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无障碍设计的几个问题总结
关于无障碍设计的几个问题总结
RSS 打印 复制链接 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11-10-07 11:43:35 无障碍设计大体包括:坡道、栏杆、入口、门、卫生间、电梯等几个方面,做个小总结。
1、坡道
1)有台阶的建筑物入口无障碍坡道宽度不小于1.2m。室内无障碍坡道的最小宽度为1.0m。主要供残疾人使用的走道宽度不应小于1.8m。
2)坡道休息平台的水平长度不应少于1.5m。
3)无障碍坡道的坡度在不受场地限制时应为1/12。受场地限制时可以为1/10~1/8。每段坡长不大于9m,每段坡升起的最大高度为0.75m。坡道两侧应设扶手。
4)大型公共建筑,可供两辆轮椅通过的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8m。
2、坡道栏杆
1)坡道、台阶及楼梯两侧应该设扶手。2)扶手高度不小于0.85m。
3)扶手起点和重点处延伸应大于或等于0.3m。4)扶手末端应向内拐到墙面,或向下延伸0.1m。5)台阶从三级起应设扶手。
3、入口
1)无障碍入口是不设台阶的建筑入口,其室外地面坡度不应大于1:50。2)公共建筑和高层、中高层居住建筑入口设置台阶时,必须设轮椅坡道和扶手。
3)一般建筑入口轮椅通行平台的最小宽度为1.5m。大型公共建筑入口和轮椅通行平台应设雨篷,入口轮椅通行平台最小宽度为2.0m。
4)入口门厅、过厅设两道门时,门扇同时开启最小间距为不小于1.2m。大中型公共建筑为1.5m。
4、门
1)供轮椅通行的一般的门,门扇开启的最小净宽为0.8m。2)通过一辆轮椅的检票口、结算口通道净宽不应小于0.9m。3)不得采用旋转门。可以采用推拉门、折叠门以及小力度的弹簧门。4)门把手一侧的墙面,应留有不小于0.5m的墙面宽度。
5、无障碍卫生间
1)无障碍厕位的门扇应外开,内侧应设关门扶手。2)卫生间室内外高差不应大于15mm。3)公共厕所无障碍男女应各设一个无障碍隔间厕位。厕位应设蹲式大便器。4)通道宽度不小于1.5m。或有1.5m的回转半径。
6、公共建筑无障碍电梯
1)电梯候梯厅深度不小于1.8m。2)电梯厅门开启后的净宽不小于0.90m。3)电梯轿厢面积不小于1.40mX1.10m。
第二篇:无障碍设计
无障碍设计
医院建筑设计中无障碍设计尤为重要,因大多病人都行动不便,在设计中应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入口处设残疾人坡道,每层设残疾人专用卫生间。楼梯、扶手满足残疾人的要求。
建筑物入口处设置台阶,并设置轮椅坡道和扶手,坡度为1:12,宽度为2.4m,坡道两侧设扶手,在扶手栏杆下端设高为50mm的坡道安全挡台。
公共使用的门采用自动门与推拉门。在推拉门门把手一侧墙面,留置有不小于0.5m的墙面宽度。门扇安装视线玻璃,横执把手和关门拉手,在门扇的下方安装高为0.35m的护门板。卫生间:男女卫生间内各设一个无障碍隔间厕位。厕位面积不小于1.80mx1.40m,安全抓杆直径为30~40mm,安全抓杆内侧距离墙面40mm。
病房楼:在病房楼每个病区设置一个无障碍病房。无障碍病房内设置一个无障碍卫生间。
人防工程
本项目设在地下一层,为全埋式地下人防,按平站结合设计,平时考虑可适当作为地下停车场,战时作为人员掩蔽所使用。人防建筑总建筑面积为6500m2,均为人防区。人防区防地面冲击波压力为0.05Mpa及相应的核辐射,防化等级为丁级,为核6B级二等人员掩蔽所。本项目为全埋式现浇钢筋混凝土人防地下室,层高4.4m,基础采用独立基础加防水板基础,顶板采用梁板结构,柱网跨度为8.1mx7.2m。防护单元的防护设施和内部设备皆自成系统,墙上开设门洞处在其墙两侧设置防护密闭门或临战封堵。相邻抗暴单元之间设置抗暴隔墙,隔墙连通口设置抗暴挡墙。抗暴挡墙及抗暴挡墙临战时构筑,采用500mm厚粗砂砂袋堆垒而成。
密闭隔墙厚度300mm,并在染毒区一侧墙面用1:2水泥砂浆抹光,墙面光滑易于清洗。室内外出入口处临空墙为300mm厚现浇钢筋混凝土,密闭隔墙有管道穿过时,采取密闭措施;密闭隔墙上开门时,均设密闭门。
第三篇:无障碍设计
8.6无障碍设计
8.6.1无障碍设计的意义及内容
本着“以人为本”的建筑设计理念,城市规划及建筑设计,在研究正常人的心理及生理活动规律的同时,应为残疾人及老年人等行动不便者创造条件,使其能正常生活并参与社会活动,消除人为环境中对行动不便者的各种障碍,让全体公民都有平等的机会共享社会发展成果。
进行无障碍设计首先要研究环境中存在着的对残疾人行动不便的各种障碍因素,然后要针对不同的因素进行具体分析,在设计中采取相应的对策,从而满足残疾人的正常使用要求。在城市规划及总体设计中,无障碍设计的内容贯穿于各部分,如室外 8.6.2 无障碍设计的具体处理
1、坡道
方便残疾人通行的坡道类型,根据场地条件的不同可分为一字型、L型、U型、一字多段式坡道等。见图8.73。每段坡道的坡度、坡段高度和水平长度以方便通行为准则,其最大容许值见下表8.12。
为保证安全及残疾人上下坡道的方便,应在坡道两侧增设扶手,起步应设300mm长水平扶手。为避免轮椅撞击墙面及栏杆,应在扶手下设置护堤,详见图8.75。坡道面层应作防滑处理。
2、门
(1)(1)供残疾人通行的门不得采用旋转门和不宜采用弹簧门。(2)(2)门扇开启的净宽不得小于800mm。
(3)(3)门扇及五金等配件应考虑便于残疾人开关。
(4)(4)共走道的门洞,其深度超过600mm时,门洞净宽不宜小于1.1m.。3.楼梯
(1)梯段
踏步梯段的设计应充分考虑柱杖者及视力残疾者使用时的舒适感及安全感,其坡度宜控制在35°以下。
