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阳光计生实施方案
关于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的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
为了切实加强计生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将创建省级优质服务先进县落到实处。根据萍乡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贯彻省、市计生委的安排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政务公开”、“阳光维权”、“社会监督”三项重点,实现计生工作“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
二、目标任务
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公开、行风评议、监督维权为重点,保障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依靠群众,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和有效防止行业不正之风,不断提高人口计生部门的行政效能和公开服务质量,增强计划生育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第一阶段要完成制度和平台建设,镇计生办开通了全镇的阳光计生服务热线。我镇计生办将7068950定为高坑镇“阳光计生行动”服务电话。
第二阶段扩大阳光计生工作影响力,在运作中不断加强
规范管理。严厉打击和查处行风评议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
第三阶段不断巩固成果、开拓创新。在运作过程中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三、内容要求
(一)政务信息公开带动“阳光管理”。
1、各村、社区、要按照《基层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标准》,以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为重点,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通过公开,增强群众守法意识,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提升人口计生公信力。
2、各村、社区要对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投诉举报渠道、生育政策、技术服务政策、奖励优惠优待政策、违法生育责任追究、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及实际执行情况等内容进行全面公开。
3、各村、社区要确保公开的及时更新。对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完整性、及时性要重点关注。特别是涉及群众权利义务和利益的政策调整时,要主动及时更新。
4、各村、社区要针对不同层级、地域、对象、要求等,因地制宜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信息、专栏、墙报、印刷品等多渠道进行公开。
(二)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
各村、社区要坚持以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每月通过集中评议、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网络调查、电话访谈等方式,重点开展三大评议工作:一是在农村开展“农民兄
弟姐妹评计生”活动;二是在城市开展“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三是在系统内开展“下评上”活动。
通过评议活动,认真分析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着力解决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质量不高、队伍作风不实等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机关行政效能,进一步深化我县创优工作。
(三)社会监督促进“阳光维权”
1、各村、社区、要设置信访接待室,落实专人负责信访接待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责任追究、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探索建立电子信访平台。
2、我镇已开通了阳光计生热线,阳关计生服务电话为7068951。各村、社区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让广大群众知晓我镇阳光计生热线。各村、社区的信访电话要保证有专人接听,接听人员经过严格培训,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心理素质过硬,耐心细致、周到热情、知识丰富;接到来电后,要严格按照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管理办法规范的记录、受理、处置、转接、交办、答复、反馈等。
3、各村、社区要聘请人大代表、政协代表、村干部代表、育龄群众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行风监督员,开展计生行风监督,建立监督意见、建议、整改、复查联动机制。
4、各村、社区要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协作,重视发挥主流媒体的监督作用。对主流媒体反映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查处、及时报告。对反映不实的问题,要及时澄清事实,正确
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5、我镇制定出台实名举报奖励办法及对举报人的保密保护措施。各村、社区要大力宣传,鼓励群众实名举报。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部署(2012年1月30日前)
各村、社区要将“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通过会议、文件、信息、简报等形式进行宣传。各村、社区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
(二)整体推进(2012年2月—10月)
充分发挥我镇阳关计生服务热线的作用,贯彻落实计生政务信息公开、行风评议、社会监督工作,倾力打造“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先进镇。
(三)阶段评估(2012年11月—12月)
各村、社区进行自查总结,我镇计生领导小组组织复查验收。验收结果将纳入村、社区年终考核。
高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二○一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第二篇:“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
务江乡“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及公共服务行业、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国家人口计生委2008年在全系统开展阳光计生行动,按照国家和省人口计生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就我乡深入推进阳光计生行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深入推进“阳光计生行动”,要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公开、行风评议、监督维权为重点,实行“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增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阳光计生行动是一项整体推进的系统工程。我市已于2009年开通了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各地要通过推动规范运作、扩大影响,重点查处行风评议和12356阳光计生热线反映的有社会影响、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实现巩固提高、良性互动,逐步建立法制化的长效机制。
