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患者死亡 全院医生被逼下跪磕头
患者死亡 全院医生被逼下跪磕头
患者死亡 全院医生被逼下跪磕头(图)2012-05-02 03:50:58 来源: 南海网(海口)有83876人参与 手机看新闻
转发到微博(557)核心提示:陕西榆林横山县百信医院患者胃穿孔死亡,院长带领全院40余名医护人员悼念死者,致辞检讨忏悔,集体下跪磕头。该院医生称,死者家在当地势力很大,院方被迫接受家属条件,与之签订协议,停业3个月,违约赔300万。据医生透露,至今并无证据表明医院存在过错。患者死亡后院长带领医护人员在灵堂下跪#gallery23070.nph_photo_view{ height:400px;} #gallery23070.nph_stream, #gallery23070.nph_search{ height:600px;}.nph_photo_desc h2{ 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px;font-weight:bold;}.nph_set_cur{ float:left;}.nph_icon_pset{ margin:0 6px 0 0;}.nwb-fw{ background:none;line-height:21px;}.nph_set_forward em{width:18px;height:18px;background:url(“http://static.t.126.net/frontend/project/plugin/image/LOGO16.png”)no-repeat scroll left 2px transparent;_background:none;_filter:progid:DXImageTransform.Microsoft.AlphaImageLoader(src='http://static.t.126.net/frontend/project/plugin/image/LOGO16.png',sizingMethod='scale');display;block;float:left;}.nph_set_forward{float:right;display:inline;margin-top:8px;}新闻图片中心 | 查看图集|(1/5)转发到微博
3月16日,陕西榆林横山县百信医院医生在追悼会为死亡患者下跪,披麻戴孝。视频截图3月16日,陕西榆林横山县百信医院医生在追悼会为死亡患者下跪,披麻戴孝。视频截图
3月16日,陕西榆林横山县百信医院医生在追悼会为死亡患者下跪,披麻戴孝。院长在现场检讨忏悔。视频截图
3月16日,陕西榆林横山县百信医院医生在追悼会为死亡患者下跪,披麻戴孝。院长在现场检讨忏悔。视频截图
3月16日,陕西榆林横山县百信医院医生在追悼会为死亡患者下跪,披麻戴孝。院长在现场检讨忏悔。视频截图
3月16日,陕西榆林横山县百信医院医生在追悼会为死亡患者下跪,披麻戴孝。视频截图灵堂前,一位中年男子痛哭流涕念着追悼词,两旁站着戴白花的年轻男女。念毕,中年男子和两旁站立者一起向灵堂下跪磕头。近日,网友上传一段视频称,横山县一家医院因治死病人,院长披麻戴孝带领全体医护人员集体作检讨。
当地传言,由于死者家在当地很有势力,医院只得被迫接受苛刻条件,然而,医护人员的集体下跪并未换来谅解,涉事医院至今仍没有正常营业。
事情缘起一家5口中毒洗胃,老人胃穿孔
横山县百信医院内,空荡荡的大楼里一片漆黑,只有零星几人留守。“最近停业着呢,过段时间再来吧。”偶尔有人进入要看病,都被劝走。从3月底,这家民营医院一直处于停业状态。
医院停业原因要从今年3月8日说起,当日下午,一家5口因食物中毒被送至该医院,对病人进行洗胃治疗中,其他人病情都有所减轻,唯独其中一位七旬的男性病人闫某病情加重,随后闫某被转到榆林市某医院继续治疗,深夜经抢救无效身亡。经查,老人直接死因是胃穿孔。
该医院一位医生说,病人突然身亡,家属情绪激动难以接受,认为医院洗胃措施不当导致老人死亡。尽管医院提出了经济赔偿方案,但多次协商未果,迫于多方压力,医院只好关门停业。
医护人员集体下跪“忏悔、检讨”
“闫家过去一直很信任我,但我愧对闫家,他们把五口人的生命交给我,我们在行医过程中导致您大面积胃穿孔,造成我终身的遗憾……”一中年男子边流泪边念稿件,语气极为悲痛。
