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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管理规定(5篇可选)
编辑:夜幕降临 识别码:22-856885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1-02 00:06:08 来源:网络

第一篇:计算机管理规定

计算机管理规定

第一条 购置和维护、维修

1.公司指定专人负责统一制定公司计算机系统的各种软、硬件标准,只有符合这种标准的设备方可使用。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软、硬件及相关服务的供应商由公司指定专人进行挑选(包括设备的采购)。公司及各部门软、硬件及相关通讯线路的安装和连接有公司指定的专人监督。

3.软、硬件设备的原始资料(软盘、光盘、说明书及保修卡、许可证协议等)根据档案保管要求保管。使用者必需的操作守册由使用者长借、保管。

4.公司及各部门计算机的维护、维修由公司指定的专人负责。

第二条 使用

1.公司及各部门的计算机只能由经办公室授权及培训的员工操作使用。

2.使用者应保持设备及其所在环境的清洁。下班时,务必关机切断电源。

3.使用者的业务数据,应严格按照要求妥善存储在网络上相应的位置上。

4.未经许可,使用者不可增删硬盘上的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

5.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

第三条 安全措施

1.公司及各部门的业务数据,由该公司文件管理员至少每周备份一次;重要数据由使用者本人向文件管理员申请做立即备份。

2.公司计算机系统的数据资料列入保密范围。未经许可,严禁非相关人员私自复制。

3.未经许可,任何私人的光盘、软盘不得在公司的计算机设备上使用。

4.使用者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严防被窃取而导致泄密。

5.计算机的所有软驱都被屏蔽,使用者不得擅自解除屏蔽,如需使用,必须通过系统管理员。

第四条 上述各项,如有违反,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华霆王观捷(286290072)17:08:52

谢了· 我收下了·我也再看··

恒丰海悦陈兆满(17778212)17:08:55

计算机网络管理规定

一.总则

规范公司计算机以及计算机网络的管理,确保计算机以及计算机网络资源高效安全地用于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公司计算机以及计算机网络资源是公司用于工作目的的投资,只能用于工作目的,个人不得由于一般业务、看新闻、娱乐等私人原因使用公司计算机以及计算机网络。

第二条.本规定涉及的网络范围包括公司各办公地点的局域网、办公地点之间的广域连接、公司各厂区和办事处广域网、移动无线网络、Internet出口以及网络上提供的各类服务和Internet电子邮件、代理服务、所有计算机办公平台等。

第三条.计算机以及计算机外设设备(U盘、移动硬盘、打印机、刻录机,公办设备)等以下简称信息设备。

第四条.公司落实计算机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负责计算机管理的各种工作,该部门有权对公司的每台计算机具有操作,查看的权限。

二.采购

第五条.按照计算机系统规划和工作需要,公司各部门提出购置信息设备的申请,填写信息设备申请单后,经总经理批准方可采购

三.计算机使用与管理

第六条.有需要使用计算机的部门及工作人员,填写信息设备使用申请单后,经电脑管理部门批准后申请使用。

第七条.计算机系统及所有程序必需由计算机管理部门统一安装,其它各部门及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下不可增删硬盘上的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违者罚款100元。

第八条.公司的计算机由管理部门管理维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更改计算机的各项设置,如:(计算机名,网络IP地址,计算机管理员密码,登陆方式等)违者罚款100元

第九条.与工作相关的文件必需保存在D盘以使用者为姓名的目录中,个人文件必需保存在E盘以使用者为姓名的目录中,未按规定而告成的文件丢失等原因,后果自负。不得将任何文件存放在C盘系统目录中及操作系统桌面与我的文档中。

第十条.使用者应经常整理计算机文件,以保持计算机文件的整齐。

第十一条.计算机上不得存放有破坏公司计算机网络正常运行的软件,如:(黑客程序,带病毒的文件,)电影文件,及不健康的文件如:(黄色图片、视频图像,但不包括各类学习资料),一经发现罚款100元,并无条件删除。