二、主要内容
(一)以信息公开带动“阳光管理”
以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契机,依据《阳光计生行动规范(试行)》和《基层阳光计生行动
示范单位标准》,以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执行为重点,全面推进地方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提升公民法律素养,增强公民守法意识,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法律、法规、政策的社会导向和行为规范作用,营造遵纪守法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实现依法、公开、透明的“阳光管理”。基本要求:
1、内容全面。包括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投诉举报渠道等等。生育政策、技术服务政策、奖励优惠优待政策、违法生育责任追究、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及实际执行情况等是应当公开的重点。
2、更新及时。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合法、准确、及时。特别是有涉及公民权利义务和利益的政策调整时,要主动公开及时更新。
3、渠道广泛。针对县乡村不同层级、地域、对象、重点,采取影视广播、网络、平面媒体以及专栏、墙报、印刷品等多渠道结合的公开形式,确保信息公开的广覆盖、可获性、实效性。
4、形式规范。各村对本辖区范围内信息公开的形式、内容、项目、版式制作等进行规范。
(二)以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
开展阳光计生行动,要坚持以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通过集中评议、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网络调查、电话访谈等
方式,重点围绕三大评议开展工作:在农村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在城市开展“请流动人口评计生”、在系统内开展“下评上”活动。通过对系统政风行风进行评议,与整改反馈相结合,着力解决服务意识不强、质量不高、行风不实等问题,进一步创先争优,推动依法管理、优质服务。
(三)以社会监督促进“阳光维权”
1、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市县人口计生部门都要设置信访接待室,落实信访工作人员。实施首问负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制度。坚持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新提拔干部和新进公务员信访岗位锻炼制度。探索建立电子信访平台,积极参与“阳光政务热线”节目。
2、规范阳光计生服务热线运行。通过信息公开方式让公众知晓12356阳光计生热线;确保接入单位24小时电话畅通;确保接听人员经过系统严格培训,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心理素质能够胜任;规范健全12356阳光计生热线受理、处理、转接、反馈程序,各村汇总上报上月数据和分析报告至乡人口计生办公室。
3、发挥行风监督员作用。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育龄群众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行风监督员,明确监督员的职权和责任,建立意见建议沟通和整改情况通报的良性互动机制。
4、完善舆论监督制度。在各级党委宣传部门的领导下,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协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重视发挥主流媒体的监督作用。对媒体反映的重大问题,主动查处并及时报告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人口计生部门;对反映不实的问题,要及时澄清事实真相,正确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5、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各县(市、区)要出台实名举报奖励办法和对举报人的保密保护制度,并通过信息公开让公众知晓。举报奖励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部门预算。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
2012年6月30日以前,各村通过会议、文件、简报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阳光计生行动”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活动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让全社会都知晓活动内容,努力构建人人主动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整体推进
2012年7月1日起,各村要全面铺开整体推进信息公开、行风评议、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管理系统。即运用计算机和信息技术,对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进行智能化管理,逐步实现全市规范的公众自助语言咨询和人口计生系统联网受理等功能。省信息办统筹组织实施“万网工程”,免费为机构单位网站设计建设,各地应当主动参与,建设12356阳光计生服务网站,着力打造阳光计生品牌。
(三)阶段评估
2012年11月-12月,各县(市、区)依据《阳光计生行动规范(试行)》进行自查总结,市人口计生委根据《基层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标准》推荐县(市、区)申报基层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各县(市、区)自查总结请于11月30日决报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省人口计生委将适时组织对各县(市、区)阳光计生行动进行考核评估,对市人口计生委推荐的县(市、区)申报单位进行验收。
四、工作要求
各村 应当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和业务机构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认真分析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切实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及时反馈整改结果。各级人口计生委应当把阳光计生行动进展情况列入工作总结报告,并将“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受理情况作为月报,及时报告乡计生办。各级纪检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加大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不作为行为。
第三篇:街道办事处阳光计生实施方案
