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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人寿财富赢家保险计划上市
编辑:眉眼如画 识别码:23-964358 1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4-17 08:55:12 来源:网络

第一篇:泰康人寿财富赢家保险计划上市

泰康人寿财富赢家保险计划上市 组合分红和万能 中广网北京4月28日消息(记者王涛)近日,泰康人寿(微博)财富人生产品最新成员财富赢家保险计划(以下简称“财富赢家”)隆重上市。由于泰康人寿的投资业绩一直保持保险业领先水平,因此泰康人寿具有理财功能的保险产品(尤其是分红险和万能险)也一直受到大众的青睐。在“乱花渐欲迷人眼”般的保险产品中,泰康人寿202_年上市的《泰康财富人生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大受欢迎,上市不到数月已热销25亿元,34万多名客户购买了这个产品。为了在新形势下为百姓提供更优质具有理财功能的保险保障服务,泰康“财富人生”保险产品的升级产品“财富赢家”应运而生。

据了解,“财富赢家”与目前市场在售的大多数具有理财功能的保险产品不同,作为一个产品计划,它将分红险和万能险组合在一起,通过分红、万能双账户投资增值,实现了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的完美平衡,可谓“交钱一阵子,领钱一辈子”,为解决家庭子女教育、养老、理财等需求提供了非常理想的解决方案。

“财富赢家”从主合同生效第二年就开始按保险金额的10%每年发放生存保险金;在交费期内,从第二年开始,每年按当期保险费2%的比例支付持续保险金,以鼓励客户持续交费;交费期内,每满五年按当期保险费50%的比例支付特别保险金,以减轻交费压力。这些保险金若不领取,将直接进入万能账户进行再次投资增值,需要时可以通过“部分领取”以解急用。同时主合同保单红利可以现金领取或累积生息,也可以取出投入万能账户,提高资金收益性。财富赢家还提供多种选择权:客户在60岁以后,可以选择每年领取保险金额20%的生存金直至终身,也可以选择在60周岁时一次性领取。

据泰康人寿相关负责人介绍,“财富赢家”是由主险《泰康财富人生C款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和附加险《泰康附加财富赢家定期寿险(万能型)》构成,同时保单还包含了投保人意外身故或高残豁免保费功能,若投保人在交费期内因意外发生身故或高度残疾的情况,将豁免余下未交的保费,仍享有各项保险责任,最大限度地体现具有理财功能的保险产品特有的人性关怀和分担风险优势。客户根据需要,还可附加《泰康附加财富C款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这款保险计划作为终身型的产品组合,在中长期理财的配置中,集投保人身故或高残保费豁免、保险保障、理财等多种功能于一身,优势明显,有着很多单纯的理财产品不具备的优势。

参考:

第二篇: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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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短期意外伤害保险(C款)条款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其所载条款、声明、批注,以及和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及其他约定书共同构成。

第二条 【保险责任】

投保人只能选择投保以下一种必选保险责任,投保人还可选择投保可选保险责任。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和投保人选择投保的保险责任范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相应的保险责任:

一、必选保险责任

1.交通工具乘客意外伤害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搭乘于保险单中载明属于本合同保险范围内的合法合规运营的交通工具而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本公司按本保险合同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或意外残疾保险金。

2.单项交通工具乘客意外伤害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搭乘于保险单中载明属于本合同保险范围内的合法合规运营的某种交通工具(交通工具由投保人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自行选择)而遭受意外事故,按本保险合同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或意外残疾保险金。

3.汽车驾驶员意外伤害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驾驶合法合规运营的汽车时遭受意外事故,本公司按本保险合同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或意外残疾保险金。

二、可选保险责任: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投保人在投保了一项必选责任后,可选择投保本项责任。

被保险人遭受投保人选择投保的必选保险责任所规定的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5内因该意外伤害在医院治疗且本人支付的治疗费用超过100元的免赔额,本公司在本合同约定并于保险单中载明的保险金额的限额内,对超过免赔额100元以上的治疗费用100%给付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论一次或多次因遭受意外伤害在医院接受治疗,本公司均按规定分别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但累计给付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不超过本合同约定并于保险单中载明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额。

若被保险人支出的意外伤害医疗费已部分得到被保险人所在单位报销或社会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给付的,本公司可根据医疗费凭证复印件及报销单位、社会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报销或给付金额证明,在本合同约定并于保险单中载明的医疗保险金额的限额内承担其剩余部分的赔付责任。

