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储存、出入库、运输、装卸)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储存、出入库、运输、装卸)
1危险化学品储存
1.1危险化学品储存必须有专用仓库,专用场地并设责任心强的管理人员,实行两个管理,两人收发等管理制度。
1.2危险化学品根据实际生产需要,尽量减少库存量,不同性质的危险化学品入库要隔离储存,并有明显的标识。
1.3危险化学品在储存时,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防盗、灭火、调温、防静电、防护阻流堤等安全设施.。
1.4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即:两人管理.两把锁.两人收发.两人押运.两人使用)
1.5仓库内堆垛之间应保持0.7米以上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少于2米,根据储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确定墙距、柱距和梁距,每人库房必须规定储存限额.。
2出入库
2.1仓库保管员对危险化学品的入库要认真核对品名、数量、重量及标签以及相关手续,手续齐全方可入库。
2.2危险化学品出库,必须按规定认真填写领料申请单,必须有主管总经理、生产部经理、安全部经理、物流部经理签字方可有效,在发放时要有双人开库,在安全部派人监督的情况下出库。
2.3出入库手续必须齐全,先开票后发放,在发货时严把数量关。
2.4在发放危险化学品时,仓库负责人员必须穿好劳保防护用品,防止各种毒品灼伤、烫伤等事故的发生。
3装卸
3.1在装卸危化品过程中,装卸人员必须配戴劳保防护用品,防止中毒事故的发生。
3.2装卸危化品时,装卸人员必须懂所装卸物品的物化性和标签的说明,防止倒置、包装破损、封口不严等泄漏现象发生。
3.3装卸人员在装卸危化品前不能饮酒,不能带病作业。
3.4装卸人员不能野蛮装卸。
第二篇:9.7.2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
1.易燃物品﹑有毒物品以及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危化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湿﹑积水的建筑物中贮存。
2.受日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分解﹑化合或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应贮存在一级建筑物中,其包装应采取避光措施。
3.危险化学品的贮存量及贮存安排,应符合规定。
4.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堆垛之间以及堆垛与墙壁之间,要留出一定的空间距离,以利人员通过和良好通风.货物的堆码高度,应符合相关规定。
5.对特别危险或剧毒化学品的保管,必须选派思想素质和技术素质过硬的人员负责,并实行双人双锁保管制度,加强检查。
(二)危险化学品出入库验收
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前均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经核对后方可入库﹑出库,当物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验收的内容包括:危险化学品的品质﹑数量﹑包装﹑危险标志。验收时应注意:
1.首先根据入库单验证核对品名﹑来源﹑生产厂﹑规格﹑批号﹑数量﹑危险品标志等是否符合要求,以确定入库时的品质和数量,做到心中有数,掌握入库物品的基本资料。
2.仓库保管人员负责一般的外观品质和数量验收、验收的方法,一般以感官检查为主,查检包装是否有残破﹑锈蚀﹑渗漏,封口不密闭﹑包装不牢固,包装外表粘附杂质﹑油污或遭受水湿雨淋等情况。产品品质检验,应由专门的品质检验部门负责。
3.过磅验收时要切实保证称量准确,记录准确,至于检查数量的多少,可根据物品的性质﹑包装情况﹑批数多少确定。
4.进口物资的验收工作,政策性强,技术性高,必须按国家商检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认真的验收。
第三篇: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内所有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环节。
3.职责:
3.1供应部、销售部负责对运输车辆、人员的资质检查及车辆安全设施的检查。
3.2相关单位保管员负责整个装卸过程的监护。
3.3安全部负责对装卸过程的安全监督检查。
4.工作程序
4.1.1供应部、销售部在危险化学品进行装卸前,要根据有关要求检查车辆的资质和安全附件是否齐全。
4.2对装卸操作人员的工作要求
4.2.1装卸操作人员,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负责,其他人不得擅自操作。
4.2.2操作人员在装卸危险化学品期间不得脱离岗位,当班不能装卸完毕或有紧急情况需交下一班次或其他人继续装卸时,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交代清楚,防止发生物料的泄漏。
4.2.3装卸、搬运危险化学品时应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
4.2.4装卸对人体有毒害及腐蚀性物品时,操作人员应具有操作毒害品的一般知识,操作时轻拿轻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装破损物料外溢。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睛、佩戴胶皮手套和相应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穿防护服。
4.2.5作业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每次作业完毕,应及时用肥皂(或专用洗涤剂)洗净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护用具应及时清洗,集中存放。
4.2.6装卸易燃液体时需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穿带铁钉的鞋子。桶装的易燃液体物料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桶装的各种氧化剂也不得在水泥地面滚动。
4.2.7各项操作不得使用沾染油污及异物和能产生火花的机具,作业现场需远离热源和火源。
4.2.8装卸危险化学品时,操作人员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集中精力注意装卸的情况,以便于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4.2.9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开启易燃易爆的桶装物料的桶盖时,应使用铜或者铜铝合金的专业扳手。
