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街道办事处、开发区、新疆建设兵团
一、街道办事处
我国城市管理体制是“两级政府、三级管理”既市政府与区政府是两级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基层政府的派出机构,行使着一定的管理权,但不是一级政府。根据1954年的法律规定街道办事处只是一个承上启下的组织,其管理的职权非常小。目前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内容就是管理重心下移和扩大城市街道办事处的职能,使其在综合管理方面更多拥有更多的权力,这实际上使街道办事处具有了一级“准政府”的地位。
街道办事处职责与法律地位不符,既影响了街道办事处的合理定位,也影响到社区自治组织自治性的实现。管理重心的下移实际上导致了街道办事处承担的职责任务,扮演的角色与其实际法律地位不符,按照195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规定的街道办事处的任务只有三条:①办理市、市辖区的人民委员会有关居民工作的交办事项;②指导居民委员会的工作③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其性质就是上级政府与居民群众之间的中介组织,是一个起到民情上达的机构。它不具有财权、人事权和直接管理社会的权力。也就是说它不是一级政府也不具备一级政府的法律依据。而现实的情况是街道办事处不仅承担了许多政府事务而且还承担了大量的社会事务,其工作范围涉及党、政、经、警、文化、劳动就业、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司法调解、社会治安、优扶安置等很多方面,同时还具备了一定的财权、人事权和辖区内的综合管理权,这样就与法律规定的职能不符,出现了矛盾。强调街道办事处的综合管理职能,实际上是弱化了区级专业部门的专业化职能,这实际上是与现代城市管理的分工与专业化趋势相矛盾。而街道办事处真正的职能即指导社区建设却被忽略了。
二、开发区管委会
202_年8月1日是个特别的日子。根据202_年1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34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出让方与受让方订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202_年8月1日前,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出让方与受让方订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起诉前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追认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这是直接否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体资格的重要司法解释。
在我国行政机构序列中,并没有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这样一个机构。伴随着全国各地出现的开发区热,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这种特殊的机构应运而生。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仅负责招商引资,而且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行使着政府机构才能行使的权力。这些年,许多开发区管委会不但对外招商批租土地,而且设立了司法机关、检察机关,俨然成为了当地的特区。
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生产建设兵团,是新疆解放初期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兵团二、六两军四个师、第二十二兵团和五军(民族军)一部,根据中央军委毛泽东主席的命令,集体转业组建而成的。经过40多年来的建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拥有职工百万余人,总人口220余万人。除十个农建师,还有一个建筑工程师(简称工建师),三个农业管理局。现有农场、牧场、林场、渔场共172个;耕地面积9.3万多公项;各农建师沿着塔里木河、孔雀河、乌鲁木齐河、玛纳斯河、乌伦古河、中苏界河等数十条河流,修建起大小水库105座,开掘头渠以上渠道4470多条,总长度达5.22万多公里;实有造林面积12万余公顷。生产建设兵团的宏伟规模和巨大成绩,是中国共产党实行屯垦戌边政策的伟大胜利。
现在的兵团分布的地方比较广阔,比如内蒙古临河市就有一个二十一团,属于四师,二十一团又分为9个连,每个连又分为4个排,虽然看起来很像部队,但是现在人们都以种田
为主。每个连有连长,有排长,当然团里也就有团长。名字虽然这么叫但并非部队。
