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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网络安全领导小组责任制
编辑:夜色温柔 识别码:22-792549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1-11 18:37:50 来源:网络

第一篇:校园网络安全领导小组责任制

校园网络安全领导小组责任制

一、成立网络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单位法人代表、信息技术主管、网络管理员等组成。全面负责本单位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制定、落实本单位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保障制度,定期组织开展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引导教师、学生文明上网。

二、建立网络安全责任制。

建立健全网络安全责任制和网络管理员工作职责,责任到人。

1、完善校园网网站信息发布的审核、发布流程,健全校园网网站信息检查和备份制度。

2、建立计算机专人负责制度。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学校、单位的每台计算机都要有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对公用计算机,要明确该计算机的负责人,并且要有使用登记册,记录该计算机的使用人、使用时间及用途,以备检查。

3、建立IP地址使用、变更登记制度。校园网中每台计算机必须有固定的ip地址,网络管理员随时掌握ip地址的使用及变更情况,个人不得私自更改计算机网络配置。

4、建立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制度。各学校要给每台计算机、服务器安装正版杀毒软件,保证校园网络及计算机正常运行,确保信息安全。

5、定期进行网络安全教育和培训,引导师生文明健康使用网络,坚决杜绝发布浏览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散步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等信息。

6、建立健全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以及其它与安全保护相关的制度。

三、完善校园网安全工作管理档案。

1、校园网安全领导小组成立文件及相关责任人的职责分工。

2、校园网及计算机的使用、管理、安全、病毒防范等制度、规定。

3、校园网计算机分配情况、每台计算机的负责人、IP地址分配、变更情况、使用登记等。

4、校园网网站的栏目设置与变更及信息发布的审核记录。

5、网络安全教育和培训记录。

6、网管员日常维护记录。

7、网络安全事故的上报、查处、协助调查记录。

8、其它网络管理、计算机、服务器等的文档数据保存。

四、督导检查

1、听取网络安全工作的汇报。

2、检查各类规章制度是否建立落实,并按规定悬挂。

3、检查各类档案材料是否完整齐全。

4、随机抽查学校办公、教学用计算机是否含有违反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的信息。

5、对检查中存在问题及时指出,并加以改正。

第二篇:校园网络安全自查报告

XX省教育厅《关于集中开展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锦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xx市中小学校园网管理办法的通知》下发之后,我校领导非常重视,从校长、书记到每一位教师一齐上阵,把搞好教育系统网络管理及信息安全当做事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为了规范校园内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校园网信息系统的安全和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我校成立了安全组织机构,建立健全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了备案制度,加强了网络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强化了我校机房和办公设备的使用管理,营造出了一个安全使用网络的校园环境。下面将详细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由校长领导负责的、保卫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计算机信息安全领导

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结构:

组 长:XXX(校长)

副组长:XXX(副书记)、XXX(副校长)、XXX(副校长)、XXX(副校长)、XXX(工会主席)

成 员:XXX(后勤主任负责安全保卫)

XXX(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安全员;负责办公用计算机的安全防范、检查和登记工作)

XXX(负责学校机房的安全技术、防范、检查和登记工作)

二、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教育网站和网校暂行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出了适合我校的《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同时建立了《太和小学校园网络安全管理暂行条例》(见附件1),《校园网安全管理责任制》(见附件2),《太和小学计算机使用制度》(见附件3),《上网信息发布审核登记表》(见附件4),《计算机房和教师办公用机上网登记和日志留存制度》(见附件5),《上网信息监控巡视制度》(见附件6)、《太和小学校园网络安全管理责任状》(见附件7)《太和小学防雷设施建设实施方案》(见附件8),《太和小学电教设备统计表》(见附件9)等相关制度。除了建立这些规章制度外,我们还坚持了对我校的校园网络随时检查监控的运行机制,有效地保证了校园网络的安全。