近日,百信医院院长带领医护人员集体下跪的视频在网上迅速传播,这段长3分22秒的视频里,院长安亚宏痛哭流涕,带领40多名医生护士向灵堂下跪磕头,恳请死者家属谅解。昨日,当时参加追悼仪式的一位医护人员高斌(化名)告诉记者,家属提出医院人员在灵堂前致歉忏悔,院方被迫应允。3月16日这天,闫家召开追悼会,一大早,安亚宏和40多名医护人员赶赴闫家大院吊唁。
高斌说,虽然至今仍无证据表明医院存在过错,但闫家在横山县势力强大,医院根本惹不起。“我们胸前都佩戴白花,分立灵堂两侧,安院长则在对方要求下,涕泪交加向死者家属还有在场宾客忏悔、检讨。然后,闫家人让我们全体下跪磕头。“安院长对着死者磕了3次头,准备站起来,可家属立马将他按住踢了一脚,让继续磕头。”高斌说,看到此景,心中一阵酸楚。“这已不是正常表达对死者的尊重了。”高斌说,医院的人进闫家大院时,禁止从正门入。“宾客全部从正门进,唯独让我们后门进、后门出,家属觉得我们晦气。” 传言四起榆林医疗界人士愤慨
医护人员集体下跪事件在榆林市医疗界迅速传开。“无论医院是否有责任,应走正常的处理程序,为什么要这样糟蹋人?”一家医院的医生说,逼迫医院停业,医护人员下跪的做法侮辱人格尊严。“凭什么要求医院关门停业,卫生管理部门也没做出决定。”榆林市医疗界人士表示难以接受。
网帖视频发出后,引发网友激烈辩论。有网友表示,百信医院口碑还不错,医院发生医疗事故是难免的,家属的做法太过分,也有网友反驳认为医院技术不精治死病人,就应该承担责任。
记者走访中,了解到闫某之子闫某某系一集团销售公司副总经理,闫家在当地经济条件很好。当地群众普遍认为,涉事医院之所以就范,就是惧怕闫家的势力,不敢与其抗争。昨日,记者多次联系医院院长安亚宏,电话里他情绪低落,说希望能和对方尽快解决,能让医院开门营业,不过政府部门还没有给予明确说法。死者家属要求停业仨月 违约赔300万
“我们和医院之间是正常协商,不存在胁迫。”昨日,记者见到闫某之子闫某某。他表示,父亲离世,家人精神上遭遇很大挫折,出事医院应该承担一定责任。据他讲,父亲出事后,家人没有接受医院的经济赔偿方案。闫家提出了医院停业整顿的方案,医院停止营业三个月,停业期间医护人员反思过失,重新培训学习,如果违约开业,将赔付300万元。“医院同意并签下协议,没想到4月百信医院一度又悄悄开门,我们感到很气愤,一度用锁子锁住了医院大门……”闫某某表示,横山政府部门介入后也认为既然签订协议,就应该履行。双方善后事宜目前还在协商。“医院当初既然答应条件,如果违约就应该给300万元,这钱我们也不要,会捐给慈善机构。”
闫家人称,网上说的部分情节并不真实。遗体告别仪式上,不存在逼迫下跪,是医护人员主动下跪的,以表愧疚和歉意。虽然还没鉴定是否是医疗事故,但父亲死亡和医院治疗有密切关系,关门停止营业是其自主行为。“当初如果他们觉得条件不合适,也不会在医院停业协议上签字。”
对此,医院院长不愿表态,多名员工说迫于对方势力大,没办法当初为应付局面被迫签的。法律人士协议是否有效,有待商榷
闫家和医院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昨日,记者采访多位法律界人士。据分析介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订立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中,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的和显失公平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变更或者撤消。虽然医院和闫家签订停业整顿的书面协议,但是医院停业是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来决定的;而且闫家提出300万元赔偿,由于死者没有做事故鉴定,赔付也没有标准依据。该协议是否有效仍然值得商榷。
第二篇:死亡医生影评
论安乐死的合法化
------看《死亡医生》有感
抛开主演,更想谈的是这部片子的主人公,以及这部片子所包含的内容:安乐死。
“安乐死”
打出这三个字的时候,感觉并不陌生。因为这样的事情全世界都在争论,这样的想法也曾出现在每个人的脑袋里。
我们没法选择我们的出生,但是我们可以选择我们如何离去。
问一个问题:当你身患不治之症,忍受病痛的折磨痛不欲生的时候,你是想苟延残喘继续忍受着生命的痛苦,还是选择幸福无痛苦的离去?
