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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_年强农惠农工作总结
编辑:雪海孤独 识别码:22-1127098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9-05 11:02:21 来源:网络

第一篇:202_年强农惠农工作总结

202_年高港区强农惠农工作总结

高港区农业委员会

一、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1、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

今年全区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共计1269.389847万元,已于5月底前由区财政兑付到位。其中,水稻直补面积12.057582万亩,按水稻种植面积每亩补助20元的标准,共兑付直补资金241.15164万元。农资综合补贴面积14.902003万亩,按每亩补助69元的标准,共兑付直补资金1028.238207万元。

2、良种补贴

今年全区共完成油菜补贴面积2.193719万亩,按每亩补贴10元的标准,共补贴资金21.93719万元,目前补贴资金已全部补贴到户。水稻和玉米良种补贴已完成面积核定、登记造册、公示和审核汇总等工作,资金发放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二、加强强农惠农政策宣传

今年水稻直补政策继续实行“三不变”,即补贴标准不变,每亩补贴20元;核定补贴面积不变;补贴资金负担政策不变。按照财政部关于“现行农资综合补贴政策保持稳定”的要求,1

今年省市对我区农资综合补贴实行“三不变”,即每亩69元的补贴标准不变;按核定补贴面积发放补贴的办法不变;省核定的补贴面积基本不变。油菜良种补贴每亩补贴10元标准不变。为使广大农民了解今年粮食直补政策的稳定性,我区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宣传,使政策家喻户晓,并开通咨询热线,认真解答群众反映的问题,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把好事做好,把实事办实,确保让广大农民群众满意。工作开展以来,未发生一起群众来访来信事件。

三、严格规范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我区严格按照将补贴面积核定到户的要求和统一的补贴标准向种粮农民发放补贴,进一步提高政策执行的透明度,便于农民监督。在补贴面积核定到户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农户申报、镇街审核、村组张榜公示(村干部及种植大户单独公示)、区核定等规范程序,认真细致地做好补贴面积核定到户工作。各镇街均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将补贴核实面积进行了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各镇街根据公示核实情况,将核定面积汇总表上报区农委和区财政局。各财政所将到户补贴数据通过“一折通”系统上报区财政局。补贴资金一律通过“中国农民补贴网”软件发放,统一打入“一折通”专用存折,及时足额向农民兑付。

四、加大督查力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精神,确保农民得益受

惠。区农委会同区纪委和区财政局组成联合督查组,于202_年6月23日-6月25日,集中对全区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抽查等方式,重点检查了各镇街202_年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和良种补贴)。各镇街均严格按照“宣传发动、农户申报登记、村委会核实造册、镇街审核、村民小组公示”等工作步骤进行,程序规范、手续齐全、公示结果无异议。

五、存在问题

1、农户种植油菜面积小,补贴资金少,对农民增收的作用不大。

2、良种补贴没有与种子供应挂钩,对统一供种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高港区农业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日

第二篇:强农惠农

落实强农惠农资金监管情况汇报

7月20日,全区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对落实强农惠农资金监管提出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并结合《关于开展202_年莆田市秀屿区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莆秀财[202_]182号)文件,对本单位落实强农惠农资金情况进行一次自查,现将202_年以来我局落实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202_年以来本单位负责发放的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

况。

1、资金发放。资金的发放方式是省财政厅通过逐级拨到区财政局,然后由区财政局转到我局帐户,我局收到款项直接拨到村居委会。总体上讲,强农惠农资金发放情况较好,一是操作方式规范,各村、有关单位能够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关于《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和支付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和“统一渠道、统一方式、统一时间和公开补贴项目、补贴数额及政策依据”的总体要求,按照“指标统一下,资金一户管,补贴一卡发,服务一站办,收支一本帐”为核心内容的目标,对惠农补贴资金实行财政统一和打卡发放。二是严格纪律要求,坚持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加强专户的和资金监管,严格遵守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六到户”和“六不准”的工作纪律。各项惠农补贴资金发放都做到足额发放,准确快捷。没有出现以补贴抵扣农户的款项、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村集体组织代领补贴,拖延补贴兑付时间等现象。没有增加农民负担现象,群众较为满意。

