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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安排意见
编辑:静默星光 识别码:22-619216 13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05 21:52:33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关于2011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安排意见

关于2011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安排意见

各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场镇各单位:

2011年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以优质服务为抓手,以利益导向为重点,以作风建设为保障的工作思路;突出稳定低生育水品,优化服务管理,完成灾后重建,促进民生改善。着力“双创”行动(创优质服务先进县,创综合改革示范县),深化综合改革;促进“发展优先、服务优质、巩固基层、争创一流”和“凝心聚力、三年复兴、南接北扩、八年共荣”目标的实现,促进人口发展质量的提升和家庭发展能力的提高,构建和谐计生和中国幸福家园。主要做以下的工作:

一、工作目标

全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5‰,符合政策生育率达89%;继续加大计生“三结合”帮扶力度,全面落实“三奖一扶”政策,认真落实避孕节育手术保险和独生子女平安保险,全面实施新农合医保和免费婚检工作,认真做好全镇育龄妇女 “三查”工作,加大流动人口管理证的办证力度,强化违法生育的处理力度,认真清理全镇总人口、出生人口、死亡人口,提高育龄妇女信息化管理程度,强化各种计生业务的办事程序,提高办事透明度,推进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和“一票否决”制

镇上成立由党委书记黄雪峰、镇长李均建二同志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谭海林、人大副主席杨学勇二同志任副组长,唐胜利、罗仁伦、江亚妮为成员的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各村(居)要建立由村(居)党支部书记、镇驻村干部任组长,村主任、村(居)计生专干任副组长,村主任助理、村文书、各组组长为成员的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村计划生育工作、工作计划与安排、研究和解决疑难问题,检查、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宣传执行情况。各村要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有关政策法规宣传执行到位、人员到位、资金到位、措施到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以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落实。

三、狠抓计生宣传教育工作

2011年人口计生宣传教育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中心工作,创新人口计生宣传教育工作。广泛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宣传,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生育意识,树立正确的生育观。

认真学习领会和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配合,策划有影响力、有实效性、易操作的宣传形式,开展多层次、大规模、群众乐意接受的宣传活动,营造强大的宣传氛围,内容全面、系统、深入地宣传《决定》精神实质和《决定》的重大意义、主要任务,各村充分利用标语、广播等宣传方式,力争把中央文件精神宣传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四、积极推行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计生部门行使职能的基础和前提。目前,国家在运用法律手段规范人们的生育行为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的行政行为,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了法制轨道,这是一重大举措。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全面贯彻落实公民妊娠期间权利义务告知规定,巩固“五清理五落实”工作成果,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加强再生育审批等依法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治理生育环境,整顿生育秩序工作。与派出所建立实有人口管理联动制度,切实加大对违规生育人员的处理(对违规生育行为在3个月内做出处理决定达

80%)和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力度(征收率达65%以上),对有执行能力而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要依法采取强制征收措施,以彰显法律尊严。

计划生育是一项基本国策。我们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育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切实依法行政,维护有关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强制性。对违反生育子女的夫妻,要严格按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六章第四十二条之规定严肃处理。

五、完善和巩固好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

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是农村村民和城镇居民在法律法规的范围内,通过民主程序和民主方式,对计划生育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一种组织形式。村(居)民自治的主体是村(居)民,提高村(居)民的主人翁地位,维护村(居)民的合法权益,使广大村(居)民真正把计划生育当成自己的事;村(居)民自治的核心是民主,必须按照民主的原则制定章程,拟定协议。重大事项必须通过村(居)民大会或村(居)民代表大会并经多数村(居)民的同意,以保证村(居)民按照国家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其他政策规定,充分行使计划生育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各村应把握好着力点,对村(居)民自治工作要进行自查自纠,正确引导,达到应有的效果,镇上将不定时地对村进行抽样检查,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目标考核依据。

六、继续做好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

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延伸,是引导和帮助计划生育户走勤劳致富奔小康的快捷之道。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特点和优势,选好帮扶项目和落实好帮扶对象,拓宽帮扶思路,以优惠的政策和优质的服务制定适合本部门的帮扶规划和帮扶措施,切实提高帮扶效益,让计生户得到实惠(今年计生“三结合”目标任务另行发文)。

