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在2014年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
展览开幕式上的致辞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解振华副主任代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副巡视员 冯良
尊敬的崔世安特首,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受国家发展改革委委领导委托,谨向2014年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的举办表示热烈祝贺,借此机会,向关心和从事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各界人士表示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是中国的基本国策,坚持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是中国新时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点任务和重要内涵,也是中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途径和方式。中共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纳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去年召开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这些重大决策和部署,是针对我国发展过程中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发展不可持续做出的治本之策,是实现人与自然、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和谐共赢的必由之路。近年来,中国政府把强力推进节能减排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从“十一五”开始,我们把节能减排作为约束性指标,通过落实目标责任、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实施重点工程、健全法规标准、加强监督管理、开展全民行动等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扭转了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能源消耗强度和污染物排放大幅上升的势头,促进了结构优化升级和技术进步,改善了环境质量,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也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做出了重要贡献。
3月21日,也就是上周五,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了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会议,强调要促进节能减排和低碳发展,努力走出一条能耗排放做“减法”、经济发展做“加法”的新路子。下一步,我们仍要坚定不移地推进节能减排,今年,我们将重点加强政策引导,更多引入和运用市场机制,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和单位节能,积极发展风电、核电、水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加大污染特别是大气污染治理,把燃煤锅炉改造、淘汰黄标车、电厂脱硫脱硝除尘等任务指标分解到各地区,强化责任追究,努力改善重点地区环境状况。
女士们、先生们:
环境与发展是全球面临的共同挑战,促进绿色发展是各国利益汇合点。去年中国中央政府印发了《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 发展规划》,到2015年,中国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将达到4.5万亿元,年均增长将超过15%。中国强力推进节能减排,加快污染治理,巨大的节能环保产业市场,不仅给中国,也将会给世界各国和地区的企业带来商机。我们将始终把节能环保产业作为对外开放的重要领域,继续加强同世界各国、地区和国际组织的合作,引进借鉴先进理念、治理技术和管理模式。澳门特区政府每年举办的“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对传播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促进节能环保的国际和区域间交流合作具有重要作用。今天全球节能环保领域的专家学者和企业精英齐聚一堂,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为全球绿色发展而共同努力。
最后,预祝“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第二篇: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目标
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目标.txt恨一个人和爱一个人的区别是:一个放在嘴边,一个藏在心里。人生三愿:一是吃得下饭,二是睡得着觉,三是笑得出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
国发〔2010〕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06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加大资金投入,强化责任考核,完善政策机制,加强综合协调,节能减排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4.38%,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下降9.66%,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下降13.14%。但要实现“十一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的目标,任务还相当艰巨。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十一五”节能减排指标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指标,是政府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是衡量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成效的重要标志,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我国的国际形象。当前,节能减排形势十分严峻,特别是2009年第三季度以来,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快速增长,一些被淘汰的落后产能死灰复燃,能源需求大幅增加,能耗强度、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速度放缓甚至由降转升,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下降趋势明显减缓。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我国政府承诺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要比2005年下降40%-45%,节能提高能效的贡献率要达到85%以上,这也给节能减排工作带来巨大挑战。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下更大决心,花更大气力,果断采取强有力、见效快的政策措施,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
