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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二孩审批材料
编辑:雨声轻语 识别码:22-428177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24 03:38:26 来源:网络

第一篇:单独二孩审批材料

单独两孩办证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户口本(户籍证明)和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家庭近期2寸合影照片3张、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证明。

2.父母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独生子女父母婚育情况证明》。

3.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的,另外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协议书。

4.属于被收养的唯一子女,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子女证》或合法收养证明;

5.曾有兄弟姐妹但均于未生育子女前死亡的,由注销户籍的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并提供其母亲户籍地(信息管理地)所在单位(村、居)出具的死亡子女未生育子女的证明。其兄弟姐妹死亡前未落户的应提供乡、村两级确认的证明。

第二篇:单独二孩承诺书范本

单独二孩承诺书范本1

本人ххх,х族,хххх年хх月хх日出生,身份证号码ххх,户籍地хххх,现住址хххх,工作单位хххх。

我与ххх在хххх年хх月结婚,婚后(或婚前)于хххх年хх月生育第一孩且截至申请之日仅生育一孩。因我们其中一方(或双方)为独生子女,现按《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第六项的规定申请再生育一孩,并签署本承诺书。我本人承诺:我是父母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完全符合国家关于独生子女的有关规定。

我和配偶共同承诺: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均合法取得、在《“单独”夫妇再生育申请审批表》中所填报的信息均真实、准确,没有隐瞒、欺骗。我和配偶愿意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核查,如果存在虚假情况,取得的再生育审批自动失效;因此造成超计划生育的,我们夫妇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依法按最高倍数缴纳社会抚养费,并自觉接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其他相关处理。

本 人:ххх(签名并按手印)配 偶:ххх(签名并按手印)хххх年хх月хх日

单独二孩承诺书范本2

本人,族,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 现住址: 工作单位:

我与 在 年 月 日结婚,在 年 月 日生育壹孩,取名:,现申请办理二孩生育登记。我承诺:我们夫妇结婚后以及双方结婚前只生育一个小孩,未有收养和抱养行为,不存在任何违反计划生育的情况。我们愿意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如果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虚假陈述,取得的登记材料自动失效;无条件退还基于此登记申领到的各项奖励、扶助、补贴、津贴、保险、诊疗费等所有待遇;并同意按使用虚假计生证明以最高幅度处罚;造成违法生育的,按最高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承诺人:(签名并按手印)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注:1.申请人按照本样式工整誊写于空白A4纸上,签名并按手印后存档。

2.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的应分别书写承诺书。

单独二孩承诺书范本3

我们的姓名是____、_____,男方出生年月:_______民族:_____,婚姻状况:[初婚/再婚]户口性质:[农村/城镇],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 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现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女方出生年月:_________,民族:_____,婚姻状况:[初婚/再婚]户口性质:[农村/城镇],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现居住地______________ 我们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登记结婚,我们于 年 月 日生育第一个子女,性别。

我们认为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_____条___款的规定,现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请予审批。以上陈述属实,如有虚假隐瞒、欺骗行为,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双方分别签名(摁印)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单独二孩承诺书范本4

本人,族,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户籍地现住

址 我与(配偶姓名)在 年 月结婚,婚后(或婚前)于 年 月生育第一孩且截至申请之日仅生育一孩。因我们其中一方(或双方)为独生子女,现按《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第六项的规定申请再生育一孩,并签署本承诺书。

我本人承诺:我是父母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完全符合国家关于独生子女的有关规定。

我和配偶共同承诺: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均合法取得、在《再生育申请审批表》中所填报的信息均真实、准确,没有隐瞒、欺骗。我和配偶愿意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核查,如果存在虚假情况,取得的再生育审批自动失效;因此造成超计划生育的,我们夫妇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依法按最高倍数缴纳社会抚养费,并自觉接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其他相关处理。

本 人:(签名并按手印)配 偶:(签名并按手印)年日

第三篇:单独二孩政策

湖北“单独二孩”政策解读

标签: 单独二孩 计生 湖北

有了“大宝”,再生“二宝”。湖北的爸爸妈妈们,你们准备好了吗?3月27日,《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审议通过,湖北省正式启动“单独二孩”政策——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单独二孩”手续如何办理?政策出台前已经怀孕的“单独”夫妇是否受罚?这一新政将产生哪些影响?小编为您解读“单独二孩”新政。

已经怀孕的“二孩”也合法

问:如何确认单独家庭?