第十二条.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看电影,第一次发现者罚款10元,再次发现者罚款20元,以此类推。

第十三条.不得私自拆卸计算机及外设,更不能私自更换计算机硬件,如发现者,以更换硬件价值的5倍罚款。

第十四条.使用者离开计算机时,应该及时锁定以免他人操作计算机。更不能将计算机让他们操作使用,一经发现罚款20元。

第十五条.使用者不得设置计算机开机BOIS密码,如发现有设置者,网络管理部门有权在不通知使用者的情况下给予清除。

四.网络管理

第十六条.任何人不得将私人计算机、笔记本、手机、mp3、数码相机等设备未经网络管理部门的许可下接入公司计算机网络。违者罚款200元。

第十七条.任何人不得因私挪用公司信息设备,网络资源,更不能破坏,计算机网络设备,对于有破坏的,以其价值的2倍赔偿。

第十八条.有上网需要的单位及个人,填写上网申请单后,经总经理批准后,由网络管理员给予开通。

第十九条.因考虑到在部份工作人员有上网查资料方面的需要,目前暂定在中午午休时间(在不影响网管工作的情况下)开放网管计算机以方便大家。

第二十条.具有上网功能的工作人员,不能将计算机转借他人上网使用,其它工作人员也不能借用能上网的计算机上网,一经发现罚款100元

第二十一条.具有上网功能的工作人员,不得利用网络浏览黄色网站。未经许可利用网络下载软件,更不得下载电影,黑客及对公司计算机网络安全有破坏性的程序。一经发现罚款100元。

第二十二条.有上网功能的工作人员,不得删除、卸载、关闭其安装在计算机上的杀毒软件。对于收取的邮件应先进行杀毒再打开。

第二十三条.任何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发起工作无关的腾讯通多人对话、网络会议、广播信息,更不能在多人对话的情况下,发表、讨论、诽谤有损公司员工及公司利益的言论。一经发现者给予发起人罚款50元,参与讨论的每人罚款20元的处分。

五.计算机安全措施及计算机文件备份

第二十四条.未经许可严禁任何将私人的光盘、VCD(学习光盘除外)、软盘,移动存储器等在公司的计算机设备上使用,违者罚款30元。

第二十五条.公司及各部门的业务数据如需备份的请通知计算机管理员作好备份工作,对于特别重要数据由使用者本人向管理员申请做立即备份。

第二十六条.公司计算机系统的数据资料列入保密范围的,未经许可严禁非相关人员私自复制,拷贝。一经发现罚款100元。对于严重构成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给予开除处理。第二十七条.计算机使用者必需设置用户密码并妥善保管,不得将用户密码泄露给第三者,严防被窃,如发现他人利用其账号和密码,而违反公司规定者,由其账号使用者负责

第二十八条.任何人不能利用各种手段、破解、攻击公司计算机网络系统与其各种服务平台,及公司计算机用户账号与密码。一经发现罚款500元上以上,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开除处理。

六.计算机清洁及保养

第二十九条.不得在计算机旁边堆放杂物,保持计算机正常通风散热。

第三十条.计算机使用者必需经常清洁主机,显示器,键盘,以保持计算机的清洁卫生

第三十一条.操作人员在离开计算机半小时以上及下班之后,请关闭计算机。如发现未关闭计算机者每次罚款10元。

第三十二条.遇停电时,必需在停电之后12分内关闭计算机,以免损坏 UPS及计算机设备,对于未能及时关闭计算机而造成计算机设备损坏的,责任自负。

第三十三条.遇到计算机问题的(包括经常性死机),请立即报网络管理部门修理处理。对于未能及申报而造成损失的,由计算机使用者负责赔偿

七.网络管理门职责

第三十四条.确保公司计算机网络及各种服务器正常运行,定期对公司计算机系统进行维护和故障检修病毒防范等工作,发现存在的事故隐患应及时排除。

第三十五条.网络管理部门具有管理上网的权限,但不得私自为任何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给员工开通上网功能。一经发现罚款200元。