其中一四二团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最大的一个团,号称“天下第一团”。一四二团场位于天山北麓、准噶尔盆地南缘,依山傍水、土地辽阔、交通便利,具有很好的地域优势。全团占地面积105.2万亩,现有耕地面积35万亩。辖区人口3.2万人,职工4860人,离退休人员6780人,中小学生4950人。现有农业连队30个,行政及企事业单位27个。
1954年组建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承担着国家赋予的屯垦戍边的职责,是在自己所辖的垦区内,依照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自行管理内部的行政、司法事务,在国家实行计划单列的特殊社会组织,受中央政府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双重领导。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也称中国新建集团公司。兵团现有14个师(垦区),174个农牧团场,4391个工业、建筑、运输、商业企业,有健全的科研、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金融、保险等社会事业和司法机构,总人口245.36万人,在岗职工93.3万人。
到202_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两大沙漠边缘兴修水利、植树造林、防风固沙,建起了数千公里的绿色屏障,形成了1064千公顷新绿洲,建起了石河子、五家渠等一批新兴城镇;国内生产总值占自治区的13.2%。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新疆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兵团作为新疆稳定、边防巩固的重要力量,坚持劳武结合,与军队、武警、人民群众共同在边境地区建立了“军、警(武警)、兵(兵团)、民”四位一体的联防体系,近五十年来在打击和抵御境内外分裂势力的破坏和渗透活动,保卫祖国边疆的稳定和安全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
在屯垦戍边中建立与地方政府的密切关系。
机构设置
机关各部(局)党委政策研究室建设(环保)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党委办公厅、办公厅兵直党工委水利局人民团体
兵团党委党校(行政学院)农业局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
局)工会(妇联)交通局兵团团委
国资委商务局 工商联(总商会)档案局 安全生产监督局卫生局兵团文联质量技术监督局
纪委、监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人口和计生委残疾人联合会兵团红十字会教育局(体育局)党委组织部(人事局)
科技局 审计局政法编委办公室经协办公安局
党委宣传部(广电局、出版财务局
局、文明办)国土资源局检察院
法院党委统战部(台办)、民宗局 民政局统计局党委政法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外事局(侨办、侨联、旅游司法局
局)
第二篇:新疆兵团
渠市、北屯市、阿拉尔市、图木舒克市,其中后四座为新建城市。石河子市始建于1950年,目前城市道路、供排水、集中供热、民用燃气、城市公交、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基础设施完善配套,被联合国评为“人类居住环境改善良好范例”;五家渠、北屯两个新建城市市政建设1998年开始启动,现已新增城市道路25公里、日供水能力1.2万吨、供热170万平方米,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具有较大的建设与开发潜力。同时建成了一批功能较为齐全的小城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师团所在地
一、石河子(市)(兵团农八师所在地):汉语。在玛纳斯河的西岸,河中多石子而得名。20世纪50年代中国人民解放军建设的新城。辖属5个街道办事处:东城、红山、向阳、老街、新城。
北泉(镇):汉语。
石河子(乡):汉语。
二、五家渠(市)(兵团农六师所在地):汉语,因解放军开垦荒地前,这里有五户人家围住一条渠而得名。
三、北屯(市)(兵团农十师所在地):[/color]汉语,解放军屯垦的最北之地。
四、阿拉尔(市)(兵团农一师):蒙古语,一种草的名字,另一说为维吾尔语,意为“河洲”、“绿色的岛屿”。
托喀依(乡):维吾尔语,“小土丘”,位于塔里木河北岸。
五、图木舒克(市)(兵团农三师):原名“吐木休克”,古波斯语,不详。现代维吾尔语,“鸟的嘴”,“突出的一角”。
新疆兵团各师团及驻在地:
农一师,师部驻阿克苏市。
1团,团部驻阿克苏市金银川镇。
2团,团部驻阿克苏市新井子镇。
3团,团部驻阿瓦提县哈拉库勒镇。
4团,团部驻乌什县包孜镇。
5团,团部驻温宿县沙河镇。
6团,团部驻温宿县荒地镇。
7团,团部驻阿拉尔市玛滩镇。
8团,团部驻阿拉尔市塔门镇。
9团,团部驻阿拉尔市。
10团,团部驻阿拉尔市科克库勒镇。
11团,团部驻阿拉尔市花桥镇。
12团,团部驻阿拉尔市南口镇。
13团,团部驻阿拉尔市幸福城。
14团,团部驻阿拉尔市夏合勒克镇。
15团,团部驻阿拉尔市红桥镇。
16团,团部驻阿拉尔市新开岭镇。
托海牧场:场部驻阿拉尔市。
