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街道村民自治实施方案
陈坪街道村民自治(试行)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根据西人口计生局【2009】21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区村民自治(试行)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这一主线,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建立完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工作机制,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全面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实现人口计生工作的重心下移,逐步建立起区指导、街道负责、村自治、户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村级规范管理、街道监督服务、区级调控指导的工作格局,推行“'村两委'负总责,计生协会为骨干,服务小组担重任,育龄群众做主人”的工作模式,进一步夯实基层工作基础,增强村级计划生育自治能力,提高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落实“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迈上新台阶,成立陈坪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建亮 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瞿顺业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罗敏珍 街道计生办主任
谈春珍 街道计生办副主任
范 荣 街道服务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村民自治工作的协调、督导和考评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罗敏珍担任。
三、任务要求
(一)健全村民自治机构。试点村要成立由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委会主任和村计生专干任副组长,育龄妇女、党员及群众代表为成员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领导小组,健全村计划生育协会组织,调整配齐村计生专干和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
(二)制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和公约。要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讨论制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村规民约》(以下简称《章程》和《公约》),《章程》要对村民生育与节育、奖励与惩罚以及流动人口生育管理等内容进行规范,明确村民计划生育权利、义务和违反政策生育处罚条款,《公约》要体现注重村民参与、注重进家入户、注重运用落实。《章程》和《公约》草案要向全村公布,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并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形成正式文本,报街道办事处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备案。正式文本印发张贴到户,使其真正成为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行为准则。试点村要自主地开展各种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教育村民自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
(三)建立民主决策计划生育制度。建立民主决策计划生育制度。利用村集体经济收入,建设计划生育基础设施、制定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措施、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活动、落实计划生育专干报酬待遇等设计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重要的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事项可“一事一议”。计划生育“一事一议”由村计划生育专干或委托村计划生育协会,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交村民委员会讨论决定,真正体现村民“民主决策、民主监督”。
(四)完善计划生育民主评议制度。开展计划生育民主评议是加强计划生育民主监督的体现。各试点村要围绕“六评六看”,即:一评思想组织落实,看目标管理是否达标,二评计生依法行政,看民主特色是否体现,三评优质服务水平,看群众权益是否得到维护,四评活动服务情况,看协会组织“三自”作用是否真正发挥,五评流动人口工作,看属地管理服务效果,六评干部德、能、勤、绩,看育龄群众是否满意,要设立村务公开栏和监督电话,印发评议表,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民主评议制度。
(五)建立民主监督机制。依靠群众,对违法怀孕早发现、早做思想教育工作、早采取补救措施;依靠群众监督街道关于计划生育工作方案和依法行政在本村落实情况;依靠群众突出对计划生育工作、生殖保健、优生优育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村民监督,引导村民积极参与监督。
(六)建立自我服务机制。开展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的宣传、咨询、随访等服务,对本村育龄妇女的新婚、怀孕、各项计划生育优惠政策的落实、生育、生产、生活落实、计划生育手术的人员进行走访;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作用,健全计划生育协会之家。
(七)建立村级计划生育责任体系和管理服务规范。要明确村两委会、计划生育协会、村计生专干、自管小组长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通过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报酬落实,保证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强服务阵地建设,因地制宜建立和健全计生协会活动室(会员之家),做到有人员、有场地、有设施、有活动,经常性地为育龄群众提供计划生育政策、避孕节育等科普知识教育、咨询服务。
四、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从5月初开始实施,至8月底结束。具体抓好以下环节:
第一阶段(5月4日-5月31日)广泛宣传。各村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宣传品等形式,大力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重大意义。通过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在全街道营造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浓厚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6月1日-6月10日)制定方案。结合村情拟定试点村《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简称《章程》)、《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公约》(简称《公约》)意见稿,由村两委及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把关初审,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入户讨论修改,让群众明白、了解章程内容实质。在起草村级《章程》时要本着求实原则,要因村制宜,不能流于形式,内容要实用,形式要多样。
