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和谐公交车之我见
“和谐公交车”之我见
“和谐”一词在21世纪的今天,对于我们来说已经不陌生了。自从我国提出建立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一目标之后,“和谐”就广泛的深入人心了。
“和谐”,在《现代汉语词典》的释义为“配合的适当和匀称”,在百度百科中的释义为“对立事物之间在一定的条件下、具体、动态、相对、辩证的统一,是不同事物之间相同相成、相辅相成、相反相成、互助合作、互利互惠、互促互补、共同发展的关系。”而新版的《现代汉语词典》中对于“和谐社会”也做了如下解释:“指体现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创造活力,人与人、人与自然和睦相处的稳定有序的社会。”如今,生活中几乎处处可见“和谐”,它被广泛的应用了,什么“和谐校园”、“和谐社区”、“和谐家庭”、“和谐网络”等等,涉及方方面面。而我所要说的就是离我们很近的关于公交车的事,构建“和谐公交车”也应该是我们所要努力做的,“公交车文化”亦需要净化。公交车是一座城市流动的窗口,窗口虽小,却可以从中折射出这座城市的文明水平。
作为在山大兴隆山校区生活了2年半的我们来说,对于K52再熟悉不过了,几乎每次“进城”,我们都要乘坐这路公交车,它其中的“内容”我们也很是清楚。在刚入学不久,初来乍到的我们周围的一切都是陌生的,当然也包括这路公交车,我们便通过耳闻目睹和亲身经历的渠道逐步探索者她的一切。作为始发站,K52总是能有座位的,我们就经常发现学长学姐们一上车便做到了后边,我们不甚理解,当
然晕车的我开始是不会靠后坐的。之后我们便知道了这内里的“门道”,坐在前面是要让座的。所以晕车的我也渐渐习惯了去坐到后面。公交车上的“让座”行为本是一种美德,对于老弱病残孕这些弱势群体我们应该给予更多的关注,“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种道德需要我们发扬,然而某些时候“让座”却成了一种“不和谐”的“音符”。
其一,“让座”需要“脸皮厚,胆子大”?在近日很多的热帖中,我们能找到一些关于公交车“不和谐音符”的,譬如“7名中学生在南京公交车上集体不让座,漠视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大爷站在身边”,还有“老人给孕妇让座,学生无动于衷”的帖子。究竟这是为什么呢?学生给出的答案是这样的:“我犹豫过也想让座的,但是有点不好意思,我旁边的同学都没让座,其实让座也需要脸皮厚、胆子大。”有时候不是不想让座,而是缺乏让座的勇气!这种想法很具有代表性。其实,人性没有丧失,人心也没有坏到不可救药的地步。正如,见到了闹市中跌倒的老人,不是不想扶,而是不敢扶;路遇行乞者有时动了恻隐之心,想当一回善人却又害怕周围异样的眼光,匆匆扔下一枚硬币落荒而逃,行善了反而有做贼的感觉。一个人想做好事却又不敢做好事,听起来像是一个笑谈,然而这确实是一些人在生活中要面对的现实问题。笔者以为,这种心态与“扬善”的氛围太淡有关。好人有好报只是一种美好的愿望,愿望并不都是能转化成现实的,但让好人得以褒奖,让好事得以宣扬却是能够实现的。这种“不敢扬善”的行为显然是“不和谐”的。
其二,“不让座坐你大腿”“狗占人座”这些“不和谐”词汇偶尔会出现在公交车中,还有某些个别老年人“倚老卖老”,一旦上车,没人让座,还要吵几句,别人让了座,连声谢谢都没得,活像是理所当然的一样。老年人固然需要我们关怀照顾,给老年让座固然使我们年轻人应该做的,然而殊不知,某些情况下,我们不让座确实是出于特殊的原因。记得《小草》那部电视剧中,小草明显腿出了问题,却硬是给老人让了座,最后还是由于刹车摔倒在地,造成病情更严重了。这需要我们辩证地看,小草即使不让坐也无可厚非,但是此时或许就会有道德的谴责,不明事理的人的话语会深深伤害因特殊情况而不让座的人,甚至会对其产生心理阴影。所以,对于有时偶尔的“不让座”我们也不一定要全盘否定,而要保持冷静的态度,想想自己也许会有这种时候。
其三,便是我们在公交车上发现的很多无故不让座,甚至是坐到“老弱病残孕”专席而不让座。这种行为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在我们周围,这种现象或许很少,毕竟我们自己也会让座的。然而,在上海,我却发现了很多。在地铁上,都不难发现很多老人站在扶手边,而座位上却坐着身强力壮的年轻人以及学生们。我们也听听他们的原因:“自己上班累了一天了,真的站不起来了”,“都是自己交的钱,让座是情分,不让是本分,无可厚非”“带小孩的老人你给他让了座他也会让自己的小孩坐下,非得第二个人给他让座他才坐下”等等原因。这些原因有些确实自私,有些却值得我们深思。还有一些问题,譬如上下班高峰期,老人该不该坐公交?该不该道谢?如果老人或其
他接受座位的人不道谢,是否直接收回座位?当老人遇上有需要的人,该给谁让座?等等一系列值得我们考虑的难以回答的问题。这些问题也是急需解决的。
然而,要解决公交车上的不让座的“道德危机”,也许应该调整一下宣传和教育的思路:对不肯为老弱病残孕让座者,变谴责为劝导。不再声色俱厉地说,你们不肯让座是“缺德”,是不讲“公德”,是良心让狗吃了;而是对他们说,你们本来可以不让,但如果让了,就是在行善,虽然是小善,但“勿以善小而不为也”。同时,对老弱病残孕,也应该提醒他们在别人让座时别忘了报以一个微笑,一声谢谢。这样一来,也许公交车上的状况会好些。
