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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书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编号
编辑:月落乌啼 识别码:22-778636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11-01 12:53:51 来源:网络

第一篇:认购书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编号

认购书日期编号

出售方:电话:

认购方: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一、认购单位:小区栋号(商铺、车位)或栋单元______

号房,以下简称:该物业,图纸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进户时以房屋测量部门实测

建筑面积为准,双方同意已付总楼款多退少补)。

二、认购价:人民币佰拾万千百拾元整,即该物业房款总额

¥:元。

三、付款方式:经双方协商一致,认购方自愿采取第种付款方式购买该物业:

(一)一次性付款:

1、认购方须于签订本认购书时,支付定金人民币元(¥:元)。

2、认购方须于年月日前交清全部购房款,即人民币佰拾万

千百__拾元整(¥:元,该款额含已付定金)。

(二)分期付款:

1、认购方须于签订本认购书时,支付定金人民币元(¥:

元)。

2、认购方须于年月日前交付购楼款总额的%作为首期

款,即人民币佰拾万千百拾元整(¥:________元,该款

额含已付定金)。

3、认购方须于年月日前付清购楼款余额,即人民币佰

拾万千百拾元整(¥:元,该款额含已付定金)。

(三)银行按揭:

1、认购方须于签订本认购书时,支付定金人民币元(¥:

元)。

2、认购方须于年月日前交付购楼款总额的%作为首期

款,即人民币佰拾万千百拾元整(¥:元,该

款额含已付定金)。

3、认购方向银行借款%,金额为元,认购方向银

行提供借款担保。

备注:

四、注意事项:

1、认购方签订本《认购书》后,须按规定时间内交付定金及购楼款,逾期未按《认购书》

约定的期限交付定金及购楼款,则视为认购方放弃认购权,认购方同意出售方有权对该物业

另行处理,所交定金依法不予退还。

2、该物业进户时间以《买卖合同》约定为准。

3、认购方上述地址、电话等信息如有变动,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出售方。否则因此造成联络困难导致的纠纷和后果由认购方自负。

4、如在《认购书》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

方协商解决。

5、双方正式签订《买卖合同》时,本《认购书》则自动失效。

6、本《认购书》一式叁份,出售方两份,认购方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售方:认购方:

授权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篇:认购书

双峰锦湖认购协议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认购商品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认购甲方所开发的二、乙方认购的该房屋地址为(项目地址)

三、乙方同意签定本协议时,支付定金人民币二万元,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的担保。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

四、乙方同意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签定《咸阳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五、在本协议的第四条约定的预定期限内,除本协议第六条、第七条约定的 情形外,甲方拒绝签定商品房买卖契约的,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绝签 定商品房买卖契约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

六、甲乙双方在签定本协议后,签定商品房买卖契约前,由司法机关、行政 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权利的,乙方有权拒绝签定商品房买卖契约,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定商品房买卖契约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遵守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

2、甲方在认购期间,将乙方认购的房屋另售他人的;

3、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定本协议前该房屋已存在的抵押、查封等事实的。

八、甲乙双方在遵守上述条款基础上,补充如下约定:

本协议中优惠政策按《双峰锦湖一期第一次开盘优惠实施办法》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明确。

九、甲乙双方未按约定期限内签署《咸阳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认购协议自动终止,认购备案自动注销。

十、本认购协议在双方签署了《咸阳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自动失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乙方一份,甲方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住所地: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住所地: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第三篇:认购书

江信国际·金牛(8)号权益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推介书

一、信托名称:江信国际·金牛(8)号权益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二、信托目的: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加入“江信国际·金牛(8)号权益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计划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北京共创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一家有限合伙制企业—同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进行私募股权投资、受让拟上市公司股权或股权收益权、参与定向增发等,实现投资收益,以回报受益人。

三、信托发行规模:发行总规模为人民币19.8亿元,其中优先受益权19亿元,一般受益权0.8亿元。原则上分三期发行,每期募集期为一个月。本信托计划募集满3个亿即成立。信托成立满2年后,受托人有权增加或减少信托资金规模,但一般受益权资金占优先受益权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4%。