七、搞好优质服务,突出服务特色

坚持以人为本,从群众需求出发,突出服务特色。一是大力加强对基层计生服务网络建设,加大对技术服务人员的技能培训,增强和提高他们的服务能力,以满足实现“四大功能”的需要。二是科学技术引导服务,开展知情选择、优生优育指导、避孕节育等方面的引导服务,突出计生服务特色。三是部门联动、综合服务,形成“你搭台、我唱戏”,你搞活动,我参与的大联合、大服务格局,共同为广大育龄群众服务。四是全面开展亲情服务,全镇计生干部要做到“八上门八到人”,使服务真正成为群众的需要。

八、狠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十分艰巨的综合性的社会工程。这项工作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我们应按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实行动态管理,将责任落实到村组、到院落、到人头。坚持以人为本、管理和服务相结合,保障流动人口的依法生育权,依法获得人口与计划生育科普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各相关部门要主动落实好各自的职责。各村要对流入、流出育龄妇女登记造册,掌握其务工居住地址,外出前签定好计划生育合同,找好担保人(担保人负责外出妇女的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然后凭村上证明、检查证明到镇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证。加强PADIS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工作,充分利用其功能和作用,完善流入地、流出地双向沟通,流动人口全员个案信息集中入库率达85%以上,办、验证率达90%以上,信息反馈率达100%,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九、积极推进和深化生育文化建设工程

建设新型的生育文化是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具体要求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建立土城联网路、新德路生育文化阵地,是今年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镇的基础。各村要建立标准化生育文化大院一个,书写计划生育宣传标语4-6幅。在新盛场镇、罗汉村、土城村建立三个精品文化大院。每个组建立两户以上中心户。通过宣传为群众提供新型的生

育文化,把计划生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普及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少生快富、生殖保健的科学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

十、加强计生协会建设

计划生育协会是基层计划生育的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各村要坚持长期不懈地抓好基层协会组织建设,要在建设中发展,在巩固中提高。要把基层协会的“六有”(有牌子、有人员、有活动场所、有制度、有经费、有活动记录)、“四落实”(理事会落实、会员落实、会员小组落实、会员联系户落实)作为基本要求真正落实到位。进一步健全制度,认真做好人口计生重大主题性社会宣传活动。认真组织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常下乡”、“5•29”协会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公开信》发表纪念日、“10•28”男性健康日、“12•1”世界爱滋病为主题的社会宣传活动。组织会员开展救扶残疾、帮扶助耕,真正把会员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积极性调动、发挥出来。

十一、抓好培训,提高干部队伍自身素质

镇上要认真组织村计生专干参加各种业务培训,通过学习、培训建立一支热爱本职,真心实意为群众生产、生活、生育服务、坚持原则、敢讲真话,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计划生育干部队伍,村计生专干继续实行“双向”管理,村计生专干按百分制考核,20分由村支部、村民委员会按“德、能、勤、绩”进行民主打分,80分由镇计生办制定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对群众基础差,原则性差,工作能力差,业务知识差,情况不清的村计生专干,村支部、村民委员会要及时更换。

十二、坚持科学发展观,搞好人口统计信息化建设

坚持科技创新,树立发展意识。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规划纲要》的要求,以应用系统建设为主导,以信息资源利用为核心,以数据库建设为重点,初步建立人口与计生信息系统,提高综合服务能力,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域工作方式、管理方式和决策方式的优化,以对育龄妇女信息网络管理。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要狠抓人口统计工作质量,坚持科学的态度,求实的精神,高度的负责,做好、做实计生统计工作。确保报表数据的真实准确,杜绝错报漏报,严禁隐报瞒报,要切实维护统计工作的准确性、严肃性、科学性和真实性。

附件:新盛镇2011年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第二篇:人口 与计划生育安排意见(2008)

白府发„2008‟18号

白水镇人民政府

2008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安排意见

2008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继续抓好中央《决定》的学习和宣传,深入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四川省计划生育服务条例》,坚持基本国策,深化优质服务,为创“国优”打下坚实的基础。现将2008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做到齐抓共管,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

当前我镇计生工作形势不予乐观,要投入更多的精力,为了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要自加压力,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稳定维护执行现行生育政策,规范生育行为,提高出生人口 素质。各村做到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0%以上,环情孕情监测率达到85%以上,其中在家育龄妇女达到100%,孕检证明寄回达到50%以上,计划生育基本知识知晓率达到90%,稳定低生育水平,全面完成县下达各项目标任务。

