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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为见义勇为撑腰
编辑:琴心剑胆 识别码:22-968935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4-20 14:43:45 来源:网络

第一篇:谁来为见义勇为撑腰

见义勇为,事实认定难在哪(谁来为见义勇为撑腰(上))开栏的话

是救人呢,还是肇事后装救人?

近段时间以来,这类真假难辨的事屡屡见诸报端。是不是见义勇为,分辨起来为啥这样难?

网络上“撑腰体”的流行,无疑反映了公众的一种集体诉求——除了给予见义勇为者道德声援,更盼望能够调动制度、法律等诸多资源的优势,给见义勇为者以鼓励、以依靠,让更多的人在见义勇为的时候,能够挺直腰板。

见义勇为认定难在哪?相关赔偿卡在哪?本版从今日起推出“谁来为见义勇为撑腰”系列报道。

10月18日,云南省大理市政府见义勇为基金会决定颁发一个荣誉。这个荣誉来得似乎晚了些:距离义举,已经过去了10年。

10年前的某天晚上,李春云骑摩托车带着朋友途经下关苍山路时,看到一劫匪正在抢拉一女子的挎包。在追赶劫匪的过程中,李春云不幸受伤,并经抢救无效死亡。

10年来,李春云的父亲刘兴福奔波在大理州市相关部门之间,为死去的儿子讨名分,却因证据不足等原因,屡屡受阻。

李春云“见义勇为”得到认定时,老汉泪流满面:“10年了,总算给地下的儿子一个交代!”

步履蹒跚,荣誉迟到整10年

了解李春云的事情后,有人感叹:荣誉的腿脚难道被打瘸了?不然,为啥迟到了整整10年?

“李春云之死发生在202_年10月,但大理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多次拒绝认定。由于案件一直未获侦破,既难以提起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也难以提起行政诉讼,只能想别的办法。”李春光说。

李春光,西南林业大学副教授、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本案的代理律师。漫长的认定之路,为何近期迎来转折?他介绍了事件的最终几步。

接手这一案件后,李春光制作了一份法律建议书,于10月12日分别寄发给省、州、市三级“综治办”,并于同日将此事向媒体披露。次日,多家媒体对此事进行了报道。

10月13日,媒体报道的当天,大理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再次强调,“李春云见义勇为行

为认定存在较大的困难,认定工作一直难以推进”。

同日下午,云南省综治办有关领导见到报道后,表示会予以认真研究。事情似乎出现了转机。

10月15日,大理市政府见义勇为基金会、大理市政法委、祥云县政法委、镇民政部门等来到刘兴福家里慰问,了解核实了相关情况,还给他们捐助了202_元钱。

10月18日下午,大理市见义勇为基金会通知刘兴福,同意认定李春云为见义勇为。10月21日,刘兴福收到见义勇为荣誉证书及3万元奖金。

10年悬案,一周了结。荣誉认可过程中,舆论无疑起了很重要的作用。此间,李春光没有提供新证据,政府也并没有细说认定的证据。这也从另一个方面表明:认定见义勇为,调查取证有多难。

证据缺乏,高不可攀一道关

近期,有关见义勇为认定难的相关事件,不断见诸报端。

7月初,广州军区某测绘大队下士小刘将一位晕倒在路边的老人送到医院,可老人亲属赶来后,却坚称小刘是肇事者。后来,经过小刘所在大队的走访调查,寻找目击证人,证实了小刘确属见义勇为。

8月底,在江苏如皋,一位称自己是见义勇为扶起了被撞倒的老人的巴士司机,被老人称是撞倒自己的肇事者。幸运的是,巴士上装载的摄像头记录了事件发生的全过程,这才为司机证明了清白。

引发了官司的天津许云鹤案、更早以前的南京彭宇案,真相至今扑朔迷离。

归纳这些事件可知,缺乏证据是见义勇为认定的第一道门槛。事后,想找出做好事的证明,难!