四、资金认购起点:300万元,可按1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五、信托期限:2年+2年。其中固定期为2年,如所投资的权益未能及时变现,则信托计划延期两年终止。

六、优先受益权预期年收益率:两年期8.09%/年,若信托计划延期两年终止,则预期年收益率根据市场变化调整,但不低于8.09%/年。

七、信托资金的赎回:信托计划成立满2年的次日为信托计划的开放日。优先受益权委托人可申请在开放日赎回信托资金,但须于开放日30个工作日之前向受托人提出申请;一般受益权委托人不得赎回。受托人将在开放日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赎回手续。未在开放日30个工作日前申请赎回的,即为继续持有本信托计划。

八、信托收益分配:

1、委托人于开放日赎回的,向该委托人分配赎回部分的全部本金和按预期收益率计算的信托收益;

2、未申请赎回的,则于开放日后十天内向委托人分配两年的按预期收益率计算的信托收益,信托终止日后十天内分配全部信托本金和后两年的信托收益。

九、推介认购期:自2010年8月3日起

十、认购原则:认购金额大的优先,同等金额情况下认购时间早的优先。

十一、信托产品优势

(一)加入有限合伙企业的优势

1、与单个信托计划相比,加入有限合伙企业后,资金投资渠道更多、范围更广,符合政策规定。

2、普通合伙人—北京共创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万元整,是一家优秀的投资团队,决策、运作能力强,以往业绩不俗,特别是在2008年、2009年全球金融危机的情况下,通过管理团队的决策与运作,还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参与了十三个增发项目,规模达18.85亿元,其中有十个项目成功退出,规模11.2亿元,平均年化收益率达30%,无一个项目亏损,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奇迹;2009年投资收购天安保险公司部分股权,收购价格1.4元,市值85994万元,天安保险公司拟于近三年内上市,按照上市后4倍市盈率计算,市值34亿元,收益更是可观。

(二)风险低、收益高的优势

1、拟设立的合伙企业的资金主要是投资于风险低、收益高的金融与非金融机构股权及参与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等。

2、合伙企业根据不同的投资项目采取不同的风险控制措施。

3、一般受益权人提供了优先受益权人信托本金4%的资金来保障优先受益权人的本金和收益安全。

4、投资者通过投资本信托计划,可获得 8.09 %/年的收益,远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和股票投资。

(三)受托人管理的优势

1、受托人派出四名投资专业人士担任合伙企业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参加项目的投资决策。

2、信托财产委托有保管资格的商业银行为信托财产保管行,对信托财产履行保管职责,监督资金的使用,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3、明晰的信息披露。本信托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向客户披露信托投资状况。

十二、办理流程

(一)现场认购流程

预约-持合法身份证明文件-至江信国际一楼大厅-填写进账单-持农行、中行、建行、招行、邮政储蓄的银联储蓄卡(非信用卡)到江信大厦一楼大厅通过POS机直接缴款-填写客户尽职调查表、签订信托文件。

(二)银行代理认购流程

预约-持合法身份证明文件-至指定银行发行网点-填写进账单-以转账方式缴付信托资金-填写客户尽职调查表、签订信托文件

以上合法身份证明文件指:

◇自然人证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信托财产分配账户银行卡或存折原件。

◇机构证件: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信托财产分配账户资料。

(三)网上认购流程

在江西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信国际”)网站()预约---下载客户尽职调查表、信托合同(一式两份)打印后填写,并签章确认――汇款至信托合同指定的帐户,将汇款单复印件、信托文件、其他资料一并寄给江信国际――江信国际确认到帐并收到客户邮寄资料后,办理盖章程序并邮寄一份信托合同给客户。

◇其他资料包括: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信托财产分配账户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机构包括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信托财产分配账户资料。

江信国际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88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一楼大厅

邮编:330046

联系人:邱女士、姜女士、廖女士

电话:0791-6304688,0791-6304520,0791-6304516,6304889

十三、信托资金认购账户

户名:江西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信托财产

开户行:中国交通银行南昌分行省府大院支行

账号:3616041000***

十四、认购风险提示函

在您决定签订《江信国际·金牛(8)号权益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合同》,加入“江信国际·金牛(8)号权益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江西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托人”)开展本次集合资金信托业务履行了事前报告程序,江西银监局对所报材料进行了资格审查。