第三十六条.网络管理部门应及时地处理公司计算机网络出现的故障,对于不能及时处理的,向总经理由申报

八.其它

第三十七条.公司鼓励员工使用计算机。在不影响计算机使用者正常工作的情况下,鼓励不会使用计算机员工在经网络管理部门批准并在指定的计算机上学习计算机知识。私自使用计算机者,罚款30元。多次发现者加倍罚款。

九.附则

本制度由网络管理部门和监查门部负责共同监督。

本制度由网络管理部门解释、补充,经总经理批准颁布。

恒丰海悦陈兆满(17778212)17:09:11

计算机管理规定

为保障公司各部门计算机的正常运行,规范和加强管理、使用及维护,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中的计算机包括计算机及其配套的一切相关设备、设施,包括打印机、外置调制解调器、扫描仪、刻录机、音箱、电源、(线)、ADSL或ISDN外接设备以及电脑桌、椅、柜等。

一、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的购置、管理:

1.购置:根据本部门工作需要提出申请,经公司批准后,由综合部负责统一采购,包括软件、书籍等。

2.采购以“性价比最佳”为原则,同时需确保售后服务的质量。

3.各使用部门需在综合部办理计算机的登记手续,驱动盘、使用说明、保修卡及配置清

单等原始资料由综合部负责保管,同时登记固定资产台帐。

4.将计算机管理纳入部门经理职责范围,指定日常使用人为专管人员,负责计算机的日常维护清洁、查毒清毒、数据备份等工作。综合部负有监督检查的职责。

5.计算机发生故障时,专管人员应及时向综合部报告,需外联技术员检查、维修的,由综合部负责联系接洽。未经综合部许可任何人不得随意增(删)系统软件或拆装硬件。

6.为保证计算机性能正常,各部门应定期清洁计算机(每月至少一次)。综合部检查内容包括查杀病毒情况、外观清洁情况(屏幕、显示器、主机、键盘、鼠标等)。

二、计算机安全规定:

1.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进行侵害国家、公司和个人利益与合法权益的活动。

2.设置开机密码、屏保密码以及重要文件的读取密码。密码由专人负责保管,并视需要及时更改。

3.定期做好文件、数据的备份工作,防止文件丢失,确保数据安全。

根据本部门文件、数据的性质及重要程度,按照一定周期(如每周或每月),及时备份文件及数据,对重要部门、重要数据应做好随时备份、多个备份的工作。

备份资料作为工作档案,必要时交综合部存档。

5.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安装、使用未经许可的软件(包括游戏软件等一切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凡需在可入网的计算机上安装任何软件,需经综合部审批同意后进行安装。

6.为防止计算机病毒传播,使用任何外来文件需首先进行病毒清查,安装有杀毒软件的计算机须定期查毒(每周一次)。

注意:各部门局域网内范围内连接的计算机与本部门可上网电脑之间的网络安全,避免因网络传播病毒导致其他机器的系统瘫痪等问题。

三、计算机使用规定

1.按照“部门使用部门负责”原则,各部门所属计算机的日常使用及清洁维护、查毒清毒、数据备份、磁盘整理等工作需落实到人。

2.专管人员应经常检查所属计算机及外设状况,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禁止因不规范操作等原因造成硬件损坏。

3.日常工作涉及计算机使用的员工应注意相关知识的学习与积累,不断提高自身应用水平。

4.使用中应注意随时存盘;为消除安全隐患,下班后应关闭计算机及附属设备并切断电源。

5.任何人不可利用计算机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可在计算机(或网络)存储与工作无关的文件。

四、计算机网络管理

1.按照公司管理模式,在保证各部门内部工作管理的同时,实行“部门”为单位设立局域网的网络连接方式。

2.使用部门/使用人应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不随意通过网络获取或对外泄露文件、报表等。