“见义勇为,原本就是针对于突发事件的一个突发性行为。即使见义勇为者有这个证据收集的法律意识,也没有足够的时间让他们在行为过程中收集证据。”南开大学法学专家向波说道。

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杨波指出:“很多时候,受益人和旁人往往不愿或者不敢提供证据。大多数人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或者‘站出来对我没有什么好处’。这进而导致目前社会上形成了一些不良风气:受益人不愿意陈述真实情况;在他人见义勇为帮助自己后,出于个人私利考虑,害怕承担赔偿责任,一走了之;目击证人有的目睹了事情的一部分,有的目睹了事情的全过程,但出于人身安全考虑,他们也往往不愿意出面作证。”

当真相消散在风中,事实无法证实或者证伪时,裁决却还要下,那么,这时,裁决者应该怎么办?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柳经纬说,不应该由行为者去自证清白。“司法工作人员应该严格审查,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要求原告提供被告有侵权行为的证明。举证不了就败诉,从而避免见义勇为者被受益人反告的现象。”

机制缺失,有了证据照样难

“空口无凭,当然办不了事。可是,有了证据又如何?”一位网友说道。

华东政法大学庄建伟教授说:“我国对见义勇为的法律概念缺乏明确的、统一的规定,但认定条件却比较苛刻,见义勇为的壮举不少,但能被认定的却不多。”

杨波解释说:“见义勇为的认定只是第一个环节,随之而来的还有后续的赔偿、补助等问题。尤其是当见义勇为者、受益人乃至于第三方受到侵害时,就必然会存在利益的冲突。比如说,见义勇为者受伤后应该由谁赔偿、由谁承担责任,这就是一个问题。在法律上应该由肇事者来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肇事者逃走后该如何赔偿?如果由政府赔偿,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财政负担,短期、少量的补偿尚可,但长期、大量的补偿势必会产生问题。鉴于此,有些地方认定机构有意识地‘控制’见义勇为的规模。”

专家表示,见义勇为是一个道德上的概念,在法律实践中没有一部全国统一的法律。庄建伟指出:“近年来,突发事件不断增多,英雄模范也屡屡出现,应该从更高的层次推进统一性法规的出台,从立法上保障见义勇为申请、认定及后期赔偿、补助等程序的有法可依,维护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

“具体而言,在认定机构上,要改变目前地方政府认定机构不统一甚至缺失的情况,或者专门设置机构,或者将认定职能设置在现有的某个部门中。在认定标准上,要开展一定的调研,根据日常生活中见义勇为的情节、事后损害情况等制定科学的认定标准。”庄建伟说。

对于认定机构的职责,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周泽说:“当申报见义勇为出现认定尴尬时,除了要见义勇为者、受益人等提供证据之外,有关政府部门更应该主动去搜集证据,并且对见义勇为者等人所提供的证据进行核实。唯有如此,才能真正解决证据认定难的问题。但是,我国目前法律还没有对此给予明确规定或说明。”

见义勇为,经济补偿谁承担(谁来为见义勇为撑腰(下))

见义勇为,将有可观的经济补偿了?

日前,广东省广州市传来讯息:见义勇为者,只要得到确认,未负伤人员,一次性奖励500元—5万元;负伤人员,5万元—30万元;牺牲人员遗属,则可以拿到30万—50万元。这钱是奖励,也是慰问抚恤;具体金额根据英勇程度、贡献大小、伤残程度定。

这是广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透露的。内容来自广州市委市政府将推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权益保护的措施》的征求意见稿。奖励、慰问和抚恤,将由市综治办组织有关部门及基金会进行。

一时间,见义勇为者的经济补偿问题再次摆上前台。

见义勇为受了伤,这钱该谁出?该出多少?

广州之外,又该咋办呢?

负伤义士度日艰难

据悉,见义勇为事件,我国每年会发生上万起,牺牲上百人,负伤两千多人。在身负重伤、缺乏或失去劳动能力的情况下,高额的治疗费和家庭日常生活费用成了见义勇为者的沉重负担,有的甚至不得不举债治病维系生存,苦不堪言。

以云南为例。202_年,该省对202_—202_年度涌现的1687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及其家庭的生活情况做了一次调查。调查结果显示,“一多四少”的情况比较突出。

一多,是说贫困的多。四少,是说评为烈士的少、奖金发得少、获得侵害人民事赔偿的少、民营企业的见义勇为者享受抚恤福利等待遇少。

荣誉获得不易:在202_—202_年间,云南省因见义勇为牺牲的139人中,被评为烈士的只有9人,占牺牲总数的6.47%。由于没有称号,绝大多数牺牲者家庭得不到有关政策的照顾。