答: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家庭可认为单独家庭。

独生子女,是指独生子或独生女,即没有同胞兄弟姐妹,没有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没有父母再婚后形成的继子女兄弟姐妹;没有父母收养形成的兄弟姐妹;或者由上述关系形成的兄弟姐妹在其母亲育龄期内均死亡的。

问:“单独二孩”是分步骤放开,还是符合条件者一次性都放开?

答:一次性放开,没有任何附加条件。也就是说,自省人大常委会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后,只要符合条件的单独家庭,都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

问: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的,奖励政策如何衔接?

答: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的,自批准其再生育下月起,不再享受独生子女奖励优惠待遇,已经享受的奖励优惠待遇不予追回,由原发证单位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问:“单独夫妇”在《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前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如何处理?

答:在《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前,“单独夫妇”已生育第二个孩子的,依照生育行为发生时的政策规定处理,作出的处理决定并已执行到位的继续有效,维持不变;已作出处理决定但没有执行到位的,按原处理决定执行;还没有作出处理决定的“单独夫妇”,依照生育行为发生当时的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并执行。

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前怀孕的单独家庭算不算政策外生育?

答:湖北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的时间,为省人大常委会颁布《修改[条例]决定》的时间,此后生育的,界定为政策内生育。

问:夫妻双方只有一人户籍在湖北,可否享受湖北的“单独二孩”政策?

答:可以。

问:湖北省“单独二孩”政策3月27日起实施,如何界定合不合法?

答:在中央规定之前生育的是违法生育;在中央规定之后,湖北省修订条例之前生育,属于行为合法,程序不合法,视情况进行人性化处理;湖北省修订条例之后即3月27日起生育的,属合法生育,但应尽快补办《生育证》。

问:两个孩子生育是否有间隔年限?

答:“单独二孩”政策在全国多地相继落地,细则各有不同。湖北不设生育间隔年限。

问:如果第二胎怀孕时查出是双胞胎,是否符合“单独两孩”政策?

答:单独家庭,如果第一胎是双胞胎或多胞胎,则不能生育第二胎。如果第一胎只有一个孩子,则允许生第二胎,第二胎是双胞胎或多胞胎也是合法的。

问:流动人口如何申请?

答:流动人口可在居住半年以上的居住地申请办理,或者在网上下载表格、委托书,填好后连同申请材料寄回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

能生育二孩的6类家庭

1、第一个子女为残疾人,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2、无子女,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要求生育的;

3、夫妻双方系归国华侨的;

4、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5、再婚夫妇一方只有一个孩子,另一方无子女的;再婚家庭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子女的。

6、夫妻双方属农村居民的,除符合以上条件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外,夫妻一方是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的;夫妻只有独生女的;夫妻双方均为少数民族的,也可以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

申办指南

填表只需几分钟 30天内发证

申请

符合条件的单独夫妇,应持结婚证、户口簿、双方居民身份证和户籍地出具的婚育证明,向夫妇双方户籍所在地的任意一方或现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生育证》。此外,还应提交单独一方父母户籍所在地出具的婚育证明。

办理

乡镇或者街道应当在1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20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发给《生育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也就是说,自受理办证申请后,必须在30日内办结。(武汉市将时间压缩为15个工作日。)

“单独二孩”可享生育保险

单独二孩”政策放开后,武汉一些“二孩准妈”对二孩生育的相关保险、产假等关注起来。武汉市人社局称,符合政策生二孩的市民可享受生育保险。

武汉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解释,只要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并符合社保缴纳条件的,都可以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根据现行生育保险政策,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且用人单位连续为其缴费满 6个月以上。缴费要以正常参保缴费时间为准,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

新闻背景

再不调整劳动人口将锐减

省卫生计生委主任杨云彦3月27日介绍,计划生育政策实施30多年来,湖北省累计少生2000多万人。目前,湖北省总人口超过6000万,但劳动年龄人口达到峰值后开始下降,少儿占总人口比例已从2000年的24%下降到2010年的13.9%;60岁及以上老龄人口占到总人口的15%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2010年为124.09,高居全国前4位,2013年仍然在118.45;49岁以上计划生育失独家庭逐年增多。“如维持现行生育政策不调整,几十年后劳动年龄人口锐减,老年人口比重过大,势必严重影响湖北省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和竞争力,影响湖北省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杨云彦认为,湖北省须尽早实施“单独二孩”政策。

