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县粮食局关于完善水稻良种补贴的实施方案
**县粮食局关于完善水稻良种补贴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促进农业稳定发展。按照县委、政府全力备战春耕生产,确保全年增粮、增收目标,结合我县粮食生产实际,现就今年完善水稻良种补贴办法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方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2_年
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本着有利于提高我县的粮食生产能力,有利于发展优势特色粮食产业,有利于粮食产业化经营的原则,建立补贴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完善农业补贴办法。从今年起,对于全县的水稻良种补贴试行切块补贴。
二、具体方法
为充分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改变过去大锅饭的做法,向种粮大户倾斜,增加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
一是使用50%的水稻良种补贴对全县约20万亩水稻种植面积实行基本补贴。由各农业合作社分户统计,村、乡(镇)初审,县农业局、粮食局组织复核,并与相关部门汇总面积,测算出田亩补贴值,并直补到户。
二是使用部分水稻良种补贴购买翡翠米原料一号稻种,按2万亩一号稻种植面积,每亩用种一公斤,每公斤补贴10元计,约需20万元。
三是对优质稻谷实行挂钩补贴。今年县委、县政府规划全县种植翡翠米原料13万亩,这是实施“川粮优化”工程和发展南江特色产业的重要举措。为确保全县绿色经济目标的实现,拟使用50%的补贴资金与优质稻商品量挂钩对粮农进行补贴。由粮食局组织各粮油购销公司以《**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优质粮油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府发(202_)号文件下达给各乡(镇)的优质稻种植面积与农民签定购销合同,收购商品稻时,在非订单优质稻每50公斤不低于92元的市场收购价、订单优质稻每50公斤不低于92元的市场收购价的基础上再进行挂钩补贴,其中对一号优质稻每50公斤补贴12元(按收购200万公斤计),二号优质稻每50公斤补贴5元(按收购900万公斤计)。
三、优质服务
一是各粮食企业要根据各优质稻基地片区的实际情况作好订单规划,会同农技部门推介和组织适宜品种,不误农时供应种子,签订订单。二是农业、粮食部门要及时配合乡镇、村社抓好农技指导,从种到收作好全程服务。三是粮食企业要继续实行优质优价收购粮食,不因实行商品稻挂钩补贴而压级压价,保障农民种粮增收,增质增收。
四、严格政策
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补贴政策,通过完善补贴机制将水稻良种补贴直接补给种粮农民,不准虚报面积,冒领补贴,不允许抵扣任何税费,对于订单履约率原因形成的少量补贴余款要在当年度末返还县财政专户,移作下年度累加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对于违犯粮食补贴政策的违纪违法行为,必须严肃查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五、组织领导
建议县政府成立水稻良种补贴领导小组,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县农办、财政局、农业局、粮食局、县信用联社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抽调相关业务人员集中办公。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互相配合,按时按质完成好水稻良种补贴工作。
二00九年二月十日
第二篇:开封市202_年玉米水稻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开封市农林局开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开封市202_年玉米水稻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汴农林文〔202_〕134号
各县(区)农业局、财政局:
根据《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_年玉米水稻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种植〔202_〕28号),市农林局、财政局制定了《开封市202_年玉米水稻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落实,努力把良种补贴政策落实到每一农户,充分发挥强农惠农政策的作用和效应,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推动全市粮食生产稳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各县(区)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上报市农林局、财政局备案,并认真抓好落实。
开封市农林局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二日
开封市202_年玉米水稻良种补贴
项目实施方案