第三条 【责任免除】

在下列任一情形下出现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接受治疗的,本公司不承担任何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的犯罪或拒捕行为;

三、被保险人斗殴、醉酒、自杀、故意自伤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六、被保险人流产、分娩,但因遭受意外伤害所致不在此限;

八、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九、战争、军事行动、**或武装叛乱;

十、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十一、被保险人因精神病所致事故;

十二、被保险人患有爱滋病或感染爱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十三、被保险人因患有癫痫病且病发所致的意外事故;

十四、被保险人未按照交通部门的相关规定擅自或强行登上或离开乘坐的交通工具所致

事故。

十五、被保险人受到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拘留劳动教养期间或被判刑期间。

十六、凡出入、身处、驾驶、服务、上落于任何航空装置或航空运输工具,但不包括由

商业航空公司在规定的搭客航线上行驶的飞机;

十七、由于交通工具超载所导致的意外事故;

十八、对交通工具进行人工直接供油所导致的意外事故

十九、被保险人装配假眼、假牙、假肢或购买残疾用具;

二十、公费、劳保医疗管理部门规定的自费项目。

第四条 【保险期间】

投保人可根据需要在投保时选择,保险期间最长为1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以保险单上载明的期间为准。前述“保险单上载明的期间”以保险单

签发地的时间为准。

第五条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上载明。

本合同的保险费根据投保人选择的保险责任和保险期间来确定,具体标准见费率表。投

保人须在投保时一次交清保险费。

第六条 【告知义务】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当向投保人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就被保险人的有关情

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据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

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

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本公司对于本

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无息退还保险费。

第七条 【保险事故通知】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

益人应在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日内通知本公司,否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负担由于通知迟缓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调查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延误的除外。

第八条 【保险金的申请】

一、受益人申请领取身故保险金时,应出具保险单、身份证件、意外伤害事故证明、公

安部门或卫生部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身故证明书、保险费交费收据和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被保险人为被宣告死亡的,应出具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原件。

二、被保险人申请领取残疾保险金时,应出具保险单、身份证件、意外伤害事故证明、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身体残疾程度鉴定书和保险费交费收据。被保险人申请领取残疾保险金时,本公司若认为必要,可对被保险人的身体进行检验。

三、被保险人申请领取医疗保险金时,应出具保险单、身份证件、意外伤害事故证明、卫生部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包括诊断全称、简单病史和治疗过程)、治疗费用结算明细表、治疗费用原始收据(药费原始收据应附处方)和最近一次保险费交费收据。

第九条 【身体残疾鉴定】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应在治疗结束后,由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

机构进行鉴定,该鉴定结论是本公司确认被保险人残疾程度的依据。如果被保险人自遭受该意外伤害之日起一百八十日治疗仍未结束,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程度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第十条 【受益人的指定与变更】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指定或变更受益人。但投保人指定或变更保险金受益人必须征得

被保险人同意。变更受益人须书面申请。保险事故发生后,本公司不再接受变更受益人的申请。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或变更。

被保险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第十一条 【通讯地址变更】

本合同通讯地址变更时,投保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书面形式通

知本公司时,本合同按最后通讯地址发送的通知,视为已送达投保人。

第十二条 【索赔时效】

本合同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应该知道保

险事故之日起或能够行使保险金请求权之日起二年内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三条 【职业、工种变更通知】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被保险人职业、工种变更使危险程度增加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书面通知本公司并补交保险费差额,否则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本公司按实收保险费与应收保险费的比例给付保险金。

被保险人变更后的职业不在本公司承保范围内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

可以扣除手续费后无息退还保险费,本合同终止。

第十四条 【合同解除】

本合同成立后,投保人不得要求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 【批注】

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记载事项的增删,非经投保人书面申请及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不生效力。

第十六条 【争议处理】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

员会仲裁;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保单签发地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名词释义】

本合同所述“本公司”指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合同所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

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并以此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体蒙受伤害或身故。

本合同所述“交通工具”包括“公共交通工具”和“出租车”:

“公共交通工具”是指依法办理了有关审批登记、注册手续并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管理规章、制度运营,有固定行驶路线、固定行驶时间表,以乘客身份乘坐需要付费的交通工具,包括飞机、轮船、火车、市内公共汽车、市内公共电车、长途公共汽车、地铁列车、城市轻轨列车。