关于全面推进“阳光计生”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计生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将创建省级优质服务先进落到实处。根据区计生局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阳光计生行动”的实施方案》通知精神,贯彻省、市计生委的安排部署,结合我街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决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政务公开”、“阳光维权”、“社会监督”三项重点,实现计生工作“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纠正不正之风,解决突出问题,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和优质服务水平,树立人口计生工作良好形象,全面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和氛围。
二、主要任务
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公开、行风评议、监督维权为重点,保障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依靠群众,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和有效防止行业不正之风,实行“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为重点,不断提高人口计生部门的行政效能和公开服务质量,增强计划生育的执行力和公信力,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三、内容要求
(一)政务信息公开带动“阳光管理”。
1、各社区要按照《湖南优化人口计生户外宣传环境实施方案》和《关于全面推进阳光计生工作的实施方案》为基础,以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贯彻为重点,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在街道、社区政务公开栏悬挂关于人口计生政务公开宣传图版,制作人口计生标语在全街范围内粘贴,每个社区在人流较为密集区域悬挂1-2条以上的横幅。公开宣传模式有侧重点,使群众对五个方面的内容有一定的认识,即:政策的内容和要求、自身权利和义务、各种服务项目标准和费用,办事程序和结果、维权途径和渠道。并对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投诉举报渠道、生育政策、技术服务政策、奖励优惠优待政策、违法生育责任追究、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及实际执行情况等内容进行全面公开。在街道和社区的政务大厅设置人口计生窗口,开展人口计生证件办理、政策咨询等服务,形成一站式全程服务,放置人口计生服务手册、街道制作的宣传折页、各种内容的宣传资料,免费药具等。电子显示屏滚动宣传计生政策法规、服务标准等内容,全力为育龄群众打造满意的服务环境。依托街道政务公开网,不断提升网络宣传力度,对网页版面和通道及时更新,要求制作精美,政策信息全面,首页设置政务公开、政策法规和互动交流的专栏。对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完整性、及时性要重点关注。特别是涉及群众权利义务和利益的政策调整时,要主动及时更新。社区通过在各类其他计生宣传服务活动中,针对不同层级、地域、对象、要求等,因地制宜地采取适合群体类型的形式,如:发放宣传资料、联合医院或卫生院开展义诊、对育龄妇女随访和服务、文艺演出等,广泛宣传公开人口计生政策和相关内容,便于群众知情,易于群众监督。通过多种形式的公开,增强群众守法意识,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提升政府人口计生公信力。
(二)广泛开展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
各社区要坚持以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每年通过集中评议、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网络调查、电话访谈等方式,把评议过程作为计生系统干部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过程,解决群众人口计生工作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逐步形成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及时对群众意见和建议进行反馈,必要时进行专门答复。重点开展三大评议工作:一是在开展“各阶层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二是在开展“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三是在系统内开展“下评上”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
通过评议活动,认真分析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着力解决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质量不高、队伍作风不实等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机关行政效能,进一步深化我街创优工作。
(三)社会监督促进“阳光维权”
1、各社区要设置信访接待窗口,落实专人负责信访接待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制度,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责任追究、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探索建立电子信访平台。
2、各社区要采取多种宣传形式让广大群众知晓我街道、社区的阳光计生服务电话;各社区的信访电话要保证有专人接听,接听人员经过严格培训,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心理素质过硬,耐心细致、周到热情、知识丰富;接到来电后,要严格按照阳光计生服务热线管理办法规范的记录、受理、处置、转接、交办、答复、反馈等。公开栏附近设置群众意见箱,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和反映意见建议,实现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评议和监督。
3、各社区要聘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代表、计生协会会员代表、育龄群众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计生监督员,开展计生行风监督,建立监督意见、建议、整改、复查联动机制,每年定期召开会议,针对计生部门和计生专干态度、办事效率等进行监督。
4、各社区要在街道工委的领导下,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协作,重视发挥主流媒体的监督作用。对主流媒体反映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查处、及时报告。对反映不实的问题,要及时澄清事实,正确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出台实名举报奖励办法及对举报人的保密保护措施。各社区要大力宣传,鼓励群众实名举报。以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稿等方式,保障群众监督渠道的畅通。树立责任意识,对举报问题要做到事事有处置,件件有结论。
四、方法步骤
(一)工作整体部署(2011年3月-10月)
各社区要将“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通过会议、文件、信息、简报等形式进行宣传。以规范政务公开为重点,建设示范点,抓好示范点创建工作,各社区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召开工作布置会议,层层落实,责任到人。贯彻落实计生政务信息公开、行风评议、社会监督工作,倾力打造“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先进街道、先进社区。
(二)整体阶段评估(2011年11月—12月)