资金支持更难:202_年—202_年间,昆明共表彰奖励见义勇为先进个人226人,颁发奖金179.3万元,人均奖励仅7933元。而保山、文山、临沧3个州、市的人均奖励不足3000元。甚至有的见义勇为者牺牲了,奖金还不到1万元。

情况令人痛心。英雄流了血,还得流下悲伤的泪。

早在202_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秦希燕,就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制定《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法》的议案。他坦言,英雄流血再流泪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因见义勇为负伤致残乃至献出生命的英雄甚至得不到基本治疗和抚恤。因此,制定一部全国性的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法,迫在眉睫。

补偿主体怎样确定

要想解决经济补偿问题,首先就要明确补偿主体:谁应该为见义勇为的经济补偿埋单?让侵害人出钱?有的地方规定,因见义勇为牺牲或伤残的公民有权向侵害人提出民事赔偿,侵害人应该承担伤残者的医疗费用。但是,在实际执行中,见义勇为者获得侵害人民事赔偿的极少。有的见义勇为行为,如救意外落水者等情况,并没有侵害者;即使有侵害者,法院判决了,往往也迟迟得不到执行。

让受益人出钱?民法通则中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的费用。” 可实际情况又较复杂。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庄建伟说:“很多情况下,见义勇为者往往牺牲了自身之利益却又无法使他人脱离困境,这往往无法使见义勇为者得到应有补偿。”此外,多少费用算“必要”费用,模糊的表述阻碍了补偿的实现。

“目前,我国法律尚无对见义勇为的明确定义,更缺乏关于见义勇为申报、认定、补偿等环节的程序性规定。同时,行政规章的效力层级低,地方性法规又出现执行不严等情况,缺乏法律责任追究机制,这一切都难以保证让见义勇为者获得充分有效的救济。”庄建伟说。有人认为,在侵害人和受益人未进行赔偿、补偿的情况下,政府更应该承担补偿责任,用以鼓励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气。事实上,不少地方都在探索对见义勇为进行物质奖励。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周泽表示:“政府是见义勇为的间接受益人,但是在现行法律中,仅规定了侵害人的赔偿责任与受益人的补偿责任,而对见义勇为的政府补偿责任却未有严格规定,这是不合理的。见义勇为者可以从见义勇为基金或社会捐助中获得少量救助,但是在缺失侵害人或侵害人无力赔偿以及受益人补偿不足等情况下,这些救助往往不够。因此,为避免‘英雄流血又流泪’现象的发生,确立政府的补偿责任便尤为重要。”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柳经纬表示赞同,并且指出:“政府补偿有两种途径,一是政府制定一套合理完善的见义勇为奖励机制,二是通过社会保障制度来解决。”

补偿机制如何完善

即使明确了政府的补偿责任,在很多地方,补偿经费的来源同样是个问题。

目前,许多地方采取了建立见义勇为基金会的做法。但庄建伟指出,许多问题需要细化。比如,在基金来源上,并未明确规定资金的募集办法,有的救济基金不过是一张空头支票;在基金的管理上,没有明确的主管机关,甚至有些地方出现不同的时间段内由不同机关管辖;在基金的使用上,许多地方政府对见义勇为者的补助,或者根本没有,或者仅仅是一次性补助,但这些无益于根本改变见义勇为者及其家庭的贫困局面。

“如果这些问题得不到解决,那么,所谓基金救济机制也不过是纸上谈兵。”庄建伟说。周泽认为,完善补偿经费的运行机制,应该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是明确补偿机关;二是明确各级政府财政拨款的份额,并辅之以社会捐助与自身募集,完善国家补偿资金链条;三是明确政府先行补偿原则,即一旦见义勇为者遭受损害,先由国家通过见义勇为基金会或其它补偿义务机关及时对其先行偿付,再由国家代为行使追偿权,去追究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或受益人的补偿责任。

有专家表示,应该有全国性的统一立法,厘清各级地方政府的职责,明确基金的筹集与发放。此外,明确见义勇为的法律定位、规范见义勇为的补偿标准同样重要。

庄建伟指出:“应该给见义勇为一定的法律定位。这样才好根据见义勇为的认定标准,制定相应的补偿标准,如根据见义勇为的事件情节、贡献大小、损伤程度等,明确补偿标准;然后各地方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情况,再制定相应的补偿经费标准。”