2、资金使用。202_年以来上级拨下6万的强农惠农资金用在南日镇三墩村一所小学教学的建设,现资金已到位。

3、资金监管。加强监督,深入开展一系列专项监督检查活动,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一是检查项目申报立项情况,是否存在虚报项目,套取专项资金的问题;二是检查资金拨付情况,配套资金是否到位,有无滞拨、欠拨资金等问题;三是检查有无贪污、截留、挪用、挤占、浪费专项资金以及违规报销其他费用等问题;四是检查项目建设工程招标、施工、监理、验收是否符合规定;五是检查项目实施效果,是否存在违背农民意愿,脱离实际的问题。

4、主要成效

一是通过对我区少数民族地区强农惠农资金的落实,进一步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社会事业方面的发展,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水平。

二是密切了干群关系,树立了政府形象。通过强农惠农资金的发放,落实了国家各项民族惠农政策,密切了干群众关系,有效地树立了各级干部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二、资金发放、使用、监管中的主要问题

1、资金发放。强农惠农补助资金由省财政拨到市财政再到区财政,这样逐级拨款的方式容易耽误时间,不利于各项事业的及时开展。

2、资金使用。由于一些强农惠农资金有限,只能在一定的范围进行,影响了惠农资金效益的发挥。

3、资金监管。总体上强农惠农资金能得到合理使用,但也存在个别村干部截留、挪用、挤占强农惠农资金。

202_年以来本单位发放的强农惠农资金款一览

202_年我局积极向上级申请少数民族补助款6万元,用于南日镇三墩村的一所小学教学楼建设,到目前资金已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强农惠农资金落实工作,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切身利益,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关系的具体体现,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监督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难度较大,要把监督检查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在突出位置,纳入目标管理,统筹

安排,精心组织。要逐级建立责任制,明确工作规范,落实责任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建立台帐,及时发放。要认真做好惠农政策的落实和补贴资金的管理发放工作,建立补贴资金分配明细表、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等台帐,做到早计划、早安排。在各项资金到位后,准确及时地发放到农户手中,并指定专人负责各类补贴项目资金的审核和管理工作,确保无超报、漏报与错报行为,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抵扣和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三)广泛宣传,普及政策。为了让惠农政策家喻户晓,通过印发各类宣传品、张贴标语,进村入户宣传等形式向农户开展政策普及活动,确保将中央和省、市的强农惠农精神和政策原原本本传达给农民,将政策的执行与操作公开化、透明化。

(四)纠防并举,注重预防。要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监管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研究制定推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配套措施,实现关口前移。同时,创新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各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依法理财,不断提高强农惠农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三篇:强农惠农

张舍镇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

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的长效机制。根据青岛市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青岛市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农查组字〔2010D 1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专项清查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为着力点,以加大一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力度、纠正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保障资金管理使用安全为重点,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清查,力争实现政策制度设计更加完善,部门管理职责更加明晰,资金监管体系更加完备,资金统筹安排更加合理,资金使用效益更加显著,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是分级负责,分口把关。专项清查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各相关涉农部门分口把关的办法,建立健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是全面推进,突出重点。既要对各级财政安排的各项强农惠农资金进行全面彻底清查,又要突出重点,着重清查资金规模较大、涉及面广、农民群众关心、社会各界关注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努力做到点面结合,重点突出,全面推进。

三是统筹分工,协调配合。建立专项清查工作组织保障机制,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统筹组织专项清查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配合,协调推进专项清查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要认真查找当前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既要解决当前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又要解决强农惠农工作中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建立健全监管体制和机制,确保国家强农惠农政策有效落实,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清查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清查范围。这次专项清查的范围为使用强农惠农资金的各村及有关部门和单位。我镇安排强农惠农资金的部门主要包括镇财政所、中小学、科技文化服务中心、民政办、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国土资源所、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水利水产站、科技文化服务中心、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农机站等。

(二)主要内容。

1、清理。镇属有关部门和各村对管辖范围内的强农惠农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2、检查。主要检查202_-202_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包括基建投资用于“三农”的支出)的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一是对农民的补贴资金,主要包括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二是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主要包括农村“水、路、电、气、房”等资金。三是农村社会事业投入,主要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财政扶贫等资金。四是其他重点专项资金,主要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用、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对产粮大县奖励补助资金等。

