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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乡实施方案5篇
编辑:心如止水 识别码:22-717235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27 03:52:27 来源:网络

第一篇: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乡实施方案

***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乡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不断满足广大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为目标,在稳定现行生育政策的前提下,加快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逐步建立“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

制,大力开展全方位的优质服务,狠抓经常性工作,努力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管理和综合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多方面、高质量的服务,全面完成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有效控制人口增长,促进全县人口、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创建目标

按照“一年创建、两年达标”的要求,全乡12个村委,分步骤达到优质服务目标。***、***、****2008年12月底前完成创优任务。*****在2009年3月底前完成创优任务。计划生育组织领导、技术服务、宣传教育、政策保障、依法管理及统计和信息管理等6项主要工作和35项评估指标全面完成并达标,顺利通过省、市、县评估并命名。

三、主要内容

(一)组织领导

1、强化组织保障,明确工作职责。乡党政一把手对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必须亲自抓、负总责,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党政领导、计生业务、相关部门三条线目标管理,分层落实相关责任,落实“一票否决”,实行乡上副科级干部包片包村,一般干部包村包组包重点对象,计生专干包村包业务指导和随访服务工作责任制。

2、增加财政投入,保证经费落实。乡上全面落实“四纳入一保障”的政策规定,保证县级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人均达到5元以上,保证创优经费及时拔付到位。

3、强化网络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按照“机构稳定、人员优化”和“布局合理、特色突出、依法规范”的原则,加强乡、村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重点突出,乡服务所和村服务室建设。配齐配强村专干、自管小组长,做到责任、任务、报酬“三落实”。按照《****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乡级技术服务管理规范》要求的基础设施标准,结合项目资金和县补助、乡自筹的集资方法完成乡服务所的改扩建工程。全乡60%的自治村建成符合标准化要求的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室。

4、健全协会组织,发挥职能作用。围绕创建“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有作为型”协会组织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组织、制度建设。乡村协会要组织健全,有协会会长、秘书长、理事会,建立“会员之家”和协会“中心户”,发挥会员带头、宣传、服务、监督和交流的作用动员和组织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建立幸福文明家庭;参与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生育关怀、文明单位创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等活动。

(二)技术服务

1、乡服务所

基础设施:服务所业务用房严格按照《****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乡级技术服务管理规范》要求布局。做到合理布局,设施规范,符合从事技术服务的标准要求,内设服务大厅、人口学校,b超室、咨询室、妇检室、观察室和药房等必要的服务室,按照国家人口委《计划生育服务站机构形象规范手册》中乡服务所的四种类型标准和总体要求,做好服务所规范化工作。

基本设备:宣教设备:dvd、电视机;检测设备: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双目显微镜、超声仪、乳腺诊断仪等;手术及临床相关设备:手术灯、手术床、手术包、高压锅、紫外线消毒灯、红外(微波)治疗仪等;药具储存及其他设备:手术室采暖保温设施、清洗设备、器械柜、药品柜等。

技术服务人员必须具备医学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新录用人员必须具有医学大专以上学历或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2、村级服务室

村专干、自管小组长具有高、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组织育龄群众学习计划生育有关知识,参与环孕情临测、入户访视、药具发放、申请生育、奖励优惠对象评议上报等工作。村专干报酬每年不低于1200元,自管小组长报酬每年不低于360元,报酬与绩效挂钩,依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作用发挥程度考核兑现发放。

村服务室配备检查床、药具柜(箱)、药具发放资料等。

(三)、宣传教育

各级组织要切实加大对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使全社会进一步关注计划生育事业。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和生育关怀行动,广泛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优先优惠政策、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理念及生殖保健科学知识,大力传播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科普知识,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及社会力量,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宣传质量,教育育龄群众牢固树立国策意识,转变婚育理念,在全社会形成一个人关心支持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乡工作的良好氛围。

1、乡党委、乡政府要把人口理念、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列入干部培训计划,开

设专题辅导课;司法所要把“一法三规一条例”宣传纳入普法规划,认真进行宣传普及。

2、乡广播站、村广播室要设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栏目,制作广播时间、次数、内容相对固定的宣传节目,各村都要建立国策门,每村要有一座国策壁,有5条以上固定醒目的宣传标语和一面宣传墙。

3、****学校要开设人口理论课程、青春期教育课

程,加强对中小学生的人口理论和国情教育,进一步扩大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面。

4、乡婚育学校要运用录像、图片、授课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乡计生站办公室、服务所等工作场所要有丰富的宣传版面、宣传挂图,有宣传室。

