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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与公正的概念辨析
编辑:红叶飘零 识别码:23-594372 1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7-23 15:45:53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公平与公正的概念辨析

公平与公正的概念辨析

在常识意义上,公平与公正经常被视为同义词使用。但是,笔者这样的用法在严格的学术范围内乃是极不严谨的,特别是在阐述实践规范的时候。本文立足从这两个词的词源、应用方式、应用范畴以及概念范畴四个层面进行详尽地分析,试图得出这样的结论:即这两个词在哲学层面上的差别是巨大的甚至是本质性的,因此在严肃的文本应用中有必要做出严格的区分。

一、词源学意义上的差别

1、英文词义辨析

笔者认为,哲学层次上的概念辨析,并不是中国哲学所擅长的领域,很多专用词汇只是到了近代西方思想传入之后才得到了较为明确的区分和限定。因此,在辨析‚公平‛和‚公正‛这两个词在现代汉语中的严格含义与用法时,有必要首先确定其相对应的英文词汇所产生的语义影响。在英文中,与公平一词意义相近的词汇主要有Fairness、Equity、Impartial以及Just等等;而与公正词义相近的则主要是Justice一词。从两个词汇的日常用法即可看出,两者之间存在着较强的相关性因素,同时也表现出各自不同的偏向。

首先,Justice一词的结构中即包含Just,也就是说,Just一词作为公平的含义本身即包含在Justice当中;换句话说,在Justice一般的日常表达中,是可以用Just代替的。Just的基本含义是‚正确的、恰当的、合法的、公正的‛,因此Justice在强调事物的‚公正‛关系时的切入点是一种类似于亚里士多德的‚中道‛概念,即事物在本质属性上的切合,而不是数量关系上的对等或折中。两个词共有的词根jus,其基本含义是‚规范的、合法的‛;这表明,公正与公平作为评价手段已经内在包含有理性上合法的含义。其次,从Fairness、Equity以及Impartial的词义分析中,也能明显得出其与Justice在词源学上的差别。其中Fairness的词根Fair的基本含义是‚集市、庙会、商品交易会‛,很明显,这一词汇中的公平是从商品交易中衍生出来的,强调的是商品的交换关系中的对等公平。Equity的词根equ的基本含义是‚相等,平均‛,因此,这一词汇所强调的乃是数量双方之间的对等关系。Impartial则由基本词根part演变而来,其基本含义是‚部分‛,除了表示‚公平的‛之外,还有‚全面的‛这一层意思,因此其强调的是部分与部分之间的平衡关系。

综上,英文中对‚公平‛的表达虽然多样,但基本都体现出这样一种特点:强调利益的分配关系与交换关系以及主体双方在数量上的对等与均衡。Justice所应用的对象则不局限于利益分配关系,其对关系的评价标准也不是建立在对数量的认识基础上的,而是对事物根本性质的判断。

2、汉语词义辨析

英文层面的词源学分析固然必要,却并不能代表其在汉语系统中的应用关系。公平与公正的含义辨析最终得出的结论仍然是汉语范围内的,因此对这两个词在汉语使用习惯中的考察也就显得必不可少。

‚公‛字上面是‚八‛,表示相背;下面是‚厶‛,是‚私‛的本字;合起来表示‚与私相背‛,即‚公正无私‛的意思。《说文解字》中对‚公‛字的解释是会意字,‚平分也。从八从厶。(音司。)八猶背也。韓非曰:‘背厶爲公’。‛‚平‛字由‚于‛和‚八‛组成,‚于‛是气受阻碍而能越过的意思,‚八‛是分的意思,气越过而能分散,语气自然平和舒顺。《说文解字》中对‚平‛字的解释是:‚語平舒也。从亏从八。八,分也。爰禮說。‛‚正‛字古文为,指事。上面的符号表示方向,目标,下面是足(止),意思是向这个目标不偏不斜地走去。《说文解字》中对‚正‛字的解释是:‚是也。从止,一以止。凡正之屬皆从正。‛

从对上述三个字在古文中含义与用法的考察来看,公平与公正同时包含的‚公‛字本身的核心含义是利益的归属关系问题,‚平‛字体现的是通过对阻碍的克服而达到感性层面的平和舒顺,而‚正‛字所强调的则是选择正确的方向实施行动。

那么经过长时间的发展,公平与公正的含义在现代汉语中的含义是否会发生变化呢?《现代汉语大辞典》中对‚公平‛的解释是‚公正而不偏袒‛,而对‚公正‛的解释是‚公平正直‛。可以看出,在现代汉语中,‚公平‛本身要求以公正为原则,‚不偏袒‛表示在权利及利益分配中能够做出恰当地衡量。而‚公正‛不仅有‚公平‛的具体要求,更多的则是体现为一个人的精神品质,表现为‚德性‛。

二、应用方式的差别

从以上对词义的基本分析来看,公平与公正都可以看做是一种道德评价行为。那么这两种评价行为在实际应用中又有哪些具体差别呢?笔者认为首先即体现在两者进行评价的具体方式上有所差别。

从词义的分析可以看出,对一个行为做出是否公平的评价,往往是从行为的直观层面运用知性的标准执行的。而运用公正评价时则不仅仅限于知性标准,而且往往带有概念的批判与反思的倾向。公平的尺度通常可以在数学层面上进行直接的比较,例如机会的公平可以转换为概率问题,分配结果的公平可以转换成数量比例的问题,程序与原则的公平也可以通过观察其对结果的影响而转换成函数关系问题。而公正的尺度则常常上升到理性思辨的高度,如个人自由意志的经验与先验思考,以及对正义概念的批判性解释。公平的核心问题是利益分配问题。从利益分配的过程来看,公平可以分为机会与起点的公平、程序与原则的公平以及结果的公平。以现阶段为社会所热烈讨论的高考为例,机会的公平体现为是否每一名符合要求的学生都能够参与到这一考试竞争中来,起点的公平体现为考生的基础能力与条件的平等,程序与原则的公平体现为成绩评定与录取所采取的具体操作,结果的公平体现为考生的录取问题。在这一过程中,对每一细节进行公平与否进行评价的标准是直观和清晰的,无需理性层面的批判与反思。在这个层面上,公平与公正的评价通常可以互换使用。但如果涉及到具体操作背后所涉及的理念批判,公平的评价标准就不再具有评价效力。