4.2.10公司内各车辆装卸点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及急救药品,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其有效完好;如存在失效、数量不够等现象,要及时报告单位、部门领导。
4.2.11应熟练掌握装卸过程中的一般事故处理方法和防护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4.3对运输槽车随车人员的工作要求
4.3.1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装卸应符合《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
4.3.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的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凭专业岗位操作证书上岗作业。
4.3.3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装卸人员对所运危险货物要掌握其化学和物理性质及应急措施。
4.3.4运输、装卸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3.5进入装卸作业区前,必须安装防火罩,不准随身携带火种,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时,不准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4.3.6车辆进入危险货物装卸作业区,驾驶员应按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货区。
4.3.7车辆停靠货垛时,应听从作业区指定人员的指挥,车辆与货垛之间要留有安全距离;待装、待卸车辆与装卸货物的车辆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不准堵塞安全通道。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
4.3.8装卸过程中,车辆的发动机必须熄灭并切断总电源。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必须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的措施。
4.3.9在装卸过程中,驾驶员负责监卸,办理货物交接签证手续时要点收点交。装车完毕,驾驶员必须对货物的堆码、遮盖、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对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
4.3.10装卸过程中需要移动车辆时,应先关上车厢门或拦板。若原地关不上时,必须有人监护,在保护安全情况下才能移动车辆,起步要慢,停车要稳。
4.3.11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车辆。
4.3.12危险货物运达卸货地点后,因故不能及时卸货,在待卸期间,行车人员应会同押运人员负责看管货物。
4.3.13在装卸点作业的司机及押运员不得擅自脱离车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更不得进入公司其他的区域。
5.装卸作业要求
5.1包装件装卸作业要求
5.1.1保管员应详细核对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是否与托运单证相符,并认真检查货物包装标志的完整状况。包装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拒绝卸车。
5.1.2装卸操作人员应根据货物包装的类型、体积、重量、件数的情况,并根据包装上储运图示标志的要求,轻拿轻放、谨慎操作、严防跌落、摔碰、禁止撞击、拖拉、翻滚、投郑。同时,必须做到:
a.堆码整齐、靠紧妥贴,易于点数;
b.堆码时,桶口、箱盖朝上,允许横倒的桶口及袋装货物的袋口应朝里。
c.装载平衡,高出拦板的最上一层包装件,堆码时应从车厢两面向内错位骑缝堆码,超出车厢前拦板的部分不得大于包装件高度的二分之一;
d.装运高出车厢拦板的货物,装车后,必须用绳索捆扎牢固,易滑动的包装件,须用防散失的网罩覆盖并用绳索捆扎牢固或用苫布覆盖严密,须用两块苫布覆盖货物时,中间接缝处须有大于15cm的重叠盖,且车厢前半部分苫布需压在后半部分苫布上;
e.装有通气孔的包装件,不准倒置、侧置,防止所装货物泄漏或进入杂质造成危害。
5.1.3机械装卸作业时,必须按核定负荷量减载25%,装卸人员必须服从现场指挥,防止货物剧烈晃动、碰撞、跌落。
5.1.4不得用同一个车辆运输互为禁忌的物料,包括库内搬运。
5.1.5装卸时应做到轻装轻放,重不压轻,大不压小,堆放平稳,捆扎牢靠。
5.1.6装卸操作人员堆放各种固体原料及桶装物料时,不可倾斜,高度要适当,不准将物料堆放在安全通道内。
5.2液体物料的装卸作业要求
5.2.1装卸液体物料时,运输车辆的储槽的出口与软管的连接处一定要捆绑牢靠,在装卸过程中操作人员一定要坚守岗位,以防止意外泄漏。在装卸物料的过程中严禁车辆随便开动,如需开动爬坡卸料时,必须关闭车槽出口的出口阀,拆除软管。
5.2.2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车辆需爬坡卸料时,所采用的爬坡设施必须有防止产生火花的安全措施。
5.2.3装卸易燃可燃液体时,应在阴凉通风处进行,避免在阳光直射天气炎热的情况下装卸。
5.2.4装卸易燃可燃液体时,操作人员应全面了解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包括静电接地线良好接触,充装软管、阀门对接良好,槽车停靠固定物到位等。
5.2.5装卸作业时,必须先将车体有效接地,静止2分钟后取样卸料。
5.2.6作业完毕,要经过规定的静止时间,才能进行拆除接地线等其他作业。
5.2.7充装过程中时刻注意槽车液位、压力,坚守现场,随时处置突发情况。
5.2.8操作人员要自始至终坚守充装现场,充装完毕后检查各有关阀门是否关严,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6.相关文件
GB 6944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 4387 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
