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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机基础沉降观测要求
编辑:梦回唐朝 识别码:22-970839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4-22 02:53:08 来源:网络

第一篇:风机基础沉降观测要求

1.对每台风机进行单独的观测,每台风机已设置4个沉降观测点,对这4个观测点均需观测和记录.2.观测要求

(1)基准点应尽量靠近观测点位置,但应在基础沉降影响范围之外,即距风机基础边线至少应大于80m.基准点一般不少于3个.(2)风机基础沉降观测采用II等水准测量,II等水准测量应采用闭合差,闭合差应小于 %%A5 Nmm(N为回路测站总数).(3)观测时间和密度

a.基础浇筑完成当天开始第一次观测.b.基础浇筑完成后一周每天观测一次.c.基础浇筑完成一周后每1~3月观测一次.d.机组安装当天开始新一轮观测.e.机组安装后一周每天观测一次.f.机组安装后第一年每1~3月观测一次.g.机组安装后第二年观测2~3次.h.机组安装第二年以后每年观测1次.i.当发现观测结果异常时或监理有要求时,应加密观测.(4)应记录每台机4个观测点的沉降量,机组安装后的观测还应记录观测时刻的风速风向数据.每台风机沉降差控制倾斜率为0.3%.(5)当沉降稳定时,可终止观测,沉降是否稳定应根据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断定,当某一台机沉降速率小于0.02mm/d时

(指某台机4个测点的平均值),可认为该风机基础沉降已稳定,可终止观测,但总观测时间尚应满足不小于12个月的要求.3.观测资料

观测资料至少应包括:基准点测量记录,各测点原始测量记录;

计算各测点沉降?

绘制时间

~沉降关系曲线;

编制观测分析报告

本文转自中国风力发电信息网(http://),原文地址:http:///ziliao/show.php?itemid=465

第二篇:风机基础沉降观测要求(推荐)

风机基础沉降观测要求

1.对每台风机进行单独的观测,每台风机已设置4个沉降观测点,对这4个观测点均需观测和记录.2.观测要求

(1)基准点应尽量靠近观测点位置,但应在基础沉降影响范围之外。即距风机基础

边线至少应大于80m.基准点一般不少于2个

(2)观测时间和密度

a.基础浇筑完成当天开始第一次观测.b.基础浇筑完成后一周每天观测一次.c.基础浇筑完成一周后每1~3月观测一次

d.机组安装当天开始新一轮观测

e.机组安装后一周每天观测一次

f.机组安装后第一年每1~3月观测一次

g.机组安装后第二年观测2~3次

h.机组安装第二年以后每年观测1次

i.当发现观测结果异常时或监理有要求时,应加密观测

(3)应记录每台机4个观测点的沉降量,每台风机沉降差控制倾斜率为0.3%.(4)当沉降稳定时,可终止观测,沉降是否稳定应根据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断定,当某一台机沉降速率小于0.02mm/d时(指某台机4个测点的平均值),可认为该风机基础沉降已稳定,可终止观测,但总观测时间尚应满足不小于12个月的要求.3.观测资料

 沉降观测成果表;

 沉降观测点位公布图及各周期沉降展示图;

 沉降观测分析报告。

第三篇:沉降观测

沉降观测

1)工程开工后,进行对地基土变形、人工降水等对临近建筑物的观测、监护,由业主委托专业公司进行观测。

2)沉降观测:工程施工时,应及时埋设沉降观测点,具体位置设计现场定。由专业测绘单位进行施工,施工期间,基础完成后立即进行系统的沉降观测,以后主体工程每上一层,观测一次,直至上部结构全部完成。装修时,每月或每结构层结束后观测一次。竣工后,第一年观测4 次,第二年观测2 次,以后每年观测一次,直至沉降稳定为止。工程竣工后,依据观测数据编制成表归入资料档案。

第四篇:沉降观测

7、边坡土体、支护结构、周边建(构)筑物、地下设施等的变形(包括水平位移、沉降、倾斜及裂缝)观测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和行业标准《建筑表现测量规程》(JGJ/T8)执行。

水平位移和沉降观测应符合以下要求:

1)观测基准点要求稳固。应设在基坑开挖和降水影响半径以外,数量不得少于3个;

2)观测的精度要求,应根据观测对象的容许变形范围、基坑重要性等级、变形速率、观测

周期等多种因数综合分析确定。可按《工程测量规范》变形观测等级进行测量;