3.可以登陆互联网的计算机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上网升级杀毒软件并查清本部门局域网内连接的全部计算机。除工作需要外,禁止上网浏览、游戏或聊天。

4、电子邮箱以“保密性佳、满足需要、费用最低”为原则,密码由专人负责保管,并视情况更新,并作到“及时下载、定期清理”,谨慎对待 不明邮件,避免病毒的传播。发出邮件需经部门经理或总经理批准。

五、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且不限于以下行为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部门经理负管理不善责任:

1.擅自拷贝或外串公司数据的,给予当事人最低100元/次的经济处罚。

2.因违反本规定或进行不当操作造成计算机损坏的,公司可根据情况,要求当事人/部门负

担部分或全部维修费用。

3.因不备份文件或数据导致丢失并影响工作的,给予责任人最低50元/次的经济处罚。

4.计算机出现问题不及时报告导致工作延误的,给予当事人/责任人最低20元/次的经济处罚。

5.因疏忽导致计算机病毒及其他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给予当事人最低20元/次的经济处罚。

6.利用公司计算机或网络进行与工作无关活动的(如玩游戏、聊天等),给予当事人最低10元/次的经济处罚。

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情节严重的,公司将另行议处。特别严重的公司保留向责任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篇:计算机管理规定

计算机管理规定

为规范和加强计算机的资产管理,保障各部门计算机的正常使用和维护,对计算机的硬件(包括主机、显示器、键盘和鼠标等)特规定如下:

一、购置

1.由于工作需要购置计算机设备,需用部门向网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网管中心同意、总经理批准后,网管中心制定采购计划,并协助供应部采购。

2.采购计算机设备到货后,网管员负责检查质量状况,合格的由采购员办理入库,不合格的办理退货或换货。

3、库房收到计算机设备后,首先核对数量,然后登记入帐,用物品卡标识物资名称、规格型号与数量,并做好日常保管与维护工作。

二、领用

1、计算机使用人员填写“领料单”,经部门领导签字后,先到网管中心确定使用的规格型号并登记签字,再经主管副总审批,然后再到库房领取。

2、网管中心依据领用人的用途,分配计算机的规格型号,属于新购置的计算机要建立档案;属于用过的计算机要及时办理过户手续(更改用户姓名、部门和日期)。

3、库房与财务部依据“领料单”建立“个人领用物资保管卡”和计算机台账。

三、使用与维护

1.计算机使用人员为该计算机的专管人员,负责日常维护清洁、查毒清毒、数据备份等工作。

2.使用人员应经常检查所属计算机及外设状况,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报告,禁止因不规范操作等原因造成硬件损坏。

3.使用中应注意随时存盘;为消除安全隐患,下班后应关闭计算机及附属设备并切断电源。

4.计算机是工作的工具,屏保图案应选择文雅、健康庄重的图片;禁止将不健康、不雅观、亲属或明星图片作为屏保。

5.未经允许个人不得私自插装、变更或拆卸任何硬件(包括计算机硬件和网络硬件,如鼠标、U盘、打印机、移动硬盘、键盘、显示器、显卡、交换机和内存等相关计算机设备)。

6.任何人不准利用计算机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准在计算机(或网络)存储与工作无关的文件。

7.任何人不准擅自使用别人的计算机,特殊情况需经计算机所在部门领导批准。8.网管人员可随时监督检查计算机的运行情况,并对违规现象进行纠正和记录,性质严重的交综合部处理。

9.为保证计算机性能正常,各部门应定期清洁计算机(每周至少一次)。网管人员定期检查外观清洁(屏幕、显示器、主机、键盘、鼠标等)和软件及文件的设置。

10.使用人员需要更换计算机,提出书面报告,经部门领导、网管中心同意,主管副总批准后,到库房办理“以旧换新”退、领手续。

11.使用人员离职,先经网管员对使用微机进行检定,网管员在“离职表”中签署意见;使用人员将计算机办理退库,然后,库房才予办理离职手续;使用人员私自离职的,综合部通知网管和部门领导,共同将计算机办理退库。