“出租车”是指依法办理了有关审批登记、注册手续并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管理规章、制度运营,按照乘客和用户意思提供客运服务,并且按照行驶里程和时间收费的客车。

本合同所述“汽车驾驶员”是指市内公共汽车、市内公共电车、长途公共汽车、出租车

驾驶员。

附一:

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

注:(1)失明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或不能辨别明暗、或仅能辨别眼前手动者,最佳矫正视力低于

国际标准视力表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并由保险公司指定有资格的眼科医师出具

医疗诊断证明。

(2)关节机能的丧失系指关节永久完全僵硬、或麻痹、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

(3)咀嚼、吞咽机能的丧失系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引起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致不能作

咀嚼、吞咽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状态。

(4)为维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系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需要他人帮助。

(5)上肢三大关节系指肩关节、肘关节和腕关节:下肢三大关节系指髋关节、膝关节和踝关

节。

(6)手指缺失系指近位指节间关节(拇指则为指节间关节)以上完全切断。

(7)听觉机能的丧失系指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90分贝,语言频率为500、1000、202_

赫兹。

(8)手指机能的丧失系指自远位指节间关节切断,或自近位指节间关节僵硬或关节不能随意

识活动。

(9)足趾缺失系指自趾关节以上完全切断。

(10)语言机能的丧失系指构大成语言的口唇音、齿舌音、口盖音和喉头音的四种语言机能

中,有三种以上不能构声、或声带全部切除,或因大脑语言中枢受伤害而患失语症,并须有资格的五官科(耳、鼻、喉)医师出具医疗诊断证明,但不包括任何心理障碍引致的失语。

(11)两眼眼睑显著缺损系指闭眼时眼睑不能完全覆盖角膜。

(12)鼻部缺损且嗅觉机能遗存显著障碍系指鼻软骨全部或二分之一缺损及两侧鼻孔闭塞,鼻呼吸困难,不能矫治或两侧嗅觉丧失。

(13)所谓永久完全系指自意外伤害之日起经过一百八十天的治疗,机能仍然完全丧失,但

眼球摘除等明显无法复原之情况,不在此限。

第三篇:泰康人寿保险险种

泰康人寿保险险种

1.“松鹤延年”养老险

产品简介

该产品是一款以养老为主要功能,兼具储蓄理财和保障功能的产品,可以帮助您有效规划、合理储备养老金,成为个人未来养老储备和稳健理财的有效助手,使资金发挥有效作用。

该产品10至64周岁的健康个人均可投保,交费方式可选择一次性交费,也可选择十年、二十年期交的方式,便于您根据自己的资金状况合理交费;按份进行购买,每份500元,根据年龄确定相应的保额,免于复杂的保费计算,保险期间至55岁、60岁、65岁或70岁,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养老金,也可以选择年领和月领的方式,便于您合理规划晚年生活。产品特点

没事当存钱: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未发生保险事故,退还所交保费+投资收益。有事不愁钱: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不幸身故,给付保险金额+累计所交保费+投资收益。

投资稳赚钱:被保险人在拥有高额保障的同时,还可分享专家理财优势,增加获利机会,复利计息、稳健收益。

年老领到钱:保险期间届满时,退还所交保费+投资收益,领取方式分为一次性领取,或按年、按月领取。最大特色:本金还给您,利息付给您,红利追随您!爱家之约幸福保障计划

针对家庭

中高收入的三口之家,处于事业成熟期,经济条件较好,除基本需求外,对家庭财富的保值和稳定增长较为关注。

组合产品侧重:理财+身价+健康+豁免 设计理念

·以家庭财富的保值增值为主要目的,兼顾了意外、身价、豁免功能,保障全面,用一张保单体现了对家庭未来幸福生活的向往与期待。通过“让年轻的自己,为年老的自己负责”,为自己、为爱人、为孩子的未来提供最大的尊重与爱护。案例客户资料

先生,公务员,35岁,太太,30岁,企业财务,儿子6岁。想在拥有保障的同时通过理财为儿子将来积累教育金和自己的养老金问题。

保险计划

被保险人 儿子 年龄 6

性别 男

险种名称 盛世人生

附加吉祥定期寿险(20年期)

