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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编辑:无殇蝶舞 识别码:22-1033337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13 01:01:14 来源:网络

第一篇:小区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小区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业主)

丙方:(装修公司)

为了保证该建筑物完好和安全,保持住宅及其它房屋的清洁和美观,甲、乙、丙叁方就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及所聘请的装修公司在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前应将装饰装修施工图报甲方管理处,报批程序如下:

(1)业主应提前向物业管理部门申报。

(2)必须详细、如实地填写《装修申请表》,并附该户装修施工图。

(3)施工队须带装修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委托书等有关资料到物业管理部办理装修许可证。施工人员须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交纳装修施工保证金及装修管理费。施工期间须佩戴好证件、主动配合接受物业安保人员的询问、检查,并在指定区域内活动。

二、乙方装修范围及要求:

(1)业主必须严格按照申报批复的装修工程施工图进行装修,不得在原房屋的承重墙、柱、梁、楼板上开凿、打洞破坏房屋结构等。如有上述行为,应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或按其损坏程度扣除装修保证金,物业公司并扣留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权利。

(2)不得改动原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的使用功能及用途。

(3)不得凿除地面和房顶的结构或防水层。装修厨房及卫生间不得破坏结构层和上下用水管道,如在装修过程中损坏防水层,给排水管道修改造成房屋渗漏问题将按损坏程度扣除装修保证金。

(4)不得随意私自改动已安装入户水、电等管线的走向。

(5)不得影响、占用公用部位,不得在公用部位搭建和堆放杂物及其他占地物件。顶层住宅装修不得以安装防盗门窗等为由,私自占用楼道路公用部位。

(6)不得因装修损坏建筑物墙体,或造成外墙破损及污染和渗漏等。

(7)空调器外机必须安装在该户房屋空调外机设计指定的位置,空调出水需接入空调排水管,不得随意排放。

(8)不得改、拆阳台门窗,不得封闭阳台。

(9)不得在房屋内超荷载堆放建筑材料,装饰装修单位面积需按承重比例布置,不得超出承重标准,不得在屋顶违章搭建,更不准加层建房屋。

(10)阳台相连,不得开墙改装成门破坏结构,屋面窗不得改装成落地窗。平台加栏须经管理公司批准并按统一式样制作。

(11)厨房抽烟管道不能直接由外墙排出室外,要排入自家烟道内。

(12)地面装饰物严禁起过建筑设计荷载(以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为准),铺砌地面砖的厚度不起过3㎝-5㎝,新增隔断墙须经原建筑设计院批准后应用轻质材料。

三、乙方装修时间:

(1)装修施工应安排在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00-19:00内进行,不得影响其他业主住户的正常生活。

(2)周六、日及节假日装修,须向管理公司提出申请并不得影响其他业主/租户的正常生活。

四、乙方应按以下要求清运装修垃圾:

(1)装修垃圾必须及时袋装清运并放在管理处的指定地点,由物业公司联系城市环保部门统一外运处理,乙方应缴纳装修垃圾清运费3元/㎡。

(2)严禁向窗外、阳台外、以及在楼梯、过道、转换层平台等公共场所堆放、抛散建筑垃圾。

(3)严禁将垃圾倒入下水道或将生活污水排入落水管内污染环境。

(4)装修单元区域内的公共地面乙方须铺上保护层以确保地面无损,若有损坏由业主负责。

(5)装饰装修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废物,应当按照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严禁违反规定将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堆放于住宅楼道或者其他地方,更不得将易燃物就地烧毁。

五、装修管理费用:

(1)装修保证金

为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乙方在装修施工前必须向甲方交纳装修保证金 3000 元/户,装修管理费 5 元/㎡

(2)装修施工结束后,由本公司对装修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如无违反装修管理规定及其他管理规定的行为,没有对他人财产或公共场地、设施、设备等造成危害的,验收后退还装修保证金(不计利息)。

(3)乙方在装修过程中,如发生损坏公共设施设备和其他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所产生的罚款及赔偿费用从乙方及装修公司所交保证金中扣除,若罚款及赔偿费用超过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乙方及装修公司增补,物管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装修施工队在办理临时出入证时,须向管理公司缴交每人每证10元办证费,装修许可证每证10元。

六、管理责任:

(1)业主装修前将装修图纸交管理公司审核备案,涉及结构问题须经原设计部门批准。

(2)业主除粉刷性装修外,其他一律提出装修图纸,按下列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业主(提交装修申请和装修图纸)申报→物业管理部→设计部门→物业管理部→业主→施工队入场。

(3)业主改动住房内水、电、通讯和电视管线等走向,须经管理公司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涉及专业性质的,需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复,出具书面材料为准。

七、违约处理:

(1)凡因装修施工造成损坏公共设施、设备及公共部位式给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由该房屋产权人承担全部责任及后果。

(2)因装修施工造成管道堵塞、漏水、停电、坠落等事敌,产权所有人须负责修复(或承担修复费用),并视情况予以必要的赔偿。

(3)因装修施工引起报修的,产权人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4)如违反规定,不听从本公司的劝阻和安排,本公司有权责令其停止装修行为。

(5)根据政府有关法律规定,对违章事件按下列情况处理:

1)业主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责令其限期改正,恢复房屋使用功能;房屋室内搭建影响房屋安全、周围环境和市容观瞻的,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样。

2)任意占用房屋共用部位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恢复原状。逾期由本公司派人清除,清除费用从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3)对任意占用楼内楼外的道路的,责令其限期改正,恢复道路使用及原貌。

