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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针对用人单位制订规章制度的相关法律问题解答(定稿)
编辑:雾花翩跹 识别码:22-1074469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7-22 14:08:41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针对用人单位制订规章制度的相关法律问题解答(定稿)

HR Planning System Integration and Upgrading Research of

A Suzhou Institution

二、用人单位制订规章制度的相关法律问题解答

问题二

十二、用人单位制订规章制度有什么重要性?

[法条解答] 《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律师提示]不能靠人管人,而应该靠制度管人。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行使管理权,解除合同的重要依据,可以说是用人单位内部的“法律”,也就是劳动者履行职务的行为规范,哪种行为是失职的,哪种行为是要嘉奖的,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都需要靠规章制度来约束,一部好的规章制度应该是尽可能细化的,是相对合理的,也是可操作性很强,它反映了领导和管理的艺术,对用人单位来说,对那些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而不给与经济补偿,这显得尤为重要。

问题二

十三、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哪些内容是必需的?

[法条解答] 《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第二款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

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律师提示]有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像劳动报酬中工资的组成,加班费的基数计算,劳动定额的基数,劳动纪律中哪些行为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越具体越好,操作性越强越好。问题二

十四、制订规章制度必须经过哪些程序?

[法条解答]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律师提示]再好的规章制度如果不符合法定程序都是无效的,根据以上法条,规章制度的法定程序是: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与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公示告知。所以要考虑组建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并保留好制定过程中的相关书面证据。这就是规章制度制定、修改的民主程序。

问题二

十五、规章制度符合哪些条件才能合法有效?

[法条解答]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制定的规章制度,虽未经过《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民主程序,但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用工管

理的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制定、修改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未经过《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民主程序的,原则上不能作为用人单位用工管理的依据。但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的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存在明显不合理的情形,并已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劳动者没有异议的,可以作为劳动仲裁和人民法院裁判的依据。

[律师提示]鉴于《劳动合同法》实施不久,很多企业都未能按民主程序制定规章制度,为有效过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对规章制度的有效性有以下三点规定:

1、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

2、不存在明显不合理的情形。

3、已向劳动者公示或告知,劳动者没有异议的。

问题二

十六、用人单位如何将规章制度进行公示?

[法条解答]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四款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律师提示]规章制度的公示成为规章制度是否有效的关键,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不能出示规章制度已公示的证据而败诉,所以如何公示并保留好证据很重要。公示方法一般有:通过员工手册发放(员工签领),员工书面声明已了解规章制度,在劳动合同中注明已公示规章制度。

第二篇:如何制订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才有效力

如何制订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才有效力?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网上收集 更新时间:202_-5-28 16:15:00

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为加强内部劳动管理,保障劳动者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按照法定程序、以书面形式制订并公布的行为准则。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规章制度要产生法律的效力,必须符合以下的要件:

一、规章制度内容必须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该条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合法。用人单位劳动管理规章制度的违法条款没有法律效力。

二、制订规章制度程序必须合法

程序合法指劳动规章制度的制订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说明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必须通过民主程序制定,民主程序包括:在内容上必须要与职代会或职工大会民主讨论确定,在形式上必须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民主讨论通过。

三、规章制度必须公示并告知

公示原则是现代法律法规生效的一个要件。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必须经公示后方能第生效,未经公示的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对职工不具有约束力,也没有法律上的效力。公示一般采用用人单位文件、印制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手册、在规定场所公布等形式发布。

由于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只在用人单位内部使用,不为公众所知道,所以在用人单位录用新职工时,应当告知新员工本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内容,通过发放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手册等方式让职工了解具体的内容,以确保规章制度的实施。

四、规章制度必须经审查备案

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

障规章制度的情况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对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进行审查。劳动保障部门对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进行审查备案,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用人单位在制定劳动规章制度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以此保障劳动规章制度内容的合法性和制订程序的合法性,保护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劳动部《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劳部发[1997]338号)规定,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用人单位不报送备案的,可责令改正。

第三篇: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违反法律

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责任

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为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应当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定规章制度。这是法律授予用人单位的权利,也是为其规定的义务。因此,这些规章制度的内容应该是法律、法规的细化和具体实施办法,不能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更不能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里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指劳动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国家技术标准。对于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给予警告,责令其改正。对劳动者造成了损害的,用人单位还要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赔偿劳动者的损失。