各社区进行自查总结,我街计生领导小组组织复查验收。验收结果将纳入社区计生综合业务考核。扩大阳光计生工作影响力,在运作中不断加强规范管理。严厉打击和查处行风评议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不断巩固成果、开拓创新。在运作过程中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努力使育龄群众对人口计生信息知晓率达到95%以上,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阳光计生工作的领导,街道成立以街道书记任组长、街道副主任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计生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的开展。根据我街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确保阳光计生工作扎实有效。
(二)宣传发动
组织全街计生专干及社区计生专干认真学习《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及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阳光计生”工作的重要意义;利用各种形式,将工作内容、基本要求等深入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示范引路
街道在全面推进推进“阳光计生”的基础上,选择1个社区作为示范点,着力建设健全示范点人口计生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阳光计生”工作的开展。
(四)管理规范
加强各项工作资料的收集,及时建档归档,特别做好“政务公开、代理服务、监督评议、服务热线”的资料存档工作,定期对政务公开、代理服务、监督评议、服务热线接听情况进行汇总、总结。并在适当时候进行公开。
(五)评估验收
街道将阳光计生工作纳入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合年终目标管理责任制评估,对阳光计生工作运行规范、制度落实、成绩突出、群众满意率高的社区进行表彰,并及时将工作经验向其他社区和单位推广。
第四篇: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
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深化阳光计生行动,进一步规范人口计生政(村)务公开、民主评议、社会监督机制,大力实行“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阳光计生行动规范(试行)》和《基层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单位标准》的要求及省市县文件精神,特制定2012年阳光计生行动工作方案。
一、全面实行人口计生政务公开,推进“阳光管理”
镇、村(社区)要全面推进人口计生政务公开,统一规范公开的主要形式和内容,明确主体,分级实施。镇上今年全面建设完成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和人口计生政策宣传栏;要规范公开内容,将群众关心关注的人口计生法律法规、“两个纪律”、“七不准”、“十禁止”、阳光计生服务热线“12356”和举报电话、奖优政策措施兑现情况(动态)、违法生育家庭缴纳社会抚养费情况(动态)以及生育、节育等情况向群众公开。通过规范公开,让群众达到“五个明白”,即(明白政策规定和要求、明白自身权利和义务、明白服务项目和标准、明白办事程序和结果、明白维权途径和渠道)。强化宏观管理,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增强决策透明度,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以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情况为重点,全面推进基层人口计生政务公开,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实现“阳光管理”。着力解决以权谋私、乱收费、乱罚款问题,推进依法行政,防止不正之风。
二、认真开展人口计生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推进“阳光服务”
镇计生办要有计划、按步骤的开展人口计生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一是在农村基层深入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推动基层转变之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兑现服务承诺,倡导上门服务和村级计生专干代理服务制。二是在社区重点开展“请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尊重和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提供“一条龙”服务。三是在人口计生系统内部开展“下评上”活动,推动工作作风转变,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让群众得实惠,使计划生育服务更温馨、更具时效性、更“阳光”。着力解决服务意识不强、质量不高、作风不实等问题,全面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水平。四是要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做到在评议中整改,在整改中提高,实现人口计生各项工作争优创新。
三、认真开展“阳光计生”热线服务,促进“阳光维权”
人口计生部门要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积极开展“12356”阳光热线服务,方便群众咨询、投诉和反映的方案建议;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推行限时办结制和首问责任制,增强监督维权实效。完善特邀监督员制度,积极聘请育龄群众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行风监督员;完善实名举报奖励制度,调动人民群众监督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完善舆论监督制度,重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维护作用。通过阳光热线服务和各项制度的建立完善,逐步形成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长效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加强组织领导,推动阳光计生行动扎实开展
一是加强对阳光计生行动的组织领导。由分管领导牵头,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阳光计生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相应的工作责任制,加快阳光计生工作步伐,将阳光计生工作责任到人、任务到人、标准到人,切实在最短的时间内以高标准、高质量、全覆盖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二是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的重大意义,宣传阳光计生行动的主要内容的工作要求,宣传阳光计生行动的典型经验,为全面落实阳光计生行动规范和标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强化监督考核。计生办建立考评制度,加强对阳光计生行动的监督检查,把“阳光计生行动”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对群众不满意的人和事,严肃查处,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保障群众的合法利益,增强执行基本国策的严肃性。
四是抓好建档,规范管理。在开展阳光计生行动中,要注意加强对各项工作资料的收集,及时建档归档,要特别做好“政务公开、监督评议”等资料的存档工作。
附:**“阳光计生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计生办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