二、强化节能减排目标责任。组织开展对省级政府2009年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及“十一五”目标完成进度的评价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告,落实奖惩措施,加大问责力度。及时发布2009年全国和各地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公报,以及2010年上半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标公报。各地区要按照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的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组织开展本地区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对未完成目标的地区进行责任追究。到“十一五”末,要对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算总账,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对未完成任务的地区、企业集团和行政不作为的部门,都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根据情节给予相应处分。各地区“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的确定要以2005年为基数。各省级政府要在5月底前,将本地区2010年节能减排目标和实施方案报国务院。
三、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2010年关停小火电机组1000万千瓦,淘汰落后炼铁产能2500万吨、炼钢600万吨、水泥5000万吨、电解铝33万吨、平板玻璃600万重箱、造纸53万吨。各省级政府要抓紧制定本地区今年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将任务分解到市、县和有关企业,并于5月20日前报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部门要在5月底前下达各地区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公布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确保落后产能在第三季度前全部关停。加强淘汰落后产能核查,对未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严格控制国家安排的投资项目,实行项目“区域限批”,暂停对该地区项目的环评、供地、核准和审批。对未按规定期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和核准新的投资项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批准新增用地,有关部门依法停止落后产能生产的供电供水。
四、严控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严格控制“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新上项目。各级投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项目审核管理,今年内不再审批、核准、备案“两高”和产能过剩行业扩大产能项目。未通过环评、节能审查和土地预审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对违规在建项目,有关部门要责令停止建设,金融机构一律不得发放贷款。对违规建成的项目,要责令停止生产,金融机构一律不得发放流动资金贷款,有关部门要停止供电供水。落实限制“两高”产品出口的各项政策,控制“两高”产品出口。
五、加快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333亿元、中央财政资金500亿元,重点支持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建设、循环经济发展、淘汰落后产能、城镇污水垃圾处理、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以及节能环保能力建设等,形成年节能能力8000万吨标准煤,新增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1500万吨、垃圾日处理能力6万吨。各地区要将节能减排指标落实到具体项目,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要向能直接形成节能减排能力的项目倾斜,尽早下达资金,尽快形成节能减排能力。有关部门要在6月中旬前出台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对节能服务公司为企业实施节能改造给予支持。
六、切实加强用能管理。要加强对各地区综合能源消费量、高耗能行业用电量、高耗能产品产量等情况的跟踪监测,对能源消费和高耗能产业增长过快的地区,合理控制能源供应,切实改变敞开口子供应能源、无节制使用能源的现象。大力推进节能发电调度,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制定和实施有序用电方案,在保证合理用电需求的同时,要压缩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用电。对能源消耗超过已有国家和地方单位产品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实行惩罚性价格政策,具体由省级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省级节能主管部门组织各级节能监察机构于今年6月底前对重点用能单位上一和今年上半年主要产品能源消耗情况进行专项能源监察审计,提出超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名单,实行惩罚性电价,对超过限额标准一倍以上的,比照淘汰类电价加价标准执行。加强城市照明管理,严格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能耗。
七、强化重点耗能单位节能管理。突出抓好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公告考核结果,强化目标责任,加强用能管理,提高用能水平,确保形成2000万吨标准煤的年节能能力。省级节能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管,落实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推进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开展节能管理师和能源管理体系试点。已经完成“十一五”节能任务的用能单位,要继续狠抓节能不放松,为完成本地区节能任务多做贡献;尚未完成任务的用能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任务。中央和地方国有企业都要发挥表率作用,加大节能投入,加强管理,对完不成节能减排目标和存在严重浪费能源资源的,在经营业绩考核中实行降级降分处理,并与企业负责人绩效薪酬紧密挂钩。
八、推动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加强电力、钢铁、有色、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节能减排管理,加大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力度。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监管,到2010年底,全国城镇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达到95%以上,完成北方采暖地区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5000万平方米,确保完成“十一五”期间1.5亿平方米的改造任务。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加强车辆用油定额考核,严格执行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对客车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得投放新的运力。推行公路甩挂运输,加快铁路电气化建设和运输装备改造升级,优化民航航路航线。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活动,2010年公共机构能源消耗指标要在去年基础上降低5%。加强流通服务业节能减排工作。加大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力度。抓好“三河三湖”、松花江等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做好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支持军队加快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改造。