202_年国家农业部、财政部加大了农作物良种补贴扶持力度,在全国实行水稻、小麦、玉米、棉花良种补贴全覆盖。为认真抓好我市玉米、水稻良种补贴工作,切实把良种补贴资金落实到户,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根据《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_年玉米水稻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种植〔202_〕28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2_年我市玉米、水稻良种补贴项目实施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稳定面积、提高单产、优化结构、改善品质”为出发点,以“全面覆盖、整体推进、因地制宜、补贴农民”为总目标,对全市农民(农场职工)种植的玉米、水稻进行良种补贴。鼓励农民使用优良品种,加快优质良种推广步伐,加速高产高效集成技术的普及应用,实现良种良法相配套。通过扎实开展高产创建活动,积极建立良种补贴核心技术示范区,树立高产典型,展示新优品种,扩大辐射带动,从而加强推进全市玉米、水稻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发展,全面提升我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玉米、水稻良种补贴项目,进一步调动农民种植积极性,稳定扩大面积,玉米面积确保250万亩,水稻面积确保15万亩以上;大力推广紧凑型玉米杂交种和高产优质水稻新品种,普及应用配套集成高产高效栽培技术,实现良种良法相配套,充分发挥玉米水稻高产稳产的优势,主攻单产,增加总产,确保全市秋粮总产稳定在17亿斤以上,力争再创历史新高;适应市场专用化、优质化、多样化的需求,积极推进优质专用玉米和优质稻米生产,进一步优化品种品质结构,扩大加工转化能力,实施产业化经营,提高生产效益,实现高产高效,促进农民增收。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整体推进原则。按照国家农业部、财政部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今年我市对玉米、水稻良种补贴实行全覆盖,即按照农民(农场职工)实际种植面积全部补贴。
(二)坚持品种择优原则。省农业厅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研究确定全省玉米、水稻主导品种。在符合国家有关扶持政策的前提下,优先选择生态适应性好、符合生产需要、市场前景较好的品种。禁止选择未经审定或终止使用的品种。
(三)坚持公开推介原则。由省级农业部门确定主导品种,通过各种渠道公开向社会发布,并将推介品种上报农业部。各县(区)农业部门要进行广泛宣传,在省农业厅确定的主导品种内,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向农民群众推荐种植的适宜品种,引导农民进一步扩大良种面积,充分发挥优良品种的增产增效作用。严禁省级以下农业部门进行品种推介活动。202_年,省农业厅拟推荐品种106个(详见附表1)。
(四)坚持农民自愿原则。各县(区)农业部门要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根据品质优先、市场需求和生产需要,积极引导农民选择使用推介的良种,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干预农民自愿选种。
四、补贴范围、对象与标准
(一)补贴范围:202_年我市优势粮食作物良种补贴范围扩大到全市各县(区)。
(二)补贴对象:生产中使用玉米、水稻良种的所有农户(农场职工)。
(三)补贴标准:玉米每亩10元,水稻每亩15元。
(四)补贴方式:玉米、水稻良种补贴采取现金直接补贴的方式,实行良种推介、自愿购种、直接发放。严禁按人头或耕地面积平分补贴资金。
五、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严格核定补贴面积。认真核定补贴面积是实施好我市玉米、水稻良种补贴项目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保证。各县(区)要按照整体覆盖、逐级上报汇总的原则,严格落实种植面积后,制定补贴分户清册。首先,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种植面积和品种名称后,由各村委会登记、核实、公示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审核后,将本辖区种植面积和品种上报县级农业部门。县级农业部门复核确认后,会同财政部门上报市农林局,市农林局复核确认汇总后,会同市财政部门上报省,并建档备案。
(二)制定补贴分户清册。村委会根据农户申报的种植面积,制定玉米、水稻良种补贴分户清册。清册内容包括户主姓名、种植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内容(附件2)。分户清册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上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审核后,上报县级农业部门。县级农业部门复核确认后,交同级财政部门,时间不得晚于今年7月10日。
(三)严格补贴资金发放程序。采取“一折通”(“一卡通”)方式发放补贴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照农业部门复核后的玉米、水稻良种补贴分户清册中所列补贴数额,会同承办银行将补贴资金存入补贴对象的固定补贴存款账户,乡镇财政部门按照分户清册负责发放补贴兑现通知书(附件3)。农民领取补贴兑现通知书时,应在分户清册上签字、按指印。领取通知书后,农民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和农民固定补贴存款折、良种补贴兑现通知书可随时到承办银行营业网点办理补贴资金存取款业务。承办银行营业网点为农民办理良种补贴手续时,应在存款折摘要栏内注明“玉米、水稻良种补贴”字样。
(四)据实拨付补贴资金。玉米、水稻良种补贴资金实行预先拨付,年终据实结算的方式。省财政预先拨付玉米、水稻良种补贴资金。省辖市收到补贴资金文件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下达到各县(区)财政局;县(区)财政部门收到补贴资金文件后,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补贴资金发放到户时间,但补贴资金兑现到户时间不得晚于今年7月25日。经过核实实际种植面积大于省定方案的县(区、),由同级财政先行垫付补贴资金。各县(区)财政、农业部门在播种结束后,统一将补贴工作情况,包括玉米、水稻种植面积落实情况、补贴资金使用和申请结算情况,上报市财政和农业主管部门,市财政和农业主管部门汇总各县(区)补贴工作情况,一同上报省财政和农业主管部门。省农业厅核实各地实际种植面积后,由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向中央申报差额资金。待省财政同中央结算后,拨付各地补贴资金不足部分;补贴资金结余部分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五)健全良种补贴档案。