作为大学生的我们,更应该为“和谐公交车”的构建做出表率,不要怕“行善”,而要及时行善,更要“扬善”,让善行深入人心。
总之,构建“和谐公交车”需要每个人的努力,这也是为我们最终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笔。愿人人都能行动起来,让我们的“城市之窗”明净亮堂!
第二篇:和谐教育之我见
和谐教育之我见
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教育也应是其中之重要部分。教育始终应是国家和社会的公共资源,对教育资源的调配和使用应体现国家的意志并始终符合国家根本利益,因为教育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整个国家和民族的兴衰成败,尤其是和谐教育更关乎国家和民族的长治久安。构建和谐教育作为科教兴国战略的重要策略和手段,将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运动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实现和谐教育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内在规律要求,科学、合理、有效地规划和配置各类各层次教育资源,让教育这个公共资源为国家和社会发挥出最佳效益。要实现和谐教育,从目前形势来看,必须花大气力着重从三个方面努力,即实现教育结构和谐、实现教育投资和谐、实现教育分享和谐。
一、教育结构和谐
教育结构简单说来可以从两方面看,一是教育层次结构,即小学、中学、大学等比例结构;二是教育专业结构,即大学、高职、中职等所开设的各专业的比例结构。这两个结构的和谐,就是要使教育结构与国家和社会实际需要相适应,也就是应以国民教育的基本要求及社会各职业岗位的结构比例为依据设计布局各类各级学校,开设开办各种专业。这样既可以节约资源,减少重复,避免浪费,又可适应和满足社会需要。
二、教育投资和谐
目前我国的教育投资仍以国家和地方的公共财政投资为主体,怎样用好这些财政资金,很值得思考,总起来说应以和谐为目标,科学、合理、有效地划拨和增加教育投资。具体来说应注意三个方面,即教育结构投资和谐、教育区域投资和谐、教育人口投资和谐。教育结构投资和谐,就是要使各类各级学校的投资与社会职业岗位的类型和对人才档次的实际需求比例相适应,避免不必要的高学历浪费和结构过剩浪费。教育区域投资和谐,就是要注重东中西部之间、城市和农村之间、中央省市地之间、富裕地区和贫困地区之间的投资均衡,防止只奖优不助劣的倾向,防止过份集中的倾向,特别要防止忽视贫困落后地区的倾向。教育人口投资和谐,就是以一定区域人口分布和总量为教育投资的重要依据,基本实现人均教育投资均衡化,对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投资尤其应考虑这一点。
三、教育分享和谐
每一个公民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力,这在任何人之间都是平等的。但是,如何确保每个公民能够公平地接受教育,却是一项非常艰难的事情,不容易办到。只有每一个公民接受教育的机会均等了,接受教育的权利实现了,才能达到教育分享和谐。要想实现教育分享和谐,就要努力实现教育结构和谐及教育投资和谐。这两个和谐能够在很大程度上确保每个公民接受教育机会的均等,同时也为不同的公民接受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教育提供了相应的足够的可能条件。如果没有教育分享和谐,那么国民素质和能力就无法从整体上得到提高,人的全面发展就会失去普遍意义,以人为本也将大为失色。
株洲职业技术学院
张世海
2009年10月29日
第三篇:构建和谐企业之我见
文章标题:构建和谐企业之我见
集团在2006年重点工作安排中把“围绕一个主题”列为工作重点,“围绕一个主题”的中心内容是构建和谐企业,建设政治生态和谐、企业环境和谐、人际关系和谐、总体发展和谐的企业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我们认为,构建和谐企业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创建“四好班子”,以人格力量团结
人。
只有领导班子团结和谐才具有凝聚力和战斗力,要使领导班子团结和谐,首先要求班长要以身作则,坚持从自身做起。要把团结和谐放在工作中的首要位置,正确处理和副职、业务、党务、群众的关系,作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不搞“一言堂”,语态和蔼可亲,批评下属讲求艺术,在工作中带头讲民主,一视同仁严格按制度办事,在研究单位大事时,和副职多商量,多征求职工意见,说话做事要符合大多数职工意愿,要带头讲实效,不搞花架子,要带头讲奉献,爱岗敬业,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廉洁自律,在处理单位日常工作中,作到言必信、信必行、行必果,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敢于负责,树立人格魅力。