九、大力推广节能技术和产品。发布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三批)。继续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在加大高效节能空调推广的基础上,全面推广节能汽车、节能电机等产品,继续做好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5月底前有关部门要出台具体的实施细则。推广节能灯1.5亿只以上,东中部地区和有条件的西部地区城市道路照明、公共场所、公共机构全部淘汰低效照明产品。扩大能效标识实施范围,发布第七批能效标识产品目录。落实政府优先和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完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动态管理。
十、完善节能减排经济政策。深化能源价格改革,调整天然气价格,推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落实煤层气、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和脱硫电价政策,出台鼓励余热余压发电上网和价格政策。对电解铝、铁合金、钢铁、电石、烧碱、水泥、黄磷、锌冶炼等高耗能行业中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范围的,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各地可在国家规定基础上,按照规定程序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大幅提高差别电价加价标准。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改革垃圾处理费收费方式。积极落实国家支持节能减排的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适时推进资源税改革。尽快出台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指导意见。深化生态补偿试点,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金融机构要加大对节能减排项目的信贷支持。
十一、加快完善法规标准。尽快出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抓紧完成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的审查修改,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节约用水条例、生态补偿条例的研究起草工作。研究制定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办法、主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等。完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产品能效标准、建筑能耗标准等。
十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今年第三季度,国务院组成工作组,对部分地区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情况进行检查。各级政府要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督察,严肃查处违规乱上“两高”项目、淘汰落后产能进展滞后、减排设施不正常运行及严重污染环境等问题,彻底清理对高耗能企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电价优惠政策,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重点案件要挂牌督办,对有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要组织节能监察机构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严肃查处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生产工艺、单位产品能耗超限额标准用能等问题,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开展酒店、商场、办公楼等公共场所空调温度以及城市景观过度照明检查。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发挥职工监督作用,加强职工节能减排义务监督员队伍建设。
十三、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加强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国情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民资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组织开展好2010年全国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在企业、机关、学校、社区、军营等开展广泛深入的“节能减排全民行动”,普及节能环保知识和方法,推介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倡导绿色消费、适度消费理念,加快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模式。新闻媒体要加大节能减排宣传力度,在重要栏目、重要时段、重要版面跟踪报道各地区落实本通知要求采取的行动,宣传先进经验,曝光反面典型,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
十四、实施节能减排预警调控。要做好节能减排形势分析和预警预测。各地区要在6月底前制定相关预警调控方案,在第三季度组织开展“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预考核;对完成目标有困难的地区,要及时启动预警调控方案。
各地区、各部门要把节能减排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发展改革委要加强节能减排综合协调,指导推动节能降耗工作,环境保护部要做好减排的协调推动工作,统计局要加强能源监测和统计。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加强对各地区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的督促检查,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
国务院
二○一○年五月四日
第三篇:关于加大石材等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力度的建议
近年来,中央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今年5月份,国务院又印发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对节能减排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新的要求。“十一五”期间,全国节能减排的约束性指标是:单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我们×××已经被国家命名为 “中国花岗石之乡”、“中国石
材之乡”,花岗石储量22亿立方米,有红、绿、黑、白、灰五大系列十八个品种、几十种花色,石材加工企业逐渐走上集群发展的轨道。可是通过实地调查发现,×××的石材加工企业在节能减排方面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通过实地调查发现,我县的石材原材料采掘所毁坏的自然地貌、农民耕地等现象不容忽视;
二是通过“行风热线”以及石材企业主反映,石材加工企业所产生的石沫泥渣等废料很让令人头疼,这些废物不仅污染了环境,占压了大量土地,还对环境造成污染,浪费了许多宝贵资源;
三是个别石材企业因加工区位设置不当,产生噪音污染,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