在专项清查工作中,要特别注意检查和纠正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包括是否及时转发上级制定的各项制度办法,是否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是否根据强农惠农资金安排情况,建立起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制度体系;是否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问题,资金分配是否公正、公平、规范、透明,是否实行了公式法、因素法等资金分配办法;是否推行了项目招投标制、公示公告制、专家评审制等制度。二是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包括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管理等各个环节是否严格按照制度的要求执行,是否采用资金运行全程监控等管理手段进行资金的有效管理,对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户,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滞留、资金使用效率较低的问题,财政预算安排的强农惠农资金相关帐户设置和资金划转是否存在问题。三是项目实施情况。包括项目是否根据实施方案、按时、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是否建立长效运行管护机制,是否存在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地点和建设内容的现象,项目预算、决算是否合法真实,各有关部门是否及时组织了项目竣工验收,建成项目是否达到了项目设置的预期目的,是否充分发挥、了强农惠农资金使用效益。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这次专项清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自202_年7月中旬开始至202_年10月中旬结束,共分五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7月中旬)。

成立张舍镇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全市专项清查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办公室、镇财政所、中小学、科技文化服务中心、民政办、镇村建设服务中心、国土资源所、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水利水产站、科技文化服务中心、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农机站等部门站所组成,由镇长任组长,镇政府副镇长任副组长和镇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财政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制定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检查方案,组织开展全市专项清查工作。

各村和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专项清查工作。各村和有关部门成立领导小组情况和具体实施方案要于7月18日上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6371050)。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一17日一7月20日)。

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专项清查的内容和要求在系统内 开展自查自纠。各镇领导小组按照专项清查的范围、内容和要求,组织安排所辖有关部门和村庄开展自查自纠。主要工作包括:

1、梳理强农惠农资金项目。按照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设计的表格组织填报相关信息资料。

2、积极开展“回头看”。对以前监督检查和审计发现的问题分类梳理,逐项检查后续整改落实情况。对未及时纠正整改的问题,要立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纠正。

3、认真排查解决新问题。从制度政策落实、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等环节,对各项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纠正,对立即纠正确有困难的,要制定详细整改计划,严格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

4、健全完善制度。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着眼于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和强农惠农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着力健全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制度。

自查阶段中,分配管理强农惠农资金的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在本系统内对各镇村自查情况进行抽查(需各成员单位检查资金附后),抽查面不低于所涉及单位总数的50%。镇领导小组在对所辖有关部门和村庄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抽查,抽查面不低于所涉及部门和村庄总数的50%。自查阶段结束后,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村领导小组要将自查情况分别形成自查报告,于7月20日前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市重点检查阶段(7月26日一7月31日)。

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镇(街道、园区)及有关部门自查自纠情况,制定重点检查方案,确定重点检查的单位和方式。由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联合有关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重点检查组,对各镇(街道、园区)及涉农部门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的专项资金类别不低于全部资金的50%。市领导小组根据重点检查情况,督促各镇(街道、园区)及有关部门立即整改。各镇(街道、园区)及有关部门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市检查组重点检查的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整改,做好迎接青岛市重点检查的准备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园区)领导小组于7月31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和专项清查工作总结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汇总市直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园区)情况和重点检查结果的基础上,对全市专项清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全面、客观评价当前我市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现状,总结专项清查工作做法和成效,提出改进和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并按要求及时上报青岛市领导小组。

(四)青岛市重点检查阶段(8月1日一8月31日)。迎接青岛市领导小组的重点检查。根据市检查组、青岛市检查组重点检查的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整改,做好迎接国家重点检查的准备工作。