与公平的具体操作性不同,公正常常直接关联到理念上的终极问题,例如人的社会关系及理想以及社会发展的目的论问题。在这一层面上,公正与正义通常可以互换使用。例如在前面所举高考的例子中,考试行为本身公平与否,乃是实践操作层面上的问题;而高考本身是否能够实现所有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关系的合理结构与正义,就不是公平所能评价的问题,而是公正所应面对的问题。

以上分析所能得出的结论是,公平的评价方式通常是在直观的层面上通过知性的标准得出结论;而公正的评价方式除此之外,更多的还涉及到理念层面上对人与社会的根本问题的批判与反思。

三、应用范畴的差别

由于应用方式的差别,进而导致应用范畴的差别,乃是逻辑上能够直接成立的推导。其前提在于,不同的评价标准与手段,所对应的对象在根本属性上必然有所差别,而这些属性也必然体现在不同类型的事物上。有学者提出,公平属于日常概念,而公正属于政治概念。这样的划分与本文前面的分析似乎存在很大程度的契合,但笔者认为这样的分界线仍然是不够严谨的,政治竞争(如政党竞选)与利益分割(如资本与劳动对利润的分割)在直观层面并非公平所完全不能应用。但这一划分合理之处则在于,但凡涉及到人的价值反思与社会结构的批判时,公平与否的评价就显得不合时宜,而公正则更适合在这一环境下出场。

笔者认为公平与公正最明显的差别在于:公平立足于对实存事物的当下评价,而公正则始终应然地指向理念世界的终极要求。前文已经提到,公平的评价手段与工具往往是直观层面的知性手段,大部分都可以归纳为一种数量上的比例关系;而公正的评价尺度则往往诉诸于概念的批判与反思,其原始的动力即在于它始终要求评价标准指向理念层面上的终极要求。这种要求可以集中体现为‚正义‛,而正义与公正在英文中往往公用一个词——Justice。

例如,在对当前高考制度改革的议论中,要求高校按照各省考生比例确定录取比例的呼声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之所以如此,在于从直观层面上看,这一比例是符合公平要求的,即在各省市之间公平分配上大学的机会。但是这样做是否就能完全体现公正的要求呢?显然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比例关系就能解答的。这一数量比例关系的合理性存在这样的前提,即各省市的基础教育情况与其他因素皆可等同视之,唯一的差别仅仅在于考生数量的不同。如此一来,高考则彻底失去其对于各省市基础教育发展的调节作用,而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少数民族分布等因素也都被一并忽略。在这一例证中即可表明,公平的要求往往是直观而简化的,而公正的要求则因为理念的终极要求而更具批判性。

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来看,公平的评价标准在数量关系层面上并未出现太大的变化,而公正的标准则随着哲学理念的进步出现了根本性的变革。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中,原本被认为是公平合理的产品分配,当进入到下一个更加进步的社会形态时则往往成为变革的首要对象。例如在资本主义雇佣关系中,资本与劳动貌似对利润‚公平‛分配,但这种‚公平‛乃是被异化劳动所掩盖的结果。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国民经济学家对我们说,劳动的全部产品,本来属于工人,并且按照理论也是如此。‛但事实却是,‚工人得到的是产品中最小的,没有就不行的部分,也就是说,只得到他不是作为人而是作为工人生存所必须的那一部分,只得到不是为了繁衍人类而是为了繁衍工人这个奴隶阶级所必要的那一部分。‛在这一批判中,公平与公正的差异一目了然:公平仅仅要求在实存秩序中确立分配规则,而公正则依据正义的理念要求对现存秩序提出批判,并指向一个应然的规则。

笔者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公平与公正应用对象的差别在于,公平评判的是一个实然世界,而公正则要求指向一个应然世界。

四、概念范畴的差别

由两个概念应用方式与应用范畴的差异,我们可以进一步推导出其在概念范畴方面的差异。这一推导在逻辑上毫无疑问是成立的,但在自然语言尤其是汉语习惯中却存在一定的难度,语言使用的习惯性以及汉语本身缺少概念范畴体系构成了这里的主要困难。这也在一定意义上表明,严格划分公平与公正的概念范畴并不是汉语习惯用法的清晰界定,而是需要借助于西方哲学中的范畴体系对其加以划分。但这种规定之所以有必要且能够成立,则在于严肃的价值学说所要求的严谨性。

这样的划分所要求助的首先将是康德的图型论体系。在这一体系中,感性、知性与理性分属不同的认识范围,认识能力与对象也严格区分。感性的先天形式包括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乃是主体获取外在表象的基础条件;知性以十二对先天范畴构成框架,对表象进行认识与判断;理性力图超越自身的认识能力局限而对物自体有所认识,从而走入二律背反的怪圈。

前文对公平的判断工具、方法以及对象的阐述已经能够表明,在进行公平与否的判断时,所借助的乃是知性的‚先天‛范畴,并集中体现为数学比例关系。而公平能够被划入一个知性概念的另一个理由是,这一判断以实存事物的基本属性作为认识对象,并对其进行综合得出结论。这一认识过程所体现的正是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的‚原理分析论‛中所阐释的。

与公平不同,公正这一判断的工具显然是感性形式与知性范畴所难以胜任的,其对实然事物的反思与批判已经展现出超出知性认识范畴的野心,而其对于正义这一理念的追求也就直接将其引入了‚先验理性‛的范围。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康德认为像这样对于物自体的认识企图必然导致二律背反,但却在后来的实践理性中找到了合法的家。在道德实践与三个道德公设的前提下通过先天理性的推演而得到的绝对命令给予了像‚公正‛、‚正义‛这样的概念以生存的权利。由此笔者得出的初步结论是:在康德的概念范畴中,公平属于知性概念,而公正则可以被归入实践理性的管辖范围内。