其次副职要认清角色,找准位置,要认真抓好自身分管的工作,在语言和行动上一心一意支持正职的工作,背后多和正职沟通,多为正职排忧解难,做到分工不分心,要注意维护“一把手”的形象和权威,把配合、协助“一把手”作为自己的主体意识,做到补台不拆台;班子成员要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从尊重、支持、谅解、友谊的愿望出发,通过多种途径,及时消除各种矛盾和分歧,做到通气不怄气,努力在班子成员之间营造一个政治上互相信任,思想上互相交流、工作上互相支持、生活上互相关心的氛围。
二、彰显人文关怀,以温馨情感感化人。
畅通沟通渠道,把职工呼声当作第一信号,把职工的需要当作第一选择,从细微处入手,及时解决干部职工的急、难、盼问题,首先是建立职工生日档案,为过生日职工送去领导和全体职工的生日祝福,使每名职工都能感受到家园的温馨,感受到集团大家庭的温暖,其次是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定期为职工检查身体,不定期进行健康知识讲座,购买健身器械,建立职工健身房和篮球场,建立以包括乒乓球在内的各种体育活动的职工之家,“五一”“十一”开展健康的体育比赛和才艺展示,为职工强身健体、愉悦身心搭建平台。第三是要关心职工待遇,做到积极争取政策,落实职工的政治、经济待遇,让职工该得的能得到,该享受的能享受到,切忌漠不关心、不闻不问、说了不做、应付了事。第四是关心职工生活,积极想办法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经常过问职工生活中的困难,关心职工冷暖,对于较困难的干部职工要采取适当的措施予以帮助,对影响职工家庭和睦的矛盾要及时调节排除,对职工家中的红白之事,要组织入户慰问。第五是关心职工进步,充分发挥党、工、团组织的作用,建立职工图书馆,使职工有进步书籍可读,帮助职工找准人生坐标,把握正确的发展方向。对职工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要及时给予奖励,对职工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挫折,要及时给予关心,帮助查找原因,排遣自卑心理,帮助树立信心,使之丢下包袱,继续前进。第六是注重发挥和提高自己的智商和情商,在一个企业中,无论是正职还是副职,都要注重发挥和提高自己的智商和情商,因为作为管理者,需要情商和智商要比普通职工多一些,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短处,正所谓“尺有所短、寸有所长”,骏马行千里、耕田不如牛,坚车能载重,过河不如舟,这就需要管理者在工作中要注意发现自己智商和情商的短处,注意锻炼提高自己,尤其是要提高自己的情商,因为做企业就是一个与人沟通的过程,大企业家比尔、盖茨在他每个员工的衣服上都印了一句口号:“你的同事就是你最好的朋友”,这是多么富有人情味的口号,管理者情商提高了就会长于沟通,工作中富有人情味,工作愉快,用情感凝聚人心,工作起来得心应手、心情舒畅。
三、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以公平竞争激励人。
构建和谐企业,不能无所作为,要使企业充满生机和活力。要充分激活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首先要意识到公平、公正的环境对职工的生存发展及单位和谐的重要程度,为想干事的人提供机会,搭建平台,努力使每个人都能人尽其才,各尽所能,都有用武之地。其次是要用制度激励人,构建科学的用人机制,不断激发单位每一名职工的创造力。根据各种层次、不同能力,不同知识面的职工,搭建适合每个人施展才华、激发创造性思维的工作平台,使每一名职工都能以自己的创造和奉献体现企业的认同,实现人生价值。再次要创造人才选用选拔机制,让会干事的人受重用,坚持任人唯能。对那些综合素质高、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复合型人才,不论资历长短,敢于大胆选用,优先使用,对市场化用工,只要是人才,就破格使用。把他们放到重要岗位上进行锻炼,尽快让他们成长起来,成为单位的栋梁。
最后,要在业务上锤炼人,充分体现和谐社会按劳分配的原则,多干事就应该多得报酬,“只让马儿
跑、不给马儿草”的做法是不可取的,久而久之,必将伤害干事人的积极性,使要干的事质量下降或干不成,要让干成事的人有地位。要根据个人的不同特长、不同能力、通过压担子,加负荷,使之尽心尽力,对那些无所事事,工作拖拉,无所建树的人以必要的警示和惩罚,营造平者让、庸者下、能者上的良好氛围。
四、争做“四有职工”,以职业道德教育人。
做