【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0705]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通知[19940905]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条中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指劳动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国家技术标准等。

第四篇: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范本

员工守则(参考)

本手册是示范本仅供参考,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企业概况

各企业情况概述

第一章 总则

一、为保障公司员工权利,增进劳资和谐,树立制度,健全组织与管理,特依法订立本规则。凡本公司员工,悉依本规则执行。

二、本规则所称员工,是指正式受雇于本公司从事工作获得报酬之专职员工。

三、本公司若有特定性之工作人员,其管理制度依公司规定,相关福利依合约另定之。

第二章 员工基本行为准则

一、遵守厂内各项规章制度及命令,服从各部门主管的安排及监督。

二、爱护公司荣誉,不得有损害公司声誉、向外泄漏公司资料、败坏公司形象等行为。

三、遵守上下班时间,不无故缺勤、迟到、早退、不找人代打或代人打卡,工作时间不

得作与工作无关之事和吃零食。

四、遵守操作规范,保证生产安全,因违规操作而造成事故或导致公司经济损失,一律 追究其相关责任。

五、未经他人同意,不可私自动用他人工具及私人用品。非公司指定之机台操作人员,一律不得擅自操作机器。

六、爱护公司资财、设施,不得借故损坏,不得窃取公物。进出车间及大门,需自觉接受检查。

七、门禁时间外出及车辆携带物品出厂,需有放行单。

八、在厂区里依公司规定穿着制服(有发制服),佩带识别证。

九、员工在上班时间里有紧急事情需会客,应向主管报备并在会客室为之,一律不得私自带领外人进入车间或办公区内。

十、全体同仁应注重道德修养,同事间应通力合作,互敬互重、互相关怀,充分发扬团队精神。

十一、不得造谣惑众,扰乱人心,不得聚众闹事、互相斗殴。

十二、厂内不得携带、收藏和违章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不得随身携带和收藏凶器或攻击

性物品。不得进行赌博、酗酒等有伤风纪行为。

十三、维护厂区清洁卫生,爱护绿化美化,严禁乱丢烟蒂、纸屑及违规堆放杂物等。

十四、遵守餐厅及其它公共场所守则,不得有任何扰乱公共秩序、损害公众利益的行为。

十五、注意仪表形象(依公司规范穿着),待人接物诚恳谦和,实行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等文明语言。禁止穿短裤(包括西式短裤)、背心、拖鞋、赤膊上班、生产线上女同仁不得穿裙子、凉鞋、高跟鞋等,工作场所不得大声吆喝、打闹嬉戏等扰乱其它同仁工作之行为。以上规范,全厂同仁必须严格遵守,若有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论处。

第三章

人事规章

第一节

录用原则

一、公司采用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招聘优秀、适用之人才。

二、本公司的招聘主要以面试、笔试等方式进行。

三、员工的招聘将根据公司的需要进行。第二节

录用条件

一、新进员工一般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二、试用期考核。

新进员工使用期满前,由公司进行考核,考核中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随时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三、录用条件

各企业根据各自用人需求自行确定。第三节

录用程序

一、正式录用前体检:公司可指定应聘人员,实行体检制度。公司指定应聘人员入职都必须在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指定项目的体检,并向人力资源部门出示体检证明。只有经证明其健康状况适合工作者,才可以被公司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指定体检的员工,可凭医院体检原始发票在试用期满后向公司报销其体检费。

二、确认体检合格后,人力资源部门发出录用通知。

三、应聘者一旦被同意录用,应于接到通知后,按公司指定日期及地点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否则将视为拒绝受聘,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应聘者自同意录用之日起3日内必须向公司提交下述材料:

1、递交体检合格证明书原件,公司核对后留存复印件;

2、递交学历证书原件,公司核对后留存复印件;

3、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

4、一寸免冠的半身照片3张(最近拍摄的照片);

5、培训、技能、职称等证明文件和证明有其他特殊技能的证明文件正本及复印件(正本核对后发还);

6、之前最后工作单位退工单或退工证明;

7、必要时公司有权要求提交婚育证明;

8、需要办理的其他手续。第四节

个人信息告知

一、员工被录用应告知公司以下信息:

1、姓名;

2、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3、婚姻状况;