梯段净宽度不宜小于1200mm,每梯段踏步数应在3~18级范围内,且保持相同的步高,梯段两侧均设置扶手,做法同坡道扶手。
(2)踏步
踏步形状应为无直角突出,踢面完整,左右等宽,临空一侧设立缘、踢缘板或栏板,踏面不应积水并做防滑,防滑条突出向上不大5mm,踏步的安全措施见图8.78。
(3)平台
上下平台的宽度除满足公共楼梯的要求外,其宽不应小于1500(不含导盲石宽)导盲石内侧距起止步距离为300或不小于踏面宽。
4、电梯与自动扶梯
考虑残疾人乘坐电梯的方便,在设计中应将电梯靠近出入口布置,并有明显标志。候梯厅的面积不小于1500mm×1500mm,轮椅进入轿厢的最小面积为1400×1100mm,电梯门宽不小于800mm。自动扶梯的扶手端部应留不小于1500mm×1500mm轮椅停留及回转空间。
5.卫生间
与残疾人专用坡道一样,供残疾人使用的卫生间设计与普遍卫生间也有许多不同之处,它的设计是否合理,对老年残疾人的使用至关重要。设计中应严格依据残疾人的行为动作,确定适宜的空间,辅助支持物的尺度要适宜,构造合理、坚固实用。公共浴厕应设残疾人专用的浴位及厕位,在布置上与其它部分之间应设遮挡。卫生间要采用坐式便器。残疾人使用的厕所布置方式详见图8.79。
6.浴室
(1)浴室设计的一般要求(带浴缸)
1)浴室必须留有轮椅的回转空间,为残疾人安全便利地使用浴室各项设备提供良好条件。
2)下肢残疾人使用的普通浴缸,其上缘距地面高度不宜大于450mm,其洗浴坐台与浴缸上缘持平,以利乘轮椅者移位乘降。拄杖者使用,其高度可提至 500-550mm。
3)浴缸背端宜设固定洗浴坐台,非固定式坐台要与浴缸配套设计,务必使其有良好的稳定性、牢固性。
4)冷热水开关应设在便于接近位置。
5)淋浴器应设可调节喷头高度的支架。
6)附设的安全抓杆应直接固定于建筑物承重件或浴缸本体上,位置适当,便于抓握。7)浴缸底要平,表面防滑地面应选用遇水不滑面材料。浴室的设备布置同样要兼顾轮椅的尺度及浴缸的大小,同时要考虑支持物的设计,详见图8.80。
(2)淋浴间设计的一般要求
1)淋浴器开关应设在便于操作位置,位于侧墙时,应靠外侧。喷头不得位于坐位正上方。
2)喷头出水温度不得超过46~49℃,人身高度范围内的热水管道不得露明设置。3)淋浴隔间应安装遮帘,高度≥1800mm。淋浴间的最小平面尺寸及浴 室平面布置见右图8.81。
第四篇:无障碍设计
关于无障碍设计的探讨
20世纪初,由于人道主义的呼唤,建筑学界产生了一种新的建筑设计方法--无障碍设计。它运用现代技术建设和改造环境,为广大残疾人提供行动方便和安全空间,创造一个“平等、参与”的环境。国际上对于物质环境无障碍的研究可以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初,当时在瑞典、丹麦等国家就建有专供残疾人使用的设施。1961年,美国制定了世界上第一个《无障碍标准》。此后,英国、加拿大、日本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相继制定了有关法规。
无障碍环境包括物质环境、信息和交流的无障碍。物质环境无障碍主要是要求:城市道路、公共建筑物和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建设应方便残疾人通行和使用,如城市道路应满足坐轮椅者、拄拐杖者通行和方便视力残疾者通行,建筑物应考虑出入口、地面、电梯、扶手、厕所、房间、柜台等设置残疾人可使用的相应设施和方便残疾人通行等。信息和交流的无障碍主要是要求:公共传媒应使听力言语和视力残疾者能够无障碍地获得信息,进行交流,如影视作品、电视节目的字幕和解说,电视手语,盲人有声读物等。
一个坡道,既可使残疾人走出家门,又方便其他公民;影视字幕,既可使聋人走出无声世界,又利于社会信息传递„„。无障碍环境,是残疾人走出家门、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也是方便老年人、妇女儿童和其他社会成员的重要措施。同时它也直接影响着一个建筑,一个城市,乃至一个国家的形象。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集中体现,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对提高人的素质,培养全民公共道德意识,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等也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我国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是从无障碍设计规范的提出与制定开始的。1985年3月,在“残疾人与社会环境研讨会”上,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北京市残疾人协会、北京市建筑设计院联合发出了“为残疾人创造便利的生活环境”的倡议。北京市政府决定将西单至西四等四条街道作为无障碍改造试点。1985年4月,在全国人大六届三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在建筑设计规范和市政设计规范中考虑残疾人需要的特殊设置“的建议和提案。1986年7月,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共同编制了我国第一部《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试行)》,于1989年4月1日颁布实施。十多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我国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沈阳、青岛等大中城市比较突出。