农二师,师部驻库尔勒市。
21团,团部驻和静县。
22团,团部驻和静县。
23团,团部驻和静县。
24团,团部驻和硕县。
25团,团部驻博湖县。
26团,团部驻和硕县。
27团,团部驻焉耆回族自治县四十里城子镇。
28团,团部驻库尔勒市上户镇。
29团,团部驻库尔勒市吾瓦镇。维吾尔语“兔子不呆的地方”,形容荒凉。30团,团部驻库尔勒市双丰镇。
31团,团部驻尉犁县英库勒镇。维吾尔语“新的水塘”。
32团,团部驻尉犁县乌鲁克镇。维吾尔语“干燥”。
33团,团部驻尉犁县。
34团,团部驻尉犁县铁干里克镇。维吾尔语“生长骆驼刺的地方”。
35团,团部驻尉犁县铁干里克镇。
36团,团部驻若羌县米兰镇。
223团,团部驻和静县。
农三师,师部驻喀什市。
41团,团部驻疏勒县。
42团,团部驻岳普湖县莫乃勒镇。
43团,团部驻麦盖提县。
44团,团部驻图木舒克市小海子。
45团,团部驻麦盖提县。
46团,团部驻麦盖提县。
48团,团部驻巴楚县。
49团,团部驻图木舒克市。
50团,团部驻图木舒克市。
51团,团部驻图木舒克市。
52团,团部驻图木舒克市齐干却勒镇。
53团,团部驻图木舒克市皮恰克松地镇。
54团,团部驻巴楚县。
伽师总场,场部驻伽师县阿其克镇。
托云牧场,场部驻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托云乡。
叶城牧场,场部驻叶城县萨依也尔。
叶城二牧场,场部驻叶城县。
莎车农场,场部驻莎车县阿其克。
红旗农场,场部驻阿图什市七盘水磨。
东风农场,场部驻英吉沙县。
工程团,团部驻巴楚县喀拉拜勒镇。
农四师,师部驻伊宁市。
61团,团部驻霍城县阿力麻里镇。阿力麻里,突厥语“苹果”。
62团,团部驻霍城县老霍城镇。老霍城镇,原名拱宸城,原名和尔郭斯,因临霍尔果斯河而得名。“和尔郭斯”、“霍尔果斯”为同名异译,均为准噶尔语“畜牧地”之意。63团,团部驻霍城县塔克尔穆克尔镇。塔克尔穆克尔为哈萨克语“不毛之地”。64团,团部驻霍城县可克达拉镇。可克达拉,蒙古语,“绿色的原野”。
65团,团部驻霍城县三宫乡南梁三宫。此地因紧靠霍城县清水河镇,故在建农场初起名清水河农场。
66团,团部驻霍城县界梁子镇。界梁子,汉语,因此地有低矮的天山余谷,为分
界岭,故有此称。
67团,团部驻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裴新哈莎镇。裴新哈莎,锡伯语,“密布的木围栏”。
68团,团部驻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佛尕善镇。佛尕善,锡伯语,“老村”。69团,团部驻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哈海镇。哈海,锡伯语,“好汉”。
70团,团部驻伊宁县谊群镇。谊群,因与伊宁县愉群翁回族乡毗邻,以“愉群翁”的谐音取名“谊群”。
71团,团部驻新源县阿合齐镇。阿合齐,哈萨克语,“白色的芨芨草滩”。
72团,团部驻新源县肖尔布拉克镇。肖尔布拉克。哈萨克语,“盐碱滩,盐碱泉”。73团,团部驻巩留县阔尔吉勒尕镇。阔尔吉勒尕,哈萨克语,“荒凉的沟壑”。74团,团部驻昭苏坡马镇。坡马,蒙古语,“边境要塞”。
75团,团部驻昭苏县和吐浩尔镇。和吐浩尔,蒙古语,“低洼”。
76团,团部驻昭苏县吐尔根布拉克镇。吐尔根布拉克,突厥语,“依水居住的人家”。77团,团部驻昭苏县阔克托别镇。阔克托别,哈萨克语,“绿色的山包”。78团,团部驻特克斯县阿热勒镇。阿热勒,哈萨克语,“半岛”。
79团,团部驻尼勒克县则库镇。则库:蒙古语,“温暖”。
拜什墩农场,场部驻伊宁县。拜什墩,哈萨克语,“五个土墩”。
农五师,师部驻博乐市。
81团,团部驻博乐市。
82团,团部驻精河县黑树窝子。
83团,团部驻精河县沙山子镇。
84团,团部驻博乐市。
85团,团部驻博乐市布恩混图。
86团,团部驻博乐市。
87团,团部驻温泉县。
88团,团部驻温泉县博格达尔镇。
89团,团部驻博乐市塔斯尔海镇。
90团,团部驻博乐市。
91团,团部驻精河县托托乡。
农六师,师部驻五家渠市。
101团,团部驻五家渠市。
102团,团部驻五家渠市梧桐镇
103团,团部驻五家渠市蔡家湖镇。清光绪年间,有3户蔡姓人家在此居住,原是一片苇湖洼地,取名蔡家湖。
105团,团部驻昌吉市枣园镇。昔日荒草茫茫,野生沙枣遍地,俗称沙枣园。106团,团部驻呼图壁县马桥镇。清同治年间,逃难的汉民在徐学功等人率领下,在此跨河筑城自卫,河上架吊桥,可容一人一骑通行,故名马桥。
107团,团部驻吉木萨尔县三台镇。清朝在此设立有第三个台站。
108团,团部驻奇台县湖沿镇。地处草湖边沿得名。
109团,团部驻奇台县骆驼井镇。新疆解放前常有商人骆驼队经过,在此凿井一眼,得名骆驼井子。
110团,团部驻奇台县三十里大墩镇。该地有一大土墩,相传为古代烽火台遗址,清光绪年间,始称三十里大墩。
111团,团部驻呼图壁县头道湾镇。因地处呼图壁河拐弯处,取名头道湾。
芳草湖农场,场部驻呼图壁县芳草湖镇。清乾隆与嘉庆年间,甘肃镇番县(现民勤县)移民在此垦殖建村,得名镇番户。1952年改名正繁户,1996年更名芳草湖镇。
老生地镇(一分场场部):此地原为古荒地,当地人把未开垦的荒地称生地,以后又开垦种植,故称老生地。
白蒿滩镇(二分场场部):过去遍地长满白蒿,生长茂盛,故名白蒿滩。大东沟镇(三分场场部):清光绪四年从马桥城和芨芨梁等地迁入几户人家在此垦殖,引芨芨梁渠水浇地,在村东开两条渠,大渠称大东沟,小渠称小东沟。沙梁子镇(四分场场部):地处古尔班通古特沙漠边缘,多沙包得名。
官地镇(五分场场部):1958年前,此地的土地为附近农民公用,可以自由耕种或放牧牲畜,当地农民称官地。
