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汇报
XX乡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XX乡在处凉州区南11公里处,属沿山乡镇。全乡辖9个行下村,80个村民小组,现有人口人,2008年人均纯收入4077元,经济水平较落后。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政策的陆续出台,我乡根据省、市、区的指导、部署,在计划生育工作思路上不断更新,在工作方式方法上不断规范,在服务水平上不断提高,把依法行政做为计划生育工作的根本抓手,通过加紧理念转变,加强理论学习,加大法制宣传,加快队伍建设,使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并被区上定为“依法行政示范乡镇”。
一、当前工作情况
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在市、区上统一领导,具体安排下,认真落实省上“抓典型建机制年”活动,贯彻“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依法维权、优质服务”的理念,立足于服务水平的提高,夯实了行政工作的基础,加快了执法队伍建设,切实增强了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能力。
(一)健全执法机构,强化责任,加快队伍建设
在区上把我乡定为“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后,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这一工作,组织成立了由计生办、司法所、派出
所、学区为成员单位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并设置了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办公室,明确了责任,配备了专人负责这一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工作任务三落实。乡上与各村、各单位签订了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了一手抓优质服务,一手抓依法管理的工作格局。
(二)加快理念转变,加强法制学习,提高队伍工作水平和群众法制观念
计生工作经历了一个由单纯依靠行政措施推动向依法行政规范管理转变的漫长过程。这一过程同样也是一个不断学习,不断转变,不断提高的过程。计生行政执法涉及到的政策法规面广,执法队伍工作水平良莠不齐,法制意识还较淡薄,这些都是我们现在和今后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今年以来,我乡更加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加大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组织乡计生专干、司法干部、村计生专干、自管小组长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国家和省“两禁”规定等法律法规,熟练掌握了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特困救助、“两户”优惠政策等利益导向机制的内容和办理规程。共学习培训3场次,参加培训人次数达120人
次。通过学习,工作人员的工作理念有了明显转变,理论水平有了明显提升,工作方法更加规范。
行政执法的对象是广大人民群众,执法水平能否提高,执法成果能否巩固,根本在于群众的法制意识是否达到一定水平。因此,我乡在提高干部队伍执法水平的同时,也同样重视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制教育和宣传。今年,我乡认真落实“五五”普法,把计生宣传教育的重点放在了专门法规和相关法规、优先优惠政策公开、政务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等“五法四公开”的宣传上。宣传教育形式多样灵活,主要开展了印发政策资料2500套、刷新宣传标语74条、更新村级工作版面15块、粘贴“两禁”规定画报130份、宣传车流动宣传67车次、印制宣传服务联系卡2500张、播放计生知识宣传录像94场次、组织开展 “送知识育新风”活动1次、组织重点对象考试240人次、建设乡村计生文化大院2个等工作。
(三)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工作进步
我乡计生工作以实现法治化、规范化为目标,以上台阶、创国优为动力,重视制度落实,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通过再认识、再定位、再谋划,深刻剖析了工作中取得的成果、积累的先进经验,认真查找了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缺点问题,理清了思路,走好了步子,促使行政执法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一是明确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和执法权限,切实减少了执法过程中推诿扯皮现象。二是明确职责,制定岗位执法责
任制,提高了执法效能;三是做到程序合法,过程没有缺陷,规范、准确地填写法律文书;四是完善执法责任追究制。计生办将社会抚养费征收、《生育保健证》批准发放、《光荣证》发放、流动人口管理、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特困救助等工作都指定给专人负责办理,谁办理谁负责,明确了责任人,强化了责任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八不准”规定,从源头上杜绝了违法行为的发生。乡、村对《生育保健服务证》发放、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生育证的审批对象、《独生子女证》《二女结扎户父母光荣证》审批对象
(二)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办事。在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过程中,必须要严格遵循依法行政的“六项基本原则”,即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程序正当原则、高效便民原则、诚实守信原则和责权统一原则。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必须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职权依法行使行政执法权,行政执法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坚决防止违反程序的执法行为发生;要进一步规范执法依据,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发工作,力求使规范性文件制发工作与当前人口计生工作需要相适应;要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重点规范现有执法文书中执法依据不明确、当事人享有权利告知不充分、滥用行政处罚、措词强硬、缺乏服务理念等问题。要全面完善执法文书法律要素,注重人文关怀,体现管理与服务并重的工作理念和导向;要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切实做好动员群众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补救措施和社会