JT 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氯气使用、储存安全规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第四篇:危险化学品储存、养护与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目的为了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出入库管理,实现公司“综合治理、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
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出入库管理。法律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
3.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6号)
3.3《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3.4《山东省消防条例》
3.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3.6《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2_]2号)
3.7《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2_)
4.职责
4.1仓库与储运负责人负责危险化学品储存与出入库的安全工作。
4.2仓储部门员工负责危险化学品储存与出入库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术语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控制程序
6.1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6.1.1储存方式和设施的安全要求
6.1.1.1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于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罐区内。
6.1.1.2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库房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要求。
6.1.1.3危险化学品仓库、罐区,应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的标志。
6.1.1.4禁忌物品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不能混存,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质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6.1.1.5储存有火灾、爆炸性质危险化学品的仓库、罐区内,其电气设备和照明灯具要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要求,安装防爆电气和防爆照明灯具。
6.1.2仓库、罐区周边防护距离的要求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数量构
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周边环境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标准或国家有关规定。
6.1.3仓库保管人员及储运人员的安全要求储存危险化学品仓库的保管员储运人员应经过岗前和定期培训合格后上岗。做到每日检查,检查中发现危险化学品存在变质、包装破损、渗漏等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处理。
6.1.4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储存
a.仓库应阴凉通风,远离热源、火种,防止日光曝晒,严禁受热。库内照明应采用防爆明灯。库房周围不得堆放可燃材料。
b.入库验收要注意:包装外形应无明显外伤,无漏等现象,严格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c.易燃气体不得与其它种类化学危险品共同储存,储存应直立放置整齐,并留有通道。
6.1.5易燃液体的储存
a.易燃液体应储存于通风库房,远离火种、热源、氧化剂等。b.专库专储,实行“双人双锁”的管理规定,一般不得与其它危险化学品混放。
6.1.6遇湿易燃物品储存
a.严禁露天存放。库房必须干燥,严防漏水或雨雪浸入。注意下水道畅通,暴雨或潮汛期间必须保证不进水。
b.库房必须远离火种、热源,附近不得存放丙酮等物品。
c.不得与其它类危险化学品,特别是酸类、氧化剂、含水物质、潮湿物质混储混运。亦不得与消防方法相抵触的物品同库存放。
6.1.7腐蚀品储存
a.腐蚀品的品种比较复杂,应根据其不同性质,储存于不同的库房。
b.储存容器必须按不同的腐蚀性合理使用。
6.2 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
6.2.1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严格进行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登记和安全检查。应严格履行手续,认真核实。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应严格控制,主管部门就经常检查核准。对易制爆、易制毒危险化学品相关资料、记录管理的要求,要体现“五双”管理要求,库存化学品要建立明细台帐,日清日结。
6.2.2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前均应进行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数量、包装和危险标志、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检验合格证,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出入库。危险化学品必须挂贴《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6.2.3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和设立安全警示牌和警句。进入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6.2.4装卸、搬动危险化学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倾倒和滚动。
6.2.5装卸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6.2.6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钢制合金制或其它工具。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并作出记录;检查记录应当至少保存2年。