二、营造氛围,扎实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工作 以宣传“十七大”精神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中央《决定》和省、市、县贯彻《决定》的意见为重点,各种奖励政策要结合新农村建设、生育文化大院和计划生育中心户、“三结合”户建设。通过广播电视、人口学校、标语、村务公开、宣传资料进村入户等手段,加大宣传力度,扎实开展好“五期”教育,大力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生育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强化村民自我教育意识,引导群众遵纪守法,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三、以优质服务为核心,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为创“国优”打基础

去年村级举行了换届选举,配齐配强了计生专干,要对他们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整体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让她们更加适应新时期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以优质服务为核心,以系列服务为方向,努力让优质服务惠及千家万户。药具应用率98%,随访率95%,有效率95%。加强“三查”和生殖健康普查,规范手术操作,保证群众身心健康,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质量意识,责任意识,真正做到服务到位,群众满意。

四、提高统计质量,坚持月例会报告制度

继续坚持村专干例会制度,收集信息、听取建议,交流经验,要求村专干每月入户走访本村的育龄群众1—2次,入户核实各种 信息,特别是出生、死亡、初婚、孕情、落实节育措施情况,流出、流入这几项主要指标要核对无误,记载规范,报告及时,数据准确,无漏报、瞒报、错报。了解群众需求,送药具上门。坚持月报告制度,每月例会后要抽查1—2个村进行入户调查,核实报送各种信息的真实性,每月写出分析报告,进行人口分析,找原因,添措施,确保统计质量。

五、抓好流动人口管理

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方式方法,流出人口办证率达到85%,流入人口验证率达到85%,认真开展为农民工的“六个一”的服务,即:为流出人口流出前提供一次生殖健康服务,指导落实一项可靠的节育措施,签订一份计划生育合同,办理一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建立一种联系方法,为留守儿童确定一名关照人,坚持“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

六、加强计划生育阵地建设,充分发挥村(居)民自治及计生协会功能

充分发挥村级服务阵地功能,认真组织广大协会会员在村民自治中起到带头模范作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开展面达100%,合格村达100%,《计划生育服务协议》签约率达95%以上,履约率达到50%以上。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第三篇:2012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安排意见

泾教发„2011‟号

2012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

工作安排意见

各中学、教育办,县直各校(园):

2012年教育系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计划生育创国优”的具体措施,优化思路,完善措施,突出重点,加强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大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力度,结合我系统实际,加强计生工作的常规管理,努力开创计生工作新局面。

一、健全机构,强化管理

教育局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县教育系统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和局机关及城区校(园)计划生育工作,由教育局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具体业务。各校(园)长是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主抓计划生育工作,并确定一名兼职计生干事办理具体业务。

二、加强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措

各校(园)要强化管理,加大落实力度,保证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1.抓好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幼儿园)管理。在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幼儿园)管理工作中,对流入人口子女入学(幼儿园)管理,要做到及时清理、及时登记,要做到户籍地清、暂住地清、生育节育状况清、流入时间清。在办理流动人口子女入园、入学时查验《生育证》或《独生子女证》,在报名登记册中记录清生育证号,并索取《生育证》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存查,形成相关登记表册并报当地计生主管部门备案;对未持有经现居住地乡镇(街道)查验盖章的《婚育证明》的,应协助相关部门督促其尽快办理。

2.严格落实农村“两户”子女享受“两免一补”等各项优惠政策。农村“两户”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就读的寄宿生,评定贫困寄宿生补助时可优先予以照顾,在高中、职业高中和省内大学学习阶段的各类助学金评定和助学优惠政策上给予重点照顾和倾斜;认真落实2012年参加高考的农村“两户”子女考生省内大学录取享受加10分的优惠政策;本县内初中升高中,初、高中升中专考试中加分20分的政策,并对加分的“两户”子女考生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3.全面开设青春期教育和计划生育国策课程。全县各中学要开设人口理论课,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出较为合理的课时安排,抓好人口理论知识辅导,积极开展人口理论、生殖健康、公共卫生教育,每学期不得少于10课时;各单位在开展计生工作中要