各县(区)要加强良种补贴项目管理,建立健全良种补贴明细档案,实现县级有区域图、乡级有落实表、村级有分户清册。乡级面积落实表一式两份,分别由县农业部门保管。基层乡镇政府要切实做好农户种植分户清册的制定工作,分户清册一式两份,用于行政公示和补贴资金发放时农民签字确认。分户清册以村组为单位在村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乡镇对玉米、水稻补贴面积进行汇总造册,一式两份,一份由乡镇存档备查,另一份上报县财政局、农业局审核。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良种补贴落实到位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为了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县(区)都要成立良种补贴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农业领导牵头,农业、财政、发改委、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组织措施落实、督导检查、总结交流等。同时,成立专家指导组,负责制定玉米、水稻等高产高效综合栽培技术方案,开展技术培训宣传与技术指导服务等项工作。确保把优良的种子及时供销到户,补贴资金及时拨付到位,配套技术及时指导到田。
(二)加强政策宣传,广泛动员发动。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现代传媒手段,采取县(区)电视台良种补贴政策讲座、张贴宣传单和标语、组织人员到农村宣讲、群发手机短信等形式,重点宣传良种补贴项目相关政策、规划布局、目标措施等,让良种补贴政策家喻户晓,充分调动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努力促成项目区领导高度重视、政府统一组织、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干部积极工作、群众涌跃参与、社会各界积极支持等有利于项目实施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种子质量和价格的监管工作。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对种子质量进行监管。供种企业要对供种质量负全责。为确保供种质量,供种企业应按照就近检测的原则,主动按检验批次送样到市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质量检验,由检测单位出具种子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后方能供种,受检率应达到100%。农业部门要配合县级物价部门加大对供种企业的良种销售价格的监管,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和企业合法利益不受损害。
(四)搞好技术指导,实现良种良法配套。各级农业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指导农民实现良种良法相配套,认真抓好项目区玉米、水稻等优势粮食作物技术培训与推广工作,通过层层举办技术培训班、专家技术讲课、送科技下乡、开展科技入户等各种途径,争取达到项目区家家都有明白人,户户都有明白纸,切实把优质粮种植技术落到实处;同时,要认真抓好玉米高产创建活动,围绕农业部提出的高产目标和“十个一”的要求,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实化措施,抓好指挥田,办好示范方,引导广大种粮农民用良种、配良法,科学管理,优质高产,真正提高广大农民科技种粮水平。
(五)强化项目监管。一要做到政策公开。补贴资金的安排使用,遵循“政策公开、标准统一、直补到户”的原则,实行“四公开”和“四到户”,即补贴政策公开、补贴面积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农户公开,政策宣传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补贴兑现到户。二要实行严格督查。各级农业和财政部门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采取不定期抽查、明查暗访、专家组督导等有效形式,实地走访基层干部和农户,核对良种种植清册、种植面积与实际补贴金额是否一致,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市、县二级农业、财政、发改、监察部门都要设立举报电话或政策咨询电话,对农民群众举报的事项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进行查证落实,尽快解决,维护好广大种植农户的切实利益,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圆满完成项目任务。三要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主动会同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坚决打击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做好良种供应,防止假冒伪劣种子进入生产领域,切实保障种子供应市场渠道畅通、规范有序。
(六)强化资金管理。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切实按照国家规定严格使用。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良种补贴面积,不得套取、挤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各级财政部门应安排良补项目所需配套推广工作经费,保证补贴品种推介展示、配套核心技术示范、高产攻关创建、技术培训宣传、补贴面积核实、补贴资金发放、补贴档案建立、项目实施、专家督导和监督检查等管理支出,严禁挤占挪用中央下拨的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严肃工作纪律,发现有违规行为的,除追回补贴资金外,还将对有关地方、单位和当事人严肃查处,并通报全市。
