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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洛江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编辑:紫云飞舞 识别码:22-769518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0-26 03:47:50 来源:网络

第一篇:泉州市洛江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泉州市洛江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人口计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市人口计生委《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计划(2011-2015)》(闽人口发〔2012〕1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人口计生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洛江区“六五”普法规划、“十二五”时期我区人口计生发展专项规划以及“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所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人口计生方针政策宣传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服务维权相结合,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创新人口计生管理和服务,为推动洛江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人口计生法治环境。

总体目标:通过深入扎实的人口计生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全区人口计生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依法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升人口计生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普及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方法政策,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自觉用法律规范生育行为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加强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学习宣传。突出抓好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深刻理解宪法有关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论述,有关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增强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自觉性,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法治氛围。省里已将每年12月4日所在周确定为全省宪法宣传周,全区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能和实际,精心策划组织以宪法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二)全面开展规范政府行政行为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加强《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证》、《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突发事件应付法》、《信访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人口计生工作在促进社会和谐、服务发展全局中重要作用和认识,提高依法行使公权力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提高依法解决社会矛盾和化解纠纷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

(三)全面开展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在扩展新领域、寻求新方法、推出新措施上下功夫,通过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婚姻法》、《收养法》、《母婴保健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福建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例》、《福建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地方人口计生法规,以及《关于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的贯彻意见》等政策性文件,提高依法管理人口计生事务的能力、依法开展优质服务的能力、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和参与人口计生工作的能力。

(四)全面深化“法律六进”活动。针对不同行业和不同普法对象的法律需求,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地抓好法律教育,引领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深化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宣传进机

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五)全面开展依法治理。坚持学用结合,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围绕人口计生重点难点问题及管理服务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依法治理和执法检查活动。以全面开展诚信计生工作以及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和基层群众自治,推进政务公开和村(居)务公开,探索建立人口计生依法行政长效工作机制,使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得到切实解决,力争到2012全区(乡镇、村、街道)基本实现诚信计生,基层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方法有较大转变。

三、对象和要求

人口计生法制宣传教育和主要对象是各级党政领导、人口计生部门管理和技术服务人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重点是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的领导干部、执法人员以及广大农村育龄群众和流动人口。

(一)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

继续坚持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健全并落实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领导班子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重大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及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

将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校、团校的教学计划,增强党政领导干部、部门领导干部维护公民计划生育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区人口计生局将继续把法制教育和依法行政作为培训计生干部队伍的重要内容之一。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律基本知识的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把考察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进一步健全人口计生系统管理和技术服务人员学法守法用法机制

继续加大对人口计生系统公务员和普法培训力度。把法律知识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和岗位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依法行政通用法律知识、与履职相关的专门法律法规培训力度。“六五”普法期间,干部学法和接受集中法律知识培训的时间每年不少于40个小时。

继续大力将强对县乡两级基层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和业务培训,进一步落实人口计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等制度,从事人口计生行政执法活动的工作人员,必须通过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并申领和使用《福建省行政执法证》。

继续加强对计生技术服务人员《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计生技术服务人员和生殖健康咨询师在考取资格证时要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内容,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切实维护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三)加大对群众的普法力度,提高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六五”普法期间,要面向社会扎实开展人口计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育龄群众对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的知晓率。把普法的重点放在农村。把法制宣传内容纳入到村务公开、政务公

开、“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行动”、人口计生“三下乡”等活动中,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依托“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的实施,通过农村人口文化宣传平台等途径,宣传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发挥人口计生基层服务网络优势和人口计生工作者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势,耐心细致地向群众宣传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切实做到文明生育、依法生育。加大对流动人口法制宣传力度,结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大对流动人口普法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他们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意识。

(四)广泛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社会宣传

充分利用“5·29”协会会员日、“7·11”世界人口日、“9·25”《公开信》发表纪念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颁布纪念日以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大力开展有特色、有影响的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对新颁布和新修订的与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时开展专题宣传活动,为其顺利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积极开展或组织面向全社会的法制征文、公益广告、新闻摄影、知识竞赛、书画动漫作品征集等丰富多彩的法制文化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制精神。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杂志、网站等媒体开设法制宣传教育专栏,增强法制宣传的生动性、互动性和时效性,提升法制宣传效果。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六五”普法规划时间从2011年至2015年,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