5、村服务室要有计划生育宣传图片、报刊资料。进一步规范和更新固定标语,把奖励扶助、少生快富、特殊困难家庭救助、举报奖励和其他优先优惠政策及办事程序及时上墙。

6、农户有宣传服务袋,袋内有法律法规、奖励扶助政策、生殖保健、致富信息等4种以上的宣传品。

7、按照“两个有算数”(即:给计划生育户落实的奖励优惠政策、固定标语没有上墙的不算数;包村干部没有对群众开展对面宣传、群众不知道政策内容的不算数)的要求,在公路沿线、群众聚集地等醒目位置,用通俗、直白、简练的语言,书写群众应知应会的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知识以及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政策。

(四)、政策保障

全乡各村委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统筹安排,狠抓人口与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少生快富工程、优先优惠政策的顺利实施。把好奖励扶助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确认关,做到不漏户不漏人,不虚报假报。按照封闭运行、社会化发放的原则,确保奖励扶助资金到户到人。要认真落实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的养老储蓄、升学加分和二女结扎户一次性奖励3000元及其它各项“奖、优、免、补”政策。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落实对象清楚,该奖的一个不漏。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不奖。要奖独生子女领证户、二女结扎户养老储蓄,二女结扎户一次性奖励3000元等优惠资金、采用“直通车”的形式落实到人。

(五)、依法管理

1、严格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乡、村要层层签订《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书》,落实各自的执法责任。特别是各村要切实转变工作方法,严格计划生育执法程序,做到文明执法。

2、各村委要严格按照《***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标准和法律程序征收社会抚养费,即不能随意提高或降低征收标准,也不得变通执法程序。要和县法院、基层法庭协调,积极探索和完善计划生育流动法庭制度。

3、要坚决贯彻落实“七个不准”的规定,无违法侵权重大案件发生。

4、乡计生办要按照《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严格程序,把好关口,按申请、评议、审批和发放四个程序做好生育指标发放工作。

5、要在计划生育合格村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村民自治工作。要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指导村级制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和《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建立计划生育合同管理制度,村委会与育龄夫妇签订双向责任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书》,进行民主监督,按规定实行计划生育村务公开。

6、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和省政府《关于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两个互考”工作机制要求,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乡上要确定专人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为主,纳入现居住地的日常管理。要建立健全流动人口档案,及时登记、发证,与未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书》,督促流出重点管理对象定期回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乡、村要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平台的管理和应用,充分利用国家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和西北地区协作平台,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信息公告、数据共享、协查通报、协议管理等制度,提高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水平。

(六)、继续完善人口与育龄妇女信息数据库。乡计划生育办公室要配备专用计算机,做到专机专用,计算机操作员持证上岗。加快电子政务和数据共享制度建设,搞好新wis系统的运转和利用,将已婚育龄妇女婚姻、怀孕、生育、节育、优先优惠政策落实、流动人口情况、妇女病普查、生殖健康状况等输入计算机并及时进行信息更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指导工作。充分发挥***人口网、***省人口信息系统平台等网络优势,随时掌握和发布信息。

四、评估验收指标

争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乡是一项扎实、具体、细致的工作,乡计生办、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进一步端正思想,提高认识,狠抓基层基础建设,深入细致,以务实求真的工作态度,做好各类软件资料的运转工作和入户访视工作,严格按照考评验收评估指标认真细致,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

1、推进综合改革,制定和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新的工作机制。

2、农村符合政策生育率达85%以上。

3、育龄群众对服务、管理的满意率达80%以上。

4、群众享受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的落实率达90%以上。每千人农村人口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1户。

5、已婚育龄夫妇免费享有基本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率达100%。

6、开展规范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的村达40%以上。

7、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达60%以上。

8、建立科学的决策程序,将群众需求作为决策的主要依据。

9、三年平均出生性别比低于110,并逐年趋于正常范围。

10、乡计划生育服务所,按要求规划,达到标准化要求。

11、期内节育措施落实率达90%以上,及时率达85%以上。新增二女户比例达23%以上,当年二女户结扎任务完成比例达100%。

12、规范的产后、术后和药具服务随访率达95%以上。

13、已婚育龄妇女病普查率达20%以上,诊断率达10%以上。

14、计划生育干部计划生育基础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

15、育龄群众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和生殖保健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新婚夫妇参学率达100%。

16、无计划生育违法违纪重大案件发生。

17、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技术服务人员中要有一名以上的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服务所放环比例在80%以上,节育手术并发症的发生率控制在1‰以内。

18、婚育学校有凝聚力和吸引力,乡服务所宣传教育功能健全。

19、宣传品和宣传袋户有率在95%以上,优先优惠政策及办事程序村级上墙率达100%。

20、按政策生育,简化办证、再生育审批手续。

21、建立定期汇集、分析使用群众需求信息制度。

22、乡级建立并运行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统计信息录入率100%,准确率达到90%以上。