坚持一手抓管理,一手抓落实,认真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

4.加强对党员干部违纪超生的查处力度。按照全市、全县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及要求,要加大对计划生育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明确要求:“凡单位出现干部职工违法生育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违法生育者实行‘双开’”。要深刻认识党员干部违纪超生问题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克服畏难情绪,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严肃党纪政纪,建立健全干部计划生育档案,严把干部计划生育关,把党员干部违纪超生的清理清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5.严格落实教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摸底及发放工作。按照《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及省、市、县要求,凡是领取计划生育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教职工都要按时足额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和退休时一次性奖励金。2012年标准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每月每人每月10元,双职工的所在单位各承担一半,单职工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筹资全额发放,发至子女16周岁截止;在教职工退休时,由单位负责摸底,县计生局统一发放一次性1000元奖励金。

三、加强常规管理,做好计划生育月报和通报联系制度

1.坚持计划生育月报制度。县直各校(园)每月在3日前把计划生育月报单上报县教育局计生办公室,由县局计生办汇总后上报县计生局。要求数据真实准确无误,不允许瞒报,漏报。

2.落实已婚育龄妇女每年两次环孕情服务工作,保证本部门环孕情服务率、综合节育措施落实率均达到100%。各单位要逐

人进行环孕情检查证明的收集,对不按时按要求上交环孕情检查证明的职工要进行思想动员,对不配合提交证明的要以正式文件上报当地计生主管部门和县监察局、县教育局备案。

3.健全和完善统计台帐。各单位要按要求认真填写好一卡五册一单三表。即《已婚育龄妇女卡》、《人口登记册》、《生育节育管理册》、《环孕情服务与补救措施登记册》、《流动人口管理登记册》、《避孕药具发放登记册》、《计划生育月报单》、《计划生育情况一览表》、《生育节育初婚情况统计表》、《已婚妇女及累计节育情况统计表》,保证按时运转。

4.建立计划生育通报联系制度。县直各校(园),每年分别于3月、6月、9月、12月20日前就辖区内育龄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其父母婚育证明、生育证查验情况、“两户”子女优待政策落实情况上报县局计生办,由县局计生办汇总后于当月25日向县计生局、城区计生站通报联系;各单位要和当地计生主管部门加强联系,在每年9月底向当地计生主管部门按要求提供在校学生信息表,做到准确登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切实抓好计划生育指标申请工作。按照县计生局安排,4月15日前上报当年干部职工二孩生育指标申请材料。各单位要至少组织一次《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学习活动,要按照规定程序召开教学校班子会、职工大会对申请人员的计划生育情况进行公开公正的评议,并对会议结果进行公示,确保过程真实,资料完整,认真做好初步审查工作。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计生工作新局面

各校(园)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课内外并举,多方位

宣传,利用课堂、黑报报、广播等形式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全县各中学要开设人口理论课,在教学中渗透人口理论教育、“两户”子女优惠政策宣传,以讲座、配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人口理论宣传,通过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计划生育的良好氛围,努力开创计生工作新局面。

五、严格考核,兑现奖惩,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各校(园)都要与县局签定《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把计生工作与本单位教学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同奖罚。县局在年终考核中把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作为考核内容之一,经考核评估后,兑现奖惩。

泾川县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计划生育安排意见泾川县教育局2011年12月12日印发共印65份

第四篇:201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安排意见

2011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安排意见

各村、社区、各工作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生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优质服务质量,确保全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工作任务的完成,结合实际,就我镇2011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核心,以“村为主”为工作主线,加大 “村民自治”工作力度,提高优质服务,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水平,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流动人口管理机制,加大信息建设工作力度,确保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提高全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水平。

二、主要目标任务

(一)主体指标:常住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92%以上,流动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70%以上;常住人口政策外多孩率2%以内,流动人口政策外多孩率1.5%以内;妇检率95%以上。

(二)、避孕节育:长效避孕及时率达85%以上,上环落实率90%,绝育落实率达85%以上。

(三)性别比综合治理:孕期B超监测率100%,死亡婴儿和孕情消失调查率100%。

(四)、基础工作:村民自治实现村(居)达6个,合同(协议书)签定率100%,1违约责任兑现率90%以上,村(居)计生协会规范合格率达95%以上。

(五)、优质服务:继续巩固省优质计划生育服务站,开展“三大”工程,出生缺陷干预中补充叶酸及其复合营养素达85%以上,筛查率达50%以上,妇科病普查率达85%以上,普治率达70%以上,规范计卫整合村(居)4个以上。