4)因业主过失,造成房屋倒塌等事故,使他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除负赔偿责任外,直接责任人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对于不遵守规定或不接受管理的装修公司及其装修队伍,禁止其进场施工,情节严重者取消其装修资格,直至诉诸法律。

6)业主如不遵守本协议规定,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本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施工现场发现发生乱泼脏水,乱扔垃圾,随地大小便者,由责任人应负责清理或由责任人承担清理费用。

8)严禁违章操作,乱堆材料,乱接电线,如有违反者,甲方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如拒不改正者,甲方有权报当地有关部门处理或经有关部门批复文件、命令等进行处理。

9)现场各种施工设备、设施和已完成建筑成品与半成品及水、电、空调、卷帘门、消防、通讯管道线路、设备等物品不得随意破坏。若有破损,应承担相应赔偿。

10)严禁在现场场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卖淫、嫖娼、吸毒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违者将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八、此协议一式叁份,由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2

第二篇:小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Xx小区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装饰装修单位)

为保持()小区良好的物业环境,规范房屋的装修行为,保持房屋的整体质量,维护业主共同利益和确保乙方装饰装修施工安全,减少装修过程和装修后业主邻里间矛盾,甲乙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经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受()有限公司委托,甲方为()小区物业管理单位,代表全体业主和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治安、消防、房屋、水、电、气、电视、电话、绿化环境、市政等设施、车辆、物资,以及建筑、装修等活动实施管理和协调,维护权利业主的共同利益,确保物业公共地方的完好和公共秩序。

2、甲方应对乙方的房屋装饰装修方案进行审核,并在法规规定范围内及时对方案是否可行做出明确表示;当“方案”不符合法规、规章规定时,有义务向乙方说明和建议。

3、甲方应对乙方依法进行的装饰装修活动给予配合和协助,不得刁难。

4、甲方有责任对乙方的装饰装修过程进行巡视,在乙方或其委托的装饰装修人违反小区《装修管理规定》之禁止行为发生时,进行劝止、报告。

5、甲方可根据与业主或装饰装修单位签订的《施工安全责任书》约定,对施工违约单位采取制止违章行为、要求其恢复原状等措施。

6、甲方按规定向乙方收取垃圾清运费。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在法律法规、《业主公约》等规定范围内和不影响其他业主利益前提下,自主装饰装修自家房屋。

2、乙方装饰装修房屋前,应将装饰装修方案、施工单位等信息告知甲方,并办理装饰装修手续。

3、乙方有义务与装饰装修单位就遵守物业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约定;若装饰装修单位出现违章行为时,乙方愿意承担连带责任。

4、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在法规规定范围内对施工单位施工活动进行管理,以确保物业安全和业主公共利益。

5、乙方确认已收到,并知道《业主公约》、《装修管理规定》、《业主手册》等公共制度和文件内容,承诺督促家人和自家相关人员遵守。

甲方(章):乙方(章):

责任人(签字):

年月日

第三篇:小区房屋装饰装修协议

小区房屋装饰装修协议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业主)

为加强御江一品住宅装修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督,保障房屋的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维护小区环境整洁、美观、协调和业主的生活正常秩序,使业主有一个安全、清洁、舒适的居住环境,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____________住宅装修进行统一管理;

2、甲方应依据《业主手册》、《临时管理规约》和维护绝大多数住户利益的立场出发制定合理的装修守则和收费标准;

3、甲方应配合提供乙方在制订装修方案所需的房屋结构及管线走向图;

4、甲方对乙方提出的申请在3天内予审批,在装修管理监督过程中依法办事,不得故意刁难业主、施工人员和干涉乙方的正常且符合规定的装修施工;

5、甲方工作人员有权不定时对装修单元巡查,监督装修情况,对违规现象现场给予纠正;

6、甲方有权检查进入小区施工的人员证件,没收过期的借用他人的证件,阻止未办理证件的人员进入小区施工;

7、甲方有权对违反本协议装修行为进行教育、责令整改、责令停工、没收证件、暂禁入场、造成损失赔偿或索赔等进行管理。如拒绝执行,可采取诉讼解决。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装修守则有关规定;

2、乙方严格按照经审批的装修项目进行装修,如装修项目需要更改,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得到批准后方能进行;

3、乙方必须按照与内部装修施工单位签定的装修合同进行装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行为;

4、乙方要督促其施工人员按照规定的施工时间进行文明施工,不得影响其他住户正常生活;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损坏公共设施、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6、乙方必须聘请具备有效资格的电工、焊工进行相关操作,施工过程中,应做好火灾防范工作,施工现场应配备灭火器,安全用电、安全操作,不得使用高负荷电热丝、电炉等电热器件,否则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对因施工不慎造成的房屋或相临房屋、小区内公共设施、设备、绿化的损坏、下水道堵塞、渗漏等承担维修及赔偿责任。

第三条

装修流程说明

1、选定装修单位,确定装修方案,并由施工单位指定一名防火责任人;

2、填妥《房屋装饰装修申请表》、《房屋装饰装修承诺书》等相关文件、表格;

3、业主办理装修申请手续时,应提交以下资料以便审核;(1)装修施工单位营业执照、装修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2)装修设计图纸及说明一式二份(图纸比例不小于1:200),包括室内平面布置图,室内装饰大样、水电设计图。涉及单元格局拆改、地面、墙壁钻凿、给排水及防水更改、煤气管道更改等项目,应专项说明。

(3)装修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彩色照片2张。(4)物业服务中心查验申报材料齐全,三个工作日内审批。审批原则参照《装修守则》;

