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中国模特之星大赛赞助回馈方案
总冠名赞助商回馈 荣誉回报
1.1 总冠名企业获得本次中国模特之星大赛总冠名,以“第二十届中国模特之星大赛”形式全程参与本届赛事所有公开媒体宣传。企业作为本次赛事的总冠名单位,获得“第二十届中国模特之星大赛总冠名企业”称号,并可以使用此称号1年。
1.2 总冠名企业派一名负责人出任总决赛组委会副主席。
1.3 凡有本次大赛名称出现之处均冠有本次大赛冠名企业的名称和标识。
1.4 获得第二十届中国模特之星总决赛冠军加冕权,特邀总冠名企业代表给获奖选手颁奖。电视及视频回报
2.1 第二十届中国模特之星大赛的电视媒体宣传推广活动,由东莞电视台的新闻综合频道和公共频道全程配合。包括:频道宣传片、《东莞新闻》、《今日莞事》、《焦点关注》档等新闻类节目进行全方位的造势推广、宣传报道。
2.2 第二十届中国模特之星大赛总决赛暨颁奖典礼视频播映
* 东莞电视台播出,时长不少于60分钟的总决赛暨颁奖盛典。
1、播出期间片头及片尾共计2次冠名企业15”广告;
2、决赛现场舞台上出现明显的冠名企业形象;
3、决赛现场主持人在整个现场口播冠名企业内容不少于4次;
4、决赛现场设置冠名企业现场植入元素特写。平面媒体宣传
3.1 报纸《东莞日报》和《东莞时报》,时尚杂志《亚洲时尚》对第二十届中国模特之星广东东莞赛区冠名企业的硬广告投放。
3.2 东莞市主要平面媒体对赛事活动新闻专题、花絮宣传。
3.3 东莞市主要平面媒体决赛赛事宣传。大赛活动全程宣传
4.1 总决赛暨颁奖庆典门票表明总冠名企业名称。
4.2 特别制作选手介绍及赛事宣传册,上面印制总冠名赞助企业广告和赛事名称或标志,分发给每位入场观众和嘉宾。4.3 总决赛组委会正式出版的光盘、画册标明总冠名赛事全称,并给予1个正版的跨页广告。为企业回馈光盘、画册各10套。
4.4 画册:画册封面标注总冠名企业名称;内附十六开二版总冠名企业形象或产品广告。组委会安排赛区冠军、亚军、季军到总冠名企业回访宣传。
4.5 总决赛的全部选手佩带的绶带印制总冠名企业标志,全部选手将佩带它参加竞赛活动和各种新闻发布会、商业宣传推广活动、公益活动、选手参观访问活动等。
4.6 获得第二十届中国模特之星大赛总决赛现场广告牌外场、内场各一块。
4.7 总决赛暨颁奖庆典现场,设置附带企业LOGO的大型背景板。形象代言人回报方案
5.1 对广东东莞赛区总决赛获奖选手可由企业选择一名作为总冠名企业形象代言人,时间为总冠名企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广东东莞赛区不超过6个月的时间。
5.2 组委会安排广东东莞赛区总决赛冠亚季军回访总冠名企业。
5.3 组委会安排参加广东东莞赛区的部分选手为总冠名企业作一次选手巡游。时间:1天。地点:依具体情况而定。相关VIP待遇
6.1 安排总冠名企业2人参加其他主要推广活动。
6.2 邀请总冠名企业2人参加总决赛暨颁奖庆典,并在贵宾席就座。总冠名企业获赠庆功暨慈善晚宴贵宾席一桌(10人)(此方案待定)。其他权益
7.1 总冠名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下一届中国模特之星大赛总冠名权。特别提示
8.1 总冠名企业可与组委会在本回报要点的范围内,根据企业的宣传计划共同策划具体回报方案和实施计划。
协办单位赞助商回馈 荣誉回报
1.1 企业获得本次中国模特之星大赛协办单位,以“第二十届中国模特之星大赛”形式全程参与本届赛事所有公开媒体宣传。企业作为本次赛事的协办单位,获得“第二十届中国模特之星大赛协办单位”称号,并可以使用此称号1年。
1.2 协办单位派一名负责人出任总决赛组委会副主席。
1.3 凡有本次大赛名称出现之处均冠有本次大赛协办单位的名称和标识。
1.4 特邀协办单位代表给获奖选手颁奖。电视及视频回报
2.1 第二十届中国模特之星大赛的电视媒体宣传推广活动,由东莞电视台的新闻综合频道和公共频道全程配合。包括:频道宣传片、《东莞新闻》、《今日莞事》、《焦点关注》档等新闻类节目进行全方位的造势推广、宣传报道。
2.2 第二十届中国模特之星大赛总决赛暨颁奖典礼视频播映
* 东莞电视台播出,时长不少于60分钟的总决赛暨颁奖盛典。
1、播出期间片头及片尾共计2次冠名企业15”广告;
2、决赛现场舞台上出现明显的冠名企业形象;
3、决赛现场主持人在整个现场口播冠名企业内容不少于4次; 平面媒体宣传