那么这两个概念之间是否存在内在的联系呢?在康德概念体系中,公平应被归为公正的操作工具,而公正则给予公平以理念层次的指引。在这一层面上使用的公正,与罗尔斯所通常使用的‚正义‛词义相近,即‚作为公平的正义‛。罗尔斯在《正义论》中强调:‚正义的主要问题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或更准确地说,是社会主要制度分配基本权利和义务。决定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之划分的方式。‛在这种认识前提下,罗尔斯提出了设定‚原初状态‛下‚无知之幕‛的理论。‚没有一个人知道他在社会中的地位——无论是阶级地位还是社会出身,也没有人知道他先天的出身、能力、智力、体力等方面的运气。我甚至假定各方并不知道他们特定的善的观念或他们的特殊的心理倾向。‛这种假定的理论目标在于恢复‚作为公平的正义‛,而其具体的操作工具即是权利与义务分配的公平。

如果回到马克思的视角来看,这种设定作为一种先天方面的理论努力,却难以构成现实变革的动力。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所做的批判不是为分配的公平寻找一个先天概念范围内的可行方案,而是深刻揭示现实的资本主义生产分配所包含的劳动异化本质,并从对异化的批判中寻找变革现实力量——无产阶级。如此来看,公平的尺度常常作为操作工具,公正也确被当作异化发生前的‚原初状态‛;但两者之间的转换并不是概念的内涵与外延的演绎,而是历史变革的真实过程。

厦门大学

张宽前

第二篇:选贤任能 公平公正

选贤任能 公平公正

中共广顺街道党工委书记:潘世君

国以人兴,政以才治,为政在于得人,千秋大业在于用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人。选人用人的问题,从来就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百姓非常敏感的问题。

古人说:“成功立事非委贤莫可,改制规模非任能莫济。”选什么样的人、用什么样的人,这是党的建设的核心,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核心。选对了人,他就会带动一批人努力奋斗,这个地区或部门的工作就会更进一步;用人出现失误,不仅会调动不了广大干部的积极性,而且会影响和制约当地事业的发展。唐朝初期,唐太宗李世民广开言路,任人唯贤,打造了“贞观之治”,成为千古佳话;唐朝后期,忠奸不辩,用人失误致成“安史之乱”,盛世光景一去不返。当前,只有正确地把握选人用人标准,选好人,用好人,才能为科学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而新时期下,我们应该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即“靠得住”、“有本事”,同时必须兼顾公平、公正的原则。

古人云:“有德无才不足以堪大任,无德有才足以售其奸”,正确处理好德与才的关系至关重要。德与才,“靠得住”与“有本事”,二者不可偏居其一。“靠得住”是前提,“有本事”是关键。一名领导干部“靠得住”但没“本事”,只会光说不练;“有本事”却“靠不住”,只会损害国家人民利益。所以一强调以招商引资、搞经济建设,就重才轻德,一强调党建创新、抓纪律监察就重德轻才,那种认为“市场经济是‘能人经济’,‘强人经济’”等提法是片面的、不科学的。

德兴业兴,德败业败。选拔“靠得住”的干部,就是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德”的标准,选拔那些既知荣辱、明廉耻、讲操守、重品行,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同时又坚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树立积极的生活态度,把自己的情趣爱好和党的奋斗目标紧密相联,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紧密相联的贤人。像毛主席所说的那样,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一个合格的领导干部,不仅要有“靠得住”,还必须“有本事”。选用的人要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具有较高层次的科学文化知识和技术素质,具有较强的领导艺术和社会责任感,能够准确的把握政策导向,不断地把事业推向前进。

同时选人用人还要坚持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近期各大媒体不断的爆出关于“80后局长”、“最年轻厅官”等新闻,引起社会纷纷议论以及广大群众强烈不满。这些热点反映了我们选拔任用干部时在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上有所缺失。

公平味着权利的平等、分配的合理、机会的均等和司法的公正。选拔任用干部就好似一个比赛,首先要具备选人用人公平的“比赛规则”。二是要打造选人用人公平的“比赛场地”。不搞“近亲繁殖”,不搞“关门选才”,要看工作实绩,坚持提拔重用从基层一线来的干部,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去的任用原则,全方位多角度地考察评价干部的能力素质。三是设定选人用人公平的“起跑点”。提倡“公开竞赛”;不搞“资历崇拜”;破除身份限制,使“体制外人才”与“体制内人才”自由流动。

公正所侧重的是社会的“基本价值取向”,并且强调这种价值取向的正当性。防止“山头主义”,克服任人唯“亲”,坚持“五湖四海”,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提拔任用干部。通过扩大民主范围、加大预防惩处力度和提供公平竞争平台等措施,变“潜规则”拉票为“有规则”竞争。防止“唯政绩取人”,建立科学的考评机制,严把选人用人关。防止“唯选票取人”,扩大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既重视民意,但又不能简单地“以票定人”,科学地对待选票的结果。

“为政之道,要在得人”。严格对照《干部任用条例》,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标准,真正做到按标准定取舍,按德才选贤能,才能把那些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既“靠得住”又“有本事”的“老实人”,选拔到各级岗位上来,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第三篇:概念辨析

自尊概念辨析

摘要:自尊是个人对自我价值和自我能力的情感体验,属于自我系统中的情感成分,具有一定的评价意义。它与其相近概念,如自尊需要、自我效能、自我价值、自我概念等都有着本质的区别和联系。该文就自尊的概念及其与相关概念的区别与联系进行了尝试性探讨,以期抛砖引玉, 更好地认识自尊这一人格变量。

关键词:自尊;自尊需要;自我效能感;自我价值感;自我概念

中图分类号:B84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184(2005)02-0026 –0

4自尊(self-esteem)是个体人格的核心因素之一,它在西方心理学界受到了广泛的重视。近年来, 国内对自尊的认识及其研究也日益深化,产生了许多卓有成效的研究成果,但是,总体来说,对自尊的认识还不够深入,尤其是对“自尊”这一概念还不甚清晰,常常与其它相近概念如自我效能、自我价值感、自我概念等产生混淆,因此非常有必要对这一概念进行澄清,与其相近概念加以明确区分。笔者拟对这一问题进行初步探讨,以期抛砖引玉,为心理学界和教育界的自尊研究提供参考。