抚养费征收等依法行政关键环节的工作,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坚决防止行政违法行为和因计划生育引发恶性事件。
(三)完善政务公开,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强化公开监督,做到真公开、常公开,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要向群众长期公开再生育指标、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特困救助、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生育保健服务证等主要事项办理程序;定期、及时公开社会抚养费征收,再生育指标审批,优惠政策审核、兑现,评优评先,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计划生育审查等事项办理结果,提高各项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推行阳光计生,开展便民维权活动。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实行“阳光管理”、“阳光服务”,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优质服务的理念,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进一步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办事程序,方便人民群众,提高办事效率。要通过设立便民维权电话等,听取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建议,帮助育龄群众解决实行计划生育的现实困难和后顾之忧,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及时就地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对上访群众既要解释政策规定又要耐心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依法保障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及时研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中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减少负面影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加强各项资金的发放管理工作。要将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农村二女结扎户一次性奖励、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特
别扶助、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村计划生育专职主任报酬以及农村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报酬等六项资金的发放全部纳入“一册明、一折统”的范围统一发放,坚决杜绝截留、滞留、挪用专项经费。
(五)进一步落实好计划生育各项法律法规。要依法落实现行生育政策,做好再生育审批工作,加强对再生育审批各个环节的管理、监督,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进一步加大对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再生育的监管力度,认真落实党员干部提拔任用计划生育审查规定,维护生育政策的严肃性;要依法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与优惠措施,严格程序,严格核查,严格监督,确保制度公平公开、规范运行和持续发展;要依法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严格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及程序,积极争取各级人民法院的配合,大力开展非诉社会抚养费强制执行工作;要依法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继续加大依法查处“两非”案件的力度,推动性别比治理工作取得新进展;要依法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按照国务院新颁布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要依法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严格执行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技术准入,继续大力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切实保障育龄群众依法享有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
第二篇:计划生育执法情况工作汇报
县政府办法制科:
一年以来,我县的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计生委的指导帮助下,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省、市,县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紧紧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主线,以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廉洁和高效政府以及优化本行业发展环境为目标,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全面贯彻“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的计划生育工作理念,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自富政办发(2005)165号文件出台以来,我局由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并已按要求梳理上报法制科。局机关干部职工利用每周一开职工会的时间,认真学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积极参加普法办组织的考试。印发提纲式的宣传材料,发放到乡镇计生办,并要求在工作中贯彻落实。认真落实《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并在日常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执行情况良好。
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本情况