保费 10000.0 768.0 220.0 667.6 275.0 丈夫 35 男 附加身故豁免 附加重疾豁免

妻子 32 女 世纪泰康(基本+可选:一档)

年交保费:11930.6元 交费期间:20年 利益解析 儿子:

·年金帐户:60岁前领取2178元/年,60-88岁领取6534元/年,60岁祝寿金31944元,88岁长寿金68244元;如将年金累计生息,60岁退休时可一次性约领取338109元,或88岁可以一次性约领取1085279元。·分红帐户:60岁时累计红利中档372923元,高档579827元; 88岁时累计红利中档1022348元,高档1578538元。

·保障帐户:18周岁前,返还已缴保险费;18周岁后,身故保险金为保险单上所载的保险金额的六倍; 丈夫:

·身故保障:首年意外身故给付20万元,非意外身故给付768元,第二年及以后身故给付20万元; ·豁免保障:对盛世人生享有身故豁免保障,对盛世人生、附加吉祥定期寿险享有疾豁免保障 妻子:

·住院津贴:住院日额50元/天; ·重疾住院日额100元/天; ·器官移植手术保险金10万元; ·非器官移植手术保险金6000元。爱家之约自选保障计划

针对家庭

自选保障计划是针对有特殊需求的家庭设计的,可以将爱家产品库中产品自由组合,来解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设计理念

·充分尊重客户自主选择的权利,为客户提供丰富的产品系列; ·更有针对性,目的更明确,满足客户的特殊需求。爱家之约自选保障计划

长/短险 主/附险

主险 险种简称

健康人生

功能

定期重疾还

是否分可否主被保红

豁免

险人

配偶

子女

主+附险 安享人生及附安享重重疾、养老 是

长 期 险

主险 主险 主险 松鹤延年B款 智慧宝贝 金利B款

养老 少儿教育 返还型(3年1返)

是 是 是 主+附加 世纪长乐B款及附长终身身故、重

乐重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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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险 附险 盛世人生 附吉祥定期

年年返还 定期身故保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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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险 附险 附险 主险 附险

短 期 险

附险 主险 附大学教育金 附生命关怀 爱家赢家 如意宝意外伤害

大学教育金 是 全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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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能理财 ―― 意外保障

附如意宝意外医疗 意外医疗保 否

附险 附如意宝住院费用 住院医疗保

附岁岁无忧 世纪泰康

意外保障 住院医疗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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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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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它 附险 附险 附投保人重疾豁免 重疾豁免 附投保人豁免B款 身故豁免

否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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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险种以家庭为单位,根据不同需求,可量身定做一套符合家庭需求的保障计划。

4.泰康吉祥健康保险计划(分红型)

产品简介

《泰康吉祥健康保险计划(分红型)》系列产品是由一个必选的主险和若干个附加险按规定组合而成的多个计划系列。客户可以通过不同的附加险搭配,来满足不同的健康保障需求。津贴计划:无论大病小病,只要住院,都可享受津贴,没有住院次数的限制,也不会因个人健康问题或年龄增长停止保障或增加保费。每次住院最多给付180天,补贴天数累积1000天,给您最长时间、最大限度的保障。

重大疾病计划:突破常规一次给付责任终止的重大疾病保险,泰康吉祥多次重疾保险,在发生一次重疾后,保单继续有效,多次罹患重疾,多次给付,最高给付可达四次,给您持续的保障。

以上两个计划可以同时购买。新购买保障计划还有机会获赠附加险,全面保障,实惠多多!

保险利益

《泰康吉祥健康保险计划(分红型)》,灵活组合自由选,两大功能常相伴。帮您构建健康保障网,合理规划教育、养老金。

自由选择保健康:您可以自由选择适合自己的健康保障。长期住院医疗津贴、多次重疾保障金、重疾年年给付金等功能,为您的健康打造全方位的保障网,这是对您健康永远最体贴的呵护。

教育养老不发愁:一个最安全可靠的教育养老保障,无论是否获得健康保障金的理赔,到期都可按约定领取与所交保费等额的教育养老金。同时还可享受分红,坐享专家理财,增加获利机会。这是安排教育养老金的最佳方案。