计生基本国策没有动摇

“单独二孩”,只不过是生育政策完善进程中的一个节点而已。它有利于改善人口结构,有利于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有利于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并不意味着否定现行的生育政策,更不能否定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省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杨有旺说,人口多,资源环境压力大,仍是基本国情和省情。调整完善生育政策,要在坚持基本国策的前提下进行。要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计划生育一票否决“三个不变”。

“普遍二孩”尚无时间表

“单独二孩”落地,让人们对“普遍二孩”有了期待。

专家分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是为进一步地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做准备、积累经验。

目前,人们期望的“普遍二孩”,根本还没有时间表。

影响分析

全省预计多生46.6万人 逾七成夫妇愿意再生一个

今年以来,洪山区就“单独二孩”提前启动入户调查登记。据初步统计,全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有3950对,其中有生育意愿的有2948对,占74.63%。

全省调查的情况与此基本一致。据官方预测,湖北省现有女方年龄在40周岁以下符合条件的单独家庭62.94万个,预测可能增加出生46.6万人。这一数字对湖北省总体人口控制目标影响有限。“政策放开时间越早,堆积生育人群就越少。”杨云彦说,愿意生二孩的单独家庭,大部分将在政策调整后前4年出生,其中2014至2017年分别占3%、31%、25%和23%,“十二五”年均自然增长率可以控制在6.5‰的规划目标以内。

之后的“十三五”时期,“考虑到生育旺盛期育龄妇女开始下降,年均出生人口相比政策调整前增加不到10万人,且逐年递减。”

武汉市进行的测算分析显示,未来5年内,预计该市将累计增加出生约10.3万人。

养育成本成为生育阻力

调查发现,面临政策利好,不少人把关注的目光投向“二孩”的生育成本。不断攀升的生育成本让不少有意生育“二孩”的“单独”家庭犹豫。

29岁的武汉市民刘露生下儿子不到5个月,但这位新妈妈仍然十分关注“单独二孩”政策。作为独生子女的她本打算在32岁之前再生一个孩子,“但是养孩子的花费太高了,不算当时住院生产的费用,这几个月我们都花了快4万了。”刘露说,尽管自己和丈夫每个月的收入也不算低,“生了就要把孩子养好,所以我们还是只有再看看。”

小编调查发现,不少民众与刘露持有相同的看法。网友“幸福制造者”说:“二孩?不敢生,养不活呀。”网友“小点点”则表示,“生不起,我们能把第一个带好就不错了。”

有媒体曾报道,一个普通的武汉家庭,从孕育到培养孩子大学毕业找到工作,至少需要70万元。这个数字显然有夸大之嫌,但生育“二孩”的经济压力,也是客观存在的。

此外,医院床位、幼儿入园难等问题都成为动摇“单独”家庭再生育的因素。

武汉医疗、教育面临冲击

对于一些人担心的“二孩”到来会加剧教育、医疗、就业等资源紧张,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袁军晶认为,不会影响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目标的实现,不会对湖北省教育、卫生、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带来较大压力。

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人口学专家的评估,实施“单独二孩”后,在生育数量、出生缺陷发生率等方面风险都是可控的;在分娩接纳能力、小学入学方面,全省也没有问题,但武汉需要防控冲击。

武汉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当前该市仍处在第四次生育高峰期内,“单独二孩”政策的启动实施后,明年迎来新一波生育高峰,增加出生人数约2.7万人,这将给住院分娩、儿童保健以及随后的入园、入学带来较大压力,建议符合条件的夫妇尽量错开生育高峰,该市也将升级公共服务,及时应对挑战。

政策回顾

1984年,提出“开小口、堵大口、刹歪口”政策,规定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特殊情况经批准可生育两个孩子,严禁超计划的二胎和多胎。

1988年,《湖北省计划生育条例》颁布实施,普遍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严格控制生育第二个孩子,禁止计划外生育。恩施州和长阳县、五峰县,实行稍宽的少数民族生育政策,农村人口可生育2个孩子。

1997年、2002年、2008年,先后三次对《条例》进行修改,相继调整、取消了生育间隔期,规定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可生育第二胎,对再婚生育适当放宽条件等。