在城市道路中,为方便盲人行走修建了盲道,为方便乘轮椅残疾人修建了缘石坡道。建筑物方面,大型公共建筑中修建了许多方便乘轮椅残疾人和老年人从室外进入到室内的坡道,以及方便使用的无障碍设施(楼梯、电梯、电话、洗手间、扶手、轮椅位、客房等)。但总的来看,设计规范没有得到较好执行,同残疾人的需求及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情况相比,我国的无障碍设施建设还较为落后,有较大差距。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由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联合发布,系全国范围实施的强制性规范。主要内容是:(1)城市道路。实施无障碍的范围是人行道、过街天桥与过街地道、桥梁、隧道、立体交叉的人行道、人行道口等。无障碍内容是,设有路缘石(马路牙子)的人行道,在各种路口应设缘石坡道;城市中心区、政府机关地段、商业街及交通建筑等重点地段应设盲道,公交候车站地段应设提示盲道;城市中心区、商业区、居住区及主要公共建筑设置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应设符合轮椅通行的轮椅坡道或电梯,坡道和台阶的两侧应设扶手,上口和下口及桥下防护区应设提示盲道;桥梁、隧道入口的人行道应设缘石坡道,桥梁、隧道的人行道应设盲道;立体交叉的人行道口应设缘石坡道,立体交叉的人行道应设盲道。
(2)居住区。实施无障碍的范围主要是道路、绿地等。无障碍要求是,设有路缘石的人行道,在各路口应设缘石坡道;主要公共服务设施地段的人行道应设盲道,公交候车站应设提示盲道;公园、小游园及儿童活动场的通路应符合轮椅通行要求,公园、小游园及儿童活动场通路的入口应设提示盲道。
(3)房屋建筑。实施无障碍的范围是办公、科研、商业、服务、文化、纪念、观演、体育、交通、医疗、学校、园林、居住建筑等。无障碍要求是建筑入口、走道、平台、门、门厅、楼梯、电梯、公共厕所、浴室、电话、客房、住房、标志、盲道、轮椅席等应依据建筑性能配有相关无障碍设施。
针对在建筑中的无障碍做法中的常见问题有以下几点:
(1)在设坡道扶手、扶手栏杆下端设不小于50mm的坡道安全档台、坡道的坡面应平整,不应光滑及坡道宽度等方面,由于有较成熟的标准图做法,除个别设计外,一般出现遗漏或不准确的现象较少。(2)在坡道的坡度确定方面问题较多。坡道位于不同位置时的坡度应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2001表7.2.4的规定,室内走道及有台阶的建筑入口最大坡度为1/12。此限定是以国际统一规定为依据,既能使一部分乘轮椅的残疾人在自身能力的条件可以通过坡道,也可使病弱及老年的乘轮椅者在有人协助的情况下通过坡道。在有条件的地方,将坡道做1/16或1/20则更为理想、安全和舒适。
(3)坡道在不同坡度情况下,坡道高度和水平长度应符合表7.2.5的规定,此表的含义在于:坡道选用1/12的坡度,当高度达到0.75m时,此时坡道的水平长度是9.0m,需要在坡道中间设深度为1.50m的休息平台。
(4)对建筑入口坡道几种坡度形式的理解偏误,造成设计不满足要求。根据《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2001第7.1.1条、第7.1.2条、7.2.4条的要求:
有台阶的建筑入口,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2,并应设扶手;
只设坡道的建筑入口,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20,并应设扶手
入口为无障碍入口时,入口室外的地面坡度不应大于1/50,可不设扶手。
一个好的建筑设计,不光有华丽的外表,更应该突出的是它的舒适性,不光真对正常的成年人,更应该考虑到儿童,老人和残障人士。一个好的无障碍设计更是能带来意想不到的收益。一大家子吃年夜饭所选的餐馆可能不是味道最好的,价钱最实惠的,可能只是因为这个餐馆门前有个坡道,方便了行动不便的老人。一个好的景观设计,城市设计亦是如此。
以下针对近年来新兴的园林景观设计中的无障碍设计进行进一步的探索:
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公共设施需要适应各种类型人群的问题,已成为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并越来越受到关注的社会问题。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西方发达国家就开始注意这一问题,并取得了很大进展。70年代以来,日本吸取了发达国家的经验,积极为老年人和残疾人探索并提供便利的物质环境条件,提高这部分人的自立程度,使得他们的生活圈子大为扩展。我国自80年代起开始这方面的努力,颁布了《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JG50-88),发行了有关无障碍设施的通用图集(88J12),并在北京、上海、南京、广州等城市,对一些公共设施进行无障碍改造。但一般只局限于部分医院、学校、图书馆、车站大厅等公共建筑或公用设施上,很少涉及园林的规划设计和建设。