23、实行流入人口与常驻户籍人口同管理、同服务;流入育龄群众验证率达90%以上,流出育龄群众发证率达90%以上;协查率、函复率达到国家要求。

24、财务管理规范。

25、乡、村协会每季度活动一次以上,定期评议计划生育工作,反映群众意见和需求。

26、出台并落实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和具体措施。

27、乡村专干和自管小组长入户访视率在95%以上。

28、乡服务机构、人员、设施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配置。

29、乡计划生育事业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人均事业费投入符合中央和省上要求。

30、确保计划生育基本免费服务项目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拔付到位。

31、村及村以下人员报酬纳入转移支付,落实率达100%。

32、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各部门责任落实。

33、社会抚养费当年征收率在40%以上,次年征收率在75%以上,3年内征清。

34、统计误差率在5%以下。

35、出生孕情检出率90%以上。

五、时间步骤

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乡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年10月-****年3月)。主要任务是进行集中学习、宣传、启动创建优质服务乡的工作。制定出台《关于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乡的实施意见》和〈〈古坡乡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乡实施方案〉〉以及相关配套文件和资料,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年4月-***年3月)。主要任务是按照省优要求和标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技术服务、深化宣传教育、落实政策保障、严格依法管理、规范统计和信息管理,狠抓各项创建任务的落实。

第三阶段:完善提高阶段(***年4月-****年6月)。主要任务是对照验收标准,进行自查和总结,有针对性的进行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向县委、县政府上报自评结果,申请县上验收。

第四阶段:评估验收阶段(***年3月-****年5月)。5月底前,乡政府组织对各村创优工作进行验收评估,并向县政府上报申请验收报告,8至9月全面做好省市验收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乡上成立创建优质服务乡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人大主席***,乡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乡上副科级领导,团委书记,卫生院长,学区校长为成员。设立办公室,计生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确保创优工作顺利开展,如期达标,验收命名。

2、靠实责任。全乡各级党政组织要把创优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创优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按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技术服务,深化宣传教育,落实政策保障,严格依法管理,规范统计和信息管理的标准和要求,认真落实创建任务和责任,采取确实有力的措施,扎实开展创优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目标按期完成。要按照签订的责任书要求,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创建工作。

3、强化宣传。加大创优工作宣传力度,在全乡范围内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各村广播电视、黑板报、写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使创建优质服务乡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生殖健康教育,引导、帮助、促进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增强全社会依法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的自觉性,规范执法行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4、加强督查。乡创优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省级优质服务乡的标准和要求,阶段性的进行督查,指导创优工作,不断研究、解决创优过程中存在的难点重点问题,及时掌握各村委创优工作的进展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对工作进展较慢,存在问题多的要重点帮促,确保全乡创优工作平衡、稳步、有序推进。

5、责任追究。乡计划生育创优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解决创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严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影响全乡创优工作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副科级干部、分管领导、计生站长要追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予经济和组织处理。

第二篇: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06〕10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为指导,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为目标,以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和增进家庭幸福为出发点,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生工作新机制,全面开展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实施生殖健康系列服务,不断提高广大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

工作目标:通过强化宣传教育,开展优质服务,加强基础建设,实行科学管理,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使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体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通过1到2年的努力,使全县12个乡镇和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达到“六好”标准。

领导重视好。各级党委、政府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切实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建立稳定的保障机制,做到人员、责任、措施、投入四到位,确保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中的考核目标。

政策导向好。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要求,全面落实《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中的有关奖励、优惠政策,制定出台各项经济社会政策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依法行政好。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人民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当年无计划生育恶性、群体事件发生,计划生育办结案件达100%。

服务质量好。计划生育综合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服务程序科学规范,形成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工作机制,育龄夫妇普遍享有基本的生殖健康服务。

民主管理好。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村务公开落到实处,人民群众广泛参与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村(居)民委员会、计划生育协会及其他群众组织广泛开展计划生育各项活动,育龄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实现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

队伍作风好。基层计划生育机构稳定,有一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数量合适,结构合理,业务熟练,作风正派,善于做群众工作的管理服务队伍。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全面完成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稳定低生育水平。完成人口计划,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以下,政策符合率达到95%以上,当年生育的育龄妇女节育措施落实及时率达到95%以上,基本杜绝多胎生育,出生人口统计误差率控制在3%以下。