“四有职工”即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职工,首先是加强职工的道德教育。人无德不立,国无德不兴,讲道德是构建和谐企业中人际关系和谐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方面。所以要在企业内部大力开展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活动,扎实开展“爱企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自尊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教育,要求人人做事要以德服人、以德感人,以德聚合人心。其次是大力开展法制教育。要在全体职工中大力开展遵守集团制度的教育活动,使干部职工人人依法办事,用制度规范行为,遵守各项法律和规章,做到制度进心入脑,人人清正廉洁、不贪、不占,做到淡泊名利、淡泊金钱、心如止水。再次是加强人际关系交往的正确导向,要通过一些有益的活动,正确引导同事与同事之间、职工与领导之间、领导与领导之间的交往向着健康、正常的方向发展,做到多律己、不责人,多沟通、不猜疑,多谦让、不争功,多宽容、不挑剔,多做事、少怄气,不为个人得失论短长,不为一己私利争高低。通过教育引导,使整个单位盛行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守纪律的社会公德之风,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处事公道、勇于奉献的职业道德之风,形成求知、求善、求真、求美,共同前进的新型人际关系。最后是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学《纲要》、转观念、提素质,把建立学习型企业活动落到实处,只有职工综合素质提高了,企业整体发展才能和谐。
今年,物资集团把构建和谐企业列为主题来把握,其他工作都围绕这个主题开展,并为此制定了一系列的方针政策,足见对其重视程度,我们有理由相信在集团和集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物资集团这个大家园一定会迈向和谐、再创辉煌。
《构建和谐企业之我见》来源于teniu.cc,欢迎阅读构建和谐企业之我见。
第四篇:构建和谐企业之我见
集团在2006年重点工作安排中把“围绕一个主题”列为工作重点,“围绕一个主题”的中心内容是构建和谐企业,建设政治生态和谐、企业环境和谐、人际关系和谐、总体发展和谐的企业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我们认为,构建和谐企业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创建“四好班子”,以人格力量团结人。
只有领导班子团结和谐才具有凝聚力和战斗力,要使领导班子团结和谐,首先要求班长要以身作则,坚持从自身做起。要把团结和谐放在工作中的首要位置,正确处理和副职、业务、党务、群众的关系,作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不搞“一言堂”,语态和蔼可亲,批评下属讲求艺术,在工作中带头讲民主,一视同仁严格按制度办事,在研究单位大事时,和副职多商量,多征求职工意见,说话做事要符合大多数职工意愿,要带头讲实效,不搞花架子,要带头讲奉献,爱岗敬业,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廉洁自律,在处理单位日常工作中,作到言必信、信必行、行必果,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敢于负责,树立人格魅力。
其次副职要认清角色,找准位置,要认真抓好自身分管的工作,在语言和行动上一心一意支持正职的工作,背后多和正职沟通,多为正职排忧解难,做到分工不分心,要注意维护“一把手”的形象和权威,把配合、协助“一把手”作为自己的主体意识,做到补台不拆台;班子成员要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从尊重、支持、谅解、友谊的愿望出发,通过多种途径,及时消除各种矛盾和分歧,做到通气不怄气,努力在班子成员之间营造一个政治上互相信任,思想上互相交流、工作上互相支持、生活上互相关心的氛围。
二、彰显人文关怀,以温馨情感感化人。
畅通沟通渠道,把职工呼声当作第一信号,把职工的需要当作第一选择,从细微处入手,及时解决干部职工的急、难、盼问题,首先是建立职工生日档案,为过生日职工送去领导和全体职工的生日祝福,使每名职工都能感受到家园的温馨,感受到集团大家庭的温暖,其次是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定期为职工检查身体,不定期进行健康知识讲座,购买健身器械,建立职工健身房和篮球场,建立以包括乒乓球在内的各种体育活动的职工之家,“五一”“十一”开展健康的体育比赛和才艺展示,为职工强身健体、愉悦身心搭建平台。第三是要关心职工待遇,做到积极争取政策,落实职工的政治、经济待遇,让职工该得的能得到,该享受的能享受到,切忌漠不关心、不闻不问、说了不做、应付了事。第四是关心职工生活,积极想办法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经常过问职工生活中的困难,关心职工冷暖,对于较困难的干部职工要采取适当的措施予以帮助,对影响职工家庭和睦的矛盾要及时调节排除,对职工家中的红白之事,要组织入户慰问。第五是关心职工进步,充分发挥党、工、团组织的作用,建立职工图书馆,使职工有进步书籍可读,帮助职工找准人生坐标,把握正确的发展方向。