(5)装饰装修方案经审批同意后,由装修施工单位或业主到物业服务中心财务部缴清装修保证金、建筑垃圾清运等费用(详见《装饰装修收费项目及缴纳标准》);

(6)装修施工单位办理《房屋装饰装修许可证》、装修施工人员出入证;

(7)业主应保证告知公司装修公司职工遵守小区公共管理规范,按装修管理规范按章施工,并配合物业工作人员对装修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8)如装饰装修施工过程中增加施工人员,装修单位应及时办理人员增补手续;

(9)装修过程中,业主及装修施工单位应配合物业工作人员随时进入装修单位检视装修施工情况;

(10)业主及装修施工人员阐明装修规则,保证装修工程按章规范施工。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停止未经批准和违章施工项目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11)装修竣工后,业主填写《装修竣工验收表》通知物业服务中心安排查验。验收通过后,业主和装修施工单位交回《房屋装饰装修许可证》、《临时出入证》,办退临时出入证押金手续,使用三个月后办理退还装修押金。

第四条 装修办理流程

1、业主选定装修施工单位和装饰装修方案;

2、领取并填写装修申请表格、资料;

3、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申报、审批;

4、到物业服务中心财务部缴纳各项装修管理费用;

5、装修过程;

6、物业服务中心检查监督、业主监督施工;

7、装修完工,物业服务中心进行验收;

8、办理施工人员退场手续及退证,三个月后退装修保证金。

第五条 装修管理守则及装修项目施工守则

一、总则

1、本守则旨在规范业主范业主装修及其他施工行为,指引业主和施工单位规范施工,保证小区物业完好使用和安全,维护小区环境整体美观,维护全体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本守则规范的范围包括业主私有部分装修、房屋公共维修改造与其他施工/动土行为的管理、监督,但不包括开发商进行项目土建安装及整改期间的施工。

3、业主可依照自己的喜好风格进行室内装修,但必须留意施工项目不违反本守则风格,并且不影响楼宇结构公共设施。

4、业主须按照物业服务中心审批的装修方案施工并按照本守则规范施工,否则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停止未经批准的工程。

5、业主装修工程若不符合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即使事先物业服务中心未予告知,业主仍须将改变部分恢复原貌,所需要的费用由该业主承担。

6、业主所聘请的装修施工单位在进行工程时有任何的疏忽而造成公共地方或设施损毁,业主或装修施工单位必须负责赔偿损失。

7、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装修施工单位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不含法定节假日):8:00-12:00、14:00-18:00。法定节假日、星期

六、星期日施工时间为:9:00-12:00、14:00-17:00,并严禁从事一切产噪音,粉尘污染,强烈气味的作业。

8、电梯向楼梯出口,原则上不允许装门封闭,如业主主要求装门,必须装防火门

二、费用

1、业主办理装修申请时,应向物业服务中心缴纳装修保证金、装修垃圾清理费等相关的费用。

2、装修保证金

(1)装修保证金按房屋套数收取,商业(店面)按1000元/套;高层住宅按1000元/套。

(2)装修竣工验收后使用三个月,经物业服务中心查验无造成公司设施设备损坏后,免息退还保证金。物业公司查验的只是涉及到公共利益的项目,并不代表对整个装修质量负责。

3、临时工作

(1)临时出入证押金每证50元。业主装修竣工交还出入证押金。如退还出入证存在遗失,应扣除遗失数量的押金。

(2)临时出入证工本费每证10元;于业主办理装修手续时交纳。(3)临时出入证不准转借他人或单位使用,否则物业服务中心有权没收押金。

4、装修垃圾土头清运费

(1)装修垃圾/土头用袋装好,运往指定堆放点,由物业服务,统一安排统一清运。

(2)装修垃圾清运费:按建筑面积5元/平方米收取,由业主交房手续时交纳。

三、装修项目施工守则

1、入户门、室内窗、阳台窗

(1)为保持小区整体环境美观与统一,禁止对单元入户门进行更改更换。

(2)业主可对入户门门锁进行更换,但所换的门锁必须与入户门进行更改更换。

(3)禁止对室内窗进行拆改,不主张对阳台落地窗进行更换。业主确实坚持进行更换的,应采取相同材质进行加工和安装。禁止重新安装时擅自扩大窗体规格尺寸。

(4)不得在室内窗玻璃、阳台张贴广告;