1.什么是自尊

目前,国内外学者对自尊的概念尚无统一看法, 但概括起来,自尊作为一个学术性概念,它主要是指个人对自我价值(self-worth)和自我能力(self-competence)的情感体验,属于自我系统中的情感成分,具有一定的评价意义。简言之,自尊是对自我的一种评价性和情感性体验。比如,国外学者Mruk(1999)在综述的基础上提出,自尊是在应付生活挑战时的个人能力和个人价值之现存状态。该定义中,能力和价值是自尊的两个基本维度。国内学者张静(2002)也在综述有关自尊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自尊是个体在社会实践过程中所获得的对自我的积极的情感体验,它是主客体相互作用的产物,由自我效能(或自我胜任)和自我悦纳(或自爱)两部分构成。本世纪初,国际自尊心理协会执行理事长布兰登(Branden ,2000)提出,自尊是把自己体验为有能力应付基本的生活挑战和应付值得幸福的基本挑战的倾向性。

为了进一步理解、把握这一概念,笔者从以下三点对其具体内涵进行详细分析。

1.1自尊是个体对自我的评价及其体验。

这又包括两层含义:(1)自尊是个体自己对自己而不是他人对自己的评价及其体验。自尊虽然是不断内化他人对自己的评价和观点的产物,但它一旦形成,就成为自我系统中相对稳定的部分,不会因个别人的看法或某一环境的改变而改变。这并不是说自尊不可变,事实上,自尊一直处于动态变化之中, 但只有长期量变的积累或重大事件的影响才会最终改变自尊水平。(2)自尊所指向的对象是个体自身而不是他人。也就是说,自尊是个体对自我的评价与情感体验,而不是对他人或外界的评价与情感体验。

1.2自尊有两个维度:能力和价值。

有能力感的人不一定有价值感,而有价值感的人也未必有强的能力感,缺少任何一个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尊。比如,有些非常有能力的人活得并不快乐,甚至自绝于世,很可能就是因为他们或许有很强的能力感,但缺乏自我价值感,感觉活得“没意思”;而有些能力并不突出的人可能会歧视、侮辱能力并不比自己差的人,因为他们自认为自己更有“身价”。与此同时,真正的自尊是基于现实的自尊,既不狂妄自大,也不自轻自贱。正如布兰登所说:“具有高度自尊的人不把自己凌驾于别人之上,不会通过与别人比较来证明自己的价值。他们的快乐在于自己就是自己,而不是比别人好。”

1.3自尊主要是一种由自我评价所引起的情感体验,是自我系统中的情感成分。

国内学者刘毅和刘萍(1997)指出,和自我概念相比,自尊属于自我中更加具有情感色彩的部分,是对自我价值和自我能力的情感体验和态度[4]。如果说自我概念是自我系统中的认知成分,那么自尊则是其情感成分。自我评价及其情感体验有正负两个方向,因此,学术界的自尊概念也常常有积极消极之分(即高自尊与低自尊)。我中更加具有情感色彩的部分,是对自我价值和自我能力的情感体验和态度。如果此外,学术界的自尊概念还有整体自尊(global self-esteem)和具体自尊(specific self-esteem)或特质自尊(trait self-esteem)与状态自尊(state self –esteem)之分。整体自尊或特质自尊比较稳定,不会随情境而轻易变动,类似一种人格特质,绝大多数研究(包括本研究)都采用这一概念;具体自尊或状态自尊针对具体情境,易随情境变化而变化,较少被采用。

2.学术界与日常生活中的自尊概念

在我国,日常生活中的自尊概念使用的是汉语意义上的自尊,而学术界(主要指心理学界)却多采用西方的自尊概念。曾有学者说, 在汉语中没有“self-esteem”的等值术语

人歧视、侮辱。”[5] [1] [4]。换言之,汉语中的自尊概念与西方的自尊概念是有区别的。现代汉语词典中,自尊是指“尊重自己,不向别人卑躬屈节,也不容许别在汉语中,人们常说的是“××有很强的自尊(或××自尊心很强)”而非“××有很高的自尊(或××自尊水平很高)”,这说明汉语中的自尊主要用于描述一种防御方式或防御机制,说某人有很强的自尊意味着他/ 她将无法忍受任何可能会羞辱他/ 她的言行,这种言行注定会伤害他/ 她的自尊。而西方的自尊概念并非指一种防御机制,而是一种由自我评价所引起的自我情感,说某人有很高的自尊意味着他/ 她对自己有良好的评价和积极的情感体验,这种状态未必会受外在事物影响。比如,你对一个女孩说“你身材很好,可惜脸黑。”如果她自尊心很强(日常生活中的自尊概念),她也许会产生羞辱感并生你的气,甚至会哭;如果她是高自尊(学术界的自尊概念),她可能会由衷地说声“谢谢”或者淡然处之。

因此,日常生活中所说的自尊心很强往往正是低自尊的表现。此外,某些学术领域,如教育界,其自尊的概念也常采用日常生活中的涵义。比如,教育界经常提到,要维护学生的自尊心;西方学术界却常常说,要提高学生的自尊水平。那么,我们要维护强的自尊心还是弱的自尊心呢? 这就不免产生理解上的混乱。其实,这牵涉到自尊与自尊需要的区别。

3自尊与自尊需要

马斯洛认为,自尊是人类的基本需要之一。一个人在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和社会需要得到一定程度的满足之后,就会产生对荣辱的关心,即自尊的需要[6]。

但是,说自尊是人类的基本需要并不等于说自尊等同于自尊需要。事实上,这就如同衣食不等于衣食需要或友谊不等于友谊需要一样浅显易懂。虽然国内对自尊概念的早期认识中常存在循环定义的不足,如心理学家朱智贤教授(1989)认为,自尊是社会评价与个人的自尊需要的关系的反映

体验, 也是心理健康的重要指标之一[8] [7];林崇德(1995)则认为,自尊是自我意识中具有评价意义的成分,是与自尊需要相联系的、对自我的态度。但从中也可以看出自尊与自尊需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所谓需要是指人的个体的和社会的客观需求在人脑中的反映。显然,它是一种尚未实现或尚未满足的内部状态,而自尊是已经实现或已经满足的状态。它实际上是由自尊需要得到满足或实现的部分所促成,同时它又促使人们产生进一步的自尊需求。