对职工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要及时给予奖励,对职工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挫折,要及时给予关心,帮助查找原因,排遣自卑心理,帮助树立信心,使之丢下包袱,继续前进。第六是注重发挥和提高自己的智商和情商,在一个企业中,无论是正职还是副职,都要注重发挥和提高自己的智商和情商,因为作为管理者,需要情商和智商要比普通职工多一些,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短处,正所谓“尺有所短、寸有所长”,骏马行千里、耕田不如牛,坚车能载重,过河不如舟,这就需要管理者在工作中要注意发现自己智商和情商的短处,注意锻炼提高自己,尤其是要提高自己的情商,因为做企业就是一个与人沟通的过程,大企业家比尔、盖茨在他每个员工的衣服上都印了一句口号:“你的同事就是你最好的朋友”,这是多么富有人情味的口号,管理者情商提高了就会长于沟通,工作中富有人情味,工作愉快,用情感凝聚人心,工作起来得心应手、心情舒畅。
三、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以公平竞争激励人。
构建和谐企业,不能无所作为,要使企业充满生机和活力。要充分激活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首先要意识到公平、公正的环境对职工的生存发展及单位和谐的重要程度,为想干事的人提供机会,搭建平台,努力使每个人都能人尽其才,各尽所能,都有用武之地。其次是要用制度激励人,构建科学的用人机制,不断激发单位每一名职工的创造力。根据各种层次、不同能力,不同知识面的职工,搭建适合每个人施展才华、激发创造性思维的工作平台,使每一名职工都能以自己的创造和奉献体现企业的认同,实现人生价值。再次要创造人才选用选拔机制,让会干事的人受重用,坚持任人唯能。对那些综合素质高、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复合型人才,不论资历长短,敢于大胆选用,优先使用,对市场化用工,只要是人才,就破格使用。把他们放到重要岗位上进行锻炼,尽快让他们成长起来,成为单位的栋梁。
&n
bsp;最后,要在业务上锤炼人,充分体现和谐社会按劳分配的原则,多干事就应该多得报酬,“只让马儿跑、不给马儿草”的做法是不可取的,久而久之,必将伤害干事人的积极性,使要干的事质量下降或干不成,要让干成事的人有地位。要根据个人的不同特长、不同能力、通过压担子,加负荷,使之尽心尽力,对那些无所事事,工作拖拉,无所建树的人以必要的警示和惩罚,营造平者让、庸者下、能者上的良好氛围。四、争做“四有职工”,以职业道德教育人。
做“四有职工”即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职工,首先是加强职工的道德教育。人无德不立,国无德不兴,讲道德是构建和谐企业中人际关系和谐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方面。所以要在企业内部大力开展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活动,扎实开展“爱企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自尊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教育,要求人人做事要以德服人、以德感人,以德聚合人心。其次是大力开展法制教育。要在全体职工中大力开展遵守集团制度的教育活动,使干部职工人人依法办事,用制度规范行为,遵守各项法律和规章,做到制度进心入脑,人人清正廉洁、不贪、不占,做到淡泊名利、淡泊金钱、心如止水。再次是加强人际关系交往的正确导向,要通过一些有益的活动,正确引导同事与同事之间、职工与领导之间、领导与领导之间的交往向着健康、正常的方向发展,做到多律己、不
责人,多沟通、不猜疑,多谦让、不争功,多宽容、不挑剔,多做事、少怄气,不为个人得失论短长,不为一己私利争高低。通过教育引导,使整个单位盛行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守纪律的社会公德之风,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处事公道、勇于奉献的职业道德之风,形成求知、求善、求真、求美,共同前进的新型人际关系。最后是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学《纲要》、转观念、提素质,把建立学习型企业活动落到实处,只有职工综合素质提高了,企业整体发展才能和谐。
今年,物资集团把构建和谐企业列为主题来把握,其他工作都围绕这个主题开展,并为此制定了一系列的方针政策,足见对其重视程度,我们有理由相信在集团和集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物资集团这个大家园一定会迈向和谐、再创辉煌。
第五篇:经济法和谐理念之我见
经济法和谐理念之我见