(五)国家重点检查及整改总结阶段(9月1日一10月31日)。迎接国家的重点检查。根据国家检查组重,点检查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整改,做好全面总结工作,巩固和提高专项清查工作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清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专项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清查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系统专项清查工作的督导。各镇(街道、园区)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所辖部门和村庄清查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专项清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制。专项清查工作实行市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分级、分系统负责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统一领导机制。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加强与各镇(街道、园区)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研究明确专项清查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加强各环节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二是建立分系统工作机制。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牵头负责对全市专项清查工作的指导、督促、重点检查等,市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负责对本系统的指导、督促、自查自纠和参与重点检查等工作。三是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清查工作中遇到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相关的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需要解决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予以支持。四是建立定期通报机制。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主动收集、整理本单位、本系统专项清查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并及时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重要事项应及时向市领导小组报告。各镇(街道、园区)领导小组要参照市领导小组的做法,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

(三)扎实开展工作。开展专项清查的措施要具体,工作要细致,精力要集中,人力要加强,切忌流于形式,避免花架子、走过场和敷衍了事。要严格按规定要求扎实做好各项统计数据的填报、审核、汇总、分析等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查找问题不足,深入挖掘问题根源,积极进行整改落实。要抽调精干人员,组织专业队伍,全力抓好重点检查,确保专项清查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各级各有关部门对在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要加大查办力度,既要认真组织整改,又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违规违纪的,要给予党政政纪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要认真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要严格执行信访举报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五)推进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制度创新。通过专项清查,一方面要总结提炼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并进行推广,另一方面要全面查找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认真研究健全完善强农惠农政策的意见建议,不断创新科学管理强农惠农资金的制度、体制、机制,逐步建立资金电子监察系统,促进建立强农惠农资金监管的长效机制。

(六)加强信息交流和宣传工作。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园区)领导小组要通过各种渠道,多形式、多角度地宣传专项清查工作。要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典型案例以曝光,以起到警示教育作用。要通过编发工作简报等方式,及时通报专项清查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

1、张舍镇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张舍镇人民政府

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九日

第四篇:强农惠农实施方案

卡党发„202_‟100号

中共卡坝乡委员会 卡坝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卡坝乡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乡属各单位:

《卡坝乡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活动实施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_年7月29日

主题词:强农惠农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纪委,政府办 中共卡坝乡纪委 202_年7月29日 印发

卡坝乡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永靖现场会议精神,提高我乡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工作要求,推动全乡农牧业农牧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从今年7月份开始,集中三个月时间,在全乡开展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活动。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全省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工作永靖现场会议精神,坚持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运作程序,着力解决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中的突出问题,努力构建我乡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长效机制,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操作规范、管理有方、群众满意,为全乡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有力保证。

二、活动范围

各村,乡属各部门(单位)。

三、工作目标

根据省、州、县委的要求,开展这次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活动的目标是,全乡基本达到现在永靖的水平。从总体上讲,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取得实效。

(一)贯彻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自觉性明显增强。促使广大干部和党员充分认识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性,进一步创新服务模式,拓宽服务领域,增强服务意识,正确执行国家和省、州、县、各项强农惠农政策。

(二)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切实解决强农惠农政策执行不到位,截留挪用强农惠农资金,发放强农惠农资金物资中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工作效率低下以及其他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活动的成果。

(三)群众对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推行阳光操作,健全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公平公正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认真受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满意度。

(四)保障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体制机制初步形成。从政策管理、资金分配、发放程序、干部政绩考核和工作机制等方面研

究制定保障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一系列工作制度、工作措施和工作办法,建立和完善公开公平、规范透明、程序简化、方便群众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机制,努力使各项落实强农惠农的政策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基本原则

——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不同层次、不同部门、不同岗位工作性质和职能,提出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活动的具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分阶段、分步骤精心组织实施。采取组、村、乡自下而上的办法,认真清理归类强农惠农政策项目,编制强农惠农政策目录,依托全乡人口信息管理平台,拓展服务功能,建立惠民电子信息档案,方便群众直接了解和掌握政策。

——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本乡的特点和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查找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重点解决的问题,提出改进和加强的各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强农惠农政策深入人心,资金全额落实到位。

——坚持群众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乡为民全程代理服务中心和建立乡惠民办公室,及时兑现各类惠农资金,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动员社会力量,吸收群众广泛参与,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真诚接受群众的监督。