四、维修与报废

1、计算机在使用中发生故障,及时报告网管中心进行修理;属于硬件损坏的,由网管人员填写“临时用料申请单”,供应部负责购买并入库。

2.使用人从库房领取与计算机关联物品,开具“领料票”经部门领导签字后,连同旧件(新添件除外)一起到网络中心签字,然后到库房“依旧换新”或新领。

3、计算机使用时间较长或发生重大故障,不能再修复继续使用的,由使用者提出申请,经网管中心鉴定、部门领导同意,填写“计算机报废审批单”,履行报废和新领手续;属于人为原因损坏的,要追究个人责任,根据责任大小给与1000元以下的罚款。

4、网管中心根据每台计算机的维修和零件替换情况,及时更改“计算机档案,定期与财务对账、核对数量与库存。

5、对于折旧将要到期的计算机,财务部及时通知网管中心,由网管组织有关部门和领导对计算机进行资产评估,然后纳入新一轮的资产管理;属于损坏的计算机,批量大时提前办理折旧免提手续;损坏的数量在3台以下时,要与折旧到期的计算机同时办理资产转移手续。

五、计算机的使用软件和文件信息及网络信息的管理,按相关的文件执行。

202_.11.30

第三篇:计算机安全管理规定

计算机安全管理规定

一、认真遵守、执行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工作人员需达到较高的思想道德水准。

二、严格执行电脑数据资料的安全保密规定。任何人未经上级许可不得泄露及查阅有关存储内容。

三、严格落实各项防火条例,积极消除火灾隐患。各种防火消防设备,做到时刻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四、积极配合保安部门的各项工作。定期检查各有关规定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状态及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五、由于电脑房系数据管理处理之机要部门,因其技术及安全性的要求,任何人未经许可及与工作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六、严格执行电脑用户档案,使用密码权限等安全保密制度,时刻关注电脑设备运行的安全,并制定防盗,防窃的安全措施。

七、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防止各种电脑病毒对数据侵害,使由此引致的损失减少到最小。

安全职责

一、遵守单位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学习安全防范知识和技能,按照“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既是工作人员,又是安全人员,是其岗位域安全直接责任人。

二、对所属岗位的设备设施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做到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并报告上级。

三、熟悉和掌握与本岗位相关安全应急预案,解决、处理一般安全问题和隐患;遇有突发事故,应在处理的同时立即报告,服从领导的指挥、调遣,参与扑救等处置行动,并保护现场,除紧急抢救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四、当公安机关、单位保卫科进行安全检查或进行案件、事故调查时,应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情况。

五、发现可疑的人和事,要有礼貌地进行盘问和监控,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和保卫科报告。

六、熟悉安全通道、安全出口、消火栓、消防器材,报警按钮等安全设备设施位置,会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第四篇:计算机使用管理规定

计算机使用管理规定

为规范我校的计算机管理工作,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和计算机设备的正常运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各处室配备的计算机是供教职工进行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的公用设备,不得挪作他用。

二、各处室使用校园网交换、传递、发布信息的各种活动,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以及我校制定的有关规定。不得利用校园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活动。

三、不得利用各处室配备的计算机和校园网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不要在网上聊天、炒股、下棋、打扑克,严禁接受反动、黄色的各种信息。

四、为确保各处室计算机正常运行,不得随意删改计算机中的原始数据,不得私自格式化硬盘。如发现计算机出现故障,应及时与计算机管理人员联系,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拆开计算机调换设备配件。

五、机箱后有封条,使用者不得擅自拆开机箱,不得随意调换他人计算机的某些部件,如鼠标、键盘等。

六、学生一律不准进入办公室使用电脑,特殊原因需使用的,教师必须在场。

七、办公室电脑根据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统一安装相关软件,使用者不得私自安装任何软件。因私自安装软件所导致的后果,由使用者负担。因教育教学需要安装其它软件的,必须报校长室批准后才可以安装。