自尊需要人人有之,越是低自尊的人其自尊需要往往越强。自尊需要在某种程度上类似于我们常说的“自尊心”。说一个人有自尊心,其实是说他/ 她有自尊需要,伤害了一个人的自尊心,也就是没能满足其自尊需要甚至阻碍了其需要满足。教育界常提的“要维护学生的自尊心”其实就是要满足学生的自尊需要,维护这种需要不受挫折。因此,自尊需要虽然不等同于自尊,但其满足必然有助于自尊水平的提高。

4自尊与自我效能感、自我价值感

如前所述,自尊有两个维度: 能力和价值。但是,自我能力感(sense of self-competence)并不等于自我效能感(perceived self-efficacy),它是一个远比自我效能感广阔得多的概念。前者主要指自己作为一种力量(power)和效能的来源的总体性积极或消极定位,是一种特质。它不一定能解决具体领域内的问题;自我效能感是班杜拉于1977 年提出的概念,指人们对自己实现特定领域行为目标所需能力的信心或信念。班杜拉指出,在不同领域内,个体的自我效能感是不同的,并不存在一般的自我效能感。尽管有的学者(如临床和健康心理学家Schwarzer)试图找到不依领域为转移的一般自我效能感,但研究结果表明,所测到的一般自我效能感实际上正是一个人的自尊水平[10] [9]。自我效能感与自尊的重要区别就在于:自我效能感是随问题中的生活事件而变化的,而自尊则是个体看待自己的相对稳定的方式,这种方式在生活早期就已确立起来了。比如,面对一道数学难题,数学自我效能感低的人会认为自己没有能力解决这一问题,并可能产生片刻的沮丧和无能感;但如果他是一个高自尊的人,其自我能力感将不受这一问题的影响而维持一种相对高的水平。

同样,自尊与自我价值感(feeling of self-worth)也不是同义语。自我价值感是自尊的主要构成因素,但并非全部因素。这已经得到越来越多研究者的认可。尽管也有一些学者支持自尊的单维概念, 认为自我价值感或自我喜爱(self-liking)就是自尊, 自我能力充其量不过是自尊的一个来源。但事实上,能力与价值常常是相伴相生、交织在一起的。能力实际上是人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所具有的外在价值或工具性价值的体现;价值则常偏指一个人的内在价值,即人作为人,他/ 她本身就是有价值的,就是好的。作为人的一种整体的对自我的评价及其情感体验的自尊,不应该也很难割裂人作为整体的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就连曾经最支持自尊单维概念的美国心理学家M.Rosenberg , 他编制的自尊量表也不可避免地包含了能力和价值两个维度

感取代之。这其实是有欠妥当的。

5自尊与自我概念、自我评价

自尊与自我概念(self-concept)、自我评价(self-evaluation)都是自我系统的组成部分。但三者是有区别的。自尊是对自我的一种评价性与情感性体验,是自我系统的情感成分;自我概念则是对自我各个侧面或总体的一种认识,是关于自我的信念和观点,属于自我系统中的认知成分;自我评价是指个体对自己的思想、愿望、行为和个性特点等的判断。如果说“我身高1.60”是一种自我认识,属于自我概念的一部分(这种认识未必客观,也许身高还要高或低些。);那么, “我个子太矮了”则是一种自我评价;若该评价伴随着自卑体验则是自尊的[11~12]。目前国内许多研究对自尊的描述倾向于自我价值感一个维度而忽视自我能力感维度,甚至有的研究干脆以自我价值

表现。尽管自尊与自我概念、自我评价都有区别,但三者间也有一定的联系,简言之,自我评价以自我概念为基础,自尊通过自我评价而形成。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自尊作为一个学术性概念,它主要是指个人对自我价值和自我能力的情感体验,属于自我系统中的情感成分,具有一定的评价意义。它与其它相近概念既有区别也有联系。认识这些区别及联系将有助于我们进一步认识自尊这一概念。以上是笔者的研究体会,希望能得到各位前辈、老师及广大同仁的斧正。

第四篇:公平与公正——引领和谐社会构建

文章标题:公平与公正——引领和谐社会构建

建设和谐社会寄托了世人追求美好生活的理想,也是几千年来炎黄子孙的梦想所系。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丁元竹认为,建设和谐社会要从各个方面入手。从社会学角度理解,和谐首先是公平与公正,包括文化公平、经济公平、政治平等和社会公正。

循着2004年

9月19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的清晰脉络,我们不难看出,建设和谐社会的思想,指明了中国社会发展和建设的方向。

2004年12月13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组织研究的《2005年社会蓝皮书》认为,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应该是:扩大社会中间层,减少低收入和贫困群体,理顺收入分配秩序,严厉打击腐败和非法致富,加大政府转移支付的力度,把扩大就业作为发展的重要目标,努力改善社会关系和劳动关系,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各种社会矛盾,建立一个更加幸福、公正、和谐、节约和充满活力的全面小康社会。

《社会蓝皮书》预测,2005年经济将继续高速增长;入世保护过渡到限期,垄断行业改革到关键点;农民市民化的城市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老龄化问题逐步显化;劳动关系的紧张会造成普通劳动力供给虚假短缺;子女教育费用将对家庭消费倾向产生重大影响;代际之间的价值观念将显示出更大的差异;同时,人均资源短缺和生态环境恶化也不容忽视。

建设和谐社会还需迈几道坎?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李培林认为,从社会结构的层面来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针对我国城乡差距、区域差距、贫富差距较大,农业人口比重较大,“未富先老”等特殊国情,构建城乡结构、区域结构、社会阶层结构、就业结构和代际结构的和谐。

对于当代中国来说,和谐社会就是经济和社会、城市和乡村、东中西部不同区域、人和自然、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等关系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合理调整社会结构,有针对性地构建社会结构各个层面的和谐。

城乡和谐路漫漫

“农民有多苦,农村有多穷,你知道吗?”在贫瘠的田野、萧瑟的冬日,面对年过半百的老人问这个问题,你该怎么回答?曾经有一年,遇到一位乡村里的老人这样问,而我竟然无言以对。这个家族祖祖辈辈在一亩三分地上日出而作、日落而息,20多岁的孩子考学没考上,出去打工几年,没有挣多少钱,娶媳妇还欠了一身债,现在家继承父业。