园林是公共设施,它是以植物、建筑、山石、水体及多种物质要素,经过各种艺术处理而创造出来的,占有一定的空间、提供大众游赏的公共设施。它同人们的视觉、听觉、触觉以及行为模式联系十分密切。在城市园林化的进程中,园林环境已成为人们生活环境的一部分,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在目前经济条件下,如何在园林的规划设计和建设中,适应各种类型游人的需要,体现对各类游人的关爱,创建一个安全便捷、舒适宜人的无障碍园林环境,是园林工作者十分紧迫的研究课题。
老年人在生理上,体力弱,感官衰退、反应迟钝;在心理上,重人情、重世情、重乡情;希望得到别人的尊重,与人交往,要求独立自主。这些特点,决定了他们对园林环境的特殊要求。主要表现在园路通行及使用公用设施的系列环节上。老年人的经济地位发生了变化,一般都由主导变为辅助;由忙于工作无暇休息变为余暇时间大幅增加;由以社会工作环境为主变为以社区居住环境为主。这些变化又势必会对他们带来心理上的压力和情绪上的波动,导致出现孤独、失落、自卑和抑郁感。因此,他们迫切希望走出居所,到园林中呼吸新鲜空气、淋浴阳光、锻炼身体、与人交流、愉悦身心并积极参与各种社区活动。
从现有的资料看,无障碍设计就其本身而言并不复杂,也没有什么深奥的理论,更不妨碍总体设计布局,而且可以做到基本上不增加造价。眼下关键的问题在规划设计人员的无障碍意识,以及实施过程汇总细部构造的处理。因此,只要我们在园林规划设计初期能认真地考虑并重视,无需花费很多的精力和财力,就能够消除游赏过程中给游人带来的不便及障碍。
无障碍性系指园林环境中应无障碍物和危险物。这是因为老年人由于生理和心理条件的变化,自身的需求与现实的环境时常产生距离,随之他们的行为与环境的联系就发生了困难。也就是说,正常人可以使用的东西,对他们来说可能成为障碍。因此,作为园林规划设计者,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设身处地为老弱病残者着想,要以轮椅使用者和视觉残疾者为基准,积极创造适宜的园林空间,以提高他们在园林环境中的自立能力。
易识别性系指园林环境的标识和提示设置。老年人由于身心机能不健全或者衰退,或感知危险的能力差,即使感觉到了危险,有时也难以快速敏捷地避开,或者因错误的判断而产生危险。因此,缺乏空间标识性,往往会给他们带来方位判别、预感危险上的困难,随之带来行为上的障碍和不安全。为此,设计上要充分运用视觉、听觉、触觉的手段,给予他们以重复的提示和告知。并通过空间层次和个性创造,以合理的空间序列、形象的特征塑造、鲜明的标识示意以及悦耳的音响提示等等,来提高园林空间的导向性和识别性。
易达性系指园林游赏过程中的便捷性和舒适性。老年人行动较迟缓,因此要求园林场所及其设施必须具有可接近性。为此,设计者要为他们积极提供参加各种活动的可能性。从规划上确保他们自入口到各园林空间之间至少有一条方便、舒适的无障碍通道及其必要设施,并保证他们有通过付出生理上的努力,能得以实施的心理满足感。
可交往性系指园林环境中应重视交往空间的营造及配套设施的设置。老年人愿意接近自然环境,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后,是可以消除一些孤独感和抑郁感,宣泄一下心中的自卑失落和急噪烦闷。因此,在具体的规划设计上,应多创造一些便于交往的围合空间、坐憩空间等,以便于相聚、聊天、娱乐和健身等活动,尽可能满足他们由于生理和心理上的变化而对空间环境的特殊要求和偏好。
园林中无障碍设计,除了对环境空间要素的宏观把握外,还必须对一些通用的硬质景观要素,如出入口、园路、坡道、台阶、小品等细部构造,做细致入微的考虑。
出入口宽度至少在120cm以上,有高差时,坡度应控制在1/10以下,两边宜加棱,并采用防滑材料。出入口周围要有150cm×150cm以上的水平空间,以便于轮椅使用者停留。入口如有牌匾,其字迹要做到弱视者可以看清,文字与底色对比要强烈,最好能设置盲文。园路路面要防滑,且尽可能做到平坦无高差,无凹凸。如必须设置高差时,应在2cm以下。路宽应在135cm以上,以保证轮椅使用者与步行者可错身通过。纵向坡宜在1/25以下。另外,要十分重视盲道运用的诱导标志的设置,特别是对于身体残疾者不能通过的路,一定要有预先告知标志;对于不安全的地方,除设置危险标志外,还须加设护拦,护拦扶手上最好应注有盲文说明。坡道和台阶坡道对于轮椅使用者尤为重要,最好与台阶并设,以供人们选择。坡道要防滑且要缓,纵向断面坡度宜在1/17以下,条件所限时,也不宜大于1/12。坡长超过10cm时,应每隔10cm设置一个轮椅休息平台。台阶踏面宽应在30cm~35cm,级高应在10cm~16cm,幅宽至少在90cm以上,踏面材料要防滑。坡道和台阶的起点、终点及转弯处,都必须设置水平休息平台,并且视具体情况设置扶手和照明设施。厕所、座椅、小桌、垃圾箱等园林小品的设置要尽可能使轮椅使用者容易接近并便于使用,而且其位置不应妨碍视觉障碍者的通行。总之,园林无障碍细部构造设计,所考虑的涉及面很广,这里因篇幅所限,不一一枚举。
鉴于我国在无障碍设计方面的不足,因此对国外这一方面的学习显得尤为重要。
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制订”无障碍标准"的国家,其无障碍环境建设既有多层次的立法保障,又已进入了科研与教育的领域;各种无障碍设施既有全方位的布局,又与建筑艺术协调统一,同时给残疾人、老年人带来了方便与安全,堪称世界一流水平。1961年美国国家标准协会制定了第一个无障碍设计标准。1968年和1973年国会分别通过了建筑无障碍条例和康复法,提出了使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在公共建筑、交通设施及住宅中实施无障碍设计的要求,并规定所有联邦政府投资的项目,必须实施无障碍设计。为了从根本上转变观念,美国许多高等院校建筑系,已专门设立无障碍设计技术课程,作为必须训练的一项基本功。现在新建道路和建筑物基本能做到无障碍建设,改造也能考虑无障碍,尤以残疾人居住的建筑最为突出,针对使用者的特殊要求,采取了更多措施,包括建筑设施的灵活调整等,以使残疾人通行安全和使用方便。日本目前为残疾人、老年人增设的无障碍设施比较普及,国家所制订的统一建设法规中就包括残疾人、老年人无障碍设计。每一幢建筑物竣工时,有专门部门验收其是否符合残疾人、老年人无障碍设计。在一些公共设施中,尤其是商店,是按商业建筑面积大小实现不同等级的无障碍设计,建筑面积大于1500平方米的大中型商业建筑要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专用停车场、厕所、电梯等设施。在机场、电力火车站、电力火车以及道路等地方和设备,无障碍设施、服务也较为完善。这些都为我国日后的无障碍建设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参照。