东河坝镇(六分场场部):清朝末年,当地农民引水灌田
第三篇:新疆建设兵团第七师(范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信息
【概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简称第七师,曾用名:农七师,别称:瀚海明珠。隶属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别称“中国新建集团公司”,简称“建设兵团”、“兵团”)位于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中国最大的兼具戍边屯垦、实行“党、军、政、企合一”的特殊社会组织。截至202_年,第七师下辖10个团场(123团、124团、125团、126团、127团、128团、129团、130团、131团、137团),总人口224197人,22个民族,以汉族为主,少数民族有壮族、维吾尔族、回族、蒙古族等。
【建制】第七师前身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十二兵团第九军步兵第二十五师,组建于1949年12月。由起义的原国民党新疆省警备总司令部直属一七九旅、一七八旅五三三团、一二八旅三八二团、边卡大队供应局监护营、警备团第三营改编组建。1950年3月,离开老满城开赴沙湾县境内垦荒,师部及七十三团驻炮台。1953年6月,二十五师转为生产部队,改番号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疆军区农业建设第七师。1954年10月,农七师隶属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建制。1957年师部由炮台迁至乌苏县境内的奎屯。自此,农七师以奎屯为依托,辖区东至炮台、小拐、下野地,北至布尔津、塔诚、额敏,西至精河、博乐,几乎占了北疆的一半。1959年,设立三个管理处和三个总场。1962年8月,精博垦区划归农五师。同年,在塔城地区建立起8个边境农场,1969年,边境农场划入农九师建制。1975年3~5月,兵团、农七师建制相继撤销,下野地垦区6个团划归石河子地区管辖,2个团划归克拉玛依市管辖。1978年,成立奎屯农垦局,管辖奎屯、车排子、高泉垦区的10个团。1981年12月,兵团建制恢复,1982年3月,农七师建制恢复,改名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七师。
【位置】第七师土地总面积4588.81平方千米(458881公顷、886.03万亩),位于准噶尔盆地西南部的奎屯河流域,南面天山,北接库尔班通古特沙漠。第七师主要分布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奎屯市、乌苏市、克拉玛依市及沙湾县、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境内。师部驻地奎屯为全师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自然环境】第七师属温带大陆性干旱荒漠气候。年平均温度6.4~7.1℃,最热的七月份平均温度25.6℃;最冷为一月份,平均温度-17.23~-16.3℃,日照量2611~2697小时,光热充沛,日较差大,有利于植物生长和有机物质的积累。主要自然灾害有回寒、局地冰雹、大风、局地暴雨等。
【地形】第七师辖区地貌的基本类型为山地和盆地,地势南高北低,由南向北跨天山山区、准噶尔盆地西部区和萨吾尔山区三个大地貌区,至最北的一三七团又高起。盆地内为平原。
【交通】“亚欧大陆桥”的北疆铁路横穿境内,奎屯站为进入中国境内第一个编组站,年货物吞吐量1000万吨,建有粮油、棉花、茶畜、建材等10个物资的中转库,拥有11条铁路专用线。
境内公路四通八达。乌-奎高速公路直达乌鲁木齐,与吐—乌—大高速公路相接。国道312线段(乌伊公路)与国道217线(独阿公路段)横纵交汇于奎屯,并与七师“三纵四横”通县(团)骨架公路网的前高公路、车北公路、青北公路、奎车公路、天北公路、柳车公路、哈新红公路、下甘公路相连,垦区内通车总里程1 000余千米。团场以下通营(乡)、连(村)公路与通县(团)公路相接,形成师垦区完整的交通体系。
【水利资源】主要河流有奎屯河、四棵树河、古尔图河等三条河流。地下水丰富,适合于集中开采的有三大水源地,即奎屯水源地、达子庙水源地和高泉水源地。
【矿产资源】主要矿藏有石油、煤、盐、泥炭、天然沥青、石棉、粘土、沙石、金等。
【旅游资源】第七师旅游资源丰富,有广袤的大漠绿洲、雄伟的天山奇景、秀美的胡杨河风景、神秘的魔鬼城、独特的百年葡萄园、历史遗迹林公驿、哈萨克民俗、山水景观圆梦湖、奎屯河景区、文化景观傻石林、农业旅游。
胡杨河生态红色旅游景区
位于第七师130团境内,景区总面积20.28平方公里(30420亩)。在南北长10公里、东西宽1—2公里的景区内,有天然次生胡杨林5200亩,这是全国及全疆少有 2 的水生胡杨林景观,胡杨秀丽密布成林,或挺拔与幽谷之中,或兀立与水道之间;各种水域面积5000多亩,水路十八湾贯穿全境,湖、潭、泉、渔池镶嵌在水路之上,从空中鸟瞰就像一串晶莹的蓝宝石;景区是奎屯河长期冲刷几百乃至上千年形成的沟堑地貌,是湿地次生胡杨林自然景观,她集河湖、芦沼、荒漠、沟堑、峡谷于一体,各类风景资源齐全,且有“旷”、“野”、“奇”、“新”的原始自然风光;其他面积20000余亩,各种水鸟聚集栖息,特色植被竞相争妍,孤岛土塬傲然耸立,形成了集江南秀色与西北挺拔于一体的独特的自然景观。