——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要通过乡惠民服务机构的电子信息服务平台和“惠农通”等信息发布系统将强农惠农政策资金物资项目、享受范围、享受对象、享受标准、金额等重要内容,在严格审核把关的基础上,及时如实予以公开公示和发布,方便群众查询,实行阳光操作,增强落实的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坚持机制创新的原则。要认真总结以往的实践经验,结合新阶段新形势的变化,不断探索保障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措施和办法,在实践中丰富和完善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内容,形成各具特色的落实机制。

五、实施内容

(1)农牧业生产方面:主要包括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退耕还林工程粮款补贴、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牦牛保险保费补贴、藏羊保险保费补贴、青稞保险保费补贴、能繁母猪奶牛保险费补贴、普通劳务技能培训、科技培训、贷款贴息等13个方面的内容。

(2)农牧村社会事业方面:主要包括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机

制、中等职业教育减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贫困户“两后生”技能培训、新型农牧村合作医疗补助及住院报销、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金等7个方面的内容。

(3)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方面:主要包括农牧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户供养、村医生补助、新型农牧村社会养老保险、农牧村干部养老保险、孤儿基本生活费、村及村以下干部报酬、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金、伤残抚恤、在复员及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企业职工失业保险金、城乡医疗救助、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农牧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西部地区少生快富工程、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救助、农牧村二女结扎户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养老储蓄、独生子女领证户父母奖励金、村及村以下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报酬、救灾救济、农牧村贫困户危旧房改造补贴、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省外劳务移民安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政策、家电下乡补贴、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等32个方面的内容。

(4)工商税收方面:主要包括涉农牧业各类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优惠政策、下岗失业人员、城镇退役士兵、高校毕业生、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注册登记收费优惠政策、下岗失业再就业税收政策、军转干部、退役士兵就业税收政策、残疾人就业税收政策、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税收、农牧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等11个方面的内容。

除上述政策项目外,强农惠农政策项目还包括中央、省、州、乡出台的用于改善群众生产、生活、卫生、教育、就业等条件,提高群众收入水平的各类政策,以及省、州、乡承诺为民办的实事。

六、方法步骤

活动从今年7月29日开始,至10月底结束,历时三个月,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7月29日至8月10日)

各村和乡属涉农单位分别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和具体任务。在此基础上,尽快召开本村、本单位开展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活动动员大会,对活动作出全面安排部署。按照乡党委、政府统一要求,把推行村干部“代办制”与健全完善惠民政策落实机构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为民全程代理

服务点,各村建立惠民办公室,由村委会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相关村、组干部兼任。同时,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村级民主评议小组,成立村审核小组。各村、乡属涉农单位的活动方案、领导小组名单要于8月2日前报送乡强农惠农政策办公室。

(二)调查摸底阶段(8月11日至8月31日)

组织乡、村干部深入所有农牧户,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座谈会、入户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党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对各项惠农政策进行巡回宣讲。开展农牧户调查摸底工作,组织力量对所有农牧户从家庭人员构成、经济收入、生活支出、住房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用具体的经济指标量化农牧户经济状况,摸清实情。组织召开村民民主评议小组会议,识别和确定惠农政策享受对象,特别是扶贫对象和低保对象,将调查摸底情况在村上进行张榜公示,建档立卡,并及时组织专人将相关惠农政策录入电子信息平台,建立动态数据库。

(三)清理公示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

对202_年以来各项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情况进行认真归纳疏理,对新增的惠农政策及相关信息要及时补充,及时更新。对实施范围、操作规程、政策标准等进行全面公示,提高政策知晓率,接受群众监督。在摸清底数、建档立卡的基础上,重新确定受益对象。受益对象由村“两委”提议,村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充分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评议结果在村、组同步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上报乡强农惠农政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乡强农惠农政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入户核查,核查情况交乡审核小组审核后在村、组进行二次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上报乡相关部门审批,并将审批后的惠农政策享受对象,特别是低保对象在乡、村、组再次进行公示,做到“三级公示,三榜定案”,并通知农牧民及时到乡惠民办公室电子信息平台查询。各村要于9月15日前将清理公示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乡落实强农惠农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整改落实阶段(9月21日至10月15日)