3.1 报纸《东莞日报》和《东莞时报》,时尚杂志《亚洲时尚》对第二十届中国模特之星广东东莞赛区协办单位的硬广告投放。
3.2 东莞市主要平面媒体对赛事活动新闻专题、花絮宣传。
3.3 东莞市主要平面媒体决赛赛事宣传。大赛活动全程宣传
4.1 总决赛暨颁奖庆典门票表明协办单位名称。
4.2 特别制作选手介绍及赛事宣传册,上面印制协办单位赞助企业广告和赛事名称或标志,分发给每位入场观众和嘉宾。
4.3 总决赛组委会正式出版的光盘、画册标明协办单位赛事全称,并给予1个正版的跨页广告。为企业回馈光盘、画册各10套。
4.4 画册:画册封面标注协办单位名称;内附十六开二版协办单位形象或产品广告。组委会安排赛区冠军、亚军、季军到协办单位回访宣传。
4.5 获得第二十届中国模特之星大赛总决赛现场广告牌外场、内场各一块。
4.6 总决赛暨颁奖晚会现场,设置附带企业LOGO的大型背景板。形象代言人回报方案
5.1 对广东东莞赛区总决赛获奖选手可由企业选择一名作为协办单位企业形象代言人,时间为协办单位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广东东莞赛区不超过6个月的时间。
5.2 组委会安排广东东莞赛区总决赛冠亚季军回访协办单位。
5.3 组委会安排参加广东东莞赛区的部分选手为总冠名企业作一次选手巡游。时间:1天。地点:依具体情况而定。相关VIP待遇
6.1 安排协办单位2人参加其他主要推广活动。
6.2 邀请协办单位2人参加总决赛暨颁奖庆典,并在贵宾席就做。协办单位获赠庆功暨慈善晚宴贵宾席一桌(10人)(此方案待定)。其他权益
7.1 协办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下一届东莞赛区中国模特之星大赛协办单位权利。特别提示
8.1 协办单位可与组委会在本回报要点的范围内,根据企业的宣传计划共同策划具体回报方案和实施计划。
唯一指定用品单位回馈 荣誉回报
1.1 享有“第二十届中国模特之星东莞赛区唯一指定用品单位”的称号,并整体出现在大赛的各类报道中。
1.2 邀请赞助商负责人2名作为第二十届中国模特之星大赛东莞赛区总决赛特别嘉宾,并作为荣誉嘉宾出席总决赛晚会,在嘉宾席就座。
1.3 赠送赞助商总决赛晚会入场券两张。电视及视频回报
2.1 第二十届中国模特之星大赛的电视媒体宣传推广活动,由东莞电视台的新闻综合频道和公共频道全程配合。包括:频道宣传片、《东莞新闻》、《今日莞事》、《焦点关注》档等新闻类节目进行全方位的造势推广、宣传报道。平面媒体宣传
3.1 报纸《东莞日报》和《东莞时报》,时尚杂志《亚洲时尚》对第二十届中国模特之星广东东莞赛区协办单位的硬广告投放。
3.2 东莞市主要平面媒体对赛事活动新闻专题、花絮宣传。
3.3 东莞市主要平面媒体决赛赛事宣传。大赛活动全程宣传
4.1 总决赛组委会组织的所有新闻发布会的背景板、总决赛大屏幕等标明唯一指定产品全称或LOGO。
4.2 特别制作选手介绍及赛事宣传册,上面印制伙伴赞助商企业广告和赛事名称或标志,分发给每位入场观众和嘉宾。
4.3 组委会正式出版的光盘、画册标明伙伴赞助商全称或LOGO。为伙伴赞助商回馈光盘、画册各10套。画册:内页大十六开一版唯一指定产品形象或产品广告。光盘:封底标明特别唯一指定产品全称或LOGO。
4.4 组委会安排总决赛前十佳任3名到伙伴赞助商企业回访宣传。
4.5 获得第二十届中国模特之星大赛总决赛现场广告牌外场一块。
4.6 凡赛事涉及唯一指定产品时,由赞助商提高产品,并在指定位置出现品牌标志,并融入比赛环节中,让现场嘉宾及收看比赛的观众认识品牌,极大提高品牌知名度及销售量。
4.7 唯一指定产品获得完整新闻汇编资料(包含照片、VCD光盘)。
支持单位回馈
1、大赛期间支持单位享受承办方平面媒体与网络媒体的广泛宣传;(广告宣传价值5万)
2、赠送“大赛”入场券10张
3、支持单位将获得“中国模特之星广东赛区东莞分赛区总决赛支持单位”名称,(尊贵赛事独家冠名主人身份)(名誉价值赠送)。
4、“总决赛”主持人现场重点鸣谢支持单位名称
鸣谢单位回馈
1、比赛现场条幅一条
2、赠送入场卷5张
3、比赛现场主持人口头鸣谢
4、赛事各类广告注明:鸣谢单位
第二篇:中国模特之星大赛章程
中国模特之星大赛CHINA MODEL STAR CONTEST