原因分析:
节能减排问题是一个事关大局的问题,在当前全球变暖、部分地区癌症发病率居高不下、沙尘暴袭击等严峻形势下,如果忽视了以上这些问题的解决,不仅会导致严重的社会问题,还必将影响我县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的发展进程。针对于此,×××人民非常有觉悟,纷纷行动起来,积极采取节能降耗、限制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做了大量的工作。诸如对地方国际罐头城的治理等,都充分体现了我县在节能减排方面的决心和工作力度。为了×××能够实现山青水秀的生态环境,摆脱“资源--产品--环境污染”的“直线型”生产套路,逐步形成低耗高效经济发展模式,特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对策建议:
节能减排,没有退路,难在出路。要想打开出路,企业是主体,科技创新是支撑。
一、转换思路视角,通过循环经济模式“变废为宝”,可实现“节能”、“减排”的双赢。
在循环经济理念下,所谓废物,不过是放错了位置的资源。“欲生环境美,先断污染源”,在石材等加工企业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石沫泥渣等废料”,在人们惯常印象里是导致环境污染和生态灾害的“废物”,而通过资源化处置的途径,却可变“废”成金,通过实现无害利用和产业开发,使废料变身为创造效益的宝贵资源。让企业得到切身实惠,由此产生的“减排”热情必然也就能更加持久,“减排”成果也将更加巩固。
二、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推广和设施改造,让企业由“泥山”变“金山”的前景预期及利益回报得到实现,是节能减排的关键。
应当看到,尽管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都对节能减排给予高度重视,且包括问责制、区域限批等政策措施纷纷出台实施,但实际的“减排”成效却差强人意。这其中的一个根本症结是部分企业畏于“减排”成本过高,不是不想“减”,而是不敢“减”,或者无力“减”。要从根本上激发企业节能减排的积极性和动力,重要的是要依靠科技,通过先进适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使企业在加大环境投入的同时,又能实实在在地尝到“节”和“减”所带来的“甜头”。否则,一些企业的排污设施仍将是“聋子的耳朵”,诸如地方国际罐头城曾经存在的一些令人头疼的现实,其实多部分是环境执法部门与违法企业间“猫鼠游戏”的尴尬写照。如果实现了由“泥山”变“金山”的前景预期及利益回报就能从根本上彻底消除这些问题。
三、协调引导企业变只靠自身“单打独斗”式的内部节能减排,走多企业、跨行业、区域间循环经济之路,有利于广领域、大幅度提升节能减排的成效。
通过统筹区域产业结构布局,整合拉长产业链条,引导、协调相关企业走跨行业循环、区域间循环的路子,可实现参与企业多方得利、区域经济联合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共赢。通过技术改造和区域循环助推节能减排,是实现环境友好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为让“石泥(渣)山”加快向“金山”和“青山”转变,具体方法有以下几点:
一是坚持“结构节能”和“技术节能”两手抓,当前尤其要突出抓好“技术节能”。尽管根据发达国家经验,调整产业结构带来的节能潜力高于技术进步。但从平邑的实际情况看,我们正努力推进人口大县向人力资源强县跨越,由资源加工型产业向资源高新型产业跨越,内向型经济向开放型经济跨越,农业大县向工业强县跨越。为实现平邑经济的快速、健康、有序发展,发展好第二产业,特别是重工业还是我们招商引资工作的重点,如何实现好“高标准起步,跨越式发展”,在发展的同时不忘节能减排,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实现能耗指标的科学、限期、有序下降,是我们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针对于此,必须把“技术节能”提到突出位置上来抓紧抓好。
二是
第四篇:关于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的建议
关于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的建议 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节能减排工作部署,把节约能源、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削减目标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列入经济工作重点,摆上议事日程,制定了《关于“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下达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做到工作目标、总量计划、削减项目、主要措施和工作要求五明确。按照“一级抓一级,一级考核一级”的要求,强化目标责任管理,加强工作考核,发改局、经贸局、环保局和统计局进一步完善了减排指标台帐制度和预警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告发布,及时对减排超标企业提出整改要求,促进减排指标的落实。
实现“十一五”工作目标,目前我县节能减排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1、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增长方式粗放。在我县的三次产业结构中,经济增长过于依赖第二产业增长的拉动,低能耗的第三产业发展滞后,比重偏低,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不足40%(2007年为33.8%),低于全国比重39.5%;从工业内部结构来看,高能耗行业比重大,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低能耗行业比重低。如我县建材行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占规模工业能源消耗量的比重达88%,而工业产值只占规模工业产值的22%。由于经济增长适度加快,产业结构重型化的格局未改变,虽然通过加大技术进步和强化管理使能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但形成的节能量被结构重型化所抵消。
2、减排总量基数小,发展空间不大。今明两年是我县实施项目带动、加快融入“海西”建设的关键时期,不仅要完成原有污染减排任务,还要通过减排腾出总量指标支撑重点项目建设,减排压力巨大。
3、节能减排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节能减排工作是一项全社会的工作,它不单是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还包括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运输节能、公共机构节能、生活消费节能等;不单是工业重点污染源减排,还包括农业禽畜养殖减排、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减排等,牵涉面广,工作量大,需加强部门综合协调。目前部分政府部门和企业还程度不同地存在畏难情绪,对节能减排工作认识不够深刻,重视不够,分工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节能减排领导体制和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激励机制需要完善,特别是缺少对节能减排的政策性支持,用于节能减排的资金投入不足,企业节能减排的内在动力不足。能源统计和计量等基础性工作薄弱,监控网络不健全。科学的消费观念和有利于节能减排的消费模式尚未形成,在服务行业公用设施、公共活动、住房、汽车及日常生活消费中,还存在着浪费现象。
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就是要切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更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尽快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全社会共同推进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持久战。