由于我们学校制定了完备的规章制度,所以在网络及信息安全管理方面做到事事有章可循,处处有法可依,人人有责任、有义务确保校园网络和信息系统的安全,为创建文明和谐的社会文化和校园文化环境作出了我们努力。

三、严格执行备案制度

我校已经开通上网服务(接入互联网),并到锦州市教育局(下属部门电教馆)备案。

学校机房坚持了服务于教育教学的原则,严格管理,完全用于教师和学生学习计算机网络技术和查阅与学习有关的资料,没有出现出租转让等情况。

四、加强网络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实行科学管理

我校的技术防范措施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做的:

1.安装了天网防火墙,防止病毒、反动不良信息入侵校园网络。

2.安装网络版的江民杀毒软件,实施监控网络病毒,发现问题立即解决。

3.学校网络与教学楼避雷网相联,计算机所在部门加固门窗,购买灭器,摆放在显著位置,做到设备防雷,防盗,防火,保证设备安全、完好。

4.及时修补各种软件的补丁。

5.密切注意cert消息。

6.对学校重要文件,信息资源做到及时备份。创建系统恢复文件。

五、加强校园计算机网络安全教育和网管人员队伍建设

太和小学是从2004年9月初接入锦州市教育局城域网的单位,每位领导和教师都有自己的计算机登陆城域网和因特网,在查阅资料和进行教学和科研的过程中,我校学校领导非常重视网络安全教育,每学期开始和结束时都进行网络信息安全教育,促使教师们充分认识到网络信息安全对于保证国家和社会生活的重要意义。并要求信息技术教师在备课、上课的过程中,有义务向学生渗透计算机网络安全方面的常识,并对全校学生进行计算机网络安全方面的培训。做到校园计算机网络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六、我校定期进行网络安全的全面检查

我校网络安全领导小组每学期初将对学校微机房、领导和教师办公用机、各多媒体教室及学校电教室的环境安全、设备安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内容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纠正,消除安全隐患。

XX小学

20XX年X月X日

附件

1XX小学校园网络安全管理暂行条例

为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一、太和小学的教职员工和所有上网的所有学生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条例。

二、校园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实施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成立校园网络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的网络信息安全责任人,并配备网络安全员,负责本单位内网络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三、校园网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学校电教室负责。任何个人,未经学校电教室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一经发现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校园网络的管理部门是学校电教室负责校园网的规划、建设、应用开发和运行维护。上网的教师上网要办理入网和上网登记手续,签订责任书。

五、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六、校园网络的ip地址由电教室统一管理。ip地址的使用分配,逐个落实到人与计算机,并将ip地址使用情况登记表备案。

七、在校园网上不允许进行任何破坏网络服务和网络设备的活动;不允许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或散布计算机病毒;不允许通过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系统;不得以不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不得窃取他人帐号、口令使用网络资源;不得盗用未经合法申请的ip地址入网。

八、在校园网络和个人主页上开办论坛、电子公告和聊天室等公众信息服务系统的个人,应按规定到学校电教定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由学校网络信息安全工作小组批准,并办理备案。

九、学校所有教职员工及学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信息。

十、制订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的具体措施,坚持“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严禁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上网。

十一、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数据信息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十二、在校园网络上严禁下列行为: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2)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盗用他人ip地址。

4.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

5.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6.上网信息审查不严, 造成严重后果。

7.以端口扫描等方式,破坏网络正常运行。

发现有上述行为者,学校电教室可对其提出警告乃至停止其网络使用。情节严重者,由学校有关部门依照校纪、校规及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如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者,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注:

1、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2、本规定由“XX小学校园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篇:校园网络安全责任书(范文模版)

校园网络安全责任书

1、学校主要领导是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第一责任人,要成立由德育、电教相关人员组成的校园网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校园网日常管理。

2、联接互联网实行审批登记制度,未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接入互联网。

3、要爱护校园网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线路等网络设备,不得随意改变网络连接方式或其物理位置、形态、性能。