4、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5、培训结业或学历进修毕业等。

以上信息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人力资源部。

二、本公司员工离职后,如被新公司聘用,经其雇主要求,公司有权将员工曾被本公司聘用的基本事实告知员工的雇主,但将对该员工的私人信息保密。第五节

劳动合同签订与试用期

公司与被聘用的员工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双方的义务。

一、试用期规定: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二、试用期间,员工工资不低于本公司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作的百分之

八十,并不得低于本公司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转为公司正式合同制员工。

四、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并有权解除合约并不需支付补偿金。第六节

回避规定

人员回避规定属选择性条款,各企业自行规定。

第四章

薪酬制度

一、薪酬管理原则

公司将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同类行业以及同类岗位的薪酬标准制定统一的薪酬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的原则是公平和有竞争力的。

二、薪资支付

1、公司根据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按月支付员工工资。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由员工承担,公司在每月发薪时代扣代缴。

2、公司于每月――日发放工资,如遇国定假日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公司可以酌情延期发放薪资,但应事先通知所有员工。

4、关于薪酬发放标准,具体由各公司的规定。

三、薪资调整

公司会根据市场状况、员工的工作表现以及公司的财务状况,对员工的工资进行调整。具体由各公司的规定。

四、奖金制度

公司根据员工岗位及职责,实行不同的奖金形式,包括年终酬金,浮动奖金等形式。具体由各公司规定。

1、年终酬金

公司应设定发放人员的范围(如

日在职人员)及当离职或中途入职人员的处理办法。各企业自行规定后应予以公布。

2、浮动奖金

每年根据员工职位,公司业绩和个人工作表现等情况,公司决定是否向员工发放浮动奖金。

第五章

保险福利

一、社会保险福利

公司依法为员工申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应缴纳的个人部分,由公司为员工从工资中扣除代缴。

二、公司员工福利

各企业按照企业特点指定。

第六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一节

工作时间

一、工作时间规定

1、实行标准工时制的企业,需明确上下班具体时间。

具体工作时间规定由各公司规定。

2、对企业适合实行特殊工时制的员工,如实行特殊工时制需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其工作时间按照相应的工时制实行。

具体时间由企业制定公布,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

二、加班操作程序

1、公司为满足业务和工作职责的需要,安排员工在规定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称为加班。员工加班须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并根据公司规定,经得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在加班完成后将“加班申请表”交人力资源部确认。未按上述流程办理而自行延长工作时间的,公司将不视作加班。

2、公司安排员工在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企业可自主规定并公布,但不能低于昆山市最低工资标准。)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员工,加班报酬支付方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节

考勤

一、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公司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

二、刷(打)卡

(内容自行规定)第三节

假期管理

一、除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外,员工休假均须提前申请,并附上相关文件、证明且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如遇突发事件,不能事先办理休假手续,必须尽快通知部门主管并于上班后当天补办休假手续。

二、法定节假日

员工有权享受国家规定的十一天法定节假日即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五一国际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国庆节(三天)、中秋节(一天)。如相关国定假日的规定(节日名称和天数等)发生改变,于新规定生效日起自动替代前述内容。

三、公司假日

具体由各公司规定

四、年休假

1、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年休假若分次实行每次休假最少为1天。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4、年休假原则上有公司统一按排,职工请年休假须提前――天申请,公司根据业务状况给予休假。

五、病假

1、员工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超过全薪病假期的,公司将按照国家及当地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医疗期,并支付病伤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的工资待遇根据员工的工龄在本公司服务的不同年限作享受工资待遇(由各企业自行制定),但病假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如医疗期满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的,公司有权按照有关规定解除合同,并按照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2、员工病假,凭医院(企业可指定相关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病历卡、收费凭证办理请假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来公司者,――小时内用电话通知本部门,――天后凭有关证明补办请假手续;员工因病假须转院至外地医院治疗的,必须经昆山市级以上医院确

诊,未经确诊而擅自至外地医院治疗的,外地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不予承认。没有办理转院手续而擅自至外地医院治疗而不能向医保中心报销医药费的,概由员工本人承担。

六、婚假

凭结婚证正本办理请假手续。一般婚嫁(男22周岁,女20周岁结婚)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结婚)延长10天;再婚的给假3天。

