“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比较,它的优越性就在于能做到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保证重点。”[v]江泽民同志也说:“我们搞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这几个字是不能没有的,这并非多余,并非画蛇添足,而恰恰相反,这是画龙点睛。所谓‘点睛’,就是点明我们的市场经济的性质。”[vi]他还具体指出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计划调节的任务和作用,即弥补和抑制市场调节的不足和消极作用,“把宏观经济的平衡搞好,以保证整个经济的全面发展。在那些市场调节力所不及的若干环节中,也必须利用计划手段来配置资源。同时,还必须利用计划手段来加强社会保障和社会收入再分配的调节,防止两极分化。”[vii]可见,正是社会主义以公有制为主体,走共同富裕道路,集中力量办大事,这些制度上的优越性,以及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决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运用计划手段的目的、范围、实现形式上,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相比有许多不同之处。既然如此,计划经济年代为使经济计划符合客观经济规律而进行的探索、积累的经验,对于今天搞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宏观调控,尤其是贯彻落实好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又怎么会失去借鉴意义呢?
通过以上分析,本文得出的基本结论是:第一,不能因为后来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否定当初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历史必然性和必要性;第二,不能因为肯定计划经济体制的历史作用,就看不到计划经济体制对市场信号反应较迟、对基层和企业的主动性创造性束缚较多、对劳动者的激励机制较弱等弊端;第三,不能因为放弃计划经济体制,就不敢理直气壮地肯定计划调节手段对于弥补和抑制市场滞后性、自发性、盲目性的积极作用。总之,认识计划经济的由来和历史作用,不应当把它放在今天的条件下,而应当把它放在当时的条件下;不应当把它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截然割裂和对立,而应当看到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
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8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建立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使古老的中国以崭新的姿态屹立在世界的东方。”这一评价再次充分肯定了建国后头30年的历史,对正确认识计划经济的历史地位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应当遵循《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党中央对建国后历史评价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继续深入研究包括计划经济在内的重大历史问题,不断丰富对那一段国史的认识,更好地发挥国史研究资政、育人的作用。
第三篇:经济体制
经济体制
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其核心问题是如何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
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宏观调控体系、开放型经济体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发展;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推动生产关系同生产力、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相适应,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提高国企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_年提高到30%
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不准多处占用住房和办公用房,不准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不准违规配备公车,不准违规配备秘书,不准超规格警卫,不准超标准进行公务接待。
20、国企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
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
21、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
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事项企业员工持股。
22、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 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
24、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设立中小型银行
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26、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
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
第四篇:第八章计划经济体制的特点之一
计划经济体制的特点之一
具有非常强的资源动员能力,它能够利用行政手段在较短的时期内集中有限的资源进行重点建设。
计划经济体制的特点之二
国家运用指令性计划,直接掌握和控制人、财、物资源,权力主要集中在中央,主要的经济活动按计划规定进行,国家计划不仅调节整个国民经济的宏观运行,而且覆盖社会主义企业和居民个人的微观经济活动。
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之一
政企职责不分,条块分割,国家对企业统得过多过死,权力过于集中,忽
视商品生产、价值规律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分配中平均主义严重。
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之二
企业缺乏应有的自主权,企业吃国家“大锅饭”、职工吃企业“大锅饭”的局
面,严重压抑了企业和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本来应该生机盎然的社会主义经济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活力。
计划经济体制的弊端之三
经济增长缺乏效率,高增长主要依靠高投入获得;技术创新速度缓慢,许多产品几十年不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没有得到明显改善,商品短缺。
第五篇:中国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住房制度与现金的公积金制度
中国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住房制度与现金的公积金制度
摘要:通过回顾我国不同时期在不同的市场体制下我国住房制度的差异,借鉴彼此的优点进行融合,探究我国的住房体制发展与未来的方向。