2011年第四季度至2012年第一季度。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按照“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即要面向系统,也要注意面向社会大众。要及时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营造浓厚的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

2012年第一季度至2015年。各乡镇(街道)计生办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开展中期检查和督导活动。

(三)检查验收阶段

2015年上半年各乡镇(街道)计生办对本地人口计生普法和依法治理情况进行总结。区人口计生局也将进行检查监督和总结验收,并向国家、省、市、普法办推荐“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领导,为法制宣传教育提供组织保障

区人口计生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人口计生系统“六五”普法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

调,政策法规股、宣传教育股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检查,机关各股(站)结合本单位职责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乡镇(街道)计生办要成立“六五”普法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落实领导责任制。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自觉接受同级党委、人大、政府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加强与同级普法办的联系,主动接受普法办的业务指导,上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加强对下级人口计生部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扎实推进,认真完成规划任务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人口计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人口计生部门内各职能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承担起具体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职责,发挥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职能作用。

(三)开展培训,加强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和管理制度,按照“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模式,培养法制宣传教育的骨干队伍。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的原则,邀请相关专家培训法制宣传教育骨干人员,通过人口计生系统内外的横向交流,学先进、找差距、提水平,提高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素质、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四)加大投入,保障普法人员、经费、任务的落实

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根据工作需求,明确专人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安排专项经费,提供必要的办公设备,保证工作顺利进行。要确保“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投入不低于“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时期的水平,并根据实际需要逐年增加。

(五)总结经验,健全考核评估与奖惩机制

要建立完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考核评估与奖惩机制,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各级评优评先的重要内容,对工作得力、成效显著地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推动全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

第二篇: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对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于保障“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井陉矿区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文件精神,结合规划建设系统工作实际,制定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一、“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重点,更好地满足公民对法律知识的需求;紧紧围绕全市政治、经济和社会工作的重点,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继续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切实做好法制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在建设系统领域营造良好的法制基础和环境。

(二)总体目标

通过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进一步增强建设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全系统公务员的法治理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积极推进建设领域工作的依法治理,全面提高建设领域工作法治观念,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由一般地强调学法用法到全方位推进依法行政的转变;进一步提高全系统依法治理观念,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三)工作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区“十二五”规划和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安排和落实规划建设领域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使之服务经济结构调整、服务自主创新、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保障改善民生、服务社会和谐稳定。

2.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紧贴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期待和新需求,寓法制宣传教育于服务群众之中,大力实施“法制宣传近民工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3.坚持巩固传承,开拓创新。在总结过去法制宣传教育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全区社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丰富宣传内容,改进宣传手段,完善工作机制,不断为法制宣传教育注入新活力。

4.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情况、不同对象的特点和法律需求,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因地制宜,分类施教,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实际成效评判法制宣传教育工作。5.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多种形式的法治实践结合起来,大力开展行业依法治理以及专项治理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以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核心的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的学习宣传。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义务相一致的观念,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突出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和法律规定,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国家意识、民主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引导人民群众依法参与各项社会事务管理,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突出抓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及有关规定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夯实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基础。

(二)深入开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学习宣传国家基本经济制度、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宏观经济调控、产业结构调整等法律法规,促进加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保持经济平衡较快发展;学习宣传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节能治污减排、低碳循环经济、防灾减灾等法律法规,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结合整顿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和建筑市场,组织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和建筑市场健康发展;努力提高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规划建设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能力,促进规划建设事业不断进步。