提要: 经济法的理念是人们对经济法的应然规定性的、理性的、基本的认识和追求,是经济法和经济法学的灵魂和最高原理,本文之所以取名“经济法的和谐理念”,一是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契合,二是与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相一致。为此本文从法律理念的嬗变入手,对经济法和谐理念的定位、内涵、实现等方面进行了较系统而深入的探讨。
从经济法的角度分析,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必须加强经济立法、执法、司法等各项制度建设,必须治理市场失灵,消除政府失灵,从而保持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有序发展。而要做到这些,必须首先完善经济法制理论,尤其是要对经济法理念有一个科学而深刻的认识。
一、法律理念的嬗变考察 所谓理念,含理想与信念之意,指的是人们对某种理想的目标模式及其实现的基本途径和方式的一种信仰、期待和追求。
封建社会末期,社会生产力发展引起商品经济逐渐发达。商品经济要求自由、个性解放、权利平等。先进的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们便系统、深刻地提出和论证了诸如“天赋人权”、“社会契约”、经济自由放任、自然法学等学说主张,推动了思想解放。人们开始树立新的法律理念。即个体权利本位的个人主义理念。这就是近代资产阶级的民商法理念。
19世纪末期,生产社会化特别是垄断的形成,改变了人们的观念,人们发现,对个体自由和权利的维护,并不能当然地导致社会公平和正义,它往往妨害其他个体和团体的自由和权利,损害社会的总体利益,因而是不公平、不正义的。于是,人们逐渐认识到,社会经济需要干预和调节,协调个体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克服或缓和其间的矛盾和冲突,以建立一种新的秩序、效率、公平和正义。反映到法律理念上,即是经济法的理念。
经济法理念比民商法等法律理念更加鲜明地体现了整个法理念的社会化新时代特征。体现着个体经济同社会、机会公平同分配、形式同实质等相兼顾和一致的公平,昭示出经济生活中更为高尚的社会正义。
二、经济法和谐理念的定位
《左传》中写道,“八年之中,九合诸侯,如乐之和,无所不谐”。千百年来,中国人一直在追求政治和谐、社会和谐。20世纪80年代,国家的国民经济计划改称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2002年中国共产党发出让“社会更加和谐”的号召,2003年又提出协调经济与社会的关系。如今倡导的“和谐社会”,其中的“和谐”二字不只是指社会的一种状态,更重要的是提示人们从和谐这一角度对社会关系进行思考。针对经济法的理念,有学者认为是指人们对经济法的应然规定性的、理性的、基本的认识和追求,是经济法及其适用的最高原理„„是经济社会化条件下的实质公平和正义,其核心内容是社会整体经济利益的实现。关于如何实现社会整体经济利益,从而最终体现社会的实质公平,需要具体解读、认真领会经济法的和谐理念。
首先,经济法和谐理念是进行经济法理论研究的出发点和归宿。经济法学就其研究对象、理论要素和理论渊源而言,是一门边缘学科或交叉学科。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是对民商法、行政法等传统法律部门的扬弃和超越,是现代法律、经济、政治、社会、科技等因素综合作用的产物。因此,经济法学既跨越多个法律部门,又跨越多个学科,以经济法的运行和发展为主题而融多学科理论于一体。由于民商法学、行政法学、社会法学的形成在先,所以,其中反映了经济法与民商法、行政法、社会法之间共同性和通用性的理论成果,如公法私法化、私法公法化、授权与控权平衡、经济与社会协调等理论,都可以为后来崛起的经济法学所继承和摄取。
其次,经济法的制定要有正确的和谐理念作为指导。法的制定是一种合目的性行为,是在一定的法理念指导下进行的。因此,立法者有什么样的法理念,就会制定出什么样的经济法,其经济法理念在多大程度上具有真理性,会直接影响到经济法立法的合理性。毋庸讳言,在我国经济法产生之初,立法者的头脑中尚无现代经济法的和谐理念,他们区分不开经济法与民商法、行政法,所以当时制定的许多“经济法”,后来就逐渐显现出非经济法的特性,例如1981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更多体现的是政府部门为自己争权而起草或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规章,所谓部门立法,骨子里透着一股管卡压、官民不平等、管理者只有权力没有义务和可问责性的精气神。因此目前亟须将人们业已认识到的经济法要求抽象、上升为立法者的理念,以保障今后出台的一系列经济法成为真正体现经济法和谐理念的法。
最后,经济法的适用、实施也在呼唤经济法的和谐理念。如果没有正确的理念指导,即使有立法或法条,它对社会关系的调整不但可能达不到立法者预期的目的,而且有时还会走向反面。例如,经济法赋予行政机关一定的权力,期望它们运用权力去管理、调控国民经济,以维护社会整体经济效益,但是权力往往被用作追求、实现部门利益、小集团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工具,背离了立法的目的。以煤矿生产为例,我国是世界上采煤死亡率最高的国家,据香港凤凰卫视台报导,每百万吨采煤,我国的死亡人数是3.9人,美国是0.039人,我国是美国的100倍。即使与不发达甚至极不发达的俄罗斯、印度、南非等国相比,我国的死亡率也是他们的十几倍或几十倍。虽然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甚至总书记、总理亲自批示要一查到底,严格追究,决不姑息,但为什么重特大事故还是频频发生,原因就是某些机构、部门,有法不依,知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党政部门的个别领导参股、入股,捞取非法利益。