近年来,随着设计师和居住人群对生活环境的进一步要求,另一个新的概念被提出并日渐被人们重视,那就是通用设计。通用设计作为一种全新的设计理念自20世纪80年代初期由美国北卡罗莱纳州立大学教授Ronald L.Mace提出以来,已有20多年的发展历程。其通用设计的核心是一切为人类而创造,为人类所使用的建筑、环境、产品设计都应该无对象界定地适宜于所有人群,即在设计中应该综合考虑所有人所具有的各种不同的认知能力与体能特征,构筑具有多种选择对应方式的使用界面或使用条件,从而向社会提供任何人都能使用,且任何人都能以自己的方式来使用的优良设计。而由他的“通用设计中心”所提出的通用设计七原则已得到全世界的公认,并成为各国通用设计研究领域的指导原则,引领着建筑工程、环境、产品设计探索的方向。
其通用设计七原则为:
① 使用的公平性原则——指对各种能力的人均有益,都购买的起的设计;
② 使用的灵活性原则——指适应每个人广泛的爱好及能力的设计; ③ 使用的简单、直观性原则——指不论使用者的经验、知识、语言能力和注意力集中程度如何,都应该是方便使用,易于理解的设计; ④ 信息明确性原则——指不论周围的状况或者使用者的感知能力如何都应该是能够有效地传递必要信息的设计;
⑤ 容错性原则——指因漫不经心的操作和无意识的操作造成的危险和不当的后果控制在最小范围的设计;
⑥ 低体能消耗原则——指能不费气力、轻松愉快地使用的设计; ⑦ 尺度空间可接近使用原则——指不论使用者身体的大小、姿势和移动能力如何,在接近、操作和使用时应提供恰当的空间大小和宽敞度。
作为另一个新的概念,它一方面区别于无障碍色设计,另一方面又与之有密切的联系。
无障碍设计的出现源于社会对残障人士的关注,其设计就是要满足残障人士最低的物质与环境要求,并通过各种规范、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如今,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及特殊需求人士结构的变化和社会老龄化的趋势,使人们认识到人类能力的差异性,即每个人的能力会随着年龄、体能以及周围环境的改变而发生变化。同时,能力和残疾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任何人都有可能在某一特定的时间段或环境中成为“暂时的”或“永久的”不健全人。譬如,在一个光线不好的环境下,具有正常视力的人其识别物体的能力就会下降,这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等同于视觉障碍者;某人因肢体的暂时性损伤而无法进行简单的肢体活动或操作,这类似于肢体残障者;在一个文化、语言不同的异地或是在一个高噪声环境中,人们的交流就变得极其困难,这就是聋哑人平时所遇到的情况。另外,在无障碍设计的实践中发现,从一般性设计中分离出来的设施,不仅价格昂贵,而且缺乏必要的美学考虑。而那些为适应残障人士使用所做的设计改动,实际上对任何人都是有益的。换一个角度考虑,在为一般人所做的设计时一并考虑那些特殊人士的需求,可能会使产品具有更大的吸引力和市场潜力。这些认识促使无障碍设计有向通用设计发展乃至被取代的趋势,即我们的建筑、环境应该充分满足社会所有成员的需求,以使他们能够公平、自尊、独立地参与社会生活。通用设计是所有的建筑、环境及产品都能够很好地满足所有人要求的设计,这与为特殊需求的群体提供特殊设计的无障碍设计观点刚好相反。通用设计思考的是,无论残疾与否,以开阔的视野来把握人类的需求,并做出应答,所以障碍存在与否已不是单一主要问题,而是以如何方便、适宜地适合所有人的使用为出发点来进行综合分析、考虑。例如,在每条人行道或等待信号灯的交叉路口、公交车站等设置与街道有机结合的,可作短暂停歇的场所(如设置必要的休息座椅等),以及在相应路段、站牌等处设置提供多种语言服务的道路指示牌和相应地段周边详细信息的信息牌等。同时,在必要的交通节点处设置LED显示屏,以便于在紧急事件或灾难发生时发出紧急通知,而平时可用作显示新闻或天气预报等信息。又如,在各大建筑入口及其内部各个楼层、区域分别设置相应的,具有多种使用方式(包括盲文与语音服务等)和语言的建筑功能平面示意图,及在紧急情况下撤离和自救等服务信息。而这些都是基于使人们更加便利、安全、适宜地使用为出发点考虑的。无障碍设计具有限定对象的意思,而在通用设计中并没有将伤残者、体弱者和健全者区别对待,同标准化的概念更为接近(图1)。也因为通用设计面向的对象广,所以对于问题的考虑更为全面、细化。例如,建筑入口的门把手会考虑采用与门通高且易于抓握的杆式把手,这样就能适宜所有身高人的使用,包括儿童及坐轮椅的人士。又如,公共场所的卫生间除了满足无障碍规范中的要求外,还需要考虑将座便器与蹲便器同时设置以满足不同群体的多种需求。而这些都是基于通用设计思考的,并非仅是关注于残障人士本身。通用设计涉及面更广,它不仅兼顾环境设计的无障碍性、实用性和美学需求,而且它还涉及到家电产品、日用产品、医疗设施、标识系统等领域,甚至涉及到教育、网络、交通等方面,以至于目前无障碍设施的建设需要依靠各种通用设计产品、技术来实现。如果通用设计的理念被广泛地采纳,那么这些给所有人带来利益的设计就会让更多的民众支持该理念,并使更多的非残障人士支持提高残障人士的可达性设计。同样地,通用设计的实践能够大幅度地促进残障人士更好地融于社会,从而有效地促进社会全体成员的参与性。
