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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验收程序
编辑:紫陌红尘 识别码:22-688619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11 22:06:54 来源:网络

第一篇:市政工程验收程序

市政工程验收前准备的材料具体程序如下:

1.中标通知书

2.各种合同的签订及备案情况

3.施工组织设计(开工报告)

4.施工图文件会审、技术交底

5.设计变更通知单、洽商记录

6.施工检验(试验)记录

7.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出厂质量合格证书;出厂检(试验)验报告及复试报告(三检报告)

8.施工记录(施工日记、监理日志)

9.测量复检及预检记录

10.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11.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检验批)

12.功能性试验记录

13.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记录

14.竣工测量资料

15.竣工图

16.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竣工报告蓝色封面)

17、评估报告

18、要求验收的报告

第二篇:市政工程验收总结

市政工程验收总结

在最近的一段时间里,富昌街绿化工程、邑城水岸绿化工程、南苑街绿化工程、沁园春游园绿化工程四块市政工程相继通过市政综合验收。在验收准备过程中,验收过程中,审计对接工作中,很多经验与教训值得在以后的工程中学习和借鉴,现总结如下:

一、签证

1.施工过程中,遇到变更,及时签证。

2.在做签证资料时,一定注意措辞,要严谨无歧义。像富昌街工程中一处签证,本应用“移除”,而我们写成了“迁移”,这在终验审计对接中凭添了很多麻烦。

3.做完的签证资料,我们一定要留底,并写明签证的具体原因,以后审计对接中对方提出,我们便于解答。

4.变更工程量的确认,一定要落在签证单上,防止审计对接中无据可循。

5.施工过程中,要多拍照片留底,一个是留作总结使用,另外还可以作为签证的辅助材料。

二、水电与铺装工作

1.与分包商签订合同时,合同中应标明终验时间与政府验收整个工程的时间一致,并且工程量以政府验收时的工程量为最终工程量,以此结算工程资金。

2.维修保证金要超出分包商承揽的工程项目出现维修时所花费的资金,防止在后期,承包商放弃维修保证金从而拒绝维修,造成我方不必要的麻烦。

三、绿化栽植工作

1.要提前做好预算工作,确定好目标成本,施工中严控成本,保证不超出目标成本。

2.提高工程苗木标准。对于进场的苗木,要严格符合招标文件上的质量要求,对于不合格苗木要严格拒收。

3.在空间有限的条件下,要先种植利润高的苗木,继而栽种利润稍低的苗木,最大程度增加工程利润。

四、验收前自检工作

验收前要进行自检,全面发现问题,防止遗漏造成验收时的障碍。1.水电自检

要提前测量实际工程量,并准备好竣工图纸,注明水管和电缆的具体走向。

2.铺装自检

要提前发现破损、凹陷的情况,提前维修,不影响观赏效果为目的。

3.绿化苗木自检

清点好苗木数量,若缺少,及时补栽。若苗木长势不好,影响观赏效果的,也要及时更换。

五、验收过程中

1.尽量引领验收人员在苗木和铺装观赏效果最佳的位置停留。2.与验收人员处理好关系,待人和善、亲切,不要与其争执,要耐心解释出现的问题,以理服人。

第三篇:市政工程验收流程

市政工程的验收流程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市政工程验收流程如下:

第六条 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对于重大工程和技术复杂工程,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组。

(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七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下列文件:

(一)施工许可证。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三)本规定第五条

(二)、(三)、(四)、(八)项规定的文件。

(四)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五)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扩展资料

市政工程(municipal engineering)是指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在我国,市政设施是指在城市区、镇(乡)规划建设范围内设置、基于政府责任和义务为居民提供有偿或无偿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城市生活配套的各种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都属于市政工程范畴,比如常见的城市道路,桥梁,地铁,比如与生活紧密相关的各种管线:雨水,污水,上水,中水,电力(红线以外部分),电信,热力,燃气等,还有广场,城市绿化等的建设,都属于市政工程范畴。