他表示,“另一方面,应细化现有法律中的补偿条文,明确‘适当’、‘实际损失’、‘受益多少补偿多少’等具体含义,推动见义勇为的补偿标准化。”

柳经纬表示:“对见义勇为者的合理补偿,往往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因此,要适当改变一次性补助的做法,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把见义勇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尤其是做好见义勇为相关法律与其他法律的衔接,如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

第二篇:谁来为生命护航

谁来为生命护航

安全与我们的生命息息相关,是我们生命的保护神,保障着我们的幸福生活,各位领导、老师我演讲的题目是“谁来为生命护航”。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曹操《短歌行》中的开篇诗句让我们深深体会到生命的短暂。它如流星划过长空,一闪而过;又如白驹过隙,忽然而已;然而生命愈是短暂,愈显得弥足珍贵。

当我们把目光投向那一个个因血淋淋的安全事故而摧毁的一个个不再完整的家的时候,酸涩在眼,刺痛在心,这一切使我们的心灵不禁呐喊,是什么带来了这不幸的灾难?细看近年来发生的安全事故,那些用鲜血甚至是生命为代价换取的经验教训,有多少父母失去了孩子,多少妻子失去了丈夫,多少子女失去了父亲。事故,给伤亡者家庭带来的不幸是无法弥补的,对于那些重伤致残者来说,事故所带来的还有终生的悔恨和难言的苦涩。你或许会产生几番感慨,诸多思索,并从中得到一些启示:那就是绝大部分安全事故是由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违反劳动纪律,缺少安全意识,麻痹大意而造成的,三违现象与悲剧的发生往往有着必然的因果关系。

202_年10月,山东青岛某包装印刷厂在车间里使用明火取暖器,引燃了油墨,引发了一场大火;

202_年8月,浙江嘉善县某印刷包装有限公司胶印机调试工人头部卷入胶印机内,经抢救无效死亡;此外,还有几起女工长发被卷入印刷机器,造成头部伤害的事故;

202_年4月,浙江象山县某纸箱印刷企业一名女工右脚被卷入高速运转的印刷滚筒内。

等等、、、、、、生死转瞬间,看到那一幕幕生离死别的场面,听到那一声声无比悲怆的哭喊,当生命邂逅死亡,我想我们每个人都能强烈的感觉到生命的宝贵!安全意识的淡薄,思维意识的钝化带给了我们太多的伤害!

然而,逝去的终归是逝去了,我们姑且不论责任在谁,事故的发生总有其原因所在。用安全政策声明来对照事件,发生这样的事,我们是否可以将事件视为一种道义上的罪恶?我们若能够将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并将其上升到道义的高度,主动地、一丝不苟地对待每一个工作环节,我们将避免多少事故?避免多少亲人的不安与伤痛?避免多少生命与健康的消逝与毁坏?

安全对我们来说,其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从小的方面来看,安全直接关系到每一位职工的切身利益和生命,从大的方面来看,安全关系到整个企业的形象、效益和生存发展。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频繁的安全事故能使任何一家企业走向衰败与死亡。每天,我们都能以各种媒体报道,甚至于自己的身边看到各种安全事故给个人、家庭以及社会带来的损失与痛苦。但从事故分析结果上,我们却又总能见到这样的事实:那吞噬财产的熊熊大火就是违章作业造成的;而那丢失性命的作业人员是因为安全意识薄弱甚至完全没有安全意识造成的。安全与危险只是一瞬间,安全来不得半点麻痹和放松。所有的危险隐患时刻都在我们周围,我们只有真正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时刻做到“安全在我心中”,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才能真正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防患于未然。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一旦失去就不会再有回来的时候。家人盼望的是平平安安的团聚。我们不能让父母双亲斑白的双鬓再添一缕愁绪,更不能使孩子稚

嫩的生命受到风雨的侵袭。我们承担着父母的盼望和孩子的依赖。生活不能让我们出一丝一毫的差错,我们所负的责任在肩,这是我们所不能推卸的,所以在我们工作的环境中要形成“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很安全”的安全氛围。这是为我们自身生命着想,更是企业生存的需求。其实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工作当中,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将安全把握在自己手上,进入现场按规定着装,戴安全帽、袋防毒口罩,按章作业,及时发现并消除不安全隐患„„等等,就可能保证自身的安全。朋友们,让我们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安全月活动为契机,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吧!