第三阶段(6月11日-6月20日)讨论表决。讨论通过《章程》、《公约》和《流入流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合同》。按程序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章程》、《公约》。在修订讨论《章程》时要树立民主观念,从村情民意出发进行讨论修改,内容要合法,要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四阶段(6月21日-7月15日)签订合同书。依据《章程》、《公约》组织已婚育龄夫妻签订《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合同》和《流入流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合同》。陈坪街道《陈坪街道深化合同管理切实加强计划生育依法管理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陈街办发〔2009〕45号)分别对城市无孩、一孩夫妇,城市符合再生育条件夫妇,农村无孩、一孩夫妇,农村未绝育二孩及多孩、符合再生育条件夫妇制定了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合同,合同中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做了明确的规定,同时指出若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首先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效,按照诉讼程序申请人民法院调解或裁定执行。各试点村要入门到户逐项宣传讲解合同内容、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等,让群众明白熟悉,经司法公正后,逐户与适合对象进行签订。
第五阶段(7月16日-7月30日)总结验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整理档案,总结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管理的经验,上报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六阶段(8月1日-8月10日)经验推广。在三个试点单位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促进工作的平衡发展。
六、相关要求
(一)试点单位。小坪社区、东湾社区、新滩社区为村民自治试点社区。
(二)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各村要结合实际,参照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实施,并向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报送材料。材料包括:
1、村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方案或实施细则;
2、村《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人口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公约》;
3、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总结。
(三)考核通报。7月中旬,区上将组织人员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试点村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其验收结果将记入年终责任目标考核分值。
第二篇:村民自治实施方案
2008 6
平泉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关于在全县开展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
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乡(镇)、街道办: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作用,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根据冀人口联字[2008]3号《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河北省计划生育协会关于深化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平泉县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试点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依法 1 管理,坚持国家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实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不断完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群众自治方式,探索和总结经验,逐步建立村(居)两委负总责,计生协会具体承担计划生育日常工作的运行机制,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基层群众自治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格局,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实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要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村民自治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国家计划生育“一法三规”和《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村(居)民自治工作。
2、坚持党委、政府对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级党委、政府以及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和指导,转变观念,改进方法,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乡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要继续完成各项职能任务,加强对试点单位的评估考核和指导。
3、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要根据试点单位的实际,有计划、有步骤、积极稳妥地进行各项试点工作,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4、坚持村(居)党支部的核心领导,充分发挥计生协的生力军作用。村(居)党支部、村(居)委员会所承担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和任务不变。计生协在基层党支部和村(居)委会的领导下,承办计划生育日常工作,同时接受上级计生行政部门的指导。积极探索形成“两委负总责、村(居)民搞自治、协会当骨干、群众做主人”的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机制,确保基层计划生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试点单位、条件和步骤
试点单位和条件:每个乡镇(街道)搞一试点村(居)、6月底前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协会备案,试点地方要选择“两委”班子坚强有力、计划生育基础扎实、协会组织健全、经济发展条件比较好的村(居)和流动人口集中地。
试点步骤:2008年、2009年为首批试点阶段、在周密组织部署,明确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保障试点村(居)和流动人口集中地各项工作顺利开展。2010年为总结提高、扩大试点阶段。对试点单位进行评估验收,查漏补缺,总结经验,提高水平,并适度扩大试点范围,使试点经验逐步推广。
(一)整合基层计划生育组织网络,明确基本职责,各 试点村(居)要整合基层计划生育组织网络资源,将村(居)育龄妇女小组与村(居)计生协会组织合并,重新整建和调整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组织,选配好会长、理事、秘书长和小 组长。会长一般由村党支部书记担任,秘书长一般由计生主任担任,理事会要注意选配各方面人士并适当增加成员数量,理事和会员小组长要吸纳村(居)民代表、原育龄妇女小组长担任。可根据地缘、业缘等关系,调整好会员小组,扩大会员范围,提高会员占总人口的比例。
1、做好会员的发展工作:为了动员更多的群众自觉实 行计划生育,形成多数人做少数人工作的局面,必须建立一支素质高的会员队伍,村(居)协会会员由“五老”、致富能手和育龄群众中的积极分子组成,采取的办法是:自愿报名,理事会批准,由本人向村(居)协会提出申请,经理事会半数以上通过成为协会会员,会员队伍的规模,一般应占总人口的10%以上。会员应以群众会员为主,比例应占会员总数的70%以上,既要有群众性、代表性、也要注意先进性。