5.“世纪泰康”住院医疗保险

产品简介

该产品是一款住院医疗费用津贴型的寿险产品,也就是说,在客户因疾病或意外住院期间,保险公司将会以合同约定的金额,向客户支付每日的住院津贴,一年最高可连续支付365天,同时还兼有重疾住院的每日津贴,手术费用津贴和器官移植的保障,满足客户对医疗保障,包含住院津贴、手术补贴、器官移植等多项医疗保障的需求。同时通过保证续保,真正体现医疗保障的价值和意义。该产品为短期一年期产品,投保年龄为3岁,最高可保证续保至65岁。产品特点

保额最高的医疗险(最高可达33.725万元)更短、更合理的等待期(30天)保证续保,国内首创

保费低廉,覆盖面广;完全定额,理赔便捷;涵盖至少1056种手术 可单独作为主险投保

6.保险费豁免长期险

产品简介

本产品属于公司部分主险的专属附加产品,只能附加在特定主险后投保,本险种充分体现了保险的真谛和价值,是被保险人不会因为投保人出现了特定情况,而中断保单原有的功效,使保单继续有效,保障继续延伸,利益继续享有,体现人性关爱。

7.泰康人寿健康人生重大疾病终身保障计划(适合农村养老保险)产品简介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健康人生重大疾病终身保障计划》由主险《泰康健康人生终身寿险(分红型)》和附加险《泰康附加健康人生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构成。主险为分红型保险,附加险为重大疾病保险。主险和附加险不可单独销售。

《泰康健康人生重大疾病终身保障计划》是泰康人寿第一款县乡专属产品,集保障、理财于一身,具有低交费、高保障,有分红、管大病,能养老、保终身,范围广、显人性等特点,旨在帮助农村百姓用较少的投入,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的同时,也能为自己养老提供保障和帮助,并享受专家理财和分红,为各年龄阶段面临的人生问题,提供解决方案。

《泰康人寿健康人生重疾终身保障计划》是在原老产品《健康人生重大疾病定期保障计划》进行的升级。在原保障计划基础上增加了分红返还、一次性选择权和保障至终身等功能。分红型产品设计,是让客户在享有固定保障利益的同时,还能以红利的形式,分享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在较长的时间跨度内抵御通胀,进行资产保值;一次性选择权是允许客户在65岁时一次性拿走生存金,以满足客户短期需求,充分体现了此险种的人性化;保障终身更加体现了保险产品回归保障的特点。该计划500元一份,两份起卖,是农村百姓人人都能买的起的保险。

保险产品核心功能就是保障,健康人生重疾终身对身故、高残、重疾都有高额赔付,是一款真正的保障类产品,此外,还有一次性领取选择权、保单贷款、保费自动垫交以及减保等功能,彰显人性。《泰康健康人生重大疾病终身保障计划》就是为广大县乡市场特供的一份人生厚礼。产品特点

一、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1年内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3000元。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1年后非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98886元。

二、高残保险金:被保险人1年内非因意外伤害导致高残,给付高残保险金3000元。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高残,或1年后非因意外伤害导致高残,给付高残保险金98886元。

三、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1年内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重大疾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3000元。被保险人经医院初次确诊因意外伤害或者1年后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罹患重大疾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98886元。四、一次性领取选择权:被保险人在年满65周岁时仍生存,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生存保险金59332元,本计划终止。

五、红利领取:享受分红,坐享专家理财,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增加获利机会。

8.爱家之约养老保障计划

针对家庭

幸福家庭,享受二人世界,没有子女负担,处于事业成长期,家庭收入一般或中等,除基本需求外,有更明确的养老需求;组合产品侧重:养老+健康+意外;设计理念

·一张保单涵盖夫妻双方的养老、重疾、医疗、意外等保障,与市场同类产品比较,可节省10%--20%的投入;

·明确了家庭经济支柱在保单中的地位——是需要高额的身价保障,却未必需要最多的保费支出,险种对需求的针对性更加明确; 案例客户资料

女士28岁,先生30岁,是家庭收入的支柱,家庭年收入7万元左右,妻子无社保,关心自己的养老问题,同时也担心健康的问题。

保险计划

被保险人 年龄 性别 险种名称

安享人生(60岁90%领取)

附加安享重疾

保费 3900.00 300.00 225.00 免费赠送 200.00 妻子 28 女

世纪泰康(基本+可选:一档)附加生命关怀提前给付(202_)

丈夫 30 男 如意宝意外伤害

附加如意宝意外伤害医疗 附加吉祥定期寿险(20年期)