中国模特之星大赛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中国模特之星大赛是由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广西电视台主办,职业时装模特委员会、东方宾利文化发展中心承办的全国性时装模特大赛。
第二条
中国模特之星大赛的宗旨是为了开发模特资源,选拔模特新秀,为职业模特队伍输送优秀人才。
第三条 中国模特之星大赛主要通过职业时装模特委员会委员单位在全国各地选拔推荐模特新秀。
第四条 中国模特之星大赛每年举办一次。
第二章 参赛报名
第五条 中国模特之星大赛报名时间为每年4月至9月。
第六条 中国模特之星大赛报名条件:
1、年龄女20周岁以下、男24周岁以下;
2、身高172CM以上,体重55kg以下;男模身高182CM以上;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熟悉服装的基本知识,具备基本艺术素养;
5、普通话流利,掌握简单的英语口语;
6、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第七条 中国模特之星大赛报名须知:
1、填写《中国模特之星大赛报名表》一份。
2、提交正面化妆头像特写彩照一张,正、侧面无妆头像特写彩照各一张,半身自由照一张,正、侧、背面泳装全身彩照各一张(照片统一规格为13CM X 18CM)。
3、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推荐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三章 比赛内容
第八条 中国模特之星大赛比赛内容包括体态条件、感知能力、表现能力。
第九条 参赛选手体态条件主要从以下方面评价:
1、身高;
2、上下身比例;
3、三围比例;
4、头围与肩宽的比例;
5、五官比例。
总 则 中国模特之星大赛CHINA MODEL STAR CONTEST 第十条 参赛选手的感知能力主要从以下方面评价:
1、视觉——造型艺术基础;
2、听觉——音乐艺术基础;
3、综合——文化水平。
第十一条 参赛选手的表现能力主要从以下方面评价:
1、对作品的情感理解;
2、对作品的风格表现;
3、对时尚潮流的把握。
第四章 比赛程序
第十二条 中国模特之星大赛由预赛和决赛组成。
第十三条 中国模特之星大赛预赛由主办单位组织著名时装设计师和摄影师等从各经纪公司推荐的选手中选出50-60名入围选手。
第十四条
中国模特之星大赛决赛由主办单位组织国内外著名时装设计师、摄影师、造型师从入围选手中选出中国模特之星大赛“十优”、“十佳”时装模特新秀和当届大赛的冠、亚、季军。
第五章 奖项设立
第十五条 中国模特之星大赛决赛入围选手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并承担决赛的交通、食宿等费用。
第十六条 中国模特之星大赛决赛第11—20名获得者由大赛组委会颁发中国模特之星大赛“十优”荣誉证书。
第十七条
中国模特之星大赛决赛前10名获得者由大赛组委会颁发中国模特之星大赛“十佳”荣誉证书,并推荐参加国内重大活动。
第十八条 中国模特之星大赛冠、亚、季军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并推荐参加中国时装文化奖——最佳职业时装模特评选。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中国模特之星大赛组委会有权无偿使用入围选手的肖像进行大赛的宣传推广活动。
第二十条 中国模特之星大赛可冠名设奖,决赛地点和颁奖仪式由大赛组委会和赞助单位、协办单位共同商定。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职业时装模特委员会。
第三篇:中国模特之星大赛章程
中国模特之星大赛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模特之星大赛是由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和中国服装协会共同主办,职业时装模特委员会承办的全国性时装模特大赛。
第二条 中国模特之星大赛的宗旨是为了开发模特资源,选拔模特新秀,为职业模特队伍输送优秀人才。
第三条 中国模特之星大赛主要通过职业时装模特委员会委员单位在全国各地选拔推荐模特新秀。
第四条 中国模特之星大赛每年举办一次。