通用设计可以很大程度上解决无障碍设计所产生的局限性和缺点,以此来完善和发展现有的设计。
①较为显著的问题就是那些标有“残疾人专用”的设施无形间将残障人士与一般的人区别开来,使得一些设施的设置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与设置的预期目标相背离,以至于一些极具使用价值的空间不得不常常闲置着。如一些独立设置的无障碍卫生间等。而以通用设计理念进行思考时,要求在设计初期尽量将无障碍卫生间设置在普通卫生间里,一方面可增加其利用率,满足多种人群的需求(如孕妇、老年人及伤病患者等),另一方面可减少特殊人士入厕时发生意外而没被及时发现的可能性。
②某些无障碍设计仅考虑特殊群体的需求而忽略了其他群体。如,无障碍设计关注于老年人及残疾人的无障碍住宅方面,而忽略了一般性住宅对于不同用户不同阶段的需求,以至于随着住户结构的改变及个人年龄的增长,需对某些空间(如卫生间)进行无障碍改造时,因相应位置缺乏必要的预埋件而使安装的扶手等设施不能承受必要的外力,而产生潜在的安全隐患。所以,在住宅设计初期应综合地进行考虑,在相应的位置设置预埋件以满足不同群体不同阶段的需求。又如,路缘坡道能够方便轮椅人士的使用,但可能会给那些有视觉障碍的人士带来危险。他们会把笔直的路边当作路开始的信号而有误入车行道的危险,所以应将路缘坡道的材质与周围材质分开并采用对比色以示提醒。
③一些无障碍设施适用对象面窄,经济回报率低,缺乏市场价值。以通用设计理念进行思考时应将不同群体的需求进行简化、综合以满足多方需求,从而扩大适用面及利用率,提高市场价值。如前面提到的将无障碍卫生间与普通卫生间合并设置,以及在主要街道口处及公共建筑内设置具有多种使用方式和语言的信息服务牌,以满足残疾人、外来者(包括外国人士)等的多种需求。所以,应该说通用设计理念的形成是对无障碍设计质疑的产物,而它并不是要推翻原有的无障碍设计标准,而是要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来审视目前无障碍设施建设出现的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办法,并以开阔的理念来指导适宜所有人使用的环境、建筑设计。这才是“通用设计”在城市环境与建筑设计领域中运用的真谛。
无障碍设计也好,通用设计也好,正是有了这些概念的形成,到被关注,再到逐步完善着付诸于实践,才使得我们的建筑,我们的城市给予我们的亲和感越来越多,使得我们的生活质量也不断完善着。在未来的发展中,随着物质文明的高度发展,这一方面的建设力度将不断被增大,相信我们的家,我们的城,我们的国到我们的世界都会收益于这种人性化的关怀设计。
第五篇:无障碍设计
无障碍设计
无障碍设计(barrierfreedesign)这个概念名称始见于1974年,是联合国组织提出的设计新主张。无障碍设计强调在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的现代社会,一切有关人类衣食住行的公共空间环境以及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的规划设计,都必须充分考虑具有不同程度生理伤残缺陷者和正常活动能力衰退者(如残疾人、老年人)群众的使用需求,配备能够应答、满足这些需求的服务功能与装置,营造一个充满爱与关怀、切实保障人类安全、方便、舒适的现代生活环境。
所用之处
无障碍设计首先在都市建筑、交通、公共环境设施设备以及指示系统中得以体现,例如步行道上为盲人铺设的走道、触觉指示地图,为乘坐轮椅者专设的卫生间、公用电话、兼有视听双重操作向导的银行自助存取款机等,进而扩展到工作、生活、娱乐中使用的各种器具。二十余年来,这一设计主张从关爱人类弱势群众的视点出发,以更高层次的理想目标推动着设计的发展与进步,使人类创造的产品更趋于合理、亲切、人性化。
设计的理想目标
无障碍设计的理想目标是“无障碍”。基于对人类行为、意识与动作反应的细致研究,致力于优化一切为人所用的物与环境的设计,在使用操作界面上清除那些让使用者感到困惑、困难的“障碍”(barrier),为使用者提供最大可能的方便,这就是无障碍设计的基本思想。无障碍设计关注、重视残疾人、老年人的特殊需求。
与通用设计的相似之处
无障碍设计与通用设计有相似之处,因为无障碍设计是为所有人所通用的设计,但无障碍设计所针对的重点是从残疾人和老年人。但随著无障碍设计的发展,人们越来越多的认识到它的局限,所以当今的无障碍设计正在向通用设计所靠拢。而因为无障碍设计在中国出现较晚,所以大多数人将无障碍设计等同于通用设计。
举例
例如,看起来极为普通的容器,其中却有着巧妙的“共用”设计:一组匹配使用的洗发香波与护发素,两个相同的容器,仅只是在其中的一个添加了一排线形凸起的触觉感知记号,就能使人一触即知是香波还是护发素。这个小小的设计,不仅消除了盲人使用的障碍,对于一般使用者来说,也是一种令人感激的亲切设计———洗发的时候不用睁眼就能辨别。类似的设计还有立体声耳机,用凸起和凹陷的珠点区分左右,既是外观造型上精巧的装饰,又是实现“共用”设计的“触知觉信息”。由此可见,在产品使用界面设计中对于知觉方式的选择,是决定该产品能否实现“共用”的关键。因为人类具有诸多的感知“通道”,如视觉、听觉、触觉等等,而残疾人所欠缺的仅只是其中的某个“通道”而已。因此,具有“多通道”知觉方式的产品就具有无障碍使用的优越性能。
问:什么是无障碍设施?