我想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答案。
但是如果是我,我肯定会选择后者的。
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我们都有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思想。同时我们也是这个社会的一部分,担负着这个社会赋予我们的责任,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法理学领域有一个经典的诘问,当我们的法律为恶法的时候,我们应不应该去遵守。这个问题的答案,随着对法律这个概念的不同解释而改变。自然法学派会认为,法律为天地间自然的真理,我们只是将之文字化了而已,所以当法为恶法的时候,我们不需要去遵守。而有些法学派认为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有些认为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工具,这时候,我们就需要去遵循哪怕是恶法的法律。循着这个问题,还有一个更加终极的疑问:谁,来判断何为良法,何为恶法?
杰克医生认为自己可以,他认为不将安乐死合法化的法律是恶法,是需要被挑战的。于是他上场。初时他尚有所顾忌,由病人自行进行,这样帮助他逃过了四次指控。而当他发现人们越来越站在他的对立面的时候他选择了由他来结束一个病人的生命,而这一举动,将他送进了监狱。
安乐死(euthanasia)一词源于希腊文,意为无痛苦的死或安详的死。《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对安乐死的解释是:对于现代医学无可挽救的逼近死亡的病人,医生在患者本人真诚委托的前提下,为减少病人难以忍受的剧烈痛苦,可以采取措施提前结束病人的生命。
在文明社会,当人的生命产生之后,即被赋予不可剥夺的权利,甚至包括这个生命的拥有者。但是我有我的自主选择权,我有我想要的生活方式,不论以何种方式来结束都是我要走的路,我活我的我死我的,又关你什么事。对于一个陷入生存绝境的人,你不知道,活着对于他们有多辛苦,因为你有健康,你有明天,你有希望,你说你能够将心比心,你能好好照顾这些人支撑到自然死亡那一天,而他们这样艰辛的苟延残喘的活着又何尝不是为了满足世人的虚荣的良心。对于安乐死的坏处所谓有志之士可以林林总总的列出一堆,却没有人能为绝望的患者做出最好的决定。我无法选择何时、何种方式来到世界,但我愿能平静而有尊严地在我需要的时候离开,这应该是生命权利的一部分。你凭什么干涉。
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就有人开始在法律上确认安乐死,为推动安乐死合法化而开展运动。2001后4月10日,荷兰上下两院以绝对优势通过了安乐死合法化的法案,成为当今世界第一个将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荷兰安乐死法案的主要内容有:
1、患者身患不治之症在考虑成熟后,可以在自愿的原则下提出以“安乐死”的方式终结自己的生命。
2、当患者提出安乐死申请后,主治医生必须就患者的要求至少征询另一位同行意见,并同患者讨论除安乐死之外挽救其生命的其他方法,当一切努力均不可能时,方可为患者实施安乐死。
3、实施“安乐死”的手段必须属于医学方法,由主治医生向患者发放药物由患者自己服食中止生命,或由主治医生使用药物帮助病人结束生命。荷兰安乐死法案,是世界上较早的且行之有效的安乐死成文立法之一。
几十年来,理论界赞成安乐死观点的呈现了一个上升趋势,然而,反对安乐死的观点也是大有人在,双方针对安乐死本身展开多次交锋,其各自观点主要针对人的权利,公众道德,医生职责等多方面展开讨论。笔者在此限于篇幅不再对此展开。
我认为,支持安乐死比反对派更为合法合理,反对派认为安乐死是不尊重生命权,安乐死合法化是对生命权的滥用。其实不然,生命的真正价值在于其本身
有意义,应是一个安逸、舒适而又有所收益的状态,绝不是病痛无限期的纠缠与折磨。反而,这是对生命权不折不扣的亵渎与不尊重,我认为安乐死有其不可忽略的价值,安乐死应合法化。
一、安乐死不具有社会危害性