第二章 参赛报名
第五条 中国模特之星大赛报名时间为每年5月至8月。
第六条 中国模特之星大赛报名条件:
1、年龄20周岁以下;
2、身高172CM以上,体重55kg以下;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熟悉服装的基本知识,具备基本艺术素养;
5、普通话流利,掌握简单的英语口语;
6、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
第七条 中国模特之星大赛报名须知:
1、填写《中国模特之星大赛报名表》一式两份。
2、提交正面化妆头像特写彩照一张,正、侧面无妆头像特写彩照各一张,半身自由照一张,正、侧、背面泳装全身彩照各一张(照片统一规格为15CM X 20CM)。
3、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推荐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三章 比赛内容
第八条 中国模特之星大赛比赛内容包括体态条件、感知能力、表现能力。
第九条 参赛选手体态条件主要从以下方面评价:
1、身高;
2、上下身比例;
3、三围比例;
4、头围与肩宽的比例;
5、五官比例。
第十条 参赛选手的感知能力主要从以下方面评价:
1、视觉——造型艺术基础;
2、听觉——音乐艺术基础;
3、综合——文化水平。
第十一条 参赛选手的表现能力主要从以下方面评价:
1、对作品的情感理解;
2、对作品的风格表现;
3、对时尚潮流的把握。
第四章 比赛程序
第十二条 中国模特之星大赛由预赛和决赛组成。
第十三条 中国模特之星大赛预赛由主办单位组织著名时装设计师和摄影师等从各经纪公司推荐的选手中选出50-60名入围选手。
第十四条 中国模特之星大赛决赛由主办单位组织国内外著名时装设计师、摄影师、造型师从入围选手中选出中国模特之星大赛“十优”、“十佳”时装模特新秀和当届大赛的冠、亚、季军。
第五章 奖项设立
第十五条 中国模特之星大赛决赛入围选手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并承担决赛的交通、食宿等费用。
第十六条 中国模特之星大赛决赛第11—20名获得者由大赛组委会颁发中国模特之星大赛“十优”荣誉证书。
第十七条 中国模特之星大赛决赛前10名获得者由大赛组委会颁发中国模特之星大赛“十佳”荣誉证书,并推荐参加国内重大活动。
第十八条 中国模特之星大赛冠、亚、季军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并推荐参加中国时装文化奖——最佳职业时装模特评选。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中国模特之星大赛组委会有权无偿使用入围选手的肖像进行大赛的宣传推广活动。
第二十条 中国模特之星大赛可冠名设奖,决赛地点和颁奖仪式由大赛组委会和赞助单位、协办单位共同商定。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职业时装模特委员会。职业模特委员会提供
第八届中国模特之星大赛组委会
主办单位
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
中国服装协会
嵊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职业时装模特委员会
组委会
名誉主任:
蒋衡杰 中国服装协会常务副会长
谭志桂 中共嵊州市委书记
主任:
王庆 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主席 中国服装协会副会长
陈月亮 嵊州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主任:
杨文孝 中共嵊州市委副书记
姚向军 嵊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秘书长:
姚戈 职业模特委员会总干事
副秘书长:
金耀 浙江巴贝服装服饰有限公司董事长
施小平嵊州市政协秘书长
董有庆 嵊州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晚会主持人
李咏 中央电视台著名节目主持人