奎屯
“奎屯”地名源自奎屯河,蒙古语为“寒冷”之意。奎屯市成立于1975年,是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属市。经过39年的建设发展,奎屯市已成为天山北坡经济带上拥有全国明星(县)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新疆商贸物流中心城市等荣誉称号的新兴工商业城市。
奎屯市位于天山北麓准噶尔盆地西南缘,东与沙湾县接壤,西与乌苏市毗邻,北与克拉玛依市相接,南与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相连。行政区面积1171.2平方公里,户政管辖人口31万,市区人口15.4万,辖5个街道、1个乡、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天北新区。
奎屯市具有建设区域中心城市的比较优势:
区位优势:奎屯市位于天山北坡经济带中心,是奎屯-独山子-乌苏“金三角”区域中心城市,距首府乌鲁木齐250公里,奎屯市扇形辐射北疆29个县市和10个口岸,聚集了近530万人口、2200亿元地方生产总值。
地缘优势:奎屯建有中亚进入我国的第一个铁路编组站,具有“东联西出,西引东进”和连接南北疆的突出地缘优势。
交通优势:奎屯是新疆重要的综合性交通枢纽和通信电力枢纽城市,坐拥“三高”、“三铁”、“三管”和“双国道”。“三高”,即:乌-奎高速、奎-克高速和奎-赛高等级公路,“三铁”,即:北疆铁路、奎-北铁路和精-伊-霍铁路,“三管”,即:中哈石油管道、西气东输二三线,“双国道”,即:312国道、217国道,初步 形成了铁路、公路和管道在内的四通八达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产业优势:奎屯是典型的工商业城市,初步形成了化工、冶金、电力、装备制造、纺织、卷烟和光伏等主导产业。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113.89平方公里,地跨奎屯市、独山子区、兵团七师,是全疆最大的石化产业发展平台。战略优势:奎屯市是国家商务部确定的商贸物流中心城市、全国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国家二类口岸,是自治区特色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国家天山北坡经济带发展规划将“奎-克-乌”区域定位为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和轻工业基地、商贸物流中心,自治区将这一区域定位为天山北坡经济带重要增长极。自治区城镇化体系规划(202_-202_年)提出把“奎-独-乌”区域建设成新疆重要的石化基地和北疆重要的交通枢纽。伊犁州也提出把奎屯打造成全州经济发展的增长极。
第四篇:新疆建设兵团团场分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师团分布
202_-12-11 00:18:18| 分类: 本乡本土|字号 订阅
兵团下辖5座城市-石河子市、五家渠市、北屯市、阿拉尔市、图木舒克市,其中后四座为新建城市。石河子市始建于1950年,目前城市道路、供排水、集中供热、民用燃气、城市公交、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基础设施完善配套,被联合国评为“人类居住环境改善良好范例”;五家渠、北屯两个新建城市市政建设1998年开始启动,现已新增城市道路25公里、日供水能力1.2万吨、供热170万平方米,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具有较大的建设与开发潜力。同时建成了一批功能较为齐全的小城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师团所在地
一、石河子(市)(兵团农八师所在地):汉语。在玛纳斯河的西岸,河中多石子而得名。20世纪50年代中国人民解放军建设的新城。辖属5个街道办事处:东城、红山、向阳、老街、新城。
北泉(镇):汉语。
石河子(乡):汉语。二、五家渠(市)(兵团农六师所在地):汉语,因解放军开垦荒地前,这里有五户人家围住一条渠而得名。
三、北屯(市)(兵团农十师所在地):[/color]汉语,解放军屯垦的最北之地。
四、阿拉尔(市)(兵团农一师):蒙古语,一种草的名字,另一说为维吾尔语,意为“河洲”、“绿色的岛屿”。
托喀依(乡):维吾尔语,“小土丘”,位于塔里木河北岸。
五、图木舒克(市)(兵团农三师):原名“吐木休克”,古波斯语,不详。现代维吾尔语,“鸟的嘴”,“突出的一角”。
新疆兵团各师团及驻在地:
农一师,师部驻阿克苏市。
1团,团部驻阿克苏市金银川镇。
2团,团部驻阿克苏市新井子镇。
3团,团部驻阿瓦提县哈拉库勒镇。
4团,团部驻乌什县包孜镇。
5团,团部驻温宿县沙河镇。
6团,团部驻温宿县荒地镇。
7团,团部驻阿拉尔市玛滩镇。
8团,团部驻阿拉尔市塔门镇。
9团,团部驻阿拉尔市。
10团,团部驻阿拉尔市科克库勒镇。
11团,团部驻阿拉尔市花桥镇。
12团,团部驻阿拉尔市南口镇。
13团,团部驻阿拉尔市幸福城。
14团,团部驻阿拉尔市夏合勒克镇。
15团,团部驻阿拉尔市红桥镇。
16团,团部驻阿拉尔市新开岭镇。
托海牧场:场部驻阿拉尔市。
农二师,师部驻库尔勒市。
21团,团部驻和静县。
22团,团部驻和静县。
23团,团部驻和静县。