第五篇:“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
月政发[2012]6号
关于印发《月峰瑶族乡“阳光计生行动”
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乡属各单位:
现将《月峰瑶族乡“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请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2012年2月23日
月峰乡“阳光计生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实现“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的目标,根据北湖区人口计生委“阳光计生行动”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民主评议、社会监督为重点,以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实行“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为目的,让权力在阳光下行动,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依靠人民群众,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治不正之风,确保权为民所用,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不断促进我乡和谐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阳光计生行动”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计生办主任具体负责抓落实。
三、工作内容
通过开展“阳光计生行动”,要使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真正实现“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
(一)以政务公开带动“阳光管理”,全面提高依法管理水平。
1、全面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深入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范工作流程,提高依法管理水平。
2、加强我乡人口计生行政机关管理服务职能,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和行政监察现代化建设工程,增强决策透明度,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3、加强“阳光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决策公开、意见公开、监督公开、管理公开、评估公开、举报投诉、责任追究等八项公开制度,建立计划生育群众参与机制,加强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二)以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全面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水平。
1、在村组重点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和“请流动人口评计生”活动,进一步规范各项服务制度,同时尊重和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
2、开展“下上互评”活动,深入村调查研究,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让群众得实惠,使服务更温馨更“阳光”,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以社会监督保障“阳光维权”,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1、完善特邀监督员制度,各村要聘请育龄群众代表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行风监督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逐步形成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长效机制,每个村至少聘请2名行风监督员。
2、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便民维权工作,为村民发放便民联系卡,公开和落实便民维权措施,主动查处和防治计划生育侵权行为,积极维护群众依法享有的各项权益。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阶段(2012年2月至3月10日)。
认真安排部署我乡“阳光计生行动”工作,利用宣传册、宣传展板、网络等多种渠道加强正面宣传,为开展“阳光计生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让我乡各界群众增加对新形势下人口计生工作的了解,感受到人口计生干部在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提高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和监督意识。
(二)实施阶段(2012年3月11日至8月)。
1、制度制订阶段:我乡对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政务公开活动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制定八项公开制度,并对村计生干部进行工作培训。
2、制度落实阶段:切实将各项公开制度纳入各项工作,在人口与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方面做到统一标准,规范形式;突出重点,规范内容;强化管理,规范运作。真正把政策交给群众、把权利还给群众、把承诺兑现给群众。
(三)考核评估阶段(2012年9月至10月)。
切实把“阳光计生行动”情况纳入村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积极探索“阳光计生行动”保障机制,建立考评制度,认真兑现奖惩。
四、工作要求
(一)“阳光计生行动”,是人口计生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加强行风建设、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及公共服务行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各村要高度重视。
(二)各村及时成立“阳光计生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要结合村实际,认真做好宣传活动,确保“阳光计生行动”扎实有效,防止搞形式主义。
(三)我乡“阳光计生行动”领导小组将加强监督检查,推动“阳光计生行动”顺利开展,重点推进群众评议制和行政问责制的落实。对群众不满意的行为,将严肃查处,加大行政问责力度,以提高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北湖区月峰乡人民政府
2012年2月23日
附件: 月峰乡“阳光计生”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附:
月峰乡“阳光计生”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庞名良 月峰乡乡长
何立军 月峰乡人大主席、乡纪检书记副组长:何永红 月峰乡人大副主席
成员:
罗小荣 月峰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
谢志平月峰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副主任
李玉霞 月峰乡计生服务站站长
史海波 月峰乡流动人口管理站站长
王远江 月峰乡统计站站长
李林生 计生执法队长
李春怀 奖扶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