安全牢记心中,是我们自我保护的宗旨,安全牢记心中,是抵御事故隐患的防火墙。安全是每个人应当牢固树立的意识。任何违章都是可以预防的、任何风险都是可以控制的、任何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杜绝隐患、安全生产,是你、是我,是我们大家共同的心愿!让我们携起手来,将安全政策声明落实到工作的每一个细节!

谁来为生命护航?

谁将我们的健康庇佑?

——安全是唯一的答案!

愿安全意识深入到每个人的心灵!

愿隐患不再、愿事故不再!永远!永远„„

投稿者:李云香11.06.25

第三篇:谁来为京剧院团买单

谁来为京剧院团买单?

近来思考京剧市场的问题,略做总结,以石家庄市京剧团和河北省京剧团为例,说明目前京剧院团在石家庄的运作现状。

一、演出类型:

1、市内小剧场演出 市京和省京都有自建的小剧场:“梨园剧场”“裴艳玲大剧院”,但院团对自建小剧场的运用极少。从票务上来说,由于剧场是本单位的,自己卖票自己演,所以盈亏自负。而石家庄市民没有这样的消费习惯,这样的演出入不敷出,经过尝试便逐渐停演。

另外,市内业余票友组建的京剧团桥西京剧团,每周日在小剧场“洪顺曲艺社”演出,但演员没有报酬,也不向观众售票,只是桥西免费使用了演出场所、票友过了戏瘾、洪顺曲艺社增加了人气、观众免费看了戏,各得所需。但这样的模式不可复制,对于京剧演出团体的盈利、生存和发展没有起到很好的作用,只是赔钱赚吆喝,这样的活动不会成为主流。

2、市内大剧场演出

在石家庄市内的较大型演出场所有:河北省艺术中心、河北大戏院、人民会堂等,在省艺术中心上演过的京剧演出以京剧名家清唱演唱会为主,其演员阵容堪比国家大剧院等,都是中央电视台戏曲频道的常客。因此从票务看,能保证盈利。

市京的“一月一名剧”活动也属于市内大剧场演出,所谓“一月一名剧”就是以石家庄市京剧团为班底,约请京津沪京剧名角作为主演来石家庄演出,约请来的名角均是京剧界当红的演员,有自己的影响力和代表剧目。票务正常。

在没有外来名家助阵的情况下,省京和市京都很少在市内大剧场演出,偶尔的演出中也是由院团内在外省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演员担当主演,演出他的代表剧目,并找一定的名目,比如“梅花奖获奖作品展演”等。票务比“一月一名剧”差,勉强演出。

3、下乡到农村演出

由于省京市京少有市内的演出,而作为国家扶持的院团每年都有规定的演出任务,而这演出任务主要靠下乡演出来完成。

由于下乡演出没有票务压力,演出由村委会买单,请村民免费观看。院团不会因这样的演出亏损,但也赚不到多少。因为演出很廉价,每场演出3000到4500不等,除去演职人员的车马费、运输费、食宿费、器材损耗费等消耗性费用之后,能够分到演员身上的演出费用就很少了。

4、跨省演出 院团的代表剧目在石家庄市里不“叫座”,只好带着这些戏去外省演,因为这些代表剧目以及相关主演在外省是有影响力的,外省的戏迷观众的消费习惯也与石家庄不同,因此省外剧场在考虑票房状况后,会邀请我省市院团前去演出(或者说同意我方院团的合作意向)。跨省演出能够成行,院团就欣然前往了,因为已经有人为他们的演出买单了,不赔,小赚。只是出省演出的机会比较少。

总之,京剧演出能否成行,在于京剧院团的成本有没有人来负担,无论是由观众还是由机关企业,总需要有收入保障才行。

二、消费者市场分析

(一)票务市场

在票务性演出中,售票情况决定着演出团体的盈亏。观众观看演出是付费的,演出的购买者和使用者是统一的。因此他们就是为京剧院团的演出买单的人。

在京剧整体走势下滑的大背景下,京剧爱好者的群体骤减。在现有的京剧观众中又有各种各样的情况阻碍了他们对京剧的消费。

购买力足够、消费意愿充实的人才能成为真正的消费者。愿意消费的爱好者是最理想的顾客。然而购买力是相对而言的,京剧的票价对于多数人来说并不贵,但怎么才能让观众成为消费者,笔者认为关键在于顾客的价值感受和消费习惯。