(七)搞好部门协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良种补贴项目,切实把项目实施工作作为稳定粮食生产、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来抓,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合力,推动项目顺利实施。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补贴资金预算、拨付工作;农业部门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制定方案、良种推介、技术服务等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为良种补贴项目搞好服务。
第三篇:再说良种补贴
再说良种补贴
上次我们说,良种补贴是一次投入的革命。有人问,革谁的命?革专家顾问的命吗?应该说,不是革某些人的命,而是向传统观念和传统生产方式革命,从某个角度也可以说,是革农民自己的命。为什么农民种粮水平难以提高?关键是对于农业科技的接受能力太低,包括认识能力和行为能力。比如说,种大豆和小麦等常规品种的农民长期以来习惯自己留种,他们认为自己留种,既没有假冒之虞,又省去了一种投入。但是,他们不清楚混杂的危害,也忽视了品种作用,更不了解粮食产业化经营对于优质品种和统一种植的需要,所以,让农民使用良种,配套良法,增产增收,是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当务之急。而如何让农民接受这一转变?政府实施了“良种推广补贴”政策,引导农民走上“革命”道路。
权威的解释是:“良种补贴,即良种推广补贴,是中央财政扶持种粮农民选用优良品种及配套栽培技术的资金补贴。旨在帮助种粮农民提高种粮科技水平,增加产量,改良品质,提高效益,推进粮食生产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管理、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确保国家粮食生产安全。5年来的实践证明,良种推广补贴已成为一项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重大发展政策,成为推广优良品种和技术、有效构建粮食生产科技支撑能力的重要抓手。”
革命的道路是曲折的。良种推广补贴既然是一项好政策,就应该推而广之。在后来的几年,继大豆、小麦之后,水稻、玉米、棉花也先后实行了国家级良种推广补贴。问题是,政策虽然相同,但补贴的作物不同。补贴的作物不同,引起的动荡可就不小。因为,由于大豆、小麦过去主要是农民自留种,所以,几乎没有经营大豆、小麦种子的大型种子公司。也就是说,这个市场几乎是个空白。所以,需要通过招标,通过政府采购,确定合格的品种和供种单位,确保农民用上能够产生效益的种子。而水稻、玉米、棉花种子主要是杂交种,农民无法自留,必须买种,所以,长期以来,我国涌现出一大批经营各类杂交种子的大型种子公司,而且已经形成了相对稳定的生产关系和经营网络。现如今,由于实行了良种推广补贴政策,由于品种的确定和招标等环节也许不“尽如人意”,一些种子公司以往的经营格局可能受到影响,所以,就出现了“良种推广补贴政策干扰了种子市场秩序”这样的非议。
革命的前途总是光明的。财政部、农业部202_年先后出台了适用于高油大豆、优质专用小麦和专用玉米的《农作物良种推广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水稻良种推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提出各省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公布了举报电话:农业部为010-64192545,财政部为010-68551481。几年来,各地严格按照“办法”落实良种推广补贴政策,特别是各省制定的实施细则充分体现了省情、农情、企情、民情,体现了发展现代农业的大趋势。
第四篇:林木良种补贴 文档
关于开展202_年林木良种补贴试点工
作的意见
财农[202_]96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林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林业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
为加快我国林木良种化进程,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和林地生产力,促进林业发展方式转变和林农增收,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决定202_年继续开展林木良种补贴试点工作。为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试点的原则
(一)强林惠农原则。加快培育使用林木良种良苗,提高森林资源质量,促进林农增收。
(二)突出重点原则。加强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建设,加快主要造林树种良种苗木培育,支持发展木本油料产业。
(三)政策公开原则。对试点单位、任务、补贴资金等公开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二、试点目的
通过对林木良种生产、良种苗木培育给予补贴,加强林木良种基地种质资源保护,防止种质资源流失,提升良种产量和质量,增强林木良种基地良种供应能力,降低良种生产使用成本,提高林木良种使用率,促进林农增收和现代林业建设;通过总结试点取得的成功经验,建立健全林木良种繁育相关标准和制度,完善政策措施和管理机制,为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林木良种财政补贴制度积累经验,创造条件。
三、试点对象、任务与补贴标准
202_年中央财政林木良种补贴资金主要用于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补贴和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贴。
(一)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补贴。
1.试点对象。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试点省)的131处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