4、严禁涉密计算机接入互联网,涉密计算机必须与校园网、互联网实现完全的物理隔离,严禁计算机同时接入互联网和涉密内网。

5、在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严禁存储公文或学校重要数据,公文或学校重要数据在移动介质或没有联网的计算机上存储,泄露学校重要数据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直接责任。

6、校园网络管理人员随时监控校园网络的运行状态,随时了解上网人员网上活动,如有异常,应及时处理,保证学校互联网安全运行。

7、校园网IP地址分配实行静态IP分配,在用户接入校园网必须用指定的静态IP地址,管理人员要详细登记接入互联网计算机的IP地址、MAC地址、硬盘ID和使用人相关信息(QQ、E-mail等),接入互联网要实行实名制,严禁在校园内使用无线路由器。

8、禁止访问和浏览与教学无关的、不健康(反动、色情、暴力等)的网站,不得利用网络玩游戏、看电影、上网聊天、下载容量过大的文件(会造成计算机阻塞,影响使用)等,严禁散播对国家、社会、学校等不利的言论,严禁利用计算机进行侵害国家、他人名誉、安全等非法犯罪行为;如有发生,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执法部门。

9、任何人不得利用校园网制作、发帖、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①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②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③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④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⑤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⑥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的;⑦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⑧损害学校形象和学校利益的;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⑩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教师要提高信息鉴别能力,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不随意打开来历不明的链接、电子邮件;在上网过程中,如发现或发生对国家、社会、学校、他人名誉等不利的言论,有义务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或举报

接入互联网计算机MAC地址:

校长:(签字): 负责人:(签字)

管理员:(签字)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第四篇:校园网络安全责任状2018

松山七中校园网络安全责任书

为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制订松山七中校园网络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任何个人,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一经发现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学校网络的管理部门是学校教导处,负责校园网的规划、建设、开发和运行维护。上网的教师要办理上网登记手续,签署相应的责任书并自觉遵守。

三、学校所有教职工必须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对学校采取的必要措施给予配合。

四、健全安全措施,定期检查和消除网络安全隐患,配合学校做好防盗工作。

五、校园网络的IP地址由学校统一管理。每位教师必须使用被授权使用的计算机,用真实姓名命名主机名称,使用分配的固定IP地址并绑定MAC地址,使用网络资源。违者一经发现如果情节严重的将取消上网的权限或计算机的使用权力。

六、教师网络上不能参与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允许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反动的信息或散布计算机病毒;自己的计算机、或者被授权管理的计算机发现病毒或不良信息立即采取措施,自己不能处理的找有关负责人处理。

七、学校所有教职员工及学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信息。

八、严格执行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严禁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上网。

九、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和数据信息,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数据信息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测、杀毒。

十、对本单位人员利用网络平台简历的内部交流QQ群、微信群等交互式媒介时注意发布的内容,群内禁止发布广告宣传、理财链接、微商代言、消极言论等。

主管领导:(签字)责任人:(签字)

松山区第七中学 2018年9月

第五篇: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篇1

为了保护学校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校园网络使用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2、校园网络的所有用户必须接受学校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爱护网络设备,正确使用网络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

3、网络管理中心机房要装置调温、调湿、稳压、接地、防雷、防火、防盗等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安全运行,要建立完整、规范的校园网设备运行情况档案及网络设备账目,认真做好各项资料(软件)的记录、分类和妥善保存工作。

4、除信息处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校园网后台管理端,不得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5、校园网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发布信息的学校部门负责人审核,交校办公室审核备案,由信息处从技术上开通其对外的信息服务。

6、网络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账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校园网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7、为防范黑客攻击,校园网出口处应设置硬件防火墙。若遭到黑客攻击,网络管理中心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县以上公安机关报告。

8、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及可能引发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外来软件应使用经公安部门颁发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9、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10、校园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信息资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级对学校各部门开放。