2、入户花园、阳台

(1)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规定,单元阳台、入户花园等部位禁止封闭

(2)业主坚持对阳台、入户花园进行防护的,应采用隐性防盗网或采用和窗户颜色相近的有框玻璃窗进行安装,以保持房屋外观统一。

(3)业主应委托有资质的生产厂家施工。

(4)入户花园、阳台、露台不得合并入室内功能使用,不得变更使用功能。

3、防盗网

(1)物业服务中心不支持业主在单元阳台、入户花园、窗户等部位安装防盗网(2)业主坚持安装防盗网的,防盗网必须安装于阳台或窗户内侧,禁止外伸及安装在窗户侧。

4、墙体

(1)经物业服务中心审批,可在不影响承重结构的基础上对单元室内隔墙进行拆改,但新砌墙体必须在结构梁体上方施工。建议采用轻质材料进行新砌墙体的施工。

(2)禁止拆改、破坏房屋承重墙、结构梁、结构柱等房屋承重结构。

5、防水

(1)洗手间防水施工后必须进行48小时闭水试验,确定不存在渗漏情况后,方可进行后续工项目。

(2)于阳台、露台安装洗衣机、洗衣池的部位,建议进行防水处理,洗衣池位置应尽量远离栏杆,以保持房屋美观。

(3)禁止更改卫生间、厨房的原有位置,以免导致房屋渗漏。

6、空调

(1)本案设空调为中央空调,主机位置放于设备阳台。(2)空调冷凝水应接入预设空调排水管或阳台地漏,禁止冷凝水直接向外排放。

7、电力线路

(1)业主线路装修时应聘请专业人员进行室内电子线路施工,以保障用电安全。

(2)电力线路应进行套管铺设,禁止直接布设裸线。卫生间等线位盒禁止封堵。

(3)线路铺设应合理计算用电负荷,避免使用时线路符合导致电力安全事故。

8、给水

(1)业主装饰装修时,应采用合格的给沙河材料进行安装。(2)建议给水管安装后进行试水,以检查水管接口是否渗漏;(3)因业主水管安装造成房屋渗漏的,由装修单元业主承担维修赔偿责任。

9、排水

(1)装修时,地漏、排水管口应进行相应防护,装修结束后进行检查清理,避免泥沙掉人;

(2)禁止更改卫生间、厨房原有位置,以免排水水畅或房屋渗漏;

(3)卫生间洗脸盆排水应安装S形存水弯,以免异味进入;(4)排水、排污管检查口禁止封闭,因装修须遮盖的,应保留活动盖板以便于检查维修。

10、排气扇

(1)对墙壁进行穿孔以安装卫生间排气扇,应由物业工程人员进行安装位置的指导。不得在房屋承重梁、柱上进行穿孔。

(2)排气扇须在室内安装,排气管不得超过墙体外立面。(3)因进行墙体穿孔导致外墙、外墙瓷砖损坏的,业主应该承担维修赔偿责任。

11、露台、阳台铺装

(1)业主对现有的露台、阳台水泥材质地面改为瓷砖铺设或重新铺设,业主应重新进行防水处理,并进行防水试验;

(2)对阳台、露台凸檐压顶铺贴时,因为凸檐外立面泥浆进行处理,以免影响美观;

(3)业主对阳台、露台立面涂料墙壁使用瓷砖改装的,需要保持与涂料相同颜色。建筑物贴外墙的墙壁,禁止进行改装。

12、燃气

(1)禁止擅自对室内燃气管道进行改装、包敷。燃气管道阀门附近禁止封闭。

(2)业主确需进行燃气管理更改,应联络燃气公司安排专业人员进行施工,所产生的改装费用由业主承担。

13、有线电视、电信电话

(1)建议装饰装修时尽量不更改有限电视接口位置,以免造成电视信号减弱;

(2)禁止业主自行在室外、阳台等部位安装室外天线或接接收器,以免影响房屋美观。

14、智能化系统

(1)不主张业主对单元可视对讲系统等智能化的安装位置进行更改或移动,以免影响使用功能或故障;

(2)业主坚持智能化系统位置调整或移动的,应由物业服务中心联络智能化专业人员进行施工。业主需要更改位置的,由业主承担相关费用。

15、白蚁防治

(1)物业服务加心建议业主装修时,对木作部分进行白蚁防治;(2)建议业主装修和入住后,定期检查室内白蚁灾害情况,及时发现,及时处理,或通知物业服务中心处理。

16、装修材料、装修垃圾搬运

(1)装修材料、垃圾应在小区大门外装卸。小区禁止辆进入;(2)搬运沙石、水泥等材料进场的,应将材料装袋。为便于业主节省人力成本;可采用平板手推车等工具将装袋的材料运送到单元楼下,再搬运至装修单元。禁止将材料直接倾倒在单元楼下再装袋上楼;

(3)施工所产生的装修垃圾必须“袋装化”并封口,应统一送到物业服务中心指定的堆放场,由物业服务中心统一定时清运;

(4)装修材料、垃圾不得堆放装修单元以外的公共场所、公共部位;

四、施工过程管理守则

1、装修期间,业主须确保有装修负责人在现场,并提供工程负责人名单和联系方式给物业服务中心,以便发生紧急事故时与其联系;

2、施工人员进出小区佩戴《临时出入证》,遵守小区各项公共管理规定,并配合物业工作人员的管理;

3、装修工程只限于装修单元进行,装修工具、材料、沙石等必须放在装修单位内,不得占用小区内公共地方或通道、走廊;

4、不得擅自在公共地方接驳水管进行装修工程;严禁从消防栓取水调制凝土、清洗地方或其他用途(火警除外);

5、必须关门施工,以免装修尘埃、噪音对小区内其他业主产生影响;

6、未经物业服务中心批准,施工人员不得在装修施工场所留宿;

7、单元室内装修一般期限批准为90天;超过90天尚未完工之装修竟,必须提前至少三天至服务中心办理相关延期手续手,方可继续施工。

8、装修期间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1)禁止运载违规物品或超负荷运载运载品必须快进快出,不允许超时将电梯作停站作业;

(2)为了保护电梯及公共设施,不允许斗车、平板车等搬运和进入电梯。搬运完毕,如有水泥、沙石、垃圾等泄露电梯间及地板上,需要及时清扫干净;

(3)进入轿厢的货物不得超过1.3米、深1.3米、高2.2米、厚度为5厘米(包括5厘米)以上的模板,严禁硬塞入电梯轿厢;

(4)在搬运过程中,如有损坏电梯者,将视情节作出赔偿或修复等处理。

9、公共部位维护

(1)装饰增修期间,注意对公共设施设备及公共部位(场地)的保护,如有造成损坏或损失,由责任人承担修缮责任和赔偿;(2)责任人拖延修缮时间或拒不修缮时,物业服务中心可立即制止责任人装修施工,由物业服务中心安排修缮,费用由责任人支付后恢复其施工。物业服务中心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责任人相关责任的权利。