2.试点任务。改善131处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生产条件,提高良种供应能力。林木良种基地总面积74.26万亩,其中试点面积34.2万亩,包括:种子园10.21万亩,种质资源库2.29万亩,采穗圃1.63万亩,试验林7.41万亩,母树林12.66万亩。
3.补贴标准。种子园、种质资源库每亩分别补贴600元,采穗圃每亩补贴300元,母树林、试验林每亩分别补贴100元。
(二)林木良种苗木培育补贴。
1.试点对象。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湖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宁夏、新疆、甘肃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龙江森工集团国有育苗单位使用林木良种,采用组织培养,轻型基质、无纺布和穴盘容器育苗,幼化处理等先进技术培育的良种苗木。
培育良种苗木的国有育苗单位由试点省按照规定的条件筛选确定,每个省原则上不超过5处。
承担良种苗木培育任务的国有育苗单位应具有林木良种生产经营许可证,连续从事良种苗木生产五年以上,具有完成培育良种苗木任务必需的场地、技术人员、设施设备、先进适用育苗技术等条件。2.试点任务。补贴培育良种苗木3.2亿株。试点省补贴树种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确定,补贴树种数量不超过5个,每个育苗单位补贴树种数量不超过2个。
3.补贴标准。油茶、核桃、油橄榄每株良种苗木平均补贴0.5元,其他树种每株良种苗木平均补贴0.2元。试点省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同树种苗木的补贴标准。
四、试点任务申请与下达
试点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认真组织,抓紧落实试点任务,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一)国家林业局会同财政部根据202_年预算资金安排、全国林木良种培育以及各省造林计划、202_年试点工作等情况,确定林木良种补贴试点省和试点任务。
(二)试点省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核定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面积与试点面积,确定承担培育良种苗木任务的国有育苗单位及育苗任务。
(三)试点省财政部门会同林业主管部门,于202_年6月15日前联合向财政部报送试点补贴资金申请文件,同时抄报国家林业局。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试点补贴资金申请文件由国家林业局报送财政部。凡未按规定日期报送资金申请文件的,中央财政一律不安排补贴资金。
资金申请文件应主要包括: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名称、申请补贴金额,主要生产任务,资金主要用途等;补贴良种苗木培育树种、数量,申请补贴金额等。财政部《关于整合和统筹资金支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财农[202_]19号)确定的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的木本油料良种苗木培育补贴资金,要按油茶、核桃、油橄榄和其他木本油料树种进行细化。
(四)财政部根据202_年预算安排、试点省资金申请文件等,确定当年补贴资金分配方案,下达预算文件,并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拨付试点补贴资金。
(五)试点省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应及时将试点任务和补贴资金分解落实到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和国有育苗单位,并将有关情况于202_年7月31日前报送国家林业局和财政部。
五、补贴资金使用管理
(一)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良种培育、采集、处理、检验、贮藏等方面的人工费、材料费、简易设施设备购置和维护费,以及调查设计、技术支撑、档案管理、人员培训等管理费用和必要的数据处理设备购置费用;良种苗木培育补贴资金,主要对国有育苗单位因使用良种、采用先进技术培育良种苗木所增加成本的补贴。补贴资金不得用于管理机构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办公设备购置费用支出及办公用房、职工生活用房等楼堂馆所建设费用支出。
(二)试点省财政部门按照预算级次拨付试点补贴资金。对培育良种苗木的国有育苗单位补贴资金,应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拨付。
(三)补贴资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培育良种苗木的国有育苗单位要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四)各级财政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试点补贴资金的监督检查。对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及其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六、试点工作有关要求
试点省各级财政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紧密配合,认真组织落实试点任务,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国家林业局会同财政部对试点情况适时组织抽查。
(一)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要编制作业设计,并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批复的作业设计等,加强检查验收。