(二)认真贯彻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认真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陕西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落实执法责任,实行政务、村务公开,开展便民维权活动,严肃查处人口和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按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深入开展关爱女孩活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问题。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乡镇、部门单位精神文明建设之中,普及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科学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大力营造有利于女孩成长的社会氛围。制定出台有利于女孩成长、成才的优惠政策,建立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卫生、计生、药监、公安等部门加大对超声诊断仪器及染色体技术设备的管理,严厉打击利用超声诊断仪器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严厉打击溺、弃女婴的犯罪行为,落实婴儿死亡报告制度和生育二孩只给一次机会等有关制度,使新生婴儿性别逐步趋于合理。

(四)加强人口和计生宣传教育,倡导新型人口文化和生育文化。充分利用村人口学校、宣传品进村入户及大众化宣传舆论手段,经常广泛深入地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和咨询服务活动,充实、更新计生宣传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拓宽宣传教育的内容,广泛宣传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意义,宣传优生优育、晚婚晚育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宣传少生快富、科技致富的先进典型等。宣传品进村入户率达95%以上,新婚期参学率达95%以上,育龄群众对生殖保健和计划生育基本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建立干部培训制度,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计生干部培训活动,提高干部管理与服务能力。县党校开设人口理论课程,中小学开设人口理论、人口教育和青春期教育课程,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五)完善县、乡、村三级计生服务阵地建设,增强服务功能。按照“建设标准化、职业法制化、服务规范化、管理信息化、操作标准化、人员专业化”的要求,全力抓好县乡村三级计生服务阵地建设,增强

服务功能。按照省甲级计生服务站建设标准,县计生服务站建筑面积达到1800平方米以上,布局合理,符合规范要求。设备配备达到《陕西省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装备标准》中甲级站的标准,配备触摸电脑咨询系统、生殖健康电脑系统、彩色b超机、电子阴道镜、精液分析仪、骨质密度测量仪、病理切片巴氏细胞染色设备、tocrh优生监测设备、酶标仪(洗板机)、前列腺治疗仪、生物蕊片、微机(打印机)、教学设备及用品等。配备有懂医学、会管理的站长,技术人员占全站人员比例达到80%以上,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人员占技术人员比例的60%以上,有1—2名学术带头人。县级计生站能开展放、取宫内节育器术,人工流产术,放、取皮下埋植剂术,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服务站宣传教育经费投入不低于事业费的20%,设有专门的宣传股,并配备2—3名专职人员;教室、投影仪等宣教设备齐全,摄、录、编设备齐备。乡镇计生服务站建设达到省级优秀计生站标准。中心乡镇服务站建筑面积达到400平方米以上,普通乡站建筑面积至少达到380平方米以上。启动新建王洼子、铁边城、吴仓堡、周湾、薛岔、吴起镇和社区计生站。乡镇计生办与计生站机构分设,配备专职站长。服务站设施设备要有万能手术床、四孔无影灯、电动吸引器、单头冷光手术灯、高压灭菌锅、医用自动杀菌净手器、移动式空气消毒设备、b超机、手术器械柜、显微镜、诊断床、妇检床、康复床、专用和常用药具柜、电视机及放像机等设备。乡镇计生站能开展上、取环手术和人流手术。结合创建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活动,把村级计生服务阵地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之中,通过整合资源,建设一批高标准的村级计生阵地,充分发挥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宣教活动,免费为育龄群众发放避孕药具和宣传品等。

(六)广泛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满足育龄群众需求。县、乡(镇)计生站要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县计生服务站开展好优生监测,健全避孕药具发放网络,推广使用预防药剂,防止新生儿出生缺陷,开设优生优育门诊。开展安排生育二胎跟踪服务,实行定点接生。坚持开展妇女常见病普查普治工作,降低手术并发症、手术差错、意外妊娠、人工流产、出生缺陷、妇女常见病和性传播疾病的发生率,定期举办生殖健康知识讲座,提高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教育水平。各乡镇(社区)计生站要定期组织业务骨干深入村、户开展“计生送健康乡村行”活动,为育龄群众免费送医送药送信息等。全县90%以上的已婚育龄妇女掌握3—4种避孕节育方法,推广率达到90%以上。当年符合政策生育的妇女95%以上实行定点接生,全县已婚育龄妇女生殖道感染疾病普查率达95%,治愈率达80%以上;预防出生缺陷人数占符合政策生育妇女80%以上;优生监测人数占符合政策生育妇女80%以上;青少年接受青春期健康教育率达90%以上。

(七)落实计划生育各项优惠政策,建立健全利益导向机制。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有利于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优惠政策,逐步健全完善以“奖优扶补免”为主的利益导向机制。设立计划生育家庭风险救助基金,逐步完善养老保障机制,消除计划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