从顾客让渡价值来看:观众从演出现场及事件本身得到的东西要与所付出的金钱时间精力体力相称,前者比后者超出越多,观众越满意越乐于消费越期待下一次演出。而很多观众不愿去剧场的原因正是院团没有给观众足够的去消费的理由。下面按照观众的心理需求和行为特点分类进行陈述。

1、资深票友

虽说是资深票友,但并不是指数量很少的几个人,这里是说对京剧有强烈热爱、愿意为京剧付出时间金钱精力的人。这部分人中收入高的会为了自己喜欢的演出在全国各地奔波、收入低的会为了演出放弃其他事宜而把时间用在观看演出的准备上。只要是他们喜欢的演出他们就会成为准顾客,只是消费额有所差异。但并不是所有的京剧演出都会吸引这批观众。他们对京剧艺术欣赏更为专业和专一,因此只要演出的剧目、演员阵容等不够吸引他们,他们就可能随便给自己找个理由不去剧场。另外,他们跟专业院团里的演职人员相互熟识,在演出时可以由演职人员带入剧场而免票。目前,至少在石家庄京剧市场有这样的习惯。这比赠票带来的经济损失更甚。

2、普通戏迷

普通戏迷是那些视京剧为普通娱乐的人群,他们习惯戏曲这种娱乐活动,但并不深爱戏曲,是否看京剧演出对其生活没有太大影响。他们对于剧目、演员、演出水平等没有太多挑剔,这些因素对其是否去剧场的影响不大。他们不通过院团内的关系免票进剧场,根据他们的支出习惯买票价或高或低的票而已。

他们中有一批人跟着市京下乡队伍看演出,哪个村有庙会有戏曲演出就去哪个村看,看戏对他们来说只是一种乐趣,而不是追求戏曲艺术本身。他们会从市里追随市京到农村,但如果市京在市里卖票演出,他们不一定会去消费的。因为他们不会觉得“值”。因为他们从戏曲中得到的只是乐趣,而非艺术。对于京津沪名家的演出他们也会买票,只不过仅限于低价票。

3、有品位的非戏迷

京剧作为国粹,不仅吸引着戏曲爱好者,也同时吸引着其他领域中的人,比如从事音乐的、舞蹈的、话剧的、文学的、历史的、美术的、教育的等等,对于这种把京剧作为神秘的古典艺术来欣赏的门外汉来说,门票不是问题,任何剧目、演员对他们来说都是新的所以没有太多要挑剔的,倒是演出场所演出规模等戏外的东西更让他们在乎。这个人群是很有价值的消费者,但这个群体较小,而且具有特殊性,怎样把他们吸引到剧场是关键,也是需要京剧院团在演出信息发布和推广方面多改进的。

(二)组织市场

买断整个演出的组织市场中,目前最大的购买者是农村居委会,这种演出模式减轻了院团的压力,无需过多考察市场,无需过多研究观众的喜好,只要轻松本分的演出就好。但要经常有这样的演出机会还是要研究农村市场,抓住村民的心赢得村民的拥戴,才能树立自己的形象和口碑。

农村市场虽然是目前市京省京的主要演出场所,但下乡演出并不会使院团成长,不会使演员成熟,不会使院团壮大。演出质量差,观众与演员形不成互相促进的默契。

京剧院团开发组织市场更好的方向去开发企业客户,与政府与企业及相关部门合作,搭建利益共同体,多方互相借势,不同的需求在利益平台上交叉满足,京剧院团打造优质演出,由企业付费,面向观众免费。此时的演出作为一个平台,企业可以借助演出机会发布他们的信息。这是京剧院团做大做强可探索的方向之一。

三、经营现状及发展之道

从石家庄来看,京剧院团经营现状令人堪忧,京剧演出的亏损、演员待遇极差、演员的流失、剧目的匮乏、观众的锐减、票务的惨淡等一系列问题因循往复,京剧生存在这样一个恶性循环的圈子中。

笔者总结,恶性循环的圈子可以简单看作由三个元素组成:缺观众、缺好戏、缺资金。单独来看这三点都不算多大的难题,说观众少,其实戏迷仍有很多,只是抓不住戏迷的心;说缺好戏,其实省京市京很多国家一级演员都没有演出机会,只是闲着;说缺资金,真有可行的运作模式或有前景的作品,资金来源可以有很多。