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流程

一、竣工验收实施步骤分四步进行:

即竣工验收前的准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备案----保修期终止。

二、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一)、施工单位进行的准备工作:

1、档案验收。完成设计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后,整理工程各项技术档案资料,自检验收合格后报监理验收,监理验收合格后报建设单位项目工程师验收,项目工程师验收合格后移交工程竣工部,工程竣工部验收接收资料后移交建设局,建设局验收接收资料后(监理、建设单位均接收后)开具工程档案合格证书。

2、规划验收。委托检测单位进行工程竣工实测,填写《规划验收合格证申请表》与竣工实测报告一起提交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组织。

4、确认工程质量合格后到市建设大厦购买验收相关范本(红、黄、蓝本一式三本),填写建设工程竣工报告(蓝本)、保修书(包括保修卡),向监理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5、其他所需文件:设计质量检查合格文件、勘察质量检查合格文件、施工图审机构工程质量检查合格文件、工程拨款情况的证明文件、工程移交表、工程基本情况表、施工工作总结文件(验收会议汇报材料)。

三、监理单位进行的准备工作:

1、整理工程监理各项技术档案资料,自检验收合格后报建设单位项目工程师验收,项目工程师验收合格后移交工程竣工部,工程竣工部验收接收资料后移交建设局,建设局验收接收资料后(施工、建设单位均接收后)开具工程档案合格证书。

2、监理接到竣工验收报告后,组织人员进行工程预验收,出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监理工作总结文件(验收会议汇报材料)。

四、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完成下列准备工作:

1、组织规划专项验收。

2、组织环保专项验收。

3、组成竣工验收委员会(小组)并确定专项验收组成员。验收委员会的成员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机构等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担任(法人代表的委托人应有法人代表的书面委托书)。验收委员会主任由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担任(法人代表的委托人应有法人代表的书面委托书)。验收委员会副主任:由主任任命。专项验收组一般分为外观检查组、实测实量组、资料检查组,工程规模较大时,可按专业工程细分若干个检查组。各专项验收组组长,由主任任命,应具有工程师以上的职称,组员应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每组不少于三人;参加竣工验收的成员,在相应的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中具有平等的表决权。

3、确定竣工验收方案。

4、编写工程项目执行报告(验收会议汇报材料)。

5、项目工程师整理建设单位工程档案资料,自检合格后移交工程竣工部,工程竣工部验收接收资料后移交建设局,建设局验收接收资料后(施工、建设单位均接收后)开具工程档案合格证书。

五、工程验收。

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后,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建设单位向质量监督机构提交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督通知书,同时领取核查表填报,质量监督机构确认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后,按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督通知书的时间,派出竣工验收监督小组,对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审查不具备的验收条件的,一般是在收到竣工验收监督通知的5天内通知建设单位,说明不具备验收条件的具体事项。

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后,在政府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机构单位的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此验收以会议的形式进行。其会议议程和内容如下:

1、验收委员会主任宣布竣工会议开始,宣布验收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宣布专项验收组长及其成员,宣读委托书。上述人员名单及委托书报质量监督机构派出的监督小组确认。

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以及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的情况。

3、审阅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机构、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合格文件。

4、审阅规划、公安消防、环保、档案等部门的质量认可文件。

5、资料验收组核查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和施工管理资料。

6、实地查验工程质量。填写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7、各专项验收组检查验收完毕后,验收组组长总结发言,对所检查的内容进行客观的评价。并明确各项验收结论,建设单位做好记录。

8、验收委员会协商验收意见。当意见一致时,形成验收委员会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宣布工程竣工验收结论。

9、监督机构宣布验收监督意见。

10、整理会议纪要,与会各方在会议纪要上签字。

11、宣布验收会议结束。

六、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质量监督机构签发的责令整改通知书即可进行验收备案程序。建设单位应备齐如下资料:

1、竣工验收报告(红本)。

2、竣工报告(蓝本)。

3、工程评估报告(监理出俱)。

4、勘察、设计、图审的质量检测报告。

5、规划、公安消防、环保、水务、档案等部门的验收认可文件。

6、工程质量保修书(褐本)。

7、资金拨付证明文件。

8、质量监督报告(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

9、竣工验收备案表(黄本)。

将上述资料报送建设规划局审查后,建设规划局给予办理河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七、质量保修期终止的工程,填写工程质量保修期终止申请书、工程质量保修期终止证书、退还质保金申请书。

八、注意事项:

1、上述文件的竣工日期如不确定就先空着。

2、验收组组长应为建设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担任(法人代表的委托人应有法人代表的书面委托书)

第四篇:市政绿化工程验收资料

绿化、喷淋工程竣工资料总目录(2005年6月试行版)

一、施工组织管理:

i.开工报告

(市政施管-1)ii.竣工报告

(市政施管-4)iii.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单

iv.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含施组内容)

(市政施管-6)v.施工图会审记录

(市政施管-7)vi.施工图交底记录

(市政施管-8)vii.施工组织设计交底记录

(市政施管-9)viii.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市政施管-10)ix.设计变更通知单

(市政施管-12)x.设计变更审查记录

(市政施管-13)xi.施工总结

二、工程施工及质量检查记录:

1、单位工程坐标定位测量记录表

(绿化施-1)

2、种植土、肥泥检查验收记录

(绿化施-2)

3、栽植工程整地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绿化施-3)

4、树木栽植子分项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绿化施-4)

5、草坪、花坛、地被栽植子分项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绿化施-5)

6、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绿化施-6)

三、出厂合格证及试验与检验报告:

1、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出厂产品合格证书、出厂检(试)验报告等技术文件;

2、土壤及水质化验报告

3、外地购进苗木检验或试验报告

4、给水管道水压实验报告

(市政试-56)

四、工程质量检查评定:

1、栽植土分项工程实测实量自检记录

(绿化质检-1)

2、植物材料分项工程实测实量自检记录

(绿化质检-2)

3、草坪、花坛、地被栽植分项工程实测实量自检记录

(绿化质检-3)

4、树木栽植分项工程实测实量自检记录

(绿化质检-4)

5、室外给水管道安装分项工程质量自检记录

(绿化质检-5)

6、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自检记录(绿化)

(绿化质检-6)

7、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自检记录(喷淋)

(绿化质检-7)

8、园林绿化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价表

(绿化质检-8)

五、竣工图

六、施工日志(另册)

另:

1、监理《质量评估报告》;

2、设计、勘察的质量检查报告。

第五篇:消防工程验收程序

消防系统的主要功能是自动捕捉火灾探测区域内火灾发生时的烟雾或灼热气体,从而发出声光报警并控制自动灭火系统,同时联动其他设备的输出接点,控制事故的照明及疏散标记,事故广播及通讯、消防给水和防排烟设施,以实现检测、报警和灭火的自动。消防工程涉及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国家对消防工程承包企业实行了资质许可制度,同时严格实施消防工程开工前的审批和完工后的检测和验收制度。

一、消防工程验收的组织

(一)消防工程验收的组织形式

消防工程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主持,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指挥,施工单位(土建、装饰、管道、电气、通风空调、消防专业调试队等)具体操作,设计单位等参与。同时也应组织防火监督检查、消防产品质量监督、灭火战训和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等部门的专门技术人员参加。

1.消防工程验收必须有经过主观部门资质认定的单位来进行实施,为了更好地保证消防工程的安装质量,由独立于受检单位和消防监督部门之外的消防设施检测机构,依照法规要求进行消防工程的检测验收。

2.建筑自动消防实施的建筑工程,在工程竣工后,施工安装单位必须委托具备资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单位进行技术测试,取得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

3.建筑单位应当向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提交工程消防验收申请,报送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填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最后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消防工程施工单位应积极主动配合验收组织工作,配备好相应的人员和设备工具、检测器具。