(八)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将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社区和事企业单位的管理服务范围,融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之中,与现居住地户籍人口同管理、同服务。公安、工商、劳动、城建、物业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协调,实行综合治理,建立流动人口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工作机制。搞好全国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的信息反馈工作。在城镇社区建立“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管理机制,落实社区居委会和各事企业单位对流入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日常管理、宣传教育、技术服务的责任。要与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签订协议,落实管理责任,提高流动人口的办证率、验证率、“三查”率和综合管理服务水平。

(九)加强信息化建设。巩固、完善和提高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甲级县标准。县、乡(镇)服务站根据工作需要配备更新计算机,县计生局建立人口信息网站,县、乡互联互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育龄群众及时提供有效的优质服务。

(十)开展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建设活动。各乡镇要制订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建设活动总体规划,把计划生育工作和生育文化建设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新家庭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确保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建设活动取得成效。

三、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从2007年8月开始,2008年底结束,大体分五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2007年8月)宣传发动阶段。主要任务是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做好创建的各项准备工作。乡镇也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做好前期规划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2007年9月-2008年7月)组织实施阶段。主要任务是按照所制定的工作方案和有关规定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县创建领导小组要经常性的检查督促和指导,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第三阶段(2008年8月-9月)查漏补缺阶段。主要任务是查漏补缺和巩固提高。对照优质服务先进县标准,逐项对照检查,查漏补缺,确保按期达标。

第四阶段(2008年10月-11月)自查验收阶段。主要任务是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总结和自查,县创建领导小组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乡镇和有关单位开展创建活动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凡经检查验收不达标的,责令限期改进,并将检查结果作为计划生育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第五阶段(2008年12月)迎接检查验收阶段。主要任务是做好创建工作总结、材料准备等各项工作,向市上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申报验收,迎接省、市的检查验收。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到位。为确保创建活动顺利进行,县上专门成立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张克功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李玉萍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县计生局,办公室主任由计生局局长兼任。各乡镇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采取有力工作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二)保障经费,投入到位。把计划生育事业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每年计划生育事业费增长幅度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年人均计划生育事业费达到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规定的要求,加大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的投入。各乡镇要设立计划生育经费专户,对计划生育转移支付、避孕节育免费技术服务等专项经费进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

(三)严格督办,一票否决。由县创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进行不打招呼的随机抽样检查,采取平时工作过程评估与工作结果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对工作不力、影响全县创建达标的乡镇,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对推诿扯皮、造成工作失误的乡镇、部门和单位,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第三篇:XX镇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实施方案

XX镇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先进县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我镇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各项工作,根据XX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为指导,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为目标,以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和增进家庭幸福为出发点,通过宣传教育、优质服务、利益导向、综合治理,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促进人口与资源、环境、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宣传教育,开展优质服务,加强基础建设,实行科学管理,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使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体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力争在2012年内使全镇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达到“领导重视好、政策导向好、依法行政好、服务质量好、民主管理好、队伍作风好”的六好标准。

三、工作内容

(一)广泛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满足育龄群众需求,为育龄群众提供规范的避孕节育服务和基本生殖保健服务。

(二)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度,评议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三)加强人口和计生宣传教育,倡导新型人口文化和生育文化。拓宽宣传教育的内容,广泛宣传优生优育、晚婚晚育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宣传少生快富、科技致富的先进典型等。建立干部培训制度,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村级服务员培训活动,提高村级管理员的管理与服务能力,完善村级计生服务阵地建设,增强服务功能。我镇还深入开展关爱女孩活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问题。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兴隆镇精神文明建设之中,普及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科学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大力营造有利于女孩成长的社会氛围。

(四)落实计划生育各项优惠政策,建立健全利益导向机制。坚持“四权分离”运行机制,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资金兑现率达100%。同时协助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

(五)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两地协作,搞好全国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的信息反馈工作。与流出已婚育龄妇女签订协议,落实管理责任,提高流动人口的办证率、验证率、“三查”率和综合管理服务水平。

(六)改进管理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按政策生育,规范办证、再生育审批手续。建立了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实现管理信息与服务信息连通,引导开展服务,统计信息准确率达95%以上

(七)全面开展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我管理与服务。依托村(居)委员会开展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形成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工作格局。

四、工作步骤

创建工作从2012年4月开始,2012年12月结束,分五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4月至5月)。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做好创建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6月至8月)。按照所制定的工作方案和有关规定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第三阶段:查漏补缺阶段(2012年9月至10月)。对照优质服务先进县标准,逐项对照检查评估,查漏补缺,确保按期达标。

第四阶段:迎接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11月至12月)。做好创建工作总结、材料准备等各项工作,迎接省、州的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营造优质服务发展软环境