(三)深入开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建筑从业者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物业管理条例》、《城市供水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四)深入开展社会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等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维权、信访、调解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加强依法行政、公正廉洁执法教育,在规划建设领域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的工作作风,促进全系统干部职工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五)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市场、进单位、进工地、进家庭、进新居民集居地”主题活动。在“法律七进”基础上,深入开展“法律十进”主题活动,完善工作机制。针对不同行业和对象的特点,采取针对性的活动措施,立足提高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立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立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立足培育青少年法律素养和道德情操,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立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依法防范风险的能力;立足诚信守法经营,深化“法律进市场”活动,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立足促进法治化管理,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氛围;立足建筑业依法治理,开展“法律进工地”活动,促进建设行业健康发展;立足提升公民法律素质,开展“法律进家庭”活动,切实增强家庭的学法用法能力;立足遵纪守法教育,开展“法律进新居民集居地”活动,着力提高新居民的法制观念。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六)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法治宣传月”等活动为契机,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以及重大任务、重大事件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大型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学法用法的深厚氛围。

(七)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规范公权力在规划建设领域的运行。加强行政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强化全系统干部职工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推进“阳光规划”“阳光建设”的顺利实施,确保国家公共权力得到依法规范运行;加强反腐倡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尤其是规划建设领域中介机构行业管理法律法规,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尤其是商业贿赂犯罪的发生。

(八)深入推进法治实践活动。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进法律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制宣传和专项治理活动,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向非公有制领域延伸发展,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三、学习对象与要求 建设系统的全体干部职工都要积极的参加到法制学习中去,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法制意识,努力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

(一)领导干部学法要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坚持有针对性的法制讲座制度、法律培训和考试制度及重大决策前法律咨询审核制度,不断完善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使领导干部逐步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为全体干部职工学法做出表率。

(二)切实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围绕提高规划建设系统全体公务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组织学习宪法和规范我国行政管理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建设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将考试(考核)成绩作为任职、晋级、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和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围绕提高诚信守法、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能力,加强有关依法治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机制,把法制培训、考试(考核)纳入事业单位负责人教育培训内容,把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情况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重要内容。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和持证上岗制度,健全执法质量考核机制。

四、工作步骤与安排

“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2011 年为启动阶段,完成“六五”普法的宣传、组织发动,领导小组的成立等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抓好试点、培训骨干。2012年至2014年为落实阶段。按照工作计划逐项落实,认真组织实施。2013年迎接中期督察。

2015年为总结验收阶段。在查缺补漏的基础上,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先由各单位进行自检,然后向市普法教育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考核验收报告,并迎接考核验收。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六五”普法纳入一把手工程,成立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领导小组,局属各单位按照本规划制定具体的普法规划成立领导小组,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听取汇报、开展督察等工作制度。

(二)结合实际抓好落实。要结合建设领域工作的具体情况,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即要兼顾全面,又要突出重点,面上的学习要坚持自学与辅导相结合,自学要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教材,辅导以面授为主,通过组织法制报告、法制讲座、座谈讨论、知识竞赛、演讲等多种生动活泼的形式,保证法制宣传教育真正有实效。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法制教育和法制实践相结合,在普法教育的内容、方式上不断创新,全面推进。

(三)创新法制宣传理念。适应“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正确认识法制宣传教育在调整各种社会关系中的地位作用,发挥好法制宣传教育在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中的预防性、基础性、先导性作用。通过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等手段,形成法治化的舆论引导能力。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人群专项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四)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专职队伍建设,严格按照规定,配齐配强专职法制宣传干部队伍,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增加力量。组织参与各项培训,不断提高法制宣传队伍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为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人力保障

第三篇: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花桥中学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适应新形势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提高全民法治观念,根据《德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普法对象

(一)指导思想

“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宣传可持续发展战略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坚持学习法律知识,全面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不断增强公民守法意识和法律素质,为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形成全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环境创造良好的法制条件。

(二)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增强部门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提高依法管理事务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创建和谐社会。

(三)普法对象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一是在编在岗教师;二是广大青少年(学生)。

二、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及任务

(一)学习宣传《宪法》,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公务员法》及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等。

(二)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和树立科学发展观,增强荣辱观、法制观,构造和谐社会的理论,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和江西地方性法规。注重培养广大教师的权利义务对等的现代法制观念,增强教师遵纪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民主参与、监督的意识。