2014年,允许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妻再生育一个孩子。

图表解析

政策实施后人口出生增加图

单独二孩生育证办理流程图

第四篇:政策解读单独二孩政策

政策解读:河南“单独二孩”通过审议 最快4天能申请

2014年05月30日 06:19

来源:河南商报作者:齐亚琼 郑筱倩

新闻通气会现场。河南商报记者邓万里/摄

“单独”生二孩最快四天内能申请

我省“单独二孩”政策通过审议,省卫计委新闻通气会上透露新修《条例》四天内有望发布、实施

谁能享受“单独二孩”政策如何领取二孩生育证遇到困难该咋办商报记者一一为你梳理

谁有资格享受“单独二孩”政策?单独家庭抢生二孩用不用交社会抚养费?再生一个,以前领的独生子女费还用不用交回去„„

昨日下午,就新修订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省卫计委召开新闻通气会,对大家关注的焦点问题一一解答。

啥时能领证,需要啥手续,河南商报也一一为你梳理。

谁能享受“单独二孩”政策

谁能享受“单独二孩”政策,就要看河南如何界定独生子女。

省卫计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绍杰说,依据有关规定和上级精神,我省明确,独生子女一般指夫妇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存活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死亡且没有生育子女的。

同时,以下情形也可视为独生子女:一是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二是夫妇只生育一个子女,该子女以及该夫妇依法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兄弟姐妹的弃婴或儿童。

如何申请领取二孩生育证

刘绍杰说,二孩生育证是合法生育第二个子女的重要法律凭证,也是行政许可的证照形式。拟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须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过批准,依法领取生育证后方可生育。

我省“双独二孩”政策放开后,一些双独家庭反映申请二孩生育证时程序繁琐。原省计生委政策法规处处长王立英说,此次我省进一步简化了申请流程。

材料准备齐后,需提交到女方户籍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经审核后,报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并发证。

“按照要求,前一个审核期最长15天,县级审核期最长为30天。”王立英说,也就说最长需要45天就可以领到二孩生育证,如果材料齐全,也可能当场就能办结。

何时才能申领二孩生育证

王立英说,如今新修订的《条例》只是通过了审议,尚未正式发布。

“四天内有望发布并实施,到时单独家庭即可提出二孩申请。”王立英说。

按照“双独二孩”的规定,二孩生育证审批表一是在河南人口网下载后填写,二是到夫妻任何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或村(居、社区)委会领取后填写。

但申领二孩生育证必须到女方户籍地。

“双独二孩”政策已经发布两年多,但仍有读者反映申办二孩生育证时遇到障碍。王立英说,有问题都可以拨打阳光计生服务热线12356举报。

另外,虽然原省卫生厅和计生委已经组建省卫计委,但市县未完成合并的,仍先到计生部门申领。

为什么取消生育间隔

取消生育间隔,是这次《条例》修改的亮点之一。

刘绍杰说,原《条例》规定了再生育的夫妻,女方应有4年以上生育间隔时间,但28周岁以上者除外,简称“

4、28间隔”。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口计生形势的变化,这次修改决定取消此项规定,意味着凡是符合再生育法定条件的,就可以结合自己的情况,自主决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时间。

就河南来说,按女方27岁生育第二个子女推算,当前产生的生育堆积为35万对,如果这些单独夫妻都在政策启动后集中在一两年内生育,可能短期内对人口出生影响较大,给卫生、教育、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带来一定的压力。因此建议单独夫妻合理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时间,这有利于妇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抢生抢孕是否要处罚

刘绍杰说,根据《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本《条例》施行以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规定,已按当时政策法规作出处理决定的继续有效;尚未处理的,按本《条例》规定处理。”

王立英具体解释说,按照规定,在《条例》公布之前生孩子的单独家庭,都算政策外生育,都需要征收社会抚养费。

对于《条例》公布之时已经怀孕但并未生育的单独家庭,可不征收社会抚养费,但因违反生育证管理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我省规定,以郑州市区为例,去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615元,提前生二孩要付出近8万元的代价。

生了二孩,独生子女奖励咋办

很多人关心如果再生一个,以前领的独生子女费还用不用退还?