在即将过去的一年中,我县的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卓有成效。在2006年里,我们始终坚持以“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为目标,以完成“一放二扎”为主线,以全面完成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为核心,同时结合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查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以及《生育证》的申请、审批发放工作的全面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实施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又较往年全面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自从2002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正式实施以来,新的生育政策得到全面推广。由于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推进以及社会抚养费征收数额的大幅度提高,在一段时期内,大量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面临新的压力和挑战,也就是执行成为最大的障碍。面对此情况,县计划生育局专门召开专题会议,并协调人大、法院等部门,使得“执行难”这一难题得以逐步解决。我县的中安、云上、老厂等乡镇就此工作分别向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成效明显。
县计划生育局以及乡镇计生办的全体工作人员,人事变动的除外,全部持有云南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并且能够在日常工作中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受到了好评,逐步改变了计划生育队伍野蛮、暴力的形象。为了使执法证合法有效,我们定期收缴执法证参加全市的审查,对没有执法证的同志,积极组织培训。2006年11月1日,我县有5名在计划生育队伍中的通知参加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执法培训。在执法过程中,我们彻底改变了过去重实体轻程序的作法,做到了程序与实体并举,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总之,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严格按照依法治国方略的总体要求,并结合我县实际,针对本行业的特点,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收效明显,好评如潮。
二、基本作法
1、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局领导带头学法,学会并重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县乡两级计生部门“一把手”负起依法行政的领导和监督责任,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在计划生育法制建设中的参谋助手作用,关心支持法制工作机构的工作,组织、协调、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内部依法行政的综合治理机制,努力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2、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计划生育部门领导与行政执法人员的认识与素质决定着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的高低。我局领导从思想、政治、业务、作风等方面切实加强对县乡两级领导计生干部的培训,使之掌握必备的法律业务知识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相关知识,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法制观念、服务观念、改革观念并结合依法行政的目标和要求,教给基层干部工作方法,告诉干部应该怎么做,切实解决执法队伍的结构、素质、能力等问题,坚决执行行政执法人员的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和考核制度。
3、要把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贯彻到管理与服务的各个环节中。依法行政是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不是一项具体业务工作,不能把依法行政只看作是执法部门的事,各个业务职能部门都有行政执法的职责,在各项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中都要贯彻依法行政的原则。我局在全县计划生育系统始终要求强化以人为本的观念,在严格执法、规范办事程序的同时,也要不断改革创新,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如简化《生育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审批手续、规范计划生育合同管理、推行村级自治以及合格村的建设等等,制定了许多方便群众,为育龄群众服务的政策和措施。
4、建立健全各项行政执法制度,加强监督和检查。我局始终把依法行政的原则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使之规范化、制度化,从而落到实处,建立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依法行政目标责任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行使综合治理机制和考核奖惩机制等,健全和规范执法程序,公开办事程序,推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指导和监督检查基层落实这些制度,特别要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防止规范性文件不规范,出现侵权、越权内容;建立健全执法监督体系,畅通公民权利救济渠道,加强执法检查,把正确执法、文明执法纳入评估和目标责任制考核,作为检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重要内容。
三、存在的困难和下步工作的打算
一年以来,我局的行政执法工作日趋向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迈进的同时,也存在着不少不可忽视的困难和问题。如个别部门执法人员法制观念不强,依法行政水平不高,执法过程中个别执法人员随心所欲,存在越权执法、滥执法、执法不到位和不文明执法现象,部分案件办理质量不高等。针对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实际,在依法行政过程中还存在执法手段单一这一问题,目前尚没有行之有效的过硬措施。这些都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在今后的行政执法工作中,我们将做到以下几点:
1、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严格按照xx《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市、县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实际,严格依法行政,切实转变工作方式,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对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继续推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不断整顿和规范行政执法队伍;