年交保费:5001.5元 交费期间:20年 利益解析 妻子:

·重疾保障:60岁前重疾提前给付10万元;60岁后重疾提前给付1万元;

133.50 243.00 ·住院津贴:住院日额50元/天;重疾住院日额100元/天;器官移植手术保险金10万元;非器官移植手术保险金6000元;

·身故保障:60岁前身故给付10万元,60岁后身故给付1万元; ·生存金:生存至60周岁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可领取生存金9万元

·累计红利:60岁时累计红利中档69000元,高档100090元 ;80岁时累计红利中档130370元,高档189033元 丈夫:

·意外医疗保障:报销因意外事故发生医疗费用(含住院及门诊)。以5000元为限,同一意外事故免赔额为100元。

·意外保障:因意外身故/ 残疾/ 烧伤,按10%-100% 给付保险金;发生航空意外,额外给付20万意外伤害保险金。乘坐其它公共交通工具发生意外,额外给付10万保险金。在国家法定假节日发生意外,额外给付10万保险金。

·身故保障:首年意外身故给付10万元,非意外身故给付243元,第二年及以后身故给付10万元

第四篇:泰康人寿培训计划

培训计划

1.培训需求:

柜面综岗服务岗需要进行前台操作,与客户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并需要进行新单业务办理、旧保续费续期等业务操作。而此次所招聘到的都是应届毕业生,没有该方面的工作经验。

针对新进员工的现状,我们此次培训主要是让新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岗位和熟悉工作内容,提高其工作管理能力,并适当培养他们与客户交流基本礼仪。

2.培训目的、目标:

此次培训主要是让新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岗位和熟悉工作内容,提高其工作管理能力,适当培养他们与客户交流基本礼仪。以期让他们更好、更自然的、快速的适应工作,进而投入保险工作。

3.培训内容:

企业介绍、熟悉柜面综合的操作内容、柜面综合服务的基本礼仪

4.培训对象:

泰康人寿湘潭分公司新入职员工

5.培训方式:

专题讲座法、角色扮演法

6.培训师:

培训师: 曾瑶

助理: 谢飞、屈文文

7.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 202_年6月2日9:00-9:30

地点: 三教204教室

8.培训组织人: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

培训小组:谢飞曾瑶屈文文

9.考评方式:

为了保证培训效果,鉴于保险行业柜面综合这一职务的工作实际性,我们将对参加培训的学员采用应用考评的方式。从他们以后的工作中去考评这次培训的效果。

10.培训费用预算:

教材费:20

课程准备费用:200

11.后勤保障工作:

后勤工作主负责人:谢飞

负责人:屈文文

泰康人寿湘潭分公司

人力资源部招聘小组

202_.6.1

第五篇:泰康财富赢家案例计划书

泰康财富赢家案例计划书

30岁男士,年交10000元,交费10年,为自己存一笔养老金。

设计思路:

年存保费:10000元缴费期:10年60岁养老基金(累计红利—进入万能账户扩大收益)

61-79岁每年领取养老金(其中部分保证领取到79岁)

80-终身活多久领多久赠送:60岁前身故保障:11万元优惠:60岁前重疾保障:11万元利益演示:

60岁前:每年生存金和红利可不领取,复利累计生息;60岁时:21万元(可取也可留给子女);61-79岁:万能账户127709元,从红利账户取出81000追加到万能账户,以4.5%复利累积,实现利息9392元,当生存金3106元,当红利1400元,共计4506元每年可领取养老金:9392元+4506元,合计13898元80岁-终身:万能账户以4.5%复利累积,实现利息9392元,当生存金3106元,每年可领取养老金12498元(活多久领多久),身故金:21万元赠送:60岁前身故保障:11万元优惠:60岁前重疾保障:11万元保费豁免为财富再上一个保险(以下利益演示数据均按分红高档和万能中档演示计算)

国家注册代理人:

联系电话:

泰康在线: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22财富宝贝教育理财计划呈敬: 先生/女士代理人:

电话:

公司地址:

咨询电话:95522张先生30岁,有一个0岁的儿子。疼爱孩子的张先生想为儿子做一生的规划(大学教育、婚嫁及养老储备一笔专用资金)

设计思路:

10年交满(每年10000元,存满10万元)

18-21岁开始领取教育金25岁婚嫁金(领万能账户,红利账户)