五、装修现场消防安全规定与保险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施工单位必须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单元7内必须配置有效灭火器(不少于4KG,每50平方米配备1个,每个单元不少于2个),装修现场严禁吸烟。现场指定一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安全工作,确保各项防火措施落实;

2、凡使用电焊、氧焊等明火作业的,需报物业服务中心审批,并做好消防安全措施;

3、装修材料要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尽量使用阻燃不燃材料。电线、灯具、、插座等必需使用标准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电线必须使用与电器功率相符的铜芯电线;

4、禁止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对于天那水、油漆及易燃物品使用过程中应该注意安全,用后应妥善处理。

5、在施工现场以外,不准明火作业,更不准搭建碘钨灯等高温灯具。

6、日光灯灯具必须安装在安全位置,电线、灯具不得直接接触木板及其它易燃物品,需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

7、装修施工不得阻碍消防通道和堵塞防火门;

8、施工现场禁止使用煤、柴等明火煮食。施工人员离场前,要检查各类水、电、燃气开关是否关闭妥当,注意锁好门窗;

9、装修期间的施工安全由业主(施工单位)负责,为防止可能发生的事故而造成损失,物业公司建议业主施工单位购买装修工程保险,包括火险、施工人员人身意外险、公共责任险等。

六、违章处理

1、物业工作人员不定时对装修单元巡查,监督装修情况,对违规现象现场给予纠正;

2、违规现场严重的,物业服务中心有权采取责令停工、责令恢复原状、扣留工具、停火停电、禁止施工人员进入小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等方式进行处理;

3、为了保证楼宇外观的统一和完整,保护公共设施设备的完好,维护全体业主的权益,物业服务中心将对本小区内的装修行为进行监督,物业服务中心有权制止与《装修申请表》内容不符或不按规定装修的行为,可要求业主在规定时间内对影响建筑结构及严重影响房屋外观的装修工程更改或还原,并由业主承担整改费用(可从装修保证金扣除)。必要时,物业服务中心可以提请政府相关部门予处理;

4、因乙方及所聘装修公司施工人员违反装修守则的有关规定,经甲方管理人员劝诫不改者,乙方或所聘装修公司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元/次。

第六条 附则

1、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执行;

2、本协议附件中《业主手册》与协议同时使用,具备法律效力,自协议签字之日生效。

3、乙方非业主的,其物业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委托同意。业主(住户)对其物业进行装饰装修必须严格遵守《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4、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甲方: 签署及盖章: 联系电话: 乙方(业主): 签署: 联系电话:

消防责任协议书

业主单元:御江一品______号楼_____室 业主姓名:

消防工作重于泰山,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逐级逐户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群防群治,共同维护小区消防安全,九江名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确定:________为区域防火责任,就有关防火责任以下协议:

一、区域防火责任区域

1、业主/住户使用单元入户大门以内;

2、业主/住户使用车位及停放的机协车辆;

二、区域防火责任人职责

1、遵守并教育本区域其他物业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消防法规,提升消防安全常识;

2、积极参与并配合物业服务中心相消防管理和教育活动,掌握基本消防知识和技能;

3、协助物业服务中心搞好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引导并教育本区域其他物业使用人共同爱护本小区消防设施设备;

4、负责本区域范围内的防火工作,制定本责任区域消防预案,确保责任区域消防安全;

5、在本责任区域合同配置消防器材,定期检查并排除消防隐患;

6、本区域防火责任人树立防火意识,安全使用电器、燃气用具;

7、及时申报本责任区域内装修、动工、动火等行为,监督并教育施工作业人员遵守消防安全规范,预防火灾;

三、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物业服务中心、区域防火责任人各执一份。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后生效至该物业更换业主时为止,中途更换责任人则另行签定区域防火责任协议书,前责任人有义务告知和督促新责任人签订本责任书,否则,由其前责任人承担责任

甲方: 签署及盖章: 联系电话: 乙方(业主): 签署: 联系电话:

第四篇:碧玉江南小区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碧玉江南小区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甲方:重庆平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证业主生命财产安全和小区房产保值增值,必须加强小区装饰装修管理,并统一外立面装饰装修风貌,根据国家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和《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碧玉江南小区实际情况,在乙方办理装饰装修手续时,甲乙双方就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

乙方对碧玉江南栋单元号房实施装饰装修,具体施工内容详见《装修施工方案图》和《装修申请表》。

二、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允许施工时间:

装修施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其余时间及法定假日为静音施工。

四、装修垃圾的清运与处置:

业主室内的正常装修垃圾,委托甲方清运,由乙方将垃圾袋装放到甲方(小区物管处)指定地点,由甲方组织人员清运到市政垃圾处理场,但拆墙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自行清运。

五、乙方装饰装修禁止行为及注意事项: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供设计方案,禁止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或厨房;禁止将厨房和卫生间互换使用;禁止改变其它房屋的使用功能。卫生间及厨房在房屋验收时已做关水试验,达到防水要求及标准,在房屋装修后导致厨房、卫生间漏水现象,均由装修单位或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严禁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严禁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严禁私自占用和破坏房屋的公用部位,不得在公用地段堆放材料、施工作业、乱搭乱建,不得侵占共用墙体;