2、维护法律的权威和法规的严肃性,明确执法主体,进一步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严格要求开展工作,提高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使行政执法达到预期目的;
3、认真分析研究在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和解决问题的办法;
4、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再培训力度,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水平,使得全县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向法制化、规范化迈进。
根据富政办发(2006)11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将2006年我局行政执法工作自评为98分。
第三篇:2011行政执法工作汇报材料
宁波市房产交易与权籍管理中心
2011行政执法工作汇报
2011年,宁波市房产交易与权籍管理中心在市建委及委法规处、房交处正确领导、精心指导和帮助下,继续坚持以“依法登记”为重心,以增强行政执法能力为基础,狠抓规范性制度建设,贯彻落实执法目标责任,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具体到工作中,以“三思三创”主题活动为契机,调整思路,积极调研,主动宣传,强化服务,有力地推动了中心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我中心2011年有关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2011年初,中心总结了以往行政执法工作经验教训,确定了中心的法制工作围绕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加强行政公正廉洁执法、化解社会矛盾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及信访维稳等工作目标而展开。在明确工作目标的基础上,根据行政执法工作的不同要求,中心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具体的科室及人员,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司其职、不重不漏。在科学安排行政执法具体工作的同时,中心积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高素质的行政执法人员,不断完善行政执法处理机制。一是中心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为目的,积极开展单位职工分批次、有重点的学习各类登记业务
知识,详细讲解业务文件的规定,并进行笔试考核,同时积极参加法制办等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深化理论知识,参加培训共计200余人次。二是调整优化窗口人员配臵,提升窗口执法水平,提高窗口服务质量,推行“无午休”办公制度,树立中心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三是组织中心业务骨干及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观摩学习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庭审活动,强化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四是按照公正廉洁执法的要求,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五是在不断增强行政执法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同时,中心十分重视自身行政行为,要求行政执法人员落实好自身岗位廉政风险评估内容,避免在行政过程中滥用职权等问题发生。
二、逐步清理、制定规范性文件,加强制度规范建设。由于近年来新的法律法规的不断出台,以及旧有法律法规的修改、补充、废止,原来我单位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的适用范围及适用事项已不同程度的发生了变化,有些规范性文件已不再适应当前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针对这一情况,中心着重对各类行政执法依据性文件进行清理归类,使之成为一项定期化、常态化的工作目标。
一是集中力量完成了《宁波市房产交易与权籍管理中心业务操作规范(试行)》的起草、征求意见、修订、定稿的工作;同时还对中心业务操作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进行了一次较为系统的整理,分别于3月中旬和4月中旬将《宁波市房产交易与权籍管理中心业务操作规范(试行)》和《房屋登记法规文件汇编》编辑成册、下发使用,为中心业务制度的规范化提供了标准的统一尺度及较为详尽的学习参考资料。
二是积极推进全市房屋登记业务操作规范标准化工作。组织召开全大市房屋登记业务标准化专题会议,开通了全大市房地产业务交流论坛;成立了业务操作规范标准化编写小组;建立了疑难问题合议机制。同时配合市建委将完善后的业务操作规范逐步推广至宁波全大市,形成宁波市房管系统统一的业务操作标准。
在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建设方面,今年年初中心制定了行政执法的工作纲要,提前规划制度建设工作,目前中心较好地完成制度建设工作目标。一是中心制定了《关于加强房屋业务登记管理的通知》、《关于出具《宁波市家庭住房记载情况证明》有关操作事宜的通知》、《业务操作会议纪要》等二十多项业务规范性文件, 明确了业务操作的具体依据和方法,保障了行政执法程序性。二是抓紧筹备出台司法限制业务操作规范,形成业务操作流程标准,并在充分论证和检验的基础上,适时向其他县市区推广。二是积极主动与各县(市)区房管部门构建业务交流平台。实现各地房屋登记工作交流的常态化。定期就各县(市)区房屋登记操作实践
中新出现的疑难问题深入讨论、提出意见,形成统一处理机制。三是组织力量对构筑物登记业务的开展进行研究和准备,对收件要件、审核要点、应注意事项等内容予以细化,制定出稳妥可行的操作流程草案,完成《浙江省海上构筑物登记实施意见》等多项征求意见稿。
三、积极落实信访维稳、普法交流等各项日常工作。
积极响应落实市建委对窗口服务建设的要求,不创新服务工作方式,持续改进来信来访接待及咨询解答工作方法。以“高效、便民、利民”为宗旨,以切实解决来信来访及咨询群众的合理诉求为根本任务,力争在创建信访咨询服务工作的优质品牌。
(一)信访维稳方面。2011年中心处理房产权益疑难纠纷共计70余件,其中经中心集体会审并形成书面调处意见的3件;经我单位沟通、协调,相关权益方达成一致并及时解决的有20余件;答复网上咨询120余件,接待来人咨询日均5-6件;收缴假证24本。
(二)普法工作方面。中心对及时总结行政诉讼案件中暴露出的业务操作问题,召集业务办理人员不定期集中学习如何防范这些风险在加强内部培训的同时,同时积极联系银行等登记业务服务单位,开展抵押登记业务交流,取得了良好成绩;并利用各类展会、中心门户网站等媒介平台宣传、普及房产登记法律法规及各类房产新政,接受群众询问千余
次,发放业务办理、法规政策宣传册约1000余册,增加了房产登记业务办理的透明度,树立了中心良好社会形象。
(三)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房产查封和解封业务是中心的一项核心工作,具有高风险性,截止目前共计办理2276件。为了保证业务安全性,排除操作风险,中心多次到法院就查封、解封业务中实际问题、工作程序乃至诉讼等进行协调沟通,提出意见,避免了因沟通不畅出现的登记问题,理顺了与法院的工作关系。中心孙素军同志被浙江省政法委员会、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个人”。