李艾 中国著名时装模特
评判长:
刘元风 北京服装学院副院长 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评委:
王思懿 台湾著名影视明星
姜培琳 中国著名职业时装模特
程峻 中国著名职业时装模特
赵伟国 中国著名时装设计师
阿胡 中国著名时装设计师
潘杰 中国著名职业时装摄影师
毛戈平中国著名化妆造型师
王亦群 中国著名模特培训专家
选手序号以嵊州集训地现场抽签为准
选手数据以11月1日嵊州集训地量体资料为准,个人照片在选手册
职业模特委员会提供
第四篇:赞助回馈方案
广播电台活动
商家回馈书
一.学校环境分析
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一所三年制大专学历文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坐落于惠州市惠城区马安新乐教育园区。学院附近的学校4所,惠州高级中学,3所中专学校,辐射范围的学生群体很大,学院目前有在校生近6000人,教职员工500余人,,都跟随新时代的潮流,青春活力,消费水平高,月平均消费1200元左右。
随着又一年的新生注入,将引领新的消费浪潮,贵店也将是这场消费浪潮的市场。
本校学生人均必须要有电脑,这是学习上必须的,而相机其他类相关产品也是需求量大。
我们的组织是学院党委宣传部广播电台,而每天的工作就是播音,连接学校与校外的枢纽。而我们的主持人大赛是学校的顶级赛事,决出的主持人将成为电台的成员,为学校的每一次晚会和活动主持。我们的播音每天3档节目,一个星期5天,整个学校的地方和周边学校和地区都可收听到。二.本次活动可为商家提供如下回馈:
1.广播宣传:依据广播电台的资源,建立专门的节目,供该商家的产品介绍和宣传,依据赞助力度,可开展一学期的节目。商家可派专业工作人员过来一起播音宣传,每个星期都有一档节目。
播音室
2.横幅宣传:悬挂在学校大道和学生公寓等人流量较多的公共场所.进而提高知名度,和宣传。该横幅可悬挂最少半年,由我们电台负责,假如有掉落之类的问题,由电台补上横幅。
3.摆点宣传:在饭堂门口和学生公寓等人流量较多的公共场所进行销售商家产品。
4.海报宣传:在全校各宣传栏张贴大型海报上注明本次活动的赞助商,海报背景可使用商家提供的标志图案.5.传单宣传:在学校内(包括宿舍,教室)或学院附近由电台人员派传单宣传.6.网络宣传:利用学院微博,和网站和Q群进行网络宣传
7.材料宣传:所有的宣传材料以及活动内部材料加印赞助商企业名.这些回馈可以进行很久的业务推广,带来的是长期性效果
★ 以上未尽商家回馈可双方面谈
如有意向合作,双方可签订合约,将会依据合约履行合约的义务。
校内摆点销售和横幅宣传
第五篇:广场舞大赛简介及赞助回馈
大赛简介及赞助回馈
“大美云溪”第二届厂港地群众文化艺术节广场舞(健身舞)大赛是云溪区委区政府组织的唯一户外大型群众文化活动。此次广场舞(健身舞)大赛涉及面广,参赛代表来自全区七个乡镇场以及长炼、岳化,参赛代表共计18支队伍,每支队伍由24人组成,参赛人数多,涵盖面广。大赛影响力大,涉及多家媒体报导,其中有岳阳电视台、岳阳红网、云溪电视台、云溪手机报、云溪微信平台(掌上云溪)。举办地点位于云溪区政治中心区委办公大楼前区委广场,届时有区委区政府四大家领导以及各乡镇场主要负责人到场参加。
对于赞助商回馈方面,在规定期限内,我方在开展活动过程中为赞助方提供企业宣传服务。宣传和服务的种类由双方根据赞助物资及金额的数量情况,本着“合作互惠共赢”的原则进行协商。主要宣传方式或宣传载体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在下列方式中进行共同选择:
A.__________决赛活动现场宣传节目单赞助单位标识 B.__________允许决赛活动现场派发赞助商产品的宣传单 C.__________决赛活动现场可安排两条竖幅宣传且提供广告位
D.__________决赛视频在云溪电视台持续播放一周E.__________决赛活动期间中主持词至少三次提到赞助商名字
F.__________决赛活动期间的广场舞地贴上可加赞助商标识
G._________ 双方协商同意的其他合作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未尽事宜也可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