6、严禁擅自封闭阳台、露台、院馆,以及在这些地方安装防盗网、雨阳棚、搭建花架、房屋等构筑物或建筑物;严禁开挖地下室或水井等。

7、严禁擅自搭建屋顶花园、露台、破坏屋面防水、增加屋面荷载、移动和隐埋公共设施、封闭屋面通道;

8、严禁破坏房屋的樑、柱、楼板、承重墙、框架结构、建筑外墙等,不得在上述部位开门开洞、凿孔打槽;

9、严禁封闭穿过户内的主供、排水管、阀门、检查口,以便与维修和养护;不得擅自移动水、电、气表和 1

供水阀门,以便于物业公司查验和维修;

10、厨房烟道、卫生间排气道属公共设施,严禁破坏;厨房油烟、卫生间换气均应从预留烟(风)道集中排放,严禁在外墙上开孔或开门、窗向小区散排;

11、禁止有随地大小便造成污染或损坏公共环境、设施设备的行为发生;

12、禁止装修人员擅自动用任何消防设施或关、停公共水阀、电源、公共气阀,不得私自拆装,更换水气表和空气开关;禁止未经计量使用水电气;

13、住户使用电梯严格按照<电梯使用规定>操作,严禁运载有污染性、超长、超重、锐利、使电梯失衡、磨损、毁坏之物品;

14、不得改动住宅外立面建筑风格以及在非承重墙上开门、开窗、挖孔安置鞋柜等;

15、凡属于物业公司统一管理的给排水、强弱电系统,(表前部分或公用通道)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乱接擅改管线,所有暗埋水管必须使用不锈钢管或铝塑管,严禁使用镀锌管,安装完毕前必须试水压,并通知物业公司查验;

16、未经许可不得动用明火或焊接作业,如需进行明火或焊接作业,必须提前两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物管公司派人现场查验同意后方可施工;

17、空调外机应安装在预留孔洞相对应的位置或甲方统一指定位置,严禁将空调外机在建筑外立面悬挂,空调冷凝水须接入排水管道;

18、不得将石沙、水泥、地砖等装修材料集中堆放在楼板上,堆放材料就尽量分散以减少单位面积荷载,不得超过设计荷载(150千克/㎡);

19、装修期间不得将石沙、水泥或其他任何杂物以及化学腐蚀的废液倒入下水管道,如因此堵塞管道将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20、河沙、水泥等装修材料必须按物业公司指定的位置装卸,要求袋装搬运,完后必须清场恢复原貌;

21、装修施工的垃圾,必须袋装堆放在甲方规定位置,严禁乱堆乱放和污染环境;

22、装修期间装修人员不得在小区楼宇内煮饭、烧水、醺酒、赌博、留宿;

23、装修单位和业主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审批合格的,经业主、装修单位、甲方专管员共同签字的装修施工方案图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装修方案,如确需更改,需征得物业公司同意。门市、商场写字楼装修须另报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审批;

24、污染作业必须闭门施工;装修施工之前,应当告之相邻业主或住户,不得影响相邻楼主或住户休息;

25、房屋二次装修也必须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交纳相关费用;

26、需供水、供电、供气、通讯、宽带、闭路电视等部分进入小区施工作业,均需到物管处办理相关手续。如需临时使用水、电,需按甲方指定的位置搭接,并按规定交费;

27、装修施工人员均需办理临时出入证,一人一证,并凭临时出入证进出小区,保安和物管工作人员的有

权随时检查证件,无证件者甲方有权拒绝进入小区。

六、装饰装修监督与管理:

1、甲方依据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规定,对住宅内装饰装修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乙方应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

2、甲方有权对违章施工单位的违章施工行为采取责令整改、停工、处罚或取消装修施工许可证等措施,对违反本约定的行为,乙方表示准许甲方阻止,甚至认可由甲方组织强制拆除,乙方对此不提法律异议。对拒不改正的,甲方可采取停止施工水电供应,或上报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或拒绝其进入小区等其他必要方式;

3、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装饰装修中出现的影响公共利益的质量事故以及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的行为,都有权检举、报告、投诉,甲方接到投诉后应在一定时间内给出处理意见,并督促相关责任方进行限期整改。

七、装饰装修竣工验收:

1、乙方装修完工后,需提前向甲方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2、甲方接到申请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或约定时间会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并填写竣工验收单;

3、违反法律、法规或装饰装饰管理服务协议的行为甲方应当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再进行复验,直到合格;

4、入住三个月后验收合格,如未发生因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渗漏水等现象,无损害相邻住户利益的事件发生,经甲方验收合格,业主签字同意后,甲方可按相关管理规定退还装修保证金;

5、甲方只针对本《装饰装修管理服管协议》约定部分进行验收,属预防性措施,对于装修而引起的任何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装修费用:

1、装修保证金:202_元/户(装修完入住三个月验收合格退还)

2、装修垃圾转运费: 3.5 元/㎡(一次性收取不拆墙费用)

3、工人出入证:工本费 10 元/证,押金 30 元/证(每户5张)

九、违规行为:

1、未经甲方批准擅自动工装修者,乙方应向甲方支会违约金200-1000元人民币,同时乙方需停工,待办好装修手续后再行施工;

2、违规拆墙、打洞、乱搭乱建等造成楼宇外观受损或因装修原因造成对毗邻房屋的影响的损坏者,甲方可责令其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向乙方收取违约金300-1000元人民币;

3、违规私搭乱接电线、水管、动用超负荷电动工具者,甲方将没收工具并向乙方收取违约金500-800元人民币;

4、拆墙垃圾违规堆放者,甲方向乙方收取违约金100-200元人民币同时责令其自行处理;