我镇牢固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在加快经济建设的同时,将计生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臵,切实加强对人口问题的研究,进一步统一了思想认识,把深入开展创建省级优质服务县作为人口与计生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纳入镇党委、镇政府重大督查事项,与经济工作同研究、同安排、同部

署,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

(二)领导到位。镇党委、镇政府将开展优质服务作为“一把手”工程,全镇统一安排和部署,督促各村组、镇机关单位狠抓措施落实,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保证创建省优质服务县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人员到位。在机构改革中,实行倾斜政策,镇都设立计生办,配备2名计生专职干部。村级,保证一村一专干。

(四)责任到位。镇党委、镇政府把开展创建省级优质服务作为重要内容,纳入人口与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与各村签订责任书,实行月报告、季汇报、半年评估、年终考核的跟踪管理制度。同时,强化责任追究,对因领导不力,工作出现问题的,严格兑现奖惩,纳入重点管理,进一步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

第四篇: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首先,我代表临邑县委、县政府对各位领导莅临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向各位领导多年来对临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临邑县辖7镇3乡1个经济开发区和1个街道办事处,855个行政村,10个居委会,140余个县直单位,总面积1016平方公里,总人口51.9万,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01718人,育龄群众30余万,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工作汇报。2002年初,我县积极响应省市号召,提出奋斗三年、争创“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的工作目标。几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和要求,紧紧围绕“创优”任务目标,以全面提升计划生育服务质量为核心,以满足广大育龄群众需求为着力点,大力开展了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综合优质服务活动,建立和完善了包括奖励、优先、优惠、扶持、救助、保障等内容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极大地增强了广大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持了稳定的低生育水平,提高了出生人口素质,增进了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2002至2004,全县合法生育率连续三年达到98%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平均为107;出生缺陷发生率近两年平均控制在5‰以内。自查显示,我县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满意率达到了93%。2002年,我县在德州市率先被命名为“市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县计生局被评为“全省计划生育先进集体”,局长王长河同志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2004年,县计生局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被市文明委评为“市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三年间,全县计生系统先后有16名同志因工作成绩突出被省市记功奖励或命名表彰,24人被县委、县政府提拔重用。下面,我将近几年我县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的具体情况和主要做法向各位领导作一简要汇报。

一、加强领导,为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提供“三大保障”

(一)狠抓学习和组织领导,为开展优质服务提供思想和组织保障。为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新形势下抓好计生工作和开展计生优质服务重要性的认识,近几年县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把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以及上级有关开展优质服务活动的意见、要求纳入了学习计划(《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定期组织学习,使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贯彻“一法三规一条例”、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重大意义,统一了思想认识。为保障“创优”活动的顺利进行,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挂帅,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一把手参加的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临邑县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方案》和“三级联创”的意见,明确了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和评估标准。要求各级各单位把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作为新形势下计生工作的发展方向和主要内容,列入各级党政组织的重要议事日程,务必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近几年,书记、县长多次听取创建活动的情况汇报,对创建工作高标准、严要求。2002年,采取县财政统筹的方式,解决了农村独生子女费的兑现问题;2003年,将“四术”免费列入了财政预算;今年,就城区计划生育又解决了属地化管理问题,真正做到每年都能解决一至两件影响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召开调度会议,分析创建形势,协调解决问题,督促工作落实。县人大和县政协领导也分片包干,定期听取创优工作汇报,深入一线督查工作落实情况。县委办、县府办认真履行职能,把“创优”工作列入重大事项及时派员督促检查,定期向县委、县政府领导专题汇报。县几大班子领导的关心、支持和督导,极大地激发了基层干部的创建热情,促进了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三个机制”,为开展优质服务提供经济和政策保障。一是建立了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为保证计划生育事业长期稳定的健康发展,县乡财政每年都拿出大量资金,用于兑现奖励、宣传教育、服务站(室)建设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后,县政府克服困难,制定政策,每年拿出50万元专项资金,在农村全面推行避孕节育技术免费服务;在税费改革中,县委、县政府把计生局纳入税费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认真听取计生局对税费改革后如何保证计生经费、解决基层干部报酬等问题的意见;县政府将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并保证投入年年有所增加(2002年投入275.4万元,其中县财政投入152.9万元,乡镇投入122.5万元,人均5.4元;2003年投入325.61万元,其中县财政投入176.61万元,乡镇投入149万元,人均6.32元;2004年预算363.16万元,其中县财政投入190万元,乡镇投入173.16万元,人均7.03元);2002年以来,县财政每年统筹解决资金近300万元用于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兑现,为活动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支撑。二是建立了利益导向机制。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意见》。在农村,除落实了独生子女费和技术服务免费外,对放弃二胎家庭落实了一次性1000元的奖励。推行了政策内生育计划母婴安康和独生子女双全保险。2002年以来,共投入资金124万元,办理母婴安康保险11896例,独生子女双重保险4.4万例,共有479个家庭在保险责任之内发生不幸,县计生局、计生协为他们索赔保险金额达171万元。成立了临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公益金,对计划生育特困家庭落实了救助政策。近几年,县、乡对在档的86个独生子女特困家庭全部实施了救助,发放救助金、慰问品折合资金4万余元;相关部门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计划生育奖励、优先、优惠、扶持、救助、保障等方面落实政策,在资金、技术、项目、信息等多方面帮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发展生产,激励群众少生快富奔小康。各项优先、优惠、扶持、救助政策落实面达到96%以上。三是建立了综合治理机制。县乡党委、政府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了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和单位部门责任制,并与相关部门严格签定了人口与计划生育齐抓共管责任书,各部门严格按照要求,建立健全了垂直负责体系和重点联系制度。为激励各级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的积极性、主动性,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追踪奖惩、一票否决、离职审计制度的若干规定》,纪检、组织、人事等部门按照《规定》要求,在全县综合性表彰和单项表彰中,坚持征求计生部门的意见,对违反计生政策的人员和计生工作落后的单位,坚持一票否决、离职审计和追踪奖惩制度,有效地增强了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抓紧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识,为计生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去年以来,为严格控制出生婴儿性别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严禁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意见》,专门组织召开了相关部门参加的性别比专项治理动员会议。县计生、卫生、工商、药监、公安、法院等部门联手协作,重拳出击,在全县建立健全了监督制度、终止妊娠管理制度、凭证分娩制度,共组织以清理B超为重点的专项治理活动2次,累计清理B超11台,没收非法经营引流药物567件,取缔非法妇科产科诊所3家,严厉打击了违法行为,取得了明显效果,使全县出生婴儿性别比稳定在了正常范围内。为帮促计划生育薄弱村,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关于对计划生育薄弱村实行部门帮促的实施意见》,要求相关部门结对帮促出现违法生育的计生薄弱村。各部门根据所帮促村的实际情况,发挥部门优势,开展了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帮促活动,收到了良好成效,绝大多数薄弱村已经转化。为应对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全县晚婚率下降的问题,加大了对婚姻登记的综合治理力度。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晚婚晚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政发