(二)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应与培育良种苗木的国有育苗单位签订合同,明确生产任务、技术和质量标准、时间要求、良种苗木销售限价等,做到“定点育苗、定向供应、定单生产、定量补助”。培育良种苗木的国有育苗单位要对培育的良种苗木,建立详细可查的种子来源、苗木培育和出圃销售去向等档案资料。
(三)试点省林业主管部门要对享受补贴的良种苗木,提出销售指导价,实行限价销售,并优先用于林农和林业重点工程造林。
(四)各级财政和林业主管部门应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各试点省林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于202_年3月31日前联合向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报送202_年林木良种补贴试点工作总结。
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
第五篇:高港区202_年水稻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总结
高港区202_年水稻良种补贴项目
实施工作总结
高港区农业委员会
根据“苏农计[202_]65号、苏财农[202_]99号”和“泰农计[202_]25号、泰财农[202_]56号”文件精神要求,今年我区被列为全国水稻良种补贴项目县(区)之一,项目实施规模为7.9395307万亩,每亩补贴标准15元,合计补贴119.0929605万元。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宣传发动,精心组织实施,到目前为止,水稻良补资金已全部落实到户。现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全区实施良种补贴面积7.9395307万亩,涉及6个镇(街道),其中口岸街道2.0647万亩、刁铺街道0.99625万亩、许庄街道0.87万亩、永安洲镇1.5586877万亩、野徐镇1.059893万亩、白马镇1.39万亩。品种以宁粳3号、淮稻5号和淮稻10号为主,具体为:宁粳3号为3.9879077万亩,淮稻5号0.859811万亩,淮稻10号3.091812万亩。
二、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建立组织网络。为确保良种补贴工作落实到位,区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区长任组长,区农委、区财政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督促工作。同时成立了由区农委主任任组长,各镇(街道)农技站长为成员的技术指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实施。
2、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发动。一是通过发放明白纸、广播、村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户广泛宣传国家水稻良种补贴政策,提高农民使用良种的积极性;二是推进良种良法配套入户,通过建立高产示范方、举办技术培训班、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技术培训,努力提高技术到位率;三是积极组织优质稻米产销衔接活动,鼓励实行预约订单生产,促进稻米产业发展。
3、切合实际,严格规范操作。各镇(街道)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对种植水稻的农户、核定的补贴面积、品种、金额等据实登记造册。在登记造册的同时,切实做好补贴结果的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同时,区水稻良种补贴领导小组向农户公开了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处理来电来访,认真做好补贴政策的宣传与答疑工作,4、加强督查,运作规范有序。一是加强检查和指导。区水稻良种补贴领导小组明确专人坚持正常性的巡回检查和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置,保证了项目的平稳推进。二是规范建档。按项目实施要求,区农委、区财政局明确了建档内容和标准,规范了村、镇、区三级档案台帐。三是及时进行公示。为了保证水稻良补工作公开、公正、公平、透明,各镇(街道)按要求以村组为单位对每个农户的享受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进行集中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三、下一步工作要点
1、加强技术指导。进一步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解决水稻良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技术人员将根据水稻生育进程和田间病虫草发生态势,指导农民施好肥、管好水、防治好病虫草害,确保水稻生产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2、搞好典型示范。为促进大面积水稻生产水平的提升,我区在口岸街道和永安洲镇建立了水稻高产千亩示范方,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引导农民科学种田,推进粮食生产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实现全区粮食生产大面积平衡增产增效。
四、建议
水稻良种补贴是一项惠及千家万户、政策性很强的一项工作,为确保水稻良种补贴项目真正落到实处,特提出如下建议:
1、推介品种要多。推介的品种要在优质、高产、综合性状好的基础上重点突出抗(耐)条纹叶枯病等重大病虫害,并尽量多推介一些品种,以满足农民对品种的要求。同时各县(区)必须明确2-3个主体品种。
2、操作程序要简。本着简化高效的原则,应尽量减少操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3、工作经费要落实。缺乏工作经费导致部分基层工作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建议拨付相应的工作经费。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