11、对校园网站内各交互栏目实现管理员24小时巡查制度,双休日、节假日,要有专人检查网络运行情况。

12、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必须遵守国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厅关于网络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合理对系统进行安全配置,落实各项网络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完善系统定期维护更新措施,落实垃圾邮件、有害信息过滤、封堵技术措施,严格防范病毒、木马、黑客等网络攻击。

13、服务器系统及各类网络服务系统的系统日志、网络运行日志、用户使用日志等均应严格按照保留60天的要求设置,邮件服务器系统严禁使用匿名转发功能。

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篇2

校园网是学校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为全体师生提供先进、可靠、安全的计算机网络环境,支持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为充分发挥校园网的作用,特制订本条例,希望广大师生共同遵守。

1、校园网使用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2、学校各部门要加强对校园网新闻传播和信息内容的安全管理,对上网信息要进行审查,严格把关,落实防范措施。

3、校园网的所有用户必须接受学校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对校园网的所有设备要精心使用,如有损坏要按价赔偿。

4、学生上网必须有老师的具体指导,教师要引导学生正确、安全、健康地使用网络进行查阅资料、收集资料、利用资料等教育教学活动。

5、为了使学校的网络畅通无阻,发挥网络的积极作用,具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网络使用者的任何部门、任何人,一旦发现,经教育仍不改正者,将对该使用者取消上网资格,对部门将采取切断网络等相关措施。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的:

A、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B、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C、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D、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E、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F、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活动;

G、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2)访问国家命令禁止的非法网站、国内外的反动、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网站。

(3)下载游戏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内容、下载并传播一些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内容。

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篇3

智慧校园校园网是为教学工作及学校管理而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目的在于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互联、资源共享,并为师生提供丰富的网上资源。为了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章

一、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而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二、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三、校园网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制。

网络中心负责对校园网资源进行管理,负责全校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各处室及办公室负责对本部门资源进行管理;各部门计算机责任人负责对本部门计算机系统的管理。有关校园网上进行学校信息发布、新闻宣传系统、管理信息系统等方面的信息服务,归口学校办公室负责。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校园网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五、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六、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网络中心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七、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第二章

网络安全管理

一、校园网由学校网络中心统一管理及维护。

连入校园网的各部门、处室、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网络管理员对入网计算机和使用者进行登记,由网络中心负责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IP地址及用户帐号。

二、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用户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三、网络管理员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故报告并定期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

校园网各服务器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及时备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四、对所有联网计算机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

网络教室不准对社会开放。

五、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核,由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再由信息员发布。

新闻公布、公文发布权限要经过校领导的批准。

六、校园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为个人用户所拥有,网络中心对用户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这些信息。

校园网及子网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信息数据要实施保密措施。

七、加强对师生用户上网安全教育指导和监督:

1、校园网内必须安装网络版监控和防范不良信息的过滤软件系统,监控日志至少保存半年。

2、加强对学生开放互联网以及全校教职工上网的监管。

3、专用的财务工作电脑和重要管理数据的电脑最好不要接入网络工作。

八、网络中心统一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各部门、教研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九、禁止私自安装、卸载程序;

在校园网上,禁止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计算机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计算机的系统文件和系统设置。

十、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

对于外来光盘、优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消毒。

十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十二、未经校园网络中心及各子网网管的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十三、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盘的C盘区,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电脑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丢失损坏等后果自负。

十四、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十五、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管理员应经常测试计算机设备的性能,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网络中心处理。

十六、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应认真做好本单位计算机的养护和清洁卫生工作。

第三章

网络用户安全守则

一、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

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二、除校园网负责人员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服务器或计算机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三、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帐号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帐号和IP地址。

严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盗用帐号和IP地址。

四、网络用户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五、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第四章

处罚办法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网,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或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一、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者: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二、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三、盗用他人帐号或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者。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

五、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者。

六、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者。

七、有盗用IP地址、盗用帐号和口令、破解用户口令等危及网络安全运行与管理的恶劣行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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