6.2.7应根据所保管的危险物品的性质,为保管人员配备必要的保护用品、器具。保管人员对防护用品和器具会使用、会保养。
6.2.8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住人。每日工作结束后,进行安全检查,然后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第五篇:危险化学品储存与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储存与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目的为了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与出入库管理,实现公司“综合治理、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
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与出入库管理。法律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
3.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6号)
3.3《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
3.4《四川省消防条例》
3.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3.6《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2_]2号)
3.7《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2_)
4.职责
4.1车间主任负责危险化学品储存与出入库的安全工作。
4.2安全环保科负责危险化学品储存与出入库的日常安全管理工
作。术语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控制程序
6.1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6.1.1储存方式和设施的安全要求
6.1.1.1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于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内。
6.1.1.2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库房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要求。
6.1.1.3危险化学品仓库,应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的标志。
6.1.1.4禁忌物品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不能混存,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质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6.1.1.5储存有火灾、爆炸性质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内,其电气设备和照明灯具要符合《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要求,安装防爆电气和防爆照明灯具。
6.1.2仓库周边防护距离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周边环境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标准或国家有关规定。
6.1.3仓库保管人员的安全要求
储存危险化学品仓库的保管员应经过岗前和定期培训合格后上岗。做到每日检查,检查中发现危险化学品存在变质、包装破损、渗漏等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处理。
6.1.4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储存
a.仓库应阴凉通风,远离热源、火种,防止日光曝晒,严禁受热。库内照明应采用防爆明灯。库房周围不得堆放可燃材料。
b.入库验收要注意:包装外形应无明显外伤,无漏等现象,严格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c.易燃气体不得与其它种类化学危险品共同储存,储存应直立放置整齐,并留有通道。
6.1.5易燃液体的储存
a.易燃液体应储存于通风库房,远离火种、热源、氧化剂等。b.专库专储,实行“双人双锁”的管理规定,一般不得与其它危险化学品混放。
6.1.6遇湿易燃物品储存
a.严禁露天存放。库房必须干燥,严防漏水或雨雪浸入。注意下水道畅通,暴雨或潮汛期间必须保证不进水。
b.库房必须远离火种、热源,附近不得存放丙酮等物品。
c.不得与其它类危险化学品,特别是酸类、氧化剂、含水物质、潮湿物质混储混运。亦不得与消防方法相抵触的物品同库存放。
6.1.7腐蚀品储存
a.腐蚀品的品种比较复杂,应根据其不同性质,储存于不同的库房。本公司的次氯酸钠和氢氧化钠等应分库存放于不同库房。b.储存容器必须按不同的腐蚀性合理使用。
6.2 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
6.2.1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严格进行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登记和安全检查。
6.2.2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前均应进行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数量、包装和危险标志,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出入库。
6.2.3进入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
6.2.4装卸、搬动危险化学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倾倒和滚动。
6.2.5装卸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6.2.6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钢制合金制或其它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