信托资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政策法律风险、经营风险、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等。受托人将随时了解和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变化措施、以及市场变化走向,对未来政策和市场走势做出科学的判断,及时采取策略,尽可能地降低政策风险和市场风险所带来的损失。受托人严格遵守信托公司的各项风险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规避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受托人将委派投资专业人士出任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精心挑选项目,确保信托计划资金安全。

第四篇:认购书

编号:XS—2004—

认购权合同书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姓名: 地址: 联系电话: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对甲方商品房之认购权,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认购甲方建设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现定名为“新生活家园”,属多层建筑,【砖混、框架】结构。

二、该商品房为“世通新生活家园”一期中的第 号楼

单元

室,用途为住宅。

三、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含公摊)约

平方米,地下室面积约

平方米。

四、该商品房为内销期房。

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元,该商品房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地下室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元,该地下室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合计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五、乙方签署本认购权合同的同时,交纳定金人民币贰万元整给甲方(今后在甲、乙双方签订正式合同时,冲抵房款),取得该商品房的认购权,并同意在签署本认购权合同后,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到甲方办公处正式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交付合同款项、并履行合同条款。

六、甲方签署本认购权合同并收到乙方的定金后,为乙方保留该商品房认购权至本《认购权合同书》签署之日起至甲方正式通知乙方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三日内。

七、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后,甲方若不出售本协议项下之商品房给乙方(即不与乙方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被视为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交定金。

2、甲、乙双方签署本认购合同后,乙方若不向甲方购买本协议项下之商品房(即不与甲方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被视为违约,所交定金不再退还,同时,乙方认购权消失,甲方有权处置该商品房。

3、在违约方违约情况产生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八、其他未尽事宜,双方按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协议执行。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署后,本认购权合同自行终止。

九、本认购权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并非房屋销售合同,若本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不符,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甲方(签章):

乙方(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章):

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第五篇:房屋认购书范本

房屋认购书

出卖人(甲方):联系电话: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护照)号: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认购房屋情况

商品房坐落:________________(暂定名)

期单元室物业类型:(住宅/商业)

销售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最终以政府核定的实测面积为准)

二、商品房价款

商品房销售按计算(一般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价格为________元,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计___________(大写)。

享受优惠政策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最终房款为元(大写)。

三、认购定金:

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交纳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整,该定金在双方签订《**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自动转为购房款。

四、合同签署:

乙方需在本协议签署三日内,即年月日前交纳首付款并与甲方签订《**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文件。如选择按揭贷款方式,需在签署《**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当日办理完毕贷款手续。

五、付款方式:一次性()按揭()公积金()

六、付款计划: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双方权利义务:

7.1在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乙方签署《**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期限内,甲方有义务保留乙方购买该商品房的权利,甲方不得将乙方定购的房产销售给第三方。

7.2在签署《**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如遇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客户所认购房屋不能出售,甲方有权撤销本协议,届时甲方除将已收房款无利息退回乙方外,不再承担其他责任。

7.3乙方若未按照本协议第四条及第六条所约定时间交款并办理相关手续,则甲方无须经乙方同意即视为乙方自动退房并放弃本认购协议的所有权利,甲方可单方终止本协议,并将该商品房另行销售,乙方所交定金不退。

7.4若乙方在签定此协议并交付定金后要求退房,甲方不再返还乙方定金,并有权处置该房屋。若乙方在签署《**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前要求调房的,经甲方同意的调房,甲方向乙方收取调房费______元,且乙方应按调房后房屋的最新售价向甲方补齐房款金额。

六、乙方所定房屋房号、面积以政府最终审批为准;本协议约定内容与政府最终审批不符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乙方确认本协议中约定的通讯地址等联系方式真实、有效、畅通,如联系方式变更,乙方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依乙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通讯地址向乙方发出书面文件,邮寄信件发出后第三日即视为送达。

八、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自甲乙双方签字并且甲方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贰份,乙方持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签订《***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本协议效力自动终止。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经办人:代理人:

电话: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话:____年____月____日

认购书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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