各村、各乡属单位要严格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清理核查出的问题,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落实的目标、时限要求、具体措施和整改责任人。要把乡便民服务中心和村惠民办公室的硬件设施建设、信息平台建设、人员配备和制度建设作为整改的关键环节,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着力解决政策知晓率不高、政策执行不透明、资

金落实不及时、政策落实不公正、工作程序不规范以及滞留、截留、挪用惠农资金和虚报冒领等突出问题,真正让广大农牧民群众享受惠民政策的“阳光雨露”。认真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机制,从政策管理、资金分配、发放程序、干部政绩和工作机制等方面研究制定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制度和措施,建立和完善公平、规范透明、程序简化、方便群众的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长效机制。整改落实情况要定期向乡领导小组通报,乡上将召开现场观摩推进会,进行实地观摩交流,推进活动深入开展。

(五)总结验收阶段(10月16日至10月22日)

各村、乡属各单位必须在10月中旬向乡落实强农惠农政策领导小组上报开展活动工作总结。乡落实强农惠农政策领导小组按照各村、乡属各单位对开展活动的重视程度、清理核查的深度、解决问题的力度、群众满意的程度、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的进度等情况,制定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活动的具体验收标准,集中时间进行全面验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乡上成立了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工作领导小组,各村也要尽快成立相应机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活动的研究谋划、安排部署、督促检查、总结验收等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靠实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必须从讲政治、讲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活动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监督管理。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不定期深入村组、农牧民群众开展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各村、乡属有关单位负责人要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每个阶段的工作都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参与,切实抓好本村、本单位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活动。乡惠农办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的职责。乡财政要及时拨付各项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并及时将拨付情况告知相关人员。乡计生办要充分发挥人口管理信息平台的作用,用新型管理软件,拓展服务功能,方便群众查询。农牧、民政、卫生、林业、教育等专干,要认真落实采集、审核、录入基础补贴数据,建立动态数据库,防止出现漏报、多报或弄虚作假的情况,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准确,严防套取、侵占、截留、挪用涉农补贴资金行为的发生。农村信用社要及时将补贴资金打入农户存折,并把好补贴资金的领取关,杜绝冒领行为。及时总结和推广好做法、好经验,确保活动取得实

实在在的成效。

(二)强化工作措施。要结合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活动的深入开展,全面实行村、组干部“代办制”,把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同全程代办有效结合起来,把孤寡老人、残疾人、低保户作为服务的重点对象,建立便民联系卡,明确代办事项范围和工作流程,按照“随时受理-全程代办-及时回复”三个程序组织实施,变“群众上跑为干部下办”,变“拖着办为马上办”,切实转变服务群众的方式方法。对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农牧民以及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弱势群体,要主动上门代理服务,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增强代办工作的实效性。乡便民服务中心和村惠民办公室要建立健全《惠民办公室工作职责》、《强农惠农资金运行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工作制度,并上墙公开,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建立完善《民主评议会议记录》、《农户家庭基础档案》,对强农惠农政策受益对象分类、分村、分组进行建档,并确定专人负责。乡财务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切实解决信息平台建设、乡便民服务中心和村惠民办公室开展工作必要的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和工作经费。要积极开发应用新型电子信息软件,建立综合性的强农惠农网络化信息管理平台和惠民服务电子档案。

(三)健全工作机制。要把民主评议作为确定农牧村受益对象的关键环节。村级民主评议小组由村“两委”代表、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小组长、妇女代表、贫困户代表、富裕户代表、计生户代表等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30人。村审核小组人员由村委会主任、相关村干部、等负责人组成。要进一步明确各业务主管部门在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落实每个环节的职责和办理时限要求,建立财政和业务部门、村惠民办、信用社紧密衔接、协调运转的资金落实工作机制。在接到上级下达资金的通知后,乡财务在两个工作日内要将资金全部核拨到信用社,村惠民办要当日通知到村、组,并通过向村、组干部及群众发布资金到户信息,信用社和村、组在各自的公示栏内也要及时进行公示,方便群众在取款时核对,真正把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决定权交到群众手中,增强政策落实的透明度。

(四)突出宣传培训。要把村、组干部培训作为强农惠农政策宣传的前提,让乡干部首先成为强农惠农政策的“明白人”。在入户宣讲前,坚持“先培训、后入户”的原则,对乡、村、组三级干部进行集中培训,使每位干部全面掌握落实党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目的意义、享受条件、具体标准、报批程序等,进一步提高强农