5.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不得交工,建筑物的所有者不得接收使用。

(二)消防工程的验收条件

1.技术资料应完整、合法、有效。消防工程的施工,应严格按照现行的有关规程和规范施工。应具备设备布置平面图、施工详图、系统图、设计说明及设备随机文件,并应严格按照经过公安消防部门审核批准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

2.完成消防工程合同规定的工作量和变更增减的工作量,具备分部工程的竣工验收条件。www.teniu.cc考试就到考试大

3.单位工程或与消防工程相关的分部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或已进行验收。

4.施工安装单位已经委托具备资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单位进行技术测试,并已取得检测资料。

5.施工单位应提交:竣工图、设备开箱记录、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和验收记录)、实际变更文字记录、调试报告竣工报告。

6.建设单位应正式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提交申请验收报告并送交有关技术资料。

二、消防验收的顺序

验收顺序通常为验收受理、现场检查、现场验收、结论评定和工程移交等阶段来进行。

1.验收受理

由建设单位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申请,要求对竣工工程进行消防验收,并提供有关书面资料,资料要真实有效,符合申报要求。2.现场检查

公安消防机构受理验收申请后,按计划安排时间到验收工程现场进行检查,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建立和施工的等单位共同参加。现场检查主要是核查工程实体是否符合经审核批准的消防设计就,内容包括房屋建筑的类别或生产装置的性质、各类消防设施的配备、建筑物总平面图布置及建筑物内部平面布置、安全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的布置等。

3.现场验收

公安消防机构安排用符合规定的工具、设备和仪表,根据技术标准对已安装的消防工程实行现场测试,并将测试的结果形成记录,并经参见现场验收的建设单位人员签字确认。

4结论评定

现场检查、现场验收结束后,依据消防验收有关评定规则,比对检查验收过程中形成的记录进行综合评定,得出验收结论,并形成消防验收意见书。如果意见书表明已竣工工程消防验收合格,则该工程包括消防安装工程在内可以办理下一步竣工交付手续,并被允许投入使用或生产。如果意见书表明该工程还有消防设施需要整改的,则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整改和自检,使之符合整改要求,并请公安消防机构复验或将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文件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5.工程移交

公安消防机构组织主持的消防验收完成后,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将整个工程移交 给使用单位或生产单位。工程移交包括工程资料移交和工程实体移交两个方面。工程资料移交包括消防工程在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中所相成的技术、经济文件,工程实体移交表明工程的保管要从施工单位转为使用单位或生产单位,因而要按工程承包合同约定办理工程实体的移交手续,即交工或中间交工手续,以明确维护保管责任。

三、施工过程中的消防验收

消防工程施工过程与其他安装工程有相同的成学,例如与土建工程配合,埋设道路下、地坪下的消防供水管网,敷设墙体内的消防报警线路导管等。在建筑物主体完成精装修之前消防工程的设备和干线管网就位并调试,配合建筑物精装修完成各类元件、部件的安装,最终是系统调试和检测。为了方便消防验收顺利进行,有利于对消防工程实施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某些消防安全重点工程可以按施工程序划分为三种消防验收方式,即隐蔽工程消防验收、粗装修消防验收、精装修消防验收。

1.隐蔽工程消防验收

消防工程中在与土建工程配合时,部分工程实体将被隐蔽起来,在整个工程建成后,其很难被检查和验收,于是这部分消防工程要在被隐蔽前进行消防验收,称隐蔽工程消防验收。

2.粗装修消防验收

使用于房屋建筑主体工程已完成,消防工程的主要设施已安装调试完毕,仅留下待室内精装修时配合安装的探测、报警、显示和喷头等部件时的消防验收。粗装修消防验收属于消防设施的功能性验收,也是建筑物待租、待售前的消防验收。验收合格后,建筑物尚不具备投入使用的条件。

3.精装修消防验收

使用于房屋建筑全面竣工,消防工程已按设计图纸全部安装完成并准备投入使用前的消防验收。验收合格,房屋建筑具备投入使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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