施宾格勒说过:“石头是城市的本质,就像土地是农村的本质一样。”似乎预见性地将城乡差别一语道出。

一个致力农村问题研究的朋友告诉记者,他不敢回家过春节。问他为什么,他说,不忍面对家乡的现实,每年从繁华喧嚣的城市回到老家,总是感到一种难以言说的落寞,农村的沉寂和萧条不是任何一个人都能体会的。“我的春节一次比一次沉重,我怕见到我的父老乡亲,他们的任何一种不如意都是对我心灵的一种煎熬。”此君家在遥远的云南,父母均在当地务农。

“三农”问题,一直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无法规避的大问题。农民问题如何解决,直接关涉着社会结构的合理与否和社会生态的平衡程度。

多少年来,中国人多地少,注定了中国农民的大多数,要将耕地用于比较利益很低的粮食种植,并且还要求亩产高出世界平均水平200%以上,这才能保证中国的人均粮食占有量达到世界平均水平。

现代化的生活节拍和极度膨胀的物质生活,让城市里的富人们很难想像,在同一个国度,还有人住的是四面透风的房子,点着煤油灯,在冬天下冷雨的屋子里蜷缩成一团,床上只有一大团烂棉絮,锅里煮的是野菜和玉米面糊糊,全部家当不值50块钱的人家。而且据说这还不是最穷的家庭。不可否认的城乡差距,就这样呈现在面前

三农问题的论述已经是汗牛充栋,实无必要再列举已经尽人皆知、而且无人否认的中国农民收入几许、人均负担几许、自杀比例几许、基尼系数几许、乡村负债几许、流动人口几许等数据,也实无必要再列举上访农民如何受难、离乡农民如何受欺的实例。多少发生在基层社会的真实故事,足以让有良知的国人感动到泪流满面、忧虑得夜不能寐。专家接受媒体采访时警言:中国目前已经形成了一个断裂的社会,挣扎在社会最低层的农民等弱势阶层正在被甩出中国高速增长的经济列车。

在2004年11月20日召开的全国农民工公共政策改革与服务创新研讨会上,中山大学社会学系万向东教授认为,以户口为核心的隔离鸿沟,把农民当成事实上的二等公民造成了制度上的合法性,进而这种制度合法性被农民无奈接受,又转化为他们心理承受力的合法性,进一步降低了农民工的心理预期。二元体制一方面既使得农民工进入城市成为“二等市民”具有了制度上的“合法性”,另一方面使得农民工在城市的生存和平等权利的获得丧失了事实上的合法性,而从整体上沦为边缘群体。

二元制结构在农民的物质和心灵上刻下了深深的烙印,如今依然没有改变的苗头,成为当代中国社会稳定的潜在隐患。而新的剪刀差又接踵而至。前不久有消息称,民工荒在扩散、劳动纠纷数量在上升,是各地不争的事实,外来工群体的生活水平和

城镇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新“剪刀差”越拉越大。

和谐社会要求我们必须要从城乡分割走向城乡整合,逐步改变城乡经济二元结构的格局。城乡协调发展则是必由之路。中央提出“五个统筹”,其中最具挑战性的就是“统筹城乡发展”。因为当前我国城市与农村之间“地缘”分割、“人缘”分化、经济分裂、社会分治的问题相当严重,城乡矛盾已经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21世纪前半期中国社会转型期内,农民、城市流动人口无疑是一个亟待关注的弱势群体。

城市里的人们在思考是去KTV还是泡酒吧的时候,我们是不是也该意识到某种暗含的危机呢?只有当中国农民不再是一种身份群体,而真正成为一种职业群体,并且在社会中的规模变小时,中国才算真正实现了现代化。在新的历史语境下,如何有效破解农民的生存困境,这是建设和谐社会要面对的首要问题。

区域差别:“楚河汉界”?

地区经济差别是中国当前经济发展中的突出矛盾,也是经济面向21世纪的重大问题。

让我们先看看东西部的差距:目前,东部11省市人均GDP达1600美元,而西部12省区市仅为650美元。我国区域之间的发展和收入差距大,也是一种特殊国情。但问题是目前这种差距的扩大还在继续,较发达地区的收入增长水平仍快于欠发达地区。

22岁的华中农业大学2003届本科毕业生徐本禹被提名为2004年央视“感动中国”人物20名候选人之一。他用自己的奖学金和靠勤工俭学挣的钱资助贵州儿童并远赴贵州山区大方县支教。大二那年,徐本禹带着5人支教队,走进了贵州山区大方县一个名叫狗吊岩的落后地方。一个又一个的志愿者先后离去。但徐留了下来,每天六节课坚持教着这些闭塞、接受力差的孩子们。

2004年6月26日,该校领导去了徐支教的地方,让他们深受震动的不是那里的贫穷,而是孩子们强烈的求知渴望。“屋顶大面积破漏,用塑料布和硬纸板遮雨。地板四处开裂,走在上面提心吊胆;课桌残缺不全……在这样的教室里,孩子们上课还是那样地认真、专注……”

去年7月11日,100幅在大方县拍的照片配上简要文字,以《两所乡村小学和一个支教者》为题发到了“天涯”网上。仅仅几个小时,存放照片的服务器就因为访问量过大而发生堵塞。接着,跟帖的数量急剧增加。几天时间,这篇帖子被100多家网站转发,点击总数超过百万次。

在广袤的中西部农村,我们触目可及的贫瘠与落后,让我们揪心。经济不发展,西部不富足,构建区域结构的和谐从何谈起?专家认为,应当通过对欠发达地区在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上的倾斜,逐步扭转这种区域差距继续扩大的趋势。

垄断:和谐的杀手

有句顺口溜是这样说的:“银行加证保,两电加一草,石油加石化,扫地的拿得也不少”,说这些行业收入高。钱多主要是因为垄断。

近年来,与普通行业相比,垄断行业不仅工资水平偏高,而且工资增长过快。二者之间的收入差距仍在继续呈日益扩大之势。几年间,一些垄断行业造成了万亿元社会福利损失。

来自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年鉴显示:2003年,全国职工的平均年工资为14040元。其中,非垄断行业的农林牧渔业职工工资为6969元,电力、煤气、水等垄断行业是18752元,而金融业,职工年工资高达22457元,为农林牧渔业的3倍。如果再进一步细分,在电力、煤气、水行业中,电力工资又高于煤气、水这两个行业。

《微型小说选型》2004年第6期刊载的《电信局长洗澡记》最近在网上广为流传,写的就是对行业垄断的绝妙讽刺,电信局长去澡堂洗澡,澡堂要收取的“初装费”、“选号费”、“特别号码附加费”、“改号费”、“月租费”、“销户费”、“漫游费”,都是电信局对固定电话用户收取的费用条目。收费项目之多,可谓琳琅满目!