惠农政策的宣传质量和效果。要加大入户宣传的力度,坚持经常性入户宣传与集中入户宣传相结合,从村上抽调熟悉政策、责任心强的干部,分片包户,一人包5户至10户,深入农牧户逐户宣讲享受的强农惠农政策,确保入户率达到100%。要突出阵地宣传,在每个村群众方便看到的地方设置一面固定宣传栏,在每个组设置一面固定黑板,做到“一村一栏,一组一板”,提高政策落实的透明度,保证群众的监督权。

(五)严格责任追究。各村强农惠农工作领导小组要经常性开展督促检查,着力解决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存在问题较多的村、组进行集中整治和重点督办,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乡纪委要充分发挥监督监察职能,成立督察组,把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作为今后的主要工作任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畅通举报渠道,及时通报督查情况,通过设立举报箱,开通举报电话,受理投诉举报,认真处理群众检举和反映的问题。乡纪委要对各村、组工作不到位、执行政策不力、惠农资金管理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甘南州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责任追究制度》及相关法规严肃追究负责人的责任;对包组包户干部宣讲不到位、核查纠正不彻底、发现严重问题的,要严肃追究包组干部的责任,是乡直单位抽调的干部调至包组所在村工作,是村干部的取消当年工作报酬。对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情况,乡上在10月中旬全面进行总结考核验收。

(六)坚持统筹兼顾。要把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活动与全面落实中央、省委藏区工作座谈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当前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推进各项工作结合起来,认真组织,精心安排,狠抓落实,真正达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效果。

第五篇:强农惠农汇报

关于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清查

工作情况汇报

区强农惠农资金清理清查督查组:

为贯彻执行商财农(202_)第406号文件精神和区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清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区农业局领导十分重视,及时成立领导机构,研究制定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清查工作的具体方案,并要求局属单位迅速行动起来,按照上级的部署,结合市、区《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强农惠农资金清理清查工作,并以此次清查为契机,摸清资金底数、强化检查监督、规范运作程序、建立健全制度。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清查工作意义重大,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和谐,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我局把确保各项强农惠农资金落到实处,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保民生、保稳定、保发展”的重要内容。我局成立了以成立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邢俊任组长,副局长李建华、汪元敏、刘建华任副组长,局办公室、财务股、科教股、种植业管理股、农机监理站、种子管理站、农技中心、能源办负责人为成员的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财务股,负责这次专项清查的日常工作。同时,按职责将任务逐一分解到各单位,明晰责任,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格局,为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清理清查工作顺利实施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证。

二、认真制定方案。根据商财农(202_)第406号文件精神,制定了商州区农业局《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清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切实增强了专项清理清查工作的主观能动性,要求各单位结合各自实际,相应制定了本部门资金专项清理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在实际操作中,我们突出重点,创新工作方法。一是把好数据关。对检查范围内的各项资金,按区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清理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进行表格填报、审核汇总。同时清理项目名称、资金额度、拔付时间、资金流向、做到每笔资金铁来龙去脉都一清二楚,确保检查范围内的每笔资金都能准确无误、清晰明了的反映。二是把好完善关。以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检查为契机,围绕专项清理清查存在的和针对自查自纠出来的问题,对照有关惠农政策进行整改落实,提出完善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制度,建立起强农惠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的长效机制。

三、深入自查自纠,扎实开展清理检查工作。一是认真梳理涉农政策资金项目,摸清资金底数。扩大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清查清理范围,及时对我局涉农资金8大 项进行全面摸底,分解到各股室单位,并认真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如实填报《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情况表》。按照要求,组织各单位对202_-202_年强农惠农资金进行摸底统计,摸清资金底数和流向,为今后资金专项清理清查工作夯实基础。202_年以来区农业局全面落实惠农政策,取得了显著效果,到目前为止,202_年至202_年,我局共落实

强农惠农上级安排的资金惠农资金 8 项,受益农户 3600 多户。通过监督检查,发现了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及时地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整改,从而有效地防止了资金的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确保惠农资金安全到达农民手中。