24团,团部驻和硕县。
25团,团部驻博湖县。
26团,团部驻和硕县。
27团,团部驻焉耆回族自治县四十里城子镇。
28团,团部驻库尔勒市上户镇。
29团,团部驻库尔勒市吾瓦镇。维吾尔语“兔子不呆的地方”,形容荒凉。
30团,团部驻库尔勒市双丰镇。
31团,团部驻尉犁县英库勒镇。维吾尔语“新的水塘”。
32团,团部驻尉犁县乌鲁克镇。维吾尔语“干燥”。
33团,团部驻尉犁县。
34团,团部驻尉犁县铁干里克镇。维吾尔语“生长骆驼刺的地方”。
35团,团部驻尉犁县铁干里克镇。
36团,团部驻若羌县米兰镇。
223团,团部驻和静县。
农三师,师部驻喀什市。
41团,团部驻疏勒县。
42团,团部驻岳普湖县莫乃勒镇。
43团,团部驻麦盖提县。
44团,团部驻图木舒克市小海子。
45团,团部驻麦盖提县。
46团,团部驻麦盖提县。
48团,团部驻巴楚县。
49团,团部驻图木舒克市。
50团,团部驻图木舒克市。
51团,团部驻图木舒克市。
52团,团部驻图木舒克市齐干却勒镇。
53团,团部驻图木舒克市皮恰克松地镇。
54团,团部驻巴楚县。
伽师总场,场部驻伽师县阿其克镇。
托云牧场,场部驻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托云乡。
叶城牧场,场部驻叶城县萨依也尔。
叶城二牧场,场部驻叶城县。
莎车农场,场部驻莎车县阿其克。
红旗农场,场部驻阿图什市七盘水磨。
东风农场,场部驻英吉沙县。
工程团,团部驻巴楚县喀拉拜勒镇。
农四师,师部驻伊宁市。
61团,团部驻霍城县阿力麻里镇。阿力麻里,突厥语“苹果”。
62团,团部驻霍城县老霍城镇。老霍城镇,原名拱宸城,原名和尔郭斯,因临霍尔果斯河而得名。“和尔郭斯”、“霍尔果斯”为同名异译,均为准噶尔语“畜牧地”之意。
63团,团部驻霍城县塔克尔穆克尔镇。塔克尔穆克尔为哈萨克语“不毛之地”。
64团,团部驻霍城县可克达拉镇。可克达拉,蒙古语,“绿色的原野”。
65团,团部驻霍城县三宫乡南梁三宫。此地因紧靠霍城县清水河镇,故在建农场初起名清水河农场。
66团,团部驻霍城县界梁子镇。界梁子,汉语,因此地有低矮的天山余谷,为分界岭,故有此称。
67团,团部驻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裴新哈莎镇。裴新哈莎,锡伯语,“密布的木围栏”。
68团,团部驻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佛尕善镇。佛尕善,锡伯语,“老村”。
69团,团部驻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哈海镇。哈海,锡伯语,“好汉”。
70团,团部驻伊宁县谊群镇。谊群,因与伊宁县愉群翁回族乡毗邻,以“愉群翁”的谐音取名“谊群”。
71团,团部驻新源县阿合齐镇。阿合齐,哈萨克语,“白色的芨芨草滩”。
72团,团部驻新源县肖尔布拉克镇。肖尔布拉克。哈萨克语,“盐碱滩,盐碱泉”。
73团,团部驻巩留县阔尔吉勒尕镇。阔尔吉勒尕,哈萨克语,“荒凉的沟壑”。
74团,团部驻昭苏坡马镇。坡马,蒙古语,“边境要塞”。
75团,团部驻昭苏县和吐浩尔镇。和吐浩尔,蒙古语,“低洼”。
76团,团部驻昭苏县吐尔根布拉克镇。吐尔根布拉克,突厥语,“依水居住的人家”。
77团,团部驻昭苏县阔克托别镇。阔克托别,哈萨克语,“绿色的山包”。
78团,团部驻特克斯县阿热勒镇。阿热勒,哈萨克语,“半岛”。
79团,团部驻尼勒克县则库镇。则库:蒙古语,“温暖”。
拜什墩农场,场部驻伊宁县。拜什墩,哈萨克语,“五个土墩”。
农五师,师部驻博乐市。
81团,团部驻博乐市。
82团,团部驻精河县黑树窝子。
83团,团部驻精河县沙山子镇。
84团,团部驻博乐市。
85团,团部驻博乐市布恩混图。
86团,团部驻博乐市。
87团,团部驻温泉县。
88团,团部驻温泉县博格达尔镇。
89团,团部驻博乐市塔斯尔海镇。
90团,团部驻博乐市。
91团,团部驻精河县托托乡。
农六师,师部驻五家渠市。
101团,团部驻五家渠市。
102团,团部驻五家渠市梧桐镇
103团,团部驻五家渠市蔡家湖镇。清光绪年间,有3户蔡姓人家在此居住,原是一片苇湖洼地,取名蔡家湖。
105团,团部驻昌吉市枣园镇。昔日荒草茫茫,野生沙枣遍地,俗称沙枣园。
106团,团部驻呼图壁县马桥镇。清同治年间,逃难的汉民在徐学功等人率领下,在此跨河筑城自卫,河上架吊桥,可容一人一骑通行,故名马桥。
107团,团部驻吉木萨尔县三台镇。清朝在此设立有第三个台站。
108团,团部驻奇台县湖沿镇。地处草湖边沿得名。
109团,团部驻奇台县骆驼井镇。新疆解放前常有商人骆驼队经过,在此凿井一眼,得名骆驼井子。
110团,团部驻奇台县三十里大墩镇。该地有一大土墩,相传为古代烽火台遗址,清光绪年间,始称三十里大墩。
111团,团部驻呼图壁县头道湾镇。因地处呼图壁河拐弯处,取名头道湾。
芳草湖农场,场部驻呼图壁县芳草湖镇。清乾隆与嘉庆年间,甘肃镇番县(现民勤县)移民在此垦殖建村,得名镇番户。1952年改名正繁户,1996年更名芳草湖镇。
老生地镇(一分场场部):此地原为古荒地,当地人把未开垦的荒地称生地,以后又开垦种植,故称老生地。
白蒿滩镇(二分场场部):过去遍地长满白蒿,生长茂盛,故名白蒿滩。
大东沟镇(三分场场部):清光绪四年从马桥城和芨芨梁等地迁入几户人家在此垦殖,引芨芨梁渠水浇地,在村东开两条渠,大渠称大东沟,小渠称小东沟。
沙梁子镇(四分场场部):地处古尔班通古特沙漠边缘,多沙包得名。
官地镇(五分场场部):1958年前,此地的土地为附近农民公用,可以自由耕种或放牧牲畜,当地农民称官地。
东河坝镇(六分场场部):清朝末年,当地农民引水灌田,在呼图壁东河岸开一条渠并筑一坝,称东河坝。