三、经济法和谐理念的阐释
(一)发展理念的和谐。二战后,发展的时代主题催生了与发展相关的诸多问题的研究,发展经济学、发展社会学以及关于发展问题的政治学、文化学、人类学、历史学等分支学科应运而生。“法律与发展研究”也逐渐成为法学研究的热门话题。
经济法作为晚近新兴的法律部门,以经济与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为己任,体现出很强的发展理念。研究经济法的发展理念,既是对发展理论的丰富,又有利于正确发挥经济法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基于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经济法关注的是社会的经济发展。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特定的社会经济关系,它与经济活动、经济规律、经济机制、经济体制、经济政策、经济杠杆、经济制度等都有直接而密切的联系。(2)经济法着重于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与传统法律系统侧重于社会问题的微观性、个体性调整不同,经济法关注的是社会经济的整体性、全局性问题。从产生时起,经济法就立足于社会本位,着眼于社会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因此,整体发展是经济法发展理念的基石。(3)经济法解决社会经济的发展问题,主要体现在其对社会经济的协调上。经济法的作用是要协调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个体营利性与社会公益性的矛盾,兼顾效率与公平,实现经济与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因此,经济法重在协调发展,这是它的核心。(4)经济法的使命是通过国家对社会经济的干预,克服社会化大生产运行中市场配置资源的不足,协调各种比例关系,使社会经济快速、稳定、高效、可持续地向前发展,并最终实现人、社会和自然的整体和谐以及人全面发展的终极目标。
(二)分配理念的和谐。分配问题是当今世界各国所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中国作为“地球村”的一分子,一方面在社会分配领域面临着世界各国所共有的问题;另一方面,中国作为后发国家,在社会转型、经济结构调整的特定历史时期又在社会分配领域面临着一系列新的挑战。因此,中国经济立法在立足现实国情的基础上,应以和谐理念为指导,对社会财富作出公正的分配。
具体说来,在初次分配领域,要强调市场配置资源的有效性。为此,应尽快制定“反垄断法”和“竞争法”,建立一个独立性和权威性很高的反垄断执法机构,使竞争法制化,扫除公平竞争的障碍,为收入分配公平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在再分配过程中,要通过公共支出、税收和价格等综合手段进行调整,强调分配的相对平等,使人们在经济增长过程中共享增长的成果,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针对当前我国贫富差距的问题,首先应加强国家对收入的调控力度,把收入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为此,一是要坚决取缔非法收入。消除违法收入,必须从源头抓起,通过经济法建立完备的会计审计制度,并加强对违法经营活动的执法打击力度。二是运用经济法规范价格行为和收费行为,治理整顿不合理收入。三是完善税收制度,提高国家财政调节收入分配的能力。国家应通过对个人征收所得税、财产税、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等,使高收入者的收入适当降低,从而缩小高低收入者之间的收入差距,达到社会分配公平。四是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对于那些由于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灾害、战争等原因而生活发生困难的社会弱者,由国家和社会通过国民收入分配的方式提供物质帮助。