202_—202_年主要资金使用情况:

(一)小麦良种补贴:202_总资金73.72万元,项目由商州区种子公司负责实施,我局经核查,全区共销售小麦良种407743.25公斤,按每公斤补贴1.9元计算,共补贴商州区种子公司77.471218万元。202_总资金183.63万元,财政局农才股共分两次拨付我局131.663325万元。此项目通过招标的形式,由商洛市种子公司和商州区种子公司负责实施,我局经核查,全区共销售小麦良种76.42875万公斤,按每公斤补贴1.66元计算,我局共补贴两家供种企业131.663325万元。202_总资金199.7万元,因前两年资金到位迟,此资金一直在滚动使用,因此09年资金暂预留到202_年秋播使用,故财政未拨。

(二)、玉米良种补贴:此项目从202_开始实施,202_总资金130万元,我局经核查,全区共种植面积为13万亩,按每亩10元补贴标准,共拨付全区30个乡镇办事处130万元,要求财政所通过一折通发放给种植户。202_总资金203.4万元,我局经核查,全区共种植面积为

20.339552万亩,按每亩10元补贴标准,全区应拨付203.39552万元,此资金经协商,直接由财政局拨付给各乡镇财政所,通过一折通发放给种植户。

(三)、地膜玉米补贴:202_总资金为74.5万元,经财政局农才股拨付我局,我局按核查面积,分两次拨付各乡镇办事处。202_总资金为84.6819,经财政局农财股拨付我局,我局共拨付乡镇23万元,余6836819万元。202_总资金为52.9616万元,经财政局农财股拨付我局项目专户,暂未使用。

(四)、蔬菜资金:202_蔬菜资金共计140万元,计划局拨付我局50万元,财政局拨付我局90万元,我局经核查,共拨付各乡镇、种植大户等各项支出共计120.38万元,余资金结余到202_年蔬菜种植使用。

(五)、农机具补贴资金:202_年:省上安排商州区30万元,陕农机计发[202_]13号。202_年:50万元,商政农发(202_)94号,202_年:省上下达商州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计划100万元,陕农机计发[202_]13号,后经申请于202_年7月分追加计划45万元,共145万元,商政农发

[202_]100号。根据《陕西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商州区农机管理站为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手续申报、补贴机具质量监督、供货企业产品验收。项目资金管理为各县区财政局。具体补贴

资金由各供货企业结算。

(六)、农村沼气省级专项资金:省本级沼气项目202_下达51万元,区财政拨付51万元;省级配套31.5万元,实际支出31.5万元。

(七)、农村国债沼气资金:202_年下达256.7万元,区财政拨付256.7万元,实际支出230万元;202_年新增国债资金下达296.7万元,区财政拨付296.7万元,实际支出276万元;202_年大型沼气工程下达资金152万元,资金未拨付;202_年服务网点建设下达资金13.5万元,已支出。

(八)、农村能源中央专项资金:202_下达686.3万元,财政拨付686.3万元;202_下达188万元,202_年补充80万元。

上述六、七、八项资金主要用于农村户用沼气、村级服务网点、养殖小区沼气工程、大型沼气工程、太阳灶、节柴灶等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农村沼气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建立项目专账,专款专用,实行报账制度,按进度申请使用资金,积极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

四、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为进一步强化专项清理清查措施、落实责任,我局把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清查工作做为202_年下半年工作重点来抓。并组织对各乡镇、办事处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清查工作进行检查落实。同时,利用“政风行风热线”、“三农天地”、和“商州农业信息

网”等互动平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惠农服务及投诉、建议和协调服务。

(五)突出重点,创新工作方法。一是把好数据关。对各项资金,按区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清理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进行表格填报、审核汇总。同时清理项目名称、资金额度、拔付时间、资金流向、做到每笔资金铁来龙去脉都一清二楚,确保检查范围内的每笔资金都能准确无误、清晰明了的反映。二是把好完善关。以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检查为契机,围绕专项清理清查存在的和针对自查自纠出来的问题,对照有关财经方针、政策进行整改落实,提出完善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制度,建立起强农惠农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的长效机制。

202_年强农惠农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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