新湖农场,场部驻玛纳斯县新湖镇。
六运湖农场,场部驻阜康市六运湖镇。因地处六运的下湖地区得名。
土墩子农场,场部驻阜康市土墩子镇。镇东有一唐代烽火台遗址,梯形土堆至今犹存,故名。
红旗农场,场部驻吉木萨尔县四厂湖镇。据《新疆志稿》记载,清光绪十四年,屯田军在此设军马厂,按马厂序号排列第四,又因水草茂盛,俗称“天生圈”,故名“四厂湖”。
军户农场,场部驻昌吉市二畦镇。据清代《新图志?沟渠志》记载,称二畦渠,镇沿具名。
共青团农场,场部驻昌吉市芨芨槽镇。多冲沟、洼地,因芨芨草生长茂盛而得名。清光绪、宣统年间绘制的昌吉版图,均标芨芨槽地名。
奇台农场,场部驻奇台县四十里腰站镇。清代称四十里铺,光绪十五年(1889),奇台县治由靖宁城(今老奇台镇)迁驻古城(今奇台镇),地处二城之间,向背各40里,故称四十里腰站。
北塔山牧场,场部驻奇台县库甫镇。库甫系蒙古语,意为木柄。
农七师,师部驻奎屯市。
123团,团部驻乌苏市车排子镇。
124团,团部驻乌苏市高泉镇。
125团,团部驻乌苏市柳沟镇。
126团,团部驻乌苏市科克兰木镇。
127团,团部驻乌苏市苏兴滩镇。
128团,团部驻乌苏市前山镇。
129团,团部驻克拉玛依市五五新镇。
130团,团部驻克拉玛依市共青城镇。
131团,团部驻奎屯市。
137团,团部驻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
农八师,师部驻石河子市。
121团,团部驻沙湾县炮台镇。
122团,团部驻沙湾县东野镇。
132团,团部驻沙湾县红光镇。
133团,团部驻沙湾县桃花镇。
134团,团部驻沙湾县下野地镇。
135团,团部驻沙湾县沙门子镇。136团,团部驻克拉玛依市小拐镇。
141团,团部驻沙湾县北野镇。
142团,团部驻沙湾县新安镇。
143团,团部:驻沙湾县花园镇(新疆华侨农场)。
144团,团部:驻沙湾县钟家庄镇。145、146团,团部驻石河子市北泉镇(石河子总场)。
147团,团部驻玛纳斯县十户滩镇。
148团,团部驻玛纳斯县西营镇。
149团,团部驻玛纳斯县东阜城镇。
150团,团部驻玛纳斯县西固城镇。
151团,团部沙湾县紫泥泉镇。
152团,团部驻石河子市。
农九师,师部驻塔城地区额敏县。
161团,团部驻裕民县。
162团,团部驻塔城市叶尔盖提镇。
163团,团部驻塔城市。
164团,团部驻塔城市。
165团,团部驻额敏县。
166团,团部驻额敏县。
167团,团部驻额敏县。
168团,团部驻额敏县。
169团,团部驻额敏县。
170团,团部驻额敏县。
团结农场,场部驻额敏县木丰镇。
农十师,师部驻北屯市。
181团,团部驻阿勒泰市巴里巴盖镇。
182团,团部驻福海县喀拉玛盖乡。
183团,团部驻福海县双渠镇。
184团,团部驻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夏孜盖乡。
185团,团部驻哈巴河县克孜勒乌英克镇。
186团,团部驻吉木乃县吉木乃镇。
187团,团部驻福海县。
188团,团部驻福海县。
189团,团部驻北屯市。
190团,团部驻福海县。
191团,团部驻。
青河农场,场部驻福海县。
工业建设师,师部驻乌鲁木齐市河滩北路。
工1团:团部驻石河子市。
工2团,团部驻乌鲁木齐市。
工3团,团部驻库尔勒市。
工4团,团部驻乌鲁木齐市。
工5团,团部驻石河子市。
工6团,团部驻石河子市。
工7团,团部驻乌鲁木齐市。
工8团,团部驻奎屯市。
农十二师师部:驻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
104团,团部驻乌鲁木齐市西山路139号。
西山农牧场,场部驻乌鲁木齐市南郊省道101线15公里处。
五一农场,场部驻乌鲁木齐市西郊乌昌公路北5公里处。
三坪农场,场部驻乌鲁木齐市西郊乌昌公路南8公里处。
头屯河农场,场部驻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
养禽场,场部驻乌鲁木齐市北京北路。
221团场,场部驻吐鲁番市交河古城东5公里处。
农十三师:师部驻哈密市。
黄田农场,场部驻哈密市黄田镇。黄田,汉语,因区域内土地广阔,有大面积田野,因景得名。
火箭农场,场部驻哈密市尖尖墩镇。尖尖墩,汉语,有唐代烽火台旧址建于高隘处,呈梯状,远看似尖土墩,多年巍然屹立。
红山农场,场部驻巴里坤县红山。红山,汉语,因此地灌溉渠水发源于红山口,山色呈暗红色,故名。
柳树泉农场,场部驻哈密市柳树泉。柳树泉,汉语,曾有一眼很大的泉水,形成涝坝,四周有多棵2人合抱的大柳树,故名。
淖毛湖农场,场部驻伊吾县淖毛湖乡。淖毛湖,蒙古语“诺木托罗盖”的简称,意思为“弯弓山”,地下水位高,多沼泽,习惯称诺木湖。
红星一场,场部驻哈密市二道湖。汉语,有一大一小自然沟蓄水流动形成两片大的盐碱沼泽地,远看似湖泊。
红星二场,场部驻哈密市火石泉。火石泉,维吾尔语,“双刺玫泉”之意,区域内有大片泉水和芦苇、白刺等植物。
红星三场,场部驻哈密市龙泉镇。汉语,古时曾有两条干沟从现农场中部穿过,称为“龙王沟”,下游有龙王庙。
红星四场,场部驻哈密市红延镇。汉语,因距兰新铁路线上的红旗车站较近而得名。
红星一牧场,场部驻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城。
红星二牧场,场部驻哈密市骆驼圈子。汉语,骆驼圈子在星星峡附近,古丝绸之路驿站,来往驼队多,有多处骆驼棚圈而得名。
农十四师:师部驻和田市。
47团,团部驻墨玉县喀尔赛乡。
224团,团部驻皮山皮亚勒玛乡。
皮山农场,场部驻皮山县昆其买里。
一牧场,场部驻策勒县努尔乡。
兵团直属团场:
222团,团部驻阜康市北亭镇(并入新疆新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法院序列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石河子市人民法院 农一师中级人民法院 阿拉尔垦区人民法院 金银川垦区人民法院 喀拉玉尔滚垦区人民法院 农二师中级人民法院 博克西垦区人民法院 乌鲁克垦区人民法院 焉耆垦区人民法院 农三师中级人民法院 图木休克垦区人民法院 草湖垦区人民法院 农四师中级人民法院 伊宁垦区人民法院 霍城垦区人民法院 昭苏垦区人民法院 农五师中级人民法院 庆达拉垦区人民法院 塔斯海垦区人民法院 农六师中级人民法院 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 奇台垦区人民法院 芳草湖垦区人民法院 农七师中级人民法院 奎屯垦区人民法院 车排子垦区人民法院 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 下野地垦区人民法院 莫索湾垦区人民法院 农九师中级人民法院 额敏垦区人民法院 叶尔盖提垦区人民法院 农十师中级人民法院 北屯垦区人民法院 巴里巴盖垦区人民法院 哈密垦区人民法院
第五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教学研究室文件
兵教研发[202_]4号
关于开展评选小学数学(人教版)教育教学论文活动的通知
各师教育局教研室、各直属学校:
接人民教育出版社小学数学室通知,202_年5月举行小学数学(人教版)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我室将选送部分论文进行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主题。
这次征集的论文主要有以下7个专题、对现行小学数学(人教版)教材使用的体会、意见和建议等。
2、小学数学课堂教学方式、方法的改革实践。除了对小学数学一般教学方式的研究,还包括对《数学课程标准》中四个领域的具体教学方法的研究。
3、小学数学教学中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培养。
4、小学数学教学评价改革。主要包括对小学数学教学评价的研究和小学生数学学习评价的研究。
5、小学数学教师的专业发展。可以从小学数学教师的专业精神、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等方面展开。
6.现代信息技术在小学数学教学中的运用。
7.小学数学教研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送评论文的要求
1、论文要根据数学学科的特点,围绕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更新教育观念,转变教育思想,有利于加强素质教育,提高兵团数学教育水平。
2、论文的主题是根据数学学科的特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体课题可围绕课程、教学、学习、评价、计算机辅助教学等领域选题。重点是课堂教学改革和教学评价以及现代教育技术在小学数学教学的应用。
3、论文观点要正确、鲜明、有思想性和启发性;对重要而有争议的问题,鼓励参与讨论,提出见解。论文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必要时配有典型课实录),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防止空泛议论,避免单纯介绍经验,力求具有新意。
4、论文叙述要条理清楚,层次分明,逻辑性强。论文文字要通顺、准确、简明、流畅、无错别字。论文字数在3000--5000字之间。并附有不超过200字的作者简介。
5、送评论文严禁抄袭。
二、论文评选办法
1、送评论文首先由兵团教研室和兵团小学数学教学专业委员会进行阅评,评出兵团级的一、二、三等奖优秀论文;在此基础上选出部分论文送交中国教育学会小学数学教学专业委员会,参加全国小学数学(人教版)教育教学论文评选活动。
2、被评出的兵团级优秀论文由我学会颁发证书。
三、送交参评论文的时间及其它
1、参评论文应一式5份,有条件的请附送电子文稿。2、论文要有封面及作者的姓名和单位及联系方式。特别注
意:姓名和单位及联系方式等写在封面,不要写在论文正文中的前面或后面。送审论文要于202_年3月10日前报送兵团教研室。
3、参评论文原则上以各师教研室为送评单位,如有特殊情况也可直接寄我会。
4、每篇参评论文需交评审费60元。
联系人:杨卫平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民路卫生巷79号兵团教研室
邮编:830002
电话:0991——8830840***
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兵直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 帐号:***218
开户行:新疆兵团分行乌鲁木齐市建设路支行
附加信息及用途:兵团教育学会(请注明小学数学论文字样)
二〇一〇年一月八日
主题词:教育教学论文通知
抄送:高继宏局长、黎兴平副局长
基教处师资处
兵团教研室办公室202_年1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