答:无障碍设施,是指为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的安全通行和使用便利,在建设项目中配套建设的服务设施。
问:无障碍设施和无障碍环境有什么区别?
答:无障碍设施主要是建筑物(包括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和道路(包括道路、桥梁、人行道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公交站点、公共绿地)的相应设施。而无障碍环境概念,范围就更大更广。除建筑物、道路无障碍,还包括交通工具无障碍、信息和交流无障碍(电视手语和字幕、盲人有声读物、音响信号、手机短信息、信息电话等等),以及人们对无障碍的思想认识和意识等。从建设部门来看,多指无障碍设施,从整个社会来说,多指无障碍环境。
问: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意义
答:无障碍环境,是残疾人走出家门、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也是方便老年人、妇女儿童和其它社会人员生活的重要措施。同时它也直接影响着我国的城市与国际形象。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集中体现,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对提高人的素质,培养全民公共道德意识,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等都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温家宝总理曾指出:建设无障碍设施,是为残疾人、老年人和其它社会成员提供方便的重要措施,是现代城市建设的一项必不可少的内容,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它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民心工程”“文明工程”列入议事日程,切实抓出
成效。
问:无障碍设施是的提出
答:20世纪初期,由于人道主义的呼唤,建筑学界产生了一种新的建筑设计方法--无障碍设计。它运用现代技术建设和改造环境,为广大残疾人提供行动方便和安全空间,创造一个“平等参与”的环境。国际上对于物质环境无障碍的研究可以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初,当时在瑞典、丹麦等国家就建有专供残疾人使用的设施。1961年,美国制定了世界上第一个《无障碍标准》。此后,英国、加拿大、日本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相继制定了法规。我国最早提出无障碍设施建设是1985年3月,当时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北京市残疾人协会、北京市建筑设计院联合在北京召开了“残疾人与社会环境研究会”,发出了“为残疾人创造便利生活环境”的倡仪,同年4月全国人大六届三次会议和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了“为残疾人需求的特殊设置建设”的提案和建议。1986年7月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共同编制了我国第一部《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试行)》,1989年颁布实施。
问:美日香港等发达国家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
答:美国最初提出无障碍设施建设是在50年代末期,当时是为了方便残疾军人就业不受限制而提出。后来,无障碍设施不仅服务于全美3700万残疾人,而且使全民受益。美国的无障碍环境建设现有多层次的立法保障,并进入科研和教育领域:各种无障碍设施既有全方位布局,又与建筑艺术协调统一,堪称世界一流。美国的许多高等院校建筑系已专门设立了无障碍设计专业。欧洲在进行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的同时,强调了住宅建设也要实施“无障碍化”,即专供残疾人和老年人使用。1930年末,瑞典和丹麦就开始提供老人公寓。亚太地区残疾人约有2亿,近年来日本、马来西亚、菲律宾、韩国等国的无障碍设施建设都比较好。日本目前的无障碍设施比较普及,国家制定的统一建设法规中包括无障碍设计。每一幢建筑物竣工时,有专门部门验收无障碍设施建设是否附合规定。在一些公共设施中,尤其是商店,按建筑面积大小实现不同等级的无障碍设计。如,面积大于1500平方米的大中型商业建筑,规定要为残疾人、老年人提供专用停车场、厕所、电梯等设施。香港的《残疾人通道守则》自1976年至1984年作了多次修订。香港的建筑物、道路、公共交通车、巴士、地铁等
处的无障碍设施十分完善。所有道路都有缘石坡道和提示盲道,路口都有过街信号音响。乘轮椅者可以实现通行无阻。
问:我国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现状
答:经十多年努力,我国无障碍设施建设在起步晚、起点低的情况下取得了较大的发展,有着显著成绩。多数城市的干道、主要商业街、广场、医院等建筑,程度不同地建设了无障碍设施;城市住宅小区的无障碍设施也开始起步。我国的部分城市还相继建设了一批有特色高水平的无障碍设施,如南京的盲人植物园、大连的野生动物园、西安的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院等,在国际上产生了一定影响。但是,我国的无障碍设施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主要问题是人们无障碍意识不强,管理部门和设计人员没有很好执行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规范标准,已建成的无障碍设施不够系统、规范,使用管理不善,无法充分发挥使用效益等等。为了推进我国的无障碍设施建设,2002年10月31日,建设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委、中国残联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上提出了开展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示范城的活动,这是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的重要举措。北京、天津、上海、大连、青岛、南京、杭州、厦门、广州、西安、苏州、秦始岛十二个城市列为首批示范创建城市。
问:上海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状况
答:上海从80年代中期开始,在一些大的商场、影剧院、车站修建了无障碍设施,这是最初阶段。第二阶段是90年代初期,结合市政改造,在一些主要街道铺设了盲道和缘石坡道。1992年外滩改造工程中,修建了盲道、两座过街地下无障碍通道及残疾人专用厕所。第三阶段是近几年,一大批新建的大型公共建筑,如市府办公楼、上海博物馆、上海图书馆、东方明珠、地铁二号线等,都修建了较为齐全的无障碍设施。上海市目前已有4800多条主干道建设了无障碍设施。但是存在问题也是有的,一是法规不健全,已有的的法规比较原则,操作性不强,力度不大;二是,尚有一些无障碍设施盲点,如大学、银行、法院等大都有没有无障碍设施;三是无障碍设施尚未形成合力,至今没有专门的协调机构和督促检查机构,影响了建设工作有效、深入地开展;四是无障碍设施管理不完善,已建的设施系统性不强,养护管理力度不够,如地铁二号线“升降梯”上锁、盲道被随意占用等等。
问:上海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举措?