七、产假

1、已婚女工生产时,需持[准生证]到人事部查验予以请假;假毕须附有效医院出具之[出生证明书]向人事单位办理销假手续,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2、假期一般90天,难产105天,多胞胎90+15天(每多一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增加30天(女方年面24周岁生育第一个孩子)

3、流产假:

1、3个月以下20天; 2、3至7个月42天; 3、7个月以上90天;

4、陪产假

男性员工(凡符合晚育并且是初次生育)陪伴其配偶到医院生产可申请有薪陪产假10天。

八、丧假

如遇直系亲属,可申请三天有薪丧假。

九、无薪事假

1、员工因有私事必须亲自处理,可申请事假。事假必须提前一天由本人亲自请假,并填写个人请假卡,写明事由、日期并请职务代理人签字后,经直接主管、课长、最高领导根据生产、工作情况核准。获准标准一天直接主管;――天以内由部门课长审批,――天以上由部门课长审批,最高主管确认。

2、有特殊情况可电话补假(限――小时)。

十、工伤假(有薪假)

(一)下列情形被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5、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

6、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7、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8、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现工作岗位后旧伤复发;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上述内容如国家有关规定变更的按国家变更的规定执行。

(二)员工工伤可以请工伤假。工伤医疗期由定点医院出具的医生证明确定。员工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三)工伤医疗期结束后,必须及时复工。否则以旷工处理,对伪造医疗证明而骗取工伤医疗待遇的,按公司制度从重处罚。工伤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七章

奖励

第一节 表彰目的

为鼓励有益的行为、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凝聚团队力量和提高工作效率,公司将在员工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进行表彰。第二节

表彰方式 职工奖励分为下列四种:

1、嘉奖,并颁发奖金――元

2、记小功,并颁发奖金――元

3、记大功,并颁发奖金――元

4、奖金、奖品。第三节

嘉奖

嘉奖条件各企业自行制定。

第八章

惩戒

第一节 惩戒目的

一、为了保障公司各项工作正常运行,需要严明的工作纪律以提高管理素质,并规范员工行为,遵守工作纪律是公司对每一位员工的基本要求。

二、适当的处罚在于告诫员工改正缺点、纠正错误、规范行为,以更有利于自身发展和公司的运作。

第二节

惩戒方式

对于公司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之行为,公司将给予员工下述惩戒,本规则其它条款有具体处罚措施的除外:

一、警告;

二、记小过,并令其写检查;

三、记大过,并令其写检查;

四、违纪解除。

第三节

处罚程序

一、员工有本守则规定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部门主管应责令违纪员工做书面自我检讨,且附调查报告,并按照本规则提报初步处理意见。

二、前述书面自我检讨、调查报告、初步处理意见应呈报主管初步批示,并最终转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如果是主管有如上违纪行为,则由总经理指派专门人员进行调查,专门人员有权责令主管做书面检查,且附书面检查、调查报告、初步处理意见等呈报总经理直接审核批准,涉及违纪解除处分的,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公司违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公司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三、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的最终处理意见或决定,行文公示处分决定。

四、书面检查和公司的意见或决定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案。

五、违纪解除的员工将不获任何经济补偿。第四节

惩戒

一、员工在触犯下述任何一条的,公司可以处以警告:

(条件自行确定。)

二、员工在触犯下述任何一条的,公司可以处以记小过的处分:

(条件自行确定。)

三、员工在触犯下述任何一条的,公司可以处以记大过的处分:

(条件自行确定。)

四、员工在触犯下述任何一条的,公司可以处以违纪解除处分:

(条件自行确定。)

第九章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及经济补偿

第一节 劳动合同解除

一、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以书面形式提前三十日或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公司;

2、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公司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公司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见奖惩规定)

(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二节 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外);

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节 经济补偿:

一、员工有权因公司原因造成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需支付补偿金的情形:

1、无效的劳动合同。(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订立的劳动)

2、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

3、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三、公司依照劳动法规定可以解除的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期满、不能胜任工作、订立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

四、公司依据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裁减人员;

五、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不与续签劳动合同;

六、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七、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

1、本单位工作满一年可按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工资标准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确定。

第五篇:规章制度的制订和贯彻

规章制度的制订和贯彻

1规章制度的制订和贯彻

1.1

在经理领导下组织制订、修订、健全本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防火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化学事故应急预案,生产总经理审定后,总经理批准颁发实施。

