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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市职工丧葬补助费开支标准的通知5篇范文
编辑:梦里花落 识别码:22-1023423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6-05 13:01:14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调整我市职工丧葬补助费开支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我市职工丧葬补助费开支标准的通知.txt“恋”是个很强悍的字。它的上半部取自“变态”的“变”,下半部取自“变态”的“态”。关于调整我市职工丧葬补助费开支标准的通知

京财行[202_]70号颁布时间:202_.01.2

3市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参统单位:

经市政府批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市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丧事简办和基本满足丧事办理费用开支的原则,对我市市属各单位死亡职工丧葬费开支标准做如下调整:

一、我市实行丧葬补助费包干使用办法。不分职务级别,将职工丧葬费的开支标准一律调整为5000元,发给死亡职工家属统筹用于有关装殓(如: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送、火化、骨灰盒、存放埋葬等)和遗体告别(如:租赁礼堂、花圈、遗像放大)等项费用开支。我市今后不再执行遗体告别费用报销和直系亲属来京办理丧事路费补助等相关规定。

二、在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内按月领取养老金的离退休(含退职、退养),人员的丧葬补助费,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三、企业在职职工丧葬补助费按规定据实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四、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丧葬补助费发放渠道不变。

五、本通知自202_年1月1日起执行。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修订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治丧费开支标准的通知》[(86)财政行字第535号]和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丧葬补助费标准的通知》[京劳险发字(1994)639号]同时废止。

六、202_年已向死亡职工家属发放丧葬补助费的单位,应按照新标准补发差额。

七、本通知中,市财政局负责解释预算经费问题;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各自职责分别负责解释适用单位范围问题。

八、区县所属单位依照执行。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事局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第二篇:关于调整我市职工丧葬补助费开支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我市职工丧葬补助费开支标准的通知

【时 效 性】有效 【颁布日期】202_-01-23

【颁布单位】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日期】202_-01-01

【法规类别】主办文 【文

号】京财行〔202_〕70号

市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参统单位: 经市政府批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市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丧事简办和基本满足丧事办理费用开支的原则,对我市市属各单位死亡职工丧葬费开支标准做如下调整:

一、我市实行丧葬补助费包干使用办法。不分职务级别,将职工丧葬费的开支标准一律调整为5000元,发给死亡职工家属统筹用于有关装殓(如: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送、火化、骨灰盒、存放埋葬等)和遗体告别(如:租赁礼堂、花圈、遗像放大)等项费用开支。我市今后不再执行遗体告别费用报销和直系亲属来京办理丧事路费补助等相关规定。

二、在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内按月领取养老金的离退休(含退职、退养)人员的丧葬补助费,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三、企业在职职工丧葬补助费按规定据实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四、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丧葬补助费发放渠道不变。

五、本通知自202_年1月1日起执行。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修订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治丧费开支标准的通知》[(86)财政行字第535号]和 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丧葬补助费标准的通知》[京劳险发字(1994)639号]同时废止。

六、202_年已向死亡职工家属发放丧葬补助费的单位,应按照新标准补发差额。

七、本通知中,市财政局负责解释预算经费问题;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各自职责分别负责解释适用单位范围问题。

八、区县所属单位依照执行。

第三篇:关于调整中央国家机关职工丧葬补助费开支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中央国家机关职工丧葬补助费

开支标准的通知

国管财[202_]65号

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

参照北京市《关于调整我市职工丧葬补助费开支标准的通知》(京财行

[202_]70号),根据中央国家机关的实际,决定对中央国家机关职工丧葬补助费开支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不分职务级别,中央国家机关职工丧葬补助费的开支标准由原来每人800元调整为每人5000元。

二、丧葬补助费实行包干使用,发给职工家属统筹用于有关装殓(如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送、火化、骨灰盒、存放埋葬等)和遗体告别(如租赁礼堂、花圈、遗像放大)等项费用开支,今后不再执行遗体告别费用报销和直系亲属来京办理丧事路费补助等相关规定。

三、所需费用按原渠道解决。

四、本通知自202_年1 月1 日起执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调整工作餐等开支标准的通知》(国管财字[1995]85号)中有关丧葬费的内容停止执行。

二00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来源: 国管局发布时间:202_年03月05日

第四篇:丧葬补助费开支标准

京财行[202_]70号关于调整我市职工丧葬补助费开支标准的通知 市属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参统单位:

经市政府批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市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丧事简办和基本满足丧事办理费用开支的原则,对我市市属各单位死亡职工丧葬费开支标准做如下调整:

一、我市实行丧葬补助费包干使用办法。不分职务级别,将职工丧葬费的开支标准一律调整为5000元,发给死亡职工家属统筹用于有关装殓(如: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送、火化、骨灰盒、存放埋葬等)和遗体告别(如:租赁礼堂、花圈、遗像放大)等项费用开支。我市今后不再执行遗体告别费用报销和直系亲属来京办理丧事路费补助等相关规定。

二、在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内按月领取养老金的离退休(含退职、退养),人员的丧葬补助费,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三、企业在职职工丧葬补助费按规定据实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四、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丧葬补助费发放渠道不变。

五、本通知自202_年1月1日起执行。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修订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治丧费开支标准的通知》[(86)财政行字第535号]和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丧葬补助费标准的通知》[京劳险发字(1994)639号]同时废止。

六、202_年已向死亡职工家属发放丧葬补助费的单位,应按照新标准补发差额。

七、本通知中,市财政局负责解释预算经费问题;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各自职责分别负责解释适用单位范围问题。

八、区县所属单位依照执行。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事局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第五篇: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来源: 养老保险处

发布时间:202_年06月18日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吉人社字[202_]157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长白山管理委员会劳动人事局:

从202_年7月1日起,企业退休人员(含以个体身

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标准由现行的400元提高到1200元。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九年六月五日

关于调整我市职工丧葬补助费开支标准的通知5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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