关键词:计划经济体制,住房制度,改革,公积金制度
现今由于房地产经济的膨胀,房价的高涨,加上住房本来就是人们日常生活所需,这就使得无论是房地产投资商还是老百姓都在关注住房问题,关注住房就不可避免的让人关注住房的政策制度。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中国的住房制度也处在于发展改革当中。如今的住房制度已经过多次的调整,按市场体制来看可分为前期计划经济制度下的住房制度和至今的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住房制度。
一、计划经济体制下住房制度的内容
中国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城镇住房制度是一种以国家统包、无偿分配、低租金、无限期使用为特点的实物福利性住房制度。这种制度的内容具体表现如下:
国家统包、无偿分配、低租金、无限期使用为特点的实物福利性住房制度 住房建设投资由国家、单位统包
各单位统一建房、分房和维修、管理住房
住房以实物福利分配的方式
在这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住房也表现出集体性的特征,住房投资建设是由集体或单位为投资个体,这样在整个社会住房的投资个体数量就较少。
二、旧住房体制的改革
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中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经历了三个阶段:
1、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探索和试点阶段。1982年开始实行补贴出售试点,即政府、单位、个人各负担房价的l/3。
2、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全面推进和配套改革阶段。1991年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取得了重大突破和实质性进展,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全面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这是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一个纲领性文件,住房制度改革进入全面推进和综合配套改革的新阶段。
3、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全面实施阶段。1994年7月,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标志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已进入深化和全面实施阶段。在此次的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中,房改的基本内容可以概括为“三改四建”。
“三改’’即改变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福利性的旧体制,包括:改变住房建设投资由国家、单位统包的体制为国家、单位、个人三者合理负担的体制,改变各单位建房、分房和维修、管理住房的体制为社会化,专业化运行的体制;改变住房实物福利分配的方式为以按劳分配的货币工资分配为主方式。
“四建”即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住房制度。
在此阶段最终改革较成熟较具体的是1998年7月3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该《通知》宣布了从1998年下半
年开始,全国城镇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新的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基本内容是:
①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②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住房供应体系;③继续推进现有公有住房改革,培育和规范住房交易市场:④采取扶持政策,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⑤发展住房金融;⑥加强住房物业管理。
对旧住房制度进行改革的目的在于实现市场机制转换,创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住房制度,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
三、现今的住房制度——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我国在住房改革过程中借鉴新加坡住房管理制度产生的。
1住房公积金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的定义是: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是政府管理的社会公共基金,实行属地化管理,实行完全的个人账户管理模式,不属于财政资金,不设统筹基金。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2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基本原则是: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
3、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机制: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属于基金型管理模式。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与职工代扣部分统一为职工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4、住房公积金的领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职工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四、公积金制度的一个重要特点
个人认为现行住房公积金存在一个较为突出的特点:购房的个体数量多,增加商品房的需求。
由于住房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人人都需要住房,进而出现各地房地产的火爆。在计划经济时代,现行公积金制度之前,由于是集体投资建设,整个单位,整个集体的,这样整个社会相对的住房投资个体就少;而在实施住房公积金后则是职工小个体购房,这样整个社会相对的住房购买投资个体就会变多。
五、综合论述
对比计划时期的住房制度与当今现行的住房制度,很好看出现今的住房公积金就是代替计划经济时期的实物分房制度。
这时出现了一个让人关注的交点就是:集体投资建房变为个人购房,投资方式改变了。
由于所需生活住房数量是由社会需购房家庭决定的。现今由个体家庭独自“争”购房,另外随着经济的发展财富的两级分化的出现,很多有钱者进行投机性购房而真正生活需购房的则看着房价的高涨可望而不可及。这样房产资源的配置就与市场的实际需求相矛盾。此外,国内外资本炒控市场加快了房地产泡沫的产生。
借鉴之前集体配房制度的部分方式,如果由单位集体按职工数所需进行集体购房,职工再向所在单位购买,这样需购房者有房可买,就减少了房产投机的需求。结合现行的经适房与廉租房政策,可以更合理的进行房产资源的优化配置,减少房地产泡沫的产生或延长其产生的时间。
参考文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1999年4月3日. 房地产经济学王全民主编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钱凯.改革和完善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观点综述.经济研究参考,20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