八、为了防止计算机病毒的传染或扩散,在使用外来软盘、光盘或复制外来光盘、软盘资料时,应先进行检测杀毒,再行操作。

九、各处室负责人是本处室计算机使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计算机的日常维护清洁、教育管理、监督本处室人员的职责。

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增强安全意识,应协同有关人员定期检查各种用电设备和门窗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电、防雷,防水工作。

十一、如有违犯上述规定者,视其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情况特别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十二、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十三、校长室将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形势的发展需要更改本规定的内容。

第五篇:计算机使用管理规定

计算机使用管理规定

1、学生机房管理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及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2)学生应自觉遵守计算机法规和计算机使用道德规范,不发布有损国家、学校或他人形象的言论,不得进入不健康网站;计算机教师负责检查与管理。

(3)软、硬件系统均由学校计算机专业教师进行维护和管理,严禁其它无关人员拆卸机器、修改系统设置;

(4)严格遵守计算机操作规程,人为损坏,须照价赔偿并加以罚款,追究责任;

(5)进入计算机房,保持安静,请自觉如实填写使用登记簿,下课前请将设备整理归位;

(6)保持室内卫生整洁,无关物品不准带入计算机房,一旦发现,将予以没收;计算机教师上下课后应该组织学生对机房进行清洁,整理。

(7)为防止计算机病毒的传播,严禁使用外来存储介质如磁盘光盘等,如教学需要,则由任课教师统一组织安排;使用手机,MP3等USB存储设备须经教师同意方可使用。

(8)任何人不得将专用设备移作它用,不得在计算机房从事一切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9)下班之前,进行检查整理并做好记录,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湿、防雷等措施,关闭门窗、设备外部电源。

(10)除正常信息技术上机课,其它要使用机房的情况应提前三天向信息中心提出申请,由信息中心统一安排。

2、办公电脑

办公室的每位教师都有义务和责任维护其良好的工作状态,各办公室的负责人是本办公室电脑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负责。爱护电脑设备,严禁私自拆卸电脑或人为损坏,严禁私自改变IP地址;不得在电脑内私自安装与教育教学工

作无关的软件;不得随意改动电脑内的系统文件,不删除自己不知道的文件。以避免计算机系统的瘫痪,造成重要资料的丢失。

(1)计算机内不得装有游戏程序,电脑主要用于教育教学工作,坐班时间内

使用电脑不准做与此无关的事情。禁止上网聊天,禁止访问黄色、反动等不良网站,禁止玩电脑游戏,禁止观看与教育教学工作无关的光盘影视和网上影视,信息中心将不定期对办公室电脑进行检查,并将结果公布。违反法律法规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教师使用电脑要严格按操作要求进行。不准删除、改名、移动系统文件

和他人有用的文件,不准使用带有病毒的软盘、光盘、U盘,不准私自对计算机进行开箱拆装。坚决禁止使用中热插拔内外设备(包括插拔电源开关机)。凡违反操作规程,不按规定要求操作,造成硬、软件损坏,给学校、教师造成损失的,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罚。

(3)各办公室应做好查、杀毒工作,每个星期至少查毒一次,电脑使用中如

发现不正常现象,应及时向系统管理员反映,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4)需保存的信息,保存在C盘外的其他硬盘,重要信息还应进行备份,以免电脑坏时所有的资料都丢失。同一办公室的教师应互相协作、互相帮助,既充分使用好电脑,又共同提高电脑应用操作水平。

(5)原则上禁止教师使用他人办公室的电脑,有特殊情况,必须征得他人办

公室负责人的同意。

(6)教师下班离开办公室,应将电脑的电源关闭、门窗关好。如因管理不善,导致电脑零配件、电脑整机丢失的,责任由使用、管理电脑的办公室承担,承担的赔偿费由行政会决定,由办公室负责人与本办公室的教师协商解决。(7)网管人员应经常检查办公室的电脑使用情况,负责电脑的安全使用、电