2、建立会员活动小组和会员联系户,将协会活动落实到组、户,会员活动小组在村(居)协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会员活动小组应按照村(居)民居住区域或所从事的相同生产专业,本着“便于组织、方便活动”的原则划建,会员小组长由原育龄妇女小组长担任。
会员小组应选择住房条件较为宽敞的会员家庭建立会员活动室,具有必要的学习资料和开展活动的条件,会员小组应经常开展活动,每月一般不少于一次。
会员联系户,一般每名会员就近至少联系一户育龄群众 家庭,在日常生活中,互通信息,交流思想,帮助被联系户解决生产、生育、生活中的某些具体困难。
3、建立理事会:常务理事5-7人为宜,理事可根据会员小组数多少而定,原则上会员小组长都应由理事,另外吸纳部分村(居)民代表。
整合后,村级由计划生育协会组织承担计划生育工作,“村计划生育专干”改称为“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协会秘书长”。门牌更名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协会”,“会员之家”牌子全称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协会会员之家”。
整合后的村(居)计划生育协会组织,每三年进行换届一次,同村委会换届同步。
村(居)计划生育工作组织整合后,原村、组工作人员(专干、小组长)享受的补贴,经费来源渠道不变,标准逐步提高。
整合后的村(居)计划生育协会组织要完成上级人口计生部门和村(居)“两委”以及村(居)民代表大会委托的各项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确保计划生育各项法律法规及政策和“生育关怀”等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基层计划生育协会的基本职责和任务包括:宣传贯彻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动员和组织群众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协助政府落实计划生育奖扶救助、少生快富等各项制度;及时发放避孕药具并引导群众采取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行知情选 择;准确收集和上报各种计划生育统计数据;开展以“生育关怀”为主题的各项服务活动;配合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搞好月服务、季普查等生殖健康服务、社会抚养费征收、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出生缺陷干预、流动人口管理等各项工作;开展计划生育公示公开、民主监督活动。
(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群众自治水平。各试点村(居)要依照国家、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法规,修改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结合本村(居)实际,通过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制定《村(居)计划生育公约》,并由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明确:“两委”、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大会等有关组织的计划生育职责,明确村(居)协会承做计划生育的日常工作任务。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度要切合实际,简单易行,能够长期坚持,主要有会议制度(理事会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常务理事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学习培训制度、评比表彰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制度、民主融入和民主监督制度、计划生育村(居)务公开制度和各项计划生育工作等制度。试点单位要转变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创新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的渠道和形式,提高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水平。
(三)加强乡级人口计生行政部门的规范化管理和对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的指导。乡级人口计生工作机构、人员职责任务不变,对村(居)计生工作进行指导、帮助、管理和服务不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强化公共服务,改进社会管理,着力建设技术服务和基础设施等基本公共体系。要加强对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的指导、协调、服务,积极帮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并支持村级计生协的工作,为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创造有利条件和良好环境。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将其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县里成立了村(居)民自治试点工作实施小组,乡(镇、街道办)也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成立实施小组,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试点工作的实施。要把试点工作作为项目来运作,并加强资金投入。要做好资料收集、档案管理和工作评估考核等各项工作,全面保障试点工作质量。
(二)制定方案,精心部署。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统筹规划,精心部署,加强引导,稳步推进。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征求基层组织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不得因为试点而影响人口计生工作的完成。
(三)加强指导,总结经验。县、乡镇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要全面把握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认真加以研究解决。要及时发现典型,总结经验,组织基层试点单位开展学习交流活动,互相促进,共同提高。要在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全面推广,促进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深入全面发展。
附:平泉县村(居)民自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二00八年五月十一日
平泉县村(居)民自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 岚(县政府副县长)成 员:张彦华(县委办副主任)王志宏(县政府办副主任)侯金丛(县组织部副部长)孟宪国(县人口计生局局长)刘桂林(县民政局副局长)
姜凤岭(县人口计生局副局长、计生协专职副会长)崔恭敬(县人口计生局副局长)沈玉学(县人口计生局副局长)
蒙常弘(县人口计生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蒙常弘
成员:高见洋 靳书敏 周丽艳
第三篇:计生村民自治实施方案.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实施方案
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基层计划生育管理机制的重大改革,是新形势下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必由之路。为进一步发挥村级计生协会功能作用,提升村民自治的档次和水平,努力提高村民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能力,开创计生工作新局面,特制订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稳定低生育水平、努力提高人口素质为目标,开展宣传教育,健全管理网络,拓宽服务渠道,提供优质服务,提高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能力,完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管理机制,扎实稳妥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促进本村计划生育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实现本村计划生育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确保计划生育率达100%,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达98%以