1.1

贯彻国家和上级颁发的安全生产法令、法规、标准以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安全教育

2.1

负责对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中的一级教育与考核,并监督检查二、三级教育考核执行情况。

2.2

配合人力资源部按规定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特种作业证的发放和复审工作。

2.3

负责组织每年一次全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

安全检查

3.1

在分管经理领导下,组织做好综合安全大检查以及季节性和节假日的安全大检查。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供应、销售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采购定购中,把好供货方资质关、质量关,确保供货质量,做到技术资料齐全。

4、定期召开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负责本系统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5、组织供应、销售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四、行政部经理安全职责

1、在分管经理的领导下,对本企业人事安全教育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人事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

3、负责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配备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技术人员和安全工程师。

4、制定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工作计划。

5、做好劳保用品的发放建档工作。

6、组织特种人员的健康查体、预防职业病发生。

7、合理安排上岗人员、杜绝职业禁忌证人员上岗。

五、技术部门经理安全职责

1、负责对设备动力装置及工业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管理。

2、负责组织对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高压管件、气瓶、管网和安全装置的定期检测、检验、校验工作。

3、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检修、改造方案和组织编制大、中修项目的安全措施计划,并确保实施。

4、组织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工作。

5、负责设备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处理。

6、组织制度或修订并监督执行分析(化验)系统的技术规程和专业操作规程。

7、负责各种化工原料、生产中间体和产品的质量分析,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把好质量关及涉及到安全生产的质量指标。

8、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其它事故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

9、在组织新厂、新装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10、负责组织制订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11、参加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事故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提出技术上的改进措施。

12、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教育计划和考核工作,审批特殊动火证,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及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采购的安全技术问题。

六、生产部经理安全职责

1、组织编制或修订生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参加安全技术规程的修订。

2、在进行生产技术革新和挖潜改造时,要同时解决隐患,保证安全。

3、遇到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严禁违章指挥。

4、负责对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对外来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工作。

5、在按排生产计划、任务时,同时安排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预防事故发生。

3.2

做好日常的安全检查和督查。发现违章操作,有权制止或令其停止工作。

3.3

总结安全检查结果,及时向分管经理汇报。

3.4

参加有关专业的安全检查,并对检查后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5

建立重大隐患整改通知书(通知书由安全

科填写,生产副经理审批),监督检查各生产车间隐患的整改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或一时解决不了的隐患,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督促做好防范措施。

3.6

建立各种作业许可证的管理和审批制度。负责动火、高处、罐内等作业许可证(票)的审批、监督。检查各票、证的贯彻执行情况。

3.7督促重大危险源所在单位,做好监控工作。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4.1

根据国家劳动保护政策和地方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经企业领导批准后,贯彻执行。

4.2

负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并监督有关部门按标准发放。

4.3

监督检查并教育职工正确佩戴劳保用品。

4.4

负责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配备工作。

事故管理

5.1

认真贯彻执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发全伤亡事故后,立即向企业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5.2

参加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

5.3

配合有关部门在事故处理中,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执行。

八、保安部经理安全职责

1、负责企业内的剧毒品、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保卫和要害岗位,厂内交通管理工作。

2、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负责专业和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火检查和演习。

3、负责明火采暖(动火)等工作的审批,参加建筑设计防火的审核验收工作。

4、组织火灾的扑救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抢修核实工作,负责火灾事故、破坏事故和厂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

5、做好治安、保卫及车辆进出、停放的安全管理。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供应、销售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定、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采购定购中,把好供货方资质关、质量关,确保供货质量,做到技术资料齐全。

4、定期召开供应、销售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负责本系统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5、组织供应、销售系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四、行政部经理安全职责

1、在分管经理的领导下,对本企业人事安全教育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人事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

3、负责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负责配备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技术人员

和安全工程师。

4、制定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发证工作计划。

5、做好劳保用品的发放建档工作。

6、组织特种人员的健康查体、预防职业病发生。

7、合理安排上岗人员、杜绝职业禁忌证人员上岗。

五、技术部门经理安全职责

1、负责对设备动力装置及工业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管理。

2、负责组织对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高压管件、气瓶、管网和安全装置的定期检测、检验、校验工作。

3、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检修、改造方案和组织编制大、中修项目的安全措施计划,并确保实施。