但是京剧院团运作不成熟,消极面对市场竞争,只在国家扶持下勉强存活。这使得京剧演出的市场打不开,很难盈利。市场运作不好,抓不住观众,不仅没有培养起新的戏曲爱好者,连原有的戏曲爱好者也失去了消费的兴趣。不能保证观众买账,不能保障票房收入,因此不敢投入时间资金等成本排好戏新戏,不能给演员提供学习进步演出的机会,不能给演员合适的待遇条件,演员流失,导致进一步失去优势,市场更加萧条,资金更加紧张„„ 要打破这个恶性循环,使院团正常运营的关键从以上哪一个点入手都行,只是可能成本有大有小。成本最小最易操作的当属从“缺资金”入手。运用先进的营销手段,改善营销组合,使演出得到观众认可,吸引戏迷观众走进剧场,让观众得到演出信息后想看,看演出时觉得值得看,看完离开后还想再看,如此即保障了日常演出的收入又培养了观众的消费习惯,有了观众支持收入支持之后,不仅能够留住名角,年轻演员经过演出历练也能成长为名角,演员也会由离散之势变为集聚之势。有了好角好戏更不愁演出运作了。这样才能进入一个良性循环中。

要改善院团的经营状况让省京市京承担弘扬京剧艺术的的历史使命必定是力不从心的,去开发新观众也是目前难以做到的。但争取现有京剧爱好者的关注和消费是可以经过市场运作而达到的。要争取到现有爱好者就需要做到以下三点:第一,保证信息传达到位;第二,保证传达正确的信息;第三,落实传达出去的信息。

1、保证信息传达到位

演出信息要准确及时的传达给戏曲爱好者,是他们能够去剧场基本的前提。很多戏迷常常在演出结束之后才知道演出的消息,可是已经错过了机会。不只观众错过了演出,演出也错过了观众。

信息传达的渠道选择关系着信息传达的质量。信息传达质量的衡量标准包括是否有效传达给受众、受众是否能够成为准顾客、信息传达的成本是否过高等,因此在选择信息传播渠道时要考虑到以上因素,而不要只是把消息发布在剧场门口,坐等顾客上门,要走出去,走到潜在顾客的世界里,把信息传达给他们。

2、保证传达正确的信息

艺术自有艺术的矜持,不会迎合不会讨好,但是也不可孤芳自赏、闭门造车。京剧作为古老的艺术形式,也可以适度的改进,以适应当今人们的审美标准和消费目的。作为院团在安排演出时需要改进和调整的包括:剧目安排、演员阵容、舞台设置、演出的时间地点、促销信息。使院团用好自己的资源,使受众得到演出信息之后,能够产生兴趣或新鲜感,能够充满期待。

3、落实传达出去的信息

演出的管理活动要科学有效,有秩序的实现预计的演出活动,避免纰漏,做好意外防护以及风险处理。院团承诺了的演出及促销活动要提前准备,并想到可能出现的问题,并且提前解决。

在深入了解市场了解观众的生活习惯和消费心理后,运用科学先进的营销手段,针对观众的特点制定观众乐于接受的演出计划和全套的推广方案,吸引观众到剧场并且通过不断的改进措施巩固这种买卖关系,形成消费习惯,使京剧演出进入良性循环,再寻求更广的发展。

第四篇:谁来为乡镇干部减压

谁来为乡镇干部减压

(来源:202_年10月20日《人民日报》第11版)

今年4月,四川岳池县伏龙乡的党员干部帮助缺劳农户插秧。每年的

2定出在干部身上,真是有口难辩。‛鲁西某县一位镇长对记者说,‚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我们何尝不想把工作干好?‛

个人升迁也成为巨大压力。鲁西某县一位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副县长说。‚说实话,辛辛苦苦干工作,不想提拔那是假的,但是真正能提拔上去的乡镇干部,可以说是寥寥无几。‛

一人要签订20多份责任状,考核办法盼灵活 一位乡党委书记数了数自己亲手签订的责任状,一共有20多份,诸如道路交通安全、防汛、森林防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动物防疫、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等等。厚厚的一摞责任状,表明了他肩上沉甸甸的责任和压力。