(三)消费理念的和谐。消费上的无节制是造成资源短缺、环境恶化的一个重要原因。据曾任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主席的挪威前首相布伦特兰夫人估算,按照目前的状况,北美洲的人均消费是印度或者中国的20倍,是孟加拉国的60—70倍。如果未来70亿人都按照西方的消费水平来消费能源和资源,人们需要10个地球。实现可持续消费要从适度消费、降低资源消耗和改变消费模式入手。因此,我国应制定一部专门规范消费者消费行为的法律,以生态消费、消费公正为理念,提倡绿色消费,反对各种不合理消费。法规具体主要规定为:(1)节约用水;(2)食用绿色食品;(3)珍惜自然资源,爱护生态环境;(4)在生活中不奢华铺张,崇尚自然,追求经济、简单、实用;(5)注重健康。对于非绿色消费行为,法律应规定相应的惩罚措施,使不良的消费行为最终得到杜绝。
四、经济法和谐理念的实现
经济法制建设要为和谐社会之构建作出贡献,必须在现有基础上,继续从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等层面,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
(一)立法层面。(1)完善市场主体之立法,加强市场主体之社会责任。要求我们尽快修订现行《公司法》、《证券法》,加强对公司内部主体的激励和约束,强调公司对职工、中小股东及其他社会相关主体负有明确的社会责任。(2)完善市场规制法律体系,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要求我们尽快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出台《反垄断法》。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制定于1993年,至今,社会经济环境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迫切需要予以修订。此外,应尽快出台《反垄断法》,明确区分不正当竞争与垄断行为,有效规制市场垄断,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需要。(3)加强宏观调控立法,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提供法律依据。因此需要完善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金融领域的监管立法;制定产业政策法和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法;改革财税体制,从立法上确立财政法定原则,实现纵向财政关系和横向财政关系的平衡。(4)建立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完善对社会弱势群体的保障机制。这也是经济法的人文精神得以体现、社会得以和谐的重要保证。
(二)执法层面。(1)在执法中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切实保障人民的根本权益。要求我们规范执法权运作的程序与权力的实现方式,在扩权与限权中寻找最佳平衡点,达到和谐社会所要求的动态均衡状态。(2)改革政府管理体制,提高行政执法效率。要求我们运用经济法律责任理念,完善政府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建立责任政府。因为,构建和谐社会存在一个潜在的命题,即必须有人为“不和谐”负责。
(三)司法层面。(1)逐步建立公益诉讼制度,完善权利救济途径,实现私权利对公权力之有效监管。建立公益诉讼制度,是经济法之可诉性的必然要求,也是发现社会矛盾,并有效解决的重要保证。而且,建立公益诉讼机制,赋予社会个体的诉讼监督权,可以有效弥补公权力自身监管之不足,形成完善的权力(利)监督体系。(2)建立小额简易诉讼机制,降低权利救济成本,切实保障法律的有效实施。这集中体现在消费者法领域。目前,由于诉讼程序繁琐、维权成本过高,消费者厌诉、息讼的现状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经营者的违法经营。鉴于此,从司法层面上构建一套小额诉讼制度,是解决此类问题的有效途径,也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客观要求。
(四)守法层面。(1)树立每一个主体诚实信用的守法意识。具体而言,对纳税人,在强调纳税权利本位的同时,也要提倡诚信纳税;对消费者,在强调消费者权利本位的同时,也要提倡理性消费等。因为,社会之和谐,需要多方面的配合,仅仅强调权利,忽视义务,最终必然带来社会的不和谐。(2)尽快构建科学的征信制度,促进国民守法意识之形成。目前,企业和个体的不诚信行为,已经导致银行借贷、房地产开发商谨慎入微等不正常现象,这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是相悖的。我们必须通过一定的制度,培养国民的守法意识。(3)既要培育“为权利而斗争”的守法精神,也要树立不得滥用权利、理性维权的守法意识。目前,不少消费者、纳税人滥用权利,虚假投诉、虚假诉讼等情形时有发生,这都是和谐社会所不能容忍的,也是与经济法的和谐理念格格不入的。因为它不仅伤害了法律的尊严,也给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了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