4、组织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工作。

5、负责设备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处理。

6、组织制度或修订并监督执行分析(化验)系统的技术规程和专业操作规程。

7、负责各种化工原料、生产中间体和产品的质量分析,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把好质量关及涉及到安全生产的质量指标.8、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其它事故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

9、在组织新厂、新装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10、负责组织制订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

11、参加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事故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提出技术上的改进措施。

12、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安全教育计划和考核工作,审批特殊动火证,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及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采购的安全技术问题。

六、生产部经理安全职责

1、组织编制或修订生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参加安全技术规程的修订。

2、在进行生产技术革新和挖潜改造时,要同时解决隐患,保证安全。

3、遇到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严禁违章指挥。

4、负责对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对外来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工作。

5、在按排生产计划、任务时,同时安排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预防事故发生。

6、严格限制外来人员及未成年人员非班上人员进入生产区内。

九、供应、销售部经理安全职责

1、对采购的器材、设备、防护用品、器具必须技术资料齐全有验收记录,并对上述产品的质量负责。

2、对生产、试验、研究所需的新化学物

品,采购时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质,以及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并索取书面资料。

3、严格执行有关防火和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搞好仓库防火、防盗,危险物

品、气瓶和贮运设备设施的管理工作。

4、销售化学危险品时,必须检查运输单位的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运输许可证,有证方可发货。

十、财务部经理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严格履行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有关的职责及规定,把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纳入计划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

2、按规定负责落实安全生产技措经费和上缴安保基金,并对上级拨给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资金,要保证用在安全生产当中,不得挪用。

3、在审定和编制本单位工程项目计划费用时,应留足相应计划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确保资金到位,并负责监督、检查该项计划的安全措施费用的专款开支情况。

4、保证安全生产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教育费等,确保资金到位。

5、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本单位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6、保证全体员工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开支费用。

十一、安全主任安全职责

1、在经理的领导下,对本公司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本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编制完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3、协助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疑难或重大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

4、组织制订审批安全教育计划,参加对干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5、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6、审批特殊动火证,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工作。

十二、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1、车间主任是本车间的安全负责人,对本车间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2、组织制定、修订本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本车间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做好应急事故预案的演练和接警后的实施。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4、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级安全教育并定期组织考核,新上岗人员的安全、业务考核工作。

5、组织车间级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做好监控使用,及时向上级部门书面报告。

6、组织或参加本车间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7、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组织,支持车间和班组安全员的工作,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员的作用。

十三、值班长安全职责

1、组织学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安全工作。对本班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组织本班员工的安全教育,开展安全活动。

3、经常进行巡回检查,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4、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5、督促教育本班员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及各种消防器材。

6、发生事故应及时处理,危险紧急情况先处理后报告,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并落实好防范措施。调度好应急事故预案演练和接警后的实施。

十四、车间安全员职责

1、车间安全员在业务上受安全技术部门领导,并在车间主任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监督责任。

2、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协助车间主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

4、制定车间安全活动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5、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车间主任搞好职工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工作。

6、参与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

7、深入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督促事故隐患整改工作。

8、负责车间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9、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

十五、电工安全责任制

在生产部领导下,对全公司安全用电负全面责任,如因违反上级电力部门的操作规程,不按规定对电器设备进行安装,拆卸、检查、维修不及时,造成电器设备、生产及人身伤害事故负直接责任。

组织本班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断开展业务学习,负责对新上岗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搞好各用电单位的巡回检查,达到用电单位用电保护装置、设施灵敏可靠,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保护好消防器材、绝缘器具,按规定做好定期校验。

严格劳动纪律,杜绝“三违”现象发生,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同时要采取监控措施,必要时可以通知值班长,先停电后处理,如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

十六、岗位操作人员安全职责

1、参加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

3、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遵守纪律,记录清晰、真实、整洁。

4、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5、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清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6、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防护器材、消防器材。

7、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对因“三违现象”及操作失误失职等原因造成的事故负直接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是

(姓名)职务,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

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二负责人

(姓名)职务,主要工作职责是:

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

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

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

4、培训驾驶员掌握汽车基本原理,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

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

三清例保

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置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1)、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2)、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3)、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4)、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后返回。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

(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三、驾驶员的管理、宣传、教育

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旅客、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到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产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4、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禁令,违反者一律解聘。

关于针对用人单位制订规章制度的相关法律问题解答(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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