第五篇: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工作汇报

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工 作 汇 报中国共产党XX县委 XX县人民政府(2004年11月8日)各位领导:首先,我代表临邑县委、县政府对各位领导莅临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向各位领导多年来对临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临邑县辖7镇3乡1个经济开发区和1个街道办事处,855个行政村,10个居委会,140余个县直单位,总面积1016平方公里,总人口51.9万,其中已婚育龄妇女101718人,育龄群众30余万。2002年初,我县积极响应省市号召,提出奋斗三年、争创“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的工作目标。几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和要求,紧紧围绕“创优”任务目标,以全面提升计划生育服务质量为核心,以满足广大育龄群众需求为着力点,大力开展了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综合优质服务活动,建立和完善了包括奖励、优先、优惠、扶持、救助、保障等内容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极大地增强了广大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持了稳定的低生育水平,提高了出生人口素质,增进了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2002至2004,全县合法生育率连续三年达到98%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平均为107;出生缺陷发生率近两年平均控制在5‰以内。自查显示,我县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满意率达到了93%。2002年,我县在德州市率先被命名为“市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县计生局被评为“全省计划生育先进集体”,局长王长河同志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2004年,县计生局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被市文明委评为“市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三年间,全县计生系统先后有16名同志因工作成绩突出被省市记功奖励或命名表彰,24人被县委、县政府提拔重用。下面,我将近几年我县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的具体情况和主要做法向各位领导作一简要汇报。

一、加强领导,为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提供“三大保障”