确实,在关系民生的这些行业里,电信、民航、铁路等垄断行业定价的做法一直为人所诟病:电信资费居高不下,违背了普遍消费的原则;而民航利用政令禁止打折,也是不可取的;铁路利用中国人重视春节的民族习惯,在服务不良的情况下涨价,更是令人难以接受。电力和供水部门在不能降低企业成本的同时,却加重社会成本。除了传统的垄断之外,类似会计师协会等中介组织和非政府机构的垄断,政府部门立法的垄断,政府对产品需求的垄断等新的垄断也露出苗头。

2004年10月,商务部成立了反垄断调查办公室,开展反垄断立法及其相关工作,主要职责是承担有关反垄断的国际交流、反垄断立法以及调查等相关工作。但愿这对于反垄断,是个良好的开始。

对于整个社会而言,只有引入竞争,才能正确抑制垄断行业的利润,让他们不至于占用并耗费国家大量财富,真正实现资源和资金的优化合理配置。不患不均患不公。垄断一日不除,市场一日无公正可言,社会的和谐也无从谈起。

社会阶层分化嬗变

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社会经济的急剧变迁,使中国的社会阶层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中国社会阶层结构已不再是简单的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中间阶层、企业家阶层和私营企业主阶层正在兴起和壮大。以职业为基础的新的社会阶层分化机制逐渐取代过去的以政治、户口和行政身份为依据的分化机制。这些迹象表明,社会经济变迁已导致了一种新的社会阶层结构的出现,并且,这种结构正在趋于稳定。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中国社会阶层结构与现代化建设进程还不相适应,包括国家社会政策缺位,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贫困阶层的基本生存未得到充分保证。

清华大学社会学系孙立平教授指出,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后,中国社会各贫富阶层之间的边界已经形成,具体表现在社会各阶层的居住区域不同,生活方式不同以及统领各阶层的文化也不尽相同。由于生活方式上相差甚远,社会各阶层都开始相对独立地从事社会活动,彼此之间的隔阂日益加深。

孙立平教授举例称:上世纪80年代的时候,各式各样的老同学聚会搞得风风火火,尽管当时贫富差距已经存在,但贫穷的同学和富裕的同学之间情感上的隔阂却并未显现;然而现在的情况是,老同学之间已经很难相聚,因为贫穷的同学和富裕的同学之间的隔阂日益加深,并且两者都感觉无法融入对方的圈子,彼此之间无话可说。

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研究报告《当代中国社会流动》表明,目前我国处于社会优势地位的阶层,其子女继承性明显增强,调查数据表明“干部子女当干部的机会比常人高2.1倍”。而另一方面,社会较低阶层的子女进入较高阶层的门槛明显提高,两者间的社会流动障碍在强化。户籍、就业、人事这三个制度,以及社会保障和教育制度的不合理,使社会流动不畅,阻碍着现代化的社会阶层结构形成。

因此,迫在眉睫的是,利用财政、税收、福利等杠杆,对收入再分配进行科学调控,理顺工资和收入分配的秩序,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减少贫困和低收入群体,建设一个更加公正、和谐、节约和充满活力的社会。

就业结构和谐任重道远中国有十三亿多人口,处于劳动年龄、具有劳动能力的有七亿多人。让七亿人有活干,绝非易事,这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国就业问题的艰巨性、长期性。

在我国的国内生产总值中,农业增加值的比重已经降到14%。按照正常的情况,这时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比重应当相应地降到30%~35%,但目前我国这一比重仍高达49%。这给我国实现向现代社会结构的转型带来了困难。另外,我国在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以后,没有出现劳动力短缺,而是呈现出劳动力在一个较长时期供大于求的趋势,就业问题一时难以根本缓解。解决好就业问题,通过大力发展教育变人口大国为人力资源大国,是保持经济高速增长的重要一环。

另外,追求就业结构的和谐,同时体现在平等就业上。平等的就业权是一项最基本的人权,国家应为所有的公民创造公平的竞争机会。但事实并非如此。相对于城市市民,城市流动人口不平等的就业权的一个重要表现在于,目前城市流动人口就业问题并没被大多数中国城市政府纳入到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之内。

不平等就业权的另一个重要表现是,许多中国城市在劳动就业方面仍存在“职业保留”现象——将相对较好的职业留给本地人,外来务工人员被明确地排除在这部分职业的范围之外。如一些城市对招用外来劳动力的行业、工种实行分类控制,分成可以使用、限制使用和禁止使用外来劳动力三大类。其中10多种工种被列为属于禁止使用外来劳动力的行列。这实际上是一种就业歧视制度,使得无城市户口的城市流动人口处于一种不公平的地位,被剥夺了许多就业机会。诸如此类的还有身高、疾患等方面的显性或隐形的就业歧视,让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因怀疑招录工作的公正性而刺杀公务员被判死刑的周一超、在“中国乙肝歧视第一案”胜诉、当选2004中国十大法治人物的张先著就是其中的典型。这些事件虽然推进了法治的进程,却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当事人的命运。

建设和谐社会,还应构建代际结构的和谐,建立和完善重节约、广覆盖、有积累、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制也不可或缺。

合理调整社会结构,建设和谐社会,知易行难。正如俄国作家柯罗连科脍炙人口的名篇《火光》所描述:火光冲破朦胧的夜色,明明在那儿闪烁。不过船夫是对的:事实上,火光的确还远着呢……然而,火光啊……毕竟……毕竟就在前头!