过多的‚一票否决‛,让乡镇干部神经长期处于紧张状态,有的甚至产生焦虑、抑郁等症状。对此,有的乡镇干部认为,上级部门人人都喊自己一摊子工作最重要,对上表决心,对下压担子,干不好挪位子,没有设身处地多为基层干部考虑一些,到底可行不可行,又有哪些‚一票否决‛的工作真正是乡镇能够解决的。

为此,受访的乡镇干部普遍表示,干部考核不能‚唯GDP论‛,要从各地实际出发,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地区差别,引导各乡镇根据各自的发展基础、自然资源、农业特色、工业优势等区别发展。‚比如以林果业见长的乡镇,只要能做大做强林果业,让农民增收致富就好,而不能再一味地用工业经济发展指标来考核,否则,长腿不长,短腿仍短。‛一位镇党委书记如是说。

山东省社科院一位专家说,除了要改变整齐划一的考核办法,从另一方面看,还要提高乡镇基层干部的素质和能力,以此来减轻干部能力不足的压力。据他了解,在一些地方,一些乡镇干部素质和水平与目前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与社会转型时期矛盾纠纷增多对干部应对能力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此外,干部作风也有待改进,大吃大喝、对群众冷漠粗暴的态度,都要改变。‚作风变了,群众工作好做了,压力自然减轻。‛这位专家说。

干部压力的减轻,也有待自我减压和纾解。上述这位专家认为,一些基层干部的身心健康意识还很缺乏,宁可把时间浪费在吃吃喝喝上,也不愿意多花一点时间来锻炼一下身体。实际上,适当的锻炼有益于放松身心,减轻压力。

第五篇:谁来为乡镇干部减压

谁来为乡镇干部减压

(来源:202_年10月20日《人民日报》第11版)

2过去几年是该县各项工作又上一级台阶的几年,同时乡镇干部压力也前所未有。‚常常是让好脾气的变得爱发火,发火多了变得抑郁。‛

常年巨大精神压力,让不少干部处于亚健康状态甚至患病。在接受采访的乡镇干部中,多数患有高血压,有的有胃病,其中一人还有轻度糖尿病。

一位干部说:‚有人以为高血压、胃病都是吃喝出来的,其实,陪吃陪喝是沉重的负担,伤身体不说,回家还挨老婆数落。‛

最让王书记感到歉疚的,是照顾不了家庭和孩子。‚家务活一点顾不上,孩子学习成绩一般,也腾不出时间来给她补补课。有时候还在家里发火,发过以后就后悔。‛他无奈地说,‚还有,部属跟着自己拼命干,也希望他们能进步更快,但有时候自顾不暇,对他们更是无能为力,心里也很过意不去。不能多想,想多了,有‘五马分尸’的感觉。‛

乡镇工作像“搅拌机”,招商引资压力最大

鲁北某县一位县委常委把乡镇工作形象地称为‚搅拌机‛,她曾在乡镇任‚一把手‛5年时间,后得以提拔。大多数乡镇干部,被‚搅拌‛几年后却没有她这么幸运。

这位曾经的乡党委书记介绍,乡镇干部工作压力,首先是来自发展的压力,特别是招商引资。县里给各乡镇明确下达任务,每个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调度会,最坐不住的是各乡镇书记和乡镇长,那些完不成任务的,轻则被点名,重则被叫上台去说明原因,不但面子上过不去,也背上了沉重的心理负担。最厉害的是‚一票否决‛,弄得乡镇干部整天跑外地求爷爷告奶奶,拼命拉项目。

记者调查的几个县,所在的市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都要到县里来现场观摩考察,作为重要考核依据之一。县委领导希望各乡镇拿出来的,都是响当当的、看得见的项目,要求短时间内就要上马甚至投产。可是一个项目从立项到审批到环评到上马,没有几个月根本下不来,这让基层干部有些喘不过气来。

其次,是乡镇财源建设的压力,民生需要钱,干部发工资还要钱,没有钱,什么事都不好办。‚目前乡镇财权和事权不对应,让乡镇干部陷入没钱办事、不办事又不得民心的两难。工资基本上还能保证,但是路不能不修,上级拨款有限,乡镇配套的钱哪里出?‛鲁中某镇王书记坦言。

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是乡镇干部的又一压力所在。‚上级要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但是诸如征地拆迁问题、矿山安全以及几十年的积案等问题,不是乡镇一级能够解决的。加上‘一票否决’,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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