子邮件管理、防病毒管理、上网管理、软件系统进行维护等,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8)信息中心负责对学校所有电脑、设备进行登记、造册备案和维修。(9)各部门应定期对计算机及相关设备进行清洁,并做好防晒、防水、防尘

和防震工作。原则上每天使用电脑的时间不得超过晚上10:30。

(10)信息中心负责巡视、检查,发现违规现象。一经发现违规现象将通报批

评。

(11)严禁利用学校的电脑进行私人的商业活动(股票、期货等)、聊天和上

网游戏。

(12)严禁利用学校的电脑登录有赌博性质的网站进行任何博彩活动。(13)对利用电脑进行违反国家网络安全管理条例的个人将严肃处理

3、教师笔记本电脑

(1)教师笔记本电脑只服务于学校的教育教学,不得用于其他方面。学校办

公室、网络教室是用于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晚自习期间下班辅导教师不得带笔记本电脑进入教室,年级组,值周领导,信息中心加强检查,并及时通报。

(2)严禁在工作时间利用电脑聊天、玩游戏(含网络游戏);看电影等娱乐

性节目(与教学工作相关的音频、视频节目浏览、编辑除外);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各科室负责人有权利和义务制止本室人员在电脑上聊天、炒股、玩游戏、高声播放音乐等行为。

(3)教师上网必须遵守《国家网络安全管理规定》,严厉禁止上网浏览有关

反动、黄色、暴力等不健康网站。严厉禁止在学校网站上发布侵犯党和国家利益的言论。不得发布泄露国家机密的言论,不得发布有损害他人声誉的言论,不得发布侵犯他人版权的言论等。严厉禁止在论坛、留言板及个人网站上发布包含毁谤、诋毁、攻击他人的信息。

(4)严禁使用来历不明的光盘、软盘。使用外来光盘、软盘必须确保无病毒。

各位教师在平时应做好所属电脑的使用、清洁和保养工作。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的电脑。

(5)必须安装杀毒、防黑等防护软件,每台电脑必须以本人中文姓名为计算

机名(重名另加序号区号)。

(6)请勿随便安装网上下载的软件,如因私自安装无关软件造成电脑系统损

坏,由本人自想办法处理;如造成学校网络瘫痪或攻击学校服务器,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7)教师每天到校第一时间浏览学校网站(192.168.20.10),及网络办公系

统,及时查看学校的活动安排和通知。外网登录:外网办公平台登录::8080

(8)每位教师必须学会计算机的操作,并将多媒体作为一种重要的教育手

段,为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服务。

(9)教师应认真学习电脑基础知识和课件制作方法,并通过网络拓宽专业知

识,提高教学能力。教师,备课组制作的多媒体课件、学案等教学资源,必须上传到学校资源中心,实现资源共享。同时每位教师还必须完成每年江西省基础教育资源网的上传下载任务(每年上传5件、下载12件)。每月将结果公布在学校网站上。

(10)教师要爱惜笔记本电脑,平时要注意防潮、防尘、防震等,特别要注意

液晶显示屏的清洁,不能用手直接触摸和擦拭,更不能用水、酒精或其它挥发性清洁剂等来清洁,应用丝质的干绒布或柔软的纯棉布来擦拭。(11)使用者要小心保管好笔记本电脑,应放到安全的地方,要注意防盗、防

失。不能随意借给他人使用或作其它无关用途。每学期结束前应交回学校检验后续借。

(12)使用者如若丢失或者损坏笔记本电脑,因按市场价赔偿。(13)笔记本电脑属学校资产,教师如调离、离退休、离职离岗、请假(1个

月以上),离开前应将笔记本电脑交还学校,学校检查无误后,方可办理其它相关手续。

(14)维修与维护:使用过程发现问题应及时与信息中心或管理员联系,在保

修期内由公司负责维修,保修期外,经查属正常损坏,由学校负责维修,若非正常损坏,由教师个人负责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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