上,育龄群众基础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孕环情监测率达100%,流动人口发(验证率分别达97%和90%以上,外来育龄妇女服务率达90%以上。干部管理计划生育的水平显著提高;育龄群众优生优育以及孕期自我保健意识显著增强;生殖健康的信息咨询和技术服务满意度明显提高;形成多数人管理、服务和监督好少数人的工作局面,使人民群众真正成为计划生育工作的主体。
三、主要内容
1、建立民主决策机制。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议事日程和工作计划,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形成决议,由村委会组织实施。育龄群众基础知识知晓率达90%以上,孕环情监测率达100%,流动人口发验证率分别达97%和90%以上,外来育龄妇女服务率达90%以上。
2、建立自我教育机制。村自主地开展各种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制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教育村民自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增强自我保健意识,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融入我村精神文明建设之中。
3、建立自我管理机制。明确计划生育工作管理的对象、内容和方法,建立常住人口和外来成年流动人员计生台帐,收集和反馈育龄妇女的结婚、怀孕、生育、节育等动态信息。
4、建立自我服务机制。开展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的宣传、咨询、随访等服务,对本村内育龄妇女的新婚、怀孕、生育和实行了计划生育手术的人员进行走访;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作用,健全计划生
育协会之家。
5、建立民主监督机制。依靠群众,对违法怀孕早发现、早做思想教育工作、早采取补救措施;依靠群众监督镇政府关于计划生育工作方案和依法行政在本村落实情况;依靠群众提出对计划生育工作、生殖保健、优生优育的意见和要求。
四、主要措施
一抓组织网络。成立村民自治工作领导小组,镇委书记为组长,镇人民政府镇长、计生分管领导(副镇长为副组长,其他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以村委成立村民自治领导小组,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村委会主任为副组长,团支部成员、妇代会成员、计生服务员为成员的村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和协会小组长的宣传员、服务员和信息员作用,形成多数人管理少数人的局面。
二抓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村人口学校、广播、宣传栏、黑板报等宣传阵地作用,向全村育龄夫妇宣传计生政策、法律法规及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等知识,育龄妇女避孕节育知识的应知应会率达到90%以上。
三抓优质服务。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目标,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
务。生育服务内容有:宣教服务、咨询服务、节育服务、随访服务。生产服务内容有: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劳务服务。生活服务有:教育服务、保健服务、法律服务。
四抓行为规范。按照“建章立制,以制治村,民主管理,优质服务“的要求。一是要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使《章程》成为村计生“小宪法”,全体村民自觉规范和约束的“本土化”政策;二是规范协议、责任书等管理,要签订房屋出租(借房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和用工单位与个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要对特定的对象签订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协议。三是实行村务公开,对生育政策、奖惩政策、节育政策、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公开。
五抓流动人口管理。流动人口采取属地化管理。建立健全定期普查制度,组织流动人口协管员每月一对辖区内的成年流动人口进行逐户登记,并配合镇政府联合大清查。建立责任制,与用人用工单位和出租(借房屋的房主签订《流动人口计生管理责任书》。建立宣传服务制度,对采取避孕药具的对象,每月由协管员送药具上门,随访一次;对已婚妇女每年提供二次“孕环情检查”服务;对应落实可靠节育措施而未落实的,帮助其落实,并做好术前术后服务工作。建档立卡制度,建立流动人口卡册档案。
六抓利益导向。坚持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计划生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育龄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利用综合手续,结合实际出台一系列的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活动,帮助相对贫困的计划生育户,发展家庭经济,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使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受到优待,得到实惠,从而引导群众通过权衡利弊得失,主动实行计划生育。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宣传发动(5.10—5.20。建立计生村民自治领导小组,召开村两委干部会议,深入群众,调查摸底,摸清村情民意及历史遗留的计生问题。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召开计生领导小组、计生协会等各个层次的会议,充分讨论村民
自治的优越性。同时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黑板报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力争波村民自治工作家喻户晓,促使计生村民自治工作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在此基础上,召开村民自治动员大会,明确工作目标,布置工作任务,确保村民自治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阶段:征求意见,起草办法(5.21—6.9。召开村两委、党员、村民小组长、协会理事会会议,征求对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的意见。要几上几下,多轮汇总反馈,确定村民自治章程与配套制度的基本内容,起草《计生协会会费收缴管理办法》。要依靠群众,民主决策,进一步明确村委会依法履行计生管理职责,村民自觉履行计划生育义务,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及必要的补救措施。
第三阶段:明确职责,建章立制(6.10—6.24。要规范法定程序,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规民约,收缴会费,规范计生管理工作。要发挥两委成员、计生协会理事和党员的带头作用,进一步落实奖惩措施,切实明确村委与村民的权利义务,促进计生村民自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第四阶段:总结经验,查漏补缺(6.25—6.30。总结试点工作经验,针对问题和不足,结合本村的实际,切实开展查漏补缺,务必使村
民自治工作落到实处。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正确分析计划生育形势,充分认识计 生村民自治工作是村民自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新时期转变计生 管理方式的客观要求,是进一步提高计生整体工作的迫切需要。因 此,要高度重视计生村民自治试点工作,努力把计生村民自治工作 建设成为广大群众喜爱,并能积极参与的一项活动。