1强化工作领导。建立和健全节能减排工作的领导体制,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领导。编制节能减排工作规划,明确基本原则、目标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有关企业节能减排工作指标和责任,按照“十一五”节能减排总指标,将节能减排指标分解到各行业、各有关委局及重点耗能排放企业,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责任考核,全面落实责任,建立政府污染减排工作问责制。把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列入各地经济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政府、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考核结果要坚持“三挂钩”,即与建设项目审批挂钩,对没有完成相关污染物排放要求的地区,暂停增加相关污染物排放项目的审批;与限期治理挂钩,对没有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仍然限产限排;与责任追究挂钩,对因工作不力,没有完成任务的,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和考核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同时结合评价考核,组织节能减排督察行动。要将节能减排评价考核情况向社会公布,发挥社会和與论监督作用。
2、加快调整结构。大力调整产业结构,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工业带动和数量扩张带动向三次产业协同带动和优化升级带动转变,要逐步提高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加快发展能耗低、污染少的服务业,以专业化分工和提高社会效率为重点,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以满足人们需求和方便群众生活为中心,提升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努力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要大力发展高技术产业,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传统产业升级,提高高技术产业在工业中的比重。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按照“控制总量,调整存量,上大压小,扶优汰劣”的要求,把住高耗能、高污染、低附加值项目准入关。实施“腾笼换鸟”战略,依法淘汰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装置和技术设备,尤其是切实落实省、市政府《关于淘汰落后水泥生产能力的实施意见》,按时完成水泥业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加快推进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尽快确定建设规划,落实项目资金,尽早开工建设,以尽快腾出减排空间。
3、发展循环经济。要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退化的要求,积极开发和推广应用能源资源节约、替代、循环利用和治理污染的先进适用技术,按照循环经济理念,抓好工业园区建设,推进产业链延伸组合,实现能源资源循环利用。推进企业清洁生产,从源头减少废物的产生,实现由末端治理向污染预防和生产过程控制转变,促进企业能源消费、工业固体废弃物、包装废弃物的减量化与资源化利用,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积极发展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加大实现农村户用沼气和畜禽规模化养殖场沼气工程力度。在狠抓工业节能降耗的同时,更加重视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公用事业、政府机构和居民生活等领域的节能降耗。
4、动员全民参与。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为此要继续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组织家庭社区行动、青少年行动、企业行动和学校行动、军营行动、媒体行动等九个专项行动,创建节约型机关、企业、社区、学校等活动。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加大《节能法》《环保法》宣传力度,宣传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宣传节能减排科技知识,营造良好的节能减排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加快形成崇尚节俭、合理消费、适度消费的理念和健康文明、节约能源资源的消费方式。
第五篇:节能减排制约经济发展
谢谢主席,首先我想在此再次重申,今天我们讨论的是节能减排对经济的影响。我方并不否定节能减排对人类环境保护以及可持续发展的益处。
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是两个领域,这两个领域有交叉,也会相互影响,但是终究是两个领域,我们不能以其中一个领域发展的好坏作为判断另一个领域发展的好坏的标准。诚然,节能减排能够促使我们合理利用资源,减少污染,但是它具体落实在环境上的优势不能论证它在经济发展上是好是坏。
经济结构调整与节能减排的关系并不是因果关系,为了达成节能减排目标所以我们加快调整经济结构的步伐。但是他们之间不是一种直接推导的关系。这个逻辑就在于,节能减排不是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的充分必要条件,从而推出,节能减排不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充分必要条件。
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是既满足当代人的发展需求,又不损害后代的发展。这就要求我们着眼未来的时候不能忽视现在啊。对方以未来我们可能取得的经济效益来论证对方观点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我们需要立足事实,用事实说话啊。现在的事实是我国整体科技水平落后,技术研发能力有限。这是中国经济由“高碳”向“低碳”转变的最大制约也是达成节能减排目标的阻力。为了完成经济发展和节能减排目标我们需要先进科技的支撑。由于整体科技水平落后,技术研发能力有限,中国不得不主要依靠商业渠道引进。我国由高碳经济向低碳经济转变,引进技术年需资金250亿美元(以2006年的GDP计算)。这种高投入、高成本,像中国这样经济尚不算发达的发展中国家是难以承受的。投入和产出严重失衡我们能说促进经济发展吗?
第二,产业结构严重不合理。我国一、二、三产业之间的比重仍然停留在“1∶5∶4”的状态,中国经济的主体是第二产业,决定了能源消费的主要部门是工业,特别是重化工业比重偏高,低能耗的第三产业和服务业比重偏低,发展滞后。然而,节能减排对第二产业的冲击却是非常大的。为了完成节能减排目标多少省份出台限电政策,企业面临着能源涨价,限电停产的双重压力,有些企业甚至一度亏损乃至破产。
比如甲烷的回收利用、氧化亚氮的分解、二氧化碳收集储存技术等。
据统计资料显示,从2001年到2007年,中国能源强度从4.21吨标准煤/万元增加到4.77吨标准煤/万元,能耗水平不断上升。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大部分没有完成“十一五”规划中提出的单位GDP能耗下降20%的目标,只有极少部分地区实现了单位GDP能耗目标。受节能减排限电措施影响,浙江、江苏、广西等地水泥企业的水泥产能普降三成左右,相应区域的水泥价格也随之暴涨.中国在“十一五”前四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5.61%,但今年上半年单位GDP能耗不降反增0.09%,使得年内完成能耗降低20%左右的目标仍然十分艰巨.国外经济体制与中国不同,当然可以高谈阔论减排,因为他们早就已经把那些高耗能的企业转移到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了。他们现在从事的是如金融,高科技研发,奢侈品,互联网应用等这些低能耗高附加值的行业。但是你让中国人民怎么办,瑞士一个钟表匠制造一只瑞士表所产生的GDP要比中国数百名工人制造十吨钢材的GDP还要高,但是难道你让中国人民都去制造动辄数以万计的机械手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