(三)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推动全民普法工作深入开展。组织推动“六五”普法统一读本的学习。做好专项普法教育工作,要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广泛开展适合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与道德品质教育和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使青少年从小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充分利用纪念日和传统节假日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农民工权益、保护妇女儿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集中的专题普法教育活动。

(四)继续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丰富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保证我校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

(五)继续加强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课宣传教师的队伍建设,保证学校法制教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方法和步骤

(一)工作方法

1、普治并举,整体推进。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在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教的方式、方法上不断创新,促进教育系统形成良好的法制氛围。

2、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面广、线长、任务重,充分发挥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作用,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完

成“六五”期间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

3、推广典型,分类指导。注重调研,不断总结经验,充分挖掘各类典型的示范作用。

4、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利用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学校宣传栏、黑板报、校园网、学校广播站宣传法律知识,同时开展法律知识竞赛,达到普法的目的。

(二)实施步骤

本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6月底以前)。制定我校的法制宣传教育实施规划和落实措施,全面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7月----2014年12月)。我校按照规划要求,制定工作计划,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目标任务,有步骤、有重点、分层次地组织实施。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2015年上半年,我校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并向市教体局提交总结报告。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机构建设,健全工作责任制,建立法制宣传教育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落实工作经费,保障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业务培训和制度建设,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学校、社区等公共平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三)与普法主管机关密切配合,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协调,创新监督与激励机制,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进展,及时做好总结、交流和考核检查工作。

2011.12.7

第四篇:肥西县国土资源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肥西县国土资源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2011年-2015年)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市局关于“六五”普法工作的要求,深入开展国土资源系统“六五”普法工作,普及国土资源法律知识,提高全县国土资源管理、监察人员依法行政水平的能力和水平,强化法制工作理念,加大法制建设力度,根据《关于印发合肥市国土资源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合国土资发[2011]121号)工作部署和县委办《批转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肥办[2011]10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服务发展、管好资源、带好队伍”这个主题,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以适应建设法治国土的新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教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培育法治文化,提高国土资源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升全社会依法合规利用土地、管理好土地的意识,实现肥西县国土资源普法工作新提升,为肥西县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深入学习宣传普及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知识,促进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行政、法治化管理的水平不断提升。进一步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普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全社会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保护国土资源的意识,努力营造共同管护、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的良好氛围,促进全县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

三、主要任务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六五”普法规划学习的主要内容是:

(一)邓小平同志的民主法制理论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及江泽民同志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

(二)《宪法》、《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婚姻法》、《公务员法》等与公民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与国土资源行政执法相关的基本法律;

(四)《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矿产资源管理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建筑法》等与国土资源相关的法律;

(五)《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等部门规章;

(六)《关于规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安徽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度》等安徽省制定的有关国土资源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政府规章;

(七)肥西县县委、县政府出台有关贯彻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和办法。

四、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

一是各分局、国土所,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县国土资源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的部署,积极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与宣传、新闻媒体等部门密切协作,共同推进,扩大普法宣传影响力。

二是以每年的“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普法宣传纪念活动为载体,坚持集中性与经常性相结合,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三是把普法工作与推进国土资源“双保工程”紧密结合起来,在系统内和社会上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是进一步完善干部职工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培训制度。促进干部职工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使之成为学法的示范、守法的模范、用法的规范。

五、普法对象

“六五”普法规划的对象主要是:肥西县国土系统干部、职工;各乡镇、工业园区的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村委会和社居委的负责人;生产经营性用地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等。

六、实施步骤

“六五”普法工作规划从2011年到2015年,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初,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研究制定适合自身特点的国土资源“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至2015年。根据局“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联系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开展中期检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对“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组织全面总结考核,为下一个五年规划的启动做好准备。

七、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普法规划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决策、统一步骤、全面实施、整体推进。

(二)完善工作机制

在市局,县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各种法制宣传、学习、教育活动,并接受监督检查;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动,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加强本单位内部资源整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调查研究