5、违规在装修室内吸烟,使用电炉和擅自动用消防设施及水阀者,没收电炉,同时甲方将向乙方收取违

约金50-100元人民币;

6、违规在楼宇内乱窜、乱解大小便、喧哗、酗酒、违反装修时间规定者甲方向乙方收取违约金50-100元人民币;

7、违规乱倒涂料、水泥、残渣、有化学腐蚀作的废料,以及其他杂物造成管道堵塞、损坏等影响他人利益时,除照价赔偿外另甲方向乙方收取违约金200-1000元人民币,解犯刑法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8、违规封闭管道检查孔者,责令其限期改正,否则,不予验收,由甲方强制整改,费用在乙方的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9、违规占用小区公共部分和在小区公共部位,或在阳台、露台、院馆搭建任何建(构)筑物者,或开挖地下室及水井,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执行者,由甲方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强制拆除(费用由违规者承担),同时向乙方收取违约金500-202_元人民币;

10、乙方的任何违规行为所引起的工期耽误,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附则:

1、乙方对甲方的管理应积极配合,甲方应认真履行职责,热情服务;

2、乙方应向其装修人员作好本协议的宣传,教育工作并负有监督责任;

3、凡进入小区装修的施工人员,要遵纪守法,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道德,加强协作与沟通,共同维护小区公共设施和治安秩序;

4、施工单位应按《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规定进行质量保修,保修期满后应由装修人向业主或使用人提拱维修服务。如装修后发生房屋结构破坏、渗漏等造成公共部位损坏或相邻住户财产损失,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或赔偿;

5、本协议如出现争议,由有关各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向当地法院起诉;

6、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协议双方签字可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重庆平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盖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五篇:小区装修管理协议

(小区名称)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甲方(物管公司):

乙方(业主):

依照建设部颁布施行的《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条文条款规定,为保证本物业各业主的合法利益,保护各类公共设施完好,促进室内装修工程安全、优质、文明进行,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及所聘装修单位应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制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于一切违反前述规定的个人和单位,甲方有权采取合法有效方式予以处置。

二、乙方施工位置:_层_室,建筑面积为:_平方米。

三、装修费用:

1、建筑垃圾清运费按3.0元/平方收取,不足一平方米部分按一平方米计算。

2、临时出入证:收取施工人员出入证制作工本费¥5.00元/个遗失者,重新交费补

办。

四、装修有关设计要求

1、材料及装修

(1)乙方应采用品质优良的防火材料装修,并聘用信誉良好、有资质的装修

公司负责装修设计工程;

(2)如因设计需要使用可燃性材料,必须于表面涂上防火涂料。

2、消防/灭火

(1)楼内设有消防设备,禁止因装修或其它理由更改消防设施功能及位置;

(2)禁止将消防设备用任何物品盖上或其他任何可能妨碍其功能的行为。

3、给排水

(1)禁止私自在户内更改安装给/排水系统;

(2)切勿将杂物、泥块、油污等废弃物倒入排水管内,如户内污水含大量油污

及废弃物者,必须安装过滤网,防止废弃物直接排入阻塞排水管;

(3)禁止将污水管接驳往雨水管。

4、电力/照明系统

(1)如因实际需要增加用电容量,业主需向电力部门提出申请。由专业公司进

行施工;

(2)户内电源线路应采用非燃型或阻燃型套管到位。

五、装修须遵守的规定

1、根据有关法规规定,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

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3)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4)其它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2、根据有关法规规定,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1)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2)改变房屋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3、具体细则:

(1)任何人员装修不得破坏楼内公共设施、设备、财物,如有违反,除承担造

成的全部损失并对所破坏项目双倍赔偿;

(2)所有电器的安装必须遵守低压用电规程和甲方有关规定,电线必须要保护

在阻燃塑料套管或铁管内;

(3)在室内装修时,应在电源箱、给排水等重要部位加装检查口;

4、不得挖槽、切割、砍凿承重构墙和柱,以及毗邻房屋共用之隔墙。任何施工操作,包括凿刻、钻洞等均不许危及墙壁及地板的结构,如有擅自违反规定改变房屋结

构而造成损失的,由装修负责人或业主承担全部责任;

5、装修期间,物业有关人员将随时检查装修施工情况,如发现违章装修,管理人员

有权立即要求整改;

6、施工负责人必须确保施工人员在装修中不损坏小区公共设备、设施,如有任何损

坏,当事人必须负责赔偿损失;

7、外立面冷凝管线必须规范安装,以保持物业外立面整齐美观;

8、空调安装需按设计位置摆放,维护外立面统一美观;

9、室内给排水管道安装完毕后,必须作闭水试验确认无渗漏后进行下一步工作;

10、确保装修公司的有关负责人在施工期间在现场,并提供装修负责人的资料交给甲

方,以便在工作期间外发生紧急事件时与其联络;

11、提供足够的对楼宇内的结构、装置、装饰等保护措施,避免装修时有任何损毁,如有损坏,有关业主需赔偿一切修缮费用;

12、土建材料、装修垃圾须用袋装,运送到指定地点;

13、所有装饰装修工程只限于室内进行,不得在走廊、通道或其它公共地方进行,一

切工具、材料必须放在室内。为保障其他业主的利益,若有任何人受到直接或间

接的损害,将由有关业主负责赔偿;

14、施工时须尽量提供足够的防护措施以减少装修时产生的粉尘及噪音,避免对楼宇

内其他业主造成滋扰和不便;

15、不可用消防栓取水作调制混凝土、清洗或其它非消防用途;