2、明确职责,加强领导。把计生村民自治工作真正摆上重要议 事日程,一把手要亲一自抓、负总责,把该项工作纳入农村基层组 织建设的内容通盘考虑、统筹安排。要在村两委领导下,主动争取 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切实加强对计生工作的领导,确保计生村 民自治工作取得实效。在组织上,由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并组 织强有力的工作小组,深入片组搞好调研,及时帮助解决计生村民 自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3、抓住重点,务求实效。计生村民自治试点工作是转变计划 生育行政管理手段为群众自治手段的新探索。要抓住重点,真抓实 干,切忌形式、走过场。要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建立
可操作性的 管理办法,使计生村民自治工作走向正常化、制度化,努力推进计 生工作上水平。6
第四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实施方案
201055
杏园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员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农村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提高基层计划生育自治水平,努力实现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两个转变”,根据市县工作要求,结合我办事处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这一主线,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建立完善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村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在行政村推行“村两委负总责,计生协会当骨干,服务小组担重任,育龄群众做主人”的工作模式,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增强村级计划
生育自治能力,提高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水平,真正形成县指导、办事处服务、村自治、户落实、民受益的管理体制,促进群众实行计划生育自觉、自立、自治进程,为建设现代邹平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内容及要求
(一)依法修订《村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公约》,签订好《计划生育合同》、《晚婚晚育合同》。《村民自治章程》的制定,应该办事处统一部署及民政、司法、农业、土管、计生等部门的参与下依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村级组织、经济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在不具备修订《村民自治章程》的情况下,计生部门则指导帮助村级单独修订《计划生育公约》,公约的内容要全面、系统、具体,同时,要把各级政府、村级确定的奖励、优先、优惠等政策和办事处、村级计生工作人员对群众应尽的职责和义务等,写进《公约》和《合同》中。在签订《计划生育合同》和《晚婚晚育合同》时,既可实行一份合同管到底,也可制定分类合同,如对晚婚、生育、放环、用药、流动人口等可分别签订合同。为保证法律效能,对起草的《章程》、《公约》,尤其是《合同》要主动征求司法部门的意见,保证合法有效,增强《合同》执行的可操作性,发挥其应有的效力。
在修订和通过《章程》或《公约》时,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凡是能召开村民大会的要开好两个会。一是讨论修订《章程》或《公约》的村民代表会,对参会的代表和讨论的意见做好记录。之后,按照代表会讨论的意见对《章程》或《公约》进行认真的修改完善。二是召开18周岁以上公民参加的村民大会,参会人数必须符合法定人数,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经过会
议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为对《章程》或《公约》的表决通过。对于群众难以集中,开不齐村民大会的村,要采取将《章程》、《公约》和《合同》讨论稿逐户发放到户征求意见并经本人签字的方式,修改完善后,再逐户签字通过的办法进行,并做好记录和本人签名。《章程》、《公约》通过后,要进行张贴公布。
村委会要依据《公约》与育龄群众签订《合同》,在与群众签订《合同》时,要做到“两不签”,即“见不到本人不签,群众对内容不了解不签”。确保《合同》的合法性、民主性、有效性。
所有会议或入户活动内容,要将时间、地点、会议内容、议程、主持人、记录人、参会应到人数、实到人数、所提意见、表决情况据实做好记录,与《章程》、《公约》、《合同》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资料一起长期保存。
(二)强化村级责任,实行合同化管理。一是计生办要与村委会签订《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同》;二是计生办与村计生主任签订《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合同》,明确界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和违约责任,以后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搞好民主监督,实行政务公开。各村要设立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栏,对一孩生育注册和二孩生育指标审批、育龄群众流入流出情况每月一公开,对“三结合”帮扶户、独生子女待遇落实、退二孩生育指标的奖励、违法生育(收养)及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情况等及时公开;对村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合同的执行情况、育龄群众接受管理和服务情况、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等每半年公开一次。
(四)各村计生协会的服务小组,可视情况设立2-4个。首先在村民
自治模范村中推行,然后再在村两委班子好、计生工作好、群众基础好、协会作用发挥好、经济条件好的村稳步推行。
三、保障措施
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一项政策性很强且十分复杂的工作,涉及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等诸多方面的改革。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各村要充分认识村民自治在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要把村民自治作为当前工作的重要内容,严格要求,抓好落实。
各村在深化村民自治过程中,要把民主与德治、法治紧密结合起来,将计划生育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全民普法教育以及严格依法行政等有机结合起来,促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健康深入发展。
二0一0年三月十五日
第五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实施方案
江政发[2010]49号
江口墟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实施方案
各村居委会:
为加快推进我镇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建立完善“两委负责、群众为主、协会参与、奖惩推动”的村民自治新机制,全面提升整体工作水平,按照湖南省《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法律为准绳,政策为依据;以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为保障;以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为基本原则;以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建立现代文明幸福家庭为动力;以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提高计划生育工作质量,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的。实行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到村,以村为主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形成村干部敢管、愿管,群众服管的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格局。