答:上海现有残疾人52.17万,占人口总数的4%;老年人口230万,占人口总数的17.8%,其中80岁以上的28.5万,占老年人口的12%。2007年将在上海举办第十二届世界夏季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2010将举办世博会。上海作为一个国际性大都市必须加强无障碍设施的建设。从去年7月份起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作出了制订法规和建设规划的决定,陈良宇书记、韩正市长多次作了重要讲话,明确表示新建的一律按规范标准建设,已建的分期进行改造。由建委牵头,有民政、残联、老龄委及市府法制办、计委、规划等相关部门参与的法规和规划制定班子从去年9月份起开始工作。今年初又将新增盲道40公里、坡道1000公里,改建220个无障碍设施项目列入市政府实事工程之一。《上海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已于4月1日,由韩正市长以市政府1号令签发。《上海市无障碍设施须建设规划(2003~2006年)》及其配套文件也已编制完毕,正在审批之中,不日即可出台。由于采取以上有力举措,经过四年努力,上海将向“全方位无障碍”目标努力,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网络化、国际化”的水平。编辑本段其他信息
问:《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是一本怎样的文件?
答:制定、完善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规范无障碍建设行为,是搞好无障碍设施建设的重要保证。建设部等部门早在1989年就颁布了“试行设计规范”,1998年又作了补充规定,至2001年再次修改。《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是国家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2001年8月1日发布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系全国范围实施的强制规范,是目前最新、最有权威的一个规范。现在所有的新建、改建项目都要按此规范设计、建设。
问:《上海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颁布有何意义?
答:要加快建设步伐,确保实现“全方位无障碍化”目标。必须将无障碍建设纳入法制化轨道。残疾人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无障碍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北京、深圳、福建等地早已出台了地方性法规。这次《上海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使用管理办法》颁布对无障碍设施建设作了进一步明确、可操作性的规定,体现市政府对无障碍建设工作的重视。这一政府令是今后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工作的依据、准则和保证。今后我们要依法建设、依法管理。“办法”的颁布将
会大大推进上海的无障碍设施建设。
问:无障碍设施建设中残联任务是什么?
答:现在要扭转一种看法,就是无障碍设施建设是残疾人的事,是残联的事。实际上,无障碍设施建设是整个社会的事,是一个城市文明进步的体现。现在老年人远远要比残疾人多,他们更需要无障碍设施,有了无障碍设施对所有的人都方便。因此,政府明确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由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负责,计划、规划、财政、房地、民政、公安、交通、旅游、住宅、绿化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办法”明确:市区(县)残联、老龄委以及其它社会组织和个人有权对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养护和使用实施监督。因而残联的主要职责是监督。具体说来,是宣传、调研、检查、监督和协助工作。要维护残疾人的权益、反映残疾人有关有障碍设施的需求和呼声。香港的一些残障人社团,就是专门做无障碍调研、促进推动工作的,搞得十分出色。北京市现在也建立了一支由350多位残疾人组成的监督员队伍。
问:信息无障碍工作如何开展?
答:由于目前出台的一些法规,主要是指建筑物和道路无障碍设施建设,信息无障碍是近几年发展起来的,因而在这方面还要专门的进行宣传、呼吁、促进、推动。今后在适当时期,争取写入法规。当前,信息无障碍工作内容是:1.影视节目普及推广手语和字幕工程;2.推广手机短信息和屏幕可视电话;3.主要公共场所建立明显的信息标志牌;4.推广盲人计算机应用;5.增加盲人有声读物的出版,方便借阅。
问:为什么要重视无障碍软件建设?
答:实现行动和信息无障碍,不仅仅要有先进的硬件设施,还必须提高全民的无障碍意识。这需要一个长期的宣传、教育过程。国外这方面做得比较好。比如,上海浦东国际机与香港国际机场相比,硬件设施差不多,但香港的服务到位,做得比内地好。这就是我们要努力之处。这一工作应融入到提高全民素质和塑造“城市精神”之中去。随着整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无障碍软件建设也会得到加强。因此,今后我们不仅要认真贯彻执行“规范”和“办法”,还要反复宣传无障碍建设的重要意义,开展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