(一)狠抓学习和组织领导,为开展优质服务提供思想和组织保障。为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新形势下抓好计生工作和开展计生优质服务重要性的认识,近几年县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把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一条例”以及上级有关开展优质服务活动的意见、要求纳入了学习计划(《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定期组织学习,使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贯彻“一法三规一条例”、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重大意义,统一了思想认识。为保障“创优”活动的顺利进行,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县长挂帅,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一把手参加的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临邑县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方案》和“三级联创”的意见,明确了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和评估标准。要求各级各单位把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作为新形势下计生工作的发展方向和主要内容,列入各级党政组织的重要议事日程,务必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近几年,书记、县长多次听取创建活动的情况汇报,对创建工作高标准、严要求。2002年,采取县财政统筹的方式,解决了农村独生子女费的兑现问题;2003年,将“四术”免费列入了财政预算;今年,就城区计划生育又解决了属地化管理问题,真正做到每年都能解决一至两件影响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召开调度会议,分析创建形势,协调解决问题,督促工作落实。县人大和县政协领导也分片包干,定期听取创优工作汇报,深入一线督查工作落实情况。县委办、县府办认真履行职能,把“创优”工作列入重大事项及时派员督促检查,定期向县委、县政府领导专题汇报。县几大班子领导的关心、支持和督导,极大地激发了基层干部的创建热情,促进了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建立“三个机制”,为开展优质服务提供经济和政策保障。一是建立了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为保证计划生育事业长期稳定的健康发展,县乡财政每年都拿出大量资金,用于兑现奖励、宣传教育、服务站(室)建设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后,县政府克服困难,制定政策,每年拿出50万元专项资金,在农村全面推行避孕节育技术免费服务;在税费改革中,县委、县政府把计生局纳入税费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认真听取计生局对税费改革后如何保证计生经费、解决基层干部报酬等问题的意见;县政府将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并保证投入年年有所增加(2002年投入275.4万元,其中县财政投入152.9万元,乡镇投入122.5万元,人均5.4元;2003年投入325.61万元,其中县财政投入176.61万元,乡镇投入149万元,人均6.32元;2004年预算363.16万元,其中县财政投入190万元,乡镇投入173.16万元,人均7.03元);2002年以来,县财政每年统筹解决资金近300万元用于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兑现,为活动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支撑。二是建立了利益导向机制。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意见》。在农村,除落实了独生子女费和技术服务免费外,对放弃二胎家庭落实了一次性1000元的奖励。推行了政策内生育计划母婴安康和独生子女双全保险。2002年以来,共投入资金124万元,办理母婴安康保险11896例,独生子女双重保险4.4万例,共有479个家庭在保险责任之内发生不幸,县计生局、计生协为他们索赔保险金额达171万元。成立了临邑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公益金,对计划生育特困家庭落实了救助政策。近几年,县、乡对在档的86个独生子女特困家庭全部实施

了救助,发放救助金、慰问品折合资金4万余元;相关部门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计划生育奖励、优先、优惠、扶持、救助、保障等方面落实政策,在资金、技术、项目、信息等多方面帮助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发展生产,激励群众少生快富奔小康。各项优先、优惠、扶持、救助政策落实面达到96%以上。三是建立了综合治理机制。县乡党委、政府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了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和单位部门责任制,并与相关部门严格签定了人口与计划生育齐抓共管责任书,各部门严格按照要求,建立健全了垂直负责体系和重点联系制度。为激励各级齐抓共管、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的积极性、主动性,县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追踪奖惩、一票否决、离职审计制度的若干规定》,纪检、组织、人事等部门按照《规定》要求,在全县综合性表彰和单项表彰中,坚持征求计生部门的意见,对违反计生政策的人员和计生工作落后的单位,坚持一票否决、离职审计和追踪奖惩制度,有效地增强了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抓紧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识,为计生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去年以来,为严格控制出生婴儿性别比,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严禁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意见》,专门组织召开了相关部门参加的性别比专项治理动员会议。县计生、卫生、工商、药监、公安、法院等部门联手协作,重拳出击,在全县建立健全了监督制度、终止妊娠管理制度、凭证分娩制度,共组织以清理B超为重点的专项治理活动2次,累计清理B超11台,没收非法经营引流药物567件,取缔非法妇科产科诊所3家,严厉打击了违法行为,取得了明显效果,使全县出生婴儿性别比稳定在了正常范围内。为帮促计划生育薄弱村,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关于对计划生育薄弱村实行部门帮促的实施意见》,要求相关部门结对帮促出现违法生育的计生薄弱村。各部门根据所帮促村的实际情况,发挥部门优势,开展了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帮促活动,收到了良好成效,绝大多数薄弱村已经转化。为应对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全县晚婚率下降的问题,加大了对婚姻登记的综合治理力度。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晚婚晚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04〕34号文件),全县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照《意见》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奖励政策,各级计生部门向广大育龄群众发出倡导晚婚晚育的公开信,各乡镇与村委会、村委会与各适龄青年都签订了晚婚协议,落实合同管理;民政部门在办理结婚证时,对达不到晚婚的加强宣传教育,力求群众自觉的实行晚婚;与共青团组织联合,在全县未婚青年中大力宣传县里关于对晚婚夫妇的引导奖励政策,大力提倡婚育新风尚;利用协会贴近群众的优势,把晚婚晚育等计划生育政策自编成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进行演出,达到了寓教于乐的效果,晚婚、晚育率得到了逐步的提升,及时扭转了晚婚率急剧下降的被动局面。[1][2][3][4][5][6]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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