犯罪的本质特征在于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是我国刑法否定犯罪的社会政治评价,而安乐死只是改变了患者继续遭受因患病产生的无法忍受而又无谓的痛苦的命运,人为地将濒危的病人无法挽回的,由疾病导致的必死的结局,稍稍提前一点,而并未改变患者将死的命运。因而是一种仁慈的行为,是对患者选择死亡方式和时间权利的尊重和保障,对病人本身来说,有利无害;对病人家属来说,能从沉重的精神压力和经济负担中解脱出来;对医生来说,可以将有限的精力放在更有生命意义和生存可能的病人身上;对社会来说,还能减少不必要的人力药物消耗,将其用于急需的地方,实现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因此,安乐死不具备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这是安乐死区别于故意杀人行为的最本质的特征。
二、安乐死于社会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1、安乐死体现了对生命尊严的维护和对生命权的尊重
安乐死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种表现,体现了人道主义的价值追求。人并不是仅仅是一个生物人,更重要的是他是社会人。生命既是神圣的,同时生命更是有质量和价值的。人类生命的尊严就体现在生命的质量和价值上。因身患绝症而没有任何生存的希望,且处于巨大的身心痛苦之中的病患,其生命已无质量可言,对他们来说,维护其生命意味着承受无尽的痛苦,病人的生命尊严在无尽的痛苦中丧失殆尽,更不用说生命的价值了。死亡对于这些病患来说已不是正常人所感受的可怕和悲哀,而是一种快乐和解脱,此时,允许病患以安乐死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体现了人道主义精神,有利于从精神和生理上解除患者的痛苦,维护其生命的尊严,符合人类道德的要求,也是人类文明的进步和必然选择。
2、安乐死有助于患者的痛苦和患者家属的负担
身患绝症的病患遭受着病痛的煎熬,可安乐死的反对者们还在高喊着不能施予安乐死,要继续这种生命的延续,再苦再累,再痛再难受也要延续,患者们能看到和感受到的也只是这种无尽的痛苦与煎熬,也是“欲罢而不能”,而我们早期唯物主义者培根曾说过:“医生的职责是不但要治愈病人,而且还要减轻他的痛苦和悲伤,这样做,不但会有利于他健康的恢复,而且也可能当他需要时使他安逸地死去。”而安乐死正是帮助解除病患痛苦的最佳方法,也是医生职责的所在之处,不对安乐死予以肯定和认可,这对于患者和家属是多大的一种残忍。
患者在忍受自身痛苦的同时,还要花费昂贵的医疗费用,对于患者家属来说,在承受精神痛苦的同时,将背上沉重的经济包袱,“家属对家庭成员有照料的义务,但是为了一个无意义的生命去消耗有意义的生命,是过分的要求,对于上述种类的病人(指脑死或不可逆昏迷或死亡不可避免的病人)家属已承受极大的感情和经济压力,他们处于十分为难的处境。安乐死或把他们从这种压力和为难境下解脱出来。”
因此,无论是从刑法本身出发,还是从我们社会的仁义道德出发,从情理出发,安乐死本身都在不违法的同时又能对病人本身以及其家属,以及社会资源配置各方面都具有极大的积极性和必要性。
结语
这个世界对于安乐死和协助死亡太过伪善,安乐死有他的规范和限制。我们鼓励坚强的生者,但我们并不应该排斥安乐的死去。不是要我们要轻生,而是痛苦的无法生活。Jack Kevorkian是一个很好很好的医生,他站在病人的一边看到了他们的痛苦与艰辛,他做了这些人不敢做的事和不敢开的先河,或许那句生不逢时真是说对了,可是我相信,很多个很多个明天,当社会进步到那个阶段时,安乐死一定能通过法律合法化。
第三篇:《死亡医生》读后感
《死亡医生》观后感
先不谈这部影片的医学意义,单就杰克本人而言,他是一个坚持自己意见的铁汉子,可是性格上的缺点让他几乎没有什么朋友,就像珍妮所说,“站在他身边他的人越来越少”,等到妹妹、珍妮去世后,他成了一个真正的孤家寡人。可是无论是被拘禁还是被游行的人包围,他都没有放弃自己的观点,这或许是一种疯狂,但在我看来人生就应该有着一种疯狂,整天为这种疯狂而努力,充实并快乐着!