刘绍杰说,《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获得批准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签订计划生育合同书,退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已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其他奖励”。但是,计划生育奖励优待的政策内容比较复杂,在执行中不能“一刀切”。

“《条例》实施后,我们将根据各种奖励优待的主体、标准、来源,与相关部门一起研究制定具体的操作办法。”刘绍杰说。

以郑州市为例,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标准为每人每月不低于20元。

失独家庭救助有何变化

刘绍杰说,此次《条例》进一步加大了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力度。

根据国家卫计委等五部门有关规定,自2014年起,将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或死亡,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且女方年满49周岁的夫妻的特别扶助金的标准分别提高到:城镇每人每月270元、340元,农村每人每月150元、170元。

也就是说,自2014年起,我省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或死亡的夫妻的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540元、680元。

据悉,目前,我省各省辖市城镇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的供养标准不一。以郑州市为例,城镇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的供养标准相同:如果是集中供养,每人每月为城乡低保标准的2倍,即430元的2倍,也就是每人每月860元;如果是分散供养,即城乡低保的1.2倍,为516元。

刘绍杰说,三大保障措施是新《条例》的最大亮点,三种政策可以叠加,这样,郑州失独父母每月最少可领2392元。

以郑州市为例,如果父母失去了独生子女,从今以后,他们俩每个月可以领取1360元的特别扶助金;如果他们俩居住在自己家,每个月还可以领取1032元的供养费用。这样算下来,他们俩每个月至少可以领取2392元。

二孩生育证申领程序

①填写表格。填写“二孩生育证审批表”。

②单位核实。“二孩生育证审批表”需经夫妻双方单位或户籍地村(社区、居)委会签署核实意见。

③提供材料。经相关部门签署核实意见的“二孩生育证审批表”;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协议书、离婚证);夫妻双方及子女户口簿(或提供子女的相关证明材料);单独一方生母(养母)单位或户籍地村(社区、居)委会出具的结婚且只生育(收养)一个孩子证明,独生子女父母离异或再婚的,同时提供生父(养父)所在单位或村民(社区、居)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夫妻近期2寸免冠合影照5张。

④审批及发证。申请人将上述材料提交女方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经审核后,报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并发证。

第五篇:单独二孩办理证明格式

办事生育证委托书

(女方户籍地向男方户籍地委托)

县(市、区):

我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育龄妇女,婚嫁到贵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并在贵地长期居住,日常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纳入贵地,现委托贵地受理该夫妻再生育申请,并审核该夫妻是否符合二胎生育条件,如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审批二胎的标准,请为其办理生育证。

特此申明。

县(市、区)(盖章)

年 月 日

办事生育证委托书

(女方户籍地向女方单位属地委托)

(单位):

我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育龄妇女,在贵单位工作,并纳入贵地日常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范围,现委托贵地受理该夫妻再生育申请,并审核该夫妻是否符合二胎生育条件,如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审批二胎的标准,请为其办理生育证。

特此申明。

县(市、区)(盖章)

年 月 日

生育受理证明

(夫妻):

我单位已受理您的再生育申请,需要经过乡级初审、县级审批、公示、发证等工作程序,我单位将在30个工作日内给您办结,请您耐心等待办理结果。

受理日期: 预计办结日期:

县(市、区)乡(镇、街办)(盖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卫生计生委 二孩生育申请不予批准决定书

申不字[ ] 号

、夫妇:

经审查,你们不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二孩生育条件。本机关决定,对你们的二孩生育申请不予批准。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接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 县人民政府或者 市卫生计生委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 县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责令补办生育证告知书

、夫妇:

经调查,女方已怀孕,为维护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避免未经批准生育的违法行为发生,告知如下:

1、你夫妇已经符合《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 条第 款再生育的条件,请你夫妇在生育前到我处申请办理二孩生育证,持生育证方可再生育。

2、严禁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私自流引产,对怀孕14周以上,非医学需要私自流引产的,视为选择性终止妊娠。依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将不再批准你二人再生育申请,同时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3、如在规定期限内拒不办理二孩生育证,导致无证生育的,将依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同时将依据有关规定缴纳违约金、咨询电话: 当事人签字:

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盖章)

年 月 日

独生子女父母婚育状况证明

,男(女),身份证号:。户籍地为:,工作单位为:。其配偶,身份证号:。该夫妇于 年 月 日结婚,于 年 月 日生育(收养)一男(女)孩:。(夫妻二人有离婚、再婚、丧偶现象的,请在下方详细说明婚姻变更情况及生育情况):

该夫妇只生育(收养)一个孩子,至今无其他违法生育、非法收养现象,无其他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特此证明。

经办人: 经办人:

乡(镇、街办)计生办(盖章)村(居、单位)章 年 月 日

单独二孩审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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