16、所有机器、工具、设施材料等进入楼内时需给予登记备案,若需搬离时,须经甲

方批准方可放行;

17、不得将装修垃圾及其它杂物倒入厕所或排水渠内,如违反规定而造成管道堵塞的,由装修负责人或业主承担全部责任,并予以300~500元赔偿;

18、装修人员必须注意仪表仪态,不得影响本物业形象和有碍观瞻;

六、乙方及所聘装修公司到甲方填妥有关申请表,同时递交施工图纸、工程进度表、现场管理和施工人员名单以及安全制度报告等。

七、装修公司工人必须持有效的证件(身份证、暂住证)及提供复印件。在进场前每位员

工需提供以上证件和照片两张至甲方办理进入施工现场的临时出入证。

八、乙方所聘装修公司必须在指定的通道进入施工现场,自觉遵守门卫制度,进场必须

佩戴临时出入证。

九、装修企业必须办理《装修企业消防资质》,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佩戴临

时出入证,特殊工种需持专业证书方能上岗。需要动火时, 提出申请备案,施工区

域内配备充足的灭火器。不准在油漆、木工作业区及公共区域吸烟,一经发现,给

予清场处理。

十、材料进出场必须向甲方提前申请。甲方安排场外临时堆放地。场内材料堆放入自己的施工区域。材料、工具等出场时需到甲方处开物品出门条,方能放行。

十一、材料、工具等物品由施工单位实施保管、看护和保护,若有损坏责任自负。

十二、乙方指定负责人必须每天施工时间在现场,及时处理在施工中所遇到问题。

十三、施工时间为每天8:00-12:00,14:00-19:00,施工人员夜间不得在户内留宿。

十四、乙方所聘装修公司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他人物品,如有损坏负责赔偿。

十五、乙方所聘装修公司按规定接驳电源并按有关安检的要求配置有关电器设备,施

工用电总量不得超过限定额度。

十六、签订协议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交经乙方确认的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复印件,并由甲方检核其副本。

十七、乙方及所聘装修公司违反甲方制订的管理规定,对公共设施、设备及他人财产

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采取限期整改、禁止施工队进场装修或停工整顿等措施,并

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及要求赔偿;

十八、乙方及所聘装修单位施工期间,其人身安全、工伤事故、相关第三者责任保险

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十九、乙方及所聘装修公司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地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

发的有关安全、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规定。

二十、乙方及所聘装修公司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防火管理规

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指导。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及装修单位必须限期整改。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灾、机械等其它事故,乙方

负责事故上报、经济赔偿、善后处理及相应法律责任。

二十一、对以上各条款,乙方和丙方无任何异议,申明已详阅《房屋装饰装修管理

服务协议》并承诺遵守协议中所列全部规则及条款。

二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相关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该物业所在地有管

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二十三、若本协议中部分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但不

影响其他条款所具备的效应。

二十四、附件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装修施工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了保障(小区名称)装修工程的安全,防止火灾危害和发生治安伤害事故,根据政府公安消防部门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火工作的有关规定,经甲方与乙方协商,制定如下安全、防火协议书:

一、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检查监督安全防火措施的落

实和执行情况,甲、乙双方共同接受政府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乙方应确

定一名施工负责人为现场安全、防火工作负责人,全面负责现场的安全、防火工

作并将所有施工人员基本情况表交至甲方备案。

二、乙方应在施工中制定消防应急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三、施工现场应有显著防火宣传标志,乙方应对职工进行安全、防火知识教育,上班

作业应佩戴出入证,防止治安、伤害事故发生,并建立安全、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四、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应有防火要求和措施,并对有关

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五、乙方应制定使用电气设备,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安全措施。

六、使用易燃易爆材料、明火作业,应严格按规定进行,并要对有关人员进行防火安

全交底。

七、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由施工队负责人到物业公司

办理动火手续,现场须有专人负责并按标准配备灭火器,动火前需清除附近易燃

易爆物。

八、禁止将施工现场建筑物作仓库使用或长期存放超量易燃可燃材料,施工需要的易

燃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有可靠的防火措施。

九、不准在施工建筑物或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十、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十一、施工现场及库区、料场禁止使用俗称“小太阳”的强热光源照明。

十二、不准在施工工地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十三、施工保温材料的存放和使用要有防火安全措施,禁止采用可燃保温材料。

十四、施工现场,未经物业公司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批准使用的电热器具要符

合电气安装规范。

十五、施工材料、设备的存放、保管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十六、易燃易爆物品,应设专库分类单独存放保管,有良好的通风条件、照明等电

气设备应符合防火规定。

十七、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

十八、严禁在现场喝酒、赌博、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和进行其它违法犯罪活动。

十九、乙方应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规定制定关于安全、防火的奖励和惩罚条款,并报甲方备案。

二十、施工现场应有专职负责人,检查督促落实上述规定的执行情况。

二十一、施工期间在施工工地如发生火灾和治安、安全方面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二

十二、搞好文明施工,对施工现场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尤其对刨花木屑等易燃易爆

杂物必须随时清扫,清除火灾隐患。

二十三、施工人员要按物业公司指定出入口进出项目及公共区域,按指定的路线进入

施工区域,上指定的厕所,禁止在施工现场大小便。

二十四、乙方应按消防要求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量的灭火器材及水桶等,自行配备的灭火器材进场,须经物业公司检验合格。

二十五、对违反上述有关的单位及个人甲方视情节轻重及态度好坏,给予 批评、书面

通知、限制施工、赔偿直至交公安消防机关处理。

此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此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小区装饰装修管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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