安乐死,对于我来说是一个陌生、几近冰冷的词。我知道,有些病人需要解脱,或者他们从内心深处不想给自己的亲人带来巨大的负担,但是通过一些手段来提前结束他们的生命,对于理智时的我而言始终是不能接受的。我知道,病人正在承受身体以及心灵上的痛苦,但是我始终不能接受让他们就那样走,提前结束他们应该存在的生命。哪怕是一只宠物,我也宁愿多一份负担,而不会选择让它在我眼前以这样一种方式结束生命。
我父亲于六年前身患偏瘫,大约一年之后就失去了自理能力,到最后眼睛也因血栓失明了,但不能本来身体就不好的父亲完全成为了家里的“负担”。说实话,有的时候真的希望父亲能早早的走了,这样对于他自己和有精神病的母亲以及正在上学的哥俩都是一种解脱。可是,我不忍心看到父亲就这样离去,哪怕是自己多吃一点苦,也要父亲活下去,这算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呢?人有的时候总是这样子,自己给自己找了很多的矛盾心理。生前也常常说:“就让我快点死吧,这样就不用给你们增加负担了······”可是,我知道父亲心中有一种强烈的生存欲望,就是这种与生俱来的东西让他一直在坚持。可是内心的“负罪感”让他一直自责,试图安抚我们生活的艰难。杰克安乐死理念的对象应该就是像我父亲这样的一类
人吧,但我知道,如果可以选择,我的父亲是不会选择杰克那样一种方法的。我不知道杰克的理念是否能在未来得到绝大部分人的支持,但我知道哪怕是父亲还在,我也不会让父亲那样恐惧且无奈地面临死亡。人有生存的本能,这样一种本能有时比自己后天的道德观念都要强烈。我不知道,影视里的那些人为什么能如此从容地面对死亡,或许病痛让他们已经无所畏惧了。我将来有可能成为一名医生,可是当自己面对身患不可治愈重病的患者时,我会劝他们做出怎么样的一种选择?我不知道,最起码现在安乐死在我脑海里还是那样的冷冰冰、毫无人性的一个词。
现在,中国不乏那些需要杰克那样的死亡医生去“拯救”的人,可是有多少亲属同意病人那样提前走向天堂呢?我认为生命不在于能有多长时间可以快乐,在于是否尽到了自己的责任,只有自己的责任尽到了之后,才可以仰不愧天、俯不怍地。也可能是这样一种原因,让更多的重症患者家属有砸锅卖铁的决心,来救护、服侍家里没有希望的病人。
我不希望安乐死最后能得到大多数人的支持,可如果那一天真的到来,我也没有什么可抱怨的,因为每一个人都有他们自己的选择,而我会尊重他们认为正确的选择。
第四篇:死亡医生观后感
《死亡医生》的主人公杰克科沃基恩是一名十分特殊的医生,他的工作并不是为了拯救濒死的病人,而是将不堪忍受痛苦,受尽煎熬而又无法治愈的病患平静的送入天堂。可是这却与美国,或者说整个西方世界的传统价值观相违背,因此,饱受争议和批评。杰克最终是被判入狱,这场轰动一时的**才暂时告一段落。然而关于安乐死的争论却依然在持续着。
这是一部涉及医疗改革和安乐死争议的影片。影片最大的争论焦点就在于生死的权利上,尤其是死。依据习惯法,协助自杀确实是罪恶。杰克认为这是迂腐落后的中世纪的黑暗陋习,应该被彻底抛弃,法律的进程过于缓慢了,安乐死在欧洲等许多国家都已经获得了支持,为什么在自称民主和自由代表的美国却依然受制于那些愚蠢的中世纪习惯法,受制于人们落后的思想。每个人都有权力自由的追求美好的生活,每个人也都有有权力选择生命的终结。
从人道主义出发,我难以否认安乐死的正确性。肉体的极致痛苦会完全剥夺了一个人生活的全部意义和乐趣,这和精神上的扭曲不一样。那种煎熬,常人难以想象,此时,你还打着不道德的旗号去斥责她违背伦理,有意义么?病前健康的样子和之后扭曲的形体形成了十分鲜明的对比。无论如何都治不好,苟延残喘的活下去,不如早日平静的离开。作为一个医生,他懂得对生命的尊重。而年轻的运动员,因为受伤之后不能继续自己心爱的运动,从而陷入重度抑郁之中,认为生命没有了意义,他要求被安乐死,但申请被杰克拒绝掉了。作为一个医生,他依然是懂得人的生命多么可贵的。
影片的最后,杰克终究是被判刑入狱了,不是因为他实行安乐死,而是因为他公然挑衅法律,刻意回避了对于这个争议话题的审批,而是留到学术领域去争论。
第五篇:医生做论文是被逼无奈?