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动态,不断更新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推动法治国土建设与时俱进、科学发展。

肥西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第五篇: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

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全国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已顺利实施完成,取得了显著成效。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蓬勃展开,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宪法和法律得到较为广泛普及,全体公民宪法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五年来法制宣传教育取得的成功经验,为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大任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整个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对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于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为“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和有效法治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做好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进一步坚定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改革开放,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着眼于群众的实际法律需求,在法制宣传中服务群众,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变成做群众工作的过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对象的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突出宣传法治实践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各项事业依法治理。——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律,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体现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权威和法律效力。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大力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大力宣传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大力宣传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大力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使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促进国家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

(三)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切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加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力度,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四)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国家基本经济制度、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财税、金融、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学习宣传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农村金融制度、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和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学习宣传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防灾减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学习宣传推进科技进步、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学习宣传区域协调发展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

(五)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学习宣传就业促进、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学习宣传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国有企业改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学习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学习宣传维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好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

(六)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信访、投诉、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学习宣传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文艺、网络电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加强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律宣传,引导公民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加强公正廉洁执法、公正司法教育,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七)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加强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廉政教育基地的作用,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廉政法制文化建设。坚持廉政法制教育从青少年抓起,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正确价值观和高尚道德情操。

(八)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氛围。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引导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增加产品数量,提高产品质量,推出精品、创出品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鼓励各类文化团体参加法治文化建设,探索建设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发挥公共文化场所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资源优势,组织开展法制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

(九)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突出服务科学发展主题,立足提高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立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立足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提高社区自治和服务能力;立足培育青少年法律素养和道德情操,深化“法律进学校”活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立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依法防范风险的能力;立足促进法治化管理,深化“法律进单位”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突出不同行业和对象特点,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不同需求,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集中开展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利用法律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十)深入推进依法治理。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总结推广经验,建立健全制度,不断提高创建水平。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进部门行业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依法治理,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积极推进法律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活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专项治理活动,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

三、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

(一)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各级领导干部要把宪法和法律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健全并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把法制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公务员培训机构教学课程。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评估考核,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等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二)大力推进公务员学法守法用法。加强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公务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大公务员培训力度,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坚持和完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将公务员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完善和推广持证上岗制度,把有关法律知识作为持证上岗考试的重要内容。

(三)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公民意识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学生特点进一步明确法制教育的地位和目标,完善法制教育的内容和体系,创新法制教育的方法和途径,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努力实现学校法制教育的系统化科学化。深入推进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整合各种社会法制教育资源,建立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重视运用互联网等传播手段丰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加强高等学校普法教育,加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教育力度,积极推进高校法学理论教育教材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引导高校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结合学校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发挥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作用,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会闲散青少年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四)积极开展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把法制培训纳入国有企业负责人培训内容,把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中的作用。加强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深化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引导职工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五)扎实开展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活动,提高他们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能力。加强农村“两委”干部法制培训,提高他们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开展农村“法律明白人”教育培训,发挥他们在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化解矛盾中的作用。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突出遵纪守法、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等内容的宣传,在农民工集中居住地、工作场所及主要活动场所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注重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提高农民工的法治观念。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以下3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上半年。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五年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制定的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报全国普法办备案。

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本规划得到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和表彰。

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委和政府目标管理。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建立健全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完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开展督查等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承担。各级人大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立法。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规划的实施工作。各部门各行业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本部门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各类媒体要积极承担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责任。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支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二)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完善考核评估运行机制,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表彰先进。

(三)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相关经费,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四)抓好队伍建设。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提高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加强各级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和管理制度,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五)推进阵地建设。完善城市、乡村公共活动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利用各类教育基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和实践活动。引导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办好普法节目、专栏和法制频道,结合法治实践,采取以案说法等形式,深入浅出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探索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办好普法网站,推动政府网及门户网站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组织编写一批高质量的普法书籍和读物。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参照本规划进行安排部署。

新华社北京7月27日电

泉州市洛江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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