领取后继续,年年返还加分红,复利累计再生息(继续帮助各人生阶段的财务需要)

赠送:60岁前身故保障:11万元赠送:理财账户(可追加,收益更大,更灵活)

保费豁免,为财富再上一个保险利益演示:

年年返还加分红,复利累计再生息教育金[18-21岁]:1万元×4年=4万元婚嫁金[25岁]:43048(万能)+62078(红利)合计:10.5万元[26-59岁]生存金和红利可不领取继续累计生息祝寿金[60岁]:

26.8万元60岁时,万能账户为128969元,从红利账户取出132000元追加到万能账户,以4.5%复利累积,实现利息11744元,当生存金3120元,当红利1400元,共计4520元,则每年可领取养老金:11744元+4520元,合计16264元,直到终生身故金:26.8万元60岁前赠送11万元的保障金交费期投保人豁免,双保险(以下利益演示数据均按分红高档和万能中档演示计算)

国家注册代理人:

联系电话:

泰康在线: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22财富金账户定投计划呈敬:

先生/女士代理人:

电话:

公司地址:

咨询电话:95522某企业:钱总40岁,想让为自己10岁的儿子拥有财富,又担心儿子成人后有了大钱成为不争气的富二代。希望能细水长流呵护儿子的一

生,又能将财富代代相传我们建议:通过财富定投的方式,投资总额:100万,分10年投入财富定投资产,分10年投入,儿子30岁开始每年获得一笔资金;

60岁后每年有一笔养老金一直到终身,最后将资产再传给下一代设计思路:

每年存入10万元,10年,共计建立100万元的定投资金30岁开始,每年

获得8.4万元的生活金60岁开始,每年获得9.2万元的养老金,到终身最后104

万元的定投资金传给孙子30岁-59岁利益演示:

30岁时万能账户637400元,红利账户404670元,红利账户取出400000元

追加到万能账户,万能账户合计1047040元万能账户以4.5%复利累积,实现利

息47117元当生存金15570元,当红利21000元,共计36570元每年可

领取养老金:47117元+36570元,合计83687元60岁-终身利益演示:

60岁时万能账户有1047040元,万能账户以4.5%复利累积,实现利息47117

元当生存金31140元,红利14000元,合计元45140元每年可领取养老金

47117元+45140元,合计92257元,至终身身故金1047040元(以下利益演示数

据均按分红高档和万能中档演示计算)

国家注册代理人:

联系电话:

泰康在线: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22财富花园房产投资计划呈敬:

先生/女士代理人:

电话:

公司地址:

咨询电话:95522国际上通行标准认为,合理的房屋租售比在1:200到1:

300之间。中国指数研究院的统计显示,中国房屋租售比远高于国际通行标准。

专家认为,这表明楼市泡沫有不断积聚的趋势。

泰康财富花园案例演示:

男,30岁,分期付款10年,每年存10万,共投入100万一:固定房租收

益(可4.55%复利生息)2 3 4… 10 … 303***00020002000…202_活多久,就能租多久。60岁累计生息98.7万;70

岁累计生息168.3万;80岁累计生息261.8万;105岁为661.3万…二:浮息分

红收益60岁累计分红81.8万;年均分红2.73万;月均分红2272元;70岁累计

分红130万;年均分红3.25万;月均分红2708元;80岁累计分红186.8万;年

均分红3.736万;月均分红3113元105岁累计分红405.8万;年均分红5.41

万;月均分红4509元……算一算:到底合不合算假设计划到固定收益红利收益

总收益投产比50岁***9420一套房子收回60岁

987***04850一套换近两套80岁26***04485160一套换4套

半105岁66129504058***一套换10套三:保单贷款第一:解决短期资

金周转,70%现金价值可保单贷款,第二:贷款期间固定房租及浮动收益不变第三:省时省力省心财富花园七大收益买房免契税,不装修,不愁租,购房马上见

效益。

无利息有补贴:每年一小补202_元,5年一大补50000元60岁前每年兑现

一次租金15530元;60岁后每年租金翻翻31060元租金不领放在开发商再月复利累计增值每年房产增值,每年享受开发商分红,复利计息贷款期间买房人出现人生风险,余期贷款泰康还,房子收益归家人。

房子可大可小,中途可追加,不担心地段,不担心产权到期,真正一辈子的房产。

泰康人寿财富赢家保险计划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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