四、本小结暨明年工作展望。
中心在落实本各项行政执法工作基础上,明确了工作思路,突出了工作重点,认真执行了各项工作计划,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但同时在工作实践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各项工作制度的衔接尚需优化;审批、登记模式尚需调整;处理突出、突发问题能力尚需加强;工作人员法制理论深度、法制意识尚需提升。中心将在总结今年工作的基础上,针对不足制定下一行政执法工作计划,集中力量,有重点地调整业务登记模式;有步骤地推进业务操作规范化工作;有力度地深化中心培训机制;有计划地开展新业务调研,扎实、稳步将中心的行政执法水平再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宁波市房产交易与权籍管理中心
二0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第四篇:行政执法工作汇报
行政执法工作汇报
于我段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情况的汇报
赣州公路分局:
我段在接到赣路政字[2001]10号文关于《关于做好公路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后,我段精心组织人员,结合当前全省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总体要求及分局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布置,对我段行政执法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大检查,现将自检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问题:
通过认真检查,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我段路政执法人员除路政股长取得行政执法证外,另外两人尚未取得行政执法证。
二、文明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我段路政股新进一个竞争上岗人员,目前尚未统一着装。
三、勤政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
1、由于我段建养任务繁重,行政上常调度使用路政车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路政管理工作的效率,影响了部分工作计划的实施。
2、少量路政案件未及时调查处理。
路政工作是“窗口之中的窗口”,路政工作是否搞好关系到我段的形象问题,也关系到我段路政股能否保持市级“青年文明号”的荣誉问题,我段将采取积极措施,努力将上述存在的问题加以彻底解决,真正树立我段行政执法的良好形象,展现窗口文明,促进行风工作建设的根本好转。
上犹公路段
二00一年六月五日
第五篇: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自查报告[范文]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xxxx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按照省、市关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在全区范围内认真扎实地开展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内容
(一)领导重视,职责明确,确保了计生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实施。区、街两级领导十分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通过专干例会、专题培训和局务会等形式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工作职责。各街道也将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做到责任明确,层层落实,在全区上下形成了局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部署、政策法规科布置自查方案和迎检措施、各街道具体落实自查任务的良好局面,确保了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
(二)政策落实,投入到位,为落实好计生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的人口与计生经费投入机制,将计划生育事业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区级按人均 8.88 元投入到位,街道按人均2元投入到位。落实了农村人口、城镇低保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和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经费均纳入区乡两级财政预算。
(三)加强培训,提高素质,为建设高素质的计生行政执法队伍打下了坚实基础。结合我区实际,通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知识专题讲座,以案讲法等方式,在月会及专题培训班上,对街道分管领导、计生干部和驻区单位、村(居)委会的计生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通过各级培训,强化了知识积累、优化了队伍素质,全区计生执法人员在依法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同时,严格执行了计划生育“七不准”、“十禁止”规定,切实做到依法办事,文明执法。截止目前,共召开例会4期、举办驻区计生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班2期,参加人员达330余人次。
(四)积极宣传,制度上墙,营造了有利于计生行政执法的良好氛围。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复议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评议制度,规范性文件逐级备案制度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以及行政执法过错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并注重发挥宣传教育的重要作用。一是积极定购和印发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册;二是在办证大厅公开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办理范围等内容;三是向群众公示奖励扶助人员、批准再生育人员等情况;四是与村(居)共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展板,建立规范化的宣传专栏,印发 “新城乡新家园牵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家庭”电话服务卡。既增强了广大育龄群众自身的维权意识,又做到政务、村(居)务公开,以接受群众的监督。目前,全区计生干部和育龄群众的法律法规、人口计生政策及生殖保健基本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科学、文明、进步的先进生育文化观念得到广泛传播。