二、目标任务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村民自治组织和村民依照法律法规,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建立健康幸福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方案,规范婚姻、生育、节育等婚育行为,建立起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机制。按照上级的要求,根据我镇实际,于12月31日前完成村民自治建设工作,使俄村委会各村民小组基本做到“五有”,即有一个强有力的村级班子和村级计划生育
协会组织,有确保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经费,有一个规范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和协议书(合同),有一个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阵地,有一个育龄群众满意、责任心强的计划生育宣传员。
三、基本内容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基本内容包括宣传教育、生育政策、婚姻、生育、节育、生殖健康等优质服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在生产、生活方面的支持、扶持和帮助;计划生育经费的收支和管理。村委会根据自身实际,在乡指导组的指导下,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计划生育重大事项,独立自主地行使计划生育事务的权力,自觉承担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广泛发动村民充分讨论制定村民自治章程,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促使群众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实行村务公开,定期公布涉及计划生育的内容,增强透明度,接受群众的民主监督。
四、方法步骤
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要做到八个结合,即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与村级班子建设、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婚育新风进万家、计划生育“三结合”、提高村级计划生育工作质量、完善村务公开、村级协会组织建设、全面推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相结合,具体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1、组织准备。成立村委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领导小组,以村书记为组长,主任为副组长,村委会几大员和组长为成员,确定具体工作人员;统一领导班子的认识,拟定工作计划和日程。
2、宣传动员。利用会议、板报、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依据、目的意义、具体做法,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解决村干部、群众的认识和操作问题,增大群众的参与度和支持度。
3、组织实施。通过召开村两委班子会议,统一村干部对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思想认识;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大会,广泛讨论、修改、通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村委会与育龄夫妇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合同);村委会依照章程履行职责,实施民主管理,接受村民监督。
4、总结完善。总结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成绩和经验,找出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的办法,不断完善、修正。
五、组织领导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计划生育管理机制上的重大变革,也是为适应新的形势要求,进一步转变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实现计划生育工作重心下移,建立和完善“村级管理,村民自治”的工作机制。为确保我乡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顺利开展,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政协主任为副组长,计生办工作人员、服务所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江口墟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计生办,由计生办主任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我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的日常工作。
六、具体要求
1、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要在乡指导组的指导下进行,坚持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2、村委会要加强领导班子队伍建设,提高认识,增强责任心,树立想干好、敢干好、能干好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3、有一个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协议书》,明确法律法规依据、管辖和适用范围、权利与义务、行为规范、管理监督、奖惩措施等内容。
4、有一套环环紧扣的管理程序。一是依法通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二是依章签订协议书(合同);三是按时开展宣传教育、技术服务活动;四是依章处理违约责任人;五是依章收取履约违约金;六是加强财务收支管理;七是接受群众监督,落实村务公开:八是服从乡指导组和乡计生办的业务指导。
5、有一个良好的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社会氛围。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要开好“三个会”:开好村两委会议,提高村、(组)干部对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的认识,统一思想;开好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大会,广泛讨论、修改、通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协议(合同)。并通过板报、标语等形式深入广泛的宣传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情况,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6、有一套监督管理办法。为了保障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顺利开展,需建立健全有关工作制度。一是村计划生育工作例会制度,随时掌握计划生育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处理落实;二是干部联系制度,村干部必须定点联系到村、组及计划生育重点户;三是村民议事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对村民自治工
作进行评议,制定下阶段工作措施:四是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每季度公开一次人口与计划生育执行情况、生育安排对象、应落实节育措施和未参加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检查人员、违约人员等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五是开展优质服务制度,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群众落实优惠政策,广泛开展计划生育综合服务。
江口墟镇人民政府
2010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