我们现在需要做的,也许就是加劲划桨,直至到达和谐社会的理想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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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公平与公正——引领和谐社会构建

建设和谐社会寄托了世人追求美好生活的理想,也是几千年来炎黄子孙的梦想所系。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竹认为,建设和谐社会要从各个方面入手。从社会学角度理解,和谐首先是公平与公正,包括文化公平、经济公平、政治平等和社会公正。循着~年9月19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的清晰脉络,我们不难看出,建设和谐社会的思想,指明了中国社会发展和建设的方向。~年12月13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组织研究的《~年社会蓝皮书》认为,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应该是:扩大社会中间层,减少低收入和贫困群体,理顺收入分配秩序,严厉打击~和非法致富,加大政府转移支付的力度,把扩大就业作为发展的重要目标,努力改善社会关系和劳动关系,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各种社会矛盾,建立一个更加幸福、公正、和谐、节约和充满活力的全面小康社会。《社会蓝皮书》预测,~年经济将继续高速增长;入世保护过渡到限期,垄断行业改革到关键点;农民市民化的城市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老龄化问题逐步显化;劳动关系的紧张会造成普通劳动力供给虚假短缺;子女教育费用将对家庭消费倾向产生重大影响;代际之间的价值观念将显示出更大的差异;同时,人均资源短缺和生态环境恶化也不容忽视。建设和谐社会还需迈几道坎?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李培林认为,从社会结构的层面来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针对我国城乡差距、区域差距、贫富差距较大,农业人口比重较大,“未富先老”等特殊国情,构建城乡结构、区域结构、社会阶层结构、就业结构和代际结构的和谐。对于当代中国来说,和谐社会就是经济和社会、城市和乡村、东中西部不同区域、人和自然、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等关系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合理调整社会结构,有针对性地构建社会结构各个层面的和谐。城乡和谐路漫漫“农民有多苦,农村有多穷,你知道吗?”在贫瘠的田野、萧瑟的冬日,面对年过半百的老人问这个问题,你该怎么回答?曾经有一年,遇到一位乡村里的老人这样问,而我竟然无言以对。这个家族祖祖辈辈在一亩三分地上日出而作、日落而息,20多岁的孩子考学没考上,出去打工几年,没有挣多少钱,娶媳妇还欠了一身债,现在家继承父业。施宾格勒说过:“石头是城市的本质,就像土地是农村的本质一样。”似乎预见性地将城乡差别一语道出。一个致力农村问题研究的朋友告诉记者,他不敢回家过春节。问他为什么,他说,不忍面对家乡的现实,每年从繁华喧嚣的城市回到老家,总是感到一种难以言说的落寞,农村的沉寂和萧条不是任何一个人都能体会的。“我的春节一次比一次沉重,我怕见到我的父老乡亲,他们的任何一种不如意都是对我心灵的一种煎熬。”此君家在遥远的云南,父母均在当地务农。“三农”问题,一直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无法规避的大问题。农民问题如何解决,直接关涉着社会结构的合理与否和社会生态的平衡程度。多少年来,中国人多地少,注定了中国农民的大多数,要将耕地用于比较利益很低的粮食种植,并且还要求亩产高出世界平均水平200%以上,这才能保证中国的人均粮食占有量达到世界平均水平。现代化的生活节拍和极度膨胀的物质生活,让城市里的富人们很难想像,在同一个国度,还有人住的是四面透风的房子,点着煤油灯,在冬天下冷雨的屋子里蜷缩成一团,床上只有一大团烂棉絮,锅里煮的是野菜和玉米面糊糊,全部家当不值50块钱的人家。而且据说这还不是最穷的家庭。不可否认的城乡差距,就这样呈现在面前三农问题的论述已经是汗牛充栋,实无必要再列举已经尽人皆知、而且无人否认的中国农民收入几许、人均负担几许、自杀比例几许、基尼系数几许、乡村负债几许、流动人口几许等数据,也实无必要再列举上访农民如何受难、离乡农民如何受欺的实例。多少发生在基层社会的真实故事,足以让有良知的国人感动到泪流满面、忧虑得夜不能寐。专家接受媒体采访时警言:中国目前已经形成了一个断裂的社会,挣扎在社会最低层的农民等弱势阶层正在被甩出中国高速增长的经济列车。在~年11月20日召开的全国农民工公共政策改革与服务创新研讨会上,中山大学社会学系万向东教授认为,以户口为核心的隔离鸿沟,把农民当成事实上的二等公民造成了制度上的合法性,进而这种制度合法性被农民无奈接受,又转化为他们心理承受力的合法性,进一步降低了农民工的心理预期。二元体制一方面既使得农民工进入城市成为“二等市民”具有了制度上的“合法性”,另一方面使得农民工在城市的生存和平等权利的获得丧失了事实上的合法性,而从整体上沦为边缘群体。二元制结构在农民的物质和心灵上刻下了深深的烙印,如今依然没有改变的苗头,成为当代中国社会稳定的潜在隐患。而新的剪刀差又接踵而至。前不久有消息称,民工荒在扩散、劳动纠纷数量在上升,是各地不争的事实,外来工群体的生活水平和城镇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新“剪刀差”越拉越大。和谐社会要求我们必须要从城乡分割走向城乡整合,逐步改变城乡经济二元结构的格局。城乡协调发展则是必由之路。中央提出“五个统筹”,其中最具挑战性的就是“统筹城乡发展”。因为当前我国城市与农村之间“地缘”分割、“人缘”分化、经济~、社会分治的问题相当严重,城乡矛盾已经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21世纪前半期中国社会转型期内,农民、城市流动人口无疑是一个亟待关注的弱势群体。城市里的人们在思考是去KTV还是泡酒吧的时候,我们是不是也该意识到某种暗含的危机呢?只有当中国农民不再是一种身份群体,而真正成为一种职业群体,并且在社会中的规模变小时,中国才算真正实现了现代化。在新的历史语境下,如何有效破解农民的生存困境,这是建设和谐社会要面对的首要问题。区域差别:“楚河汉界”?地区经济差别是中国当前经济发展中的突出矛盾,也是经济面向21世纪的重大问题。让我们先看看东西部的差距:目前,东部11省市人均GDp达1600美元,而西部12省区市仅为650美元。我国区域之间的发展和收入差距大,也是一种特殊国情。但问题是目前这种差距的扩大还在

公平与公正的概念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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