(六)群众工作:育龄群众对村民自治的参与率达95%以上,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服务满意率达95%以上,育龄群众、计生干部对计生法律法规、奖励扶助、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出生缺陷干预等知识的知晓率均达95%以上.(七)利益导向机制和奖励扶助:独生子女领证率达55%以上,对新增独生子女户、符合政策出生二女户、计生贫困户三结合帮扶率达100%,优先优惠政策兑现率、养老保障兑现率100%。

(八)信息化建设: 全面启动PIS1.0社区版,充分利用PIS1.0系统数据库指导实际工作,信息变更及时率、准确率达100%;信息模块应用完整率达100%;强化技术服务人员运用计生平台管理技术服务的能力,提高科学管理服务水平。

(九)财政投入:力争人均达4.5元以上,中央转移支付、社会抚养费全部用于计生,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开展所需资金。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各村(社区)必须坚持支书、主任亲自抓,负总责不变,计生专干具体抓。做到认识、投入、人员、任务、措施、工作六到位,坚定不移地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村(社区)兑现一票否决,各村(社区)、各工作部门与党委、政府签订责任书,形成党委、政府领导下的综合治理工作格局,加强督查和考核制度,实行季度督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坚持月通报和月调度制度,注重平时工作,继续对计生工作人员实行重奖重惩。

(二)以支部加协会为载体,深入开展村(居)民自治,夯实村组基础工作,结合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着重抓好“村为主”、“村民自治”工作的完善、巩固、深

化和提高。

1、各村(居)要根据新颁布实施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新修订的《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认真对照相关条款,修改《章程》、《公约》。

2、抓好育龄小组长的改选、整改和培训工作,对不称职、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负责的人员坚决予以撤换。对新选换的人员,要做好培训,按“三基本”要求,明确职责任务,加强检查督促,严格考核。

3、对基础好的银江村重点进行帮扶,打造模范村(居)和示范村(居),以点带面,推进村(居)民自治进程。

4、认真抓好妇检工作、手术落实工作,把妇检、手术开展情况作为对村(居)民自治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三)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

对流动人口管理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加大管理力度,对外出未及时寄回妇检证明,未按时作节育手术人员要坚决按政策处理,并加大合同管理力度,切实减少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对经镇村通知后仍拒不办理婚育证明、不回来妇检或不按时寄回妇检证明,不落实相关节育、绝育措施的将按《章程》、《公约》严格兑现违约责任。

(四)加强对镇村干部的培训,努力提高镇村干部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每季度开展一次政策法规及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的业务水平、增强法律意识。

(五)以人为本开展好优质服务工作,积极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继续抓好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工程、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三大工程”。做好妇科病普查普治工作,在2010年4月,银江村、黄钟村、莲池村、后庄村、金川村5个村开展妇科病普查普治工作;加大计生中心服务站装修工作,强化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努力创建“环境优美、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秀、群众满意”的“四优一满意”工程,减少政策外怀孕,提高孕前型管理水平,建立规范的生殖保健档案,充分利用卫生技术资源优势,建立健全育龄妇女信息管理系统.(六)、抓好避孕药具服务工作,确保药具应用率达100%,有效率达98%以上,随访率达100%,减少非意外妊娠,提高综合避孕节育率。

(七)完善、落实利益导向机制,抓好“三结合”工作

2010年镇人民政府将按照《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继续兑现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费及对二女绝育户的优先优惠政策。继续抓好当年新增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的帮扶工作,完善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的奖扶工作,为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解决后顾之忧,真正做到依政策生育、靠政府养老,积极稳妥地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使利益导向机制成为计划生育工作良性发展的内在动力。

(八)认真抓好计生协会工作

根据黔计生协[2008]6号,区计生协[2008]5号文件规定,充分发挥支部加协会的作用,切实把支部加协会建设新农村试点工作落到实处,扎实推行村(居)民自治工作和银江村“三新”建设试点工作。培养一大批能带领群众模范遵守计生政策,能带领群众发展生产,发展种养殖业的模范户。