二、切实做到五个“新”
(一)工作理念有了新的变化。一是以人为本,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这一理念已成为我区人口计生行政执法工作的宗旨;二是优质服务理念贯穿于人口计生行政执法工作的全过程,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标准。三是工作理念的更新,促进了工作方式和方法的转变,得到了服务对象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二)依法行政迈出了新的步伐。我区从2006年开展“五清理五落实”、2007年 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质量年活动”为契机,全面推进了我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一是抓好制度建设和专题培训,提升计划生育队伍依法行政整体水平;二是坚持将计划生育依法管理作为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执法环节,实行考核评议;三是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政务、村(居)务公开,增强计生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四是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评议制、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等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缩短再生育审批70天的时限办理再生育审批;五是严格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违反法律法规生育人员的处理做到程序公开、公正、透明,措施得力,执行到位。行政处理(罚)案件合格率达100%,社会抚养费征收兑现率达70%以上;六是规范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档案管理,按文书档案要求完成征收社会抚养费行政处理案件、再生育审批案件和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农村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和独生子女死亡重残家庭扶助等资料的归档工作;七是认真开展行政告知工作,对一孩和再生育、违法生育妊娠对象的告知面均达95%以上。全区计生系统无一例违反计划生育“七不准”、“十禁止”的事件发生。
(三)利益导向机制得到了新的完善。区政府出台了计划生育“三结合”户子女接受职业学历教育学费补贴方案,对户籍在我区并就读xxxx区职业联席会成员单位中中等职业(学历)学校的所有高、初中毕业生实施定额学费补贴;认真落实了计划生育优先优惠及奖励政策,全区将独生子女低保户、重残(死亡)家庭和部分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拿入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户;积极落实市计生委等五部门文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在蓉企业、个体户及其他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发放情况调查、登记并积极宣传、督促落实奖励金达60%以上;区计生、卫生、教育、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残联等部门均建立和落实了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利益导向机制,在政策、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向计划生育“三结合”户倾斜,帮助他们改善生产生活环境,进行“造血式”帮扶,取得了较好效果。
(四)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出现了新的面貌。近年来,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我们坚持管理与服务并举,以服务促管理,完善服务机制,实行人性化服务。一是规范、简化办事程序。为流动人口提供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咨询、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优生优育等科普知识。二是依托社区计生服务站为9661人次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免费“三查”服务、落实避孕节育措施328人、人流2人,同时进行生殖健康、性保健等咨询服务与指导。三是普及避孕药具知情选择,指导流动人口自主选择适合自身情况的避孕措施,使其真正享受到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四是严格落实《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对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协商处理的暂行规定》的要求,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工作程序认真自查和清理。
(五)创优活动得到了新的推进。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质量年活动的蓬勃开展,推进了创全国优质服务先进区活动向纵深发展。主要体现为:育龄群众对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生殖健康的知晓率得到提高;育龄群众的婚育观念进一步得到转变;育龄妇女依法生育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近年来,我区计划生育率始终保持在97%以上;进一步深化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开通了“绿色通道”;在区政务中心民政大厅开设了全市第一个优生优育咨询窗口,进行宣传和《免费婚检卡》发放,由政府买单,对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关规定,男女双方或一方具有xxxx区户籍,并在xxxx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发放《xxxx区新婚优生健康服务卡》,实行免费婚检。
三、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由于基层计生干部的调整变化导致工作发展不平衡;二是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在形式和内容上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加强。为巩固我区创建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成果,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努力稳定基层计生干部队伍,深化优质服务,全面提升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面,为建设和谐xxxx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