3)观测资料整理

a每次沉降观测要求计算出各观测点的高程、累计沉降量、本次沉降量、沉降速率等;每次水平位移观测要求记录各个观测点的累积和本次位移量、位移速率等;

b根据各个阶段成果绘制沉降一时间关系曲线图、水平位移一时间关系曲线图、水平位移一距离关系展开曲线图等边坡位移图;

8、支护结构顶部的水平位移及沉降观测点的间距不应大于20m,在关键部位、支护形式变换部位应加密观测点;

9、边坡土层深层的水平位移应利用钻机成孔预埋测斜管,用测斜仪进行观测,以确定深层土体的潜在滑埋设测斜管时,应采用监测仪器和设备除了灵敏度和精度满足使用要求外,测斜管长度不宜小于围护墙的深度,必须有良好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计量器具必须在其标定的有效期内使用。监测仪器和设备的观测精度、操作和维护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10、基坑监测预警值:

报警值:支护结构水平位移(最大值)监控警报值为30mm或连续三天位移速率≥5mm/天煤气管道变形:沉降或水平位移不应超过10mm,连续三天不应超过2mm/d。供水管道变形:沉降或水平位移不应超过30mm,连续三天不应超过5mm/d。

11、各项目监测的时间间隔应根据施工进度确定,并符合下列要求:

1)各监测项目在基坑开挖前应测定初始数据,且不宜少于2次;

2)开挖初期观测时间间距不宜超过5天,开挖中期不宜超过2天,开挖后期应每天观测。当测试数据接近监控预警值时,应加密观测次数。当出现事故征兆时应进行连续监测,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监测成果,

第五篇:沉降观测报告

沉降观测报告模板

一.工程概况:

简述工程规模,结构形式,地基,高度,建筑面积,抗震烈度,抗震设防等级,设计的沉降观测要求,观测点建立时间,观测周期,观测等级等。二.沉降观测采用的规范及标准

1.《建筑变形测量规程》JGJ/T8-97;

2.《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202_;

3《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2_)

4.《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5《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2_ 6《建筑变形测量规程》GB/8-202_

7.本工程《技术设计书》; 三.沉降观测依据及要求

依据工程设计图纸要求及沉降观测施工规范、规程做观测详细说明。四.观测目的及要求:

沉降观测的主要目的:是监测建筑物(构筑物)在施工期间以及后续各个阶段的沉降状态和工作情况,并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准确可靠的建筑物动态沉降数据,以便在发生不正常现象时,使各方能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建筑沉降观测能测定建筑及地基的沉降量、沉降差及沉降速率,并根据需要计算基础倾斜、局部倾斜等数据。

五.基准点和沉降观测点的设置

1基准点是沉降观测起始数据的基本控制点,为保证观测值的高可靠性,在施工区附近(变形区外)埋设沉降观测水准基点,所埋基准点根据《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T8-202_中的规定进行建立。基准点的个数,可根据工程规模的大小合理布设。本建筑共埋设4个基准点,高程系统采用假定高程BM1=?m,也可采用施工区域内国家高程系统,高程值为甲方提供绝对高程值。基准点的建立必须用高精度水准仪引测,经过闭合、平差计算而来,并定期检验基准点的稳定性。至提交报告时基准点稳定可靠,符合规范要求。

2依据《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T 8-202_中的规定,沉降观测点的布置以能全面反映建筑物地基变形特征并结合地质情况及建筑物结构特点进行,变形观测点均设在建筑主要受力位置。点位设置的高度应有利于观测,且不影响施工的原则,并有利于长期保存。变形观测点均设在建筑主要受力点上。每个建筑物或构筑物在施工平面图上,都合理设置沉降观测点的位置和个数,并设计出沉降观测点的详图和做法、使用材料等。各观测点位置详见观测点平面图。沉降观测资料必须附沉降观测点平面布置图。六.沉降观测

1仪器与观测: 观测仪器精度是满足沉降观测成果的重要条件,为了保证沉降观测成果,必须使用符合精度要求的仪器。本次观测采用DSZ2精密自动安平水准仪、FS1光学平板测微器、N3铟刚水准标尺,精度要求可以达到0.1mm/km。现场采用闭合水准路线,等精度观测,最大限度减少误差。建议使用以下高精度水准仪:

A科力达DL07 电子水准仪及其配套的铟瓦条形码标尺

B天宝DINI03电子水准仪,配合2M条码水准尺,按几何法观测

C日本拓普康AT-G2型自动安平水准仪和测微仪,同时水准测量专用的精密铟钢尺

D DS3型水准仪及2 钢尺

C 苏州一光DS2动安平水准仪和测微仪配合2M精密铟钢尺

2观测级别及精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变形测量规范》 JGJ8-202_第3.0.4条及表3.0.4规定,当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时,对应的变形测量级别为二级,观测精度指标即测站高差中误差为±0.50mm,并以其二倍中误差作为极限误差.3观测方法及精度分析: 在该测量工作中我们采用固定仪器、固定人员、定水准点、定观测日期、定观测方法、定观测线路等措施的观测方法,选用天宝DINI03电子水准仪,配合2M条码水准尺,按几何法观测。基点与工作点按观测周期进行检验。观测点采用单程双测站的观测方法。观测精度按《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2_和《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T 8-202_要求进行。

按照《国 家一、二 等 水 准 测 量 规 范》GB/12897-202_中二等变形观测(国家一等精密水准测量)的技术要求施测,观测时读数取至0.01mm根据《建 筑 地 基 基 础 设 计 规 范》GB 50007-202_)建筑物的地基变形允许值,若Hg≤24m时,建筑物整体倾斜不大于0.004Hg,若24m<Hg≤60m时,建筑物整体倾斜不大于0.003Hg,其中Hg为室外地面起算的建筑物高度(m)。

根据《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7-202_;的有关规定,二等沉降观测的技术要求:基准点往返观测校差、附合或环线合差≤±0.3nmm,观测点测站高差中误差≤0.5mm,每站高差中误差≤0.15mm,检测已测高差较差≤0.4√nmm,前后视距累计差≤3m。观测时间,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在第一层结构施工完成后设置观测点。建立第一次观测,施工中建筑物每增加1层观测一次,或增加一次静荷载观测一次。依照设计图纸观测要求进行观测。七.沉降观测数据分析 整理沉降观测成果表 各观测点数据分析,最大沉降量,最小沉降量,最终沉降总量进行比较,汇总绘制《沉降观测成果数据表》 时间-荷载-沉降关系分析

随着时间的推移,楼层(荷载)的增加和沉降量的增加为对应发展关系,说明沉降量比较均匀,同时,在观测过程中没有出现反常现象(即大的波动和反复),从沉降曲线的沉降趋势来看,XXXX年X月X日以后所有沉降曲线开始逐渐趋缓,表明建筑物在XXXX年X月XX日以后开始逐步进入稳定沉降阶段。详见附录3(P-T-S曲线图)。八.沉降数据评价

根据沉降数据分析表明,该建筑物沉降总体均匀,未发生明显的差异沉降。最终百日降速率为0.004 mm/d,《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2_第5.5.5项第四条规定:“当最后100d的沉降速率小于0.01~0.04mm/d,可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具体取值宜根据各地区地基土的压缩性能确定”,根据本工程基础情况,取最后100天的沉降速率小于0.03mm/d作为进入稳定阶段的标准,即当最后100天的沉降速率小于0.03mm/d时才能停止观测工作。同时倾斜度也符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7-202_表5.3.4 规定的控制值3‰,满足设计要求。综合判定本栋建筑物已经进入稳定沉降阶段,按照规范规定可以停止沉降观测工作。九.结论与建议 1结论:

建筑物最大沉降量为X.XXXmm,最小沉降量为X.XXXmm,最大沉降速度X.XXXmm/d,累计沉降量为X.XXXmm,累计沉降速度为X.XXX/d,最大平均沉降速度为X.XXXmm/d.该建筑施工阶段沉降均匀。

2建议:

建筑物在投入使用后,按规范应继续进行沉JIA降观测。

附表和图

沉降观测成果表;参见资料软件沉降观测记录 表10-2沉降曲线图; 图10-3观测点平面布置图

表10-2沉降曲线图;

沉降量曲线

0.00

-0.20

-0.40

-0.60

-0.80

-1.00

-1.20

-1.40 沉降量(mm)

时间(天)

点号

通过对

*********** 楼施工阶段和封顶后的沉降观测统计结果得出:

该建筑物的沉降量较小且总体均匀,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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