(九)深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进一步强化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首位意识,提高宣传教育的广泛性、针对性和主动性,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生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优生、优育、生殖保健为主要内容,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对计生政策法规和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等知识的知晓率,继续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弘扬社会主义新型文化,使广大育龄夫妇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十)严格依法行政,实行政务公开

推行合同管理,完善村规民约,严格执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和恶性案件发生,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法制

轨道。

(十一)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

按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以及镇政府制定的考核方案实行季度督查和年终综合考核。

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村(居)要坚决兑现 “一票否决”,包村部门及驻村人员年终不能参加评优,对支书、主任进行戒勉谈话。

对计生工作不支持不配合的工作部门,考核时部门负责人不能评优,在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充分发挥部门优势,齐抓共管,成绩突出的部门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主题词:人口和计生 安排意见抄送:区政府办、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第五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安排

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流动人口

计划生育服务的通知

各村(社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计生委、发政委等14个部委关于全面加强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若干意见》精神,根据市、县人口计生委的部署,结合我村的具体情况,经研究决定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巡检和宣传服务活动,以不断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主要内容:

1、召开流动人口座谈会,大力宣传本次计划生育活动。

各村要充分利用元旦春节期间流动人口返乡过年的有利时机召开座谈会,营造一个浓厚的计生氛围。在流动人口聚居地、农贸市场、商贸街道等地的显著位置悬挂计划生育宣传标语,设置计生宣传栏、黑板报。组织一场大型户外计生文艺宣传活动或组织一场集查病、宣传牌展示、发放药具、计生知识智力抽奖等宣传活动。组建一支计生宣传服务队,开展流动人口家庭的上门访视,发放宣传单等计生其他宣传品工作。召开一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慰问座谈会,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计划生育义务,宣传我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奖励优惠政策。

2、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

元旦春节期间是流动人口返乡的高峰期,应根据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系统中的流动人口“双查”、“四术”拖欠数,结合今年的第一轮“双查”,切实解决流出人口“双查”不到位和“四术”拖欠问题;村计生服务所节日均有安排人员值班,保证流动人口“双查”、“四术”对象随时上门提供服务,并在《婚育证明》上载明检

查结果。没登记录入,现场办理《婚育证明》折,要当场现登记后服务。

3、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关爱关怀”活动

继续开展以“关爱关怀、促进和谐”为主题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活动,引导广大流动人口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计划生育工作环境。利用流出人口返乡期间开展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对计划生育留守家庭的子女开展访贫、慰问、扶助活动,为外出人员免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严禁搭车乱收费或以各种名义收取押金、保证金,依法落实流出人口及家庭应享有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

4、组织一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大巡检活动

针对元旦春节期间流动人口流动性强、变化大特点,各村要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组织一场大清查活动,重点做好租房屋、集贸市场、建筑工地、封闭住宅小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和区域的清查工作。一是查验流入育龄妇女《婚育证明》的,核实其婚姻、生育、节育措施落实情况,并及时反馈给镇计生办,对未持《婚育证明》的应督促限期补办,符合现居住地办证条件的要及时予以办理;二是对违法生育对象要加强与户籍地配合,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维护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三是督促落实用工单位、出租房主、物业管理与村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四是做好流入已婚育妇的“双查”,如实出具《避孕节育情况检查报告单》,并及时将服务结果反馈给镇计生办,便于信息系统登记与通报户籍地。

二、工作要求

1、应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扎实开展好本次人口计生服务工作。

通过此次县对我村计生责任状的检查结果来看,流动人口的管理是我村人口计生管理最薄弱环节。为了切

实抓好流动人口的管理,将流入人口与本村村民同管理、同服务,各村主要领导应高度重视,利用此契机,紧密配合新一轮的“双查”,认真做好流动人口的“三簿一卡”管理,春节期间镇将组织一次流动人口检查和巡检,使流动人口的管理尽快走上轨道。

2、在开展活动中,有关信息应及时反馈给镇计生办。镇便于与公安、工商、劳动、建设、民政等协调,配合参与各项活动,实行齐抓共管。

3、应将开展此次活动的情况如多种多样宣传拍照、记录等于2月15日前上报镇计生办,便于汇总上报县人口计生局流动人口管理站。

二O一二年元月十四日

关于2011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安排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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