医生做论文是被逼无奈?
在中国,要想当好一个医生不容易。要求看病细心、经验丰富,临床经验一流,除此之外,最关键的是能不能做科研,发文章。以论文定职称的评审制度让许多医生感到压力山大,因为工作忙没有时间做论文的医生不在少数,而因为论文而荒废临床的医生更是比比皆是。好医生的标准应该改改了。
目前的医学界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教授不拿手术刀,学术会议到处跑,著名医生不坐诊,讲课费用收腰包。”如此畸形的医疗界现象已然成为常规,医生们在一起讨论的是如何发到SCI的文章,这样下去造成的结构就是医生正在一步步偏离医者看病救人的本质。
根据业内人士对于1928 名来自三甲医院医护人员关于发表论文看法的调查显示,78.63% 的医生表示发论文就是为了晋升职称。28.01% 的医生认为其发表论文的目的是为了申请课题,而只有22.30%的医生选择发表论文是为了科研兴趣。
为了晋升职称而发表文章,这个目的很明确,但是,想要做到却不容易。晋升职称对于论文的数量和质量都有严格的要求。有824名医生表示,晋升高级职称和副高级职称必须要SCI论文,其中,38.87%的医生表示晋升副高级职称需要2篇SCI论文;85%以上的医生表示晋升高级职称要求2篇及以上SCI,29.21%的医生表示其医院还要求5篇以上的SCI。不但如此,发文章对于影响因子的关注度更是业内判定论文的质量优劣的标准。如此高的要求,医生们只得感叹压力山大。
此外,参与调查的医护人员表示他们完成一篇论文平均需要3至6个月的时间。46.73%的医生表示没有时间去完成,而52.23%的医生表示他们在论文写作中找不到选题或切入点。另外,没有课题、没有经费、不懂科研设计等方面都占据一定的比例,而表示没有问题的医生只占到2.13%。
诚然,临床之外,科研对于医生的发展和进步同样重要,然而,超过三分之一的医生认为发表论文并没有对提高医术有很大的帮助。
在我国论文与职称挂钩,而职称直接与薪资等挂钩,论文是晋升职称的必要指标。这样一个残酷的现实让许多医生表示发论文是身不由己。
于是乎,科研不再严谨,为了发论文而发论文的学术界充满了造假、抄袭、明争暗斗和腐败,唯论文至上带来的恶果已经浸透整个医疗界,这无异于逼良为娼。2013 年六月 PLOS ONE杂志发表的一篇分析文章指出,从2003年到2011 年,中国meta分析文章的增速比美国快16倍。我们不禁要问,不发论文就不是好医生了吗?好医生的标准到底是医术的高低还是论文的多少?
国外的一些做法值得我们借鉴。在美国,非教学医院的医生并不需要搞科研、写论文,即使在教学医院,如果临床医生不需要承担教学任务,不想搞科研,就可以不写论文;如果想搞科研,则会有充足的时间投入和资金支持。据纽约一家教学医院的医生介绍,除了专门搞科研的学者,他的医生同事一年中可以申请几个月时间去专心搞科研,这一切都是出于自愿,而不是强迫。
我国当前在医疗卫生领域通行的职称评定办法需要尽快改革。一些地方已经认识到这一问题,去年,安徽省卫计委出台一项新政策:调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标准,降低论文数量要求,重视实践与医疗安全以及动手能力。而深圳也推出从多个方面考核和评定医务人员。这些政策令人欣喜,希望相关的改革能尽快推行,让医生能回归医者的本质,看病救人,而不是天天苦恼论文。
(环球医学编辑:吴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